維基百科:管理員佈告板/編輯爭議/存檔/202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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枳白
- 枳白(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柯文哲政治獻金案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剛因違反3RR解封之後,隨即在另一條目又連續4次移除維護性模板。此前已發送過最後警告和3RR警告。
- 提報人: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4日 (三) 05:23 (UTC)
- 副知@Tisscherry、Kenny023、WilliamSkyWalk:--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4日 (三) 05:24 (UTC)
- 以及曾做出封禁的@Manchiu。--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4日 (三) 05:27 (UTC)
- (!)意見:目前的狀態是:條目已經被管理員保護,而通知/警告的發送,提報用戶也的確有做到,但比較遺憾的在於在溝通上,提報用戶採取積極作為,而被提報用戶則是採取消極不配合的方式(如:閉嘴喔、不會說話就閉嘴喔)近似小朋友吵架鬥嘴方式面對提報用戶積極的態度,這裏指的積極,是利用比較制式提醒通知對方用戶,雖然警告模板及層級發送次數雖然可以調整,但是若是發送制式的通知過多,可能會彈性疲乏,適得其反,故仍是請二位就相關的議題上比較建議參考一下修改、回退、討論循環的輔助說明描述的作法會較佳些,也可以合併參閱爭議解決指引,來了解協作計劃是必須透過前述善良循環及遵守站內規範前提下展開,而應避免不適當、無意義的爭執行為,這可能會妨礙協作計劃與氣氛,雖然說被提報佈告板實屬遺憾與無奈,但就相關本次的提報內容,尚請@枳白君,請至此說明,謝謝。--薏仁將🍀 2024年9月4日 (三) 08:31 (UTC)
- 我想千村狐兔君只能給意見,要他再裁示可能立場上會有些勉強...--薏仁將🍀 2024年9月4日 (三) 10:20 (UTC)
- @薏仁將維基百科的帳號都是志工,是否處理特定問題由個別操作人員自行決定
- @Kenny023@Tisscherry@WilliamSkyWalk@自由雨日如果認為帳號有SOCK議題,需要確認登出編輯狀況或者有其他沉睡帳號或者基於被封鎖帳號沒有編輯權限而註冊新帳號活動,考慮改用傀儡調查,如果對是否提交有疑問,請諮詢現任的調查助理
- @枳白如果你不收斂可能會產生類似en:WP:CBAN的結果,zh.wikipedia.org不適用這個規則,但你已經很接近
- (~)補充不回應在這個提報中曾經活動且被標註的帳號,如果有需要我至多再補操作回覆通告給現任調查助理
- --Rastinition(留言) 2024年9月4日 (三) 12:44 (UTC)
- Non free 1[1]
- --Rastinition(留言) 2024年9月4日 (三) 10:31 (UTC)
- 我的意見是3RR做封禁處置,後續會有申訴。--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9月4日 (三) 11:39 (UTC)
- 個人留意中,其他不便多說。--Kenny023(留言) 2024年9月4日 (三) 11:49 (UTC)
請管理員給一個機會,本人只是想正常的編輯維基百科,而且我的編輯也具有建設性並沒有破壞,這樣每次建一個封一個我到底要怎麼用維基百科,謝謝
。理解至目前為止。--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9月4日 (三) 12:01 (UTC)?我也只是想正常的編輯維基百科,我的編輯也具有建設性並沒有破壞,所以現在是論資排輩上癮了嗎
--枳白(留言) 2024年9月4日 (三) 12:07 (UTC)- 我(-)反對這句話,再說一次我們從來沒有覺得新手有什麼不好,但很明顯該使用者對於方針的理解尚嫌不足。舉例:除了上次不知道AFD是以共識為目標外,還有今天世界提高自閉症意識日,在原本條目名稱符合命名常規的情況下的擅自移動。但在自由雨日君單純以警告模板提醒時(而不是出言辱罵),該使用者卻以「不會說話可以閉嘴哦,自己去Google查」字眼回應,擺明一副就是要引起爭端的樣子。不知道方針當然也不是問題,但如果第一反應每次都是先回嘴再說,那當然就很容易爭執。--William is Wikipedia! 2024年9月4日 (三) 12:18 (UTC)
- 然而你當時很支持自由雨日,閉嘴是合理且文明的用詞不是嗎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9/02#廣電總局禁限令列表--枳白(留言) 2024年9月4日 (三) 12:22 (UTC)
- 您當時自己都說了您不想要達成共識,如今是您違反方針但您回嘴,是能這樣類比的嗎?--William is Wikipedia! 2024年9月4日 (三) 12:39 (UTC)
- 請問我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9/02#廣電總局禁限令列表中哪句話體現出我不想達成共識?如果你想說事後不當行為中的提報討論,自由雨日在發表「閉嘴」的時候已經知道我未來的提報了,對嗎?--枳白(留言) 2024年9月4日 (三) 12:44 (UTC)
- 提報與您認為發表AFD不為達成共識是兩回事。--William is Wikipedia! 2024年9月4日 (三) 12:56 (UTC)
- 然而「閉嘴」留言與我指出「提出個人看法以供參考」有先後順序,閉嘴在前--枳白(留言) 2024年9月4日 (三) 13:02 (UTC)
- 你表達了非常支持這種回答的立場--枳白(留言) 2024年9月4日 (三) 13:03 (UTC)
- 真是雙標而道德高尚的資深編輯,噁心死了呢--枳白(留言) 2024年9月4日 (三) 15:04 (UTC)
- 請你實現你的諾言:離開這裏😇。--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9月4日 (三) 15:08 (UTC)
- 提報與您認為發表AFD不為達成共識是兩回事。--William is Wikipedia! 2024年9月4日 (三) 12:56 (UTC)
- 請問我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9/02#廣電總局禁限令列表中哪句話體現出我不想達成共識?如果你想說事後不當行為中的提報討論,自由雨日在發表「閉嘴」的時候已經知道我未來的提報了,對嗎?--枳白(留言) 2024年9月4日 (三) 12:44 (UTC)
- 您當時自己都說了您不想要達成共識,如今是您違反方針但您回嘴,是能這樣類比的嗎?--William is Wikipedia! 2024年9月4日 (三) 12:39 (UTC)
- (~)補充:另外,我從不做「惡意推定」,但我在這裏可以很確信地表示:該用戶對《世界提高自閉症意識日》的移動是極其顯然的WP:維基跟蹤行為,他從我的貢獻中發現了這筆移動並且故意回退了我的這筆移動。如果我的移動(或任何編輯)有誤,那麼我歡迎任何編者「跟蹤」「改正」,但是被提報用戶這種移動行為,則其實正是構成了他說的「擾亂他人貢獻」。--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4日 (三) 12:23 (UTC)
- ⋯⋯我從不做「惡意推定」--枳白(留言) 2024年9月4日 (三) 12:52 (UTC)
- 所以「不會發表意見可以閉嘴」是出於善意對嗎--枳白(留言) 2024年9月4日 (三) 12:53 (UTC)
- @自由雨日君,其實我覺得提維基跟蹤可能效應會更強,不過嘛目前就看此人到底有沒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了。--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9月4日 (三) 12:29 (UTC)
- 然而你當時很支持自由雨日,閉嘴是合理且文明的用詞不是嗎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9/02#廣電總局禁限令列表--枳白(留言) 2024年9月4日 (三) 12:22 (UTC)
- 我(-)反對這句話,再說一次我們從來沒有覺得新手有什麼不好,但很明顯該使用者對於方針的理解尚嫌不足。舉例:除了上次不知道AFD是以共識為目標外,還有今天世界提高自閉症意識日,在原本條目名稱符合命名常規的情況下的擅自移動。但在自由雨日君單純以警告模板提醒時(而不是出言辱罵),該使用者卻以「不會說話可以閉嘴哦,自己去Google查」字眼回應,擺明一副就是要引起爭端的樣子。不知道方針當然也不是問題,但如果第一反應每次都是先回嘴再說,那當然就很容易爭執。--William is Wikipedia! 2024年9月4日 (三) 12:18 (UTC)
- 帳號之前人人平等。上面這話是出自閣下數次提及的,沒錯吧。--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9月4日 (三) 12:12 (UTC)
- special:diff/82165708。元文字出處。個人處理過此案件。--Kenny023(留言) 2024年9月4日 (三) 12:15 (UTC)
- ⋯⋯我還以為你突然表現的很可憐,很遺憾那並不是我--枳白(留言) 2024年9月4日 (三) 12:31 (UTC)
- 請求第二段的版本號。--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9月4日 (三) 12:38 (UTC)
您好,上述用戶與本人無關,如有疑慮可提報傀儡調查,謝謝。
不知您還有印象嗎?@Tisscherry君,也請看看。--Kenny023(留言) 2024年9月4日 (三) 12:43 (UTC)
- ⋯⋯我還以為你突然表現的很可憐,很遺憾那並不是我--枳白(留言) 2024年9月4日 (三) 12:31 (UTC)
- --枳白(留言) 2024年9月4日 (三) 15:09 (UTC)
- 以及曾做出封禁的@Manchiu。--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4日 (三) 05:27 (UTC)
- 本次爭議的主要對象是「侵權」與「過度細節」的模板。條目此前已經掛上「過度細節」模板並經過改善,因此我認為該問題已解決,所以對這個模板進行了移除。後來我了解到侵權疑慮依然存在,因此僅移除了「過度細節」模板,並保留了「侵權」警示模板。我也在此過程中提醒其他編者,應該前往條目的討論頁進行進一步討論。
- 在此期間,提報人連續退回了3次我的編輯,這導致頁面排版出現混亂。同時,由於我的4次退回操作間隔時間較長,我沒有意識到已經達到回退次數限制。我希望強調,我的行為出於對條目進行實質性改進的動機,目的是解決過度細節的問題並保持條目內容的簡潔與合適。
- 關於我與自由雨日的持續衝突,我認為這已經嚴重影響了我在維基百科上的正常貢獻。自由雨日在多次討論中的語言過於強硬且具有攻擊性,這使得條目的討論氛圍變得不再理性,阻礙了問題的解決和條目的進一步改進。基於此,我懇請管理員考慮禁止我與自由雨日的互動,以防止不必要的衝突,並保護條目編輯環境的和諧。--枳白(留言) 2024年9月4日 (三) 09:05 (UTC)
請問「你與我的持續衝突」在哪裏?就我長時間的反破壞工作來看,這別說「衝突」,連「爭議」都算不上。「互動禁制」不是用來躲避反破壞的工具。(原作者加刪除線原因:對廢話的最好回應方式就是不做任何回應)--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4日 (三) 09:22 (UTC)- 你似乎將自己視為反破壞工作的代表,但實際上卻在社群中不斷引發衝突,針對性地騷擾他人,並試圖強迫他們接受你的意見。我建議你先反思自己的不當行為,放下自傲的態度,並以更加和平和理性的方式參與討論,這樣有助於減少紛爭,維持社群的良好氛圍。--枳白(留言) 2024年9月4日 (三) 09:33 (UTC)
- 還有這句話我也覺得不應該由你說,請見上方我的回覆。--William is Wikipedia! 2024年9月4日 (三) 12:20 (UTC)
- 如果你認為「不會發表意見可以閉嘴」留言是文明且正當的,就請不要站在道德的高地指責我--枳白(留言) 2024年9月4日 (三) 13:22 (UTC)
- 如果您知道是不正當的,那為何您今天用這種方式回覆別人有理有據的警告?--William is Wikipedia! 2024年9月4日 (三) 13:28 (UTC)
- 社群共識是,沒有不正當啊,自由雨日讓我閉嘴很正確,被罵是活該的,不是嗎🙃--枳白(留言) 2024年9月4日 (三) 13:35 (UTC)
- 自由雨日說的話都是聖旨,我只能接受是嗎?--枳白(留言) 2024年9月4日 (三) 13:38 (UTC)
- 我勸你離開維基百科一段時間,好好思考一下人家為什麼要批評你?--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9月4日 (三) 13:40 (UTC)
- 自由雨日是不能批評不能質疑的真理代表,神明嗎?憑什麼不讓自由雨日去反省自己「不會發表意見可以閉嘴」的高見?--枳白(留言) 2024年9月4日 (三) 13:52 (UTC)
- 你有承認自己的具體錯誤嗎?沒有!所以大家只能這麼對你了。
- 要不是因為我對部分人群(包括被提告的用戶們,甚至包括臭名昭著的獅憶)有一定的共情,我壓根就不會搭理你--你的言論在我看來,完全就是脫離問題要害的空中樓閣。
- 我還是勸你考慮一下我的提議,這個提議能夠最大限度地幫助你解決問題。--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9月4日 (三) 14:03 (UTC)
- 你如果實在是不明白:自己究竟錯在了哪裏,那也沒有關係。你可以選擇退出維基百科,然後享受美好的現實生活。--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9月4日 (三) 14:11 (UTC)
- 我明白了,是這樣子沒錯--枳白(留言) 2024年9月4日 (三) 14:13 (UTC)
- 你撤回言論也沒有用,維基百科的歷史記錄清清楚楚地記載着呢。--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9月4日 (三) 14:54 (UTC)
- 怎麼,你好像對我很有敵意嗎?--枳白(留言) 2024年9月4日 (三) 15:00 (UTC)
- --枳白(留言) 2024年9月4日 (三) 15:02 (UTC)
- 你撤回言論也沒有用,維基百科的歷史記錄清清楚楚地記載着呢。--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9月4日 (三) 14:54 (UTC)
- 我明白了,是這樣子沒錯--枳白(留言) 2024年9月4日 (三) 14:13 (UTC)
- 自由雨日是不能批評不能質疑的真理代表,神明嗎?憑什麼不讓自由雨日去反省自己「不會發表意見可以閉嘴」的高見?--枳白(留言) 2024年9月4日 (三) 13:52 (UTC)
- 我勸你離開維基百科一段時間,好好思考一下人家為什麼要批評你?--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9月4日 (三) 13:40 (UTC)
- 如果您知道是不正當的,那為何您今天用這種方式回覆別人有理有據的警告?--William is Wikipedia! 2024年9月4日 (三) 13:28 (UTC)
- 如果你認為「不會發表意見可以閉嘴」留言是文明且正當的,就請不要站在道德的高地指責我--枳白(留言) 2024年9月4日 (三) 13:22 (UTC)
- 還有這句話我也覺得不應該由你說,請見上方我的回覆。--William is Wikipedia! 2024年9月4日 (三) 12:20 (UTC)
哦。(原作者加刪除線原因:對廢話的最好回應方式就是不做任何回應)--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4日 (三) 09:37 (UTC)- 哦。--枳白(留言) 2024年9月4日 (三) 09:39 (UTC)
- 討論態度很明顯,也很諷刺,維基百科的反破壞代表--枳白(留言) 2024年9月4日 (三) 09:41 (UTC)
- 您們倆互學彼此的對話僵持在那也不是個辦法吧…--薏仁將🍀 2024年9月4日 (三) 10:16 (UTC)
- @薏仁将:請問,何出「互學彼此的對話」之言?我學了對方的什麼對話?--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4日 (三) 10:22 (UTC)
- 他學你的閉嘴以及喔...你有沒有學他這我倒不知道,不過我只知道再這樣持續無助於協作,您也很清楚的,對吧?--薏仁將🍀 2024年9月4日 (三) 10:25 (UTC)
- 我也認為,您這樣持續當「和事佬」的態度,可能有時候也不利於維基百科發展。--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4日 (三) 10:31 (UTC)
- 然而,你的想法難以體現出維基百科的發展,特別是對維基百科態度指引沒有展現出尊重與遵守的前提下--枳白(留言) 2024年9月4日 (三) 10:55 (UTC)
- 黑臉與白臉有時得要有人扮演,這有意思了吧:)--薏仁將🍀 2024年9月4日 (三) 10:38 (UTC)
- 我也認為,您這樣持續當「和事佬」的態度,可能有時候也不利於維基百科發展。--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4日 (三) 10:31 (UTC)
- 他學你的閉嘴以及喔...你有沒有學他這我倒不知道,不過我只知道再這樣持續無助於協作,您也很清楚的,對吧?--薏仁將🍀 2024年9月4日 (三) 10:25 (UTC)
- @薏仁将:請問,何出「互學彼此的對話」之言?我學了對方的什麼對話?--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4日 (三) 10:22 (UTC)
- 您們倆互學彼此的對話僵持在那也不是個辦法吧…--薏仁將🍀 2024年9月4日 (三) 10:16 (UTC)
- 你似乎將自己視為反破壞工作的代表,但實際上卻在社群中不斷引發衝突,針對性地騷擾他人,並試圖強迫他們接受你的意見。我建議你先反思自己的不當行為,放下自傲的態度,並以更加和平和理性的方式參與討論,這樣有助於減少紛爭,維持社群的良好氛圍。--枳白(留言) 2024年9月4日 (三) 09:33 (UTC)
- --枳白(留言) 2024年9月4日 (三) 14:34 (UTC)
- 1.短短幾分鐘,你又觸犯了WP:GAME、WP:POINT,
一如昨日的我。 - 2.你說你不再打算寫維基百科,這一點大家其實都是很支持的。希望你能儘快踐行這一點。
- 3.
2024年8月26日 (一) 10:14 Shizhao 封禁了自由雨日 對頁面Talk:王必勝的編輯,到期時間為1天和7小時 (違反編輯戰方針)
,你的願望也算是「實現了」,所以你就心滿意足地離開維基百科吧,希望你別再回來了。--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9月4日 (三) 14:48 (UTC) - 其實呢,中文世界最大的網絡百科網站是百度百科,你可以考慮去那裏編輯(doge)。--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9月4日 (三) 14:53 (UTC)
- 我只能說,你對善意一無所知。建議你去找個廠打工吧,多體驗一下世間險惡。--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9月4日 (三) 15:07 (UTC)
- 1.短短幾分鐘,你又觸犯了WP:GAME、WP:POINT,
- 副知@Tisscherry、Kenny023、WilliamSkyWalk:--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4日 (三) 05:24 (UTC)
- 處理:封三日。-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9月4日 (三) 15:37 (UTC)
--枳白(留言) 2024年9月4日 (三) 14:38 (UTC)
Wnotieagusdr、Rastinition
- Wnotieagusdr(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Rastinition(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Wikipedia:當前的破壞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持續相互回退
- 發現人: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日 (日) 05:16 (UTC)
- 處理:(非管理員關閉)由於涉事當事者已透過電郵向特定管理員告知相關持有帳號訊息,見Special:Diff/84048302內容描述,故相關爭議主要原因應當可以視為滅失,既已滅失則該提報也可予以關閉。薏仁將🍀 2024年9月3日 (二) 02:29 (UTC)
- (~)補充屬於WP:SOCK未公開主帳號關聯性的操作性議題。頁面陳列也有遺漏--Rastinition(留言) 2024年9月1日 (日) 05:18 (UTC)
向史公哲曰
- 向史公哲曰(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伍廷芳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在條目主要圖片上打編輯戰,認為一張更清晰的圖片不能被添加為主要圖片,並且說我添加圖片是「為了自我意見去編輯維基百科」。向史公哲曰說那張圖「沒有裁剪」「不好」,我覺得這應該是主觀的觀感。但是問題是,原圖裁剪十分模糊。此外就是,不知道為什麼要假定我惡意地「自我意見編輯維基百科」,我覺得這和圖片沒有關聯,他應該自己想清楚,我不是他的仇敵。
- 發現人:老衲(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07:08 (UTC)
- 沒錯,我認為老衲所說的全都沒錯!他的提議完全是正確的,他的大邊框圖片完全是優質的,他的編輯思想也是無可指摘的。與之相反,我基於識別性原則,恢復穩定版本圖片的編輯是錯誤的;將他的照片進行替換的行為也是錯誤的。他幾天前上傳到條目的肖像,顯然代表了全體維基人的「沉默共識」。我對我阻礙「改善」、繞開「沉默共識」的罪行供認不諱!我身為老資曆的編輯戰販子,千刀萬禍都不過分!
- 沒錯,我遇見爭議內容,就應該什麼都不做,不然,我改動爭議內容,被他人回退後反回退,編輯戰的挑起人是我。我恢復穩定內容,被他人回退後反回退,編輯戰的挑起人還是我。總之,在我參與的編輯爭議中,我都是錯的,其他人都是對的,我理應被視為破壞者封禁,我只要做不超過三次的回退,甚至回退不過一,我也應該要被封禁。--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07:15 (UTC)
- 你實在想太多了。沒有人要封禁你。你冷靜一下吧。而且,肖像不是我上傳的啊,那張圖是本來就在維基共享上面的。--老衲(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07:17 (UTC)
- 這裏上傳指的是上傳到條目上,不是維基共享資源上。--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07:18 (UTC)
- 但是你並沒有提供任何支持你回退的依據,儘管你認為你是受害者,或者你「委屈」。--老衲(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07:18 (UTC)
- 你也沒有提供任何合理的,足以支撐你回退的wp依據,儘管你認為你是受害者。--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07:19 (UTC)
- 媽耶,我輸了,你開心就好,我不改圖片了好嘛,來笑一個--老衲(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07:20 (UTC)
- 媽耶,輸的是我呀,你開心的編輯就好,我直接再吃一個月的封禁套餐得了。--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07:21 (UTC)
- 媽耶,我可能又要說對了,我說我輸了,我大概率就是輸了,輸的一敗塗地。--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11:49 (UTC)
- 媽耶,輸的是我呀,你開心的編輯就好,我直接再吃一個月的封禁套餐得了。--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07:21 (UTC)
- 媽耶,我輸了,你開心就好,我不改圖片了好嘛,來笑一個--老衲(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07:20 (UTC)
- 「足夠清晰的照片」並不是合理的反回退的理由,「全身照更好」也不是合理的反回退理由。--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07:20 (UTC)
- 大師請告訴我什麼是理由--老衲(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07:21 (UTC)
- 你可以參考一下Flyinet和我打過的一起編輯戰,通過這個編輯戰的事例,你就會明白:只有結合wp條文的回退理由才是相對合理的,難以指摘的回退理由。
- 況且審美上的理由本身是有爭議的,大家也不一定都會認。--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07:25 (UTC)
- 大師,那張圖是你加的還是?那張圖無可挑剔的原因是什麼?--老衲(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07:26 (UTC)
- 我目前沒有想出足夠合理的理由,不過我有一些個人的理由:1.那張圖不是我加的2.那張圖沒有無可挑剔,但它是穩定版本採用的圖像。3.那張圖像的識別性更高,不用點開照片就能看清一個人的樣貌。--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07:28 (UTC)
- okay大師。祝你愉快,還有就是沒有人要封禁你,不用擔心。--老衲(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07:30 (UTC)
- 你可以將我的不文明、不冷靜的行為理解成一種應激反應。至於這個應激反應的形成原因,你用維基百科搜索"向史公哲曰"+"管理員佈告板",再閱讀我的討論頁前言,你基本上就能明白了。
- 當然,這不意味着我沒有錯,我還是要就我的不當言論向閣下表達歉意。--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07:44 (UTC)
- 好的。沒事。--老衲(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07:48 (UTC)
- 是否仍要提報?--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09:36 (UTC)
- 別人早就提報我了,你可以讓他過去一下。--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09:37 (UTC)
- Manchiu管理員是在問提報者是否考慮撤回該次提報的意思……--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3日 (二) 09:39 (UTC)
- 別人早就提報我了,你可以讓他過去一下。--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09:37 (UTC)
- 是否仍要提報?--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09:36 (UTC)
- 好的。沒事。--老衲(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07:48 (UTC)
- ( π )題外話.閣下說完這句話後,perinbaba直接跑過來提報我為破壞者了(doge)。--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11:01 (UTC)
- 警告:互動禁止已經生效,請不要再提及對方。--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3日 (二) 11:09 (UTC)
- okay大師。祝你愉快,還有就是沒有人要封禁你,不用擔心。--老衲(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07:30 (UTC)
- 我目前沒有想出足夠合理的理由,不過我有一些個人的理由:1.那張圖不是我加的2.那張圖沒有無可挑剔,但它是穩定版本採用的圖像。3.那張圖像的識別性更高,不用點開照片就能看清一個人的樣貌。--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07:28 (UTC)
- 大師,那張圖是你加的還是?那張圖無可挑剔的原因是什麼?--老衲(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07:26 (UTC)
- 大師請告訴我什麼是理由--老衲(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07:21 (UTC)
- 你也沒有提供任何合理的,足以支撐你回退的wp依據,儘管你認為你是受害者。--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07:19 (UTC)
- 你實在想太多了。沒有人要封禁你。你冷靜一下吧。而且,肖像不是我上傳的啊,那張圖是本來就在維基共享上面的。--老衲(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07:17 (UTC)
- 有關「
為了自我意見去編輯維基百科
」等言語確實不太適當,屬於WP:ANM的內容,已經在那裏處理了。這裏應只討論編輯爭議的內容。我個人傾向贊同@向史公哲曰的觀點,原先的照片更加清晰,比例也較大。--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3日 (二) 07:30 (UTC)- 原來的圖片沒有更加清晰,老衲給的圖片更清晰,只是邊框太大了,沒有剪切。--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07:31 (UTC)
- 哦,剛剛發現了……那應該說是「效果」沒有原先的清晰。--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3日 (二) 07:35 (UTC)
- 原來的圖片沒有更加清晰,老衲給的圖片更清晰,只是邊框太大了,沒有剪切。--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07:31 (UTC)
- 處理:已解決,見下。-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9月5日 (四) 16:16 (UTC)
- 如果要使用欽差大臣那張圖的話,可以用共享資源提供的剪裁小工具(CropTool)自行裁出相片部分,不至於要爭吵如此激烈。——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4日 (三) 03:00 (UTC)
- 至於要用哪一張當資訊框圖片,我自己沒有特別意見;理想應該用他外交總長任內相片為宜,但好像目前這兩張都是他在前清任官時所攝?原本那張的優點是人物比例適中,但有點模糊,新的這張就相反。請多加討論。——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4日 (三) 03:10 (UTC)
- (!)意見:目前條目已由@向史公哲曰主動換上了管理員@Ericliu1912裁剪過的圖片,且根據上面的討論判斷,編輯爭議的兩位也基本達成和解。應該可以關閉此案。--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4日 (三) 11:49 (UTC)
- 你覺得我應該避嫌還是可以自己關閉此案件?因為我有作為普通使用者發表意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4日 (三) 13:05 (UTC)
- 我認為完全可以關閉啦……您的意見完全不屬於「參與了相關爭議」,完全屬於《WP:避嫌》中所說的「
僅曾以管理員身份與有關用戶交互或參與有關議題,或者過往的參與程度小或明顯客觀無偏見,則不應被要求在處理這些用戶或主題相關事宜時避嫌
」。--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4日 (三) 13:10 (UTC)
- 我認為完全可以關閉啦……您的意見完全不屬於「參與了相關爭議」,完全屬於《WP:避嫌》中所說的「
- 你覺得我應該避嫌還是可以自己關閉此案件?因為我有作為普通使用者發表意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4日 (三) 13:05 (UTC)
- 如果要使用欽差大臣那張圖的話,可以用共享資源提供的剪裁小工具(CropTool)自行裁出相片部分,不至於要爭吵如此激烈。——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4日 (三) 03:00 (UTC)
PÑēüḾôňïę1357
- PÑēüḾôňïę1357(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瑟洛尼厄斯·貝爾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原作者不願意跟隨維基的命名政策(我的編輯是基於澳彩翻譯, 但被撤銷兩次, 他提出了賭博網站不是可靠來源的主張,但同時他從未提及他的可靠來源. 幾個月前已經有其他用戶多次警告(警告1/警告2)但他繼續創造沒有可靠來源的名稱). 同時他把漢字改成拉丁字母使模板高度轉換故障, 不能以英尺(尺吋)顯示球員高度. 我已經解釋過了. 我可以將米更改為m?
- 發現人:Winston(留言) 2024年8月27日 (二) 06:07 (UTC)
- 處理:(非管理員關閉)看來各位取得共識了。--Benho7599 堅決擁護以芙寧娜同志為核心的楓丹 2024年9月9日 (一) 13:56 (UTC)
本來不想和這個8868體育員工浪費時間的,但還是和其他人解釋一下吧:
- 請大家移步至《Theo Walcott》。此條目可以證明粵語區把「Theo」譯成「菲奧」不是原創。
- 在谷歌上用「菲奧 Theo」作為關鍵詞搜索(記住要使用「verbatim」模式),也會找到不少把英語名「Theo」譯成「菲奧」的例子。
- 另一方面,提報者有加入英文內容卻又懶得翻譯成中文的壞習慣,因此我當時的確對他的編輯作出了誤判。但他在此後並未第二次作出同樣的編輯,我自然也沒有第二次回退。這下連2RR都沒到,更別說是3RR了。
說到這裏我想順便請教一下諸位:維基百科有沒有辦法調查某個用戶是不是個沒申報的有償編輯用戶?📕📙📒📗📘 賭博機構最堅定的反對者 📚📖 2024年8月28日 (三) 03:29 (UTC)
- Talk:安祖·高美斯_(1993年)已經提到過,您不能將名部分拆分翻譯. 若有參考使用全名, 使用你不能拆分使用其他參考翻譯, 而你也在討論中. 我已經提供了姓名參考.
- 你能解釋一下你的參考能合理證明NC:先到先得不適用嗎?
- 如果這是第一次那麼我不會在這裏報告
- --Winston(留言) 2024年8月28日 (三) 05:10 (UTC)
- 「先到先得」不適用,因為我的來源比你的「來源」更可靠。
- 誰規定不能將姓名拆開翻譯的?你這麼喜歡引述規則,你倒是告訴大家:哪條規則明確規定不能將姓名拆開翻譯了?
- 還有,現在我就來拆穿你的密底算盤:你如此執著於「參考必須能同時證明姓和名」,歸根究底就是因為傳統的翻譯工具書不會把幾千幾萬個姓氏和名字構成的幾億種組合全部列出來,而你就是要利用這一點逼走一切真正可靠的工具書和其他可靠來源,最後迫使維基百科不得不用你提供的那些來路不明而且明顯反智的賭博網站作為「參考」。我唯一不明白的是你的動機:是出於個人情感,還是出於其他更現實的原因?📕📙📒📗📘 賭博機構最堅定的反對者 📚📖 2024年8月28日 (三) 05:53 (UTC)
- 「先到先得」適用不適用我認為最好讓管理員來判斷
- 其他人已經說過你將姓名拆開翻譯是偷換概念, 請不要再做. 如果你是對, André Gomes已經按你的要求重新命名為安德烈·高美斯。根據你之前的陳述, 在谷歌上用「安德烈 André」作為關鍵詞搜尋(記住要使用「verbatim」模式),也會找到不少把英語名「André」譯成「安德烈」的例子。但事實證明André Gomes沒有按你的要求重新命名為安德烈·高美斯。
- 如果你想討論你的來源更可靠, 我只能說那個使用菲奧的編輯沒有提供任何參考, 我也試着找《Theo Walcott》譯《菲奧·禾確特》的參考, 不幸的是沒有參考, 所以我只能得出編輯並沒有受到挑戰。欲了解更多信息,請參考Wikipedia:引用維基百科。
- --Winston(留言) 2024年8月28日 (三) 06:41 (UTC)
- 8868體育的,你還是沒有回答我的問題:到底是哪條規則明確規定不能分別翻譯的?莫非這只不過是你和其他一些用戶的個人見解,而非維基百科的成文規定?如果不是成文規定的話,你又憑什麼不准我這樣做?
- 「英語名『André』」?我知道你是知道「André」根本不是英語名字的,要不然你也沒辦法故意選用和「André」發音相差最遠的「安祖」。
- 你找不到參考嗎?我可是找到了。📕📙📒📗📘 賭博機構最堅定的反對者 📚📖 2024年8月28日 (三) 14:06 (UTC)
- 菲奧·禾確特可以證實了。--超級核潛艇(留言) 2024年9月7日 (六) 13:37 (UTC)
- @PÑēüḾôňïę1357君:您將@Winstonhyypia稱為「
8868體育員工
」(「8868體育」應該是指一個賭博機構?),您是否有相關依據(證據)?--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日 (一) 08:54 (UTC)- 請看這裏。他為了證明我開墾時用的譯名沒有賭博機構的譯名可靠,而把8868體育的整個網頁搬了過來。一個和賭博機構毫無利益關係的用戶,怎麼會這麼明目張膽地把賭博機構的內容搬運到維基百科?雖然我承認最初開墾的時候的確是用過一些原創譯名,但這不是他抱賭博機構大腿,把賭博機構內容搬運到維基百科的藉口。📕📙📒📗📘 賭博機構最堅定的反對者 📚📖 2024年9月2日 (一) 15:27 (UTC)
- 我雖然也認為不應當用賭博機構作為來源佐證譯名,但他用該網站作來源時,該來源確實仍沒有被《WP:RSP》評價為不可靠來源之類的,更沒有列入垃圾連結黑名單,並不能說是「刻意」加入垃圾連結?然後更重要的是,這似乎並不能100%證明他就是和賭博機構有利益關係?比如我曾去澳門交流學習時,感覺到澳門的博彩業幾乎融入了市民生活。即使他們自己不去賭博(更遑論「賭博機構員工」),也完全可能認為賭博機構就是一種普通的政府機構,從而作為來源(且可能認為是「可靠來源」)提供?--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日 (一) 21:53 (UTC)
- 那好吧,我暫且不再稱他為「賭博機構員工」。然而我依然堅信他就是在刻意加入垃圾鏈接,證據就是這三次編輯:1、2、3——他明明只需要在編輯摘要中加入「世界人名翻譯大辭典」,卻偏偏要在「世界人名翻譯大辭典」後面加上垃圾鏈接。📕📙📒📗📘 賭博機構最堅定的反對者 📚📖 2024年9月2日 (一) 23:18 (UTC)
- 您說的「刻意」確實根據這些「證據」來看有一定的可能,但就我個人的感受來說,我認為他「無意」的可能性還是遠高於「刻意」的。比如我在給來源的時候,若權威資料不容易訪問(沒有連結),則通常也會給一個易訪達的網址——那麼他很有可能只是我說的「生活中習慣了和賭博機構共處」「單純只是認為一個來源(甚至可能是比較可靠的來源)」而加入,且維基百科確實尚未將那家賭博機構連結視作垃圾連結?--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日 (一) 23:35 (UTC)
- @自由雨日 我已經在這解釋過了, 這一切都是基於命名常規WP:常用名稱需求. 「世界人名翻譯大辭典」(工具書)應該被視作第三手來源. 所以根據命名常規其實我不需要加上「世界人名翻譯大辭典」. 反過來說PÑēüḾôňïę1357明明只需要在編輯摘要中加入「世界人名翻譯大辭典」該表達式已經誤解命名常規規則.--Winston(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01:27 (UTC)
- 也因為自由雨日回應, 給了我這次報告合理性 - 維基百科確實尚未將那家賭博機構連結視作垃圾連結. 我認為這給一個證據證明PÑēüḾôňïę1357無效撤銷我的編輯.--Winston(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01:40 (UTC)
- 看吧,看吧,他又在主張賭博網站比工具書更可靠了。真是維基百科的大不幸。
- 另外,如果工具書只能算第三手來源的話,賭博機構算第幾手?第一百萬手都不算,因為賭博網站根本不能算來源,就算是來源也只能是核廢料的來源。📕📙📒📗📘 賭博機構最堅定的反對者 📚📖 2024年9月3日 (二) 01:54 (UTC)
- @Winstonhyypia:不過您現在藉助自由雨日的留言為自己的編輯取得合法性,本人就有點保留了。可以的話,找更可靠的來源去取代吧。雖然本人認為部份官方賭博機構(如香港賽馬會)可視為譯名可靠來源,但其他的就不敢說了。
- @PÑēüḾôňïę1357:建議您改善一下措辭,不然就算道理在您這邊,您的態度也會令人判斷誰是誰非時扣您的分,尤其是在指控未證實時已一口咬定對方是賭博網站職員這點頗違反文明、人身攻擊。
反而上去可靠來源/佈告板正式要求否定他所用的賭博網站會否更有效地伸張您心目中的正義?--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9月5日 (四) 03:19 (UTC)- 說實話我剛剛基於東網, AM730做了一個編輯, 但被回退 =(
- 我們正在討論可靠來源, 請表達你的意見。我可以再問一件事嗎? 官方賭博機構中官方是政府批准?--Winston(留言) 2024年9月5日 (四) 03:36 (UTC)
- 「
官方賭博機構中官方是政府批准?
」:是--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9月5日 (四) 04:46 (UTC)- 理解. 那麼在澳門官方有很多 (只是陳述, 沒有其他意思)--Winston(留言) 2024年9月5日 (四) 21:55 (UTC)
- 希望PNeum和Winston你們二位在討論球員譯名時,不要忘了初衷——我們是討論這個球員譯名是什麼。請就事論事。不要最後陷入雞同鴨講、甚至互相攻擊。如果認為A球員應該譯為xx,就給出理由。另外,按照《大辭典》譯得名字基本準確,大陸也基本採信之;至於香港賽馬會給的譯名,一般可以先採信為zh-hk;除非有別的證據(比如常見的大公、文匯、明報)證明他在香港的譯名於賽馬會不同。澳門的譯名我認為,8868隻能作為zh-mo臨時的譯名,因為不一定本澳媒體用這個譯名。請善用地區詞轉換。--超級核潛艇(留言) 2024年9月7日 (六) 13:33 (UTC)
- @超級核潛艇:在下十分理解閣下調停爭議的用心,在此先行謝過🤜🤛。然而,總不能在下每讓一步,W字開頭那個用戶就前進十步吧?請看這次編輯:即便我用的是有可靠來源作為參考的譯名,W字開頭那個用戶依然不依不撓地要求改名,甚至為了達成他的目的而公然違反他自己定下的「參考必須同時包括姓和名」這條規則。在下真心認為:在下能讓的步都已經讓了,現在「不明白退一步是什麼意思」 的是W字開頭那個用戶。
- 另外,請恕在下依然反對在任何情況下使用任何8868之類的賭博網站作為維基百科任何內容的參考。如果賭博網站的譯名恰好和可靠來源的譯名一樣(也就是說可靠來源為賭博網站背書,而不是反過來),而且並非明顯違反原文發音規則的話,那沒問題,因為有賭博網站之外的可靠來源作為參考;如果唯一的可靠來源只有明顯違反原文發音規則,而且又不是像「約翰」這樣約定俗成超過一百年的譯名,那就根據《維基百科:天空是藍色的無需引用》在條目中註明「原文發音是這樣,不是那樣,因此譯名與原文發音不符」;然而,如果沒有任何可靠來源的話,那在下寧願動用「原名或原名羅馬化」這個選項,也不願意讓賭博網站「譯名」進一步侵蝕維基百科。📕📙📒📗📘賭博機構最堅定的反對者戒賭熱線:2343-2255 2024年9月7日 (六) 18:37 (UTC)
- 您也可以用大陸譯名,參考WP:譯音表,一般情況下不會有太大爭議;但請記得人名全用簡體字。--超級核潛艇(留言) 2024年9月8日 (日) 00:36 (UTC)
- 「
- @Patrickov好吧。感謝提醒。📕📙📒📗📘賭博機構最堅定的反對者戒賭熱線:2343-2255 2024年9月5日 (四) 03:46 (UTC)
- @PÑēüḾôňïę1357:抱歉看漏,原來您已經行動了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9月5日 (四) 03:23 (UTC)
- 您說的「刻意」確實根據這些「證據」來看有一定的可能,但就我個人的感受來說,我認為他「無意」的可能性還是遠高於「刻意」的。比如我在給來源的時候,若權威資料不容易訪問(沒有連結),則通常也會給一個易訪達的網址——那麼他很有可能只是我說的「生活中習慣了和賭博機構共處」「單純只是認為一個來源(甚至可能是比較可靠的來源)」而加入,且維基百科確實尚未將那家賭博機構連結視作垃圾連結?--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日 (一) 23:35 (UTC)
- 那好吧,我暫且不再稱他為「賭博機構員工」。然而我依然堅信他就是在刻意加入垃圾鏈接,證據就是這三次編輯:1、2、3——他明明只需要在編輯摘要中加入「世界人名翻譯大辭典」,卻偏偏要在「世界人名翻譯大辭典」後面加上垃圾鏈接。📕📙📒📗📘 賭博機構最堅定的反對者 📚📖 2024年9月2日 (一) 23:18 (UTC)
- 我雖然也認為不應當用賭博機構作為來源佐證譯名,但他用該網站作來源時,該來源確實仍沒有被《WP:RSP》評價為不可靠來源之類的,更沒有列入垃圾連結黑名單,並不能說是「刻意」加入垃圾連結?然後更重要的是,這似乎並不能100%證明他就是和賭博機構有利益關係?比如我曾去澳門交流學習時,感覺到澳門的博彩業幾乎融入了市民生活。即使他們自己不去賭博(更遑論「賭博機構員工」),也完全可能認為賭博機構就是一種普通的政府機構,從而作為來源(且可能認為是「可靠來源」)提供?--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日 (一) 21:53 (UTC)
- 請看這裏。他為了證明我開墾時用的譯名沒有賭博機構的譯名可靠,而把8868體育的整個網頁搬了過來。一個和賭博機構毫無利益關係的用戶,怎麼會這麼明目張膽地把賭博機構的內容搬運到維基百科?雖然我承認最初開墾的時候的確是用過一些原創譯名,但這不是他抱賭博機構大腿,把賭博機構內容搬運到維基百科的藉口。📕📙📒📗📘 賭博機構最堅定的反對者 📚📖 2024年9月2日 (一) 15:27 (UTC)
BrentBarry
- BrentBarry(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英雄傳說 界之軌跡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我是反對加上日文官網,己經有了wikidataWP:VG/EL。還有己經有了角色列表Template:Official websiteTemplate:Main
- 發現人:Sim Chi Yun(留言) 2024年9月6日 (五) 05:14 (UTC)
- @Sim Chi Yun君,該所提及的條目在外部連結的部分已經有日語版本的官方網站對吧?那麼您這則的提報訴求主張是,對方重複加入日文官網資訊嗎?還是?另外那個角色列表係指?對方用戶也試圖加入的意思嗎?,這裏也同時邀請@BrentBarry君至此處做個說明,謝謝。--薏仁將🍀 2024年9月6日 (五) 06:23 (UTC)
- 這個已經有記錄Talk:小小諾亞:樂園的後繼者#官方網站--Sim Chi Yun(留言) 2024年9月6日 (五) 06:43 (UTC)
- 那麼對方知道這個紀錄嗎?如果沒有的話,你或許可以嘗試私下向他禮貌性的說明,表達您的想法看看。--薏仁將🍀 2024年9月6日 (五) 06:47 (UTC)
- 你好,軌跡系列這個遊戲,所編寫的條目一直來都會在最下面加入日文官網,畢竟本來就是日本遊戲,詳可參見英雄傳說VI 空之軌跡、英雄傳說 閃之軌跡這些條目,目前有爭議的界之軌跡這個條目也是由我創立編寫的。
- Sim Chi Yun用戶添加的語法,在頁面中只會顯示導向到中文代理商的中文官網,而非日本原廠的日文官網,因此編寫的時候參照過去其他系列遊戲的條目,增添日文官網網址進去,但Sim Chi Yun這位用戶以「我已經說過不要再加日文版」強硬刪除。
- 我想維基是眾人編寫,我也是遵從這10幾年來系列條目的編寫方式,同時寫進日文官網與中文官網,就不知為何這位用戶如此強烈要求只留中文官網的意義在哪裏。還請管理員判斷,謝謝!--BrentBarry(留言) 2024年9月6日 (五) 09:15 (UTC)
- (!)意見:別再想這很舊的官網,直接使用「Wikidata」的自動官網。只要一個中文官網,其他語言什麼都不可以加。還有角色不需要加很多連接,己經「主條目:英雄傳說 軌跡系列角色列表」。--Sim Chi Yun(留言) 2024年9月6日 (五) 09:36 (UTC)
- 順便補充一下,這種中文官網也不是永遠活着,這系列遊戲比較早期的中文代理商已經倒閉了,現在新的代理商也不是每個作品都有代理都有中文版官網;網絡使用者來看日本遊戲的維基條目介紹,結果下面沒有日文官網,本來就是一件奇怪的事。我是覺得兩者並存就行,還可以防範日後中文代理商將網頁收起或是倒閉的狀況。--BrentBarry(留言) 2024年9月6日 (五) 09:55 (UTC)
- 嗯…看似閣下所言或顧慮並非完全無理...不過如果想徵求更廣泛的意見,不如去互助客棧開議題徵詢,不知二位意見如何?--薏仁將🍀 2024年9月6日 (五) 10:18 (UTC)
- 以前己經我有試過Talk:小小諾亞:樂園的後繼者#官方網站--Sim Chi Yun(留言) 2024年9月6日 (五) 10:34 (UTC)
- 我是想請教一下,最近維基是有頒佈什麼新的規定,關於外部連結只能留中文語系的連結之類的嗎?
- 沒有冒犯的意思,因為可能有時候規定改了我沒有跟到,但以遊戲條目來說,我去翻找了幾個熱門的遊戲,如寶可夢系列、Final Fantasy VII 重製版、女神異聞錄5,這些條目下方的外部連結都是包含日文與中文的,不太能理解為什麼Sim Chi Yun會堅持不需要日文連結,唯一想到的合理可能就是維基可能有頒佈新的規定?
- 如果沒有的話,那跑到軌跡系列這種小品遊戲來說只能有中文代理商的連結,不准有日文官方原廠的連結,這也太奇怪了吧?--BrentBarry(留言) 2024年9月6日 (五) 18:24 (UTC)
- 我看了一下時間點,
如果中文網站存在,且與條目主題足夠相關,請勿僅連結非中文網站
Wikipedia:外部連結#非中文內容是在2020年8月公示通過。--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9月8日 (日) 08:15 (UTC)- 那看來原文網站跟中文網站並存是合乎規定的,「請勿僅連結非中文網站」就是說有資訊量足夠的中文網站就要加上去,而不是有中文就要把原文網站刪掉阿。
- 這也合乎其他熱門條目的編輯方式都是兩者並存的模式。--BrentBarry(留言) 2024年9月9日 (一) 06:05 (UTC)
- 也請聯繫上下文「將連結數目減至最少」(WP:ELMIN),簡而言之,非原生中文作品,如果有中文官網,不需要給出原文官網。--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9月9日 (一) 07:54 (UTC)
- 該說明開頭便說了「儘量」只放置一個官方連結,而不是規定只能有一個官方連結,一來我上面說過有的中文代理商已倒閉沒有中文官網,二來絕大部分熱門條目都是原文官網跟中文官網並列,如果強烈要求所有條目都該只能唯一留下中文官網,那建議是發起更改規定的活動,否則現階段兩者並存是合乎規定沒有問題的。--BrentBarry(留言) 2024年9月9日 (一) 08:19 (UTC)
- 我有在Talk:小小諾亞:樂園的後繼者#官方網站上明確表達觀點,你似乎沒有去看一下。否則不會得出我持有「只能有一個官方連結」的觀點。--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9月9日 (一) 11:05 (UTC)
- 該說明開頭便說了「儘量」只放置一個官方連結,而不是規定只能有一個官方連結,一來我上面說過有的中文代理商已倒閉沒有中文官網,二來絕大部分熱門條目都是原文官網跟中文官網並列,如果強烈要求所有條目都該只能唯一留下中文官網,那建議是發起更改規定的活動,否則現階段兩者並存是合乎規定沒有問題的。--BrentBarry(留言) 2024年9月9日 (一) 08:19 (UTC)
- 也請聯繫上下文「將連結數目減至最少」(WP:ELMIN),簡而言之,非原生中文作品,如果有中文官網,不需要給出原文官網。--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9月9日 (一) 07:54 (UTC)
- 我看了一下時間點,
- 嗯…看似閣下所言或顧慮並非完全無理...不過如果想徵求更廣泛的意見,不如去互助客棧開議題徵詢,不知二位意見如何?--薏仁將🍀 2024年9月6日 (五) 10:18 (UTC)
- 順便補充一下,這種中文官網也不是永遠活着,這系列遊戲比較早期的中文代理商已經倒閉了,現在新的代理商也不是每個作品都有代理都有中文版官網;網絡使用者來看日本遊戲的維基條目介紹,結果下面沒有日文官網,本來就是一件奇怪的事。我是覺得兩者並存就行,還可以防範日後中文代理商將網頁收起或是倒閉的狀況。--BrentBarry(留言) 2024年9月6日 (五) 09:55 (UTC)
- (!)意見:別再想這很舊的官網,直接使用「Wikidata」的自動官網。只要一個中文官網,其他語言什麼都不可以加。還有角色不需要加很多連接,己經「主條目:英雄傳說 軌跡系列角色列表」。--Sim Chi Yun(留言) 2024年9月6日 (五) 09:36 (UTC)
- 那麼對方知道這個紀錄嗎?如果沒有的話,你或許可以嘗試私下向他禮貌性的說明,表達您的想法看看。--薏仁將🍀 2024年9月6日 (五) 06:47 (UTC)
- 這個已經有記錄Talk:小小諾亞:樂園的後繼者#官方網站--Sim Chi Yun(留言) 2024年9月6日 (五) 06:43 (UTC)
- @Sim Chi Yun君,該所提及的條目在外部連結的部分已經有日語版本的官方網站對吧?那麼您這則的提報訴求主張是,對方重複加入日文官網資訊嗎?還是?另外那個角色列表係指?對方用戶也試圖加入的意思嗎?,這裏也同時邀請@BrentBarry君至此處做個說明,謝謝。--薏仁將🍀 2024年9月6日 (五) 06:23 (UTC)
- 處理:似乎沒有在討論頁討論便提報到此,建議先在討論頁討論。-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9月6日 (五) 10:20 (UTC)
JNO1、Simonkeeton
- JNO1(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Simonkeeton(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語言系屬分類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藏語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秦攻戎之戰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疑似存在某種人格障礙的極端漢民族主義者,晝夜不停地進行編輯戰,時刻緊盯着頁面歷史進行跟蹤式糾纏破壞和抬槓詭辯,酷愛鸚鵡學舌、牙牙學語,難以交流,態度極為頑劣。
- 在秦攻戎之戰條目中,偏執地刪去「亳王」乃一西戎邦國君主的信息,儘管《水經注》和《史記索隱》皆明確指出「亳王」乃西戎一國的君主,歷史文獻對此並不存在爭議。更刻意違反現代漢語的自然語言習慣,執意將秦國「軍隊攻打」的對象,從一個西戎的邦國/城邦/政權,置換成一個身份模糊的個體(亳王),意圖以各種方式矮化、模糊化遭秦國(JNO1眼中的「中國政權」)攻擊的對象。
- 前824年-前621年間正是秦仲至秦穆公在位時期,也是秦攻戎之戰條目中所描繪的一系列戰爭發生的時期,卻遭其反覆刪除。
- 甚至瘋狂地聲稱,秦國數百年間對周邊地區的持續戰爭和領土擴張是所謂的「受害者反擊」,據此堅持主張其偏執的秦國主義視角,拒絕加入些許基於不同視角的描述以略微增加語言上的平衡性。
- 歷史記錄清楚地表明,數百年間秦國對西戎主動發起戰爭的次數和規模都遠遠超過反向,從結果看,也是秦國吞併了西戎、巴蜀等周邊地區的諸多國家,而不是反過來。秦國的行為明顯帶有領土擴張的目的,而非單純的自衛。秦國對西戎的軍事行動也不是孤立、零星的事件,而是持續、系統的擴張政策的一部分。所謂的「西戎攻破關中」也是周幽王主動入侵申國,才被申侯聯合戎族在反侵略的自衛反擊戰中推翻和反殺的咎由自取。這些事實和結果明確顯示了誰是真正的「侵略者」。然而到了Jno1狡辯的口中,雙方卻變成了什麼「互有攻伐」,以試圖製造一種虛假的對等性,通過將其描繪成一種仿佛「你來我往」「勢均力敵」的假象,以掩蓋秦國作為戰爭的主要發動者的本質,以及秦國作為一個強大政權與相對弱小的西戎諸邦之間的力量不對等。這很可能是一種有意的歷史敘事操縱,試圖美化秦國的擴張行為。
- 在藏語條目中,翻譯英文圖例時不尊重來源,將non-Sinitic翻譯成「藏緬語族」,儘管原圖作者並未指定藏緬語族,也沒有假定漢藏語系只能分為漢語族和藏緬語族兩大類。
- [6]
- 又強行加入(邏輯上自相矛盾且帶語病的)「藏緬語族從漢藏語系中分裂出來」的歪曲表述,混淆了「漢藏語系」作為一個語言學門類和語言本身的區別。特別的,還使用「從xx中分裂出來」這種誤導性的表述,意圖暗示藏緬諸語是邊緣的、次級的、派生的產物,而漢語是中心的、正統的。
- 事實上「漢藏語系」只是現代語言學上的一個門類,是一種分類用的人造名目。聲稱某些具體的語言從一個已經將其囊括在內的上一級類別中分裂/分化出來,就像說「豹屬」從「貓科」中分裂出來了一樣荒謬。另外,語言的演變也是一個連續、漸進和不間斷的過程,無端添加所謂「分裂/分化後開始遷移」的表述不僅畫蛇添足,更不正確。
- 發現人:Simonkeeton(留言) 2024年9月7日 (六) 10:53 (UTC)
- 建議管理員對雙方用戶施予互動禁制。--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9月7日 (六) 11:33 (UTC)
- 附議--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9月7日 (六) 11:34 (UTC)
- 如果兩人的爭執仍無牽涉社群其他人的情況,以及兩人並沒有明顯地「強烈要求管理員處理另一方」的情況,我不贊成直接施予禁制。就讓他們兩人辯論就好。至於違反編輯戰的可能,那就誰違反(或者兩人均違反)按規則封禁誰。--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7日 (六) 15:37 (UTC)
- 經歷了多次冗長的討論,這兩位維基人之間的對話,已經開始進入到人身攻擊的層面。為了避免事態的進一步升級,我仍舊提議管理員對雙方用戶施予互動禁制。
( π )題外話涉嫌「民族、民系、XX人」的編輯糾紛很容易引發不堪設想的後果,這也是我作為民族、地方條目編者的心得體會。--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9月8日 (日) 07:33 (UTC)
- 經歷了多次冗長的討論,這兩位維基人之間的對話,已經開始進入到人身攻擊的層面。為了避免事態的進一步升級,我仍舊提議管理員對雙方用戶施予互動禁制。
- 雖然本人向兩位都提出了3個3RR,第一時間也覺得互動禁制就好了,反正兩位一定很快就犯的,那管理層級人員後續處理起來也明快。看兩位經手的條目,相信應該都是對相關主題有相當理解的使用者,雖然如此,兩位能否在有可靠來源的情況之下,進行條目的改善編輯呢?我略看兩位近期的編輯,半斤八兩,全都是是英文維基說的!,幾乎完全是在毫無來源的情況下,認為自己沒有錯、於此之下對原本的版本進行修正。
- @Simonkeeton君,本人先前已經提醒過您,您的修正請在有來源的狀況下做修正,即便是翻譯,也請附上版本號,但顯然閣下在後續沒人注意之下不把這當事了,而@JNO1君,您同樣地也是這個路線的編修。本人在此失禮地請問,兩位都來多久了,到底有沒有把列明來源當一回事?為什麼總要人反覆提醒?來源引錯或哪裏有錯,編輯摘要是這樣用的,不是給您們發表論述的。編輯戰的部分也是,多少次了?拿編輯摘要當討論區?再請問條目的討論區是怎麼了嗎?您們能否行行好在爭論開始發生時,就把對方請到條目的討論區進行討論,拒絕溝通還有個理據,而不是遊走邊緣的用編輯摘要隔空打編輯戰?
- 如果兩位還想繼續對維基百科做出貢獻,誠心建議兩位在這裏決定好接下來要怎麼辦,真心認為在進行討論的時候請不要預設對方立場,若兩位不想溝通或無法討論,不然誠如自由雨日說的編輯戰問題,再加上本人提出的疑似長期進行沒有來源、或綜合來源進行原創總結的原創研究行為,請求管理員永久封禁都不為過了。--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9月7日 (六) 16:25 (UTC)
- 這是Simonkeeton堅持在秦攻戎之戰、綿諸等條目不討論就加入爭議內容在先,且擅自將已穩定六年的條目名稱「秦滅戎之戰」移動至「秦攻戎之戰」,也是Simonkeeton編輯的爭議版本被修改後就立即回退首先在編輯摘要隔空打編輯戰,並且變本加厲地堅持要在未經討論前刪除其口中「有爭議的存疑觀點」也即存在多年的內容,只要不符合Simonkeeton觀點就是「私貨」哪怕內容存在多年都要先刪除才能討論,而敝人立埸很簡單,恢復至Simonkeeton在8月13日之前已經穩定了四年的版本,Simonkeeton對條目作出有爭議的更改前先在討論頁討論--康族(留言) 2024年9月8日 (日) 03:29 (UTC)
- 這是JNO1堅持在如綿諸等有關西戎的大量鮮有人問津的冷門條目的首行里批量植入符合其私貨的有爭議內容在先,並稱其為所謂的「穩定版本」,並在本人謹慎地標註其為個別學者觀點後變本加厲地首先在編輯摘要中隔空打編輯戰。而敝人的立場很簡單,移除有爭議的存疑觀點,在條目中加入爭議內容前需先在討論頁討論。--Simonkeeton(留言) 2024年9月8日 (日) 04:08 (UTC)
- @Simonkeeton,@JNO1,您們要不要各自上頁面討論,本人已經協助開啟話題,若不願意回歸溝通,我非常贊成也期望有管理員就屢次3RR的部分考慮無限期的封禁處理。--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9月8日 (日) 12:29 (UTC)
- 甘肅歷史、兩位、討論頁還是紅字、尚未建立耶,討論頁有什麼問題存在,導致您們無法移動至此展開對話呢?--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9月7日 (六) 16:31 (UTC)
- 疑似存在某種人格障礙的極端反漢族主義恐漢症患者的納粹狂人晝夜不停地進行編輯戰,時刻緊盯着頁面歷史進行跟蹤式糾纏破壞和抬槓詭辯,酷愛鸚鵡學舌、牙牙學語,難以交流,態度極為頑劣。
- 在秦攻戎之戰條目中,Simonkeeton偏執地堅持加入無史籍記載的「亳國」一詞,甚至還造謠「史記還沒提到亳王呢」,為了堅持己見,又發明軍隊攻打的對象不能是個人的主張,將「秦憲公派軍隊攻打在蕩社的亳王」歪曲為「亳國蕩社只存在一個統治者而沒有居民」、「秦需要動用一支軍隊「攻打」一個人?莫非這個亳王是超人力霸王」等等真所未見的解讀,當敞人舉出武王伐紂的例子,Simonkeeton又狡辯地劃分什麼現代漢語古漢語,自行衡量並發明「違反現代漢語的自然語言用法習慣」這個籍口以刻意將史籍中明確有載的毫王置換成沒有明文記載的「亳國」,意圖以各種方式美化、抬高秦國對手的地位來矮化、妖魔化Simonkeeton眼中代表「中國政權」的秦國。
- 秦戎之間互有攻防,而且義渠公元前3世紀才被滅,「秦國與西戎之間的一系列戰爭」描述符合中立,卻被其強行限定在「秦仲至秦穆公在位時期」且強改為「秦仲至秦穆公時期秦國對西戎的的一系列戰爭」,疑似意圖暗示秦國是加害者而西戎是被害者的不中立偏見,而且歷史記錄清楚地表明,西戎乘着周厲王時周朝衰落趁機發兵「滅犬丘大駱之族」,之後在周宣王支持下嬴秦才能發展起來與西戎抗衡,後來西戎更是借着申國帶路黨一舉攻破關中逼使周室東遷,明顯是戎狄強周秦弱,所謂「周幽王主動入侵申國」國王打自己的封臣算入侵?王室和申國的矛盾只是王室內部太子繼承人之爭,反被西戎利用侵略關中,即使是當事人周平王也批評「戎無道,侵奪我岐、豐之地」,所以戎狄在秦國反侵略的自衛反擊戰中被推翻和反殺實屬咎由自取,這些事實和結果明確顯示了誰是真正的「侵略者」,只是不到百年後秦國強大起反殺戎狄,但在Simonkeeton的有色眼鏡看來卻是秦國「持續、系統的擴張政策的一部分」、「帶有領土擴張的目的,而非單純的自衛」、是「侵略者」,相反當西戎殺大駱破關中殺幽王時Simonkeeton就不認為是西戎的「持續、系統的擴張政策的一部分」、「帶有領土擴張的目的」或是「侵略者」,從戎強秦弱到戎弱秦強,弱小秦國在強大西戎的打壓下成功崛起逆襲到了Simonkeeton狡辯的口中卻變成了什麼「秦國作為一個強大政權與相對弱小的西戎諸邦」、「秦國作為戰爭主要發動者的本質」,這不是只准西戎放火不准秦國點燈是什麼?這很可能是一種有意的歷史敘事操縱,試圖醜化秦國反擊西戎行為來將西戎粉飾為一個無辜受害者,製造秦國逆襲是錯的「秦國作為一個強大政權」是一個歷史錯誤的認知,以掩蓋西戎作為戰爭發動者的本質以及西戎曾經作為一個強大勢力長期壓廹弱小秦國破壞關中的歷史。一邊將「西攻戎邦」改為「西侵戎邦」,甚至瘋狂地聲稱,秦國對關中戎人的戰爭是入侵、聲稱「蕩社淪陷」,另一邊又堅持主張其偏執的自行發明的西戎主義視角,拒絕按照史籍記載平鋪直敘,自行代入所謂戎人視角、「不同視角」聲稱要求所謂「語言描述上的平衡性」,實際上只是Simonkeeton自己個人的視角以便加入自己私貨。
- 在藏語條目中,只看看論文就可知作者指向西遷徙的人群是是藏緬語族,在論文的附圖中所列出的各種語言中除了Sinitic外也屬藏緬語族,但被Simonkeeton堅持對象可以涵蓋漢語以外包含日語、英語在內所有語言的「非漢語族」取代藏緬語族,誤導讀者。
- 從圖中可見藏緬語族是從紅色橢圓分化出來西遷,而紅色橢圓正是漢藏語系起源地,藏緬語族是從漢藏語系起源地分化西遷,卻遭Simonkeeton歪曲解讀為藏緬語族獨立於漢藏語系,自欺欺人地聲稱「像說「豹屬」從「貓科」中分裂出來了一樣荒謬」,當改為「藏緬語族分化出來後向西遷徙」仍被其回退,堅持自己的版本一字不易,還被碰瓷「疑似意圖暗示藏緬諸語是邊緣的、次級的派生產物,而漢語是中心的、正統的」,按這邏輯,稱「非漢語族」即疑似意圖暗示漢語是低劣的、不正常的殘餘物,而非漢語的語言是中心的、正常的語言。
- 在語言系屬分類條目中,堅持加入自己的主觀觀點,又將語言或方言的族稱「漢」刪除,恐漢症明顯,而且敞人只是提出條目保護的要求,而Simonkeeton卻立即在編輯爭議此處舉報敞人,疑似意圖希望透過詆毀敞人而令有偏見或欺騙管理員封禁敞人,禁止敞人發聲從而不受異見質疑,似是對人不對事的手段。
- 康族(留言) 2024年9月7日 (六) 12:25 (UTC)
- 建議管理員對雙方用戶施予互動禁制。--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9月7日 (六) 11:33 (UTC)
- 處理:逾月來在甘肅歷史、秦攻戎之戰、藏語有多番編輯爭議;施行一個月雙向互動禁制(在討論頁有效溝通不屬禁制)-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9月8日 (日) 15:28 (UTC)
- 但「秦攻戎之戰」仍沒有恢復至7月15日的穩定版本,條目名稱也沒有恢復為8月13日移動之前的「秦滅戎之戰」,如果有管理員願意代勞回到7月15日的穩定版本就最好--康族(留言) 2024年9月9日 (一) 04:48 (UTC)
- @JNO1您可以直接在頁面提出編輯請求,或是直接找全保護的管理員。--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9月9日 (一) 11:14 (UTC)
- 前者是要求有共識的新修改版本而非回退舊版本,可能未必適合,後者也可能沒有人--康族(留言) 2024年9月10日 (二) 05:12 (UTC)
- @JNO1您可以直接在頁面提出編輯請求,或是直接找全保護的管理員。--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9月9日 (一) 11:14 (UTC)
- 但「秦攻戎之戰」仍沒有恢復至7月15日的穩定版本,條目名稱也沒有恢復為8月13日移動之前的「秦滅戎之戰」,如果有管理員願意代勞回到7月15日的穩定版本就最好--康族(留言) 2024年9月9日 (一) 04:48 (UTC)
Txkk
- Txkk(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零日攻擊 (電視劇)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WP:3RR 該用戶24小時內於同一個頁面回退本人的編輯多於三次。
- 發現人:航站區(留言) 2024年9月18日 (三) 14:50 (UTC)
- 處理:(非管理員關閉)請勿多次舉報,請在下方討論。——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8日 (三) 14:51 (UTC)
航站區、Txkk
- 航站區(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Txkk(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零日攻擊 (電視劇)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兩人持續相互回退均已在24小時內超過3次,不過部分編輯操作疑似明顯違反方針指引等社群共識。
- 發現人: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8日 (三) 14:43 (UTC)
- 該用戶在零日攻擊 (電視劇)已回退5次,本人在他的要求下多次調整編輯內容,仍然被退回@Manchiu--航站區(留言) 2024年9月18日 (三) 14:59 (UTC)
- 且後三次撤回內容明顯為了保留違反WP:PB和MOS:CS4D的內容,詳見Special:Diff/84256834、Special:Diff/84256939、Special:Diff/84257817、Special:Diff/84258012、Special:Diff/84258178和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零日攻擊 (電視劇)條目內關於兩岸相關詞彙描述是否違反了WP:PB和MOS:CS4D——航站區(留言) 2024年9月18日 (三) 19:29 (UTC)
- @航站區君,針對您所提供的版本差異,您可以說明為何「無故移除存檔鏈結」以及「無故移除有效資訊內容」,還有明明您所提供的上述編輯版本鏈結對方用戶持有的回退理據是「無故移除存檔鏈結」以及「無故移除有效資訊內容」,那麼為什麼到了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零日攻擊 (電視劇)條目內關於兩岸相關詞彙描述是否違反了WP:PB和MOS:CS4D則反而責怪質疑對方的做法,並試圖誤導其他用戶?可否一併做出說明?
- 請各位仔細看看以下所提供的編輯版本差異,很顯然的航站區君因不當的刪除存檔鏈結及相關的有效資訊(見:Special:Diff/84256859與Special:Diff/84257164編輯描述)遭到回退員Txkk君制止(見:Special:Diff/84257817與Special:Diff/84256939編輯描述),而今航站區君試圖開議題闡述不當觀點擾亂維基百科,這等己不知錯誤為何反怪他人的做法,實在不太適當,請各位仔細查閱其相關編輯版本差異,再做說明。--薏仁將🍀 2024年9月19日 (四) 01:11 (UTC)
- 比如針對<ref>{{cite news |author1=李世宸 |author2=劉毓琦 |title=「零日攻擊」邀外媒辦座談會 預告最快明年5月上映 |url=https://www.ftvnews.com.tw/news/detail/2024820L16M1 |accessdate=2024-08-29 |website=民視新聞網 |date=2024-08-20 |language=zh-TW}}</ref>的移除編輯戰爭
- 比如所涉及的的「2025年5月」被移除,但是根據新聞原連結 https://www.ftvnews.com.tw/news/detail/2024820L16M1 寫的是「最快明年5月上映」,故「5月」並不是準確的上映日期@薏仁將--航站區(留言) 2024年9月19日 (四) 01:13 (UTC)
- 那麼請問閣下,難道您就可以無理由的直接移除相關鏈結存檔或者有效資料內容,而不留相關理據?這等做法也會被視為破壞或擾亂行為的範疇,難道您不知道嗎?--薏仁將🍀 2024年9月19日 (四) 01:18 (UTC)
- 還有這邊提醒維基百科:免責聲明有相關提示「維基百科不保證其任何條目內容資訊的準確性」,如果後續該戲劇/電影有更近一步的上映日期,後續再予以補充/修正即可,但是直接無理據打着「資訊不準確」為由,而直接行刪除之實,直接移除有效資訊和來源則是錯誤作法,以上。--薏仁將🍀 2024年9月19日 (四) 01:30 (UTC)
- Special:Diff/84256859我昨天第一次就說了啊。另外WP:WBM目前不是方針指引,故才提議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提議對WP:WBM達成共識,對條目內連結儘量在未失效前進行網頁存檔
- 「最快明年5月上映」為何能被認定為「2025年5月上映」——航站區(留言) 2024年9月19日 (四) 01:34 (UTC)
- 那麼依照爭議解決指引相關內容,就編輯爭議,您大可可以先找對方談論相關議題以及在條目討論區開相關議題,但閣下您似乎並未如此這麼做,反而選擇撤銷移除對方的編輯,造成編輯戰這等舉措並非能釐清爭議,反而加劇協作上阻礙,另外未能探究原因也可能造成無謂的爭執與誤會,希望閣下您能再好好想想,怎麼處理爭議會是最佳方式,謝謝。--薏仁將🍀 2024年9月19日 (四) 01:42 (UTC)
- 再去看看該條目昨天的歷史記錄吧,你看看我是不是每次修改都做了調整了,但是他5次全都撤回了,你對於他5RR怎麼看?--航站區(留言) 2024年9月19日 (四) 01:46 (UTC)
- 未能充分討論溝通導致條目因編輯戰受管理員保護,這並非是單一用戶或者是一方當事人的問題,倘若閣下您仍認為「全然是對方用戶的錯」的心態,那麼即便條目保護期過後,可以預期又會有新的爭論因此再起,請再冷靜之後再想想該怎麼與對方協商會比較適當。--薏仁將🍀 2024年9月19日 (四) 01:53 (UTC)
- 我現在先推進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提議對WP:WBM達成共識,對條目內連結儘量在未失效前進行網頁存檔達成共識,先解決根問題,表問題就不再是問題了,後續在網頁存檔也不會再出現類似的編輯糾紛了@薏仁將--航站區(留言) 2024年9月19日 (四) 02:37 (UTC)
- (!)意見:由於當事方其中一方已經於互助客棧展開討論徵詢意見,另外個人也ping另一方當事用戶至對應的討論議題,故該提報可以建議管理員先行暫時關閉,惟建議當事雙方下次再有相關爭議則應當儘快展開協商,避免讓衝突爭議進一步升溫,以上。--薏仁將🍀 2024年9月19日 (四) 02:54 (UTC)
- 我現在先推進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提議對WP:WBM達成共識,對條目內連結儘量在未失效前進行網頁存檔達成共識,先解決根問題,表問題就不再是問題了,後續在網頁存檔也不會再出現類似的編輯糾紛了@薏仁將--航站區(留言) 2024年9月19日 (四) 02:37 (UTC)
- 未能充分討論溝通導致條目因編輯戰受管理員保護,這並非是單一用戶或者是一方當事人的問題,倘若閣下您仍認為「全然是對方用戶的錯」的心態,那麼即便條目保護期過後,可以預期又會有新的爭論因此再起,請再冷靜之後再想想該怎麼與對方協商會比較適當。--薏仁將🍀 2024年9月19日 (四) 01:53 (UTC)
- 再去看看該條目昨天的歷史記錄吧,你看看我是不是每次修改都做了調整了,但是他5次全都撤回了,你對於他5RR怎麼看?--航站區(留言) 2024年9月19日 (四) 01:46 (UTC)
- 那麼依照爭議解決指引相關內容,就編輯爭議,您大可可以先找對方談論相關議題以及在條目討論區開相關議題,但閣下您似乎並未如此這麼做,反而選擇撤銷移除對方的編輯,造成編輯戰這等舉措並非能釐清爭議,反而加劇協作上阻礙,另外未能探究原因也可能造成無謂的爭執與誤會,希望閣下您能再好好想想,怎麼處理爭議會是最佳方式,謝謝。--薏仁將🍀 2024年9月19日 (四) 01:42 (UTC)
- 且後三次撤回內容明顯為了保留違反WP:PB和MOS:CS4D的內容,詳見Special:Diff/84256834、Special:Diff/84256939、Special:Diff/84257817、Special:Diff/84258012、Special:Diff/84258178和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零日攻擊 (電視劇)條目內關於兩岸相關詞彙描述是否違反了WP:PB和MOS:CS4D——航站區(留言) 2024年9月18日 (三) 19:29 (UTC)
- 該用戶在零日攻擊 (電視劇)已回退5次,本人在他的要求下多次調整編輯內容,仍然被退回@Manchiu--航站區(留言) 2024年9月18日 (三) 14:59 (UTC)
- 處理:航站區違反3RR,禁制條目編輯一天。3RR沒有任何因討論而可以豁免的情形。注意在編輯摘要溝通不是正式的溝通;請在進行大規模修改前取得意見。-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9月19日 (四) 15:21 (UTC)
Wnotieagusdr
- Wnotieagusdr(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法輪功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帳號曾參與對象頁面1RR限制的討論,並在9月16日單日內針對POV和Advert完成2RR[7][8]。((~)補充被提報帳號針對POV和Advert進行各種模式的手動回退,見本提報中所有陳列的連結,其他文字不再提及)
- 補充其他連結,對象帳號在該頁面的活動幾乎只為被提報項目的模板存在(12次活動中有超過7次,包含上面的2個連結在內)
(請在檢舉編輯戰時,清楚地指出使用者名稱、發生編輯戰的頁面及雙方爭議的情況,必要時並提供頁面前後的差異連結,以便管理員儘快處理。)
- 提報人:Rastinition(留言) 2024年9月16日 (一) 12:43 (UTC)
- 處理:將關注條目。若有變化請聯繫管理人員。-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9月21日 (六) 08:49 (UTC)
- 莫名其妙。就回退了一次這位@Rastinition輕率指控做出的回退,怎麼就2RR了?--Wnotieagusdr(留言) 2024年9月16日 (一) 12:49 (UTC)
- (~)補充(才看到留言有修改)為何我在法輪功編輯次數極少?因為我基本都在Talk:法輪功討論。簡直更加莫名其妙了。--Wnotieagusdr(留言) 2024年9月16日 (一) 12:51 (UTC)
Hoben7599
- Hoben7599(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法輪功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違反Wikipedia:高風險主題/法輪功相關1RR的規定:Special:Diff/83980568、Special:Diff/84149243、Special:Diff/84149196、Special:Diff/84151711、Special:Diff/84151750
- 發現人:稀有石頭(留言) 2024年9月9日 (一) 13:08 (UTC)
- Special:Diff/83980568是8月27日由U:大慈樹王作出的版本,請複檢
在下承認鄙人違反WP:1RR,要打要罰—悉聽尊便。
惟在下打從心底裏不能認同Marvin 2009提出的非黑即白謬論,更加鄙視此人為法輪功作宣傳的惡劣行徑。
我不是那種喜歡狡辯的人。--Benho7599 堅決擁護以芙寧娜同志為核心的楓丹 2024年9月9日 (一) 13:44 (UTC)- 您好,閣下對在下看來有誤會誤解。在下的舉報原因也是由於從Wikipedia_talk:高風險主題/法輪功可見,是閣下倡議制定這一規則,既然有這樣的規定,那麼無論誰都應遵守。在下希望您更正違規編輯。如有冒犯得罪,希望諒解。
- 閣下在這兒描繪、攻擊在下的一些言詞,並非事實。在下崇尚真實,尊重人權與自由,也並非您所言的」非黑皆白」。在下,被攻擊成「偷換概念」、「狡辯」,這對於崇尚真實的在下是莫大的侮辱,在下內心雖不計較,但這樣攻擊人有違維基文明丶不要人身攻擊的方針。請停止。
- 另外,在下根據可靠來源編寫,儘量不用中共鎮壓方和法輪功學員的來源,是中立的體現,不可扣帽為「為法輪功宣傳」。閣下是否認為,閣下張貼中共反法仇恨宣傳標語,反而不是宣傳?而在下引用第三方、可靠來源敘述,在鎮壓發生前,前人大委員長調查結論"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丶中國國家體委會的調查結論等史實,閣下卻說是」宣傳」。在下則認為閣下這一認識,有違常識,難於服人。
- 在下不贊同張貼一些非第三方的中共反法宣傳內容,而支持可靠來源,這並非朋友們誤會的,在下對條目作了持有。但有感於這樣的誤會,也因在下的時間安排,在下準備停止編寫法輪功條目一段時間。
- 在下關懷中國,有感於中共扭曲與掩蓋的歷史,關心相關議題。1966年中共發動了文革,」造反有理」等政治仇恨宣傳,愚弄丶欺騙丶操控了當時的中國青年,讓幾代人留下難以言說的傷痕與悔恨遺憾。中共當時也在香港煽動。1999年江氏開啟的鎮壓法輪功運動,被前《人民日報》記者丶中國作家協會副主席劉賓雁形容是文革式迫害丶不少學者稱為第二次文革,其中的仇恨宣傳,同樣蒙蔽無數珍貴的生命。
- 鑑於閣下在編輯摘要提到「地獄」和在討論頁提到「道路、真理和生命」等宗教色彩的名詞,在下順便提一句,如果我們普羅大眾盲目以自己的認識是「道路、真理和生命」,是固步自封,會催生宗教狂熱。中世紀發生過十字軍東征的所謂聖戰,象中共的文革、鎮壓法輪功運動,今天還有極端伊斯蘭等。我們應引以為戒,保持清醒,不給政治或宗教利用。
- 維基百科是難得環境,人海中有緣在此相遇,在下願以在下所學莊子《齊物論》名言的「夫隨其成心而師之,誰獨且無師乎?」相贈於您和這兒其他的朋友!願我們華夏同胞都能心胸開闊丶放下成見,勇於探索調查,從而獲得真知。從《聖經》中,在下理解到,耶穌也告誡其門徒弟子們,在未來能否識別、幫助耶穌的「最小兄弟」,才是標準或者說試金石。
- 謝謝!--稀有石頭(留言) 2024年9月10日 (二) 15:06 (UTC)
- 麻煩不要上綱上線,不斷暗示他人都被「某些勢力所愚弄了」。法輪功被CCP殘酷鎮壓是事實,可是也不能因此不分青紅皂白、替法輪功掩護其爭議吧。非黑即白是你提出的,這不是攻擊而是事實,如同澳洲廣播電台的社論,把立場選擇局限於法輪功或者中國共產黨、本身就是不合乎邏輯的。
我在討論頁已經說得很清楚了,你到現在還是沒有回應我核心的問題:放在頭段會造成斷章取義的問題。
不要總想着自己是對的,也不要想着自己是為了什麼而戰,維基百科是講求合作的,拜託了。--Benho7599 堅決擁護以芙寧娜同志為核心的楓丹 2024年9月11日 (三) 06:40 (UTC)
- 麻煩不要上綱上線,不斷暗示他人都被「某些勢力所愚弄了」。法輪功被CCP殘酷鎮壓是事實,可是也不能因此不分青紅皂白、替法輪功掩護其爭議吧。非黑即白是你提出的,這不是攻擊而是事實,如同澳洲廣播電台的社論,把立場選擇局限於法輪功或者中國共產黨、本身就是不合乎邏輯的。
- Special:Diff/83980568是8月27日由U:大慈樹王作出的版本,請複檢
- 處理:
- (!)意見-Hoben您好,您作為將法輪功主題提報到「高風險主題」的用戶,
當在下看到您列出Special:Diff/839805688月27日U:大慈樹王作出版本,作為理由,讓在下非常錯愕。---在下就大慈樹王理由,列舉部分與您切磋討論:- 大慈樹王強行添加「廣告宣傳模板」的理由,猶如「莫須有」而頻頻迴避具體說明。大慈樹王此前還堅持違反 WP:生者傳記方針,強行在此主題,以中共鎮壓方的斷言攻擊來源,編寫人物條目。
- 關於分類問題,在下於條目討論頁非常清楚的說明,關於PRC政府是否認定--在中國國內、國際上明顯存在爭議,國際媒體BBC等、國際人權組織都有提出;因此不符合分類規範。---例如,在下所列理由之一,人權組織自由之家2017年中國宗教自由報告,「中國律師和國際法律專家認為,除了共產黨檔外,沒有任何法律把法輪功定性為『邪教』」--- 這意思非常明顯,但Hoben您在條目內文,將「引號內」的句子,「除了共產黨檔案外」改寫成「除了中國當局檔案外」----您可能是誤會了,但這樣改,意思完全不同、甚至變相反意思。
- 幾位用戶,堅持刪除長期存在條目中,核心理念「真善忍」的圖片;Hoben您 添加中共單方宣稱「邪教」的照片、甚至有沒有放大圖片,同樣是文字圖片,標準是否很不同!?在下此前因此提醒,建議要注意 中共此為嚴重的斷言,與國際主流意見認知差異非常大,建議圖片應考慮 非地域中心、中立等(維基規範也提醒圖片需考慮)。
- 2001年天安門自焚事件,圖片來自中共央視鎮壓方圖片,版權有問題,此外被多家國際主流媒體、國際組織質疑是中共造假、自導自演,整個事件非常不合常理。例如,外媒記者調查,發現聲稱自焚者 沒有人看過該人煉法輪功;該記者還因為相關調查報導而得到普立茲獎。----在下以前聽過不少人,將此事件,類比羅馬暴君尼祿,放火燒羅馬,污衊、以此藉口迫害基督徒,甚至把基督徒形容為很可怕的人。
- 在下的興趣與關心領域在人權領域,長期追蹤注意,就會較了解這些情況,編寫條目時當然會提醒不同看法的用戶。多年來在條目討論頁,例如在下,就做了許多討論交流與說明。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9日 (一) 14:57 (UTC)
- (!)意見-Hoben您好,您作為將法輪功主題提報到「高風險主題」的用戶,
- 先不論WP:CS4D已有規定,你認為我加入的圖片「與國際主流意見認知差異非常大」並且以此為由刪除圖片,恐怕支持替代醫學的那群人很快就要找你交流一下了。你說非地域中立,那麼我用了哪一個詞導致了非地域中立?你說有中立問題,圖片說明寫不夠清楚還是閣下選擇性失明?簡直是無中生有。
此外,「除了共產黨檔案外」這一句很奇怪,請問你說的是哪一個黨?(蘇聯共產黨、美國共產黨),模稜兩可對吧。既然中國共產黨統治(領導)中華人民共和國,那麼將其稱為中國當局似乎沒有什麼問題。
還有我再說多一次,除了媒體爭議、邪教標籤辯論和引言,我什麼都沒有動過。--Benho7599 堅決擁護以芙寧娜同志為核心的楓丹 2024年9月9日 (一) 15:11 (UTC)- Hoben您好,(1)該句子意思是PRC法律沒有認定...,只有中國共產黨的檔案。例如,中華民國政府沒有怎麼做,只有國民黨、民進黨的政黨檔案、檔規、或檔的立場。(2)在共產黨前 加註「中國」清楚些,不過這裏的文脈都在談中國,因此應不會有蘇共、美共問題,蘇共已解體、美共沒有涉及這些。(3)您上述比喻似乎不大類比,替代醫學受到的,是迫害鎮壓?還是什麼?如果類比,在下比較常聽到的是,羅馬暴君對基督徒的妖魔化與迫害。在下很疑惑的是,對條目本身核心理念真善忍圖片、中共斷言標籤圖片,同樣是文字圖片,為何標準差異大?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9日 (一) 15:27 (UTC)
- 「不過這裏的文脈都在談中國」,我這裏倒要勸勸你注意一下非地域中心。--Benho7599 堅決擁護以芙寧娜同志為核心的楓丹 2024年9月9日 (一) 15:35 (UTC)
- 謝謝Hoben善意提醒。人權組織自由之家2017年中國宗教自由報告,「中國律師和國際法律專家認為,除了共產黨檔外,沒有任何法律把法輪功定性為『邪教』」---這句話,加上條目內文前後,文脈確實在談中國。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9日 (一) 15:45 (UTC)
- 「不過這裏的文脈都在談中國」,我這裏倒要勸勸你注意一下非地域中心。--Benho7599 堅決擁護以芙寧娜同志為核心的楓丹 2024年9月9日 (一) 15:35 (UTC)
- Hoben您好,(1)該句子意思是PRC法律沒有認定...,只有中國共產黨的檔案。例如,中華民國政府沒有怎麼做,只有國民黨、民進黨的政黨檔案、檔規、或檔的立場。(2)在共產黨前 加註「中國」清楚些,不過這裏的文脈都在談中國,因此應不會有蘇共、美共問題,蘇共已解體、美共沒有涉及這些。(3)您上述比喻似乎不大類比,替代醫學受到的,是迫害鎮壓?還是什麼?如果類比,在下比較常聽到的是,羅馬暴君對基督徒的妖魔化與迫害。在下很疑惑的是,對條目本身核心理念真善忍圖片、中共斷言標籤圖片,同樣是文字圖片,為何標準差異大?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9日 (一) 15:27 (UTC)
- 「較了解這些情況,編寫條目時當然會提醒不同看法的用戶」——以自認「較了解這些情況」作為所謂「提醒不同看法的用戶」行為的原因,抱歉,這恐怕正與WP:OWN中所明確列出的
「對於別人的編輯,公開或暗示地指出自己有權審查過才允許放上條目。」
舉止以及「你很明顯對這個話題無經驗。」「我看到了你對這個條目的編輯,也感謝你的幫助;然而,我是這方面的專家,你的編輯準確性欠缺,被我回退了。有任何建議的話,請放上討論頁,我會審查內容。」
等言行份屬同類。--銀色雪莉(留言) 2024年9月9日 (一) 15:14 (UTC)- (+)強烈支持@銀色雪莉前輩的說法。此外,相關用戶在做出相關編輯時頻頻使用「回應……」的說法(見修訂歷史),從「回應」等這些用詞上也可看出其OWN的心態。--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9日 (一) 15:21 (UTC)
- 銀色雪莉您好,在下完全沒有這麼說、也不是那樣做。自由雨日您好,魔琴在討論頁編輯說明,也列出多個「回應」。交流中,彼此回應,這有什麼?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9日 (一) 15:27 (UTC)
- (!)意見依據該方針:「請不要將維持工作與所有權混淆。一位編者對條目(或一系列條目)的維持工作,可能是對條目話題感興趣,亦可能是這方面的專家,有能力尋找可靠來源。」「指責其他維基人獨斷所有權是很不禮貌的,這會被視為人身攻擊。」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9日 (一) 15:48 (UTC)
- 您引用得很正確,不過我沒有記錯的話,這段話下一句就是:「除非出現宣示所有權的行為...」——當然,閣下已就此作出了自辯,鑑於WP:OWN也提到,「有時,編者未必意識自己受到獨斷所有權的非難;所以,假定善意是很重要的。」因此對於閣下的行為,我願意充分展現善意不展開批評,而是交由社群審視,比較公道。--銀色雪莉(留言) 2024年9月9日 (一) 15:51 (UTC)
- (!)意見依據該方針:「請不要將維持工作與所有權混淆。一位編者對條目(或一系列條目)的維持工作,可能是對條目話題感興趣,亦可能是這方面的專家,有能力尋找可靠來源。」「指責其他維基人獨斷所有權是很不禮貌的,這會被視為人身攻擊。」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9日 (一) 15:48 (UTC)
- 銀色雪莉您好,在下完全沒有這麼說、也不是那樣做。自由雨日您好,魔琴在討論頁編輯說明,也列出多個「回應」。交流中,彼此回應,這有什麼?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9日 (一) 15:27 (UTC)
- (+)強烈支持@銀色雪莉前輩的說法。此外,相關用戶在做出相關編輯時頻頻使用「回應……」的說法(見修訂歷史),從「回應」等這些用詞上也可看出其OWN的心態。--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9日 (一) 15:21 (UTC)
- 拜託,是提報人錯誤列出大慈樹王修訂差異,然後@Hoben7599進行糾正,怎麼就變成了「Hoben7599
列出Special:Diff/839805688月27日U:大慈樹王作出版本,作為理由
」。實在無語了。--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9日 (一) 15:16 (UTC)- (:)回應-喔,原來如此,謝謝自由雨日說明。在下看上面留言,以為Hoben意思是拿大慈樹王的理由來說、要求複驗。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9日 (一) 15:27 (UTC)
- (!)意見:說到底,這則提報暴露的是社群缺少對特定用戶顯著的以拖長時間戰線方式為常見表徵,(事實上)集團式地繞開程序空子的「拉布」騎劫各特定關聯條目的不良行為的關注(甚至演變成了事實上的縱容)所造成的後果:特定用戶肆無忌憚地嚴重干擾複數正常用戶的正常編輯行為,以程序威嚇或編輯拉布方式驅逐其他正常用戶的編輯,最終把特定關聯條目打造成「針插不進,水潑不進」的獨立王國。--銀色雪莉(留言) 2024年9月9日 (一) 14:12 (UTC)
- 同意@銀色雪莉的看法,某幾位用戶長期扭曲條目編寫的方針,以干預其他用戶對相關條目的正當編輯,使相關條目只能呈現出其特定偏好的模樣,而管理員卻不太願意處理和介入,此情況已延續多年,情況極不理想。--黑暗魔君(留言) 2024年9月9日 (一) 14:34 (UTC)
- 同意@銀色雪莉和@黑暗魔君兩位前輩的看法。某幾位用戶長期OWN把持相關條目、長期在討論時GAME的行為已經大肆猖獗了十幾年,包括這次提報Hoben7599本身也是GAME的「一環」。--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9日 (一) 14:36 (UTC)
- (*)提醒-銀色雪莉您好,您的說法,顯然不符事實,恐涉及人身攻擊與誹謗。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 (!)意見-去指涉誰OWN條目的說法,並非事實。在此主題被提列「高風險主題」後,在下後來曾留言,就是否有需要、以及作法提出交流,當時查詢整理此條目過去5年半紀錄如下
- 【條目法輪功,從2019年起5年半,被保護紀錄6次】來觀察。(1)3次理由是「被IP用戶或新用戶破壞」。(2)2021年1次理由寫「編輯戰」,但原因是一方無理由刪除內容,另一方4天內只撤銷1次。(3) 2020年1次理由寫「編輯戰」,但原因是一方用戶無討論、模糊或不具理由刪除十多萬字長期內容,浮濫添加模板。--這是否應是反破壞。
- 2024年,1次,5月25日「全保護1週」,是因為「模板」的編輯戰問題(新註冊用戶堅持添加模板,在討論頁溝通)。(6月是因為高風險主題而被「不限期半保護」。)
- 2023年,沒有保護紀錄
- 2022年,1次,11月30日「不定期半保護」,理由是「被IP用戶或新用戶破壞」。
- 2021年,1次,5月31日,「全保護1週」,理由是「編輯戰」。---(有疑義?是否應屬反破壞。。查詢5/27~5/31編輯紀錄,A用戶5月27日無理由刪除第三方來源內容、無理由隨意改寫改變了原意;B用戶5/27隻撤銷1次,到5/31都沒有再撤銷,4天內只撤銷1次「不附理由、刪除大量內容的編輯」。---這是否能算「編輯戰」?
- 2020年2次,(A)6月13日,「全保護一個月」,理由「編輯戰」。---(有疑義,應是反破壞)。查詢編輯紀錄,應是「反破壞」。原因是,A用戶未經討論、沒什麼具體理由,刪除了13萬-14萬字元來源長期內容,C用戶無理由浮濫添加十多個模板。---這應是反破壞。(B)7月18日,「半保護一年」,理由是「被IP用戶或新用戶破壞」。
- 2019年2次但應屬1次,8月16日「半保護3個月」,同一管理員3分鐘後改「半保護1年」,理由是「被IP用戶或新用戶破壞」。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9日 (一) 15:40 (UTC)
- (!)意見-在下感到有些錯愕,Hoben 違反1RR被舉報,有人說是Marvin在GAME !? (1)部分用戶頻頻以「莫須有」的理由,強行添加條目「廣告宣傳模板」,不具體說出理由,後來就乾脆將長期大量第三方來源內容,扣上「廣告宣傳」;說不出理由,索性乾脆將中共1999年全面鎮壓法輪功前 人大委員長領導調查、中國體委會的調查 說成是「宣傳」。(2)中共對法輪功等群體的鎮壓與說法,與國際主流意見長期就非常不同。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9日 (一) 14:41 (UTC)
- 哪裏莫須有,說得好像你們是受害者一般。--Benho7599 堅決擁護以芙寧娜同志為核心的楓丹 2024年9月9日 (一) 15:15 (UTC)
- 您好,在條目 此前的編輯摘要、討論頁,在下都有提出「廣告宣傳模板」的問題,但添加的用戶,不提出具體理由,後來的說法一變再變。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9日 (一) 15:19 (UTC)
- 廣告宣傳模板已經說明廣告內容存在於內文,不過應該是我沒有詳細說明。對於說法改變,這不是我的錯,因為多位編者也提出了同一觀點,難道我還要逼他們嗎?法輪功#中國大陸的法律法規內部存在大量與章節無關的內容,國務卿蓬佩奧的話更加被放了兩次、ABC的報導也放了兩次(請查看前面的章節),內容無一例外都是在強調「法輪功不是邪教」,對異議者採取猶如鞭屍般的策略,這已經不是廣告的問題、這已經延伸到中立問題了。--Benho7599 堅決擁護以芙寧娜同志為核心的楓丹 2024年9月9日 (一) 15:30 (UTC)
- (?)疑問-(1)「對異議者採取猶如鞭屍般」?誰是「異議者」?誰對誰鞭屍? 若您願意,可以給在下討論頁留言,我們交流?(2)Hoben您好,您說「多位編者提出同一觀點」,這些編者的說理如何?也有多位編者提出不同的觀點。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9日 (一) 15:40 (UTC)
- 對ABC的報導引用了兩次,兩次也是在聲稱abc記者「帶有險惡意圖完成大手筆製作」,這難道不叫鞭屍。
我不敢說其他編者的意見,因為我不能代表他們。--Benho7599 堅決擁護以芙寧娜同志為核心的楓丹 2024年9月9日 (一) 15:45 (UTC)- (1)您也許可問,兩次ABC引用,是誰添加進條目的?(2)「每日郵報」編輯認為「帶有險惡意圖完成大手筆製作」,每日郵報還提到,ABC採訪過程的問題。民主社會,媒體報導也會受到反饋與批評。澳洲國會議員與讀者,反映ABC記者的作法,違反了ABC的規範。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15日 (日) 20:18 (UTC)
- 大哥,我是在說你加的「帶有險惡意圖完成大手筆製作」,我加的時候可沒有加這句,想清楚再說吧
再說了,這篇是意見文章,整篇文章也沒有說ABC的記者違反了什麼規範呀,可能是我不懂英文、或者看漏了。--Benho7599 堅決擁護以芙寧娜同志為核心的楓丹 2024年9月18日 (三) 15:12 (UTC)
- 大哥,我是在說你加的「帶有險惡意圖完成大手筆製作」,我加的時候可沒有加這句,想清楚再說吧
- (1)您也許可問,兩次ABC引用,是誰添加進條目的?(2)「每日郵報」編輯認為「帶有險惡意圖完成大手筆製作」,每日郵報還提到,ABC採訪過程的問題。民主社會,媒體報導也會受到反饋與批評。澳洲國會議員與讀者,反映ABC記者的作法,違反了ABC的規範。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15日 (日) 20:18 (UTC)
- 對ABC的報導引用了兩次,兩次也是在聲稱abc記者「帶有險惡意圖完成大手筆製作」,這難道不叫鞭屍。
- (?)疑問-(1)「對異議者採取猶如鞭屍般」?誰是「異議者」?誰對誰鞭屍? 若您願意,可以給在下討論頁留言,我們交流?(2)Hoben您好,您說「多位編者提出同一觀點」,這些編者的說理如何?也有多位編者提出不同的觀點。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9日 (一) 15:40 (UTC)
- 廣告宣傳模板已經說明廣告內容存在於內文,不過應該是我沒有詳細說明。對於說法改變,這不是我的錯,因為多位編者也提出了同一觀點,難道我還要逼他們嗎?法輪功#中國大陸的法律法規內部存在大量與章節無關的內容,國務卿蓬佩奧的話更加被放了兩次、ABC的報導也放了兩次(請查看前面的章節),內容無一例外都是在強調「法輪功不是邪教」,對異議者採取猶如鞭屍般的策略,這已經不是廣告的問題、這已經延伸到中立問題了。--Benho7599 堅決擁護以芙寧娜同志為核心的楓丹 2024年9月9日 (一) 15:30 (UTC)
- 您好,在條目 此前的編輯摘要、討論頁,在下都有提出「廣告宣傳模板」的問題,但添加的用戶,不提出具體理由,後來的說法一變再變。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9日 (一) 15:19 (UTC)
- 提出針對特定條目編輯現況的不特定的總體意見就是「人身攻擊與誹謗」——我對閣下持有這種不合乎基本人權常識的觀點深感不安。--銀色雪莉(留言) 2024年9月9日 (一) 15:43 (UTC)
- 你說我翻舊帳又好,但是兩位參與討論的用戶(Marvin 2009、Wetrace)被他人指控長期「霸佔」法輪功條目、已經不是第一天的事了,最近一次可以參考Wikipedia:管理員佈告板/編輯爭議/存檔/2023年6月。--Benho7599 堅決擁護以芙寧娜同志為核心的楓丹 2024年9月9日 (一) 15:58 (UTC)
- 您好,指控他人霸佔條目,恐涉及人身攻擊。您說的指控者似乎是MINQI,也許您願意可以看他過去編輯紀錄、在這議題上的說法。在下對這類標籤帽子都回應說明過了。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15日 (日) 20:18 (UTC)
- 不知道複製粘貼一大堆設立高風險主題時的討論意義何在,論證了什麼?--Wnotieagusdr(留言) 2024年9月10日 (二) 15:16 (UTC)
什麼亂七八糟的,這壓根就沒在制定方針,「形成共識」更是無中生有,自行將方針擴大範圍--Wnotieagusdr(留言) 2024年9月10日 (二) 15:44 (UTC)
- (*)提醒-銀色雪莉您好,您的說法,顯然不符事實,恐涉及人身攻擊與誹謗。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 同意@銀色雪莉和@黑暗魔君兩位前輩的看法。某幾位用戶長期OWN把持相關條目、長期在討論時GAME的行為已經大肆猖獗了十幾年,包括這次提報Hoben7599本身也是GAME的「一環」。--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9日 (一) 14:36 (UTC)
- 同意@銀色雪莉的看法,某幾位用戶長期扭曲條目編寫的方針,以干預其他用戶對相關條目的正當編輯,使相關條目只能呈現出其特定偏好的模樣,而管理員卻不太願意處理和介入,此情況已延續多年,情況極不理想。--黑暗魔君(留言) 2024年9月9日 (一) 14:34 (UTC)
自由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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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er:自由雨日 無理由回退本人出於善意的編輯,請求對該條目保護並恢復到穩定版本。且此人長期在相關條目回退他人善意編輯,請求管理員介入處理。
- 提報人:AnnaBeiyan(留言) 2024年9月22日 (日) 11:53 (UTC)
- 在第一筆回退就給出了理由:與現主題目內容不符。若需更改,需提出改變主題目。--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2日 (日) 11:56 (UTC)
- 看不懂,請用現代漢語描述。不認為詳細的解釋還需要與標題保持一致是什麼規定。也不認為您的做法符合當前方針和指引。煩請您自查。--AnnaBeiyan(留言) 2024年9月22日 (日) 11:58 (UTC)
- 變性(固定版本)主從重定向至變性別(固定版本),將消歧義頁描述改為主題目變性別不符的描述違反《WP:消歧義》指引。--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2日 (日) 11:59 (UTC)
- 雖然我沒有在指引中找到相關內容,但如果您是出於這個原因回退,那麼您應該接受當前的穩定版本。--AnnaBeiyan(留言) 2024年9月22日 (日) 12:05 (UTC)
- 《變性別》(固定版本)第一句就是「是跨性別的子分類」,而不是「改變人生理上的性別特徵」。--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2日 (日) 12:07 (UTC)
- 變性別的內容本來就有問題,相關內容應該主要參考跨性別#變性及其跟跨性別的關係重寫。--AnnaBeiyan(留言) 2024年9月22日 (日) 12:10 (UTC)
- 這我不關心。「變性」(固定版本)重定向至「變性別」(固定版本),所以《變性 (消歧義)》的首句改為和「變性別」不同含義的義項都是違反《消歧義指引》的。--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2日 (日) 12:18 (UTC)
- 要重寫,請先重寫,而不是不改變條目內容卻逕自改變消歧義頁面。等重寫完成以後再修改消歧義頁。--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2日 (日) 12:27 (UTC)
- 已在討論區提出合併請求,請您參與討論並發表意見。如果最終不同意合併我會嘗試參照跨性別#變性及其跟跨性別的關係中的相關內容重寫條目。--AnnaBeiyan(留言) 2024年9月22日 (日) 12:30 (UTC)
- 我對相關合併等討論沒有什麼意見。我只關心在合併前,消歧義頁應符合《消歧義指引》。--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2日 (日) 12:34 (UTC)
- 煩請您給出消歧義指引的相關段落,方便溝通,謝謝--AnnaBeiyan(留言) 2024年9月22日 (日) 12:36 (UTC)
- 我對相關合併等討論沒有什麼意見。我只關心在合併前,消歧義頁應符合《消歧義指引》。--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2日 (日) 12:34 (UTC)
- 已在討論區提出合併請求,請您參與討論並發表意見。如果最終不同意合併我會嘗試參照跨性別#變性及其跟跨性別的關係中的相關內容重寫條目。--AnnaBeiyan(留言) 2024年9月22日 (日) 12:30 (UTC)
- 變性別的內容本來就有問題,相關內容應該主要參考跨性別#變性及其跟跨性別的關係重寫。--AnnaBeiyan(留言) 2024年9月22日 (日) 12:10 (UTC)
- 《變性別》(固定版本)第一句就是「是跨性別的子分類」,而不是「改變人生理上的性別特徵」。--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2日 (日) 12:07 (UTC)
- 另外我看到在編輯記錄中您總是在回退其它人的修改,請您謹記回退只應該針對明顯的破壞行為,而非一般性的編輯。請您謹記您並不擁有該條目,不能主張條目所有權。--AnnaBeiyan(留言) 2024年9月22日 (日) 12:06 (UTC)
- 請閱讀《消歧義指引》。--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2日 (日) 12:19 (UTC)
- 煩請您直接給出相關段落。或快捷方式連結,方便溝通,謝謝--AnnaBeiyan(留言) 2024年9月22日 (日) 12:35 (UTC)
- 《WP:消歧義#效果》:「大爆炸是描述宇宙起源的一個宇宙學模型。」你想將大爆炸改為指《生活大爆炸》,必須先將大爆炸重定向至《生活大爆炸》,否則不得逕自將「描述宇宙起源的一個宇宙學模型」改為「《生活大爆炸》」。--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2日 (日) 12:44 (UTC)
- 另見輔助說明頁《WP:格式手冊/消歧義頁#連結至主要條目》。--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2日 (日) 12:47 (UTC)
- 那您誤會我編輯的意思了,雖然「變性」一般認為是跨性別的子分類,但其特徵即是強調「改變人生理上的性別特徵」的跨性別子分類。因此即使我在條目中描述「改變人生理上的性別特徵」,其仍需要重定向至「變性別」。綜上,我認為我的相關編輯操作並不違反WP:消歧義#效果及相關指引。--AnnaBeiyan(留言) 2024年9月22日 (日) 12:49 (UTC)
- 我相信,不會有人覺得這一版本的首句描述是在描述「變性」的重定向頁面「變性別」目前的內容(固定版本)。--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2日 (日) 12:52 (UTC)
- 包括目前管理員保護的版本,我相信也不會有人覺得首句描述是恰當描述「變性」重定向目標(固定版本)內容的。--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2日 (日) 12:54 (UTC)
- 變性別條目寫的太晦澀了,您可能不太了解跨性別群體。但請您仔細對比一些「跨性別」和「變性別」的兩個條目。「變性別」條目多次提到「生理性別」一詞,「跨性別」條目則不然。二者的區別就在於「變性」更加強調醫療手段或者說生理特徵的改變,這點是沒什麼爭議的。我的操作並非要將A的描述改為B的描述,而是將消歧義中關於A的描述修改為更加合理的針對A的描述,有錯的是A條目本身,而非消歧義頁,先更改消歧義頁並不違反WP:消歧義,因為這仍然是在描述一個事物。--AnnaBeiyan(留言) 2024年9月22日 (日) 13:01 (UTC)
- 目前的「變性 (消歧義)」中「
改變人生理上的性別特徵
」毫無爭議是一個動賓短語,意義更類似於「做變性手術」,而不論「變性別」(固定版本)還是「跨性別」顯然都不是在介紹做變性手術。--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2日 (日) 13:06 (UTC)- 核心在於變性別這個條目仔細看其實介紹的是「變性人」而非「變性」,這個條目本身就有大問題就應該被合併。你去看條目的內容都是「變性人」、「變性者」。--AnnaBeiyan(留言) 2024年9月22日 (日) 13:15 (UTC)
- 如果「變性」的重定向目標更改為「性別重置手術」,那麼我將支持您的修改。但現在「變性」的重定向目標依然是在介紹一個群體而非介紹「改變性別」「改變人生理上的性別特徵」,所以您的修改無論如何是不恰當且違反《消歧義指引》的。--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2日 (日) 13:19 (UTC)
- ok。感謝您花時間闡述清楚您的觀點。--AnnaBeiyan(留言) 2024年9月22日 (日) 13:23 (UTC)
- 如果「變性」的重定向目標更改為「性別重置手術」,那麼我將支持您的修改。但現在「變性」的重定向目標依然是在介紹一個群體而非介紹「改變性別」「改變人生理上的性別特徵」,所以您的修改無論如何是不恰當且違反《消歧義指引》的。--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2日 (日) 13:19 (UTC)
- 經過與您的溝通,煩請您再以後可以充分表達出您的意見和理由再執行爭議操作或改變穩定版本。希望未來能和您合作共同完善條目質量,祝您編輯愉快。--AnnaBeiyan(留言) 2024年9月22日 (日) 13:18 (UTC)
- 見編輯歷史,雖然我的編輯意見確實表達得不夠好,但您卻是根本沒有表達過意見和理由(您的編輯也顯然是「爭議操作」和「改變穩定版本」),所以這一建議對您自己也適用。並且明顯違反指引的操作通常是可以直接回退的,並非是我主張條目所有權(我的主張是「變性」應該平等消歧義,完全不是我回退的版本)。也希望您多多閱讀相關方針指引再進行編輯。指引不是「我」的「觀點」。謝謝!--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2日 (日) 13:41 (UTC)
- 核心在於變性別這個條目仔細看其實介紹的是「變性人」而非「變性」,這個條目本身就有大問題就應該被合併。你去看條目的內容都是「變性人」、「變性者」。--AnnaBeiyan(留言) 2024年9月22日 (日) 13:15 (UTC)
- 目前的「變性 (消歧義)」中「
- 變性別條目寫的太晦澀了,您可能不太了解跨性別群體。但請您仔細對比一些「跨性別」和「變性別」的兩個條目。「變性別」條目多次提到「生理性別」一詞,「跨性別」條目則不然。二者的區別就在於「變性」更加強調醫療手段或者說生理特徵的改變,這點是沒什麼爭議的。我的操作並非要將A的描述改為B的描述,而是將消歧義中關於A的描述修改為更加合理的針對A的描述,有錯的是A條目本身,而非消歧義頁,先更改消歧義頁並不違反WP:消歧義,因為這仍然是在描述一個事物。--AnnaBeiyan(留言) 2024年9月22日 (日) 13:01 (UTC)
- 那您誤會我編輯的意思了,雖然「變性」一般認為是跨性別的子分類,但其特徵即是強調「改變人生理上的性別特徵」的跨性別子分類。因此即使我在條目中描述「改變人生理上的性別特徵」,其仍需要重定向至「變性別」。綜上,我認為我的相關編輯操作並不違反WP:消歧義#效果及相關指引。--AnnaBeiyan(留言) 2024年9月22日 (日) 12:49 (UTC)
- 煩請您直接給出相關段落。或快捷方式連結,方便溝通,謝謝--AnnaBeiyan(留言) 2024年9月22日 (日) 12:35 (UTC)
- 請閱讀《消歧義指引》。--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2日 (日) 12:19 (UTC)
- 雖然我沒有在指引中找到相關內容,但如果您是出於這個原因回退,那麼您應該接受當前的穩定版本。--AnnaBeiyan(留言) 2024年9月22日 (日) 12:05 (UTC)
- 變性(固定版本)主從重定向至變性別(固定版本),將消歧義頁描述改為主題目變性別不符的描述違反《WP:消歧義》指引。--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2日 (日) 11:59 (UTC)
- 看不懂,請用現代漢語描述。不認為詳細的解釋還需要與標題保持一致是什麼規定。也不認為您的做法符合當前方針和指引。煩請您自查。--AnnaBeiyan(留言) 2024年9月22日 (日) 11:58 (UTC)
- @AnnaBeiyan:注意到您現在已經大幅修改了變性、變性別等頁面內容。既然已經修改,原相關爭議也不復存在。我並未違反3RR,不符合提報要求;您有違反指引的情況,但由於您是出於善意我也不打算追究您相關行為。所以本案應該可以結案?--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2日 (日) 15:33 (UTC)
- 在第一筆回退就給出了理由:與現主題目內容不符。若需更改,需提出改變主題目。--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2日 (日) 11:56 (UTC)
- 處理:爭議解決。(▲)同上-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9月22日 (日) 16:29 (UTC)
Jmtw9250、Seanetienne
- Jmtw9250(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Seanetienne(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G)I-DLE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GFRIEND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該兩位使用者因國家名等問題產生編輯戰。
- 提報人:William is Wikipedia! 2024年9月25日 (三) 09:21 (UTC)
- 處理:已警告。暫無後續。-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9月25日 (三) 10:38 (UTC)
Kiraclyne
- Kiraclyne(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黑神話:悟空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Kiraclyne違法回退不過三原則,接近十次回退本人編輯的內容。多次回退刪除本人編輯的詞條內容,不顧及遊戲內部劇情設定,加本人添加的涉及遊戲劇情相關內容,污衊為我本人的原創研究。本人溝通後,對方變本加厲,態度囂張惡劣,以沒空和我談劇情理由,多次刪除破壞詞條。鑑於其態度惡劣,濫用編輯權力,行為不端,正式舉報。
- 發現人:218.187.83.21(留言) 2024年9月24日 (二) 08:05 (UTC)
- 處理:(非管理員關閉)提報者因違反文明行為與攻擊他人已由管理員Manchiu 封禁12小時措施。薏仁將🍀 2024年9月24日 (二) 20:50 (UTC)
- @薏仁将:您的文字會讓人理解錯對象。--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4日 (二) 16:28 (UTC)
被封禁的的是提報者218.187.83.21,不是他原來想所要提報的Kiraclyne,上述的文字容易讓人誤會,以為是被提報者Kiraclyne被封禁--Wolfch (留言) 2024年9月24日 (二) 16:35 (UTC)- 二位歹勢歹勢,忙中出錯,已重新更正,並移除舊的簽名時間,加上新的簽名時間(避免讓其他用戶產生困惑),感謝提醒。--薏仁將🍀 2024年9月24日 (二) 20:52 (UTC)
- @薏仁將:更正過之後更錯了!!😟--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4日 (二) 22:27 (UTC)
- 改過來了(暈--薏仁將🍀 2024年9月24日 (二) 23:21 (UTC)
- @薏仁將:更正過之後更錯了!!😟--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4日 (二) 22:27 (UTC)
- 二位歹勢歹勢,忙中出錯,已重新更正,並移除舊的簽名時間,加上新的簽名時間(避免讓其他用戶產生困惑),感謝提醒。--薏仁將🍀 2024年9月24日 (二) 20:52 (UTC)
- (-)強烈反對,可以去看提報人在該用戶的討論頁留下了哪些字眼。--William is Wikipedia! 2024年9月24日 (二) 08:40 (UTC)
PÑēüḾôňïę1357
- PÑēüḾôňïę1357(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盧卡斯·卡瓦利尼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雅各布·沙費爾伯格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薩姆·阿德庫貝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馬克西姆·克雷浦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盧卡斯·卡瓦利尼: 使用「發音更近」譯名來代替可靠來源譯名. 用「先到先得」和「強推」名義代替條目名, 破壞NoteTA轉換機制。 迪祖亞拿足球會沒有「提華納」這譯名。
- 雅各布·沙費爾伯格: 使用「發音更近」譯名來代替可靠來源譯名. 用「回退地區詞破壞」名義代替條目名, 破壞NoteTA轉換機制。拿舒維爾足球會沒有「納士維」這譯名。
- 薩姆·阿德庫貝: 用「地區詞」名義替換簡稱。不使用NoteTA,破壞地區譯名。
- 馬克西姆·克雷浦: 回退了3次(1/2/3)用可靠來源取代不可靠來源編輯。第一次已經提供了可靠來源. 第一次後回退亦都有討論。之後編輯亦遭到回退。
- 將破壞NoteTA轉換機制說成我惡意扭曲《WP:命名一致性》的原意
- 發現人:Winston(留言) 2024年9月23日 (一) 13:19 (UTC)
- 處理:
- 「迪祖亞拿足球會沒有『提華納』這譯名」?「拿舒維爾足球會沒有『納士維』這譯名」?你想WP:忽略一切常識就直說,不要用維基百科的規則來當遮羞布。
- 還有,你為什麼不提這次編輯?姑且不論「哈塔斯堡」有多忽視原文(你自己也是懂土耳其語的,你比誰都更清楚),你用「哈塔斯堡」取代「哈塔伊體育」就可以,我改回「哈塔伊體育」就是破壞?只准你自己放火,不准其他人點燈?你是不是想學當年赫爾曼·戈林主張「天上飛的都歸我管」那樣,主張整個維基百科的體育譯名都必須經你審查批准?📕📙📒📗📘賭博機構最堅定的反對者戒賭熱線:2343-2255 2024年9月23日 (一) 16:11 (UTC)
- 本人倒認為您比他更像在「主張整個維基百科的體育譯名都必須經你審查批准」--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9月23日 (一) 17:33 (UTC)
- 《迪祖亞拿足球會》我沒有碰過,《拿舒維爾足球會》我同樣沒有碰過,基本上不涉及加拿大的足球條目我都沒碰過,因此「主張整個維基百科的體育譯名都必須經你審查批准」的不是我。是姓W的用戶非得把「迪祖亞拿」這樣的反常識賭博機構譯名傳播到加拿大足球相關條目,還非得刪除同為非原創譯名的「提華納」、「納士維」而後快。📕📙📒📗📘賭博機構最堅定的反對者戒賭熱線:2343-2255 2024年9月23日 (一) 17:48 (UTC)
- 星島新聞(加拿大版) 也使用「迪祖亞拿」, 怎麼會是「反常識賭博機構譯名」?--Winston(留言) 2024年9月23日 (一) 23:17 (UTC)
- 我也問了幾次「納士維」描述Nashville SC和「提華納」描述Club Tijuana? 看來我無法收集一些正面結果。你介意幫忙提供「納士維」描述Nashville SC「提華納」描述Club Tijuana的証據來證明「提華納」、「納士維」是非原創譯名嗎?--Winston(留言) 2024年9月23日 (一) 23:33 (UTC)
- 姓W的果然是在WP:忽略一切常識。📕📙📒📗📘賭博機構最堅定的反對者戒賭熱線:2343-2255 2024年9月23日 (一) 23:51 (UTC)
- 不是碰條目才是審查。現在在各提報區、爭議區、來源討論區的相關討論當中,就數您最大聲和最多主觀論斷了。--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9月24日 (二) 15:47 (UTC)
- 沒錯,我是很大聲,但我基本上只是在駁斥姓W的那個用戶時大聲。至於「主觀論斷」,我自認為有充足理由相信:姓W的那個用戶的確是在故意選用和原文發音或含義相差最遠的譯名。就看本次討論:他竟然要我證明「地名可以同時指代冠以地名的足球隊」,否則他就要不停地把「迪祖亞拿」這種「譯名」插進加拿大足球相關條目。我心說:「這不是常識嗎?說好的『天空是藍色的』無需引用」呢?📕📙📒📗📘賭博機構最堅定的反對者戒賭熱線:2343-2255 2024年9月24日 (二) 16:08 (UTC)
- @PÑēüḾôňïę1357:W可能確有一些譯名不恰當,但我想問,一個人為什麼會有「故意選用和原文發音或含義相差最遠的譯名」這種動機?這種奇怪的做法可以給人帶來任何好處嗎?恕我用常識無法想明白。故如果您無法用常識解釋的話,我覺得這樣推論是不恰當的?--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4日 (二) 16:31 (UTC)
- 能不能給人帶來好處我不敢說,但在現實生活中卻有個十分相近例子:許多美國人至今堅持使用美式英制單位,而拒絕改用公制單位,不是因為美式英制單位有多好用,而是因為這些美國人把美式英制單位視為美國傳統文化以及美國優越感的一部份,而把公制單位視為「外來文化入侵」。即使是火星氣候探測者號的墜毀,也沒法改變這些人對公制單位的厭惡。有時候動機是沒辦法單純用利益來解釋的。
- 我一開始也只是單純不明白他為什麼會選用和原文發音或含義相差最遠的譯名。但後來他這麼幹的次數多了,用「巧合」就再也解釋不通了。而最終讓我確信他是故意為之的,是這次和這次編輯。📕📙📒📗📘賭博機構最堅定的反對者戒賭熱線:2343-2255 2024年9月24日 (二) 17:14 (UTC)
- @PÑēüḾôňïę1357:W可能確有一些譯名不恰當,但我想問,一個人為什麼會有「故意選用和原文發音或含義相差最遠的譯名」這種動機?這種奇怪的做法可以給人帶來任何好處嗎?恕我用常識無法想明白。故如果您無法用常識解釋的話,我覺得這樣推論是不恰當的?--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4日 (二) 16:31 (UTC)
- 你覺得有點離題嗎?我們可以關注問題本身嗎? 每次報告毫無進展都是因為管理員說我們在吵架. 如果這種模式繼續下去沒有問題可以解決.
- 星島新聞(加拿大版)也使用「迪祖亞拿」和「拿舒維爾」. @PÑēüḾôňïę1357 如果是常識的話各大媒體都會使用這些名字, 你幫忙提供「納士維」描述Nashville SC和「提華納」描述Club Tijuana的証據來證明「提華納」、「納士維」是非原創譯名嗎? 你可以提供証據來證明「提華納」、「納士維」香港流行嗎? 謝謝--Winston(留言) 2024年9月25日 (三) 02:24 (UTC)
- 喲喲喲,我上次用《星島日報》(加拿大)作為我的參考的時候,你不是說我的參考不夠代表性,不能代表港澳譯名的嗎?怎麼現在你又用《星島日報》(加拿大)作為你的參考了?同樣的來源,你用就理直氣壯,我用就魑魅魍魎?我告訴你:你不准我用的來源,你自己也別想用,想用的話你就必須親口承認你只准自己放火,不准其他人點燈。
- 還有,只要我用的譯名是任何一個華語地區(包括大陸、台澎金馬、港澳、馬新等)的譯名,就受到《WP:先到先得》保護。共產黨的防火牆屏蔽了維基百科,不代表維基百科就是你們的天下。不過反正無論我怎樣爭辯都然並卵,你都會一意孤行地用你的賭博機構譯名取代我的非賭博機構譯名,我又何必和你浪費口舌?📕📙📒📗📘賭博機構最堅定的反對者戒賭熱線:2343-2255 2024年9月25日 (三) 06:08 (UTC)
- 沒錯,我是很大聲,但我基本上只是在駁斥姓W的那個用戶時大聲。至於「主觀論斷」,我自認為有充足理由相信:姓W的那個用戶的確是在故意選用和原文發音或含義相差最遠的譯名。就看本次討論:他竟然要我證明「地名可以同時指代冠以地名的足球隊」,否則他就要不停地把「迪祖亞拿」這種「譯名」插進加拿大足球相關條目。我心說:「這不是常識嗎?說好的『天空是藍色的』無需引用」呢?📕📙📒📗📘賭博機構最堅定的反對者戒賭熱線:2343-2255 2024年9月24日 (二) 16:08 (UTC)
- 《迪祖亞拿足球會》我沒有碰過,《拿舒維爾足球會》我同樣沒有碰過,基本上不涉及加拿大的足球條目我都沒碰過,因此「主張整個維基百科的體育譯名都必須經你審查批准」的不是我。是姓W的用戶非得把「迪祖亞拿」這樣的反常識賭博機構譯名傳播到加拿大足球相關條目,還非得刪除同為非原創譯名的「提華納」、「納士維」而後快。📕📙📒📗📘賭博機構最堅定的反對者戒賭熱線:2343-2255 2024年9月23日 (一) 17:48 (UTC)
- 我用「哈塔斯堡」代替「哈塔伊體育」是因為條目哈塔斯堡體育簡稱是「哈塔斯堡」。在文章哈塔斯堡體育中從來不存在「哈塔伊體育」這簡稱。--Winston(留言) 2024年9月23日 (一) 23:25 (UTC)
- 姓W的用戶連「星島新聞也使用『⬛︎⬛︎⬛︎⬛︎』」都能找到,不可能找不到使用「哈塔伊體育」的來源(而且是簡體字來源和繁體字來源都有)。唯一合理的解釋就是:他就是不滿我拒絕使用不符合原文(發音或含義)的譯名,就是在針對我,就是要用他奉為至寶的那些和原文不符的譯名取代其他譯名。📕📙📒📗📘賭博機構最堅定的反對者戒賭熱線:2343-2255 2024年9月24日 (二) 00:32 (UTC)
- 用你的話來說 - 跟隨維基政策編輯針對你。很多編輯已經說過你「原創研究」。其他編輯詢問你可靠來源你就一直忽視。只是一直說別人針對你/賭博機構粉絲讓您的編輯合理化。你的簽名說賭博機構最堅定的反對者但我感覺到你也是可靠來源最堅定的反對者。--Winston(留言) 2024年9月24日 (二) 01:59 (UTC)
- 我忽視的只有你這個帳戶。你說我「忽視其他編輯」,莫非你是在承認你這個帳戶是多名編輯共用的?📕📙📒📗📘賭博機構最堅定的反對者戒賭熱線:2343-2255 2024年9月24日 (二) 03:03 (UTC)
- 用你的話來說 - 跟隨維基政策編輯針對你。很多編輯已經說過你「原創研究」。其他編輯詢問你可靠來源你就一直忽視。只是一直說別人針對你/賭博機構粉絲讓您的編輯合理化。你的簽名說賭博機構最堅定的反對者但我感覺到你也是可靠來源最堅定的反對者。--Winston(留言) 2024年9月24日 (二) 01:59 (UTC)
- 姓W的用戶連「星島新聞也使用『⬛︎⬛︎⬛︎⬛︎』」都能找到,不可能找不到使用「哈塔伊體育」的來源(而且是簡體字來源和繁體字來源都有)。唯一合理的解釋就是:他就是不滿我拒絕使用不符合原文(發音或含義)的譯名,就是在針對我,就是要用他奉為至寶的那些和原文不符的譯名取代其他譯名。📕📙📒📗📘賭博機構最堅定的反對者戒賭熱線:2343-2255 2024年9月24日 (二) 00:32 (UTC)
- 本人倒認為您比他更像在「主張整個維基百科的體育譯名都必須經你審查批准」--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9月23日 (一) 17:33 (UTC)
2001:B011:8007:1913:FC1F:CB03:B1A3:376F
- 2001:B011:8007:1913:FC1F:CB03:B1A3:376F (討論 · 貢獻 · (/64) · 刪除貢獻 · 過濾器日誌 · WHOIS · RBLs · http · 封鎖連結 · 封鎖日誌)
- 2022年世界中學生運動會中華台北代表團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2018年世界中學生運動會中華台北代表團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無理由回退關注度指引模板,並且可能為2001:b011:8019:3fdd:9de1:74fe:7b3f:e84e之魁儡,本人尚未提報。
- 發現人:August0422 (T/C) 2024年9月26日 (四) 12:23 (UTC)
- 可能有WP:OWN之情形--August0422 (T/C) 2024年9月26日 (四) 12:24 (UTC)
- 處理:已警告。-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9月26日 (四) 15:28 (UTC)
The Puki desu
- The Puki desu(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法輪功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不需要額外文字說明,陳列確認存在的狀況(如果有更多更新狀態也不再另外陳列),存在短時間內連續操作的情形
- 2024年9月25日 (三) 16:03 差異 歷史 −27 法輪功 撤銷Wetrace(討論)的版本84351308
- 2024年9月25日 (三) 16:02 差異 歷史 −2 法輪功 撤銷Wetrace(討論)的版本84351323
- 2024年9月25日 (三) 16:02 差異 歷史 +14 法輪功 撤銷Wetrace(討論)的版本84351563
- 2024年9月25日 (三) 16:01 差異 歷史 −15 法輪功 撤銷Wetrace(討論)的版本84351604
- 2024年9月25日 (三) 16:01 差異 歷史 +47 法輪功 撤銷Wetrace(討論)的版本84351770。
- 提報人:Rastinition(留言) 2024年9月25日 (三) 16:06 (UTC)
- 抱歉,已經認真學習幫助:回退。我以前不知道如何撤銷連續多筆編輯,所以手動撤回了。--The Puki desu(留言) 2024年9月26日 (四) 08:55 (UTC)
- 處理:
- 請問一個被禁止編寫該條目的人如何進行的編輯?--The Puki desu(留言) 2024年9月25日 (三) 16:08 (UTC)
- 我需要一個解釋,他為什麼能夠編寫這個條目?--The Puki desu(留言) 2024年9月25日 (三) 16:09 (UTC)
- @Manchiu,@The Puki desu尋求你的解釋--Rastinition(留言) 2024年9月25日 (三) 16:11 (UTC)
- 並沒有被禁止編寫。——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5日 (三) 16:12 (UTC)
- 被禁制的是Marvin不是Wetrace,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9月25日 (三) 16:12 (UTC)
- 額,因為回復那個封禁的主要是Wetrace,我以為他們是同一個。話說他們的性質有什麼區別嗎?不都是own麼?--The Puki desu(留言) 2024年9月25日 (三) 16:16 (UTC)
- (!)意見:並未違反1RR。--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5日 (三) 16:10 (UTC)
- WP:3RR:同一名編者對同一頁面不受其他編者中斷的連續多則撤銷編輯視作一次回退。不過有一說一,高風險主題應該引入
WP:RBIWP:BRD行為準則,當不0RR時。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9月25日 (三) 16:12 (UTC)
- (!)意見-您好,The Puki desu撤銷,不附理由。刪除了幾萬字元來源內容,這已涉及WP:破壞。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26日 (四) 03:02 (UTC)
- 難道法輪功支持者霸佔條目就不屬於聲稱所有權嗎?----吃瓜群眾 2024年9月26日 (四) 03:05 (UTC)
- (!)意見-您好,The Puki desu撤銷,不附理由。刪除了幾萬字元來源內容,這已涉及WP:破壞。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26日 (四) 03:02 (UTC)
- (!)意見-甜甜圈用戶您好,怎麼帳號顯示改成「吃瓜群眾」了?是否霸佔條目,是依據方針來說明。刪除幾萬字元不附合理具體理由、他人撤銷後,又繼續無理由大量刪除,這沒有問題嗎?這樣的行為,會不會比較接近您說的「霸佔條目」?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26日 (四) 03:08 (UTC)
- 因為您是屬於主要貢獻者而The Puki desu不是並且看到你的英語用戶討論頁的編輯記錄中同樣被其他人質疑利益衝突。[14]----吃瓜群眾 2024年9月26日 (四) 03:18 (UTC)
- 該不該刪當然是看條目的品質有沒有改善,刪了從而改善了問題,那當然該刪,跟多少字元有何關係?至於此條目的問題,條目的討論區已有許多的意見,不要假裝不知「合理具體理由」。--黑暗魔君(留言) 2024年9月26日 (四) 07:49 (UTC)
- (!)意見-甜甜圈用戶您好,怎麼帳號顯示改成「吃瓜群眾」了?是否霸佔條目,是依據方針來說明。刪除幾萬字元不附合理具體理由、他人撤銷後,又繼續無理由大量刪除,這沒有問題嗎?這樣的行為,會不會比較接近您說的「霸佔條目」?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26日 (四) 03:08 (UTC)
The Puki desu
- The Puki desu(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法輪功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關於用戶The Puki desu在東八時區(北京台北時間) 9/23~9/26的編輯,前後條目落差7萬字元,實際被刪除的恐怕不止7萬字元,因為PUKI添加了一些內容。無理由或無合理理由刪除大量第三方來源內容之外,還有原創研究、扭曲來源的情況。請The Puki desu注意,也在此請管理員關注。感謝。
- 在Puki編輯下,法輪功對迫害的回應,僅剩下以下幾句:
自由之家調查稱,法輪功修煉者以多種多樣策略回應中共的鎮壓。[3]其中包括:向地方、省、中央各級政府上訪和平請願[159]。向民眾發送製作傳單和DVD向民眾發送[160]劫持官方媒體的節目替換爲法輪功影片[161][162] 在小額人民幣紙幣寫印字傳遞訴求[163][164]提起人權訴訟[165]。
- 9 月26日
- Special:Diff/84360244, 2024年9月26日 (四) 18:37,無任何理由刪除學者Benjamin Penny來源著作。
- Special:Diff/84359931,2024年9月26日 (四) 18:15,無任何理由刪除美國國會605號決議內容。
- Special:Diff/84359710,2024年9月26日 (四) 17:58
- Special:Diff/84358967,2024年9月26日 (四) 16:50,將「修煉」改為「宗教組織」,原創研究斷言,這更像是中共的說法。太極拳、基督教等等,本身是一種修煉功法或信仰,不當然就是「組織」。修煉者創辦的公司,不等於是「附屬機構」。基督徒創辦的公司,不等於是基督教的附屬機構。這直接寫在定義框,並不適合。
- Special:Diff/84358737,2024年9月26日 (四) 16:22,(1)無任何理由刪除大量內容。(2)且原創研究、扭曲來源——
- 依據來源撰寫的原來內文「部分美國的移民律師會讓客戶假扮成法輪功修煉者,並讓他們聲稱自己受到了北京方面的迫害,以獲得政治避難資格,進而換取美國綠卡——-----被Puki改寫成「隨着越來越多的關注,法輪功在中國大陸以外獲得了龐大的追隨者,不過仍然以華人為主。大量自稱是遭到迫害的法輪功修煉者也向美國政府申請政治避難資格,進而換取美國綠卡
- 原創研究、扭曲來源—-----例如有來源的原先段落「儘管法輪功在1990年代開始吸引海外許多人,但在中國大陸以外仍相對不被人廣為認識。直到1999年春天,當法輪功與中國共產黨政府的緊張關係成為國際媒體報道的主要對象。隨着越來越多的關注,法輪功在中國以外獲得了龐大的追隨者。在中國共產黨對法輪功的鎮壓後,法輪功及修煉者在海外的存在,對於法輪功存續、抵抗中國共產黨迫害而言至關重要[1][頁碼請求]。海外的法輪功學員回應中國共產黨迫害的方式主要包括透過抗議、遊行、創辦新聞媒體及藝術團體,研發反網絡審查的翻牆軟件,將訊息送往中國社會[2]。」-----------PUKI 無來源 原創研究 改成「儘管法輪功在1990年代開始吸引海外人士,但在中國大陸以外仍相對不被人廣為認識。直到1999年,法輪功被中國共產黨所鎮壓,成為國際媒體報道的主要對象,獲得了廣泛的知名度。法輪功組織漸次前往海外,李洪志流亡美國,全球總部遷往紐約。在海外,法輪功經營着龐大的媒體集團,並且大量宣傳極端反共和保守的意識形態。」(且沒有來源)
- Special:Diff/84358634,2024年9月26日 (四) 16:12,刪除第三方來源全部內容。改為個人原創研究。
- 原段落標題「鎮壓十年起迫害轉為地下隱密 」-----Puki全部刪除——英國《衛報》2009年報導,國際抗議下,中共唯一的變化是迫害更加隱秘,迫害「由公開轉入地下」。(自由之家也有這方面的內容,此前被另用戶不知何理由大回退時一併刪除。)
- Puki 原創研究,——「在鎮壓之後,法輪功在中國大陸的活動從公開逐漸轉為地下,持續多年的氣功熱也消失了。鎮壓二十年後,法輪功的組織和活動在中國大陸已幾乎消失。」-------編輯理由:「→轉為地下隱密: 我是想要給第二句找一個資料來源的,但我無法證明「一個不存在的東西不存在」。但是我真的估計有五年沒有收到法輪功的任何宣傳品或者看到任何修煉者了,也沒聽說過任何消息。」
- Special:Diff/84358347,2024年9月26日 (四) 15:43,至少刪除1萬5千字元。(1)無正當合理理由刪除大量第三方來源內容,自由之家報告、普立茲獎得主內容、美國國會CECC委員會報告、並且(2)無理由刪除中共的訊息封鎖等等內容,(3)無任何理由全部刪除人權訴訟整個段落。
- Puki編輯理由:「 →法輪功對迫害的回應: 過多離題和過時的內容。至於保留紙幣這一回應而不是合併到傳單裏去,是因為鈔票印字這件事實在過於典型,給人留下深刻印象。」
- 很明顯,被刪除的相當多內容,完全不是「離題」,鎮壓迫害還在持續,這也不存在「過時」。
- Special:Diff/84352035、Special:Diff/84352027、Special:Diff/84352018、Special:Diff/84352015、Special:Diff/84352010、Special:Diff/84352005、Special:Diff/84352003——#(2024年9月26日 (四) 00:01~ 2024年9月26日 (四) 00:04 )一連七次無理由撤銷他人編輯,其中一次超過5萬字元。
- 9 月25日
- Special:Diff/84340448,2024年9月25日 (三) 00:48,(1)關於李洪志創始人,修煉與治病關係、生日,相同內容已在 個人名稱條目。(2)PUKI新增「中國在COVID-19期間死了四億人」言論」,沒有寫任何來源。
- Special:Diff/84340132,2024年9月25日 (三) 00:20,PUKI刪除大量來源內容。
- 刪除了「中國政府高層內部立場分歧」整個段落。包括CNN等美國媒體的報導分析、台灣中央社、BBC多筆來源。
- 將段落「學煉人數」改為「人數與組織」,這概念是明顯不同的。
- 9 月24日
- Special:Diff/84328724,2024年9月24日 (二) 00:05,刪除大量內容,例如依據哈佛大學報告、著名學者——但卻原創研究、涉及扭曲來源。此外也刪除多個來源。
- Special:Diff/84328693,2024年9月24日 (二) 00:01,無任何理由說明,刪除近5萬字元,關於中共對法輪功扣上「邪教」標籤的相關內容,多方的說法。包括人權組織、學者、路透社、聯合國官員、BBC、ICSA等等。刪除中國 PRC法律的爭議,大量第三方來源內容.....。
- 9 月23日
- Special:Diff/84328657 ,2024年9月23日 (一) 23:57,無理由與說明,刪除大量內容。
- Special:Diff/84326973,2024年9月23日 (一) 21:39 ,PUKI無理由,刪除大量內容,且原創研究、扭曲來源。
- 刪除了,BBC及一些觀察家認為,中國共產黨高層對法輪功的態度存在分歧。——許多第三方來源,BBC、國際特赦組織、學者。
- 還刪除了 美國國會研究報告、多家台灣媒體、英國衛報(例如:把攻擊內容透過教科書、官方媒體及政治宣傳 ,引起美國總統克林頓和英國總理布萊爾對中國政府關於信仰自由及人權政策的關注。)、美國國務卿對迫害常態化的關切
- 還刪除了第三方來源指——「在政府當局發動鎮壓前一年,剛退休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原委員長喬石發起並親自率團獨立調查法輪功數月,作出「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的結論報告提交中央政治局。中國國家體委則聲明說,他們「確信,修煉法輪功的效果是卓越的,法輪功對中國社會的穩定和道德作出了非凡的貢獻」。
- 刪除美國眾議院、台灣的中華民國立法院(讚揚法輪功貢獻)譴責中共污衊迫害、法輪功的決議。
- 原創研究、扭曲來源。————原依據來源所寫內文「;後來也有些西方學者與媒體將法輪功歸類為精神運動或新興宗教運動」———PUKI改為「,該組織於西方被歸類為精神運動或新興宗教運動」。———明顯原創研究,有學者、媒體的歸類,不等於「西方」。一個信仰,也不當然等同於「組織」。這些來源沒有這麼寫。
- Special:Diff/84322878,PUKI稱「恢復由MilkyDefer在2024年4月10日 (三) 01:45貢獻的版本版本82215240,這個前言是我從英文維基百科翻譯回來,經MilkyDefer修飾後的版本。」——但是,該版本後來有其他用戶參與補充意見更新,現在卻完全被刪除。
- 發現人: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27日 (五) 03:43 (UTC)
- 一、
- 1.根據維基百科:條目長度,原文已經有200k,僅刪除了7萬字符還完全不夠。
- 二、
- 1.無任何理由刪除學者Benjamin Penny來源著作:你們自己看代碼!我有刪去嗎?!我只是取消了重複定義!
- 2.我有刪去嗎?!我只是把內容重複的兩段改成一段!
- 3.1.離題。這個條目是在談符不符合邪教,不是在談迫害。
- 3.2.我引用黨媒來證明黨的觀點。請問你要用這個理由騙多久?
- 3.3.NBC報道是作為論據,而不是指NBC有做出邪教指控。
- 4.多方西方學者將其描述為宗教。(來源可參見英文維基首句的引用)
- 5.維基百科:孫中山是男性無須引用,比如修煉者以華人為主。而且你們仔細看,我主要只是精簡,他特別把前面的內容去掉,好像那些話是我原創。
- 6.1.所謂迫害更加隱秘有什麼關注度嗎?這一點不值得寫;且已經是15年前的報道了,過時。
- 6.2.維基百科:孫中山是男性無須引用。
- 7.離題:這裏主要是在精簡內容,刪除掉過於引申的部分;過時:這裏幾乎沒有近於10年內的重要內容。而且,主要內容我都沒有刪去。
- 8.就在本頁面我解釋過了,也不違反規則。
- 三、
- 1.你這種行為就是為了刪去爭議。
- 2.1.中國政府高層內部立場分歧,離題。
- 2.2.以反對「學煉人數」改為「人數與組織」為由而刪去,是在強詞奪理。
- 四、
- 1.1.你們自己看前後對比,有區別嗎?且目前正有草稿正在編寫相關條目,所以我沒有補充。@User:魔琴/up
- 1.2.「大紀元和法輪功無關?」我願稱之為維基最大笑話。
- 2.我並呈了雙方的內容,使之符合維基百科:中立的觀點。
- 五、
- 1.和2.維基百科:條目長度。
- 3.這個「其他用戶」就是你自己吧。--The Puki desu(留言) 2024年9月27日 (五) 10:50 (UTC)
- 處理:
- Wetrace君的行為頗有Marvin之風
動不動就濫用AN3,實在令全球人民佩服 Benho7599 堅決擁護以芙寧娜同志為核心的楓丹 2024年9月27日 (五) 10:53 (UTC)- 我特別想知道他還要用「引用黨媒」這個論點騙多久。--The Puki desu(留言) 2024年9月27日 (五) 10:57 (UTC)
- 其實最重要的就是:引用來源也要看背景的,引述當局意見固然應該引用他們發出的聲明。既然不是在作出事實的陳述(例如指出法輪功是邪教),即使其言論存在爭議,反正我們只是轉述(如「中國當局稱(或宣稱/說)........」)、讀者愛怎麼想就怎麼想;還有這個世界上還有交叉引用的。 Benho7599 堅決擁護以芙寧娜同志為核心的楓丹 2024年9月27日 (五) 11:05 (UTC)
- 你這麼說當然沒問題。主要是他就用一句「引用黨媒」,不知道把多少人給騙了,比如前幾天的派翠可夫君。加上不少人的反共情結,有多少人願意仔細看解釋?他這種行為我都支持直接封禁他。--The Puki desu(留言) 2024年9月27日 (五) 11:16 (UTC)
- 這確實是一個大問題。你可以考慮當每次他提出引用「引用黨媒」的時候,把我上面的論述copy and paste,這樣能省卻許多麻煩 Benho7599 堅決擁護以芙寧娜同志為核心的楓丹 2024年9月27日 (五) 11:31 (UTC)
- @The Puki desu:那次是本人在有關討論先入為主,本人當時甚至「無視」了Wetrace君說了甚麼(因為太長篇大論,本人沒有耐性去看)。請不要把本人的錯誤歸咎於他。--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9月27日 (五) 16:23 (UTC)
- 你是被誤導的。普通人第一眼看到他的表達,都會被誤導。只有你仔細看到底是怎麼一回事,才知道他玩了文字遊戲。--The Puki desu(留言) 2024年9月27日 (五) 16:26 (UTC)
- 人都有立場,您上面也提及了人們不願仔細看解釋的原因了。總之本人當時確實只留意到Miyakoo君的留言並集中回應之,其他留言本人幾乎沒有留意過--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9月27日 (五) 16:30 (UTC)
- 你是被誤導的。普通人第一眼看到他的表達,都會被誤導。只有你仔細看到底是怎麼一回事,才知道他玩了文字遊戲。--The Puki desu(留言) 2024年9月27日 (五) 16:26 (UTC)
- (~)補充:當時本人是看了Miyakoo君的留言「血氣上湧」而已--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9月27日 (五) 16:26 (UTC)
- 這一點早就有許多用戶提出了,他還一直在曲解方針,提出非「第三方來源」不可用的說法去篩選、審查內容,可笑的是他一直試圖維持的版本卻有不少非第三方來源,這種不讓他人去改善和維護條目的做法,令法輪功條目長年品質低下。--黑暗魔君(留言) 2024年9月27日 (五) 12:49 (UTC)
- 你這麼說當然沒問題。主要是他就用一句「引用黨媒」,不知道把多少人給騙了,比如前幾天的派翠可夫君。加上不少人的反共情結,有多少人願意仔細看解釋?他這種行為我都支持直接封禁他。--The Puki desu(留言) 2024年9月27日 (五) 11:16 (UTC)
- 其實最重要的就是:引用來源也要看背景的,引述當局意見固然應該引用他們發出的聲明。既然不是在作出事實的陳述(例如指出法輪功是邪教),即使其言論存在爭議,反正我們只是轉述(如「中國當局稱(或宣稱/說)........」)、讀者愛怎麼想就怎麼想;還有這個世界上還有交叉引用的。 Benho7599 堅決擁護以芙寧娜同志為核心的楓丹 2024年9月27日 (五) 11:05 (UTC)
- 我特別想知道他還要用「引用黨媒」這個論點騙多久。--The Puki desu(留言) 2024年9月27日 (五) 10:57 (UTC)
Wetrace、Marvin 2009、詩琳童
- Wetrace(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Marvin 2009(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詩琳童(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法輪功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再加幾人,要提報就一個也別少。理由參見Special:Diff/84233344,概括就是WP:GAME,幾個維護模板非要一直移除,搞所謂「沒有具體理由」,真無聊。
- 提報人:Wnotieagusdr(留言) 2024年9月18日 (三) 15:25 (UTC)
- 我單純問問,
- 如果他們又把控如李洪志、對法輪功的鎮壓、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認定的邪教組織列表,或者阻止建立如「對法輪功的爭議」的條目,怎麼辦呢?
- (顯然他們也會這麼做。)--The Puki desu(留言) 2024年9月23日 (一) 14:37 (UTC)
- 處理:
- (註:討論拆分自前Wnotieagusdr案)——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20日 (五) 09:57 (UTC)
- Wnotieagusdr您好,模板情況,都有說明過了。但Wnotieagusdr您涉嫌違反傀儡方針,在不公開與主帳號關係情況下,頻頻在WP計劃頁面發言。依據WP:傀儡方針:
- 「所有不遵守此方針的多重帳號均會被視為操作傀儡。 」「不被允許的行為包括逃避監察、誤導其他使用者、偽造民意、挑起爭端、違背任何維基百科政策等。」
- 被視為濫用多重帳號的行為#編輯計劃頁面:未公開的多重帳號不應編輯計劃頁面。此外,任何多重帳號皆不應在容易使人混淆身分的專案頁面進行編輯,如修改方針和指引、參與存廢討論、申請成為管理員投票等。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22日 (日) 17:40 (UTC)
- 那既然這樣你為什麼不公開您與法輪功的關係呢?----吃瓜群眾 2024年9月26日 (四) 03:06 (UTC)
- 你老是指控別人刪除有來源內容,實際上刪除來源最多的人就是你,在我的記錄中你幾乎完全不允許來源中有不支持法輪功的觀點存在,似乎只有你自己才是來源問題的權威,事實上對法輪功條目構成了審查。雖然你一再聲稱自己是依靠第三方來源的原則對條目審查,然而在後續的事實查核中證明你只會對反對法輪功的來源進行嚴格審查,對於親法輪功的來源往往都是網開一面,完全不是依靠所謂的中立原則去做查證。----Cat on Mars 2024年9月26日 (四) 03:52 (UTC)
- (!)意見-您好,您誤會了,不是這樣的。(1)條目中就有許多不支持、批評的內容。此外,添加中共鎮壓方來源例如官媒(這好多年前包括有管理員都討論過,是不符合WP來源的要求)。(2)您說的國際司法正義協會,那是西方學者所引用的資料。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26日 (四) 04:28 (UTC)
- 還在睜着眼睛說瞎話,把所有不支持法輪功的來源打成「中共鎮壓方」就可以萬事大吉了,這世界上沒有這麼多二極管,也不要把這麼多編輯者當作傻子來看,動不動就按照立場分高低。----Cat on Mars 2024年9月26日 (四) 05:36 (UTC)
- 你連觀點和證據都互相矛盾,你的觀點好像是不存在來源審查的問題,但是你的證言卻說自己有審查鎮壓中共方來源的責任,反而查證西方學者就不屬於你的責任了,這不就是我所說的「只會對反對法輪功的來源進行嚴格審查,對於親法輪功的來源往往都是網開一面,完全不是依靠所謂的中立原則去做查證」,你到底有沒有理解我的觀點是什麼,還是覺得胡說八道一堆就顯得自己有理了?----Cat on Mars 2024年9月26日 (四) 05:48 (UTC)
- @Wetrace「
添加中共鎮壓方來源例如官媒(這好多年前包括有管理員都討論過,是不符合WP來源的要求)
」的說法,給個連結唄?我倒想看看,是否果真有此討論;如果有,又是否形成了共識;如果形成了共識,又是怎樣的共識;如果真是這樣的共識,還得看看是否適用於當前。 Wnotieagusdr(留言) 2024年9月26日 (四) 15:24 (UTC)
- (!)意見-您好,您誤會了,不是這樣的。(1)條目中就有許多不支持、批評的內容。此外,添加中共鎮壓方來源例如官媒(這好多年前包括有管理員都討論過,是不符合WP來源的要求)。(2)您說的國際司法正義協會,那是西方學者所引用的資料。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26日 (四) 04:28 (UTC)
- (!)意見:就Wetrace在本件所涉條目Special:Diff/84351266(及他處同類表述不贅)中,對與其所回退之編輯同步進行的複數名用戶依WP:CON於條目討論頁尋求共識的討論行為選擇性視而不見,並無視WP:NPOV、WP:DUE而徑持所謂「在下加回的東西,有什麼問題?裏面沒有第三方來源嗎?」之觀點以阻止其他用戶的常規編修條目的行為,謹要求社群審視。--銀色雪莉(留言) 2024年9月26日 (四) 08:38 (UTC)
- 感覺這裏沒什麼可討論的了。這提報的主題——移除維護性模板——已經明顯被認定為不當的行為了,已經沒有討論的必要;而這下面的討論都無一例外明顯偏離了主題。建議重新開個串討論這些問題。 Wnotieagusdr(留言) 2024年9月26日 (四) 15:34 (UTC)
- @Wnotieagusdr:所以你要撤回此提報嗎?——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26日 (四) 18:11 (UTC)
- @Wnotieagusdr。這樣邊改其他留言邊ping,對面應該是收不到的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9月26日 (四) 19:03 (UTC)
- 不能叫撤回吧,我的意思是,
移除維護性模板 已經明顯被認定為不當的行為了
,所以可以大致認為事情已經解決了。這個提報,就等機械人存檔或者手動存檔吧。 Wnotieagusdr(留言) 2024年9月27日 (五) 15:07 (UTC)
- @Wnotieagusdr:所以你要撤回此提報嗎?——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26日 (四) 18:11 (UTC)
Marvin 2009
- Marvin 2009(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法輪功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僅列出最近一個月的不當行為,事實上其OWN法輪功相關條目的不當行為可能已持續極久(不排除達到10年的長度)。
- 在討論頁《Talk:法輪功#關於自焚圖片和反法輪功標語圖片》明顯無移除共識的情況下,多次(8月27日、8月30日、9月1日、9月3日、9月7日、9月18日、9月19日、9月21日)以「中立」「宣傳」等為由移除中國大陸「邪教」標語圖片《File:Tonghai Xian - Xiaohui Cun - P1360057.JPG》。@U:魔琴已在2024年8月27日表示「移除圖像是對條目的審查,表現事實(即使是虛假宣傳的事實)並不能視作替中共宣傳」。此行為已構成WP:NOTCENSORED、WP:GAME。
- 在討論頁明顯有共識表示條目存在中立性問題的情況下,多次以「移除有爭議的模板」為由不當移除{{中立性}}維護模板(8月25日、8月27日、8月30日、9月1日、9月3日、9月18日、9月21日)。其中後兩筆移除的更是管理員@U:Ericliu1912親自在9月18日加上的中立性模板和重寫模板。
- 在條目序言章節加入明顯宣傳性內容(後又於9月7日重新加入)並以「引言太短」等理由作為藉口。後多次移除{{疑似宣傳}}模板(8月25日、8月27日、8月30日、9月1日、9月3日)。
- 曲解方針指引,遊戲維基規則。除「上述1RR規則下的『打擦邊球』」外還有比如:將@U:WiiUf合理的編輯稱作「
先是把非第三方可靠來源內容加入可疑模板和不中立模板,今天則是把非第三方可靠來源內容標籤成廣告宣傳,這些行為違反編輯方針
」(見UT:WiiUf。顯然,來源可靠和語句表述「可疑」「不中立」並無必然聯繫,廣告宣傳更是與內容本身無關而是涉及條目結構的問題。)將明顯違反比重的段落以「事實描述」為由反對刪除。審查圖片後反呼籲他人「請尊重維基方針指引,抑制因個人偏見而以非第三方來源影響維基高風險條目的中立性」。將「在明顯有共識情況移除『真、善、忍』圖片」不當稱作「審查」。將魔琴、大慈樹王依共識刪除『真善忍』圖片並加回宣傳標語的編輯稱為「對條目質量的破壞」「顯示了個人偏見」(這裏也同時構成輕率指控與假定惡意)。將序言比重問題導致的不當宣傳稱作「把第三方、可靠來源給出的事實說成是廣告宣傳,並給維護方針阻止其破壞的用戶扣上利益相關的帽子,這些行為有違編輯方針和維基禮儀」。 - 長期在討論頁發表大段無關討論、宣揚個人觀念:8月23日、8月30日、8月31日、9月9日、9月10日。違反WP:討論頁指引。
- 最後,參見編者@U:CatOnMars昨晚(UTC+8)在討論頁列出的《Talk:法輪功#用戶編輯情況統計》
- 發現人: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2日 (日) 03:04 (UTC)
- 讚
- 我做點(~)補充:
- 各位可以單獨看看該用戶最近對法輪功的編輯
- 法輪功條目歷史中,幾乎全部的「移除維護性模板」操作皆由該用戶做出,這十分引人懷疑
- 該用戶還有其他偷換概念的行為,如:
- 以「既然尺寸仍不符合,現縮小」為由加回圖片,但實際上刪除圖片的理由是相比文字無更多有效信息
- 以 「
移除了中共610反法標語後,也不存在廣告了
」「現在移除非第三方來源後,中立性也更有改善,故移除
」「移除廣告宣傳模板和中立模板,因為移除中共宣傳標語後事實上不存在廣告宣傳和不中立的問題」等理由移除{{pov}}{{advert}},但實際上兩模板針對的是其他條目內容
- --Wnotieagusdr(留言) 2024年9月22日 (日) 09:37 (UTC)
- (!)意見-Wnotieagusdr您好,
- 您作為不公開主帳號的的傀儡多重帳號,是否可以在WP計劃頁面留言?您使用新帳號以來就集中在此議題。
- 添加「廣告宣傳模板」的用戶,並未提出「具體理由」,形同以「莫須有」扣上「廣告宣傳模板」。有用戶後來提出一個扣上「宣傳的理由」 ----- 1999年中共鎮壓前,中國政府人大委員長獨立調查、中國國家體委會的科學調查讚揚法輪功對國家的貢獻----認為這樣是「宣傳」!?
- Wnotieagusdr對中立模板,不大依模板規範提出具體理由,在討論中後來Wnotieagusdr提出「路透社說,無神論的中國共產黨」---認為這一句話,就是不中立。
- 此條目,被無合理理由,刪除3萬字元大量可靠來源內容、以原創研究添加大量分類,為什麽 對一些用戶來說,好像沒關係?
- 關於圖片問題,討論頁就有提出,難以理解雙重標準---- 一直沒有得到合理的說法。一方面一些用戶堅持刪除 長年存在條目的「真善忍」文字圖片,有介紹拼音,又是條目主體的核心理念。但另一方面,幾乎同一些用戶主張添加,中共反法輪功斷言標語文字照片,同樣都是「文字」為主體,況且中共的標語說法,與國際普遍主流認知差異大。----這些疑問,在討論頁都有指出來,Marvin並非 無故為之。
- 以上的問題,看討論頁都能知悉。難以理解,這種舉報,無視討論頁、以及編輯紀錄的說明。而且對一方的不當編輯(刪除大量可靠來源內容、原創研究添加分類等等、添加模板不提出具體理由)隻字不提。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22日 (日) 13:47 (UTC)
- 首先我想提醒的是,向每一個在這裏發言的人「問好」的行為並不妥,大家並不是在與你一個人討論。再具體回覆:
- --Wnotieagusdr(留言) 2024年9月22日 (日) 14:34 (UTC)
- (?)疑問--WP:傀儡方針明文規定情況,不得參與WP計劃頁面的編輯討論。且多次有用戶提醒您。怎麼會是離題?您的反應、動不動說他人「離題」,實在讓人想起一位用戶。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22日 (日) 14:39 (UTC)
- 這裏是WP:SPI嗎?顯然不是,那就不要在這裏搞傀儡指控,明顯離題了。你這個問題,找找已有的討論就可以回答。你要真的是「擔憂」,那建議去開個SPI,而不要武斷地假設某人是傀儡,我倒很好奇你所謂「想起」的用戶是誰。--Wnotieagusdr(留言) 2024年9月22日 (日) 14:49 (UTC)
- (*)提醒-Wnotieagusdr您好,您使用多重帳戶,不公開主帳號關係。您幾次以所謂「離題」屏蔽他人發言,涉及干擾他人的討論。是否離題,不是由Wnotieagusdr個人判定。
- 依據WP:傀儡方針-----
- 「所有不遵守此方針的多重帳號均會被視為操作傀儡。 」「不被允許的行為包括逃避監察、誤導其他使用者、偽造民意、挑起爭端、違背任何維基百科政策等。」
- 被視為濫用多重帳號的行為#編輯計劃頁面:未公開的多重帳號不應編輯計劃頁面。此外,任何多重帳號皆不應在容易使人混淆身分的專案頁面進行編輯,如修改方針和指引、參與存廢討論、申請成為管理員投票等。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22日 (日) 15:10 (UTC)
- 聳肩 你要非說不離題,那我只能說,我不予置評。 Wnotieagusdr(留言) 2024年9月22日 (日) 15:22 (UTC)
- (!)意見:我也認為傀儡相關討論純屬離題內容,這裏討論的分明是Marvin 2009的不當編輯行為。--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2日 (日) 15:27 (UTC)
- 聳肩 你要非說不離題,那我只能說,我不予置評。 Wnotieagusdr(留言) 2024年9月22日 (日) 15:22 (UTC)
- (?)疑問-涉及違反WP:傀儡方針的行為,就發生在這裏,卻又以「離題」不讓人提出疑問!?那為什麼Wnotieagusdr不說明?而是說離題,卻又在發言? 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22日 (日) 16:00 (UTC)
- (?)疑問--WP:傀儡方針明文規定情況,不得參與WP計劃頁面的編輯討論。且多次有用戶提醒您。怎麼會是離題?您的反應、動不動說他人「離題」,實在讓人想起一位用戶。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22日 (日) 14:39 (UTC)
- (?)疑問--WP:傀儡方針明文規定情況,不得參與WP計劃頁面的編輯討論。且多次有用戶提醒您。怎麼會是離題?您的反應、動不動說他人「離題」,實在讓人想起一位用戶。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22日 (日) 14:39 (UTC)
- (!)意見-Wnotieagusdr您好,
- (?)疑問-自由雨日您好,
- 您對一方的不當編輯(刪除大量可靠來源內容、原創研究添加分類等等、添加模板不提出具體理由、違反1RR)隻字不提。
- 管理員在編輯條目上,也是一般用戶,難道就不會發生編輯爭議?管理員身份的用戶,編輯就一定正確、不容置疑?管理員,並不是領域專家、不熟悉各領域。一位具管理員身份的用戶,添加之前其他用戶所添加的多個分類,但是此前有其他用戶添加時,就已經被指出 原創研究等問題了。依據「WP:頁面分類規範」--「分類條目一定注意WP:中立觀點。除非顯而易見且沒有爭議(例如張國榮定是香港人)不然不要對條目歸類。」。在編輯紀錄、或者討論頁應能找到相關說明。
- 您提到大慈樹王,那麼您對大慈樹王堅持違反生者傳記方針,添加鎮壓方來源怎麼看呢?大慈樹王添加模板,也就是不提出具體理由「莫須有」的一個例子。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22日 (日) 14:02 (UTC)
- 自由雨日這番說法,似乎又一次「莫須有」?-----寫道「在條目序言章節加入明顯宣傳性內容(後又於9月7日重新加入)並以「引言太短」等理由作為藉口。後多次移除{{疑似宣傳}}模板(8月25日、8月27日、8月30日、9月1日、9月3日)。」
- 是自由雨日8月21日添加「引言太短」模板。接着,Marvin 8月22日編輯。
- 自由雨日所謂「明顯宣傳性內容」----「1998年,剛退休的中國前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喬石率團對法輪功進行調查,得出的結論是「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中國國家體委在廣東對超過12,000名法輪功學員的面談後,發表聲明表示「確信,修煉法輪功的效果是卓越的,法輪功對中國社會的穩定和道德作出了非凡的貢獻」。」---------第三方可靠來源列出的,這是「明顯宣傳性內容」?在鎮壓前中國政府有什麼奇怪動機,要去「宣傳」法輪功?1995年中國駐法國大使館邀請法輪功傳到法國。----為什麼這是「宣傳性內容」?------那麼,中共鎮壓受害群體,被國際普遍認為是「宣傳」、「妖魔化」,那麼過去一些用戶堅持添加鎮壓方來源、近期有用戶添加鎮壓方的標語圖片(且與國際普遍認知不同),是不是您應該認為是「宣傳性內容」?
- 如您所列出的--Marvin 9月3日在討論頁留言:「在下以上提到「相關用戶一味依賴中共鎮壓一方的非第三方來源,把第三方、可靠來源給出的事實說成是廣告宣傳」是描述了你們相關用戶違反維基方針的表現。先前有模板稱引言太短,在下才引用權威可靠來源加以擴充,如有不同意見,可討論改善。不應加以廣告宣傳模板。」----這為什麼Marvin會被扣上 ---以「引言太短」為藉口? 不是自由雨日自己加「引言太短」的嗎?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22日 (日) 15:01 (UTC)
- 讚。該用戶在我做出編輯後跑到我的用戶頁來警告我,且將我的行為定性為「
違反編輯方針
」,「不當編輯行為
」[15],實屬違反了WP:AGF。並且,該用戶在出現編輯爭議的情況下私自跑到我的用戶頁警告我,而不是解決爭議,對改善條目質量無任何幫助。--WiiUf ——青龍出世,傲視蒼穹 2024年9月22日 (日) 10:00 (UTC)- (?)疑問--WiiUF您好,
- 依照您這樣的定義標準,任何用戶對其他用戶的提醒或警告,不被一方接受,是不是都很可能可以說成是「違反假定善意」WP:AGF?---更具體的說,幾位用戶在這裏對Marvin所說的,很大程度迴避討論過成與編輯紀錄的過程、以及議題本身的熟悉度,這是不是「違反假定善意」WP:AGF? 為何標準差異很大?
- 從您貼出的討論串的過程來看,WiiUF您其中這樣回覆Marvin「若對您造成冒犯,非常抱歉。在未來,我將盡量避免相似的編輯爭議出現,並在討論頁闡明理據。祝編安。」 Marvin也善意的接續向您說明他的看法,這是正常的交流。這為何是WP:AGF?
- 同樣標準,應用在 一方用戶,在這段過程,對待Marvin Wetrace的方式,依照您的說法,是不是更嚴重的「違反善意假定」?寫鎮壓前中國政府的調查---就被扣上「廣告、宣傳」。甚至有一些貶損、人身攻擊的詞彙用還對待 Marvin或Wetrace,為何都沒有被注意到?
- 同樣標準。一方用戶,頻頻對Marvin、Wetrace扣上OWN等指控,只要看編輯紀錄,就知道不存在Own裏面說明的情況。依據WP:OWN:「指責其他維基人獨斷所有權是很不禮貌的,這會被視為人身攻擊。」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22日 (日) 14:13 (UTC)
- 「
任何用戶對其他用戶的提醒或警告,不被一方接受,是不是都很可能可以說成是「違反假定善意」
」首先,該兩次編輯是否為不當編輯本身就有爭議,拋開對方對我的有爭議指控不提,我也接受了該警告,回覆了該用戶。然而,該用戶持續在我的討論頁對我進行發言,對條目貢獻幫助不大。再者,我善意的回覆對方只是出於WP:AGF,對方在提醒下仍舊繼續在我的討論頁發言。 - 「
幾位用戶在這裏對Marvin所說的,很大程度迴避討論過成與編輯紀錄的過程
」迴避討論過程?請講明。並且,關於Marvin的編輯是否為廣告宣傳,我方已作出明確的解釋(Marvin 2009 擴充的引言應屬評價部分,不應該放在引言)。 - 「扣上廣告宣傳」用詞不當,並且我方也將廣告宣傳模板移除。並且,難道對方沒用「
貶損、人身攻擊的詞彙
」? - 關於條目所有權的指控已經很清楚。對方反覆在沒有共識的情況下大幅變動條目內容,且我方一修改,對方就繼續回退。方針中指出「
意見分歧應該平靜地解決,請先在條目的討論頁發起討論。
」對方在討論無共識的情況下持續改動條目內容,為何不得算作WP:OWN?
- 「
- --WiiUf ——青龍出世,傲視蒼穹 2024年9月23日 (一) 05:36 (UTC)
- (?)疑問--WiiUF您好,
- 不僅不讓人維護條目內容,連標註現實情況的模板都不讓掛,這是欺人太甚。本人支持對包含此人在內之有關當事人實施有效編輯禁制。——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22日 (日) 12:22 (UTC)
- (!)意見--(1)只要看編輯紀錄可知,並不存在不讓人維護條目內容的情況。(2)用戶添加幾個模板,應提出具體理由,指出具體哪裏問題。這在討論頁持續有在對話說明。(3)用戶添加多個分類此前有用戶添加,以前有討論過,多個分類有「原創研究」等問題。至於「PRC認定」分類,4月有討論、最近也討論是有高度爭議,不符合WP:頁面分類規範--「分類條目一定注意WP:中立觀點。除非顯而易見且沒有爭議(例如張國榮定是香港人)不然不要對條目歸類。」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22日 (日) 13:29 (UTC)
- 「
用戶添加幾個模板,應提出具體理由,指出具體哪裏問題
」,但用戶已經指出了有問題之處。您仔細閱讀編輯摘要及討論頁,就會發現我們已經詳細指出了問題的所在。--WiiUf ——青龍出世,傲視蒼穹 2024年9月22日 (日) 13:42 (UTC)- 完全(+)支持WiiUf的說法。--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2日 (日) 13:44 (UTC)
- 「
並不存在不讓人維護條目內容的情況
」您仔細看就會發現,該用戶反覆加入宣傳性內容及在沒有共識的情況下移除圖片及模板。我想請問您,您講的是什麼情況?--WiiUf ——青龍出世,傲視蒼穹 2024年9月22日 (日) 13:44 (UTC)
- 「
- (?)疑問--請問WiiUF,什麼是Marvin反覆添加的「宣傳性內容」?第三方可靠來源----- 1999年中共鎮壓前,中國政府人大委員長獨立調查「法輪功對國家百利而無一害」、中國國家體委會的科學調查讚揚法輪功對國家的貢獻---這是宣傳性內容?在鎮壓前中國政府有什麼奇怪動機,要去「宣傳」法輪功?1995年中國駐法國大使館邀請法輪功傳到法國。----為什麼這是「宣傳性內容」?
- 那麼,中共鎮壓受害群體,被國際普遍認為是「宣傳」、「妖魔化」,那麼過去一些用戶堅持添加鎮壓方來源、近期有用戶添加鎮壓方的標語圖片(且與國際普遍認知不同),是不是您應該認為是「宣傳性內容」?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22日 (日) 13:53 (UTC)
- 法輪功相關條目長期被own的情況相信不用多說,就看這次有沒有管理員願意處理。--黑暗魔君(留言) 2024年9月22日 (日) 13:49 (UTC)
- (!)意見--(1)只要看編輯紀錄可知,並不存在不讓人維護條目內容的情況。(2)用戶添加幾個模板,應提出具體理由,指出具體哪裏問題。這在討論頁持續有在對話說明。(3)用戶添加多個分類此前有用戶添加,以前有討論過,多個分類有「原創研究」等問題。至於「PRC認定」分類,4月有討論、最近也討論是有高度爭議,不符合WP:頁面分類規範--「分類條目一定注意WP:中立觀點。除非顯而易見且沒有爭議(例如張國榮定是香港人)不然不要對條目歸類。」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22日 (日) 13:29 (UTC)
- (!)意見-自由雨日您好,依據WP:OWN
- 「指責其他維基人獨斷所有權是很不禮貌的,這會被視為人身攻擊。」
- 「請不要將維持工作與所有權混淆。一位編者對條目(或一系列條目)的維持工作,可能是對條目話題感興趣,亦可能是這方面的專家,有能力尋找可靠來源。除非出現宣示所有權的行為,最好還是假定善意。 」
- 「假如並未忽略或無視同工的貢獻或編輯,並不視為宣示所有權。熟知條目內容、掌握相關可靠來源的編者,可能將條目列入監視清單,亦可能討論或修改他人的編輯;只要有充分理由,亦未將他人的有效意見邊緣化,這也不視為宣示所有權。」
- 去指涉誰OWN條目的說法,並非事實。回顧此條目多年來,過去經常存在一些用戶違反方針添加鎮壓方來源,還有一些 新註冊用戶、IP用戶 的不當編輯。好像在「車輪戰」一樣。相較之下,長期關注耕耘此議題的用戶,編輯次數較多,這是很正常的事。在此主題被提列「高風險主題」後,在下後來曾留言,就是否有需要、以及作法提出交流,當時查詢整理此條目過去5年半紀錄如下:
- 【條目法輪功,從2019年起5年半,被保護紀錄6次】來觀察。(1)3次理由是「被IP用戶或新用戶破壞」。(2)2021年1次理由寫「編輯戰」,但原因是一方無理由刪除內容,另一方4天內只撤銷1次。(3) 2020年1次理由寫「編輯戰」,但原因是一方用戶無討論、模糊或不具理由刪除十多萬字長期內容,浮濫添加模板。--這是否應是反破壞。
- 2024年,1次,5月25日「全保護1週」,是因為「模板」的編輯戰問題(新註冊用戶堅持添加模板,在討論頁溝通)。(6月是因為高風險主題而被「不限期半保護」。)
- 2023年,沒有保護紀錄
- 2022年,1次,11月30日「不定期半保護」,理由是「被IP用戶或新用戶破壞」。
- 2021年,1次,5月31日,「全保護1週」,理由是「編輯戰」。---(有疑義?是否應屬反破壞。。查詢5/27~5/31編輯紀錄,A用戶5月27日無理由刪除第三方來源內容、無理由隨意改寫改變了原意;B用戶5/27隻撤銷1次,到5/31都沒有再撤銷,4天內只撤銷1次「不附理由、刪除大量內容的編輯」。---這是否能算「編輯戰」?
- 2020年2次,(A)6月13日,「全保護一個月」,理由「編輯戰」。---(有疑義,應是反破壞)。查詢編輯紀錄,應是「反破壞」。原因是,A用戶未經討論、沒什麼具體理由,刪除了13萬-14萬字元來源長期內容,C用戶無理由浮濫添加十多個模板。---這應是反破壞。(B)7月18日,「半保護一年」,理由是「被IP用戶或新用戶破壞」。
- 2019年2次但應屬1次,8月16日「半保護3個月」,同一管理員3分鐘後改「半保護1年」,理由是「被IP用戶或新用戶破壞」。
- 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22日 (日) 14:33 (UTC)
- (!)意見--【中共無神論,常被國際認為是鎮壓信仰與宗教的主因之一。大慈樹王、Wnotieagusdr認為,路透社寫「無神論的中國共產黨」...是不中立】
- (大慈樹王7/23留言)路透社提到的「無神論的中國共產黨……」那句話,應該把「無神論的」去掉,沒必要給一個組織貼標籤,中共無不無神論讓讀者自己去中國共產黨詞條了解去…光這一點就已經違背了中立原則。--■■■■(留言) 2024年7月23日 (二) 15:19 (UTC)
- (Wnotieagusdr)單看「無神論的中國共產黨」好像沒什麼大問題,但其實更大的問題是,這句話作為一句評論/觀點性的文字,放在句首,而後再講鎮壓法輪功相關的,實則是起到了「奠定情感基調」的作用,暗示鎮壓行為就是「不允許意識形態挑戰」,這已經嚴重不中立。--Wnotieagusdr(留言) 2024年7月26日 (五) 10:46 (UTC)
- 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22日 (日) 15:32 (UTC)
- 處理:由於長期違反不要把條目據為己有,於法輪功條目長期進行編輯爭議行徑,實施頁面禁制。
- 經查,相關行為如下:
- 一、多番移除條目維護模板:1、2、3、4等,即便該模板是已有用戶討論共識加入仍移除,引起社群甚或管理員用戶關注。
- 二、在討論頁未有明確共識下,仍多次1、2、3、4、5、6、7、8移除條目中的圖片。
- 三、相關OWN行為引發多次提報:Wikipedia:管理員佈告板/編輯爭議/存檔/2024年5月#Marvin_2009、Wikipedia:管理員佈告板/編輯爭議/存檔/2024年6月#Marvin_2009。社群關切:見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法輪功維護模板。
- 相關行為已引起社群廣泛討論及疑問。亦違反方針中「在一段較長時間內,不斷回退被不同編者視為有理由的編輯,以維持自己認可的版本」行為。已難以屬某方面的權威專家可作解釋。在社群得到合理的、圓滿解釋前,實施不限期禁制編輯法輪功條目。並繼續觀察。 -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9月22日 (日) 16:42 (UTC)
- (?)疑問--上述的裁決令人疑惑。無限期的編輯禁制,猶如封禁。關於是否構成「OWN」,管理員沒有有效的論證,只是重述舉報者的說法,卻完全未考慮、回應 另一方用戶的解釋。另一方用戶添加模板不提具體理由、對於所謂廣告宣傳內容的說法離奇、對圖片處理雙重標準等等。
- 關於舉報者所述編輯爭議,在下有了解情況,上面都有相關說明回應。
- M管理員稱 Marvin「在一段較長時間內,不斷回退被不同編者視為有理由的編輯,以維持自己認可的版本。」----
- 這項指控在客觀上也不應成立。條目,持續有多人在添加修改,早已有許多變動。Marvin並沒有「不斷回退 以維持認可版本」,實際條目許多地方被做了很多變動,這些變動並不是Marvin所認可的版本,但Marvin並未回退。只是就幾個點(廣告等模板、圖片),彼此持續在爭議中,其他用戶反覆添加。
- 所謂「在一段比較長時間內」----問題在於,應該檢視,相關編輯爭議的理由與情況,Marvin許多編輯是合理的維護作業,例如「PRC認定」分類添加,明顯不符合分類規範。廣告模板,則不提具體理由,鎮壓前的中國政府調查 為何成了「廣告宣傳」?-----------依據WP:OWN「請不要將維持工作與所有權混淆。一位編者對條目(或一系列條目)的維持工作,可能是對條目話題感興趣,亦可能是這方面的專家,有能力尋找可靠來源。」
- 另一問題是,一方添加模板、分類等,是缺乏具體理由的。---那麼,一方不斷添加模板(廣告等/原創研究分類)但不提具體理由。如果要這樣說Marvin,那相對一方是不是也是「在一段較長時間內,不斷回退被不同編者視為有理由的編輯,以維持自己認可的版本。」?
- 新增添加中共斷言攻擊標語圖片,未達成共識,且標準不一,為何卻是Marvin被處分?怎麼不是「未經共識強行添加」?
- 雖然有人舉報OWN,但並未提出具體與合理的理由,以符合OWN的要件。---Marvin的行為與言詞,從未宣示OWN條目所有權。條目持續有不同用戶在編輯、版本有許多變動。
- 一方添加維護模板(廣告宣傳等),不提出具體理由,另一方提出說明理由並移除模板,有何不對呢?添加廣告模板者的具體理由不足,那些根本不是廣告(鎮壓前,中國政府人大委員長調查、中國體委會調查)。中立性模板---一些用戶的中立認知令人疑惑,更主要是沒有提出具體理由。----持續在無共識、無具體理由新增模板,為何移除方 因此被禁制?
- 一些添加分類行為,原創研究、違反規範,刪除回退是有依據的。
- 一方用戶無理由刪除大量可靠來源內容。
- Marvin並未阻礙條目的編輯,條目持續有各方在編輯,這怎麼會是OWN?(8)以上裁決做出前,當事人Marvin尚未來此做出陳述,沒有給予合理的時間陳述回應。且了解情況的Wetrace就許多爭議點一一說明,而另一方並未有效的回應。在此情況下做出無限期編輯禁制,令人難解。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22日 (日) 17:12 (UTC)
- (?)疑問-在條目爭議過程中,明確違反1RR的用戶被舉報,遲遲沒有被處理。不公開主帳號關係的傀儡帳號,頻頻違反WP:傀儡方針在WP計劃頁面留言,不被管理員處理質疑。但是,這麼嚴重的無限期禁制案,在舉報理由,已經被指出有相當多矛盾與疑問的情況下,當事人尚未來陳述說明、也未給當事人合理的反應時間。管理員卻做出裁決。讓人難以理解。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22日 (日) 17:15 (UTC)
- 至少長達數年時間的擾亂,期間有無數用戶表達過反對,還說「未給當事人合理的反應時間」,未免過於荒謬。--黑暗魔君(留言) 2024年9月22日 (日) 17:25 (UTC)+1
- 9月22日週日舉報,幾個小時?Marvin還沒有上線回應,而且舉報理由許多都被提出質疑,管理員卻就裁決了。相較其他,在此條目中,明確違反1RR 2RR 的舉報,幾天來沒有被處理。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22日 (日) 17:49 (UTC)
- 要是Ericliu管理員當時稍微衝動點,可能還會更早就被裁決,而且還可能不止裁決Marvin一人。--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2日 (日) 17:52 (UTC)
- 前面已說明。管理員也是一般用戶,參與編輯掛模板、增添分類,也應提出具體理由。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22日 (日) 18:01 (UTC)
- 我說的不是他的編輯行為。我說的是,他已經說了「
本人支持對包含此人在內之有關當事人實施有效編輯禁制
」這樣的話,表明了這樣的立場。就意味着如果他當時稍微果斷點作出了處理,就很可能更早裁決、且裁決出更嚴厲的結果。--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2日 (日) 18:05 (UTC)
- 我說的不是他的編輯行為。我說的是,他已經說了「
- 前面已說明。管理員也是一般用戶,參與編輯掛模板、增添分類,也應提出具體理由。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22日 (日) 18:01 (UTC)
- 要是Ericliu管理員當時稍微衝動點,可能還會更早就被裁決,而且還可能不止裁決Marvin一人。--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2日 (日) 17:52 (UTC)
- (※)注意:我覺得若Wetrace繼續這種WP:沒有或拒絕抓住重點的冗長辯論行為而不收斂,說不定下一個就輪到您了。--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2日 (日) 17:28 (UTC)
- (!)意見--在下於上面具體回應自由雨日的舉報指控,怎麼會是「冗長辯論」?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22日 (日) 17:30 (UTC)
- 9月22日週日舉報,幾個小時?Marvin還沒有上線回應,而且舉報理由許多都被提出質疑,管理員卻就裁決了。相較其他,在此條目中,明確違反1RR 2RR 的舉報,幾天來沒有被處理。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22日 (日) 17:49 (UTC)
- 至少長達數年時間的擾亂,期間有無數用戶表達過反對,還說「未給當事人合理的反應時間」,未免過於荒謬。--黑暗魔君(留言) 2024年9月22日 (日) 17:25 (UTC)+1
- (?)疑問--自由雨日、黑暗魔君等用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認定的邪教組織列表,就法輪功等議題,頻頻添加 中共鎮壓方來源[16],並移除 國際人權組織自由之家、BBC來源。
- Wnotieagusdr幾個月前堅持添加中立性模板,缺乏具體理由,Wnotieagusdr公開表示,中國媒體(中共鎮壓方控制媒體) 在法輪功議題屬於「第三方」。這樣說法,公然違反 WP:可靠來源等方針-----這是什麼「中立性」?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22日 (日) 17:37 (UTC)
- 中共鎮壓方的來源怎麼了?
- 既然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認定的邪教組織列表」,那麼中共鎮壓方的來源很明顯比「國際人權組織自由之家、BBC」可靠。--Miyakoo(留言) 2024年9月22日 (日) 18:44 (UTC)
@Miyakoo:中共的存續客觀上確實會受法輪功威脅,它自己發佈的邪教列表將法輪功列入,何可靠之有?反而BBC在這之間真的沒有甚麼利益可言。如果有人問本人這種主題,中共跟BBC誰比較可靠,本人絕對會回答是BBC。--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9月23日 (一) 14:42 (UTC)- @Patrickov:注意這裏討論的問題是單純用來證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將法輪功認定為邪教」的來源,而不是各種描述法輪功其他內容的來源。要證明某人的觀點,引用這個人的原話當然是最可靠來源。--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3日 (一) 14:51 (UTC)
- 這裏討論的不是「法輪功是不是邪教?」,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否認定法輪功是邪教?」。後者使用中共的資料有什麼問題?--The Puki desu(留言) 2024年9月23日 (一) 14:57 (UTC)
- 抱歉看錯了--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9月23日 (一) 15:08 (UTC)
- 亂七八糟。還在這兒「缺乏具體理由」呢,我都不想一遍又一遍地重複了。看看我的完整留言。這名用戶不對我的說法做出反駁,反而上來就是一句
公然違反 WP:可靠來源等方針
,搞這種「惡人先告狀」的操作,實在可笑。 Wnotieagusdr(留言) 2024年9月23日 (一) 15:15 (UTC)
- (?)疑問--上述的裁決令人疑惑。無限期的編輯禁制,猶如封禁。關於是否構成「OWN」,管理員沒有有效的論證,只是重述舉報者的說法,卻完全未考慮、回應 另一方用戶的解釋。另一方用戶添加模板不提具體理由、對於所謂廣告宣傳內容的說法離奇、對圖片處理雙重標準等等。
- 在下前段時間旅行在外時,用手機編寫過條目,因打字不便,摘要簡略;而且直到昨天才剛好看到客棧上18日就有關於維護模板討論。也就是說,在下的後續編輯是在沒有看到客棧上關於維護模板討論的情況下發生的,如有看到,在下會先參加討論。對於在下的疏忽,在下表示歉意。
- 看到了Manchiu管理員對在下的處分決定,在下認為由於在下的疏忽等因素造成了管理員的誤會。感謝Wetrace用戶耐心說明,在下贊同其意見。因時間關係,目前在下只能作簡單回應補充如下:
- 1. 本人從未把條目據為己有。在下基於方針指引,長期來在這個條目上,依據來源方針對於非第三方來源的宣傳內容有所抵制(一直來無數用戶的貢獻形成成該條目,在下並沒有維護自己認可的版本的意思),導致相關用戶對在下大有意見,但這並非是在下持有該條目,而是作為Category:反對破壞的維基人之一,在阻止對維基的破壞,在下印象中,多年來,宣傳破壞維基的用戶中有不少漸漸被封禁了。
- 2. 關於 「即便該模板是已有用戶討論共識加入仍移除「 的說法,此說不符合事實,可能誤會了。無論被添加的中立模板丶廣告模板丶或最近添加的重寫模板,均無討論出共識。
- 3. 關於近期被添加的中共宣傳斷言標語圖片,也從未在討論中獲得共識。
- 希望Manchiu管理員仔細核查Wetrace用戶提供的翔實分析以及在下以上意見,考慮撤消對在下的不合理處罰。--稀有石頭(留言) 2024年9月24日 (二) 04:01 (UTC)
- 看了兩天長長的歷程,提報人詳細整理的長期WP:OWN確為事實,管理員做出的處置並無不妥。另管理員有設置申訴,申訴請回個人討論頁面進行。個人意見,目前OWN着法輪功條目的使用者應該都要禁止編輯。--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9月24日 (二) 07:27 (UTC)
- 另行奉勸,雖然過去不遠,但請千萬不要因此而打算發起RFDA。希望不要被我說中啊。--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9月24日 (二) 07:34 (UTC)
- (!)意見--Tisscherry您好,您只是表達您的「立場」,而沒有就方針上的問題論述,也沒有對在下提出的情況回應。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26日 (四) 02:58 (UTC)
- 這已經算是開始「申訴」了,我建議另起一節或者直接到User_talk:Marvin_2009去討論,在這裏只會讓本就冗長的討論更加冗長。至於這幾點「回應」,我認為相當荒謬,理由如下:
- 第一點真是沒什麼邏輯,反破壞歸反破壞,編輯爭議歸編輯爭議,OWN歸OWN。其他用戶添加的根本不是所謂的「
宣傳內容
」,更不是所謂「破壞」。 - 第二點,首先,「無共識」本就不是可以移除模板的理由(可以參考en:Wikipedia:Don't revert due solely to "no consensus"),其次更重要的是,{{pov}}、{{advert}}等模板的含義都是「條目現在在這方面存在爭議」,而不是代表「條目現在一定就是不中立/就是宣傳性內容」。在討論頁明顯還在討論的情況下,反覆移除模板,顯然是不合理的操作。
- 第三點同第二點,「無共識」不是合理理由。
- 第一點真是沒什麼邏輯,反破壞歸反破壞,編輯爭議歸編輯爭議,OWN歸OWN。其他用戶添加的根本不是所謂的「
- Wnotieagusdr(留言) 2024年9月24日 (二) 15:18 (UTC)
- (!)意見--Wnotieagusdr您好,傀儡帳號為何持續邊反方針編輯 WP計劃頁面?Marvin是有參與條目討論頁的交流。他的意思,在下的理解是,管理員可能認為他不顧互助客棧的討論而編輯,Marvin則說明,這是誤會,因為他不知道在互助客棧有人發起討論、也不沒有被任何通知。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26日 (四) 02:58 (UTC)
- 條目長期被半保護,回退破壞性編輯一說似不成立。-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9月25日 (三) 15:50 (UTC)
- 該條目長期來大量疑似破壞、宣傳操作並非是IP用戶的行為,在下經常在條目討論頁上與這些用戶討論,勸他們停止違規編輯,並非簡單的回退。在下並非持有條目。--稀有石頭(留言) 2024年9月29日 (日) 02:01 (UTC)
- 又開始扣帽子了是吧搞「疑似破壞、宣傳操作」不就是你們這些給法輪功做事的人嗎,近期你在評論區說的每一點幾乎都有一位以上的用戶駁斥,打不過就開始抹黑了是吧!----Cat on Mars 2024年9月29日 (日) 15:28 (UTC)
- 該條目長期來大量疑似破壞、宣傳操作並非是IP用戶的行為,在下經常在條目討論頁上與這些用戶討論,勸他們停止違規編輯,並非簡單的回退。在下並非持有條目。--稀有石頭(留言) 2024年9月29日 (日) 02:01 (UTC)
- (!)意見-幾點意見分享提供參考
- 條目被半保護期間,仍有破壞性編輯的可能。例如不久前這一條目中,用戶以顯不合理的理由(例如「無關」),刪除實際相關的大量內容,當時在下加回並說明理由後,該用戶又持續刪除大量內容。就在昨天,也又才發生,用戶The Puki desu無合理理由刪除幾萬字元內容[17]?被舉報在上面。
- Marvin許多是出於善意的編輯,彼此間有爭議,但並不是OWN條目的表現。此前幾位用戶一些不當編輯,Marvin沒有去舉報,在討論頁溝通、在編輯摘要表達;在下也不大舉報。舉個例子,日前就有兩位用戶違反1RR。
- 依據WP:條目所有權(OWN):「請文明處事,保持冷靜,假定善意。指責其他維基人獨斷所有權是很不禮貌的,這會被視為人身攻擊。推己及人,滿懷尊重,嘗試與其他編者禮貌溝通。」----幾位用戶,過去以來多次說他人OWN條目,依據方針這是「被視為人身攻擊」,只是包括在下等用戶,沒有就此去舉報。----過去還有的人經常無理據的指控他人「擾亂」等,但經常只是表達立場貼標籤,沒有論證。「舉報」不代表有道理、不代表就是「事實」。(題外話,最近看到紅衛兵宋彬彬過世,很多媒體在反思。我們大家應該多少都很感慨,歷史中有多少中國百姓家庭的苦難,共產黨在鬥爭運動,對中國老百姓時扣各種高帽子、成分、黑五類、臭老九,讓多少中國人家庭傷心?)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26日 (四) 03:11 (UTC)
- 麻煩不要無限上綱,把自己包裝成為被維基百科陰謀集團迫害的其中一人。你通過引用OWN條文作為你自身行為的擋箭牌,這是傳統的訟棍行為。 Benho7599 堅決擁護以芙寧娜同志為核心的楓丹 2024年9月27日 (五) 11:10 (UTC)
- 為什麼他又復活了!!!!--The Puki desu(留言) 2024年9月25日 (三) 16:00 (UTC)
- ?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9月25日 (三) 16:13 (UTC)
- 他沒有被封鎖,並且Marvin又開始機械人表演了----Cat on Mars 2024年9月26日 (四) 03:29 (UTC)
- 「機械人表演」?是不是注意WP:文明方針、WP:不要人身攻擊。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26日 (四) 03:34 (UTC)
- 不要復讀式的方針指引類型,請讓被提報人自己申訴,您不是他的代理人。--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9月26日 (四) 03:42 (UTC)
- 已經關閉的提報,若要申訴請回討論頁,若僅只能進行無限迴圈的復讀申訴,請管理員考慮禁止WP空間發言。--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9月26日 (四) 03:45 (UTC)
- (!)意見-Tisscherry您好,(1)謝謝您的解說,但您這樣說會不會有人身攻擊問題?(2)又提出要禁止發言,這從來不是維基百科與社群的精神,這是不是更像是有用戶說的 OWN 呢?
- 每位用戶都可參與維基的討論,例如您與多位用戶也在這裏發言,依照您的意思那這樣會不會有代理人問題?當其他用戶被舉報時,Tisscherry您有沒有去表達過意見?您與批評Marvin的人可以發言,其他人看到卻不能表達?
- 而且在下在這條目的編輯過程中有所參與和了解(多位用戶都參與了編輯),認為有誤會與問題,提出說明協助管理員了解是應當的。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26日 (四) 03:51 (UTC)
- 隨便你提報,反正最近忙得要死。我就是說某些人說話方式像機械人,不講道理、自說自話、拒絕溝通、無法交流,聽不見去批判反而動輒方針指引威脅,理由見Special:diff/84356075,我說真話問心無愧還要怕你嗎?----Cat on Mars 2024年9月26日 (四) 04:07 (UTC)
- (:)回應-不知道您指的是誰?您也不用怕誰。就在下來說,只是引述方針提醒用戶,注意文明、不要人身攻擊;在下也就所謂WP:OWN的問題,以具體情況善意的參與討論說明。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26日 (四) 04:16 (UTC)
- 不要裝作不知道,在場的沒有人是傻子,我也是給某人體面。----Cat on Mars 2024年9月26日 (四) 04:18 (UTC)
- (:)回應-不知道您指的是誰?您也不用怕誰。就在下來說,只是引述方針提醒用戶,注意文明、不要人身攻擊;在下也就所謂WP:OWN的問題,以具體情況善意的參與討論說明。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26日 (四) 04:16 (UTC)
- (!)意見-Tisscherry您好,(1)謝謝您的解說,但您這樣說會不會有人身攻擊問題?(2)又提出要禁止發言,這從來不是維基百科與社群的精神,這是不是更像是有用戶說的 OWN 呢?
- 「機械人表演」?是不是注意WP:文明方針、WP:不要人身攻擊。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26日 (四) 03:34 (UTC)
11.241.17.232、2404:0:8238:4765:5B7D:1111:BE45:E1FA、2404:0:823C:A207:39DE:2FA0:3BBF:12B0
- 11.241.17.232 (討論 · 貢獻 · 刪除貢獻 · 過濾器日誌 · WHOIS · RBLs · http · 封鎖連結 · 封鎖日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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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等IP用戶多次將「肖姓」改為「蕭姓」,即在已獲提醒仍執意修改
- 發現人:JustinHK1002(留言) 2024年9月29日 (日) 06:34 (UTC)
- 處理: 已保護頁面-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9月30日 (一) 15:52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