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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管理員佈告板/編輯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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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發生的編輯爭議

Jc lau49086、Rastin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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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ker Twins、TanakaKoto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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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及澳門從未作為國家存在,因此香港國歌及澳門國歌的說法極具爭議性和誤導性,且香港頌歌條目列舉了獅子山下、海闊天空、願榮光歸香港等非國歌曲目,因此應以說法更為中立的香港頌歌、澳門頌歌作為條目標題。我的編輯是在維護WP:SOAPWP:中立方針,並非移動戰或編輯戰。--Joker Twins留言2024年10月3日 (四) 14:54 (UTC)[回覆]
「維護SOAP、『中立』方針」好像並不在「WP:編輯戰豁免」7條情況之內?--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3日 (四) 15:03 (UTC)[回覆]
維持中立就得反對對方的特定宣傳,即反對對方的破壞,當然不屬於編輯戰。--Joker Twins留言2024年10月3日 (四) 15:13 (UTC)[回覆]
您認為對方的編輯是否屬於「明顯的破壞」,即「任何一個假定他人的編輯是出於善意的編者都會認為是破壞」?--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3日 (四) 15:16 (UTC)[回覆]
不必非得是我,凡是明眼人都能看出來,既然香港及澳門從未作為國家存在,那麼香港國歌和澳門國歌的說法就會引發對香港和澳門是國家的暗示,就會引發爭議和誤導(大家看看這兩個條目的討論頁就知道了,這樣的爭議和誤導早已長期存在,很多用戶為此不斷遭受困擾)。香港頌歌條目更是列舉了獅子山下、海闊天空、願榮光歸香港等非國歌曲目。此時TanakaKotoha堅持香港國歌和澳門國歌這樣的條目標題就是讓這種爭議和誤導持續,TanakaKotoha此舉當然是添加特定宣傳造成的破壞,而我只是反對這種破壞維持中立避免特定宣傳,我沒在搞編輯戰啊。--Joker Twins留言2024年10月3日 (四) 15:28 (UTC)[回覆]
目前就條目行文而言,我和TanakaKotoha已無爭議。條目標題的問題我在上面說完了。--Joker Twins留言2024年10月3日 (四) 15:35 (UTC)[回覆]
那就要看其他編者是不是認為您是在「回退明顯的破壞」了。不過條目編輯的回退次數確實沒違反3RR,我不清楚移動戰的移動回退次數算不算在3RR內。--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3日 (四) 15:38 (UTC)[回覆]
@自由雨日您看看這位用戶的封鎖記錄……--Kenny023留言2024年10月3日 (四) 15:47 (UTC)[回覆]
看到過了()只能和他說:自重吧…… ——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3日 (四) 15:49 (UTC)[回覆]
所以我更深知既然香港/澳門從未作為國家存在,那麼香港/澳門國歌的說法就有暗示香港/澳門是國家之嫌,相關條目討論頁早有諸多用戶對香港/澳門國歌這一條目標題做出相應質疑,且香港頌歌條目羅列了「願榮光歸香港」這一在香港反修例運動傳唱的曲目,而TanakaKotoha正是香港這一運動的支持者,其立場如此且仍堅持以香港/澳門國歌作為條目標題才是添加特定宣傳的破壞行為,怎麼不見你們指出並予以糾正?條目討論頁此前已有多位用戶提出香港/澳門國歌作為條目標題的問題所在,你們真的沒注意到嗎?我只不過是改成了更為中立更能涵蓋涉及曲目的頌歌(既包括國歌也包括民間認為足以代表當地的非國歌曲目,後者例如獅子山下、海闊天空、願榮光歸香港等),維持WP:中立WP:SOAP方針而反對堅持將香港/澳門國歌作為條目標題這種添加特定宣傳的破壞行為,怎麼反倒要自重了?這是什麼道理?--Joker Twins留言2024年10月3日 (四) 18:50 (UTC)[回覆]
@Joker Twins WP:NOTVAND,這明顯牽涉到中立性的問題。另外你的行為也可能被視為擾亂,因為你選擇進行移動戰而並非尋求共識。 Benho7599 堅決擁護以芙寧娜同志為核心的楓丹 2024年10月3日 (四) 15:42 (UTC)[回覆]
既然香港/澳門從未作為國家存在,那麼香港/澳門國歌的說法就有暗示香港/澳門是國家之嫌,相關條目討論頁早有諸多用戶對香港/澳門國歌這一條目標題做出相應質疑,且香港頌歌條目羅列了「願榮光歸香港」這一在香港反修例運動傳唱的曲目,而TanakaKotoha正是香港這一運動的支持者,其立場如此且仍堅持以香港/澳門國歌作為條目標題才是添加特定宣傳的破壞行為,我只不過是改成了更為中立更能涵蓋涉及曲目的頌歌(既包括國歌也包括民間認為足以代表當地的非國歌曲目,後者例如獅子山下、海闊天空、願榮光歸香港等),維持WP:中立WP:SOAP方針而反對堅持將香港/澳門國歌作為條目標題這種添加特定宣傳的破壞行為,怎麼反而成擾亂了,是非曲直真的顛倒了嗎?--Joker Twins留言2024年10月3日 (四) 16:53 (UTC)[回覆]
有澳門頌歌的說法嗎?疑屬原創名稱。--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10月3日 (四) 15:44 (UTC)[回覆]
香港/澳門頌歌可以理解為香港/澳門使用的頌歌,頌歌既包括國歌也包括民間認為足以代表當地的非國歌曲目,後者例如獅子山下、海闊天空、願榮光歸香港等,既然如此香港/澳門頌歌的說法怎麼算原創研究呢?香港/澳門從未作為國家存在,卻非要說什麼香港/澳門國歌,這才是真正的原創研究。--Joker Twins留言2024年10月3日 (四) 16:53 (UTC)[回覆]
我不理解Joker Twins現在有這麼多話想說,為什麼閣下不肯把這些內容放在條目討論頁形成共識。
閣下說我添加宣傳戰內容,我必須澄清我只回退,真正移動頁面的是閣下。我留意到閣下最近移動了多個頁面,例如把「香港主權移交」改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影響二十多個條目。以及香港國歌條目中為移除「殖民地」而進行的多次曾被我以外的人撤銷的修改。
私認為是否符合Wikipedia:中立的觀點不是由閣下一個人在條目歷史記錄裏做裁決的。--TanakaKotoha留言2024年10月3日 (四) 23:22 (UTC)[回覆]
明顯不是「明顯的破壞」。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0月3日 (四) 16:57 (UTC)+1 [回覆]
請問你如此判斷依據何來?事實上TanakaKotoha堅持以香港/澳門國歌作為條目標題才是添加特定宣傳的破壞行為,理據如下:
1. 條目討論頁此前已有多名用戶指出「香港/澳門國歌」作為條目標題有暗示「香港/澳門」是國家之嫌(一般XX國歌的XX指國家,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中華民國國歌、美國國歌、英國國歌、法國國歌、俄羅斯國歌),而香港/澳門從未作為國家存在,卻產生香港/澳門國歌的說法,會造成「香港/澳門」是國家的暗示,這是極具爭議性和誤導性的。
2. 「香港頌歌」條目列舉了「獅子山下」、「海闊天空」、「願榮光歸香港」等被香港民間認為是代表香港但從未成為國歌的曲目,因此更不適合以「香港國歌」命名。且「願榮光歸香港」正是2019年香港抗議活動中傳唱的曲目,TanakaKotoha已在自身用戶頁表明自己是香港反修例運動支持者,因此TanakaKotoha在該條目命名方面不可能採取中立立場。
綜上所述,TanakaKotoha不顧條目討論頁此前已有多名用戶指出「香港/澳門國歌」作為條目標題有暗示「香港/澳門」是國家之嫌的質疑,懷着香港反修例運動支持者的立場,堅持以香港/澳門國歌作為條目標題就是添加特定宣傳的破壞行為,這是任誰也永遠無法為之開脫的。--Joker Twins留言2024年10月3日 (四) 19:18 (UTC)[回覆]
  1. 我不贊同會產生誤解,條目首段已經非常清晰。條目內容講的是在香港使用的國歌,和被稱為「香港國歌」的歌曲。
    1. 在後者情況下,獅子山下、海闊天空等未必符合語文頌歌的一般定義及頌歌音樂上的共同特徵,它出現在條目中是因為被稱為「香港國歌」這一特定名稱,因此條目名不應改為頌歌。
    2. 請您留意條目是說《願榮光》被一些人稱為香港國歌且具有關注度,而不是條目本身在寫願榮光是香港國歌。
  2. 我感受不到閣下的善意推斷。而且閣下只看到討論頁對己有利之內容真的中立嗎?
  3. 閣下稱我破壞
    1. 編者間經常存在不同觀點,在尋找如何平衡表達不同觀點時會產生爭議,這時應尋求解決爭議,徑自認定對方是破壞通常僅會加劇矛盾。
    2. 我已經再三請您討論了,進行修改行為的是閣下不是本人,恕我無法理解閣下稱我為破壞者這一嚴重指控的邏輯。
--TanakaKotoha留言2024年10月4日 (五) 00:08 (UTC)[回覆]

11.241.17.232、2404:0:8238:4765:5B7D:1111:BE45:E1FA、2404:0:823C:A207:39DE:2FA0:3BBF:12B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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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241.17.232 討論 · 貢獻 · 刪除貢獻 · 過濾器日誌 · WHOIS · RBLs · http · 封鎖連結 · 封鎖日誌
  • 2404:0:8238:4765:5B7D:1111:BE45:E1FA 討論 · 貢獻 · (/64) · 刪除貢獻 · 過濾器日誌 · WHOIS · RBLs · http · 封鎖連結 · 封鎖日誌
  • 2404:0:823C:A207:39DE:2FA0:3BBF:12B0 討論 · 貢獻 · (/64) · 刪除貢獻 · 過濾器日誌 · WHOIS · RBLs · http · 封鎖連結 · 封鎖日誌
  • 中國姓氏排名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此等IP用戶多次將「肖姓」改為「蕭姓」,即在已獲提醒仍執意修改
  • 發現人:JustinHK1002留言2024年9月29日 (日) 06:34 (UTC)[回覆]
    明顯的錯誤資訊應該提報至WP:VIP即可,我認為不算「編輯爭議」。都是二簡字惹出的禍。 ——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9日 (日) 06:48 (UTC)[回覆]
  • 處理: 已保護頁面-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9月30日 (一) 15:52 (UTC)[回覆]

Wetr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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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您好,這就是編輯爭議,但Puki不在方針與具體來源上交流,卻去扣他人「OWN」的帽子。
  1. Puki Desu無合理理由、甚至無理由 刪除幾萬字(可能多達7萬字)的來源,這是不是WP:OWN?也恐怕涉及了WP:破壞。Puki並且有原創研究、扭曲來源等問題。在下因此修正條目,並提出問題來Special:Diff/84367189 。儘管如此,在下也去比對保留PUKI添加的許多段落內容,並加註例如「來源請求」、「原創研究」等提醒。
  2. 在下從沒有認為條目不能刪改。即便在WP:OWN方針當中,也提到做大幅度改動,應當謹慎。例如在過去多年來,就曾出現過多次,有用戶一次刪除幾萬字元,尤其是對中共很不喜歡的內容。
  3. 任何人都可以編輯條目,條目中也長期累積了許多人的不同意見編輯。在下並沒有OWN條目,面對不同意見,提出規則方針,對事件的認識與資料,用心參與說明討論。----相對的是,不知為何,有的用戶對法輪功議題負向編輯,即便是違規、不符合方針,卻沒有被這些用戶批評指出?
  4. 最近看到一些情況,讓在下有些難免聯想到,歷史上一句「欲加之罪,何患無辭?」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27日 (五) 10:43 (UTC)[回覆]
1.多名編者支持合理刪減。關於OWN可以調編輯記錄。關於破壞請具體指正哪裏有錯誤。關於原創研究,他連修飾語句都要來源請求,以及許多內容屬於WP:孫中山(舉個例子,我說多數法輪功修煉者是華人,我覺得不需要舉證,這屬於常識)。至於扭曲來源,我沒有,請指出。而且他把大量對法輪功的負面內容以WP:GAME的方式刪去。
2.他只允許符合他意見的內容留下來。至于謹慎,多名編者已經達成相當多的共識。第三點和我有什麼關係?
3.他只允許符合他意見的內容留下來。我想有沒有OWN大家看編輯記錄。請指出哪些用戶「對法輪功議題負向編輯,即便是違規、不符合方針」?不要亂編。
4.他就是想把所有正常編者全部打成中共走狗。--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9月27日 (五) 12:04 (UTC)[回覆]
而且這傢伙因為同樣的理由在英文維基百科也被人在用戶頁質疑[1]了,結果自己灰溜溜的把消息記錄刪掉,真是光明磊落。--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9月27日 (五) 12:06 (UTC)[回覆]
他也可以回應下列問題:
1.他要以「引用黨媒」這個蹩腳的理由行騙多久?
2.他打算講「大紀元、新唐人和法輪功相互獨立」這個笑話多久?
3.他要怎麼反駁多數西方學者認定「法輪功是宗教」?
4.他還要支持「中共沒有認定法輪功是邪教」這個論點嗎?
5.他要否認李洪志說過「中國在COVID-19期間死了四億人」嗎?[2]
6.他認為只要有來源,無論這個來源有多不獨立(如來自法輪功自述)、內容多離題(批評中共是邪教)、行文多繁雜(條目長度200k),就不能刪嗎?--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9月27日 (五) 12:19 (UTC)[回覆]
再加幾個問題:
7.他所稱的多名用戶改善了條目,請問是指他們三人組(WM詩)嗎?
8.他能否解釋其他編者給條目掛的模板為什麼要被刪去呢?
9.他能不能別把所有反對他的編者打成中共走狗?
10.他能不能不要雙標、非中立、濫用維基規則嗎?--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9月27日 (五) 12:26 (UTC)[回覆]
我現在就是要把他們三人組的行為做成破壞維基百科的定案,然後以此為依據,要求徹底封鎖他們。單一隻禁止編輯該條目是不行的,他們會更動所有相關條目!--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9月27日 (五) 12:55 (UTC)[回覆]
總之先希望管理員能夠處理一下。畢竟10月11號全保護結束也快到了。--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10月2日 (三) 08:00 (UTC)[回覆]
(!)意見,在內容爭議有提到,看了編輯版本,請評估是否有需要請求管理員回退到這個版本。
另外,想建議經常被提報的相關維基人能否考慮自主規範和相互提醒,請先不要動主條目空間,主條目往後的維護以防止破壞為主,請很有想法的各位移動到Draft:法輪功,將有爭議內容在草稿頁寫出定稿了,才考慮是否覆蓋主條目空間。如果願意配合,我想Marvin 2009的禁制也能提早解開,各位也不會再經常被提報。此建議適用下面數個法輪功相關的提報。--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0月2日 (三) 14:13 (UTC)[回覆]
那三位只要不禁制就會繼續破壞行為。他們從行徑上不像正常編者。我不相信能用道理、邏輯和維基規則說服他們。--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10月2日 (三) 17:33 (UTC)[回覆]
我在討論頁上根據Wikipedia:鴨子測試還發現了可能的傀儡。--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10月2日 (三) 19:38 (UTC)[回覆]
我知道,但我在假定善意,他們知道自己在做什麼,如果這是一個群體行動,他們不願意自我約束,不願意遵從WP:NPOV,那最終手段,我覺得回退到穩定版本,請求永久全保護,往後都只能提出編輯請求,也是變通方式。題外話,其他語言版本的問題也是嚴重的。--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0月3日 (四) 00:09 (UTC)[回覆]
現在先請管理員回退版本吧!--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10月3日 (四) 08:31 (UTC)[回覆]
  • 處理:

The Puki de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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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在Puki編輯下,法輪功對迫害的回應,僅剩下以下幾句:

自由之家調查稱,法輪功修煉者以多種多樣策略回應中共的鎮壓。[3]其中包括:向地方、省、中央各級政府上訪和平請願[159]。向民眾發送製作傳單和DVD向民眾發送[160]劫持官方媒體的節目替換爲法輪功影片[161][162] 在小額人民幣紙幣寫印字傳遞訴求[163][164]提起人權訴訟[165]。

9 月26日
  1. Special:Diff/84360244, 2024年9月26日 (四) 18:37‎,無任何理由刪除學者Benjamin Penny來源著作。
  2. Special:Diff/84359931,2024年9月26日 (四) 18:15‎,無任何理由刪除美國國會605號決議內容。
  3. Special:Diff/84359710,2024年9月26日 (四) 17:58‎
    1. 無任何理由,刪除自由之家人權組織2017報告的整理、BBC報導聯合國官員、....等等第三方來源。學者質疑中共認定的重要意見被刪除。
    2. 添加中共鎮壓方「中共黨媒人民網」對法輪功的攻擊斷言,違反WP:可靠來源WP:可供查證
    3. 創研究、扭曲來源。例如所謂「支持法輪功屬於「邪教」的人認為:」.....但是,NBC這篇報導內容,沒有把報導內容當作是「支持是邪教」,NBC還寫「政府貼上邪教的標籤」。對外星人的看法,也與此無關。
  4. Special:Diff/84358967,2024年9月26日 (四) 16:50‎,將「修煉」改為「宗教組織」,原創研究斷言,這更像是中共的說法。太極拳、基督教等等,本身是一種修煉功法或信仰,不當然就是「組織」。修煉者創辦的公司,不等於是「附屬機構」。基督徒創辦的公司,不等於是基督教的附屬機構。這直接寫在定義框,並不適合。
  5. Special:Diff/84358737,2024年9月26日 (四) 16:22,(1)無任何理由刪除大量內容。(2)且原創研究、扭曲來源——
    1. 依據來源撰寫的原來內文「部分美國的移民律師會讓客戶假扮成法輪功修煉者,並讓他們聲稱自己受到了北京方面的迫害,以獲得政治避難資格,進而換取美國綠卡——-----被Puki改寫成「隨着越來越多的關注,法輪功在中國大陸以外獲得了龐大的追隨者,不過仍然以華人為主。大量自稱是遭到迫害的法輪功修煉者也向美國政府申請政治避難資格,進而換取美國綠卡
    2. 原創研究、扭曲來源—-----例如有來源的原先段落「儘管法輪功在1990年代開始吸引海外許多人,但在中國大陸以外仍相對不被人廣為認識。直到1999年春天,當法輪功與中國共產黨政府的緊張關係成為國際媒體報道的主要對象。隨着越來越多的關注,法輪功在中國以外獲得了龐大的追隨者。在中國共產黨對法輪功的鎮壓後,法輪功及修煉者在海外的存在,對於法輪功存續、抵抗中國共產黨迫害而言至關重要[1][頁碼請求]。海外的法輪功學員回應中國共產黨迫害的方式主要包括透過抗議、遊行、創辦新聞媒體及藝術團體,研發反網絡審查的翻牆軟件,將訊息送往中國社會[2]。」-----------PUKI 無來源 原創研究 改成「儘管法輪功在1990年代開始吸引海外人士,但在中國大陸以外仍相對不被人廣為認識。直到1999年,法輪功被中國共產黨所鎮壓,成為國際媒體報道的主要對象,獲得了廣泛的知名度。法輪功組織漸次前往海外,李洪志流亡美國,全球總部遷往紐約。在海外,法輪功經營着龐大的媒體集團,並且大量宣傳極端反共和保守的意識形態。」(且沒有來源)
  6. Special:Diff/84358634,2024年9月26日 (四) 16:12‎,刪除第三方來源全部內容。改為個人原創研究。
    1. 原段落標題「鎮壓十年起迫害轉為地下隱密 」-----Puki全部刪除——英國《衛報》2009年報導,國際抗議下,中共唯一的變化是迫害更加隱秘,迫害「由公開轉入地下」。(自由之家也有這方面的內容,此前被另用戶不知何理由大回退時一併刪除。)
    2. Puki 原創研究,——「在鎮壓之後,法輪功在中國大陸的活動從公開逐漸轉為地下,持續多年的氣功熱也消失了。鎮壓二十年後,法輪功的組織和活動在中國大陸已幾乎消失。」-------編輯理由:「→‎轉為地下隱密: 我是想要給第二句找一個資料來源的,但我無法證明「一個不存在的東西不存在」。但是我真的估計有五年沒有收到法輪功的任何宣傳品或者看到任何修煉者了,也沒聽說過任何消息。」
  7. Special:Diff/84358347,2024年9月26日 (四) 15:43‎,至少刪除1萬5千字元。(1)無正當合理理由刪除大量第三方來源內容,自由之家報告、普立茲獎得主內容、美國國會CECC委員會報告、並且(2)無理由刪除中共的訊息封鎖等等內容,(3)無任何理由全部刪除人權訴訟整個段落。
    1. Puki編輯理由:「 →‎法輪功對迫害的回應:​ 過多離題和過時的內容。至於保留紙幣這一回應而不是合併到傳單裏去,是因為鈔票印字這件事實在過於典型,給人留下深刻印象。」
    2. 很明顯,被刪除的相當多內容,完全不是「離題」,鎮壓迫害還在持續,這也不存在「過時」。
  8. Special:Diff/84352035Special:Diff/84352027Special:Diff/84352018Special:Diff/84352015Special:Diff/84352010Special:Diff/84352005Special:Diff/84352003——#(2024年9月26日 (四) 00:01‎~ 2024年9月26日 (四) 00:04‎ )一連七次無理由撤銷他人編輯,其中一次超過5萬字元。
9 月25日
  1. Special:Diff/84340448,2024年9月25日 (三) 00:48,(1)關於李洪志創始人,修煉與治病關係、生日,相同內容已在 個人名稱條目。(2)PUKI新增「中國在COVID-19期間死了四億人」言論」,沒有寫任何來源。
  2. Special:Diff/84340132,2024年9月25日 (三) 00:20,PUKI刪除大量來源內容。
    1. 刪除了「中國政府高層內部立場分歧」整個段落。包括CNN等美國媒體的報導分析、台灣中央社、BBC多筆來源。
    2. 將段落「學煉人數」改為「人數與組織」,這概念是明顯不同的。
9 月24日
  1. Special:Diff/84328724,2024年9月24日 (二) 00:05,刪除大量內容,例如依據哈佛大學報告、著名學者——但卻原創研究、涉及扭曲來源。此外也刪除多個來源。
    1. PUKI刪除,例如 「共產黨政府運用中國境內的官方媒體抵製法輪功。打壓初期,國際媒體也大量轉載了中國大陸媒體的報導。[來源請求]當局在鎮壓後,也將法輪功設為敏感詞並在中國大陸境內屏蔽包含其內容的諸多網站。」(來源哈佛大學報告、著名學者、人權觀察)———***PUKI卻在同樣來源下改成「法輪功創辦了一系列媒體,如大紀元時報新唐人電視台希望之聲廣播電台等,報道常受爭議,被認為立場極端保守。在中國大陸境內這些媒體被屏蔽。」
    2. PUKI刪除了,「這些媒體否認其為「法輪功的媒體」,因為該媒體的維護運作是獨立於法輪功之外的。」———被刪除來源例如 WSJ華爾街日報 等大量佐證來源。
  2. Special:Diff/84328693,2024年9月24日 (二) 00:01,無任何理由說明,刪除近5萬字元,關於中共對法輪功扣上「邪教」標籤的相關內容,多方的說法。包括人權組織、學者、路透社、聯合國官員、BBC、ICSA等等。刪除中國 PRC法律的爭議,大量第三方來源內容.....。
9 月23日
  1. Special:Diff/84328657 ,2024年9月23日 (一) 23:57,無理由與說明,刪除大量內容。
  2. Special:Diff/84326973,2024年9月23日 (一) 21:39‎ ,PUKI無理由,刪除大量內容,且原創研究、扭曲來源。
    1. 刪除了,BBC及一些觀察家認為,中國共產黨高層對法輪功的態度存在分歧。——許多第三方來源,BBC、國際特赦組織、學者。
    2. 還刪除了 美國國會研究報告、多家台灣媒體、英國衛報(例如:把攻擊內容透過教科書、官方媒體及政治宣傳 ,引起美國總統克林頓和英國總理布萊爾對中國政府關於信仰自由及人權政策的關注。)、美國國務卿對迫害常態化的關切
    3. 還刪除了第三方來源指——「在政府當局發動鎮壓前一年,剛退休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喬石發起並親自率團獨立調查法輪功數月,作出「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的結論報告提交中央政治局。中國國家體委則聲明說,他們「確信,修煉法輪功的效果是卓越的,法輪功對中國社會的穩定和道德作出了非凡的貢獻」。
    4. 刪除美國眾議院、台灣的中華民國立法院(讚揚法輪功貢獻)譴責中共污衊迫害、法輪功的決議。
    5. 原創研究、扭曲來源。————原依據來源所寫內文「;後來也有些西方學者與媒體將法輪功歸類為精神運動或新興宗教運動」———PUKI改為「,該組織於西方被歸類為精神運動或新興宗教運動」。———明顯原創研究,有學者、媒體的歸類,不等於「西方」。一個信仰,也不當然等同於「組織」。這些來源沒有這麼寫。
  3. Special:Diff/84322878,PUKI稱「恢復由MilkyDefer在2024年4月10日 (三) 01:45貢獻的版本版本82215240,這個前言是我從英文維基百科翻譯回來,經MilkyDefer修飾後的版本。」——但是,該版本後來有其他用戶參與補充意見更新,現在卻完全被刪除。
  • 發現人: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27日 (五) 03:43 (UTC)[回覆]
    一、
    1.根據維基百科:條目長度,原文已經有200k,僅刪除了7萬字元還完全不夠。
    二、
    1.無任何理由刪除學者Benjamin Penny來源著作:你們自己看代碼!我有刪去嗎?!我只是取消了重複定義!
    2.我有刪去嗎?!我只是把內容重複的兩段改成一段!
    3.1.離題。這個條目是在談符不符合邪教,不是在談迫害。
    3.2.我引用黨媒來證明黨的觀點。請問你要用這個理由騙多久?
    3.3.NBC報道是作為論據,而不是指NBC有做出邪教指控。
    4.多方西方學者將其描述為宗教。(來源可參見英文維基首句的引用)
    5.維基百科:孫中山是男性無須引用,比如修煉者以華人為主。而且你們仔細看,我主要只是精簡,他特別把前面的內容去掉,好像那些話是我原創。
    6.1.所謂迫害更加隱秘有什麼關注度嗎?這一點不值得寫;且已經是15年前的報道了,過時。
    6.2.維基百科:孫中山是男性無須引用
    7.離題:這裏主要是在精簡內容,刪除掉過於引申的部分;過時:這裏幾乎沒有近於10年內的重要內容。而且,主要內容我都沒有刪去。
    8.就在本頁面我解釋過了,也不違反規則。
    三、
    1.你這種行為就是為了刪去爭議。
    2.1.中國政府高層內部立場分歧,離題。
    2.2.以反對「學煉人數」改為「人數與組織」為由而刪去,是在強詞奪理。
    四、
    1.1.你們自己看前後對比,有區別嗎?且目前正有草稿正在編寫相關條目,所以我沒有補充。@User:魔琴/up
    1.2.「大紀元和法輪功無關?」我願稱之為維基最大笑話。
    2.我並呈了雙方的內容,使之符合維基百科:中立的觀點
    五、
    1.和2.維基百科:條目長度
    3.這個「其他用戶」就是你自己吧。--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9月27日 (五) 10:50 (UTC)[回覆]
  • 處理:
  • Wetrace君的行為頗有Marvin之風
    動不動就濫用AN3,實在令全球人民佩服 Benho7599 堅決擁護以芙寧娜同志為核心的楓丹 2024年9月27日 (五) 10:53 (UTC)[回覆]
    我特別想知道他還要用「引用黨媒」這個論點騙多久。--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9月27日 (五) 10:57 (UTC)[回覆]
    其實最重要的就是:引用來源也要看背景的,引述當局意見固然應該引用他們發出的聲明。既然不是在作出事實的陳述(例如指出法輪功是邪教),即使其言論存在爭議,反正我們只是轉述(如「中國當局稱(或宣稱/說)........」)、讀者愛怎麼想就怎麼想;還有這個世界上還有交叉引用的。 Benho7599 堅決擁護以芙寧娜同志為核心的楓丹 2024年9月27日 (五) 11:05 (UTC)[回覆]
    你這麼說當然沒問題。主要是他就用一句「引用黨媒」,不知道把多少人給騙了,比如前幾天的派翠可夫君。加上不少人的反共情結,有多少人願意仔細看解釋?他這種行為我都支持直接封鎖他。--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9月27日 (五) 11:16 (UTC)[回覆]
    這確實是一個大問題。你可以考慮當每次他提出引用「引用黨媒」的時候,把我上面的論述copy and paste,這樣能省卻許多麻煩 Benho7599 堅決擁護以芙寧娜同志為核心的楓丹 2024年9月27日 (五) 11:31 (UTC)[回覆]
    @The Puki desu那次是本人在有關討論先入為主,本人當時甚至「無視」了Wetrace君說了甚麼(因為太長篇大論,本人沒有耐性去看)。請不要把本人的錯誤歸咎於他。--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9月27日 (五) 16:23 (UTC)[回覆]
    你是被誤導的。普通人第一眼看到他的表達,都會被誤導。只有你仔細看到底是怎麼一回事,才知道他玩了文字遊戲。--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9月27日 (五) 16:26 (UTC)[回覆]
    人都有立場,您上面也提及了人們不願仔細看解釋的原因了。總之本人當時確實只留意到Miyakoo君的留言並集中回應之,其他留言本人幾乎沒有留意過--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9月27日 (五) 16:30 (UTC)[回覆]
    (~)補充:當時本人是看了Miyakoo君的留言「血氣上湧」而已--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9月27日 (五) 16:26 (UTC)[回覆]
    這一點早就有許多用戶提出了,他還一直在曲解方針,提出非「第三方來源」不可用的說法去篩選、審查內容,可笑的是他一直試圖維持的版本卻有不少非第三方來源,這種不讓他人去改善和維護條目的做法,令法輪功條目長年品質低下。--黑暗魔君留言2024年9月27日 (五) 12:49 (UTC)[回覆]

參考資料

  1. ^ 引用錯誤:沒有為名為Ownby08future的參考文獻提供內容
  2. ^ 引用錯誤:沒有為名為Beiser, Vince 2010”的參考文獻提供內容

Marvin 2009

[編輯]
  • Marvin 2009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鎖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法輪功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僅列出最近一個月的不當行為,事實上其OWN法輪功相關條目的不當行為可能已持續極久(不排除達到10年的長度)。
  • 在討論頁《Talk:法輪功#關於自焚圖片和反法輪功標語圖片》明顯無移除共識的情況下,多次(8月27日8月30日9月1日9月3日9月7日9月18日9月19日9月21日)以「中立」「宣傳」等為由移除中國大陸「邪教」標語圖片《File:Tonghai Xian - Xiaohui Cun - P1360057.JPG》。@U:魔琴已在2024年8月27日表示「移除圖像是對條目的審查,表現事實(即使是虛假宣傳的事實)並不能視作替中共宣傳」。此行為已構成WP:NOTCENSOREDWP:GAME
  • 在討論頁明顯有共識表示條目存在中立性問題的情況下,多次以「移除有爭議的模板」為由不當移除{{中立性}}維護模板(8月25日8月27日8月30日9月1日9月3日9月18日9月21日)。其中後兩筆移除的更是管理員@U:Ericliu1912親自在9月18日加上的中立性模板和重寫模板
  • 在條目序言章節加入明顯宣傳性內容(後又於9月7日重新加入)並以「引言太短」等理由作為藉口。後多次移除{{疑似宣傳}}模板(8月25日8月27日8月30日9月1日9月3日)。
  • 曲解方針指引,遊戲維基規則。除「上述1RR規則下的『打擦邊球』」外還有比如:將@U:WiiUf合理的編輯稱作「先是把非第三方可靠來源內容加入可疑模板和不中立模板,今天則是把非第三方可靠來源內容標籤成廣告宣傳,這些行為違反編輯方針」(見UT:WiiUf。顯然,來源可靠和語句表述「可疑」「不中立」並無必然聯繫,廣告宣傳更是與內容本身無關而是涉及條目結構的問題。)將明顯違反比重的段落以「事實描述」為由反對刪除。審查圖片後反呼籲他人「請尊重維基方針指引,抑制因個人偏見而以非第三方來源影響維基高風險條目的中立性」。將「在明顯有共識情況移除『真、善、忍』圖片」不當稱作「審查」。將魔琴、大慈樹王依共識刪除『真善忍』圖片並加回宣傳標語的編輯稱為「對條目質量的破壞」「顯示了個人偏見」(這裏也同時構成輕率指控與假定惡意)。將序言比重問題導致的不當宣傳稱作「把第三方、可靠來源給出的事實說成是廣告宣傳,並給維護方針阻止其破壞的用戶扣上利益相關的帽子,這些行為有違編輯方針和維基禮儀」
  • 長期在討論頁發表大段無關討論、宣揚個人觀念:8月23日8月30日8月31日9月9日9月10日。違反WP:討論頁指引
  • 最後,參見編者@U:CatOnMars昨晚(UTC+8)在討論頁列出的《Talk:法輪功#用戶編輯情況統計
  • 發現人: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2日 (日) 03:04 (UTC)[回覆]
    👍
    我做點(~)補充
    1. 各位可以單獨看看該用戶最近對法輪功編輯
    2. 法輪功條目歷史中,幾乎全部的「移除維護性模板」操作皆由該用戶做出,這十分引人懷疑
    3. 該用戶還有其他偷換概念的行為,如:
    --Wnotieagusdr留言2024年9月22日 (日) 09:37 (UTC)[回覆]
    (!)意見-Wnotieagusdr您好,
    1. 您作為不公開主帳號的的傀儡多重帳號,是否可以在WP計劃頁面留言?您使用新帳號以來就集中在此議題。
    2. 添加「廣告宣傳模板」的用戶,並未提出「具體理由」,形同以「莫須有」扣上「廣告宣傳模板」。有用戶後來提出一個扣上「宣傳的理由」 ----- 1999年中共鎮壓前,中國政府人大委員長獨立調查、中國國家體委會的科學調查讚揚法輪功對國家的貢獻----認為這樣是「宣傳」!?
    3. Wnotieagusdr對中立模板,不大依模板規範提出具體理由,在討論中後來Wnotieagusdr提出「路透社說,無神論的中國共產黨」---認為這一句話,就是不中立。
    4. 此條目,被無合理理由,刪除3萬字元大量可靠來源內容、以原創研究添加大量分類,為什麽 對一些用戶來說,好像沒關係?
    5. 關於圖片問題,討論頁就有提出,難以理解雙重標準---- 一直沒有得到合理的說法。一方面一些用戶堅持刪除 長年存在條目的「真善忍」文字圖片,有介紹拼音,又是條目主體的核心理念。但另一方面,幾乎同一些用戶主張添加,中共反法輪功斷言標語文字照片,同樣都是「文字」為主體,況且中共的標語說法,與國際普遍主流認知差異大。----這些疑問,在討論頁都有指出來,Marvin並非 無故為之。
    以上的問題,看討論頁都能知悉。難以理解,這種舉報,無視討論頁、以及編輯紀錄的說明。而且對一方的不當編輯(刪除大量可靠來源內容、原創研究添加分類等等、添加模板不提出具體理由)隻字不提。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22日 (日) 13:47 (UTC)[回覆]
    首先我想提醒的是,向每一個在這裏發言的人「問好」的行為並不妥,大家並不是在與你一個人討論。再具體回覆:
    1. 離題內容,請自行查閱有關討論與說明。另外,「傀儡」指的是濫用的人/行為,注意用詞,不要WP:輕率指控
    2. 認為「調查結果」構成宣傳的原因早已說明,請自行查閱
    3. 掛{{pov}}的理由我已反覆說明,請自行查閱;我並沒有認為那句話「就是不中立」,請自行查閱有關討論,不要斷章取義
    4. 我似乎沒有說過這樣的話,但刪除一些內容、添加一些分類自然不會是「無合理理由
    5. 你所謂的「難以理解」,也早已有人解釋,請自行查閱
    --Wnotieagusdr留言2024年9月22日 (日) 14:34 (UTC)[回覆]
    (?)疑問--WP:傀儡方針明文規定情況,不得參與WP計劃頁面的編輯討論。且多次有用戶提醒您。怎麼會是離題?您的反應、動不動說他人「離題」,實在讓人想起一位用戶。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22日 (日) 14:39 (UTC)[回覆]
    這裏是WP:SPI嗎?顯然不是,那就不要在這裏搞傀儡指控,明顯離題了。你這個問題,找找已有的討論就可以回答。你要真的是「擔憂」,那建議去開個SPI,而不要武斷地假設某人是傀儡,我倒很好奇你所謂「想起」的用戶是誰。--Wnotieagusdr留言2024年9月22日 (日) 14:49 (UTC)[回覆]
    (*)提醒-Wnotieagusdr您好,您使用多重帳戶,不公開主帳號關係。您幾次以所謂「離題」屏蔽他人發言,涉及干擾他人的討論。是否離題,不是由Wnotieagusdr個人判定。
    依據WP:傀儡方針-----
      1. 所有不遵守此方針的多重帳號均會被視為操作傀儡 」「不被允許的行為包括逃避監察、誤導其他用戶、偽造民意、挑起爭端、違背任何維基百科政策等。」
      2. 被視為濫用多重帳號的行為#編輯計劃頁面:未公開的多重帳號不應編輯計劃頁面。此外,任何多重帳號皆不應在容易使人混淆身分的專案頁面進行編輯,如修改方針和指引、參與存廢討論、申請成為管理員投票等。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22日 (日) 15:10 (UTC)[回覆]
        聳肩 你要非說不離題,那我只能說,我不予置評。 Wnotieagusdr留言2024年9月22日 (日) 15:22 (UTC)[回覆]
        (!)意見:我也認為傀儡相關討論純屬離題內容,這裏討論的分明是Marvin 2009的不當編輯行為。--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2日 (日) 15:27 (UTC)[回覆]
    (?)疑問-涉及違反WP:傀儡方針的行為,就發生在這裏,卻又以「離題」不讓人提出疑問!?那為什麼Wnotieagusdr不說明?而是說離題,卻又在發言? 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22日 (日) 16:00 (UTC)[回覆]
    (?)疑問--WP:傀儡方針明文規定情況,不得參與WP計劃頁面的編輯討論。且多次有用戶提醒您。怎麼會是離題?您的反應、動不動說他人「離題」,實在讓人想起一位用戶。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22日 (日) 14:39 (UTC)[回覆]
    (?)疑問-自由雨日您好,
    1. 您對一方的不當編輯(刪除大量可靠來源內容、原創研究添加分類等等、添加模板不提出具體理由、違反1RR)隻字不提。
    2. 管理員在編輯條目上,也是一般用戶,難道就不會發生編輯爭議?管理員身份的用戶,編輯就一定正確、不容置疑?管理員,並不是領域專家、不熟悉各領域。一位具管理員身份的用戶,添加之前其他用戶所添加的多個分類,但是此前有其他用戶添加時,就已經被指出 原創研究等問題了。依據「WP:頁面分類規範」--「分類條目一定注意WP:中立觀點。除非顯而易見且沒有爭議(例如張國榮定是香港人)不然不要對條目歸類。」。在編輯紀錄、或者討論頁應能找到相關說明。
    3. 您提到大慈樹王,那麼您對大慈樹王堅持違反生者傳記方針,添加鎮壓方來源怎麼看呢?大慈樹王添加模板,也就是不提出具體理由「莫須有」的一個例子。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22日 (日) 14:02 (UTC)[回覆]
    4. 自由雨日這番說法,似乎又一次「莫須有」?-----寫道「在條目序言章節加入明顯宣傳性內容(後又於9月7日重新加入)並以「引言太短」等理由作為藉口。後多次移除{{疑似宣傳}}模板(8月25日8月27日8月30日9月1日9月3日)。」
      1. 是自由雨日8月21日添加「引言太短」模板。接着,Marvin 8月22日編輯
      2. 自由雨日所謂「明顯宣傳性內容」----「1998年,剛退休的中國前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喬石率團對法輪功進行調查,得出的結論是「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中國國家體委廣東對超過12,000名法輪功學員的面談後,發表聲明表示「確信,修煉法輪功的效果是卓越的,法輪功對中國社會的穩定和道德作出了非凡的貢獻」。」---------第三方可靠來源列出的,這是「明顯宣傳性內容」?在鎮壓前中國政府有什麼奇怪動機,要去「宣傳」法輪功?1995年中國駐法國大使館邀請法輪功傳到法國。----為什麼這是「宣傳性內容」?------那麼,中共鎮壓受害群體,被國際普遍認為是「宣傳」、「妖魔化」,那麼過去一些用戶堅持添加鎮壓方來源、近期有用戶添加鎮壓方的標語圖片(且與國際普遍認知不同),是不是您應該認為是「宣傳性內容」?
      3. 如您所列出的--Marvin 9月3日在討論頁留言:「在下以上提到「相關用戶一味依賴中共鎮壓一方的非第三方來源,把第三方、可靠來源給出的事實說成是廣告宣傳」是描述了你們相關用戶違反維基方針的表現。先前有模板稱引言太短,在下才引用權威可靠來源加以擴充,如有不同意見,可討論改善。不應加以廣告宣傳模板。」----這為什麼Marvin會被扣上 ---以「引言太短」為藉口? 不是自由雨日自己加「引言太短」的嗎?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22日 (日) 15:01 (UTC)[回覆]
    👍 。該用戶在我做出編輯後跑到我的用戶頁來警告我,且將我的行為定性為「違反編輯方針」,「不當編輯行為[3],實屬違反了WP:AGF。並且,該用戶在出現編輯爭議的情況下私自跑到我的用戶頁警告我,而不是解決爭議,對改善條目質量無任何幫助。--WiiUf ——青龍出世,傲視蒼穹 2024年9月22日 (日) 10:00 (UTC)[回覆]
    (?)疑問--WiiUF您好,
    1. 依照您這樣的定義標準,任何用戶對其他用戶的提醒或警告,不被一方接受,是不是都很可能可以說成是「違反假定善意」WP:AGF?---更具體的說,幾位用戶在這裏對Marvin所說的,很大程度迴避討論過成與編輯紀錄的過程、以及議題本身的熟悉度,這是不是「違反假定善意」WP:AGF? 為何標準差異很大?
    2. 從您貼出的討論串的過程來看,WiiUF您其中這樣回覆Marvin「若對您造成冒犯,非常抱歉。在未來,我將盡量避免相似的編輯爭議出現,並在討論頁闡明理據。祝編安。」 Marvin也善意的接續向您說明他的看法,這是正常的交流。這為何是WP:AGF
    3. 同樣標準,應用在 一方用戶,在這段過程,對待Marvin Wetrace的方式,依照您的說法,是不是更嚴重的「違反善意假定」?寫鎮壓前中國政府的調查---就被扣上「廣告、宣傳」。甚至有一些貶損、人身攻擊的詞彙用還對待 Marvin或Wetrace,為何都沒有被注意到?
    4. 同樣標準。一方用戶,頻頻對Marvin、Wetrace扣上OWN等指控,只要看編輯紀錄,就知道不存在Own裏面說明的情況。依據WP:OWN「指責其他維基人獨斷所有權是很不禮貌的,這會被視為人身攻擊。」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22日 (日) 14:13 (UTC)[回覆]
    1. 任何用戶對其他用戶的提醒或警告,不被一方接受,是不是都很可能可以說成是「違反假定善意」」首先,該兩次編輯是否為不當編輯本身就有爭議,拋開對方對我的有爭議指控不提,我也接受了該警告,回覆了該用戶。然而,該用戶持續在我的討論頁對我進行發言,對條目貢獻幫助不大。再者,我善意的回覆對方只是出於WP:AGF,對方在提醒下仍舊繼續在我的討論頁發言。
    2. 幾位用戶在這裏對Marvin所說的,很大程度迴避討論過成與編輯紀錄的過程」迴避討論過程?請講明。並且,關於Marvin的編輯是否為廣告宣傳,我方已作出明確的解釋(Marvin 2009 擴充的引言應屬評價部分,不應該放在引言)。
    3. 「扣上廣告宣傳」用詞不當,並且我方也將廣告宣傳模板移除。並且,難道對方沒用「貶損、人身攻擊的詞彙」?
    4. 關於條目所有權的指控已經很清楚。對方反覆在沒有共識的情況下大幅變動條目內容,且我方一修改,對方就繼續回退。方針中指出「意見分歧應該平靜地解決,請先在條目的討論頁發起討論。」對方在討論無共識的情況下持續改動條目內容,為何不得算作WP:OWN?
    --WiiUf ——青龍出世,傲視蒼穹 2024年9月23日 (一) 05:36 (UTC)[回覆]
    不僅不讓人維護條目內容,連標註現實情況的模板都不讓掛,這是欺人太甚。本人支持對包含此人在內之有關當事人實施有效編輯禁制。——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22日 (日) 12:22 (UTC)[回覆]
    (!)意見--(1)只要看編輯紀錄可知,並不存在不讓人維護條目內容的情況。(2)用戶添加幾個模板,應提出具體理由,指出具體哪裏問題。這在討論頁持續有在對話說明。(3)用戶添加多個分類此前有用戶添加,以前有討論過,多個分類有「原創研究」等問題。至於「PRC認定」分類,4月有討論、最近也討論是有高度爭議,不符合WP:頁面分類規範--「分類條目一定注意WP:中立觀點。除非顯而易見且沒有爭議(例如張國榮定是香港人)不然不要對條目歸類。」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22日 (日) 13:29 (UTC)[回覆]
    用戶添加幾個模板,應提出具體理由,指出具體哪裏問題」,但用戶已經指出了有問題之處。您仔細閱讀編輯摘要及討論頁,就會發現我們已經詳細指出了問題的所在。--WiiUf ——青龍出世,傲視蒼穹 2024年9月22日 (日) 13:42 (UTC)[回覆]
    完全(+)支持WiiUf的說法。--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2日 (日) 13:44 (UTC)[回覆]
    並不存在不讓人維護條目內容的情況」您仔細看就會發現,該用戶反覆加入宣傳性內容及在沒有共識的情況下移除圖片及模板。我想請問您,您講的是什麼情況?--WiiUf ——青龍出世,傲視蒼穹 2024年9月22日 (日) 13:44 (UTC)[回覆]
    (?)疑問--請問WiiUF,什麼是Marvin反覆添加的「宣傳性內容」?第三方可靠來源----- 1999年中共鎮壓前,中國政府人大委員長獨立調查「法輪功對國家百利而無一害」、中國國家體委會的科學調查讚揚法輪功對國家的貢獻---這是宣傳性內容?在鎮壓前中國政府有什麼奇怪動機,要去「宣傳」法輪功?1995年中國駐法國大使館邀請法輪功傳到法國。----為什麼這是「宣傳性內容」?
    那麼,中共鎮壓受害群體,被國際普遍認為是「宣傳」、「妖魔化」,那麼過去一些用戶堅持添加鎮壓方來源、近期有用戶添加鎮壓方的標語圖片(且與國際普遍認知不同),是不是您應該認為是「宣傳性內容」?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22日 (日) 13:53 (UTC)[回覆]
    法輪功相關條目長期被own的情況相信不用多說,就看這次有沒有管理員願意處理。--黑暗魔君留言2024年9月22日 (日) 13:49 (UTC)[回覆]
    (!)意見-看編輯紀錄就可知,不存在own的情況--此條未正確簽名的留言由Wetrace討論貢獻)於2024年9月22日 (日) 22:02 (UTC+8)加入。
    (!)意見:看編輯記錄就可知,顯然存在OWN的情況。——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2日 (日) 14:22 (UTC)[回覆]
    (!)意見-自由雨日您好,依據WP:OWN
    1. 指責其他維基人獨斷所有權是很不禮貌的,這會被視為人身攻擊。
    「請不要將維持工作與所有權混淆。一位編者對條目(或一系列條目)的維持工作,可能是對條目話題感興趣,亦可能是這方面的專家,有能力尋找可靠來源。除非出現宣示所有權的行為,最好還是假定善意。 」
    1. 「假如並未忽略或無視同工的貢獻或編輯,並不視為宣示所有權。熟知條目內容、掌握相關可靠來源的編者,可能將條目列入監視清單,亦可能討論或修改他人的編輯;只要有充分理由,亦未將他人的有效意見邊緣化,這也不視為宣示所有權。」
    去指涉誰OWN條目的說法,並非事實。回顧此條目多年來,過去經常存在一些用戶違反方針添加鎮壓方來源,還有一些 新註冊用戶、IP用戶 的不當編輯。好像在「車輪戰」一樣。相較之下,長期關注耕耘此議題的用戶,編輯次數較多,這是很正常的事。在此主題被提列「高風險主題」後,在下後來曾留言,就是否有需要、以及作法提出交流,當時查詢整理此條目過去5年半紀錄如下:
    【條目法輪功,從2019年起5年半,被保護紀錄6次】來觀察。(1)3次理由是「被IP用戶或新用戶破壞」。(2)2021年1次理由寫「編輯戰」,但原因是一方無理由刪除內容,另一方4天內只撤銷1次。(3) 2020年1次理由寫「編輯戰」,但原因是一方用戶無討論、模糊或不具理由刪除十多萬字長期內容,浮濫添加模板。--這是否應是反破壞。
    1. 2024年,1次,5月25日「全保護1週」,是因為「模板」的編輯戰問題(新註冊用戶堅持添加模板,在討論頁溝通)。(6月是因為高風險主題而被「不限期半保護」。)
    2. 2023年,沒有保護紀錄
    3. 2022年,1次,11月30日「不定期半保護」,理由是「被IP用戶或新用戶破壞」。
    4. 2021年,1次,5月31日,「全保護1週」,理由是「編輯戰」。---(有疑義?是否應屬反破壞。。查詢5/27~5/31編輯紀錄,A用戶5月27日無理由刪除第三方來源內容、無理由隨意改寫改變了原意;B用戶5/27隻撤銷1次,到5/31都沒有再撤銷,4天內只撤銷1次「不附理由、刪除大量內容的編輯」。---這是否能算「編輯戰」?
    5. 2020年2次,(A)6月13日,「全保護一個月」,理由「編輯戰」。---(有疑義,應是反破壞)。查詢編輯紀錄,應是「反破壞」。原因是,A用戶未經討論、沒什麼具體理由,刪除了13萬-14萬字元來源長期內容,C用戶無理由浮濫添加十多個模板。---這應是反破壞。(B)7月18日,「半保護一年」,理由是「被IP用戶或新用戶破壞」。
    6. 2019年2次但應屬1次,8月16日「半保護3個月」,同一管理員3分鐘後改「半保護1年」,理由是「被IP用戶或新用戶破壞」。
    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22日 (日) 14:33 (UTC)[回覆]
    (!)意見--【中共無神論,常被國際認為是鎮壓信仰與宗教的主因之一。大慈樹王、Wnotieagusdr認為,路透社寫「無神論的中國共產黨」...是不中立】
    (大慈樹王7/23留言)路透社提到的「無神論的中國共產黨……」那句話,應該把「無神論的」去掉,沒必要給一個組織貼標籤,中共無不無神論讓讀者自己去中國共產黨詞條了解去…光這一點就已經違背了中立原則。--■■■■(留言) 2024年7月23日 (二) 15:19 (UTC)
    (Wnotieagusdr)單看「無神論的中國共產黨」好像沒什麼大問題,但其實更大的問題是,這句話作為一句評論/觀點性的文字,放在句首,而後再講鎮壓法輪功相關的,實則是起到了「奠定情感基調」的作用,暗示鎮壓行為就是「不允許意識形態挑戰」,這已經嚴重不中立。--Wnotieagusdr(留言) 2024年7月26日 (五) 10:46 (UTC)
    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22日 (日) 15:32 (UTC)[回覆]
  • 處理:由於長期違反不要把條目據為己有,於法輪功條目長期進行編輯爭議行徑,實施頁面禁制。
經查,相關行為如下:
一、多番移除條目維護模板:1234等,即便該模板是已有用戶討論共識加入仍移除,引起社群甚或管理員用戶關注。
二、在討論頁未有明確共識下,仍多次12345678移除條目中的圖片。
三、相關OWN行為引發多次提報:Wikipedia:管理員佈告板/編輯爭議/存檔/2024年5月#Marvin_2009Wikipedia:管理員佈告板/編輯爭議/存檔/2024年6月#Marvin_2009。社群關切:見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法輪功維護模板
相關行為已引起社群廣泛討論及疑問。亦違反方針中「在一段較長時間內,不斷回退被不同編者視為有理由的編輯,以維持自己認可的版本」行為。已難以屬某方面的權威專家可作解釋。在社群得到合理的、圓滿解釋前,實施不限期禁制編輯法輪功條目。並繼續觀察。 -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9月22日 (日) 16:42 (UTC)[回覆]
(?)疑問--上述的裁決令人疑惑。無限期的編輯禁制,猶如封鎖。關於是否構成「OWN」,管理員沒有有效的論證,只是重述舉報者的說法,卻完全未考慮、回應 另一方用戶的解釋。另一方用戶添加模板不提具體理由、對於所謂廣告宣傳內容的說法離奇、對圖片處理雙重標準等等。
  1. 關於舉報者所述編輯爭議,在下有了解情況,上面都有相關說明回應。
  2. M管理員稱 Marvin「在一段較長時間內,不斷回退被不同編者視為有理由的編輯,以維持自己認可的版本。」----
    1. 這項指控在客觀上也不應成立。條目,持續有多人在添加修改,早已有許多變動。Marvin並沒有「不斷回退 以維持認可版本」,實際條目許多地方被做了很多變動,這些變動並不是Marvin所認可的版本,但Marvin並未回退。只是就幾個點(廣告等模板、圖片),彼此持續在爭議中,其他用戶反覆添加。
    2. 所謂「在一段比較長時間內」----問題在於,應該檢視,相關編輯爭議的理由與情況,Marvin許多編輯是合理的維護作業,例如「PRC認定」分類添加,明顯不符合分類規範。廣告模板,則不提具體理由,鎮壓前的中國政府調查 為何成了「廣告宣傳」?-----------依據WP:OWN請不要將維持工作與所有權混淆。一位編者對條目(或一系列條目)的維持工作,可能是對條目話題感興趣,亦可能是這方面的專家,有能力尋找可靠來源。」
    3. 另一問題是,一方添加模板、分類等,是缺乏具體理由的。---那麼,一方不斷添加模板(廣告等/原創研究分類)但不提具體理由。如果要這樣說Marvin,那相對一方是不是也是「在一段較長時間內,不斷回退被不同編者視為有理由的編輯,以維持自己認可的版本。」?
  3. 新增添加中共斷言攻擊標語圖片,未達成共識,且標準不一,為何卻是Marvin被處分?怎麼不是「未經共識強行添加」?
  4. 雖然有人舉報OWN,但並未提出具體與合理的理由,以符合OWN的要件。---Marvin的行為與言詞,從未宣示OWN條目所有權。條目持續有不同用戶在編輯、版本有許多變動。
  5. 一方添加維護模板(廣告宣傳等),不提出具體理由,另一方提出說明理由並移除模板,有何不對呢?添加廣告模板者的具體理由不足,那些根本不是廣告(鎮壓前,中國政府人大委員長調查、中國體委會調查)。中立性模板---一些用戶的中立認知令人疑惑,更主要是沒有提出具體理由。----持續在無共識、無具體理由新增模板,為何移除方 因此被禁制?
  6. 一些添加分類行為,原創研究、違反規範,刪除回退是有依據的。
  7. 一方用戶無理由刪除大量可靠來源內容。
  8. Marvin並未阻礙條目的編輯,條目持續有各方在編輯,這怎麼會是OWN?(8)以上裁決做出前,當事人Marvin尚未來此做出陳述,沒有給予合理的時間陳述回應。且了解情況的Wetrace就許多爭議點一一說明,而另一方並未有效的回應。在此情況下做出無限期編輯禁制,令人難解。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22日 (日) 17:12 (UTC)[回覆]
(?)疑問-在條目爭議過程中,明確違反1RR的用戶被舉報,遲遲沒有被處理。不公開主帳號關係的傀儡帳號,頻頻違反WP:傀儡方針在WP計劃頁面留言,不被管理員處理質疑。但是,這麼嚴重的無限期禁制案,在舉報理由,已經被指出有相當多矛盾與疑問的情況下,當事人尚未來陳述說明、也未給當事人合理的反應時間。管理員卻做出裁決。讓人難以理解。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22日 (日) 17:15 (UTC)[回覆]
至少長達數年時間的擾亂,期間有無數用戶表達過反對,還說「未給當事人合理的反應時間」,未免過於荒謬。--黑暗魔君留言2024年9月22日 (日) 17:25 (UTC)+1 [回覆]
9月22日週日舉報,幾個小時?Marvin還沒有上線回應,而且舉報理由許多都被提出質疑,管理員卻就裁決了。相較其他,在此條目中,明確違反1RR 2RR 的舉報,幾天來沒有被處理。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22日 (日) 17:49 (UTC)[回覆]
要是Ericliu管理員當時稍微衝動點,可能還會更早就被裁決,而且還可能不止裁決Marvin一人。--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2日 (日) 17:52 (UTC)[回覆]
前面已說明。管理員也是一般用戶,參與編輯掛模板、增添分類,也應提出具體理由。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22日 (日) 18:01 (UTC)[回覆]
我說的不是他的編輯行為。我說的是,他已經說了「本人支持對包含此人在內之有關當事人實施有效編輯禁制」這樣的話,表明了這樣的立場。就意味着如果他當時稍微果斷點作出了處理,就很可能更早裁決、且裁決出更嚴厲的結果。--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2日 (日) 18:05 (UTC)[回覆]
(※)注意:我覺得若Wetrace繼續這種WP:沒有或拒絕抓住重點的冗長辯論行為而不收斂,說不定下一個就輪到您了。--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2日 (日) 17:28 (UTC)[回覆]
(!)意見--在下於上面具體回應自由雨日的舉報指控,怎麼會是「冗長辯論」?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22日 (日) 17:30 (UTC)[回覆]
(?)疑問--自由雨日、黑暗魔君等用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認定的邪教組織列表,就法輪功等議題,頻頻添加 中共鎮壓方來源[4],並移除 國際人權組織自由之家、BBC來源。
Wnotieagusdr幾個月前堅持添加中立性模板,缺乏具體理由,Wnotieagusdr公開表示,中國媒體(中共鎮壓方控制媒體) 在法輪功議題屬於「第三方」。這樣說法,公然違反 WP:可靠來源等方針-----這是什麼「中立性」?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22日 (日) 17:37 (UTC)[回覆]
中共鎮壓方的來源怎麼了?
既然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認定的邪教組織列表」,那麼中共鎮壓方的來源很明顯比「國際人權組織自由之家、BBC」可靠。--Miyakoo留言2024年9月22日 (日) 18:44 (UTC)[回覆]
@Miyakoo中共的存續客觀上確實會受法輪功威脅,它自己發佈的邪教列表將法輪功列入,何可靠之有?反而BBC在這之間真的沒有甚麼利益可言。如果有人問本人這種主題,中共跟BBC誰比較可靠,本人絕對會回答是BBC。--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9月23日 (一) 14:42 (UTC)[回覆]
@Patrickov注意這裏討論的問題是單純用來證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將法輪功認定為邪教」的來源,而不是各種描述法輪功其他內容的來源。要證明某人的觀點,引用這個人的原話當然是最可靠來源。--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3日 (一) 14:51 (UTC)[回覆]
這裏討論的不是「法輪功是不是邪教?」,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否認定法輪功是邪教?」。後者使用中共的資料有什麼問題?--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9月23日 (一) 14:57 (UTC)[回覆]
抱歉看錯了--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9月23日 (一) 15:08 (UTC)[回覆]
亂七八糟。還在這兒「缺乏具體理由」呢,我都不想一遍又一遍地重複了。
看看我的完整留言。這名用戶不對我的說法做出反駁,反而上來就是一句公然違反 WP:可靠來源等方針,搞這種「惡人先告狀」的操作,實在可笑。 Wnotieagusdr留言2024年9月23日 (一) 15:15 (UTC)[回覆]
在下前段時間旅行在外時,用手機編寫過條目,因打字不便,摘要簡略;而且直到昨天才剛好看到客棧上18日就有關於維護模板討論。也就是說,在下的後續編輯是在沒有看到客棧上關於維護模板討論的情況下發生的,如有看到,在下會先參加討論。對於在下的疏忽,在下表示歉意。
看到了Manchiu管理員對在下的處分決定,在下認為由於在下的疏忽等因素造成了管理員的誤會。感謝Wetrace用戶耐心說明,在下贊同其意見。因時間關係,目前在下只能作簡單回應補充如下:
1. 本人從未把條目據為己有。在下基於方針指引,長期來在這個條目上,依據來源方針對於非第三方來源的宣傳內容有所抵制(一直來無數用戶的貢獻形成成該條目,在下並沒有維護自己認可的版本的意思),導致相關用戶對在下大有意見,但這並非是在下持有該條目,而是作為Category:反對破壞的維基人之一,在阻止對維基的破壞,在下印象中,多年來,宣傳破壞維基的用戶中有不少漸漸被封鎖了。
2. 關於 「即便該模板是已有用戶討論共識加入仍移除「 的說法,此說不符合事實,可能誤會了。無論被添加的中立模板丶廣告模板丶或最近添加的重寫模板,均無討論出共識。
3. 關於近期被添加的中共宣傳斷言標語圖片,也從未在討論中獲得共識。
希望Manchiu管理員仔細核查Wetrace用戶提供的翔實分析以及在下以上意見,考慮復原對在下的不合理處罰。--稀有石頭留言2024年9月24日 (二) 04:01 (UTC)[回覆]
看了兩天長長的歷程,提報人詳細整理的長期WP:OWN確為事實,管理員做出的處置並無不妥。另管理員有設定申訴,申訴請回個人討論頁面進行。個人意見,目前OWN着法輪功條目的用戶應該都要禁止編輯。--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9月24日 (二) 07:27 (UTC)[回覆]
另行奉勸,雖然過去不遠,但請千萬不要因此而打算發起RFDA。希望不要被我說中啊。--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9月24日 (二) 07:34 (UTC)[回覆]
(!)意見--Tisscherry您好,您只是表達您的「立場」,而沒有就方針上的問題論述,也沒有對在下提出的情況回應。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26日 (四) 02:58 (UTC)[回覆]
這已經算是開始「申訴」了,我建議另起一節或者直接到User_talk:Marvin_2009去討論,在這裏只會讓本就冗長的討論更加冗長。
至於這幾點「回應」,我認為相當荒謬,理由如下:
  1. 第一點真是沒什麼邏輯,反破壞歸反破壞,編輯爭議歸編輯爭議,OWN歸OWN。其他用戶添加的根本不是所謂的「宣傳內容」,更不是所謂「破壞」。
  2. 第二點,首先,「無共識」本就不是可以移除模板的理由(可以參考en:Wikipedia:Don't revert due solely to "no consensus"),其次更重要的是,{{pov}}、{{advert}}等模板的含義都是「條目現在在這方面存在爭議」,而不是代表「條目現在一定就是不中立/就是宣傳性內容」。在討論頁明顯還在討論的情況下,反覆移除模板,顯然是不合理的操作。
    • 此外,上面說「沒注意到客棧的討論」所以做出了後續的編輯,但顯然相關討論至少都可以追溯到今年5月,模板在多次被重新加回時編輯摘要也寫明了理由,有關{{advert}}的討論你甚至還參與過,所謂「沒注意」、「疏忽」根本不是合理的理由。
  3. 第三點同第二點,「無共識」不是合理理由。
Wnotieagusdr留言2024年9月24日 (二) 15:18 (UTC)[回覆]
(!)意見--Wnotieagusdr您好,傀儡帳號為何持續邊反方針編輯 WP計劃頁面?Marvin是有參與條目討論頁的交流。他的意思,在下的理解是,管理員可能認為他不顧互助客棧的討論而編輯,Marvin則說明,這是誤會,因為他不知道在互助客棧有人發起討論、也不沒有被任何通知。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26日 (四) 02:58 (UTC)[回覆]
條目長期被半保護,回退破壞性編輯一說似不成立。-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9月25日 (三) 15:50 (UTC)[回覆]
該條目長期來大量疑似破壞、宣傳操作並非是IP用戶的行為,在下經常在條目討論頁上與這些用戶討論,勸他們停止違規編輯,並非簡單的回退。在下並非持有條目。--稀有石頭留言2024年9月29日 (日) 02:01 (UTC)[回覆]
又開始扣帽子了是吧搞「疑似破壞、宣傳操作」不就是你們這些給法輪功做事的人嗎,近期你在評論區說的每一點幾乎都有一位以上的用戶駁斥,打不過就開始抹黑了是吧!----Cat on Mars 2024年9月29日 (日) 15:28 (UTC)[回覆]
(!)意見-幾點意見分享提供參考
  1. 條目被半保護期間,仍有破壞性編輯的可能。例如不久前這一條目中,用戶以顯不合理的理由(例如「無關」),刪除實際相關的大量內容,當時在下加回並說明理由後,該用戶又持續刪除大量內容。就在昨天,也又才發生,用戶The Puki desu無合理理由刪除幾萬字元內容[5]?被舉報在上面。
  1. Marvin許多是出於善意的編輯,彼此間有爭議,但並不是OWN條目的表現。此前幾位用戶一些不當編輯,Marvin沒有去舉報,在討論頁溝通、在編輯摘要表達;在下也不大舉報。舉個例子,日前就有兩位用戶違反1RR。
  1. 依據WP:條目所有權(OWN):「請文明處事,保持冷靜,假定善意。指責其他維基人獨斷所有權是很不禮貌的,這會被視為人身攻擊。推己及人,滿懷尊重,嘗試與其他編者禮貌溝通。」----幾位用戶,過去以來多次說他人OWN條目,依據方針這是「被視為人身攻擊」,只是包括在下等用戶,沒有就此去舉報。----過去還有的人經常無理據的指控他人「擾亂」等,但經常只是表達立場貼標籤,沒有論證。「舉報」不代表有道理、不代表就是「事實」。(題外話,最近看到紅衛兵宋彬彬過世,很多媒體在反思。我們大家應該多少都很感慨,歷史中有多少中國百姓家庭的苦難,共產黨在鬥爭運動,對中國老百姓時扣各種高帽子、成分、黑五類、臭老九,讓多少中國人家庭傷心?)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26日 (四) 03:11 (UTC)[回覆]
    麻煩不要無限上綱,把自己包裝成為被維基百科陰謀集團迫害的其中一人。你通過引用OWN條文作為你自身行為的擋箭牌,這是傳統的訟棍行為。 Benho7599 堅決擁護以芙寧娜同志為核心的楓丹 2024年9月27日 (五) 11:10 (UTC)[回覆]
為什麼他又復活了!!!!--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9月25日 (三) 16:00 (UTC)[回覆]
?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9月25日 (三) 16:13 (UTC)[回覆]
他沒有被封鎖,並且Marvin又開始機械人表演了----Cat on Mars 2024年9月26日 (四) 03:29 (UTC)[回覆]
「機械人表演」?是不是注意WP:文明方針、WP:不要人身攻擊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26日 (四) 03:34 (UTC)[回覆]
不要復讀式的方針指引類型,請讓被提報人自己申訴,您不是他的代理人。--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9月26日 (四) 03:42 (UTC)[回覆]
已經關閉的提報,若要申訴請回討論頁,若僅只能進行無限迴圈的復讀申訴,請管理員考慮禁止WP空間發言。--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9月26日 (四) 03:45 (UTC)[回覆]
(!)意見-Tisscherry您好,(1)謝謝您的解說,但您這樣說會不會有人身攻擊問題?(2)又提出要禁止發言,這從來不是維基百科與社群的精神,這是不是更像是有用戶說的 OWN 呢?
  1. 每位用戶都可參與維基的討論,例如您與多位用戶也在這裏發言,依照您的意思那這樣會不會有代理人問題?當其他用戶被舉報時,Tisscherry您有沒有去表達過意見?您與批評Marvin的人可以發言,其他人看到卻不能表達?
  2. 而且在下在這條目的編輯過程中有所參與和了解(多位用戶都參與了編輯),認為有誤會與問題,提出說明協助管理員了解是應當的。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26日 (四) 03:51 (UTC)[回覆]
隨便你提報,反正最近忙得要死。我就是說某些人說話方式像機械人,不講道理自說自話拒絕溝通無法交流,聽不見去批判反而動輒方針指引威脅,理由見Special:diff/84356075我說真話問心無愧還要怕你嗎?----Cat on Mars 2024年9月26日 (四) 04:07 (UTC)[回覆]
(:)回應-不知道您指的是誰?您也不用怕誰。就在下來說,只是引述方針提醒用戶,注意文明、不要人身攻擊;在下也就所謂WP:OWN的問題,以具體情況善意的參與討論說明。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26日 (四) 04:16 (UTC)[回覆]
不要裝作不知道,在場的沒有人是傻子,我也是給某人體面。----Cat on Mars 2024年9月26日 (四) 04:18 (UTC)[回覆]

Wetrace、Marvin 2009、詩琳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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