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正倫
谷正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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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 | |
性別 | 男 |
出生 | 1889年 大清貴州省安順府 |
逝世 | 1953年(63—64歲) 中華民國臺灣省臺北市 |
國籍 | 大清(1889年-1912年) 中華民國(1912年-1953年) |
政黨 | 中國國民黨 |
軍事背景 | |
效忠 | 中華民國 |
服役 | 中華民國憲兵 |
服役時間 | 1911年-1949年 |
軍階 | 二級上將 |
谷正倫(1889年—1953年),字紀常,貴州安順人。中華民國國軍軍事將領,官拜中華民國憲兵中將,曾任憲兵司令、甘肅省政府主席、貴州省政府主席、南京市代理市長、糧食部長、總統府國策顧問,被譽為「中華民國憲兵之父」,並揭示:「不說謊,不作假,守本分,盡職責。」為中華民國憲兵的座右銘。
兩位胞弟谷正綱、谷正鼎,皆為中國國民黨黨員,也被稱為「一門三中委」[1][2]。
目前安葬於五指山國軍示範公墓,與夫人白氏同葬。
1889年-1925年
[編輯]1906年,畢業於貴州陸軍小學,保送湖北陸軍第三中學堂學習。1909年再保送日本東京振武學校深造,並於其間參加中國同盟會。1911年,回國隨黃興參加武昌起義,12月任漢陽總指揮部少校副官。
1913年(民國二年),任南京臨時政府總統府陸軍部少校科員,不久到日本士官學校學習炮兵。1916年,學成歸國後任黔軍炮兵團上校團長,不久轉任步兵團長。隨後的護法戰爭中率部入川,攻克成都、遂寧。1920年,升任黔軍第二混成旅旅長。
1921年率部撤反貴州,奉孫中山令兼任貴州南路衛戍中將司令。在平定桂軍陸榮廷叛亂中,6月兼任中央直轄黔軍第四路軍中將司令,率部攻克柳州,進占桂林,12月升任中央直轄黔軍上將總司令。後因部屬叛變回貴陽,化裝經重慶抵上海閉門讀書。1923年7月,任湘軍第一師顧問,10月兼軍官講習所少將教育長。
1926年-1936年
[編輯]1926年(民國十五年),任國民革命軍獨立第二師副師長兼第一旅旅長,率部北伐克九江。1927年4月,升任國民革命軍第四十軍第一師師長。1928年,兼任南京上將戒嚴司令、首都中將衛戍副司令。1932年,任首都上將衛戍司令、憲兵中將司令、代理南京市市長。
1933年5月,於南京江寧成立憲兵訓練所。1934年6月,平息南京領事館副領事藏本失蹤事件。1935年,在中國國民黨第五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當選為中央委員、中央執行委員。1936年3月,兼任憲兵學校中將教育長。1937年,兼任軍事委員會軍法執行總部副監。
1937年-1945年
[編輯]- 1937年(民國二十六年)抗戰爆發後,率部參加南京保衛戰。南京失陷後,率憲兵司令部至湖南長沙。兼任軍事委員會軍法執行副監。
- 1939年2月,任鄂湘川黔綏靖主任兼第六戰區副司令長官。任中清查戶口,建全保甲,鞏固抗戰後方。
- 1940年,調任甘肅省主席兼保安司令。
- 1941年,兼西北訓練團副團長,9月任行政院水利委員。
- 1942年,兼甘新公路督辦。任職期間重視建設、民生,發展農林牧,修築天蘭鐵路;整頓行政,改善糧政,除弊便民。
1947年-去世
[編輯]1947年(民國三十六年)4月23日,國民政府准免糧食部部長谷正倫本職;特任谷正倫為行政院政務委員,兼糧食部部長。[3]:83405月23日,糧食部長谷正倫向國民參政會報告,謂管理糧食辦法,為拋售糧食,抑平漲風,平價配售等。[3]:83607月18日,國民政府舉行國務會議,通過糧食部部長谷正倫辭職,任命俞飛鵬為糧食部長。[3]:8385
1948年5月,回任貴州省政府主席兼保安司令,後有任貴州綏靖公署二級上將主任。任職期間召訓財經幹部,擴充保安團,訓練反共自衛幹部。 1949年11月,中國人民解放軍進逼貴陽,隻身經昆明飛香港,又轉飛台灣。
1950年,任中華民國總統府國策顧問。1953年11月,因病在台北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