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正伦
谷正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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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料 | |
性别 | 男 |
出生 | 1889年 大清贵州省安顺府 |
逝世 | 1953年(63—64岁) 中华民国台湾省台北市 |
国籍 | 大清(1889年-1912年) 中华民国(1912年-1953年) |
政党 | 中国国民党 |
军事背景 | |
效忠 | 中华民国 |
服役 | 中华民国宪兵 |
服役时间 | 1911年-1949年 |
军衔 | 二级上将 |
谷正伦(1889年—1953年),字纪常,贵州安顺人。中华民国国军军事将领,官拜中华民国宪兵中将,曾任宪兵司令、甘肃省政府主席、贵州省政府主席、南京市代理市长、粮食部长、总统府国策顾问,被誉为“中华民国宪兵之父”,并揭示:“不说谎,不作假,守本分,尽职责。”为中华民国宪兵的座右铭。
两位胞弟谷正纲、谷正鼎,皆为中国国民党党员,也被称为“一门三中委”[1][2]。
目前安葬于五指山国军示范公墓,与夫人白氏同葬。
1889年-1925年
[编辑]1906年,毕业于贵州陆军小学,保送湖北陆军第三中学堂学习。1909年再保送日本东京振武学校深造,并于其间参加中国同盟会。1911年,回国随黄兴参加武昌起义,12月任汉阳总指挥部少校副官。
1913年(民国二年),任南京临时政府总统府陆军部少校科员,不久到日本士官学校学习炮兵。1916年,学成归国后任黔军炮兵团上校团长,不久转任步兵团长。随后的护法战争中率部入川,攻克成都、遂宁。1920年,升任黔军第二混成旅旅长。
1921年率部撤反贵州,奉孙中山令兼任贵州南路卫戍中将司令。在平定桂军陆荣廷叛乱中,6月兼任中央直辖黔军第四路军中将司令,率部攻克柳州,进占桂林,12月升任中央直辖黔军上将总司令。后因部属叛变回贵阳,化装经重庆抵上海闭门读书。1923年7月,任湘军第一师顾问,10月兼军官讲习所少将教育长。
1926年-1936年
[编辑]1926年(民国十五年),任国民革命军独立第二师副师长兼第一旅旅长,率部北伐克九江。1927年4月,升任国民革命军第四十军第一师师长。1928年,兼任南京上将戒严司令、首都中将卫戍副司令。1932年,任首都上将卫戍司令、宪兵中将司令、代理南京市市长。
1933年5月,于南京江宁成立宪兵训练所。1934年6月,平息南京领事馆副领事藏本失踪事件。1935年,在中国国民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委员、中央执行委员。1936年3月,兼任宪兵学校中将教育长。1937年,兼任军事委员会军法执行总部副监。
1937年-1945年
[编辑]- 1937年(民国二十六年)抗战爆发后,率部参加南京保卫战。南京失陷后,率宪兵司令部至湖南长沙。兼任军事委员会军法执行副监。
- 1939年2月,任鄂湘川黔绥靖主任兼第六战区副司令长官。任中清查户口,建全保甲,巩固抗战后方。
- 1940年,调任甘肃省主席兼保安司令。
- 1941年,兼西北训练团副团长,9月任行政院水利委员。
- 1942年,兼甘新公路督办。任职期间重视建设、民生,发展农林牧,修筑天兰铁路;整顿行政,改善粮政,除弊便民。
1947年-去世
[编辑]1947年(民国三十六年)4月23日,国民政府准免粮食部部长谷正伦本职;特任谷正伦为行政院政务委员,兼粮食部部长。[3]:83405月23日,粮食部长谷正伦向国民参政会报告,谓管理粮食办法,为抛售粮食,抑平涨风,平价配售等。[3]:83607月18日,国民政府举行国务会议,通过粮食部部长谷正伦辞职,任命俞飞鹏为粮食部长。[3]:8385
1948年5月,回任贵州省政府主席兼保安司令,后有任贵州绥靖公署二级上将主任。任职期间召训财经干部,扩充保安团,训练反共自卫干部。 1949年11月,中国人民解放军进逼贵阳,只身经昆明飞香港,又转飞台湾。
1950年,任中华民国总统府国策顾问。1953年11月,因病在台北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