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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投票/可供查证方针中无来源内容的移除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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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投票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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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供查证成为正式方针的讨论中,是否设立无来源内容的移除期限,以及如果设立期限应定为多久是一个讨论热点,而且至今没有得出一个定论。因此,为了解决这个议题,现将之付诸投票解决。

讨论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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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的讨论请见Wikipedia talk:可供查证

我认为当无来源内容有争议时,或不可查证时,或发现错误时可以移除。但是特色条目、优良条目中有无来源内容时,其特色条目、优良条目状态应该移除。另外,我认为应该区分通篇文章没有来源和部分内容没有来源。使用{{Unreferenced}}或类似模板的内容不赞成限时移除,但是使用{{fact}}等类似模板的内容我赞成限时移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11月29日 (四) 01:35 (UTC)[回复]

條件 處理方式
方針成立前+無出處的內容 欲協助整理者,以要求出處模板協助添加出處為優先整理原則
方針成立前+無出處+要求提出{{Unreferenced}} 依討論結果限時移除。
方針成立後+無出處的內容 移除或限時移除

作成表格狀可能比較容易表達我的想法。以下是文字解釋:

方針成立前,添加出處來源是一項作者間的約定,但並非硬性規定,但是隨著維基百科的發展,讀者的增加,各種不同需求增加,和面對不同聲浪的質疑,這項約定變成一項硬性規定是誓在必行的動作。知識分享是一種雙向的行為,提供者定要考慮到讀者對感觀,才能達到分享的目的。因此添加出處是證明編輯者對讀者負責任的態度,而面對沒有出處或是有出處要求的模板提示,也是提醒讀者閱讀時保持質疑和分析精神的讀書態度,是讀者應盡的責任。被提出出處要求的文章也要限時移除的理由,是因為既然被提出要求,表示近期被讀者審查過,添加出處模板是一種編輯行為,使該條目重新變成一個新的內容的狀態,符合「方針成立後+無出處內容」的標準。

我雖然贊成設定移除期限,但這是面對低活動度內容的「消極作法」,積極作法贊成讀者或編輯者在確知其內容不實時,立刻移除,不受時限的規範。(如遇爭議,只要能在摘要或討論頁提出移除的依據即可)

其他(!)意見,下面選項的「新條目」範圍應涵蓋「新內容」,舊條目也會有新內容產生,新產生的內容應符合方針的規定。--KJ(悄悄話) 2007年11月29日 (四) 07:23 (UTC)[回复]

同意KJ不受時限的意见。无来源内容的时限,应该指的是在此期限内添加来源的时限,时限一过,如果还没有来源,则应该移除。但是在时限之内,如果发现无来源内容有问题,应该随时可以移除。否则会变成即使明显错误,也要放在那里等一段时间才能移除。这就违背了wiki的本质精神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11月29日 (四) 09:06 (UTC)[回复]
關於KJ兄提出的意見與建議,為了兼顧維基百科內容品質與擴大討論層面,第二區塊的「移除內容」討論,可否集中在「刪除」討論區,第三區塊則增加討論於刪除區。除此,我認為此方針還是必須快快施行,並且最好別為了通過投票而訂出太多妥協的內容﹔我的看法是:因為此方針幾乎是與「版權」、「GFDL」並駕齊驅的維基百科必要條件(編輯欄下面總會寫著:您的貢獻內容絕對不得侵犯任何著作權,並請附上可供查證的參考來源。您同意將您的貢獻依GFDL授權釋出。),且恢復移除無可供查證內容並不若刪除條目地困難,甚至可視為自由編輯一環,因此只要訂下「充分討論」空間與時間的條件下,且沒有太多反對意見下,就儘快實施。--winertai 2007年12月1日 (六) 02:56 (UTC)[回复]
唔Winertai,KJ是女性……—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7年12月1日 (六) 04:05 (UTC)[回复]

目前社群表態的意見相當分歧,鼓勵大家多分享一些可行性的建議之後再決定執行的細節。面對資料是否附有參考來源的處理方式將來不應該是二元對立的留或存。對一個組織來說,導入新政策或新流程、新系統,採用漸進新舊並行或是分階段逐步實施是比較可行的,實施的阻力也來的比較小。

我認為這次投票結束之後,可供查證方針會有某種程度的修改,希望能有熱忱的朋友主動投入協助新制的工作。我認為可以推動工作小組專責補充或更正完全沒有來源的條目,先選定某一特定領域(隨意舉例:近現代政治人物、臺灣歌手、地質學、組合語言等)的條目試行,再以某種方式逐步實施,因為在執行面有許多細節必須是執行時才會面對到問題,所以我不太贊同先訂下期限而可能在短時間內對所有領域條目無差別施行(曾有人像機器人一樣拼命加無來源模板,以激進的方式抗議附上來源的規定,引起編輯戰)。

另外,希望能夠有人能夠分享一些心得,藉由意見分享的過程讓社群體認到資料來源對於維基百科的重要性,也能夠建立嚴謹的寫作態度。 --Jasonzhuocn...臺灣維基社群Blog 2007年11月29日 (四) 08:32 (UTC) [回复]

我的建議是一個較溫和的方案,希望將與現狀的分別減至較少: (已將winertai的補充融合其中)

  • {{Unreferenced}}的作用只在鼓勵補上參考來源,並不代表對文中內容有質疑,亦即是不會限時移除任何內容
  • 對於無出處的內容,任何編者(不包括原編者)如有質疑,應在有關內容加上{{fact}}模板,並須在討論頁解釋
  • 原編者對於無出處並有懷疑的內容,不應寫入條目,可選擇到討論頁討論,證實真確後才可寫入
  • 由被加上{{fact}}模板起計,在若干期限之內,該等內容需要補上參考來源,否則移除
  • 假如由另一名編者(非與掛{{fact}}模板同一人)發現被質疑的內容出錯,可提早移除,並須在討論頁解釋
  • 在世人物的無出處負面內容被發現後,可以即時刪除,不用遵從以上步驟

以上方案,我希望能做到在遵守「可供查證」的方向,以及實際操作情況之間取得平衡。這個方案亦對資料明顯正確但只是沒有來源附證的內容有利,減少誤刪的機會。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11月29日 (四) 14:00 (UTC)[回复]

關於Kevinhksouth上述的對於無出處的內容,編者如有質疑應加上{{fact}}模板意見,我想略為提出補充。這裡的編者應該不包含原來文字撰寫者。也就是不管是翻譯還是非翻譯,撰寫條目內文者不可寫完一大串文字後,再標上{{fact}}來掩蓋沒有確定來源就自行撰寫的疏失(例如優良條目一個國家的誕生似乎就患了這毛病)。簡單說,自己都不知道來源的文字,絕對不可一邊寫一邊請求來源。--winertai (留言) 2007年11月29日 (四) 14:59 (UTC)[回复]
Winertai兄的意見不錯,我也曾經犯過這個錯誤,不確定的內容應當去趟圖書館把資料補齊再寫。--Jasonzhuocn...臺灣維基社群Blog 2007年11月29日 (四) 15:45 (UTC) [回复]
我覺得kevinhksouth的提案再配合winertai的補充很不錯。—ffaarr (talk) 2007年11月30日 (五) 02:23 (UTC)[回复]
我也同意winertai的補充。--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11月30日 (五) 14:00 (UTC)[回复]
所以目前的投票怎麽办?现在的投票选项无法表达出各位的意见。我的意思跟书生一样,可是我就不知道我应该投那个选项才是对的。—User:Orion-留言 2007年12月3日 (一) 05:03 (UTC)[回复]
因为先前没有修改方案,因此我不可能独自将每种可能的方案都予以提出;此次投票很可能会以无共识告终,不过此次投票的意义在于吸引了大家提出各种较为详细的方案。因此我觉得在明天投票结束后,各位可以就这些方案进行讨论,如果都没有太大的意见,那么直接写入方针中也未尝不可。—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7年12月4日 (二) 12:31 (UTC)[回复]
(+)贊成--winertai (留言) 2007年12月5日 (三) 10:03 (UTC)[回复]
最慘的是都市傳奇吧,除非有媒體報導或出書,不然都是口耳相傳,有很多軍中迷信或校園傳說是沒文字記載的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61.217.88.150對話貢獻)於2007年12月6日 (四) 09:26加入。
  • 其實我的建議是掛模版的人必須到對話頁解釋,可減少被濫用的可能。其實我本身傾向反對必須移除無來源內容,不過我也承認有來源會是較理想,所以我才建議這個方案,希望可以在兩方意見間取得平衡。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12月6日 (四) 16:08 (UTC)[回复]
建議於提交刪除處討論。--winertai (留言) 2007年12月7日 (五) 06:06 (UTC)[回复]

投票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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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投票自UTC时间2007年11月28日10:20开始,为期7日,结束于UTC时间2007年12月5日10:20。

投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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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下方的投票区设为两个部分,第一投票区为五选一,一人至多一票;第二投票区为多项投票,每项一人至多一票。
  2. 如果您认为第二投票区之选项不能表达出您的真实意愿,请自行增加选项。
  3. 投票资格限定至少为见习编辑,非见习编辑或以上的用户请勿参与投票,但可在讨论区自由发表意见。
  4. 请签名支持您希望达成的选项,但请在讨论区发表意见。
  5. 第一部分投票以达到或超过总票数之2/3为通过并达成共识之标准,如果没有任何一项达成此要求,须考虑中立与倾向支持(反对)选项,但中立选项应以1/2折损计算。
  6. 第二部分投票因选项较多且互不包容,可能导致票数分散的缘故,以票数最多一项为通过并达成共识。(须在第一部分投票对应选项通过之前提下)

投票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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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討論已經结束。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第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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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设立无来源内容的移除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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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7年11月28日 (三) 10:22 (UTC)[回复]
  2. (+)支持--一葉知秋切磋 2007年11月28日 (三) 14:35 (UTC)[回复]
  3. Jasonzhuocn...臺灣維基社群Blog 2007年11月28日 (三) 17:26 (UTC) [回复]
  4. (+)支持--森里螢一 (留言) 2007年11月29日 (四) 07:54 (UTC)[回复]
  5. (+)支持--DarkRanger (留言) 2007年11月29日 (四) 18:12 (UTC)[回复]

倾向支持设立无来源内容的移除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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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自由之大天使唱唱反调 
  2.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11月29日 (四) 01:28 (UTC)[回复]
  3. --KJ(悄悄話) 2007年11月29日 (四) 07:24 (UTC)[回复]
  4. 思庫靈敏 (留言) 2007年11月29日 (四) 13:00 (UTC)[回复]
  5.   Mu©dener  留 言  2007年11月29日 (四) 19:11 (UTC)[回复]
  6. --Ktsquare 2007年11月29日 (四) 20:54 (UTC)
  7. 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7年12月1日 (六) 15:16 (UTC)[回复]
  8. --雪修 2007年12月4日 (二) 01:58 (UTC)[回复]

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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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彭鹏 2007年12月2日 (日) 08:05 (UTC)[回复]

倾向反对设立无来源内容的移除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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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搶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7年11月28日 (三) 16:14 (UTC)[回复]
  2. --Alex S.H. Lin 2007年11月28日 (三) 17:23 (UTC)[回复]
  3. Baycrest (作客) 2007年11月28日 (三) 17:32 (UTC)[回复]
  4. Jnlin討論2007年11月28日 (三) 18:16 (UTC)[回复]
  5. --金翅大鹏鸟(talk) 2007年11月29日 (四) 01:44 (UTC)[回复]
  6. --Hello World! 2007年11月29日 (四) 02:29 (UTC)[回复]
  7. ffaarr (talk) 2007年11月29日 (四) 07:48 (UTC)[回复]
  8. --采豫 2007年11月30日 (五) 16:14 (UTC)[回复]
  9. --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07年12月2日 (日) 09:00 (UTC)[回复]
  10. --Mewaqua 2007年12月4日 (二) 15:35 (UTC)[回复]
  11. --minghong 2007年12月4日 (二) 17:57 (UTC)[回复]

反对设立无来源内容的移除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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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User:Orion-留言 2007年11月28日 (三) 16:09 (UTC)[回复]
  2. 唐吉诃德的剑(风车之战)尸横遍野 2007年11月28日 (三) 16:23 (UTC)[回复]
  3. Whhalbert 感謝各位支持 (留言) 2007年11月28日 (三) 16:41 (UTC)[回复]
  4. bstlee 2007年11月28日 (三) 17:18 (UTC)[回复]
  5. ニャン ワン 2007年11月29日 (四) 01:39 (UTC)[回复]
  6. --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7年11月29日 (四) 08:55 (UTC)[回复]
  7. Ellery (留言) 2007年11月30日 (五) 12:42 (UTC)[回复]
  8. --百楽兎 2007年12月2日 (日) 01:19 (UTC)[回复]
  9. 我愛黑澀會上課啦!美眉來找我吧!♥2007年12月4日 (二) 04:37 (UTC)[回复]
  10. Cp111 (留言) 2007年12月4日 (二) 23:24 (UTC)[回复]
  1. --Clithering of Kowloontête-à-tête2007年12月5日 (三) 14:47 (UTC)[回复]
↑該用戶投票因超過時限而無效,但意見可供參考。

第二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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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来源内容的移除期限应定为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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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针对方针成立后的页面
  • 针对所有页面
  1. (+)支持--森里螢一 (留言) 2007年11月29日 (四) 07:54 (UTC)[回复]
  2. (+)支持--DarkRanger (留言) 2007年11月29日 (四) 18:13 (UTC)[回复]

无来源内容的移除期限应定为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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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针对方针成立后的页面
  1. (+)支持--一葉知秋切磋 2007年11月28日 (三) 14:36 (UTC)[回复]
  2. (见讨论区意见)--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11月29日 (四) 01:37 (UTC)[回复]
  3. 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7年11月28日 (三) 10:33 (UTC)[回复]
  4.   Mu©dener  留 言  2007年11月29日 (四) 19:10 (UTC)[回复]
  5. 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7年12月1日 (六) 15:17 (UTC)[回复]
  • 针对所有页面

无来源内容的移除期限应定为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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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针对方针成立后的页面
  1. 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7年11月28日 (三) 10:23 (UTC)[回复]
  2. KJ(悄悄話) 2007年11月29日 (四) 07:24 (UTC)[回复]
  3.   Mu©dener  留 言  2007年11月29日 (四) 19:07 (UTC)[回复]
  4. 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7年12月1日 (六) 15:17 (UTC)[回复]
  5. 雪修(留言) 2007年12月4日 (二) 02:01 (UTC)[回复]
  • 针对所有页面

无来源内容的移除期限应定为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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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针对方针成立后的页面
  1. 思庫靈敏 (留言) 2007年11月29日 (四) 13:01 (UTC)[回复]

#  Mu©dener  留 言  2007年11月29日 (四) 19:08 (UTC)[回复]

  • 针对所有页面

无来源内容的移除期限应定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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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针对方针成立后的页面
  • 针对所有页面

在方針成立前無來源的條目上設立警示標示代替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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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User:Orion-留言 2007年11月28日 (三) 16:10 (UTC)[回复]
  2. 唐吉诃德的剑(风车之战)尸横遍野 2007年11月28日 (三) 16:24 (UTC)[回复]
  3. Whhalbert 感謝各位支持 (留言) 2007年11月28日 (三) 16:42 (UTC)[回复]
  4. 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7年11月28日 (三) 17:09 (UTC)[回复]
  5. --Alex S.H. Lin 2007年11月28日 (三) 17:23 (UTC)[回复]
  6. Baycrest (作客) 2007年11月28日 (三) 17:32 (UTC)[回复]
  7. ニャン ワン 2007年11月29日 (四) 01:39 (UTC)[回复]
  8. --Hello World! 2007年11月29日 (四) 02:29 (UTC)[回复]
  9. ffaarr (talk) 2007年11月29日 (四) 07:45 (UTC)[回复]
  10. --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7年11月29日 (四) 09:00 (UTC)[回复]
  11. 思庫靈敏 (留言) 2007年11月29日 (四) 13:02 (UTC)[回复]
  12. --vegafish - 蠢魚 (留言) 2007年11月29日 (四) 13:49 (UTC)[回复]
  13. Ellery (留言) 2007年11月30日 (五) 12:50 (UTC)[回复]
  14.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07年12月2日 (日) 09:09 (UTC)[回复]
  15. --雪修(留言) 2007年12月4日 (二) 02:02 (UTC)[回复]
  16. 我愛黑澀會上課啦!美眉來找我吧!♥2007年12月4日 (二) 04:38 (UTC)[回复]
  17. --Mewaqua 2007年12月4日 (二) 15:38 (UTC)[回复]
  18. Cp111 (留言) 2007年12月4日 (二) 23:26 (UTC)[回复]
  1. --Clithering of Kowloontête-à-tête2007年12月5日 (三) 14:47 (UTC)[回复]
↑該用戶投票因超過時限而無效,但意見可供參考。

投票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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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的投票:支持:倾向支持:中立:倾向反对:反对=5:8:1:11:10,无任一项达到或超过总数的2/3,故将倾向支持与倾向反对分别与支持和反对合并,得13:1:21,21/35=0.6未达2/3,故第一部分的投票以无共识未通过结束。因投票规则第六项“须在第一部分投票对应选项通过之前提下”,第二项投票亦以无结果结束。—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7年12月6日 (四) 10:48 (UTC)[回复]

请诸位针对上方意见中各位维基人之详细的方案进行讨论并加以整合。若整合出的最终方案在一段时间内无人反对则可直接写入方针。—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7年12月6日 (四) 10:48 (UTC)[回复]
不会吧, 这个投票都没有通过,怎么能够“在一段时间内无人反对可直接写入方针”,那投票的结果怎么解释?--用心阁(对话页) 2008年3月10日 (一) 12:18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