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氏 (陸讓母)
外观
冯氏性情仁爱,有母亲的风范,陆让是她的庶子。仁寿年间,陆让为番州刺史,对此有贪污行为,大肆收受贿赂,被司马上奏。隋文帝遣使调查属实,于是押来长安,亲自审问。陆让称冤,文帝再令治书侍御史调查,罪状和以前一样。于是命公卿百僚讨论,都说“陆让之罪当死”。皇帝下诏准奏。陆让将要受刑,冯氏蓬头垢面到朝堂数落陆让:“你没有汗马功劳,官位刺史,不能尽诚报国,来答谢皇恩,反而违犯法律,贪赃狼籍。如果说司马诬告你,百姓百官不应也都诬告你。如果说至尊不怜悯你,何故让治书复查你的案子?你算忠臣?算孝子?不忠不孝,何以为人!”于是流泪呜咽,亲自拿着一碗粥劝陆让吃下去。既而上表请求,情词哀切,文帝哀悯改变了脸色。独孤皇后也很感动,为她向皇帝求情。治书侍御史柳彧进言:“冯氏母德可以为天下楷模。如果杀了,怎么勉励天下的母亲?”皇帝于是召集京城官民在朱雀门,派舍人宣诏:“冯氏以嫡母之德,足为当世典范,慈爱之道,感动人神,是因为应该可怜她,奖励风俗。陆让可减死,除名为民。”再下诏:“冯氏体现了仁慈,一向遵守礼度。庶子陆让不是她所生,原来犯法,应该处死。她亲自到皇宫,为儿子请命,跪地求情。朕同情她,特地免死。使天下妇人都像冯氏,岂不闺门和睦,风俗和平!朕每每赞叹不已。应该表扬优赏,用来表彰美德。可赐织物五百段。”召集命妇们,与冯氏相识,显示皇帝的嘉赏。
延伸阅读
[编辑][在维基数据编辑]
参考文献
[编辑]- 《隋书》,卷八十 列传第四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