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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天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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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天倫
大明山東布政使司左參政
籍貫湖廣沔陽州
山西振武衛官籍
字號字汝明
出生四月初七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曾氏
出身
  • 嘉靖七年戊子科舉人
  • 嘉靖十四年乙未科同進士出身

許天倫(1502年—?),字汝明,山西振武衛官籍湖廣沔陽州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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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七年(1528年)戊子科山西鄉試第一名舉人。嘉靖十四年(1535年)中式乙未科會試第一百七十五名,登第三甲第二百零七名進士[1][2]。授中書舍人,二十一年五月選授兵科給事中,二十四年四月升河南按察司僉事,歷河南布政司左參議、山東按察司副使、布政司左參政,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被降三級[3]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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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許能,曾任正千戶;祖父許璿,曾任正千戶;父許印,曾任正千戶。母周氏(贈宜人)。嚴侍下。弟許天儀[4]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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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 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十五》:嘉靖三十三年十月庚午,虜北遁,薊鎮守臣以聞,京城解嚴。虜自二十七日薄牆,急攻四晝夜不克,乃退屯古城川,次日復南旋駐虎頭山,夜火光滿野,連亙數十里,總督楊博募死士執火器潛入其營中,夜齊發,虜眾驚擾,徹旦乃解去。壬申,命錦衣衛械繫原任應天巡撫屠大山、參將許國、李逢時、副總兵解明道至京訊治。先是采淘港之役,坐兩將大相能,各兵趨利不止,故垂成而敗。時明道督水兵泊海口,坐視不救,大山方稱疾不視事,至是御史張師價以敗書聞,請治大山、逢時、國、明道各失事罪。總督張經因並論山東監軍參政許天倫、副使周臣紀律不嚴,亦宜量罰。於是大山逮至,黜為民;明道等論斬;天倫、臣降三級邊方用。
  4.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十四年乙未科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