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法定傳染病

本頁使用了標題或全文手工轉換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法定傳染病指的是各政府在其傳染病防治法規內,條列出特定項目的傳染病發生時,醫師或醫療機構需向衛生主管機關報告,並依照法律的規定進行治療甚至隔離等措施。被列為法定傳染病者通常是具傳播速度快、病情嚴重、致死率高等特性。[1]

各地情況

[編輯]

中國大陸

[編輯]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根據傳染病危害程度,法定傳染病分為甲類、乙類和丙類,截止2009年共有39種[2][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發生甲類傳染病時,應當採取下列措施:

  1. 強制隔離治療:對病人、病原攜帶者,予以隔離治療,隔離期限根據醫學檢查結果確定;對疑似病人,確診前在指定場所單獨隔離治療;對醫療機構內的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觸者,在指定場所進行醫學觀察和採取其他必要的預防措施。拒絕隔離治療、或者隔離期未滿擅自脫離隔離治療的,可以由公安機關協助醫療機構採取強制隔離治療措施。
  2. 封鎖疫區:對已經發生甲類傳染病病例的場所或者該場所內的特定區域的人員,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實施隔離措施,並同時向上一級人民政府報告;接到報告的上級人民政府應當即時作出是否批准的決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決定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甲類傳染病疫區實施封鎖;但是,封鎖大、中城市的疫區或者封鎖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疫區,以及封鎖疫區導致中斷幹線交通或者封鎖國境的,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決定。疫區封鎖的解除,由原決定機關決定並宣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其他乙類傳染病和突發原因不明的傳染病需要採取甲類傳染病的預防、控制措施的(簡稱「乙類傳染病甲類管理」),應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及時報經國務院批准後予以公布、實施。

對於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規定,造成甲類傳染病以及依法確定採取甲類傳染病預防、控制措施的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行為,其適用罪名為妨害傳染病防治罪

甲類傳染病

[編輯]

甲類傳染病是指:

天花曾被稱為「三號病」,但因1989年制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之前天花已被消滅[4],故未被列入甲類傳染病名錄。

乙類傳染病

[編輯]

乙類傳染病是指:

傳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雖然是法定乙類傳染病,但「採取甲類傳染病的預防、控制措施」(簡稱「乙類傳染病甲類管理」)。

2004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以及炭疽中的肺炭疽按照甲類傳染病的標準進行預防和控制。2009年4月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發布《衛生部公告(2009年第8號)》,將甲型H1N1流感(原稱人感染豬流感)納入法定乙類傳染病,並採取甲類傳染病的預防、控制措施[5]。2013年10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發布《國家衛生計生委關於調整部分法定傳染病病種管理工作的通知》(國衛疾控發〔2013〕28號),將人感染H7N9禽流感納入法定乙類傳染病;將甲型H1N1流感從乙類調整為丙類,並納入現有流行性感冒進行管理;解除對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採取的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甲類傳染病預防、控制措施[6]。2020年1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布《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公告(2020年第1號)》,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納入法定乙類傳染病,並採取甲類傳染病的預防、控制措施[7]。2022年12月26日,國家衛健委宣布將「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更名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並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採取的甲類傳染病預防、控制措施,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由「乙類甲管」調整為「乙類乙管」[8][9]。2023年9月15日,國家衛健委發布《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公告(2023年第7號)》,自2023年9月20日起,將猴痘納入乙類傳染病範圍內。[10]

丙類傳染病

[編輯]

丙類傳染病是指:

其他法定管理以及重點監測傳染病

[編輯]

以下所列為《傳染病防治法》未作規定,但國家衛生行政部門通過規範性文件要求使用法定傳染病直報系統報送疫情信息的傳染病[11]

2007年5月10日,根據《衛生部關於印發〈全國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監測、排查和管理方案〉的通知》(衛應急發〔2007〕158號)規定,發現不明原因肺炎,仍不能明確診斷的,應當使用法定傳染病直報系統報送疫情信息[12]

香港

[編輯]

根據香港法例第599章 《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及於2016年2月15日正式生效的修訂條例,至2022年,共有五十二種需呈報的傳染病[13]

澳門

[編輯]

根據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及第15/2008號行政法規《傳染病強制申報機制》,至2022年,共有47種需強制申報的傳染病:

  1. 霍亂
  2. 傷寒副傷寒及其他沙門氏菌感染
  3. 志賀菌病(包括細菌性痢疾)
  4. 由腸出血性大腸埃希氏菌引起的感染
  5. 細菌性食物中毒
  6. 阿米巴病
  7. 輪狀病毒性腸炎
  8. 諾沃克因子引起的急性胃腸炎
  9. 結核病
  10. 鼠疫
  11. 炭疽
  12. 鉤端螺旋體病
  13. 麻風
  14. 破傷風
  15. 白喉
  16. 百日咳
  17. 猩紅熱
  18. 腦膜炎球菌感染(有或無腦膜炎)
  19. 軍團菌病[軍團病]
  20. 梅毒(所有種類)
  21. 淋球菌感染
  22. 肛門生殖器疱疹
  23. 斑疹傷寒(包括恙蟲病
  24. 急性脊髓灰質炎
  25. 克雅二氏病(亞急性海綿狀腦病)
  26. 狂犬病
  27. 日本腦炎
  28. 其他中樞神經系統病毒性感染
  29. 登革熱
  30. 茲卡病毒
  31. 黃熱病
  32. 埃玻拉病毒
  33. 流行性出血熱(漢坦病毒病)
  34. 水痘
  35. 猴痘
  36. 麻疹
  37. 德國麻疹[風疹],包括先天性德國麻疹
  38. 腸病毒感染
  39. 病毒性肝炎
  40. 人類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
  41. 流行性腮腺炎
  42. 急性流行性出血性結膜炎
  43. 瘧疾
  44. 嚴重急性呼吸道綜合徵
  45. 與其他冠狀病毒相關的嚴重急性呼吸道感染
  46. 流行性感冒
  47. 流感嗜血桿菌腦膜炎

台灣

[編輯]

法定傳染病指由中央主管機關依致死率發生率及傳播速度等危害風險程度訂定高低分類之疾病[14],以下列出截至2022年6月23日,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所規範之以下法定傳染病。[15]

法定動物疫病

[編輯]

中國大陸

[編輯]

動物疫病病種被分為一類、二類、三類動物疫病。一類動物疫病指對人與動物危害嚴重,需要採取緊急、嚴厲的強制預防、控制、撲滅等措施。[19]

一類動物疫病是指:

參考文獻

[編輯]
  1. ^ 中華民國防疫、檢疫政策及疫情監視專題講座. [2016-04-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1-07).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新華網. 2004-08-28 [2009-04-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11-22) (中文(簡體)). 
  3. ^ 《瞭望》文章:手足口病疫情的背后. 新華網轉載自《瞭望新聞周刊》. 2008-05-13 [2009-04-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9-03-23) (中文(簡體)). 
  4. ^ 纪念消灭天花——COVID-19和其他疾病的希望之源. www.who.int. [2021-06-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2-02) (中文). 
  5. ^ 中国卫生部公告:将甲型H1N1流感纳入乙类传染病. 中國新聞網. 2009-05-01 [2009-05-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9-05-05) (中文(簡體)). 
  6. ^ 國家衛生計生委.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调整部分法定传染病病种管理工作的通知. 防城港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防城港. [2020-01-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2-22) (中文(中國大陸)). 
  7. ^ 國家衛生健康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2020年第1号. 中國政府網. 北京. [2020-01-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1-21) (中文(中國大陸)). 
  8. ^ 视频|新冠病毒感染将由“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 [2022-12-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12-27). 
  9. ^ 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2-12-26 [2022-12-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12-26). 
  10. ^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2023年第7号).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3-09-15 [2023-09-15]. 
  11. ^ 上海師範大學校醫院. 最新法定传染病分类. 上海師範大學校醫院. 上海. [2020-02-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1-07) (中文(中國大陸)). 
  12. ^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卫生部关于印发《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的通知.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公報(2007年第8期). 北京. [2020-02-28] (中文(中國大陸)). [永久失效連結]
  13. ^ 第599章 《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 ── 附表1 表列傳染病. 電子版香港法例. 2020-01-08 [2017-04-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1-01) (中文(香港)). 
  14. ^ 傳染病防治法.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4-14). 
  15. ^ 傳染病介紹. www.cdc.gov.tw. [2021-02-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4-17) (中文(繁體)). 
  16. ^ COVID-19防疫5/1降階 公費領藥、口罩規定6大QA一次看 | 生活. 中央社 CNA. [2023-05-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5-14) (中文(臺灣)). 
  17. ^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2020-01-15 [2020-01-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3-27). 
  18. ^ 立法院委員蘇巧慧等 28 人擬具「傳染病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2020-03-04)-法規草案. 法源法律網. [2021-06-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6-08). 
  19. ^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公告 第1125號 《一、二、三類動物疫病病種名錄》 網際網路檔案館存檔,存檔日期2016-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