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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存档/2024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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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甜圈真好吃

Jason22

  1. 被提报期间,其未回应,提报结束后,继续认为“我没有拉票”(Special:Diff/83202439),继续认为“这对我真的是抹黑到家”(Special:Diff/83202518)。
  2. 此人在我对部分特色列表提出反对意见后,为了表达与我的不同意见,投下支持票,并表示,“不是拿鸡毛当令箭,或是整天喊封杀。”而且说了4次(Special:Diff/83489589)。
  3. 此人在我被其他用户因为其他事情被提报至本页面之后,出来表示:“看来不是少数人对他很感冒呢”(Special:Diff/83544282)。

以上种种,说明其仍然认识不到自己行为的错误性,将上次处理时对他的宽容看做了放纵,甚至孳生了其将维基百科当作战场的行为。若放任此人继续编辑维基百科,会对其他正常编辑者造成困扰。我有理由认为,这次必须要封禁他了。

  • 发现人:———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7月26日 (五) 10:52 (UTC)
    (~)补充,此人仍然在其用户页挂着当时我说他是真人傀儡的截图,再次证明了其根本没有意识到他的行为在维基百科是错误的,仍然认为其招揽真人傀儡行为是我对他的“抹黑”。--———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7月26日 (五) 12:32 (UTC)
    的确有些不太适宜的地方,尤其提报期间没有针对于相关争议做出反馈,而是待相关争议关闭后才私下说明“我只是...并没有...”这类的言辞,这样的态度不是很妥当,有不同意见是可以提出,但是暗示或者嘲讽的态度,我觉得有违文明精神意旨,另外按照惯例,请@Jason22君,请移步至此处说明,我个人是不太希望当邀请您说明解释的时候您选择不理会,待事件落幕后您却又自己跳出来自己喊冤,这样子做可能对于相关争议不利于厘清。--薏仁将🍀 2024年7月27日 (六) 08:04 (UTC)

另外知会曾经关注该案的@Ericliu1912君以及@ATannedBurger君,请就本次提案及前次Wikipedia: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存档/2024年6月#Jason22的提案合并审酌该对应当事者的行为是否妥当予以衡量处理,谢谢。薏仁将🍀 2024年7月27日 (六) 08:41 (UTC)

  • 我把我看到的东西记录下来,以免有人认为我诬赖对方找魁儡,就这样而已。他没有对我道歉前,我不会撤下。而且封禁这个字眼通常是管理员的权力,我不知道他凭什么用这个恐吓对方,我为了自保,必须要把我看到的东西记录下来,以免有人认为我诬赖对方,进而被封禁-- Jason22  对话页 贡献 2024年7月31日 (三) 13:27 (UTC)
    首先,没有人会认为您诬赖红渡厨找傀儡,我也不理解您为何觉得可能会有人这样认为。其次,用TW发模板提醒/警告是谁都可以做的,根本不需要管理员,也根本不是“恐吓”,而是善意提醒您停止不当行为。最后,维基百科所有的编辑本都会有记录,根本就不需要截图记录(截图的可靠性远不如diff链接,因为截图理论上是可以PS的);以及我同样无法理解为什么不“记录”就会有人认为你诬赖红渡厨。--—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31日 (三) 15:17 (UTC)
    另外,如果他认为他做的事情是正确的,那干嘛怕被记录下来呢?红渡厨指责一群编者为真人傀儡,这句话是否有错,还是有什么更客观的事情。如果他做的事是对的,那我留下来记录警惕自己也很好-- Jason22  对话页 贡献 2024年7月31日 (三) 13:37 (UTC)
    2024年5月5日 (日) 04:43 (UTC) 红渡厨说明显然存在真人傀儡,但实际上只是一堆编者在讨论如何优化条目。一个只会砍文的人跟一群讨论如何优化条目的人,谁才有建设性,谁才是尊重编者
    或是如果不中立的部分,可以说明,我再修改,因为如果是对的事情,我必须要警惕自己,保留一下。-- Jason22  对话页 贡献 2024年7月31日 (三) 13:49 (UTC)
    只是我个人建议,一个条目的存废还是要请相关这个条目编写者参与讨论,如果邀请相关人等参与讨论是真人魁儡,只能说我错了,红渡厨才是对的-- Jason22  对话页 贡献 2024年7月31日 (三) 14:03 (UTC)
    您当然可以邀请编写者参与讨论,但您错在用了强烈的情绪化的方式(“要被砍掉了”等等),以及曾经有多次类似的张贴行为。详见上一次提报。--—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31日 (三) 15:29 (UTC)
    首先,红渡厨并不是“怕被记录下来”,而是说您直接将该截图挂在您的用户页,这意味着您自己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不当。另外,您一直说他“指责一群编者为真人傀儡”,但实际上他说的重点是您拉票的行为违反了WP:真人傀儡政策。--—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31日 (三) 15:25 (UTC)
    换个方式说好了
    • 一个条目的存废是一个人能决定还是要一群人决定?
    • 这些当初写条目的人是可以被我控制的魁儡吗? 我有说:“麻烦大家支持我,保留条目”还是说“要被砍掉了”大家来决定。你说我在拉票,是不是也违反善意推定?
    • 他说这些人是真人魁儡,他们是编者,有自己想法的,我没办法控制他们好吗?
    • 而且他是要砍条目,你看这些人最后讨论优化条目,请问谁比较有建设性。
    • -- Jason22  对话页 贡献 2024年8月1日 (四) 12:44 (UTC)
  • 还有,为什么我会这么火,因为他说我写的这篇是无意义、小众的东西,可以砍掉。有没有意义是他可以决定的吗?所以我才会让相关人等来决定,这个条目到底有没有意义,到底要不要被砍掉-- Jason22  对话页 贡献 2024年8月1日 (四) 12:59 (UTC)
  • 处理:已提醒相关用户-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7月27日 (六) 15:46 (UTC)

自由雨日、Bagida520


  1. WP:原创研究12
  2. 不当移除维护性模板和诉诸编辑战倾向(123
  3. 违反WP:CIV1有问题就应该在讨论页提出解决,而不是挂个模板就走人”、2是你挂版不留理由,外国人”、3外国人🤦(摇头)”、4幼稚到向本人的讨论页滥用……”、5丝毫没有善意来检讨下自己的幼稚行为,就如他一开始的恶劣态度”,且3、4、5的继续攻击发生于我警告之后,4、5更发生于我第二次警告其不要人身攻击之后)
  4. 不当警告(1不当宣称我破坏马来西亚条目,要求我停止所谓“破坏”
  5. WP:轻率指控1
  6. 说谎WP:不要说谎):“在我站内外多次解释的情况下仍然装作没看见,还反复加入模板”——首先我与其根本没有站外交流;其次对方并没有解决问题仅仅是直接移除模板,不存在我“装作没看见
  7. 违反WP:假定善意:见上条
  8. 违反WP:OWN,从马来西亚编辑行为和多次“外国人”等言论可明显看出
  9. 马来西亚条目的回退行为实际上造成WP:虚假引用,移除维护性模板后来源明显不佐证文本。
  • 发现人: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31日 (三) 13:54 (UTC)
  • 处理:
    (!)意见,我之前就有注意到自由君挂上来源请求模板,不过没有特别在意,看到两位互相指责破坏,倒是令我有点啼笑皆非。针对指控“3.违反WP:CIV”说下我的个人看法:1、很多维护模板都有要求挂模板的人在讨论页说明问题,让大家可以讨论,所以520君这样讲其实也没有太大错误;2&3、马来西亚中文在中文网络(包括但不限于维基百科)一向处于边缘,我们在课本学习的常识、本地新闻用的名称,三不五时就被怀疑是捏造,稍微用google搜寻“大马 site:.my”就有多如牛毛的内容,却不知阁下是被“墙”还是不愿意主动搜查,隔着荧幕我也感到520君说“外国人”时的表情是无奈,不像是嘲讽或辱骂的意思;4&5、说其他维基人“幼稚”确实有失礼仪,但还不到人身攻击的程度。其他指控或许有些是重复的问题,总的来说是大家沟通有问题。--O-ring留言2024年8月1日 (四) 16:28 (UTC)
    首先,我并没有指责他破坏,请U:O-ring君停止对我的诽谤。针对“违反CIV”,我主要说的是2~5句,否则我早在他说第1句时就警告他了,一般来说我不会认为第1句内容违反CIV,但他将我对其第1句的回应称为“态度恶劣”,那么我就把他第1句也列出来,以供其他编者判断;另外“很多维护模板都有要求挂模板的人在讨论页说明问题”,主要是指那些顶部模板(模板下方会有写),我在马来西亚挂的这种谁都一眼可看出问题的虚假引用内容并不需要讨论。关于你剩下的言论,我不会在此回应违反善意推定的问题,也请你再三思。如果你不从条目本身的视角看待问题,非要无端指控我什么“怀疑捏造”,并且坚持不收回言论,那么我也会认为你的行为也已经在“不当行为”的边缘。我知道你说这些话的言外之意,但我想说你完全错了。其他维基人,也可以看看我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条目作出的这笔编辑,我相信人们自然会有判断,我在马来西亚条目的行为,是我“作为‘外国人’”“没有常识”、“不会搜索”,还是我希望建设一部更权威、更完美、更中立的百科全书。——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日 (四) 16:45 (UTC)
    另外虽然我已在我的讨论页说过,但我还是再在这里回应你,也相当于是告诉其他人,不要总是在本站诉诸情感,而忽略自己的编辑中存在的违反方针指引的问题,或是用情感来掩饰条目中明显存在的错漏,用情感来为自己的不当行为寻找借口。也不要诉诸身份,刻意将自己的某一群体身份拿出来和对方对立,来混淆视听。--—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日 (四) 19:57 (UTC)

鉴于2天后本案还无人处理,我就简单评论一下好了。马来西亚条目“简称‘大马’”句是一个完全无关的英文来源一个个人blog来源,我发现以后,删了blog来源,并给该句挂上{{来源请求}}并给英文来源挂上{{无关引用}},如果这种行为是WP:破坏,那么请问我违反了该方针的哪一条?如果不是破坏,那么请问Bagida520发模板警告我“停止破坏”是不是滥用警告模板?Bagida520的“与印度尼西亚称印尼,美利坚合众国称美国同道理”理由是不是原创研究?如果是原创研究那么是不是不合理移除模板?——且移除模板的实际效果是不是造成WP:虚假引用?至于Bagida520和O-ring声称的“有问题不要挂板而是讨论”“挂板要给理由”,我觉得如果连这种虚假引用都不能一眼看出,而要别人提醒或讨论的话,我觉得这种阅读能力并不适合在本站活动。至于所谓的“稍微用google搜寻‘大马 site:.my’就有多如牛毛的内容,却不知阁下是被“墙”还是不愿意主动搜查”,可笑了,既然这么多来源,为什么这么多年来这句就没人去添加可靠来源呢?甚至一个个人blog都能当这么多年的来源,并且现在那个无关的英文来源还原封不动地挂在条目里。维基百科有维基百科的规则,可供查证、非原创研究——还有很多很多额外的限制,比如我从小学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简称‘中国’”的常识别说是被挂板,就连写都无法写入。如果您维能对Bagida520这种无视方针指引、人身攻击的行为视而不见,对O-ring这种诉诸情感、搞“外国人”“边缘人”身份政治的态度毫不遏制,那我也只能表示遗憾。——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日 (五) 10:12 (UTC)

我警告你的模板还包括你在本人讨论页滥用警告或封禁模板(我是在你第二次放模板后才回应的,而且只有一次)。你可以指我用错模板,因为短时间内我找不到适合的,但你连续3次滥用在我讨论页,在我眼里就是人身骚扰。“我觉得如果连这种虚假引用都不能一眼看出,而要别人提醒或讨论的话,我觉得这种阅读能力并不适合在本站活动”丶“可笑了,既然这么多来源,为什么这么多年来这句就没人去添加可靠来源呢?甚至一个个人blog都能当这么多年的来源,并且现在那个无关的英文来源还原封不动地挂在条目里”丶为什么这么多年来这句就没人去添加可靠来源呢?”。我不知道这里的人是怎么想你的意思,但给我感觉就好像是自称自己对维基有很大的贡献,所以就有资格来指指点点,就连基本的维基共识和礼貌都掉进垃圾桶,这就是为什么我觉得你态度恶劣的原因之一。你所谓[来源请求][无关引用]也仅仅是出自你的认知,不代表适用所有条目。这里集中了不同地区的用户,你的认知不代表绝对真理,“大马”一词就已经用上了来源和注备来加以解释,来源中的Malaysia就是“大马”,这点即使是你国的百度翻译器,都显示出“大马”即Malaysia。我一开始就已经要求你解释清楚,然后你什么态度!?就是给人整个高人一等的态度来诉诸威胁(12)。本人要求给自由雨日一个小惩大诫,让后者重新熟读WP:WQT指引。--Bagida520留言2024年8月2日 (五) 12:57 (UTC)
原本我以为Bagida520只是当维基百科是自己家,但是从“来源中的Malaysia就是‘大马’,这点即使是你国的百度翻译器,都显示出‘大马’即Malaysia”这句来看,可以说此人是根本没有参与中文维基百科的能力的。如果管理员对这样的人都不施以不限期封禁,我觉得中文维基百科就不可能有发展。--—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日 (五) 13:05 (UTC)
你的大脑思维是属于你自己的,你非要想像我(或其它人)是根本没有参与中文维基百科的能力的人,我(或其它人)也阻止不了。还有我劝你别一直表现道德高人的态度,免得产生bug,你几次以个人能力来进行贬低也是一种人身攻击。我本来只是要求给自由雨日一个小惩大诫来个冷静期,可惜后者毫无善意,在讨论无解下我改为要求管理员严惩对方。--Bagida520留言2024年8月2日 (五) 14:19 (UTC)
这是我对你客观的描述,不是贬低。--—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日 (五) 14:45 (UTC)

EnglishWashington

USCIS CN

一一四五一四

Jason22

数理考高分

严重离题
  • 按方针,不如把有疑问的段落移到讨论页,或是在有疑问的句子或是文字结尾处放入 fact模板--Gluo88留言2024年7月29日 (一) 05:10 (UTC)
    1. 无来源的材料: 请该信息的编辑者提供来源出处是适当的行为,因为此行文并不会也不应该冒犯任何人,因为提供出处来源的责任是属于提供该资料的编辑者的,以及任何未标明来源出处的资料任何人都可以将之移除。然而有些人会觉得在移除任何资料前如果不给予该资料的提供者一个机会去加入适当的来源出处是非常不公平的,尤其是当该资料并不是非常明显的错误、不合理、或是有害时,这种时候维基百科鼓励大家与其将之删除不如把有疑问的段落移到讨论页,或是在有疑问的句子或是文字结尾处放入 fact模板,或是在页面上方加入 not verified 或unsourced模板。
    2. 可靠来源如果你能为维基百科提供有用的信息,就请大胆编辑,但请牢记任何没有标明可靠参考来源的编辑内容均有可能被其他编辑者移除
    3. 疑问, 从合作氛围的角度,如果“大胆编辑”的内容被其它用户确认为“没有标明可靠参考来源”, 是否也可按照方针的建议“大胆编辑”从而移除,或按方针的建议在加模板和讨论页讨论?还是提报在此更好些?(无来源的材料当维基人在维基百科里描述一个事实的时候,通常会写下他们所在某处听到或读到的信息,但是大部分的时候他们并不记得是从哪里获取的,因此这些信息便没有了可以查证的出处。对于这类型的资料而言,有一个可靠的来源出处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如果其来源出处不能被证实的话,那么任何人皆可以删除或是对该信息提出异议。
    --Gluo88留言2024年7月29日 (一) 00:19 (UTC)
    也看到在他的讨论页留言提醒, 用户可能还没有看到,因为他没有新的编辑。并且,提报前已经有了回退:"2024年7月27日 (六) 12:59 差异 历史 +1,327‎ 火龙果 ‎ →‎常见物种 感谢 标签:已被回退 可视化编辑"。--Gluo88留言2024年7月29日 (一) 04:25 (UTC)
    关于条目页面友好气氛下的纠错和协作, 共识方针解释了编辑过程中自然达成共识的过程, 摘要如下:
    1. 共识通常会在编者的编辑过程中自然达成:任何人都可以创建或增修一篇页面,而该页面的所有读者也可以选择去修改它或保持其不变。
    2. 在维基百科,共识是一种典型但往往含蓄无形的过程。所有没有异议或不被其他编者回退的编辑,均可假定其具备共识。假如其他编者后来修改了旧的版本,而新的版本也不被质疑,我们就可以认为新共识已经形成。这样下去,这部百科全书将逐步增长并随时间而逐步改善,无须任何特别助力。
    3. 即使发生了争议,解决方法往往也很简单:通过修改内容的措辞以趋于中立,或并入其他编者的意见以达成共识。编辑摘要的清晰沟通有助简化这一过程。
    --Gluo88留言2024年7月29日 (一) 04:54 (UTC)
    @Gluo88 编辑太多,请帮助。 -Lemonaka 2024年7月30日 (二) 01:29 (UTC)
    1. 非常感谢阁下的贡献, 我注意到了阁下做了很多很好的工作,使得维基的编辑更好。 阁下提到编辑太多是指您已经发现了某用户太多的无来源编辑? 能否列出你已经发现的无来源编辑,以便我去看一看我能做点什么。等他本人上线看见您的反馈时, 应该也会去重新审视一下,讨论和修改等等。
    2. 如果非常多,时间不够的话比较难以处理,不知是否应该在互助客栈提出讨论,不只是个案而是类似情况如何解决? 让社群商讨解决方案, 类似这个讨论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存档/2024年7月#设立编者著作权调查。 多谢您的反馈。--Gluo88留言2024年7月30日 (二) 02:56 (UTC)
      题外话,个人意见过度摘录指引内容至此不是利于管理员判定。--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7月30日 (二) 03:26 (UTC)
      1. 谢谢。 我在社群讨论中遇到这样一个难问题, 大家对方针指引内容记忆还是很模糊, 很多没有按照方针执行,完全是善意的的忽视。
      2. 我现在列出方针有关部分, 也是看到一些管理员处理问题疑似不符合方针的情况。管理员自己去专门发现好些时候前的OR或侵权,也没有其他人认证(英维编者著作权调查需要有第三方认证),没有按方针的建议“大胆编辑”从而移除,或按方针的建议在加模板和讨论页讨论, 而直接做了无限期封禁。 如果管理员有异议, 正好用实际的例子来讨论。很需要跟管理员仔细研讨方针, 关注程序正义的神圣性。--Gluo88留言2024年7月30日 (二) 03:32 (UTC)
        要对应方针指引给出对应内连即可,自己读,阁下复读方针的行为只是徒增就事论事的困难度,被提报者哪里没有问题阁下指出便是,提醒阁下不要继续此离题行为,请不要继续在此自行拆解方针指引以及大量贴出。--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7月30日 (二) 03:55 (UTC)
        谢谢提醒,你说的也有道理, 我也需要考虑您这方面的道理。--Gluo88留言2024年7月30日 (二) 03:57 (UTC)
        已经严重离题请停止,谢谢。--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7月30日 (二) 03:59 (UTC)
@數理考高分--)dt 2024年8月5日 (一) 18:45 (UTC)
被提报用户最后一笔编辑显示时间为7/30日,后续无相关编辑行为,建议该提报可以先暂时关闭,倘若再出现相关不适当的编辑行为,再另行通报即可。--薏仁将🍀 2024年8月12日 (一) 22:39 (UTC)

Loveuu23

我觉得可以删除那种没怎么出面真的就是嘉宾没镜头的综艺,但大量出镜的综艺也一下全部删除是什么意思呢?编辑要花大量心思,他删除只要全选删除多轻松,我认为这样很不妥

  • 发现人:CTH.ti-kor-ja留言2024年8月9日 (五) 23:31 (UTC)
    @CTH.ti-kor-ja
    首先,我想询问下@LuciferianThomas与其他此案参与者,WP:ENTVAR的推行与“初心”真如此君所说如此吗?
    再者,阁下所说“该使用者都不经过查证,直接删除全部资料”是非常不实且严重的指控!,在每项条目进行维护清理前我都有点进该节目确认为“非主持人或固定佳宾”以及完全没有维基百科:可供查证才予以删除,若有误删的请阁下提出证据!至于所谓的“大量出镜”只要是成为固定班底皆可列入(该综艺条目也会注明上去),反之就算集中出现在某单元的多集佳宾也不能认列。
    阁下所谓“不允许别人恢复资料,请问这种行为是把之前的人的心血放在哪?”的依据是什么?阁下所谓的心血完全都没附上来源出处,请问又想惩罚我什么?
    “编辑要花大量心思,他删除只要全选删除多轻松”,那阁下又知道要把条目改善到能移除“没有来源”、“大量爱好者内容”此等维护性模版的过程(尤其轻轻松松写个几句话就要后人找来源的行为)有多辛苦吗?
    —陈述以上,还请管理员定夺。--Loveuu23 (留言) 2024年8月10日 (六) 05:37 (UTC)
    因为我认为你大量删除以前资讯的地方太多了,你删除的大量资料难道不是别人编辑的心血吗?有些甚至一整集几乎都出镜的也给删除,你认为推行的初心在哪呢?你去看他们当初讨论,就是认为有些参与嘉宾只是因为没怎么出镜,那么我自己认为你要删除前好好查证好,而不是看到就删掉,我一个几年前会查询维基的人,在今年再次看到的时候,发现之前的一堆资讯都不见了,你做何感想,你要是删除那些真的所谓嘉宾出演没什么镜头,我无所谓,说是怕没有准确资讯去佐证有参与这些节目,但事实上人参加前是有通稿的,说惩罚是因为看到很多人的过去跟资讯被你删掉了正在气头上,所以后来编辑后不是改变说法了吗?那你非要拿上次编辑的问题来问我,我就是希望你能查询好再删除,也不是少数几笔资料,几千几千的删请问是在?--CTH.ti-kor-ja留言2024年8月10日 (六) 16:06 (UTC)
    算了我放弃,你改你的吧,真的很令人伤心,人查找资讯就是为了找这些,反正改了你又会改回去,然后随口一句你把维基的方针放哪?我说没看了吗?让你自己佐证后删除,而不是你删除后才让别人去佐证你原本删除的正确档案,我退账号,你开心就好,之后也需要用维基找艺人了,反正有些必须的也被你删光光--CTH.ti-kor-ja留言2024年8月10日 (六) 16:11 (UTC)
    @CTH.ti-kor-ja
    第一点,若您觉得现行社群共识不合理,大可去客栈提出讨论,而不是找人出气,我就应该被您莫名其妙的提报?
    第二点,我已说过,若有误删欢迎指正!
    第三点,您从一开始到现在就一直认为维基百科是您私欲的“搜索引擎”,要我去佐证没有来源的资料而不是写资料时就该附上佐证的说法更是令人匪夷所思,您真看过方针指引了吗?
    阁下要退账号是阁下自己的决定,不用把我塑造成迫害者,执行此项的编辑者也大有人在,更不用说您此种行为对其他多数遵循规则的编辑者而言有多不公平。也谢谢管理员与薏仁将前辈的处置,以上—--Loveuu23 (留言) 2024年8月11日 (日) 07:06 (UTC)
    您的确是有误解演艺人员与综艺节目这个章节辅助资讯说明(也于您的个人讨论页面发布正式的提醒通知,您可以仔细阅读看看),其实维基百科没有强迫用户参与因为来此的你我他皆是志愿性质,既然来之就请尝试理解站内规范,并请遵守,有疑问的话欢迎至互助客栈提问,如果您有礼貌的提问,大多数维基人都会乐意帮助解答,如果您选择离去,那么祝福您现实生活一切安好:)--薏仁将🍀 2024年8月11日 (日) 08:20 (UTC)
  • 处理:请看本处不是爱好者资讯收集-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8月11日 (日) 03:21 (UTC)

Jeff6741

Jason22

  • Jason22讨论 · 贡献 · 日志封禁 · 过滤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第四次提报。被提报人仍然固执己见,仍然认为“我不认为邀请大家来讨论一个条目的存废是拉票”(Special:Diff/83745608)。而且这是故技重施,又搞提报结束后翻脸不认人这一套,已然严重违反维基百科:游戏维基规则,严重违反维基百科:拉票维基百科:傀儡。你们对他一次又一次的宽容,一次又一次的不封禁,显然向他错误地传递了“我随便违规,随便拉票也没事”的信号。我再次要求你们封禁他。
  • 发现人:———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8月14日 (三) 15:26 (UTC)
    (~)补充维基百科:封禁方针有言,封锁应具有阻吓作用,以防止维基百科受破坏及扰乱,阻止当前持续的破坏行为,并避免往后再出现同类情况。被提报人的言行已经表明,此人日后必然会再一次、甚至多次出现违反维基百科:拉票维基百科:傀儡的行为。不封禁留着过年?--———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8月14日 (三) 15:33 (UTC)
  • 处理:若有明显人身攻击的状况请再回报,用户页的内容一般会容许较高的自由度,惟当该页面违反WP:UPNOT时须要求该使用者做出改善。拉票和傀儡等其他问题已在前几次提报中由其他管理员做出处理,故我仅考量被提报人的“我不认为邀请大家来讨论一个条目的存废是拉票”(Special:Diff/83745608)并做出对应处理。WP:翻旧账。--)dt 2024年8月15日 (四) 20:49 (UTC)
  • 这个提报个人观点,账号已经停止活动4日以上才发出这个提报,没有什么价值,但如果不当行为继续,且达成社群认为需要0容忍的程度,可以请一个相对活跃的管理员重新确认是否剥夺对象权限。可以考虑混用旧的卸任制度处理这个议题。重申,仅以这个提报,个人认为处理已经停止4日活动的对象过于勉强,有新的事实发生再另外处理。--Rastinition留言2024年8月14日 (三) 16:23 (UTC)
    这人我都提报4次了,次次都是这件事,显属“不当行为继续”。--———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8月15日 (四) 02:44 (UTC)
    @红渡厨任何维基百科讨论都经常有人邀请他人进场评理。我认为真人傀儡不是这样用的。
    根据那个方针,我相信跟您的指控最接近的条文是“邀请其朋友建立账号或以匿名方式参与讨论”。我认为这指控要成立至少有以下条件:
    1. 受邀的人未曾有维基账号、且建立维基账号是以参与有关讨论为主要目的
    2. 确实有新增IP留言单纯以帮助被告为目的
    就此事而论,我想请教一下:近期有新账号是为了帮助Jason22而建立、或者有IP仅为帮助Jason22而留言吗?--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5日 (四) 15:51 (UTC)
    就目前来看,被提报用户已经趋于非活跃状态(连续数日已无最新编辑行为),若仅是因为其用户页面的已移除的截图而做出敏感性的提报行为(而且所提报的行为属于陈旧性质)可能就符合ATB君所言有WP:翻旧账性质存在,拉票的事情我个人认为也相信对方应当已经知道可能会被认为有被误解为真人傀儡的风险存在,所以在第二次提报的时候已经使用制式的通知知会提醒过对方,第三次则用户自由雨日君来回的说明劝导,他应该是有听进去,唯一不太确定的在于提报者坚持对于一个属于陈旧性质的行为做出提报用意是在于?还是只是因为对方用户那个截图在用户页面短暂的出现而令您感到不悦,刺激到您而让您做出这则提报内容?我觉得您可以冷静思考一下。--薏仁将🍀 2024年8月16日 (五) 06:22 (UTC)
另外,若有需要管理员复核先前其他管理员的处理结果,请参考WP:AARV。--)dt 2024年8月15日 (四) 20:52 (UTC)

188.213.202.50

188.213.202.104

Rastinition

Rastinition

Chinuan12623

Chinuan12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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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讨论页,申请禁制此用户编辑此条目,明显为WP:POINT行为。
  • 发现人: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8月19日 (一) 10:00 (UTC)
    请注意该用户的回退限制尚未解除,而在此讨论页中该用户已经违反了禁制。处理该案的管理员可以考虑施以更严重的禁制。--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8月19日 (一) 10:07 (UTC)
  • 处理:@Chinuan12623当事人相关编辑禁制限于条目,不包含条目讨论页。另讨论页使用者内容尺度本应放宽,就此种发言可以批评,但不建议直接清空,否则即无从讨论起,本人亦不认为条目与讨论页相同;但同时亦建议当事人在实际讨论时,提供可靠来源(可引用注脚或转述内文等)以为理据,切勿滥作指涉,尤不当据此加入相关内容于条目中。——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8月19日 (一) 13:23 (UTC)
    (~)补充:该用户仅移除特定警告制式讯息,如:Special:Diff/83873929以及Special:Diff/83875327编辑描述,似乎构成WP:TPG限制条件,显然有意图忽略警告内容并且意图删除以试图躲避查核与混淆的意图,尚请进一步复核,谢谢。薏仁将🍀 2024年8月19日 (一) 10:08 (UTC)
    (!)意见,明显违反WP:BLP,且不断的为了加入内容在条目讨论页对条目主角进行人身攻击。另发现有多次恐吓合理移除内容之其他用户。--William is Wikipedia! 2024年8月19日 (一) 10:13 (UTC)
    恳请@Ericliu1912阁下协助处理,谢谢。--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8月19日 (一) 10:41 (UTC)
    (~)补充:已有提醒过WP:BLP内容提及,勿加入无来源且内容负面之内容,然该用户仍持续在讨论页多次加入相似内容,明显WP:POINT,经提醒后另骚扰警告该用户的两位用户。在王必胜其讨论页之行为亦有游走在WP:1RR之嫌疑(借由重新多次加入以规避删除再回退之定义)。--William is Wikipedia! 2024年8月19日 (一) 10:50 (UTC)
    该使用者知道不能违反回退不过一,于是他改用“编辑方式”合理“不是回退”,明显WP:GAME,行为其心可议,下方回应更印证其言行心态。只请求永久禁制编辑此条目,谨此。--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8月19日 (一) 11:08 (UTC)
    (※)注意上面串门蹭热的,自重些:1.我是答应一年内回退不过一,现条目正文回退一次都没有 2.另我应承编辑有异应至条目讨论页或客栈讨论,现不正如此,但为何举报等人不思规定而行,竟有 二人数次将条目讨论页之三人留言违规的胆大清空3.我不浪费此页来举报违规之人,渠等倒至我个人页面恐吓要禁编,我个人页面是可移除此不当留言,因他会影响我情绪 4.另何谓无来源且内容负面,一堆报导条目主角都自承外遇还道歉,你等视而不见,哪来对他人身攻击 5.这是讨论页众议,有结果再做条目修编,主角都自承外遇道歉了,你等紧张什 6.已将数次乱删条目讨论页他人留言之人提请管理员查处。静候。Chinuan12623留言2024年8月19日 (一) 10:34 (UTC)
    (~)补充WP:3RR规范空间并不限于条目,想当然1RR更是。警告并非不当留言,此为管理员参考的重要依据,如果警告不当管理员会处理。来源不是你说了算,有发现可靠来源就请加上脚注在内文中,而不是扰乱讨论页(且讨论页除加上王必胜内容之外另加上包括管理员解任案以及使用者移除留言等无关内容),我认为一个编辑次数接近2万的人不应该不知道。--William is Wikipedia! 2024年8月19日 (一) 11:11 (UTC)
    (~)补充@Manchiu|Ericliu1912@Manchiu 1.我一直是希望维基的内容是事实且有来源的,我被刚罢免的M永封,幸Ericliu1912解封,就是我写了真,但有人反,来了车轮战封我 2.这些天报导南检起诉加重陈宗彦接受性招待图利罪,我感慨良深。今天反复删条目讨论页的三人理据是违生传主角人身攻击,但一堆报导条目主角都自承外遇还道歉,条目本文都有来源,怪讨论页未付,删的人怎不自检讨,大可在讨论页讨论,还故意三人车轮要粉饰掩盖事实 3.要给谁警告我尊重,但我不喜恶意挟三人来合理其行为,我知即可,我删也是我权,乱讯扰我不必,故也请@Ericliu1912@Manchiu禁制 Kenny023、WilliamSkyWalk、自由雨日等轮流在我页面做不当警告之留言,并恢复我在王必胜讨论页之讨论,再据此作出条目之修编。Chinuan12623留言2024年8月19日 (一) 12:31 (UTC)
    本人另行警告@Chinuan12623于条目之最新编辑不妥,请勿再犯。——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8月19日 (一) 13:26 (UTC)
    @Ericliu1912阁下误解了最新编辑那正文不是我修的,是Tisscherry修的,那是我欲将它摘贴到讨论页讨论的格式误制,非正文之编修及破坏。Chinuan12623留言2024年8月19日 (一) 15:09 (UTC)
    (~)补充:感谢EricLiu管理员知所来去,未被上多人误导,说我乱搞回退搞编辑战,此若他权限者未深究而初略表象,则我又被诬禁。此案管理员恢复我留言讨论,也合理的续论完成编修是幸,祈维友多用讨论解决编争,莫擅除他人发言,或聚众围之假塑合理,乃维基之幸。Chinuan12623留言2024年8月19日 (一) 17:46 (UTC)
    但仍需提醒被提案用户,需谨慎的斟酌相关的编辑行为,以避免再度被提报,谢谢。--薏仁将🍀 2024年8月20日 (二) 07:17 (UTC)
    (-)反对,被提报者违反回退不过一,巧妙游戏维基规则行为未获处理,目前在该讨论区的言论已经涉及WP:NPOVWP:POINT,故重新再提报。请其他管理员重新检视,谢谢。--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8月21日 (三) 02:06 (UTC)
    另外个人意见,此使用者在此条目一再试探社群底线,且故意提及解任管理员,既然处理的管理员认为他在讨论页高谈阔论合理,建议停止其编辑全局条目页面权限,所有的编辑都要在讨论页提出编辑请求,由其他志愿者代理,以降低社群时间成本,谢谢。--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8月21日 (三) 02:21 (UTC)
    我倒认为是否故意提及已被解除权限的管理员这一点,应该只能说是当事者的描述的事实主张,不致于到有蓄意倾向,停止编辑全局页面(您的意思是包含条目讨论区吗?)这可能要询问@Ericliu1912君,您的看法/意思为何?--薏仁将🍀 2024年8月21日 (三) 02:46 (UTC)
    还要观察。我也在该条目讨论页提出自己的看法,望当事人明鉴。——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8月21日 (三) 02:48 (UTC)
    他当然可以提及被除权管理员,但为何提?在这种时候?个人意见此为刻意为之,尤其对照此人的各种针对性编辑行为、在讨论页的各种言论及断章取义。如此正义凌然之人,有话不用躲在维基百科自以为正义。他在试探社群底线,实在无法善意解释。--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8月21日 (三) 08:16 (UTC)
    这里请@Tisscherry君,请您保持冷静后再思考审酌相关后续是否有必要对同一用户再做提报以及需要考量善意推定,在做出决定,冲动行事未必是件好事,望您再思考思考。--薏仁将🍀 2024年8月21日 (三) 02:50 (UTC)
    (!)意见被提报人违反回退不过一的行为,没有管理员要处理吗?
    我的意思是,既然@Ericliu1912阁下认为被提报人在讨论页发表论述很可以,但他的页面编辑明显很有事,那么我的建议是,此用户已经明显违反回退不过ㄧ,也有游戏维基规则的情形,停止他编辑全局页面,被提报人若有任何想编辑的页面,改在讨论页提出编辑请求,他想在讨论页怎么论述都无所谓,只要由其他志愿者审核是否代为放入条目内,这样也不用浪费社群时间,检查他是否有WP:POINT的行为。--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8月21日 (三) 08:11 (UTC)
    可能要先确定那些IP编辑是什么情况。——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8月21日 (三) 08:17 (UTC)
    被提报用户貌似在涉事条目讨论区仍是倾向自己的编辑行为是没有太大问题(仍是认为是陈述事实)但在这等情况下,似乎也不太妥当,只会造成更僵持的局面。--薏仁将🍀 2024年8月21日 (三) 08:30 (UTC)
    @Ericliu1912阁下意思是,是否需要要提请傀儡调查?--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8月21日 (三) 10:25 (UTC)
    @Chinuan12623阁下,若您愿意立即停止继续到处发表WP:闯红灯言论,在下将撤回请求管理员处置您此次违反回退不过一的行为。但若页面保护解除后您用“编辑方式复原”阁下您的编辑,本人认为此举已经是在游戏维基规则规避您的回退不过一承诺,请阁下不要让这样的事件再发生,记住您的承诺,不要如同这些没有守住承诺的人。更甚于,您可以去将相关页面中立化,而不是到处发表论述为什么不行,谢谢。--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8月21日 (三) 11:29 (UTC)
    @Chinuan12623阁下若不把自己的承诺当回事,那将维持原案。--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8月21日 (三) 12:25 (UTC)
    此不当提案,管理员已处,提斯切里清空条目讨论属不当,本人并无疏失。举报人如上诉,请自请封处吧。--Chinuan12623留言2024年8月21日 (三) 12:33 (UTC)
    您和IP互相撤销的行为就是违反了,若对方有意挑衅阁下也不应该回退,请不要持续WP:POINT行为。阁下目前为止的所有动作,在我看来和这些不守承诺的人无异。--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8月21日 (三) 12:29 (UTC)
    @Ericliu1912阁下,被提报用户不愿意守住往后回退不过一的承诺,恳请您处理,谢谢。--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8月21日 (三) 12:36 (UTC)
    若他不能遵守,恐怕只能禁制编辑该条目,甚至主空间页面。不过你们也不需要一直给他发警告,都是同一件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8月21日 (三) 13:19 (UTC)
    我本遵守。提报者说我回退过一,不用紧张,管理员可检视了。我因有自承,故正文编辑均有编摘及理据与知晓管理员处理来控管。而管理员认为他先前综合修编已可,希我认同不要再编辑,在条目解编后一日内不可回退过一之承诺,故你等不要误解。倒是渠等毫无理由搞车轮式径行回退,行为可议,请自省。--Chinuan12623留言2024年8月21日 (三) 13:25 (UTC)
    @Chinuan12623我建议你暂时不要编辑该条目正文,请在讨论页与其他人好好谈。若有他人所述全保护到期即回退问题,那自然亦难以继续容忍。——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8月21日 (三) 13:50 (UTC)
    我的承诺:一年内条目编辑回复不过一,会用编辑摘要、讨论页、客栈论述为之。
    维友是条目24小时内回退不过三,但我承诺一年内条目24小时内回复不过一,但并非-单一条目)一年内只能退一次。
    管理员在编修意见较属专业但非无误不能改,因你也是用户编者。阁下如认为维基条目是无-外遇婚外情- 形用词(但我查了是有一堆条文述用),而坚持王必胜只能用- 亲密男女关系-用词,那就请你正式在条目讨论页之我疑问下,正式回复:王必胜只能用-亲密男女关系用词)留下纪录让后人检视当否。
    包含我任何人都可讨论条目,解编后亦同,但我如在条目24小时内回退过一,你可禁编无妨。--Chinuan12623留言2024年8月21日 (三) 14:33 (UTC)
    只要合于"事实"之修编,不粉饬犯行,王的条目谁修都可,不必在我。--Chinuan12623留言2024年8月21日 (三) 19:22 (UTC)
    @Ericliu1912阁下,诸位志愿者屡发警告是他根本无视警告,每个警告过后不久就换个方式游戏维基规则绕过回退不过一的禁制。匿名使用者IP与此人的编辑战,@自由雨日阁下直接提请全保护我想是懒得提醒。对于不想遵守承诺行文怪异自行合理自己编辑行为的人,这次若没有管理员要处理那好,就问全保护到期后,他若违反承诺编辑该页面,能否提请至VIP?另外您有发现每次他的言行都是在您出面后才稍微收束吗?--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8月21日 (三) 13:47 (UTC)
    依据惯例,他清理使用者讨论页警告,代表“已知情”。故此后再犯,则将另有处置。——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8月21日 (三) 13:52 (UTC)
    这是正确的惯例:以前有几位管理员处理说明:个人页面内容由个人权责留整,管理员之警告我不会删,那是尊重,要是其他用户无理乱警告的,阅后已知也有编史,可自行删除,而对屡次骚扰性之留言者,可报请管理员对该员禁制编辑其页面。Chinuan12623留言2024年8月21日 (三) 17:58 (UTC)
    @Ericliu1912阁下,谢谢。--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8月21日 (三) 14:22 (UTC)
    仅提醒信用问题,当"回退不过一"被提起时,代表有至少2个操作人即将失去部分信用。
    A和B达成契约。双方都毁约,双方都失信时不会达成数学上的-1×-1=1
    对我而言B失信不是很意外的事情,从封禁历史本来就是这样记载的,过去到现在都是相同的失信,但为了让B有更多机会,A的失信,如果不能从其他层面补回损失,可能会产生其他议题,累积过多时,像是近期的投票可能会产生(如果用猜的,大概不会在近一年产生)--Rastinition留言2024年8月21日 (三) 14:26 (UTC)
    (※)注意不要错解读指引
    摘指引:
    别人的意见 我们无须令讨论页内容的品质达至出版的标准和水平,所以您无须改正别人的别字、同音字或异体字和文法等,即使其表达可能有误,因为此举可能会引起该用户的不悦。切记永远不要透过编辑他人的留言以改变他们想带出的意思。
    编辑他人的留言总体上是不允许的,但亦有例外的情况:您已得到该用户的准许。
    在您自己的用户讨论页里,您可以直接删除其他人的留言)
    ---------
    什么是不正当或人攻言论可移除,见仁见智不是用户说了算可迳删或画线,正确做法应保留原文来提请管理员处理,才不会违规遭封禁。--Chinuan12623留言2024年8月22日 (四) 07:18 (UTC)

注:此处原有文字,因为纯粹扰乱、人身攻击,已由自由雨日🌧️留言贡献2024年8月24日 (六) 15:31 (UTC)删除,尚祈见谅。若有异议请至互助客栈或向管理员反映。

  • (※)注意有必要但不做链接,用(摘贴)条目讨论页此全段,利观全貌,希望就此结案,但不要再给我说是冒签名:
千村狐兔2024年8月22日—页面保护将到期。为免生争议/争议再临。现我提出如下版本修订,不知诸位意见如何。@Chinuan12623、Kenny023、Tisscherry:
此查条目版本。似为双方似能接受的。我查阅中央通讯社报道。都有报道此事,见引用网站。为折中计,倘不动条目其他内容。凭现有来源,于条目中,由“王必胜遭媒体揭露与小15岁的林姓护士有过于亲密的男女关系”改为[王必胜遭媒体揭露与小15岁的林姓护理师发展不伦恋的婚外情关系”。可否?
Chinuan12623— 认同。专业编辑-可靠来源,也是绝大多数报导内容。维基很多人引看,编修不在某人才行,但内容为实为真才重要。感谢完善编辑。
Kenny023—意见 个人尊重千村君的折中方案。千村管理员您费心了,感谢您。@Tisscherry君对此认同吗?请发表看法。谢谢您。
Eric Liu-我觉得Manchiu写的版本还行。建议各方折衷退让一步以实现共识。
此页后续会增录他人对此之回复,以求周延显示。Chinuan12623留言2024年8月22日 (四) 05:30 (UTC)

Patrickov

甜甜圈真好吃

Chinuan12623

Jason22

观点不同,众口难调。请翻页。 --Zhenqinli留言2024年8月21日 (三) 15:14 (UTC)
你暗恋我?这么喜欢管我干什么?--———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8月22日 (四) 00:59 (UTC)
阁下不觉得这种反复提报一定程度上是无事生非,浪费社群资源? --Zhenqinli留言2024年8月22日 (四) 01:55 (UTC)
虽说你作为管理员撤不撤回我无所谓了,但我好像没说过撤回?你给的链接也不是我啊?--———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8月23日 (五) 04:55 (UTC)
不好意思。谢谢指出。已修正。-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8月23日 (五) 05:07 (UTC)
(!)意见:如同前一次提报者相似的诉求主张见维基百科: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存档/2024年8月#Jason22,于用户页面与用户讨论页相对于一般讨论区议题使用条件与限制上是相对于宽松的,但仍是有基本限制,详见我的用户页可以放什么内容?而提报者对于所提报的事项连结Special:Diff/83745608/83876989,一张截图内容描述“ 是非对错就留给后人评论吧

2024年5月5日 (日) 04:43 (UTC) 某人说明显然存在真人傀儡,但实际上只是一堆编者在讨论如何优化条目。一个只会砍文的人跟一群讨论如何优化条目的人,谁才有建设性,谁才是尊重编者。”个人是觉得可以视为“用户的情绪抒发”,而关于情绪抒发在WP:UPNOT内并未有明文规定限制,我觉得提报用户如果觉得不妥适,倒可以私下与另一造当事方协调请他撤下,但您们俩人的争议我个人也觉的是否该好好展开协商,短时间之内提报同一人主张相同诉求,这点也要请提报者检视是否适当,而非为了提报而提报反倒有碍协作计划的沟通与协商并可能制造出其肃杀僵持的气氛,倘若两位当事者真的对于彼此间协作沟通如此这般反感,那么可能也仅有走上互动禁制这一途径了,知会双方当事者@红渡厨君、@Jason22君以及曾处理此案的管理员@ATB君移步至此说明了,谢谢。薏仁将🍀 2024年8月21日 (三) 23:16 (UTC)

上次这件事好像有经过@自由雨日沟通,由于个人不太清楚前几次的细节,所以会希望自由雨日能先前来说明一下。似乎当事人当时有承诺会撤下该图,但不知为何现在又重新放上了。--)dt 2024年8月22日 (四) 01:48 (UTC)
可是反复这样子似乎也不是个好的办法?搞到彼此陷入僵局...--薏仁将🍀 2024年8月22日 (四) 01:54 (UTC)
我同其的沟通均在我的讨论页(布告板页面点此)。--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2日 (四) 03:08 (UTC)
但涉事方却又把截图挂上,他似乎有允诺会撤销那个截图...--薏仁将🍀 2024年8月22日 (四) 03:23 (UTC)
那他的行为就不是我能控制的了……以及看他的表态,其实也没有明显“允诺”,就像我之前也觉得他应该明白“拉票”是不妥的了,才关闭的那次提报,但他似乎“转而”又不觉得了,这其实是他也并没有明显“承认”拉票不当……--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2日 (四) 03:28 (UTC)
你根本就没搞清楚我在提报什么,我提报他也根本不是出于什么私人恩怨。Jason22一次又一次地表态“我不认为邀请大家来讨论一个条目的存废是拉票”,这是摆明了拒绝遵守《维基百科:拉票》,摆明了会继续进行扰乱性的行为(拉票留言通常被认为是不适当的。由于拉票损害正常共识决策、共识建立的过程,所以一般被认为是扰乱性行为。Wikipedia:拉票》)此种行为显然不是什么“用户的情绪抒发”。《维基百科:封禁方针》:封锁应具有阻吓作用,以防止维基百科受破坏及扰乱,阻止当前持续的破坏行为,并避免往后再出现同类情况。为阻止其再行扰乱行为,不应该封禁吗?--———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8月22日 (四) 01:25 (UTC)
问题在于您类似的主张诉求不也是在前一个提报当中提及过?那么当时处理的管理员ATB君不是也说过,使用者页面的规定限制较为宽松,ATB君他个人也认为你提报的那一则并无您所陈述的那种问题,所以既然如此,我是不太理解怎么在短时间之内您又针对同一位用户做出相同的提案主张诉求?是因为单纯他那则截图说明有毁谤侮辱您的情事?还是只是单纯的只是您受不了而已呢?不然为什么非得要请求管理员做出对应的措施反应呢?到底是有有什么话真的两位当事人无法直接了当的说明而非弄得如此僵局不可?--薏仁将🍀 2024年8月22日 (四) 01:52 (UTC)
图档我暂时先给他撤下,并要求他遵守承诺,若再有疑义请他再找当时的调解用户做说明,以上。--薏仁将🍀 2024年8月22日 (四) 02:01 (UTC)
“使用者页面的规定限制较为宽松”是什么话?“使用者页面的规定限制较为宽松”难道就可以一次次地表态不遵守《Wikipedia:拉票》,难道就可以一次又一次地表态扰乱维基?我把话都讲的这么明白了,你还去撤下图片?这是撤下图片就能解决的事情吗?--———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8月22日 (四) 02:27 (UTC)
这顶多就是已经濒临构成我的用户页可以放什么内容?中的第12点:争议热烈或语调激昂的文句撤销是借由提醒当事者不要忘记自己的允诺,倘若再放置阁下可以依照我的用户页可以放什么内容?章节处理方式向管理员提出删除申请(以快速删除自订理由的方式),解决方式有很多,但我不知道阁下是为什么选择以提报方式作为您的优先考虑?不过这是您自身的权益选择,您可以选择不用回复也没关系,只是我个人觉得,可以私下协商解决的,就请私下协商解决,上布告栏,可能得面临管理员不会主动介入而存档但争议仍旧存在的问题,您处于情绪之上,还是冷静下来再谈吧。--薏仁将🍀 2024年8月22日 (四) 03:06 (UTC)

Lki5168

Chinuan12623

Etasemic

Zhenqinli

不文明言行:

  1. Special:Diff/83909971:恶意揣测他人言行为“无事生非,浪费社群资源”;
  2. Special:Diff/83848281:“凭自己主观臆想罗织罪状”;
  3. Special:Diff/83644812:恶意揣测他人动机“对删除别人的贡献比对自己创建条目和模板更为热衷”;
  4. Special:Diff/83591390:恶意揣测他人动机“而对于删除别人的贡献,比对自己创建条目和模板更为积极,则反映了对维基社群和用户的一种态度。如果中文维基被这种态度牵着走,感觉弊多利少。”;
  5. Special:Diff/82471104:“删除模板本身缺乏建设性”。

警告:

  1. Special:Diff/83848384
  2. Special:Diff/83645958
仅仅以文明方式对中维某些现象表达主观意见而已,对事不对人。 --Zhenqinli留言2024年8月22日 (四) 03:57 (UTC)
@Zhenqinli不是语句中没有脏话就等于文明喔,当然中维社群不重视这块,所以请当我没说。--~~Sid~~ 2024年8月22日 (四) 11:53 (UTC)
个人认为阁下Special:diff/83645958评论中“是与提报内容完全无关的针对提报者的离题人身评论”的判定为无事实根据、抵触WP:文明WP:善意推定的主观臆想;只允许自己单方面给别人扣“离题人身评论”的帽子,不允许别人辩护(否则就是“人身攻击”),似乎没有道理? --Zhenqinli留言2024年8月25日 (日) 14:05 (UTC)
原来把别人说的话称为“无事实根据”“主观臆想”是辩护啊?我原来认同管理员的处理,认为你言行不文明程度还不至于需要被处理,看来我可能需要改变看法了。现在我对你提出 警告。--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5日 (日) 14:14 (UTC)
有劳阁下列出“与提报内容完全无关的针对提报者的离题人身评论”的事实根据? --Zhenqinli留言2024年8月25日 (日) 14:22 (UTC)
@红渡厨提报的是Jason22的拉票行为(准确地说,是红渡厨认为Jason22对拉票的不当没有认识,而需要处理),你在2024年8月1日 (四) 16:48 (UTC)的第一句是“似乎没太大问题”,那么你接下来应该论述为什么Jason22的拉票没太大问题,但是你接下来完全没有论述,反而开始针对红渡厨进行了评论:“如果对删除别人的贡献比对自己创建条目和模板更为热衷,感觉于中文维基弊多利少。建议翻页。”所以这当然是“与提报内容完全无关的针对提报者的离题人身评论”。--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5日 (日) 14:33 (UTC)
如何判定原意为针对红渡厨的人身评论,而这不仅是言者的主观联想? --Zhenqinli留言2024年8月25日 (日) 14:46 (UTC)
不回复“我妈是我妈”类问题。--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5日 (日) 19:01 (UTC)
阁下显然违反了WP:善意推定,将自己主观认为是否应该的事情(“那么你接下来应该论述为什么Jason22的拉票没太大问题”),等同于人身评论的事实。 --Zhenqinli留言2024年8月25日 (日) 19:57 (UTC)
欢迎提报我。--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5日 (日) 19:59 (UTC)

@Kenny023:Kenny023君可否就加删除线的行为作进一步阐释。--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8月22日 (四) 08:31 (UTC)

看得出来此人拒绝沟通。--———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8月22日 (四) 10:47 (UTC)
没有上线就拒绝沟通?--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8月22日 (四) 10:53 (UTC)
阁下是指?--———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8月22日 (四) 11:05 (UTC)
红渡厨应该是指Kenny023,Tisscherry以为他指Zhenqinli了。--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2日 (四) 11:07 (UTC)
噢我是指Kenny023,看似未上线就直接判定拒绝沟通似有不妥。若是误会说清楚就好了。或也可以在假定善意下当作对方无心之举,若是选择先询问沟通,最后才选择举报,会不会较为友善。--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8月22日 (四) 12:07 (UTC)
Kenny023似乎一直在线啊?--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2日 (四) 13:08 (UTC)

怎么会连删除线都吵起来。。。。。~~Sid~~ 2024年8月22日 (四) 10:51 (UTC)

我不知道啊,莫名其妙把我的留言划删除线。--———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8月22日 (四) 11:04 (UTC)
我是觉得这是双方讨论一下就可以解决的事,前提是双方都有一定的信任感,我猜Kenny023应该本身就不太信任您,所以就懒得跟你沟通,当然这是我猜的实际情况我并不清楚,有误会什么我先说声抱歉。--~~Sid~~ 2024年8月22日 (四) 11:57 (UTC)
噗,今天这事之前我都没跟这人打过交道,我都不知道是哪里招他惹他了。--———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8月22日 (四) 12:28 (UTC)
@红渡厨:我虽和@Kenny023不熟,但就我同其几次的相遇来往来说,他是一个非常友善的人,所作所为也绝无恶意。我猜他画去您的留言,从他的编辑摘要看,应该就单纯是因为那既不是您也不是Zhenqinli的留言,可能是觉得您用错了diff链接,或者也可能是觉得那是我作出的警告而不应该用于您的提报(如果是这种“维护”我的心态,我在此表示非常感谢,也非常感动;不过其实红渡厨用在这里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因为这只是他用来“证明‘警告无效’”的论据,虽然我会认为红渡厨如果有所说明会更好)。就像昨晚他也因为Chinuan12623留言中错误提到了我的名字,怕其他人误会而用删除线画去了一样。我觉得“Kenny023应该本身就不太信任您”并非事实,“您招他惹他”更是没有,纯粹就是大家误会而已。他已经跟您道歉了,我想这件事就过去了吧?还望你们之后好好相处。另外,不知道Kenny023君为什么要删除了用户页,还移除了自己的回退权限……--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2日 (四) 14:49 (UTC)
我跟Kenny023本就没什么过节,我愿意相信其所作所为绝无恶意。
下面这段话是说给@自由雨日阁下的:我觉得您有时候太过于善良了。正如同上方我提报Zhenqinli说的那样,他是恶意揣测他人动机;而您则是“善意揣测他人动机”。上次我提报Jason22的时候,阁下表示认为他是意识到了拉票的不当Special:Diff/83743538),我当时也表示认同,没多说什么,可事实呢?事实是User:Jason22在此之后两小时立刻再次表示我不认为邀请大家来讨论一个条目的存废是拉票Special:Diff/83745107),这是摆明了此人根本毫无善意可言,是摆明了往你脸上扇巴掌。对于这种人,阁下的善意根本毫无意义。--———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8月22日 (四) 15:36 (UTC)
@红渡厨感谢您对我的评价和建议,我今后会考虑并注意自己的对他人动机的判断模式是否合适的。不过我也想说一点,就是在提报方面,我觉得您或许可以稍许再宽容一点……就以Jason22为例来说,我当时认定其“意识到了拉票的不当”或许是过于“善意推定”而错判了,但是不是“一发现其并没有意识到问题”就必须马上再次提报呢?我在Special:Diff/83743538说的也是,“等下一次若再发现不当拉票,再予以提报”。目前他只是表态说“拉票没问题”,但还未实际作出违反WP:拉票指引的行为,这是不是必须得马上提报+封禁呢?我知道您提报基本上是由于其对“拉票”指引的漠视,而不是出于他“挂”您的私人恩怨,但其实等他下一次再违反该指引时再提报,也不迟吧?毕竟这并非是严重的破坏行为(即完全可以在作出之后再处理),并且由于其早已被多位管理员或资深编者警告过不要拉票,所以您一旦再度发现其拉票并提报,也肯定立即会受到关注与支持。但目前他只是表达观点而未违反指引,这种“处于规则灰色地带”的事情,我觉得或许第一选择沟通(或者直接不理睬)要好过选择提报吧?--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2日 (四) 15:54 (UTC)
感谢您愿意考虑我的建议。关于Jason22的事情,我认同您的意见,我同意在他做出违反拉票指引时再进行提报,日后不会对他在用户页的表态进行提报。--———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8月23日 (五) 04:31 (UTC)
谢谢您的认同,那对Jason22的这次提报您是否考虑撤回呢?思考...--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3日 (五) 04:36 (UTC)
反正管理员不会管,留着呗,等存档,撤回不撤回没什么区别。--———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8月23日 (五) 04:38 (UTC)
可能Kenny023君觉得现实生活以及在这里所遇到的问题让他的热忱消磨殆尽,倦了也累的情况之下让他选择只当一个纯粹的读者与编者就好了...纯粹个人的认为--薏仁将🍀 2024年8月25日 (日) 03:42 (UTC)
@薏仁将君以及@自由雨日君,本来没打算留言,我要澄清下红渡厨君这里所指的对象并不是我,而是另外一人,我前天已经亲自在红渡厨君讨论页表示歉意,红渡厨君已经接受我的歉意,该事件已经结束。事发当日我情绪不好,以致触发了这次不愉快的经历。那个删除线风波九成责任在我,本来通过沟通可以避免,我再重复一遍我并没有任何恶意,不然我也不会在VIP留言,以致后来我连回退权都放弃了。以上简单说明下。给您们添麻烦了。--Kenny023留言2024年8月25日 (日) 08:59 (UTC)
没关系啦,纯粹当个编者也好,那么还是感谢您担任回退员时所做出的贡献,嗯,就当是个经验也好,就再注意就行了,别给自己太多压力。--薏仁将🍀 2024年8月25日 (日) 09:14 (UTC)
您说红渡厨的“这里”是指这则留言吗?应该不会有人误会那是在说您吧。虽然不知道您具体遇到了什么困难,但是大家都看得到您的贡献也从未怀疑过您的善意,在站内一些不愉快的事情也跟您的回退权限没有任何关系。若您之后再度申请,我们必将大力支持,当然还是看您自己的。--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5日 (日) 13:21 (UTC)
@自由雨日君,我指的是前面薏仁将君误以为是我。我就在这里澄清,权限那个我不计较,我自愿移除的,不后悔。假如我以后还继续留在这里,等过了一年半载后还可以再申请。--Kenny023留言2024年8月25日 (日) 14:15 (UTC)

Z7504

  • Z7504讨论 · 贡献 · 日志封禁 · 过滤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24/08/24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User talk:Z7504编辑 | 主页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在没有任何方针指引规定的情况下,自行规定出一套FL必须重审才能挂关注度或FL必须重审才能提删的规定,并以此为由认定我的行为不当,警告后仍然拒绝道歉,你维简直没有王法了。
  • 发现人:———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8月26日 (一) 04:18 (UTC)
    我看了一下红渡厨提供的讨论串,我认为Z7504的行为没有任何问题。首先红渡厨觉得Z7504在“指责”他,但我从字里行间没有看到任何内容有指责的意思,反而是Z7504第一次出来发言之后,红渡厨直接就说一个两个都犯癔症了,这种话已经很容易激怒其他人了(我相信换做是红渡厨您本人听到这种话也会生气的),而Z7504阁下没有生气,还是用相当认真的态度去解释自己的行为,但换来的还是红渡厨较为激烈的反应。另外我认为,Z7504说红渡厨没有提交FL重审是“不妥”,而非严重到违反方针的“行为不当”,所以此提案我认为不成立。当然,我和Z7504持相同观点,而且我并不认为红渡厨这个行为“不当”,但确有不妥之处,建议红渡厨先冷静下来,再去思考这些问题,您如果一直处于激动的情绪下,做出来的事情只会让事态往更严重的方向发展。----FradonStar|DC22 2024年8月26日 (一) 05:37 (UTC)
    (!)意见:意见同FradonStar君,也同下方的派翠可夫君的提报:倒是希望当事双方能理性沟通,而并非因立场、观点、想法与自己不同或者不如预期,而因此大动肝火甚至因此不惜要上报布告栏而强烈要求管理员非得要有什么对应的反馈措施施行,倘若因此导致被封锁/禁制,那么只能表达遗憾。--薏仁将🍀 2024年8月26日 (一) 06:11 (UTC)
    (!)意见此事皆因我而起,一人做事一人当,实在不希望有其他人因为我而受到伤害了--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6日 (一) 06:22 (UTC)
    我们的派翠可夫阁下似乎太把自己当一回事了。--———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8月26日 (一) 06:26 (UTC)
    但愿只是如此--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6日 (一) 06:29 (UTC)
    (~)补充@Z7504公道自在人心,您和其他人的仗义执言,本人感激不尽。但本人亦不敢妄言红渡厨有心捣乱(见下面本人对Benho7599君的回应),其他事情就听天由命吧。--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6日 (一) 06:26 (UTC)
  • 处理:已提醒该用户。@Z7504请留意。-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8月26日 (一) 07:27 (UTC)
  • 没关系,请便,大不了就因您的缘故气到退休,而且理由已经讲得很具体了,红渡厨不想知道也没办法。我看再不用多久,直接搞编辑战了。--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24年8月26日 (一) 05:17 (UTC)
    我正常依照方针指引做事,受到你们的无端指责,我还没说生气呢,你倒抱怨上了?--———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8月26日 (一) 05:20 (UTC)
    建议您不用再来做所谓的无效沟通了,这叫做浪费时间。您这种做法,要不要叫维基百科这个(独裁)社群开个特权给您自由决定哪些要当FA/FL/GA算了?而且您唯一做对的其实只有存废而已,FL重审您又没有自己去提出,您也敢讲话?--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24年8月26日 (一) 05:26 (UTC)
    我希望你可以告诉我哪里规定要提交FL重审。--———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8月26日 (一) 05:30 (UTC)
    您怎么不先问问自己为什么人家都做得到怎么提FL重审,而您就做不到还有,如果您连“提交新的评选提名”按钮都没看到的话,那凭您这种逻辑实在没有继续回复您的必要,因为提名和重审的流程就是一样的,只有差在提名人票是 符合特色列表标准还是 不符合特色列表标准而已。--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24年8月26日 (一) 05:35 (UTC)
    我再重复一遍,希望你可以告诉我哪里规定要提交FL重审。--———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8月26日 (一) 05:38 (UTC)
    真的,换作是别人看到您如此的回复,真的不想骂粗话才有鬼,已经讲得很清楚了。“存档程序”那边的“特色列表评选的整理步骤如下”表格也写的很清楚,不要说您只会提名新的FL,却不会重审一个FL,那根本是在看笑话。--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24年8月26日 (一) 05:51 (UTC)
    我仍然不明白你为什么一直要求我重审,我仍然还是问你,希望你可以告诉我哪里规定要提交FL重审。--———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8月26日 (一) 05:58 (UTC)
    您第一时间就不自行提报FL重审就是不妥,懒得再与您对话,麻烦这个(独裁)社群先就这个存废问题究竟是要保留还是删除。如果仍旧要保留,而且红渡厨仍旧不要提议重审FL的话,那这个列表就仍然是FL资格;反之,如果决议删除,就套用Ericliu1912在互助客栈所述的“本来就不需要浪费社群时间重审”这句就是了。而且是真的不用提议重审,因为港铁车站艺术品列表的FL重审时,就有提出这个有关届时可能不用存档(存了也没用,机器人会自动提删)的问题了。--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24年8月26日 (一) 11:14 (UTC)
    我从来没有讲过,或者认为不要提议重审FL,你这很明显是在胡乱解读我的意思。以及,你如果觉得要重审,你自己去提啊,你又不是没有权限,我也没有拦着你,搞的一副“红渡厨不提重审就谁都没有资格重审”的样子,我认为这很莫名其妙。--———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8月26日 (一) 13:05 (UTC)
    行了行了,你们俩消停一下吧。冷静一下,明天就忘记了--Benho7599 | Talk 拥护以李家超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 2024年8月26日 (一) 13:10 (UTC)
    他不会忘记的。与其自己在那里生闷气,不如把该讲的话都讲开。有什么事情多沟通,这也是维基百科及部分管理员所支持的,不是吗?--———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8月26日 (一) 13:18 (UTC)
    刚才和自由雨日在站外讨论了一下这件事,我再把整件事梳理了一下,我想表达一下我的看法:
    1. 首先,不得不说,双方在这次事件中都难以控制情绪,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我自己也和红渡厨有过冲突,人都是有感情的,在自己认为受到对方的不当指责的情况下自然会愤怒、难以保持冷静,所以在这件事上,我还是希望两位都先冷静一下,不要急着指责对方的不是,先平复一下情绪,冷静一点思考问题;
    2. 其次,恕我收回前面所说的我认为Z7504的行为没有任何问题这句话。Z7504阁下在整件事中的初衷当然是好的,想法也完全没错,只是阁下在最开始说红渡厨没有“第一时间提出FLR”,这倒也确实不是红渡厨的问题,毕竟FL没有像中国大陆人大代表那样被起诉之前得先取消资格这种法律豁免权这样的“提删豁免权”,所以红渡厨的流程和他的行为本身并无不妥,不妥的应该是维基百科确实并没有明确规定特色列表在被提删前应先取消其资格,所以您说红渡厨第一时间不重新提报FLR这个行为,并没有在程序上带来多大的麻烦,反而通过这件事可以看到维基百科在特色/优良条目和存废讨论的规定上存在的漏洞,我反而认为应该对红渡厨的是次提报表达感谢,他是引起阁下发现bug的用户;
    3. 当然,红渡厨对Z7504的回应也完全不值得提倡,在Z7504说完红渡厨的行为不妥后,哪怕Z7504确实有表达不妥的地方,但红渡厨第一句话的回应一个两个都犯癔症了?显然是对Z7504的不尊重,而且是很明显的假定恶意,在这种情况下常人是很难保持冷静的,更何况红渡厨在后面Z7504以平和的态度解释了自己的话语之后,哪怕Z7504确有表达不到位之处,红渡厨仍然以言辞激烈的态度回应且威胁要提报他,这已经显然是红渡厨的不对了。再加上Z7504也反复强调自己只是认为红渡厨行为“不妥”而非“不当”,但红渡厨似乎一直认为Z7504阁下认为他行为不当、违反了什么方针,这就背离了Z7504的本意,此后便是两人的矛盾升级,我个人认为,红渡厨在此次冲突中没有抱有冷静的态度对Z7504进行假定善意,而是在误会进一步加深的情况下让冲突更甚,不是一个值得提倡的行为。
    4. 综上,我个人认为Z7504阁下没有违反任何方针,这次提报结束前后也不应该对Z7504阁下进行任何处理,但Z7504阁下确实存在把维基百科本身存在的规则漏洞嫁接到红渡厨身上的事实,Z7504确实应该收回“红渡厨行为不妥”这句话;但鉴于红渡厨在并没有保持假定善意的情况下存在人身攻击、诉诸威胁等激化矛盾的行为,导致了后续两个人的冲突,所以Z7504不必为后面的言论向红渡厨道歉,除非红渡厨先行为失当的言论道歉。我还是在这里建议两位把此次暴露出的维基百科存在的问题上报到互助客栈,让社群明确规定FA/FL/GA是否拥有所谓的“提删豁免权”,以此案例为未来的同类程序展现出相应的参考价值。
    ----FradonStar|DC22 2024年8月26日 (一) 14:01 (UTC)
    另外也要感谢一下@自由雨日的perspective,让我对这次纷争有了更客观的认识,我也对前面过分关注两人后续言辞激烈的对话而表达了有失偏颇的观点而向@红渡厨说声抱歉。----FradonStar|DC22 2024年8月26日 (一) 14:04 (UTC)

红渡厨

Chinuan12623

1.摘管理员Eric Liu解编条件,早已2024年8月19日再次表示 当事人相关编辑禁制是承诺限于条目1RR,不包含条目讨论页。)本人当初也表示,现在的我只想解封回复账户,证明我非破坏者,而是贡献者,我应允会严于24小时内条目编修不3RR之常规,限缩为回复不过一,此执行一年。会用编辑摘要、讨论页、客栈论述为之。
2.Eric Liu表示自由雨日等不应将王必胜讨论页清空,但他等清空他人讨论有四次,无从讨论,本应处份。又在五次举报页中删划不下八次的本人留言。上管理员已宽待未惩,自由雨日又于昨日三次删划我在王必胜讨论页讨之留言[15]
3.本人在王必胜条目编修正当也述理据说明,未做无故回退过1RR,在讨论页讨论也未有过3RR,更未删改条目、举报页他人之留言。犯者均为自由雨日多为无理由的径行回退。
4.又王必胜条目二管理员劝我暂息,由其调处,管理员Manchiu-将亲密的男女关系”改成-发展不伦恋的婚外情关系”,Eric Liu管理员和我也都认同,但渠等又钻,迫使改为-有发展婚外情关系”的用词,虽无奈的简版,但也合宜,真不知自由雨日等四五人从头到尾在反哪,还找碴诬告我六次,滥发警告十余次,请待对此来去已知的@Ericliu1912@Manchiu管理员处理惩予自由雨日扰乱之封禁。Chinuan12623留言2024年8月26日 (一) 16:24 (UTC)
  • @Chinuan12623Special:Diff/83976600非管理员仅可标记已执行的封禁,请勿随意添加处理栏,请自行修正。--HeihaHeihaHa-麻瓜了……(留言2024年8月27日 (二) 03:16 (UTC)
    你眼偏了 不连警-非管理员仅可标记已执行的封禁的-薏仁将
    摘下 不要说我冒签
    处理:
    处理:......薏仁将
    都不看说明-薏仁将请注意 1.处理 栏是管理员非用户使用,你应用一般留言回应 2.我不删划你此不当留言处位,请自处,想若此作为我,恐我又要遭人告 3.将 处理 栏标出,待对此来去已知的@Ericliu1912@Manchiu管理员处理。
    去叫薏仁将自行修正,错连结也要修,莫让人无言--Chinuan12623留言2024年8月27日 (二) 03:32 (UTC)
    @Chinuan12623:我已在Special:Diff/83972736调整,但您随后在Special:Diff/83976600添加。--HeihaHeihaHa-麻瓜了……(留言2024年8月27日 (二) 03:42 (UTC)
    你又改的连结编史,不更代表我将-处理㯗-标回复是正确位置,否则管理员去那回复
    而你最上连结我-指非管理员仅可标记已执行的封禁),你已知是蕙仁将所为,但仍不修,也不指正蕙仁将来修正,这会坏了我名,你也而偏私了蕙,太明显了,请省修--Chinuan12623留言2024年8月27日 (二) 04:38 (UTC)
    请您看清楚再做回应,不要在此事上浪费时间。--HeihaHeihaHa-麻瓜了……(留言2024年8月27日 (二) 03:43 (UTC)
    麻瓜说不要在此事上浪费时间,但我觉得话很怪还是查了,这多出来的“处理:”不就是他自编用的。[16] ,但仍不修错误连结,也不指正蕙仁将来修正为(回应),这次自作的编辑还赖给我。此提请@Ericliu1912@Manchiu管理员揪处Chinuan12623留言2024年8月27日 (二) 10:03 (UTC)
    • (~)补充,被提报人现又欲于陈宗彦条目加入争议性内容,让人高度怀疑该人有高度政治倾向并仅针对非支持政党进行不当内容之添加。
    --William is Wikipedia! 2024年8月27日 (二) 03:43 (UTC)
    @WilliamSkyWalk:建议减少缩进单开一节,不然讨论串太混乱了--HeihaHeihaHa-麻瓜了……(留言2024年8月27日 (二) 03:44 (UTC)
  • 若我没有看错,此处原来是自由雨日提出,对Chinuan12623对他诽谤行为的提报(后面也加上了其他人提出的行为)。目前还不确定管理员会如何处理。针对此一事件,Chinuan12623可以澄清及反驳,不过在此讨论中,Chinuan12623在没有提报的情形下,反倒请管理员封禁自由雨日(还特别指定管理员处理),我认为是不合适的。--Wolfch (留言) 2024年8月27日 (二) 08:52 (UTC)
    (:)回应:被提报方反倒是要诉诸管理员施以权限施加压力威胁的举措,恰好符合讨论页指引中心观点中“不能接受的行为”内容中的条件不要威胁他人这一项,非常不恰当。--薏仁将🍀 2024年8月27日 (二) 09:48 (UTC)
    你没见过举报的因诬告反被禁吗?我见过几件--Chinuan12623留言2024年8月27日 (二) 14:45 (UTC)
    我看过提报他人破坏的维基人被封禁,也不只一次。不过多半是管理员主动处理,再不然就是被提报者认为提报者也有不当,因此在提报的同一章节加上对提报者的提报,之后再由管理员封禁原始提报者。
    我比较没有看到被提报者在这类讨论中,用对管理员留言的方式,希望管理员封禁提报者的。--Wolfch (留言) 2024年8月27日 (二) 16:08 (UTC)
    另外,这里不是法律诉讼,我不太确定在此用“诬告”是否合适。--Wolfch (留言) 2024年8月27日 (二) 16:11 (UTC)
  • 另外,此一讨论目前已出现两处的“处理:”,请管理员在填写时留意,或是只保留一个“处理:”,也请大家不要再增加“处理:”文字了,谢谢大家。--Wolfch (留言) 2024年8月27日 (二) 09:03 (UTC)
  • 麻瓜说不要在此事上浪费时间,但我觉得话很怪还是查了,这多出来的“处理:”不就是他自编用的。[17] ,而你在上连结指我-指非管理员仅可标记已执行的封禁),已告知麻瓜他也已知在处理项:非管理员仅可标记已执行的封禁)是蕙仁将所为,但仍不修错误连结,也不指正蕙仁将来修正为(回应),这次自作的编辑还赖给我,前自由改我编辑已误导会坏了我名,维基可以这样乱搞吗?请@Ericliu1912@Manchiu管理员揪处Chinuan12623留言2024年8月27日 (二) 10:03 (UTC)
    @Chinuan12623我查到从一个“处理:”变成二个“处理:”的编辑记录如下,Special:Diff/83976600,若您认为不该更动“处理:”的位置,请您和原修改者沟通,请他修正。像这样在原来位置再加一个“处理:”,我觉得只让事件变复杂了。--Wolfch (留言) 2024年8月27日 (二) 10:14 (UTC)
    真要找事,总有说词,不戒错的 倒说让事件变复杂,是麻瓜让一个“处理:”变成二个“处理:”
    Wolfch你是资深维基人?当你发现此页面之管理员处置栏被消失 1.要嘛查谁删的要吗,这是你希望,还可告之,那你为何不去做?2.不必查,可能是误删,是不该更动“处理:”的位置,我也不想查,就予补上(并编摘-回复不知被谁删的-处理栏 请对此来去已知的@Ericliu1912@Manchiu管理员妥处),你如都不做我也没意见,但我采取后述做法,有做总比没做好,将-处理㯗-标回复是正确位置,否则管理员去那回复
    你在替麻瓜说项吗,你应请他向我道歉,并请他修正错误连结改为蕙仁将,也请正蕙仁将(处理)项修正为(回应)才对,那是管理员回复之处,用户不必听他裁示。就算提案当事人要撤案,也仅能划线说明理由,不能清空该页面。--Chinuan12623留言2024年8月27日 (二) 11:01 (UTC)
    不好意思,看您写了这么多,我仍然不觉得我应该帮您作些什么(包括请他人向您道歉,或是请他人修改连结之类的),不好意思。--Wolfch (留言) 2024年8月27日 (二) 13:22 (UTC)
    正常,意料之中。
    不同层的,会了解。--Chinuan12623留言2024年8月27日 (二) 13:27 (UTC)
    @Chinuan12623阁下您好,抱歉文长,但请求您稍微耐心看完,我相信您有这样的气度的。我这两天想试着从您的角度看事情,我想您可能觉得很委屈,认为自己没有错,更不能理解为什么大家都无法敬您,不过我也没办法对您说明白,因为您使用的非现代汉语,让参与使用者更感到距离遥远。我第一次提报您的时候,自己想开了,于是试图想给双方都好退,俗称台阶下,可惜的是,阁下马上摆出更高的姿态。当下感想是,阁下真的完全忘记了,维基百科是共构之地,我想阁下应该知道到哪找,这里就不连了。我想请您对自由雨日君道歉,他出于热心却因为我的缘故承担不该遭遇的责难,但思及您会做出同样的要求于是不奢求。这边主要想跟您另外协调,直白的说,我又来试图让大家都能退一步,想请求阁下的有三点:您往后有什么委屈要连,要在哪个讨论页高谈阔论,请不要提到其他人,包括被解任管理员,即便您的角度不认为他们都没错,事实上这些被您提及的使用者确实什么都没做错,他们正确地遵循维基百科的方针指引,试图做正确的事也都做得很好,总之若您没有说教对象过不去的话,仅只提我就好,我不在意您说什么也不会因此提报您,此为其一;其二,请阁下往后若不小心又被误会提报,请不要到处骚扰有管理权限的人员,不要动不动就要求惩处严惩、题外话我不明白为什么您摆出的态度是没有管理员敢动我,总之到处留言的行为、白话文来说这是小学生告状,维基百科方针指引可以参见骚扰和拉票,不要这样了对您而言很危险;其三,我们没有办法要求您中立的观点,只能拜托您不要再纠结婚外情了,您要不要去看看优良条目及典范条目评选,看看优良条目及典范条目怎么诞生的,然后用更好标准写婚外情条目,这样能有上首页机会得到更多关注,岂不更佳。以上三点,希望能得到您的回应,只要给予好或不好即可,您看完后有什么要说的,直接到我的讨论页说,要批评指责请尽量也欢迎,但不要在这里继续,我想您能理解也期望您能。让有什么误会和纷扰在这里都是最后一次,往后都是明白地遵循方针与指引。最后想跟您说,请珍惜。谢谢您。祝福您往后不会再被提报。--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8月27日 (二) 14:03 (UTC)
    你等说跟做似乎是二回事。我在十余年维基没碰过你等,你我个性互不知,但可确定的是,以往和我论述的,没人敢自以为是来自解指引,凡是有擅删划屏他人留言者,多遭众人抨击与封禁,这是我们那时讨论的底线,都删划屏他人留言,那怎看怎论,有争议就提管理员裁处。可能因你等未碰过类此被举被封情事,而认为正当。就此次争论,若以我往前个性,也是正式举报你等而满天飞,但我改了,就只请管理员处理。该致歉的是改他人留言,并致他人误解我的人,你们同而围之,我不意外,我以前论述,也多有各个认同者,但我现也不会,要永封我维基的当然有人,做对的事而已,这次争论,我已整理几点,我错我会改,无则嘉勉,你等自问初心。没错 在人数上我不可能改过你等,故我述理在页上,凡走过必留下痕迹,维基人自会看,只问是非。你等在自由页上赠星留言人攻,就是你们真话,那就取暖吧,刚直不需和稀,不被伤才怪,但也无妨,和你们论述超累烦,就当健脑吧。
    重申-不是没被封少封就是完编,被封就有错,我被错举错封几次了,有空去我讨论页看,留下纪录 也是有趣。--Chinuan12623留言2024年8月27日 (二) 14:41 (UTC)
    若阁下不愿意退一步,那么此提报将永远无法关闭,阁下若觉得可以没问题,那我自不再提议。--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8月27日 (二) 14:52 (UTC)
    提报何需自关,理在就不必怕众人看论,让维友心心评很好啊,这都可成历史检索,待管理员评处后,自然就关闭。--Chinuan12623留言2024年8月27日 (二) 14:59 (UTC)
    您误会了、没有管理员关闭不会存档将会永远置底。阁下将会得到更多关注的。--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8月27日 (二) 15:01 (UTC)
    没有关闭,持续讨论,不会存档。--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8月27日 (二) 15:03 (UTC)
    恳请阁下在WP:共识之下重做考量,在本地能跟您论述的可能五位以内,不过他们都在忙正事。--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8月27日 (二) 14:56 (UTC)
    多少人论都无妨,维基在述理、事实,不在粉饬,各人留的言不在辩输赢,只求对的起初心,普世道德良知而已。--Chinuan12623留言2024年8月27日 (二) 15:03 (UTC)
    了解,既然阁下不在意,我想持续讨论对社群而言也不是难事。--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8月27日 (二) 15:04 (UTC)
    阁下若有个不小心,我想讨论也能更加即时,谢谢阁下对社群的体贴。--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8月27日 (二) 15:09 (UTC)
  • 处理:@Chinuan12623自由雨日虽然不知道为何闹到此地步,不幸讨论屡经删改已然乱如麻,但我还是想尝试处理一下。希望这得以成为“王必胜”条目一连串相关问题之最终处置。就不当行为发现人(自由雨日)之提报内容而言,此案可以分为“冒用签名”及“诽谤”两部分处理。
    一、前者本人已有解释在案,又当事人(Chinuan12623)已否认有冒用签名之行为意图,故暂且不认为有必要再行追究;若无新证据显示再有恶意冒用,不建议继续重复提报(另该条目之回退限制问题亦然),俾管理员及社群疲于多端奔走。与此同时,“讨论页指引”亦指出:“引用他人的言论时要准确无误”。是以本人不避言辞冗赘,仍再度提醒当事人(Chinuan12623)往后引用他人发言时,请“明确区别”引文与自身发言,尤应避免直接抄录签名样式或完整时间戳等易招致他人误会之内容;
    二、至于后者,观诸“王必胜”条目讨论页之相关话题——
    (一)当事人(Chinuan12623)相关发言感想,乃各方就条目内容达成共识后所发;当事人本可纯就条目内容之修订发表忠实看法(如“俟陈宗彦接受性招待案若三审定谳,条目也应移除争议项而改为确定用词”等语即在正常限度内),惟相关发言若干内容,固然勉强可称客观事实之叙述(如“删改了至少六次本人在举报页之回复内容”、“管理员未其制警,还劝我相忍”等语)或一般评论(本人认为“渠等违规擅删他人留言还自认合理”等语得属此类情况)云,却执意继续评论“再次见到维基滥举滥警的乱象”,称“猎喜者可再冠我很会编辑战”、“制造了个做贼抓贼举报”等显然无助于讨论之观点。又此前各方已就条目内容本身尽可能自由发表看法(如“做了道德沦丧之事,不可列争议项 ,事实就是 婚外情”、“编修理据”等话题),乃至于容许尺度较大之个人评论,迨尔后当事人作相关发言时,继续加油添醋描述其他编者,实已毫无必要而徒增冲突尔。权衡讨论公益,本人认为薏仁将之处置及自由雨日随后之回退操作均属合理,请当事人勿再予直接回退,乃至于在他处“复读”,重复相关言论等。另自由雨日先前处置与之类似,不过与其连续使用模板,致于相关发言趋于破碎,不如参照薏仁将之处置,直接将整条发言节删较为妥善,也得避免误会为多次之针对,而加深当事人怨恨(当然效果多寡是另一回事,但至少有做比没做好吧);
    (二)“讨论页指引”指出,移除所谓“非常明显的人身攻击和不文明的留言”之操作向来具有争议,“有些使用者会不接受这样的移除行为”,已揭示此举并非一向畅然无阻;本人认为,当事人相关发言为社群编者之固执己见,尚不属于明显破坏。无论如何,若就此类议题若出现性质认定或执行争端(某些人认为是人身攻击、另些人认为不是者),仍宜移交社群相关讨论,避免继续直接操作而加剧冲突;又封锁并非惩罚,Shizhao部分封锁自由雨日于相关讨论页编辑之操作,既仅为阻绝编辑战扩大,且对方(Chinuan12623)亦同时遭封锁,管理员显无偏袒特定方面之意,故本人认为其亦属彼时情况下之合理处置(注意,此不代表“承认”当事人或何人之观点较为正确);
    (三)讨论后期迄今,显然双方已陷入“编辑遭回退、认为自身没错(“为什么他要回退我?”“管理员为什么不赶快封锁对方?”)、变本加厉反击”之向下螺旋,讨论情势持续恶化。无论双方具体堆积对错之分量,本人认为现有必要强行中止此一循环,俾便社群回归正常讨论氛围,或至少有机会较冷静审视自身态度。故在此决定先行以此案直接涉事诸方(Chinuan12623及自由雨日、Chinuan12623及Tisscherry)为对象,实施为期一周之双向互动禁制,其范围全同相关方针所述(尤应注意“编辑另一方使用者页面及使用者讨论页”、“于讨论中回应另一方”、“直接或间接于本站内提及评论另一方”及“于任何页面回退另一方编辑,无论使用撤回功能或其他任何方法”等行为,均属禁制范围,违反者将迳予取缔)。另本人不拟给予Patrickov、薏仁将等其他涉事较少方面任何禁制,但仍以个人身份诚挚希望诸位暂时远离相关冲突;又因各方就“王必胜”条目相关内容已达成相对稳定共识,相关操作仅在于阻绝无谓之事后争执,故不特别保护条目,但请各方约束自身行为,并切实遵守相关禁制措施。与此同时,基于“讨论页指引”总体精神,本人以个人身份望诸位往后尽可能减少更动他人发言,以大幅改动语句或排版,恐偏移评论原旨。纵使若干言论可能涉及人身攻击或不文明,亦请考虑以直接反驳为优先,盖社群眼睛雪亮,自能明察秋毫,直接删除相关讨论内容而拦截他人回应机会,应属应对之最终手段;
    三、鉴于上方部分讨论内容,本人认为有必要特别提醒当事人(Chinuan12623),不要屡次对管理员施压而主张为极激烈之制裁;此实因彼于相关讨论多有先入为主之迹象,无论自认理据如何坚实,亦显然已不能全然客观判断情势之对错。尤以管理员行使权限,无能为任何人“实现正义”,仅能执行社群经健康友善之讨论所得共识;若总是急于促请处分对方,其态度过于高昂或偏执,管理员可能担忧负面影响而反不敢有所动作,结果恐仍将一事无成。故建议当事人往后参与讨论,请尽量不要如此做;
    四、其余琐碎议题全部搁置。
    以上。本人深切明了相关决定并非最佳解方,亦理解此或将招致各方不满,惟审视现有局势,若无全面之消极处分,则难以遏止持续恶化之讨论情势,还望诸位见谅。若有任何问题,仍可在下方直接向本人提出,本人近日虽忙于俗事,仍将尽所能回复(有必要时并得微调处置);但无论如何,还请不要继续反驳对方!真要的话改骂我也行,拜托。——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8月27日 (二) 17:28 (UTC)
    因近期若干讨论,调整禁制范围,明确认定有关此禁制“本身”之讨论属例外,效力溯及既往。——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8月28日 (三) 16:39 (UTC)
    @Chinuan12623另外亦已善告当事人,往后可利用Comment withdraw模板收回特定一条全部发言,不必连同缩排一同删除,以致若干误解扩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8月29日 (四) 13:41 (UTC)

Chinuan12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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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2024年8月25日下午,账号使用了不礼貌的语言,且在后续对话中继续使用不当言辞,显然违反了维基百科的相关政策(wp:CIVILwp:AGF),并未体现出改善维基百科的意愿。根据账号在本次讨论中的行为模式,可认账号的行为已不再符合维基百科社区的行为标准。另考量到账号过往争议,其行为不断引发冲突及无改进意愿,建议对账号进行1天的封禁(基于该账号在本次提报下方的言论内容,封禁时间可考虑增加至3周),以防止其继续引发社区冲突,并警告账号在未来的讨论中应遵守维基百科的行为准则。如果账号在解封后继续类似行为,请求管理员根据维基百科的相关规则考虑更长期或永久的封禁措施。

(○)快速保留 广电总局禁限令列表为一份历史相关条目,内容详实,在相关领域提供了丰富有用的资讯,即使有缺点也可以慢慢改善,提删显无理由--枳白

不会发表意见可以闭嘴。--自由雨日

你就这样回复别人?--日期20220626

如果有可以回复的理由,我会针对这些理由进行回复(像这里),但如果整句话没有值得回复的地方,我自然只能那样回复。--自由雨日

我再陈述一遍,这是一则历史资料条目,即中国大陆现代传媒审查史,符合历史类条目的普遍标准,相关质疑显示出你对历史类条目的编写并不熟悉,提删显无理由--枳白

闭嘴吧。--自由雨日

@自由雨日你在陈述中体现出的不礼貌行为及强烈立场似乎并不是出于改善维基百科的动机,仅出于好奇,你是否担心条目的潜在政治影响而选择采取行动降低其触及率--枳白

@枳白你在陈述中体现出的不礼貌行为及对维基百科相关方针指引、存废站务讨论等的不熟悉和漠视似乎并不是出于改善维基百科的动机,仅出于好奇,你是否出于条目的潜在政治影响而特意选择在此发表“快速保留”意见?--自由雨日

好过分--枳白

好过分。--自由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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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限期封禁。-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8月31日 (六) 15:0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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