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海伍德死亡案
外觀
本條目部分內容複製自尼爾·海伍德,被複製條目編輯者的署名在該條目的歷史頁中,對本條目文字的再使用者需按照CC-BY-SA-3.0協議提供本條目和被複製條目編輯者的署名。 |
討論
[編輯]提醒快速提刪王立軍事件的用戶,請手下留情,謝謝。 Martingale(留言) 2012年4月12日 (四) 02:38 (UTC)
- 王立軍事件肯定要快速保留,快速提刪甚至有點破壞的傾向。但你新建海伍德死亡案和薄熙來失勢建得也太多了。這樣也對編輯者和讀者不利:條目難以編輯,有什麼要寫的,尼爾·海伍德、海伍德死亡案、王立軍事件、薄熙來失勢、薄熙來等等同時都要寫上去。讀者讀另一個條目也是想獲知新的信息,你的條目全是這兒拷貝到那兒,那兒拷貝到那兒,一點意思都沒有。另外版權上,你新建條目拷貝內容時,也沒有說明你從哪裏拷貝的,這樣丟失了署名,也可能違反CC-by-sa-3.0。薄熙來失勢已經有人提刪了(或者叫做「合併至薄熙來」,無所謂)。尼爾·海伍德和海伍德死亡案現在則是高度重複。過去像馬加爵、藥家鑫、李莊都沒有個人條目,而是重定向到馬加爵事件、藥家鑫案和李莊案,正如當事人自身不聞名,而是因案件而體現出其知名度一樣,尼爾·海伍德並非因生前的事跡與其角色而聞名,而是因其死亡之事件而聞名。所以其實你本應該移動尼爾·海伍德到海伍德死亡案,而不是新建的。現在我不知道是不是把尼爾·海伍德和海伍德死亡案合併,然後名稱叫做海伍德死亡案?假如合併,應該是刪掉海伍德死亡案,然後移動尼爾·海伍德到海伍德死亡案,因為海伍德死亡案全是拷貝尼爾·海伍德的,編者的署名全在尼爾·海伍德歷史頁中。或者現在首頁連結到尼爾·海伍德,關注度很高,也可以等過一段時間,看看情況,再進行相關操作。--t8 2012年4月12日 (四) 14:12 (UTC)
- 這件事也不能全怪我,當時創建條目的人應該使用正確的名稱。本來是事件的條目,非要弄成人名,難道自己弄錯了條目名稱,讓創建正確條目的人承擔責任嗎?海伍德除了死之外,還有其他的經歷,這些怎麼移動?如何刪除?Martingale(留言) 2012年4月12日 (四) 14:23 (UTC)
- 其他的經歷可以放在一個段落里,這個段落可以叫「背景」、「海伍德生平」、「尼爾·海伍德」或其他,可以參考看看馬加爵事件、藥家鑫案和李莊案等條目是怎麼做的。--t8 2012年4月12日 (四) 14:33 (UTC)
- 現在我把重複內容縮減合併並互相連結了。尼爾·海伍德因其死亡案而知名,但其生前作為一個和薄熙來有重要聯繫的、有錢有勢的在華英國商人,也算有一定知名度,或至少在未來可能會更多地被報道從而讓其生前事跡知名。所以尼爾·海伍德條目的存在或許也未嘗不可。--t8 2012年4月14日 (六) 10:09 (UTC)
- 這件事也不能全怪我,當時創建條目的人應該使用正確的名稱。本來是事件的條目,非要弄成人名,難道自己弄錯了條目名稱,讓創建正確條目的人承擔責任嗎?海伍德除了死之外,還有其他的經歷,這些怎麼移動?如何刪除?Martingale(留言) 2012年4月12日 (四) 14:23 (UTC)
怎麼他母親也成了一種說法了?
[編輯]我對案情不了解,如果他母親是認為他死於心臟病,在題目內提到是沒問題,但這肯定不是「一種說法」。除非他母親是法醫,如果他母親應該不是法醫,甚至沒有任何醫學專業知識,這就不是「一種說法」。不管是他母親他爸爸他爺爺。一個普通人是無法判斷另一個人的死因的,更何況按照條目的說法,他母親好像是連兒子的遺體都沒看過。--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低頭思故鄉 2012年4月12日 (四) 06:20 (UTC)
- 所謂說法,不在於提出說法的人是否權威,而在於流傳的廣泛度。林彪事件有諸多說法,哪種說法來自「法醫」?海伍德他母親當然不是法醫,也沒有專業知識,但是由於身份特殊,她說的話被很多人和報社視為薄熙來無辜的證明,這就成為說法。Martingale(留言) 2012年4月12日 (四) 13:54 (UTC)
- Martingale編輯撰寫的原話是「對於此事,有兩種說法,官方說法是此事與薄谷開來有關,是謀殺;而海伍德的母親則說兒子死於心臟病。」聽起來確實很怪:
- 所以那句話其實是典型的偽中立、偷換時間線。好在現在這句話已經替換掉了,下次要注意。我看Martingale應該也不是想為誰辯護什麼的,只是刻意想達到中立,結果搞成了偽中立。這種問題我以前也見過。--t8 2012年4月12日 (四) 14:31 (UTC)
- IP用戶不要直接在他人的言論上做質疑編輯。這或許有些不合禮節。原創研究只是條目正文中不允許出現而已。而且,use common sense, please.--t8 2012年4月12日 (四) 17:28 (UTC)
感覺好矛盾
[編輯]既然兩家交往不一般,為什麼那個伍德不肯幫忙轉移薄家資產?既然有大量資金可轉移,那為什麼在乎多給伍德一些錢呢?薄家什麼樣勢力,伍德敢漫天要價嗎?還敢威脅薄家?這也太讓人難以置信了吧!
- 笑死了,你說說薄家有什麼勢力?真有什麼勢力的話薄熙來就不會幹出那麼多蠢事了。屌絲看到高富帥就只知道跪舔,卻不知道高富帥也分三六九等。薄家也就是給TOP級紅色高富帥刷分練級的炮灰份。--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低頭思故鄉 2012年8月14日 (二) 07:31 (UTC)
建議將全部事件歸納至此條目
[編輯]海伍德的死亡是貫穿多個事件的線索,因此建議多個條目以此為中心合併。--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 2012年9月21日 (五) 06:15 (UTC)
- (-)反對: 王立軍事件、薄熙來事件、王立軍案等相關刑事案件不僅與本案各為不同概念,而且前幾者的內容遠遠超出本案範圍,其中政治鬥爭、竊聽、受賄等事與海伍德之死並無直接關係。要並也只能小併到大如薄熙來、王立軍事件,而不能大併到小(薄谷開來、張曉軍故意殺人案)。 至於本條目,宜簡化關於王薄事件的描述,恢復到未經討論大規模併入王薄事件內容、影響、評論(這些與海伍德之死無直接聯繫)前的謀殺案主題。話說海伍德究竟怎麼死的還是個問題呢。—Miffy bunny(留言)
- 他怎麼死,只有三個人知道(不算他本人的話),沒有必要再追究。我建議你在大規模刪除之前,是否應該將該兩個條目整理一下比較好?--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 2012年9月21日 (五) 06:41 (UTC)
- 剛才有人把王立軍事件全刪了,重定向到海伍德死亡案,剛被我回退。所以希望在未有新共識(以及薄熙來事件尚待發展的情況下)前恢復到王立軍事件、薄熙來事件、海伍德死亡案在昨天或幾天前的各歸各位狀態。百科全書條目不是主題論文,條目介紹的實體的定義和範圍本身還是不能混淆的。—Miffy bunny(留言) 2012年9月21日 (五) 06:59 (UTC)
- 他怎麼死,只有三個人知道(不算他本人的話),沒有必要再追究。我建議你在大規模刪除之前,是否應該將該兩個條目整理一下比較好?--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 2012年9月21日 (五) 06:41 (UTC)
不如這樣,將目前本條目經整理的線索,移動至兩個條目之中,同時刪除兩個事件原條目中所有臆測性質的報道來源帶來的內容。--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 2012年9月21日 (五) 06:49 (UTC)
- 或者用現在死亡案中的內容拆解,全部替換兩個事件條目的內容,如何?--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 2012年9月21日 (五) 06:54 (UTC)
- 贊同你關於整理、合併到那兩個條目的辦法。以前的作者也許有不同信息,請不要直接替換。個人以為,臆測只要說明是臆測,可以留着。—Miffy bunny(留言) 2012年9月21日 (五) 06:59 (UTC)
套路
[編輯]都是套路! 江南飄雪(留言) 2016年6月27日 (一) 14:38 (UTC)
外部連結已修改
[編輯]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海伍德死亡案中的1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械人忽略某個連結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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