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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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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東京首都高速道路3號澀谷線中央環狀線的聯絡引道
圖2:荷蘭高速公路旁的平交進口引道

引道,又稱匝道、引路、支路,是工程學上的術語,通常是指一小段提供車輛進出主幹線(高速公路行車天橋橋樑及行車隧道等)的輔助行車線[1],或其他主幹線的陸橋、斜道、引線連接道,以及集散公路等之附屬接駁路段。不同組合的上下引道是構成道路交匯處的主要交通建設。

匝字有環繞之意,Ramp指的是斜坡,早期台灣國道採土堤建築,考量當時汽車性能與道路斜率,交匯處多半採用廻轉半徑大的環道進出高速公路,故稱為引道。

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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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道與主線不同,僅是進出主幹線所必須的設施,屬有關主幹線的接駁路段,一般大多設計為封閉式道路。[2]

進出主幹線的引道,稱為進口引道和出口引道,而兩者是分開來的,車輛只能夠沿引道單方向行車(見圖2),但台灣的中山高速公路有些路段的進口引道同時也是出口引道,例如五股轉接道。如果車輛錯過了出口引道,就不能從進口引道轉入鄰近的輔路或其他主幹線,只能從下一個出口引道離開,但全苜蓿葉的系統交匯處除外。而進出行車天橋的上引道與下引道,亦是一樣,兩者是分開的單向行車線(中山高鼎金系統除外)。交匯處的引道,也是按照其設定的標誌單向行車的。

引道依車輛交匯形式分以下二種:

平面引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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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稱平交引道,只出現在部份車流量不高的非架空幹線旁。例如在台灣中某些省道等級的快速公路交匯處通常是以「平面進出」的形式,以其兩側的「引道」來聯繫地方道路,其側行車線並兼任為平面進出的集散公路,讓快速公路主幹線保有直行的路權(見圖2)。

立體引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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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以行車天橋橋樑或「環形繞道」形式,連接主幹線內個別的行車線至其他主幹線或鄰近的輔路(見圖3)。「交匯處引道」的好處,是比「平面引道」可節省路面的佔用面積(在同一面積的土地之上,形成兩層甚至多層道路交疊的結構);但其缺點,就是它的造價,卻遠比「平面引道」為昂貴。

為免直行車輛,易受從引道轉入的車輛干擾,部份交匯處加入了集散公路C-D road英語Collector/distributor road)的設計(即加長引道與轉入道路間的緩衝路段),以舒緩交織路段的交通(見圖2)。

有關「引道」的名詞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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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3:美國洛杉磯一處交匯處上的交匯處引道
  1. 進口、出口引道:進出主幹線的附屬接駁路段,可以是「平交引道」,或是「交匯處引道」。
  2. 上、下引道:進出行車天橋,向上或向下行車的附屬接駁斜道,通常為「交匯處引道」[3]。註:上述二者(1及2項)通常加入了集散公路的設計。
  3. 直接式引道(Directional Ramp/Road):將左轉行車線設於左方。
  4. 非直接式引道(Non-directional Ramp/Road):將左轉行車線設於右方,設置環道(loop)銜接其他公路。
  5. 半直接式引道(Semi-Directional Ramp/Road):與非直接式引道相似,但不用環道,改以路線較長、起伏較大的行車天橋作為連接引道。
  6. 迴轉引道(U-Turn Ramp/Road):U型轉向的引道。

註:以上名詞以靠右行駛的道路設計為基礎,與靠左行駛的道路設計,僅左右兩字互換而已。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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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及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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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輔助車道. [2018-06-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6-19). 
  2. ^ 南方都市報引道收費違法 2008年1月14日[永久失效連結]
  3. ^ 大公網「亞洲第一彎」:上海延安路高架外灘下引道[永久失效連結]
  • 中華民國「內政部營建署」網頁:道路立體交叉、快速道路與引道設計
  • 徐耀賜. 公路工程—理論與實務(下). 台北市: 北門出版社. 1996. ISBN 9579907021. 
  • 廖肇昌等執行編輯. 第二高速公路興建專輯,規劃篇. 國道新建工程局. 2004. ISBN 9570163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