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板討論:中華民國行政區劃基礎資訊/檔案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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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版尺寸
這個模板與其他的城市模板(例如開普敦條目中用的)相比,真的太巨大了!常常會影響到內文的排版配置,最後都亂成一團。是否能縮小其規模,不要那麼繁瑣呢?--Koika (留言) 2010年2月22日 (一) 03:30 (UTC)
- 內容太多,模版設計應考量讀者願意投入的閱讀時間,超出讀者的注意廣度,內容會被讀者捨棄不看。--Jasonzhuocn (留言) 2010年2月22日 (一) 10:42 (UTC)
- 時區、地理、氣候,其實可以拿掉,在各城市內容詳述就好--Honmingjun (留言) 2010年2月22日 (一) 12:57 (UTC)
- 大概看了一下,格言、面積人口方面的名次、官方語言、鄉土語言、時區、電話區號、郵政編碼、氣候都是可以拿掉的部份。因為早就有更好的條目專們介紹這方面的資訊。--Koika (留言) 2010年2月22日 (一) 15:07 (UTC)
- 反對拿掉,面積人口各方面的名次、格言、電話區號、時區、氣候、郵遞區號,官方語言、鄉土語言則可拿掉。這樣才能直接詳細點出城市的介紹,能帶給其他非維基人網友更大的方便。--橘 (留言) 2010年2月23日 (二) 12:01 (UTC)
- 經緯度由Coord模版來顯示,放在城市模版就重複了。--Jasonzhuocn (留言) 2010年2月23日 (二) 12:53 (UTC)
- 寬度方面希望也能縮小一點。現在留白的區域太多,看起來就很臃腫。若大家沒有其他異議的話,我想月底我就來動手好了。--Koika (留言) 2010年2月25日 (四) 05:03 (UTC)
已瘦身完成!--Koika (留言) 2010年3月4日 (四) 11:14 (UTC)
- 有更好的條目專門介紹也沒用,還要到別的地方去查,且能不能查到還是另外一回事。Ianbu (留言) 2010年3月14日 (日) 03:15 (UTC)
- 覺得條目會臃腫的,在條目引用此模板不填入參數即不會顯示。Ianbu (留言) 2010年3月14日 (日) 03:25 (UTC)
- 請遵守共識,否則商請管理員保護條目。--Koika (留言) 2010年3月18日 (四) 18:19 (UTC)
- 那我就到各條目砍資料,觸動各條目的監視功能,看看有沒有編輯者有異議。Ianbu (留言) 2010年3月20日 (六) 05:09 (UTC)
- 請遵守共識,否則商請管理員保護條目。--Koika (留言) 2010年3月18日 (四) 18:19 (UTC)
現在這個模板已經升級為全部中華民國鄉鎮里村都適用,所以郵政編碼一欄不應刪除,我想先復原郵政編碼一欄,如果有異議再討論。
☼ 櫻花公主慶祝中華民國立國一百周年國慶 ☼(☎) 2012年4月4日 (三) 01:53 (UTC)
地圖欄位將改為可標示行政區名稱模式
目前所附地圖僅畫出各行政區邊界,未標示行政區名稱,可讀性略有不足。現已在本模板中新增可標示行政區名稱之新地圖欄位,並在高雄市條目率先引用,敬請諸君前往參考。舊地圖欄位目前暫時保留,待各縣市條目均修改完成後再行移除或隱藏功能。--Kolyma (留言) 2012年1月25日 (三) 16:15 (UTC)
看起來效果不錯,舊地圖欄位將予以刪除,並在各縣市條目改用位置圖欄位。--Kolyma (留言) 2012年1月26日 (四) 01:20 (UTC)
圖像說明有問題
請參閱臺中市。寫入圖像說明後,條目最開頭出現了 {{#if:左下順時針依序:臺中州廳、高美濕地、湖心亭、臺中新市政大樓、臺中車站、一中商圈街景、臺中市洲際棒球場||- ,請加快解決此問題 謝謝。--福克大叔(留言) 2012年6月29日 (五) 15:05 (UTC)
- 已解決 --福克大叔(留言) 2012年6月30日 (六) 13:38 (UTC)
模板"中華民國行政區劃基礎資訊"是不是有了位置圖,就可以省略毗鄰欄位?
{{中華民國行政區劃基礎資訊}}是不是有了位置圖,就可以省略"毗鄰"欄位?請問這是共識嗎?我覺得這樣不對,毗鄰縣市還是要明確寫出來。
請看新竹縣位置圖(那張圖我移不過來,文字會跑掉),讀者可能會誤以為這是"附近"縣市,而疑惑為何把臺中市標出來,蓋新竹臺中兩縣市的界線只有一小段,而且幾乎無路可直接溝通,要由尖石鄉公所到和平區公所最快的路還是要經過苗栗縣,所以讀者可能看不出它們毗鄰,所以毗鄰縣市還是要明確寫出來。-游蛇脫殼/克勞棣 2016年3月9日 (三) 15:12 (UTC)
- 我的看法並不相同。有關地理位置的資訊,一張好的地圖強過萬千文字。像新竹縣條目訊息框裏的這種位置圖完全可以取代「毗鄰」欄位的功能,而且還包含許多其他資訊,還要留着「毗鄰」欄位何用?很多鄉鎮市級行政區條目(例如湖口鄉)的位置圖未畫出相鄰外縣市的鄉鎮市區邊界,當然也未標示這些鄉鎮市區名稱,算是資訊不完整的地圖,此時「毗鄰」欄位才有其用處。至於新竹縣條目位置圖上的新竹縣、台中市交界,長度足以看得清清楚楚,實在不適合當作您的例子。如果交界短到會讓讀者難以分辨兩行政區是否相鄰,好的地圖會在一旁找空位畫出局部放大圖,所以還好。--Kolyma(留言) 2016年3月10日 (四) 10:52 (UTC)
- @Kolyma:可是這個位置圖並沒有明確說明「有給出縣市名稱及內連者,就是毗鄰縣市」。-游蛇脫殼/克勞棣 2016年3月10日 (四) 12:39 (UTC)
- 一看就懂的東西,為什麼還要說明?--Kolyma(留言) 2016年3月11日 (五) 17:10 (UTC)
- 你的意思是說這些位置圖都是「若且唯若有給出縣市名稱及內連者,就是毗鄰縣市」,這是不必多言的?-游蛇脫殼/克勞棣 2016年3月12日 (六) 06:08 (UTC)
- 一看地圖就知道該縣的毗鄰縣市是哪些,為何還要用文字再描述一遍?我建議您:以後不要再浪費時間去讀毗鄰縣市的「文字敍述」了,那根本就是錯誤的學習方式;應該找張地圖(就像底下這幅)看一看,認清楚該縣與這些毗鄰縣市的「位置與邊界的大致形狀」,會令您終生都難以忘記。--Kolyma(留言) 2016年3月12日 (六) 08:48 (UTC)
- 你的意思是說這些位置圖都是「若且唯若有給出縣市名稱及內連者,就是毗鄰縣市」,這是不必多言的?-游蛇脫殼/克勞棣 2016年3月12日 (六) 06:08 (UTC)
- 一看就懂的東西,為什麼還要說明?--Kolyma(留言) 2016年3月11日 (五) 17:10 (UTC)
- @Kolyma:可是這個位置圖並沒有明確說明「有給出縣市名稱及內連者,就是毗鄰縣市」。-游蛇脫殼/克勞棣 2016年3月10日 (四) 12:39 (UTC)
- 那如果不是「若且唯若有給出縣市名稱及內連者,就是毗鄰縣市」,到底「給出縣市名稱及內連者」的充分必要條件是什麼呢?毗鄰一定給出,不毗鄰卻又未必不給出(所以毗鄰是充分條件,卻不是必要條件)。嘉義市圖給出南投縣,南投縣圖卻無給出嘉義市;到底標出其他縣市名稱的標準在哪裏?-游蛇脫殼/克勞棣 2016年3月13日 (日) 14:18 (UTC)
- 本人不覺得這種事需要訂標準。您覺得哪個該加?哪個該減?只要有道理,不妨放手去做。--Kolyma(留言) 2016年3月14日 (一) 15:32 (UTC)
- 但你至少承認毗鄰是充分條件(不毗鄰未必不加,但毗鄰就一定要加),你是嗎?-游蛇脫殼/克勞棣 2016年3月14日 (一) 15:40 (UTC)
- 本人不覺得這種事需要訂標準。您覺得哪個該加?哪個該減?只要有道理,不妨放手去做。--Kolyma(留言) 2016年3月14日 (一) 15:32 (UTC)
- 「承認」一詞感覺好怪。--Kolyma(留言) 2016年3月16日 (三) 15:17 (UTC)
- 目前出現在所有相關位置圖的事實是,沒毗鄰未必不加(非必要條件),但有毗鄰一定有加(充分條件),你是不是同意或認為毗鄰是充分條件?-游蛇脫殼/克勞棣 2016年3月17日 (四) 06:56 (UTC)
- 回頭看了一下,當時的理念大致如此:毗鄰或(澎湖縣隔海)最近的縣市一定會加;另外,嘉義市、新竹市考慮歷史文化因素而以縣的角度進行標示。--Kolyma(留言) 2016年3月18日 (五) 01:19 (UTC)--Kolyma(留言) 2016年3月18日 (五) 16:55 (UTC)
- 目前出現在所有相關位置圖的事實是,沒毗鄰未必不加(非必要條件),但有毗鄰一定有加(充分條件),你是不是同意或認為毗鄰是充分條件?-游蛇脫殼/克勞棣 2016年3月17日 (四) 06:56 (UTC)
- 「承認」一詞感覺好怪。--Kolyma(留言) 2016年3月16日 (三) 15:17 (UTC)
模版順序調整及部分內容修改
「行政機關所在地」這個項目,在各縣市條目中,大都是列出各縣市政府的地址,所以,建議把它分成「縣政府地址」及「市政府地址」兩個項目,「行政機關網站」項目建議更名為「政府網站」,「毗鄰」項目建議更名為「毗鄰縣市」。「立法機關所在地」、「立法機關首長職稱」、「立法機關網站」等項目,在各縣市條目中,均不列出,建議可拿掉。另外,建議將模板順序調整為
上級行政區劃 [[{{{上級行政區劃}}}]]
行政區類別 [[{{{行政區類別}}} (中華民國)|{{{行政區類別}}}]]
縣治 [[{{{縣治}}}]]
{{{行政機關首長職稱}}} {{{行政機關首長姓名}}}
([[{{{行政區名稱}}}{{{行政機關首長職稱}}}]]列表)
舊稱 {{{舊稱}}}
簡稱 {{{簡稱}}}
設立始年 {{{設立始年}}}
區劃 {{{區劃}}}
縣政府地址 {{{縣政府地址}}}
市政府地址 {{{市政府地址}}}
政府網站 {{{政府網站}}}
總面積 {{{總面積}}}平方公里
總戶數 {{{總戶數}}}戶
總人口 {{{總人口}}}人
都會區人口 {{{都會區人口}}}人
人口密度 {{{人口密度}}}人/平方公里
{{{行政區名稱(象徵)}}}象徵
{{{行政區名稱(象徵)}}}花:{{{象徵花}}}
{{{行政區名稱(象徵)}}}樹:{{{象徵樹}}}
{{{行政區名稱(象徵)}}}鳥:{{{象徵鳥}}}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毗鄰縣市 {{{毗鄰縣市}}}
以上建議調整。Ketsu1213(留言) 2016年10月15日 (六) 14:10 (UTC)Ketsu1213(留言)
- (:)回應我看過你的建議了,我先說說我的意見,之後看大家覺得如何,再來討論怎麼更改比較好:
- (-)反對「行政機關所在地」就能夠涵蓋那兩項的意思了,而且比較通用,所以應該不用修改。
- (=)中立「行政機關網站」的更名我認為可以變更也可以不變,並沒有那麼必要。
- (+)贊成「毗鄰」如果改成「毗鄰縣市」比較符合表列的方式,單純只用「毗鄰」感覺比較像是敘述時候才這樣打。
- (&)建議「立法機關所在地」、「立法機關首長職稱」、「立法機關網站」這三項雖然多數縣市都沒列出來,但我認為它還是有存在的必要,所以不支持移除。但此部分仍然要參考大家的意見後決定。
- (-)反對「行政機關所在地」就能夠涵蓋那兩項的意思了,而且比較通用,所以應該不用修改。
- 以上是我針對您做出的建議依照自己的看法發表意見,還要經過大家討論後再決定。另外,「縣治」的話,想問問@Liaon98大大的意見,因為在編輯歷史中看到他曾提及這件事情。 -Signmin(留言) 2016年10月15日 (六) 14:28 (UTC)
- (~)補充1:另外,「行政機關所在地」共七個字,好想有點長,且使用「所在地」列出地址,覺得有點奇怪,如果可以分成「縣政府地址」及「市政府地址」兩項,或乾脆改成「{{{行政區類別}}}政府地址」,會比較好。至於「行政機關網站」也應隨着改成「政府網站」以相對應。Ketsu1213(留言) 2016年10月16日 (日) 03:32 (UTC)Ketsu1213(留言)
- (+)支持「行政機關所在地」卻寫地址好像真的有點怪,改成「行政機關地址」應該不錯。(!)意見但還是不建議將「行政機關網站」換成「政府網站」,因為對外國人來說可能會誤會是指台灣政府,這是避免有地域中心觀點的考量。也因此,為了一致性,才不變更「行政機關」成「縣政府地址」或「市政府地址」 -Signmin(留言) 2016年10月16日 (日) 05:00 (UTC)
- (+)贊成我同意這樣的修改,使用「行政機關地址」不錯。Ketsu1213(留言) 2016年10月16日 (日) 13:29 (UTC)Ketsu1213(留言)
- OK那目前就先改「毗鄰」→「毗鄰縣市」和「行政機關所在地」→「行政機關地址」,這份工作就交給@Ketsu1213了。改好參數之後記得各個縣市的條目也要更新喔。 -Signmin(留言) 2016年10月16日 (日) 14:27 (UTC)
- (*)提醒更新好模板後,模板說明文件也要記得更新喔!另外,彰化縣和南投縣我已經修改好了,剩下的縣市請大家繼續幫忙更新一下參數名稱。 -Signmin(留言) 2016年10月17日 (一) 01:49 (UTC)
- (:)回應哎呀!糟糕!我現在才發現,更新的時候,竟然忘了說明更新的理由了!請求協助囉!Ketsu1213(留言) 2016年10月17日 (一) 03:48 (UTC)Ketsu1213(留言)
- (?)疑問更新理由?編輯摘要有說啦,就討論的結果。完成模板說明文件Template:中華民國行政區劃基礎資訊/doc有變更的部分已完成(因為資料不少可能有漏掉的,還請幫忙補齊)。 -Signmin(留言) 2016年10月17日 (一) 06:03 (UTC)
- (:)回應哎呀!糟糕!我現在才發現,更新的時候,竟然忘了說明更新的理由了!請求協助囉!Ketsu1213(留言) 2016年10月17日 (一) 03:48 (UTC)Ketsu1213(留言)
- (+)贊成我同意這樣的修改,使用「行政機關地址」不錯。Ketsu1213(留言) 2016年10月16日 (日) 13:29 (UTC)Ketsu1213(留言)
- (+)支持「行政機關所在地」卻寫地址好像真的有點怪,改成「行政機關地址」應該不錯。(!)意見但還是不建議將「行政機關網站」換成「政府網站」,因為對外國人來說可能會誤會是指台灣政府,這是避免有地域中心觀點的考量。也因此,為了一致性,才不變更「行政機關」成「縣政府地址」或「市政府地址」 -Signmin(留言) 2016年10月16日 (日) 05:00 (UTC)
- (~)補充2:若「立法機關所在地」、「立法機關首長職稱」、「立法機關網站」這三項要保留下來,建議可比照:(~)補充1的原則分成「縣議會地址」及「市議會地址」兩項,,或乾脆改成「{{{行政區類別}}}議會地址」。而「立法機關網站」也應隨着改成「議會網站」以相對應。Ketsu1213(留言) 2016年10月16日 (日) 03:32 (UTC)Ketsu1213(留言)
有關模板的毗鄰欄位之討論
現在模板當中已有「毗鄰縣市」這個項目,可否也擴增一個「毗鄰省市」的項目,以便使行政區劃層級得以清出分明。順便ping@Matt Smith、克勞棣:等閣下參與討論。—Ketsu1213(留言) 2017年5月9日 (二) 06:49 (UTC)Ketsu1213
- 敝人認為應該是可以的。--Matt Smith(留言) 2017年5月9日 (二) 07:08 (UTC)
- 可以。-游蛇脫殼/克勞棣 2017年5月9日 (二) 09:33 (UTC)
模板改採用infobox
@Ketsu1213:目前的作業是這樣,如下:
- 一、將原模板內已廢棄或是被註解資訊移除(紀錄會保留於存檔中以免造成負擔)。(已完成)
- 二、保留原屬性及參數將模板導入infobox的設計。(已完成)
- 三、考慮未來將合併{{市轄區資訊}}、{{縣轄市資訊}}、{{鄉鎮資訊}},將參數及標籤整合並英文化。(進行中)
--Df910105(留言) 2020年3月2日 (一) 04:02 (UTC)
- (~)補充:詳見臺北市--Df910105(留言) 2020年3月2日 (一) 04:08 (UTC)
- (-)反對將首都模板併入模板:中華民國行政區劃基礎資訊。Ketsu1213(留言) 2020年3月2日 (一) 05:24 (UTC)Ketsu1213
- 說明如果比較兩個模板的差異,其實只有在行政區類別中多了個首都的內鏈,個人認為是沒有必要保留的。--Df910105(留言) 2020年3月2日 (一) 05:51 (UTC)
- 以上對於@Df910105:君所提出的修正意見,請@克勞棣、Matt Smith、Kolyma:君發表一下看法。Ketsu1213(留言) 2020年3月2日 (一) 05:43 (UTC)Ketsu1213
@Ketsu1213:後續調整,參見:{{中華民國行政區劃基礎資訊/testcases}}、{{中華民國行政區劃基礎資訊/sandbox}}。
- 主要調整一些參數的擺放位置(參考{{Infobox_settlement}}),並提供較開放的格式,比如原先的排名及行政區類別的參數很固定(很死)難以向下整合,也因為會綁一些特定頁面,直接造成現在多樣的模板的狀況,品質參差不齊。這部分因為涉及改動較大,因此提出來討論。--Df910105(留言) 2020年3月4日 (三) 04:55 (UTC)
- 以上議題討論移到互助客棧討論之。Ketsu1213(留言) 2020年3月4日 (三) 09:15 (UTC)Ketsu1213
有關模板:中華民國行政區劃基礎資訊改採用infobox並與市轄區、縣轄市、鄉鎮模板整合之討論
有鑒於@Df910105:君提出將模板:中華民國行政區劃基礎資訊改採用infobox,並考慮未來將合併{{市轄區資訊}}、{{縣轄市資訊}}、{{鄉鎮資訊}},將參數及標籤整合並英文化。後續調整,參見:{{中華民國行政區劃基礎資訊/testcases}}、{{中華民國行政區劃基礎資訊/sandbox}}。
- 主要調整一些參數的擺放位置(參考{{Infobox_settlement}}),並提供較開放的格式,比如原先的排名及行政區類別的參數很固定(很死)難以向下整合,也因為會綁一些特定頁面,直接造成現在多樣的模板的狀況,品質參差不齊。這部分因為涉及改動較大,因此提出來討論。--Ketsu1213(留言) 2020年3月4日 (三) 08:44 (UTC)Ketsu1213
- (:)回應:基本上我(+)贊成模板整合,之前的模板參數很固定,真的很死很不實際,不過(&)建議該有的項目不應該移除,如毗鄰省市、毗鄰縣市、毗鄰區域等項目應該分明。另{{中華民國行政區劃基礎資訊/testcases}}模板所示我選擇右邊那個模板,行政區類別本來就應該在上面才對。--Ketsu1213(留言) 2020年3月5日 (四) 01:47 (UTC)Ketsu1213
- (:)回應:毗鄰省市、毗鄰縣市這兩項個人是打算保留(要找個合適的英文替代參數,縣治亦是),直轄市、縣市等級可以選擇使用,如果是次級行政區則用毗鄰...或其他的,但不希望又分太多種。--Df910105(留言) 2020年3月5日 (四) 02:46 (UTC)
- 個人覺得多了一堆橫線感覺變醜了( —— Eric Liu(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3月5日 (四) 08:47 (UTC)
- (+)贊成:敝人覺得Template:中華民國行政區劃基礎資訊/testcases右邊的樣式不錯。相較於Ericliu認為變醜,敝人倒覺得變得清晰、較清楚分明了。另外對於毗鄰的行政區劃,敝人目前也認為應該保留。--Matt Smith(留言) 2020年3月6日 (五) 08:44 (UTC)
- 我也覺得適當地使用橫線變整齊了。性質高度相關的資訊就放在一起,性質不那麼相關的資訊以橫線分隔之,增加了易讀性,所以變整齊了。所以我也選右邊的模板。
話說{{Template:中華民國行政區劃基礎資訊/testcases}}怎麼沒有「縣」的例子呢?-游蛇脫殼/克勞棣 2020年3月6日 (五) 08:57 (UTC)
- (:)回應:已補上,並以彰化縣為例。--Df910105(留言) 2020年3月6日 (五) 14:33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