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博愛路 (臺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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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愛路 (臺北市)曾於2006年7月26日通過新條目推薦投票,登上維基百科首頁的「你知道嗎?」欄位。 |
條目評選
[編輯]新條目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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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移動自Wikipedia:新條目推薦/候選~(最後修訂)
- 台北市哪個街區是攝影愛好者的必知與最愛?(自薦)--Danny.umd(對話頁) 16:21 2006年7月25日 (UTC)
- (+)支持,-- Nikopoley✪尼可波里 ✏Hablas 17:06 2006年7月25日 (UTC)
- (!)意見,命名不符合方針,應為博愛路 (台北市)。--Koika 19:03 2006年7月25日 (UTC)
- (:)回應,感謝Koika兄的提點,小弟聞過能改,已經進行條目搬移了,其他已連結處雖可用重定向解決,但也已經全面改成原生性的直接連結了,舊的條目名大致可以刪除,新條目(其實也是正規該遵守的)也更適合未來建立消歧義頁,在此再次感謝,謝謝!--Danny.umd(對話頁) 21:17 2006年7月25日 (UTC)
- (!)意見,我多次見到Koika兄對台灣地名條目命名爭議發言中,引用此方針,不過遲鈍的我一直找不到這明確說法。因為就我所知命名常規原文應該是「直接使用原名,當存在命名衝突時在最後註明國家,例如「倫敦 (英國)」和「倫敦 (加拿大)」等。(請注意在條目名稱之後為一個半形空格和一對半形括號。)」,因為博愛路尚未有相同名字存在的「衝突」,因此,我認為應該直接使用博愛路。只是為了避免地域中心,在條目開宗明義,標明台灣台北市博愛路即可。而真正等到有其他條目也是博愛路時,再加上括號也不遲。這種處理方式最大好處,是在沒有另外「博愛路」條目出現前,可避免搜尋引擎找不到這條目的遺憾。除了這以外,我認為即使移動了,博愛路還是要設「很輕」的重定向,原來的條目根本不需要刪除。或許此方面有所認知疏漏,盼各位指教。--winertai 05:54 2006年7月26日 (UTC)
- (+)支持--超限術士(對話頁) 02:10 2006年7月26日 (UTC)
- (+)支持--長夜無風(風言風語) 04:54 2006年7月26日 (UTC)
- (+)支持,光華商場之外常去逛的地方。--Ellery 08:40 2006年7月26日 (UTC)
- (+)支持,呵呵,我也常常經過。-winertai 09:27 2006年7月26日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