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博爱路 (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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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爱路 (台北市)曾于2006年7月26日通过新条目推荐投票,登上维基百科首页的“你知道吗?”栏位。 |
条目评选
[编辑]新条目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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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移动自Wikipedia:新条目推荐/候选~(最后修订)
- 台北市哪个街区是摄影爱好者的必知与最爱?(自荐)--Danny.umd(对话页) 16:21 2006年7月25日 (UTC)
- (+)支持,-- Nikopoley✪尼可波里 ✏Hablas 17:06 2006年7月25日 (UTC)
- (!)意见,命名不符合方针,应为博爱路 (台北市)。--Koika 19:03 2006年7月25日 (UTC)
- (:)回应,感谢Koika兄的提点,小弟闻过能改,已经进行条目搬移了,其他已连结处虽可用重定向解决,但也已经全面改成原生性的直接连结了,旧的条目名大致可以删除,新条目(其实也是正规该遵守的)也更适合未来建立消歧义页,在此再次感谢,谢谢!--Danny.umd(对话页) 21:17 2006年7月25日 (UTC)
- (!)意见,我多次见到Koika兄对台湾地名条目命名争议发言中,引用此方针,不过迟钝的我一直找不到这明确说法。因为就我所知命名常规原文应该是“直接使用原名,当存在命名冲突时在最后注明国家,例如“伦敦 (英国)”和“伦敦 (加拿大)”等。(请注意在条目名称之后为一个半形空格和一对半形括号。)”,因为博爱路尚未有相同名字存在的“冲突”,因此,我认为应该直接使用博爱路。只是为了避免地域中心,在条目开宗明义,标明台湾台北市博爱路即可。而真正等到有其他条目也是博爱路时,再加上括号也不迟。这种处理方式最大好处,是在没有另外“博爱路”条目出现前,可避免搜索引擎找不到这条目的遗憾。除了这以外,我认为即使移动了,博爱路还是要设“很轻”的重定向,原来的条目根本不需要删除。或许此方面有所认知疏漏,盼各位指教。--winertai 05:54 2006年7月26日 (UTC)
- (+)支持--超限术士(对话页) 02:10 2006年7月26日 (UTC)
- (+)支持--长夜无风(风言风语) 04:54 2006年7月26日 (UTC)
- (+)支持,光华商场之外常去逛的地方。--Ellery 08:40 2006年7月26日 (UTC)
- (+)支持,呵呵,我也常常经过。-winertai 09:27 2006年7月26日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