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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加利福尼亞州16號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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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號提案
2020年11月3日 (2020-11-03)

加利福尼亞州眾議院第5號憲法修正案
(California Assembly Constitutional Amendment No. 5)
結果
票數 %
同意 7,217,064 42.77%
不同意 9,655,595 57.23%
有效票 16,872,659 94.87%
無效或空白票 912,492 5.13%
總票數 17,785,151 100.00%
已登記選民/投票率 22,047,448 80.67%

加利福尼亞州眾議院
加利福尼亞州議會
Coat of arms or logo
種類
種類
領導
眾議院議長
Anthony Rendon英語Anthony Rendon (politician)(民主黨)
自2016年3月7日
結構
議員80
任期
2年,可連任6次
會議地點
美國加州加利福尼亞州議會大廈眾議院議場

16號提案(英語:Proposition 16,簡寫為Prop 16, 或16號提案)是美國加利福尼亞州2020年11月3日的一項州憲法修正投票提案。

16號提案原身是加州眾議院第5號憲法修正案(ACA 5)。ACA5在2020年6月10日由加州眾議院通過,在6月24日由加州參議院通過。由於這是一個修憲提案,16號提案必須出現在選票上,要公投通過才能正式啟用。

加州眾議院第5號憲法修正案(ACA 5)由加州議員雪莉·韋伯英語Shirley Weber邁克·吉普森英語Mike Gipson米格爾·聖地亞哥英語Miguel Santiago於2019年1月18日提出。[1] ACA 5是一項通過廢除與政府優惠待遇有關的憲法第一條第31節,向加州選民提出對州憲法修正案的決議。此措施將全面廢除 加州209法案(1996)。 209號法案禁止加州政府(包括加州公立大學英語California's public universities)在教育,僱傭,和合同中使用種族性別膚色民族原籍等因素歧視或者優待任何個人或者群體。ACA 5於2020年3月12日通過了加州議會規則委員會,以及於2020年5月5日,在公共就業和退休議會委員會的聽證會上通過了法案投票。[2]

2020年11月3日,本案以56%:44%的結果被否決[3]

16號提案(ACA 5)的內容與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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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1996年加利福尼亞州209法案提出的規定,加利福尼亞州憲法禁止該州基於種族性別膚色民族原籍而在公共就業英語public employment service公共教育或公共承包方面歧視或給予任何個人或團體以優惠待遇。 出於這些目的,《加州憲法》將州定義為包括州內的任何城市、縣、公立大學系統、社區學院學區、學區、特殊區或任何其他政治分區或政府機構。[4]

16號提案(ACA 5)試圖通過廢除與禁止歧視或優惠待遇有關的第一條第31節修改《加州憲法》。

自209號提案通過以來,已有多次立法嘗試修改其規定的適用範圍。5號議會憲法修正案是其中一種嘗試,但這是第一次完全廢除209號提案的立法嘗試。[5]

16號提案(ACA 5)在大學錄取中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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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使用平權法案的最大爭議之一是大學錄取。聯邦法律要求接受聯邦資金的政府承包、分包商以及其他部門和機構制定並實施平權法案計劃和項目以擴大少數族裔的機會。公立學院和大學被認為是聯邦承包商,所以必須在其僱用中採取平權法案。全國許多大學在錄取過程中也採取了類似的措施。[6] 平權法案的關鍵條款之一是優惠待遇:當某一個申請人(尤其是大學錄取時)由於種族、民族和性別等其他因素,與同等資格或更高資格的申請人相比,更有可能被選中。[6] 大學錄取中平權法案的一種常見形式是種族偏好。

截至2020年,9個州制定了禁止大學在錄取中使用種族偏好的規定:華盛頓州、佛羅里達州、密歇根州、愛達荷州、內布拉斯加州、科羅拉多州、亞利桑那州、新罕布什爾州、和俄克拉荷馬州。[7] [8] 1996年,加州選民投票通過209號法案,成為第一個使用此禁令的州。第209號提案禁止該州基於種族性別膚色民族原籍而在公立學校中施行歧視或給予任何個人或群體以優惠待遇。209號法案並不禁止加州大學在錄取中加入對申請者社會經濟地位的考量。比如加大伯克利在錄取過程中,會考慮到像語言背景,父母受教育程度,以及家庭背景之類,與個人成就有關的元素。[9]

如果16號提案投票通過,加州的各大學可以在出錄取時考慮學生種族。雖然不能直接執行種族配額, 或使用基於種族的積分系統,但只要美國最高法院在審判的類似案件(Regents of the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v. Bakke, Grutter v. Bollinger, Gratz v. Bollinger, and Fisher v. University of Texas)中沒有明令禁止的錄取政策都可以使用。[10]

華盛頓州在2019年投票阻止了華州1000號提議(類似加州16號法案的提議)。華州1000號提議廢除華州200號提議(華州200號提議類似於加州的209號法案)。至今華盛頓州禁止大學在錄取中使用種族偏好。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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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法案的主要作者韋伯辯稱,「加州人已經建立了世界第五強的經濟體,但是許多辛勤工作的加州人沒有享受我們州的繁榮,尤其是女性、有色人種的家庭和低薪工人。5號議會憲法修正案將通過廢除209號提案,以及消除州在契約、僱用和教育方面的歧視,來改善我們的日常生活。(本憲法修正案)涉及所有人的平等機會以及對我們群體的投資。」[11]

女議員韋伯在新聞發佈中進一步解釋了支持平權法案的理由:「自1996年成為法律以來,209號提案每年使女性和少數族裔擁有的企業損失11億美元,這導致了工資差距,使得女性在男性的每賺1美元時只賺取80美分,並且歧視性的僱用和簽約得以繼續不受阻礙地進行。」[12]

女議員洛雷娜·岡薩雷斯英語Lorena Gonzalez補充說:「我就是平權法案的產物。沒有它,就沒有今天的我。我相信來自加州代表性不足的群體英語Underrepresented group的每個符合資格的人員都應該擁有與我相同的機會。」[13]

該法案分析中總結了類似的支持理由,如下所示:

」加州目前是世界第五大經濟體,擁有世界上最大的高等教育體系。儘管如此,女性和有色人種仍未平等地獲得應有的成功機會:
  • 2015年的一項研究表明,每年女性和有色人種所有的企業在與政府的合同中流失11億美元。[14]
  • 加州的女性平均在男性賺取1美元時賺取80美分,有色人種女性和單身母親在白人男性做同樣的工作賺取1美元時所賺的錢少於60美分。
  • 加州社區學院、加州州立大學加州大學的領導層和終身教職中只有三分之一是黑人、拉丁裔或亞裔美國人學者。
  • 在加州大學,女性佔在校學生的54%,但在終身教職中只有三分之一,而在校董事會成員中則不到三分之一。」[15]

基於2020年的經濟形勢,這些支持者還指出:

「早就應該推翻加州對促進機會均等計劃的禁令。日益增長的對於COVID-19大流行病的經濟危害的擔憂,增強了將公平帶入公共合同和僱傭措施的重要性。不可否認,女性和有色人種所有的小企業英語small business將是經濟不景氣的重災區。 [此憲法修正案]將確保任何刺激經濟增長的政府解決方案將在實際上將幫助我們社區中最弱勢的群體。」[5]

他們總結道:

「在21世紀,加州需要聘用更多女性擔任領導職務,與反映加州多樣性的企業簽約,並擴大所有加州人的高等教育機會。我們不能僅僅因為他們的外表或身份而繼續剝奪加州人獲得成功的機會。5號議會憲法修正案會將競爭環境調整到同等級別,並使所有加州人都能找到一份好工作、賺取體面的工資、並在生活和事業上取得成功。沒有共享的機會,就無法共享成功。讓我們把加州帶向讓所有人擁有真正平等機會的道路。」[16]

支持16號提案(ACA 5)的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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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美國組織支持ACA 5:[17]
  • 華人權益促進會
  • 奧克蘭市市長利比·沙夫
  • AAPI女性領袖
  • Abriendo Puertas/打開大門
  • ACLU加州
  • 推進項目
  • AFSCME,本地3299
  • 有色人種男性同盟
  • 兒童權益同盟
  • 美國機會、公平與多樣性協會
  • 美國公民自由聯盟,北加州和南加州以及聖地亞哥和帝王縣
  • 美國州、縣和市僱員聯合會,本地3299
  • 安德森·貝克建築師事務所
  • 反誹謗聯盟
  • 加州亞裔美國人推進公平會
  • 亞裔美國人推進公平會,洛杉磯亞洲法律聯盟
  • 加州殘障僱員協會
  • Aypal:建立API社區力量
  • 加州聯隊黑人學生會
  • 加州黑人商會
  • 加州改變律師會
  • 加州美國-伊斯蘭關係委員會
  • 加州非裔美國人民主黨
  • 加州教工協會
  • 加州盧拉克
  • 加州泛種族健康網絡
  • 加州再投資聯盟
  • 加州猶太教改革行動中心
  • 加州州立大學北嶺分校——亞裔美國人研究系
  • NAACP加利福尼亞州夏威夷州會議
  • 團結加州人
  • 運河聯盟
  • 職業階梯項目
  • 關愛兒童法律中心
  • 加州兒童保護基金會
  • 美國華裔進步行動會
  • 奧克蘭市——市檢察官辦公室
  • 復興青年公平社區聯盟
  • 社區聯盟
  • 東帕洛阿爾托社區法律服務
  • 先知契約會眾組織
  • 汽車可靠性和安全性消費者協會
  • 聖貝納迪諾應對會
  • 德爾索爾集團有限公司
  • 殘疾人權利教育與防護基金會
  • 領導力多樣性研究所
  • 教育委員會合作夥伴
  • 太平洋島民社區賦權會
  • 能量轉換器
  • 平等正義協會
  • 聖華金父親和家人聯盟
  • 女權多數派基金會
  • 人們的食物聯合會
  • 財富教育學院
  • 加州立法之友委員會
  • 美國未來領導者
  • 加油,公立學校
  • 大薩克拉曼多城市聯盟
  • 西班牙族裔學院和大學協會
  • 巴特縣赫蒙族文化中心
  • 赫蒙族創新政治
  • 內在鬥爭
  • 創新公立學校
  • 性別平等和法律國際行動網
  • 老齡化公平協會
  • 高棉女孩行動
  • 兒童城市希望
  • 洛杉磯同志會
  • 老撾美國國家聯盟
  • 聖蓋博和波莫納山谷的拉丁裔和拉丁裔女性圓桌會議
  • 法律之下公民權利律師委員會
  • 長灘好工作和健康社區聯盟
  • LS諮詢
  • 母嬰保健服務
  • 國家行動網絡——薩克拉曼多分會
  • 全國女性企業家協會——加利福尼亞
  • 國家跨性別平等中心
  • 國家青年法律中心
  • 國家女性法律中心
  • 新生活基督教會
  • 加州下一代
  • OCA薩克拉曼多——亞太裔美國倡導者
  • 司法和平官員協會
  • 家長組織網絡
  • 政策連結
  • 貧困與種族研究行動理事會
  • 公眾辯護公司
  • 重新奪回
  • 重塑斯托克頓基金會
  • 橙縣韌性
  • 雷克斯和瑪格麗特財富教育學院
  • 羅賓漢計劃
  • 三藩市非裔美國人商會
  • 社會公平協作會
  • 東南亞資源行動中心
  • 南加州大學機會網絡
  • 為美國教書
  • 洛杉磯為美國教書
  • 教育附加
  • 柬埔寨家庭社區中心
  • 沙漠之歌集團
  • 教育基金會——西部
  • 弗雷斯諾中心
  • 豪克研究所
  • 公民與人權領導會議
  • 實踐項目
  • 鄉村民族
  • 真實優勢
  • 加州大學法學院
  • 柬埔寨社區聯盟
  • 黑人聯合大學基金
  • 加州大學學生協會
  • 城市聯盟——大薩克拉曼多
  • 南加州大學種族與平等中心
  • 西部法律與貧窮中心
  • 職場公平
  • 10,000度
  • 28位加州黑人和非裔美國人學者
  • 6位加州拉丁裔學者
  • 71位亞裔美國人和太平洋島民

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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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16號提案(ACA 5)的人主要提到16號提案(ACA 5)的分裂性、歧視性,表示它違背了憲法,還提到209號法案自實施以來為少數代表學生帶來的積極影響。[18]他們還指出了必須解決的更深層次的社會經濟問題,包括改善公立學校的表現,為公立K-12教育中代表性不足的少數族裔提供更多選擇,目前公共教育支出效益低下,入學機會不平等,缺乏家長參與,社區互相隔離,以及缺乏合格的教師。[19][20][21]根據現行209號法案,加州大學和政府招聘仍可能在錄取/招聘過程中考慮經濟背景,只是不能考慮種族因素。最後,反對者認為16號提案(ACA5)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平權,而是讓種族歧視在公共教育,政府機構等地方合法化。[22]

沃德·康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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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德·康納利(Ward Connerly)是1996年成功實施209號法案的主要倡導者之一。當時他是加州大學校務委員會的成員。現在,2020年,他已經81歲了,再次成為捍衛209號法案和反對ACA 5的主要倡導者。據報道,他已經從愛達荷州搬到薩克拉門托,繼續為209號法案和ACA5進行抗辯工作,為自己25年前的努力成果進行辯護。[23] 沃德現任加州居民平等權益聯盟( Californians for Equal Rights, or CFER)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主席。CFER 是一個501 C(4)非盈利機構,目標是反對16號提案(ACA 5),從而捍衛209號法案的成果。

歧視性優惠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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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批評人士認為,修正案的直白措辭將使白人候選人在種族問題上的優惠待遇合法化,而不會產生法律後果,這麼做破壞了ACA 5支持者的既定意圖。[24]如果修正案通過,原來作為政治正確僱傭黑人工人的車輛管理局[25]就能夠依照人種喜好僱傭更多白人候選者而免受法律處罰。

蓋爾·赫里奧特(Gail Heriot)是聖地亞哥大學的法學教授,他是1996年「贊成209號法案」運動的聯合主席,是ACA5的主要反對者。赫里奧特認為,基於種族的偏好偏袒某些群體必然導致對其他群體的歧視。[18]為了支持這個立場,赫里奧特引用了美國第一位黑人最高法院法官瑟古德·馬歇爾(Thurgood Marshall)的話,反對吉姆·克勞(Jim Crow)提出的法律規定,他認為「基於種族或膚色的分類和區分是沒有社會道德和法律基礎的。」赫里奧特暗示ACA 5在美國社會沒有道德或法律基礎支持。[18]

另一位ACA 5評論家、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教授、胡佛研究所高級研究員李奧哈尼安(Lee Ohanian)指出,他認為支持ACA 5的人在思維上存在矛盾。例如,ACA 5的支持者聲稱,在現代加州,猖獗的性別偏見依然存在,他指出,在加州大學的學生群體中,女性占近59%。據此,他認為,ACA 5並不是真正的反對頑固的偏見,而是為某些政府支持的群體提供優惠待遇。[26]

美國加利福尼亞州韓裔議員史蒂芬崔(Steven Choi)說:「根據種族給予某人特殊或優惠待遇的行為本身就是種族主義,也就是相對於性別問題方面的性別歧視。問問你自己,僅僅因為某人是白人、黑人、綠人或黃人就給他一份工作是對的嗎?或者僅僅因為他們是男性就應該受優待?」[27]

現行209法案的積極政策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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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同行評議的研究表明,209號法案的實際影響直接反駁了反對者對其對多樣性,以及對少數族裔學生影響的攻擊。在高等教育、公共就業和承包合作方面,少數族裔和婦女自209號法案通過以來,在教育和就業方面繼續取得穩步進展。[28]研究表明,當學生進入的大學接近他們的客觀資歷(如GPA和SAT分數)時,他們能夠取得更大的成功。[29]

209號法案改善了少數族裔學生的分類和匹配效率,結果是,少數族裔學生的畢業率顯著提高。[30]209號法案後五個班級學生中,獲得學士學位的黑人族裔和拉美裔學生總數與之前持平。[31]

蓋爾·赫里奧特認為,雖然209號法案的批評者指出,自法案通過以來,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少數族裔學生的招生人數有所減少,但在加州大學系統內的其他校區內,少數族裔學生的入學數以及學術表現(這點「更重要」)是有所提高的。她的2001年的研究表明,處於學術危險的少數族裔學生數量減少了;少數族裔學生畢業率增加了;少數族裔學生平均成績提高了;理工科專業的人數增加了。與此相反,在那些存在種族因素影響且準備競爭的學校里,赫里奧特表示,少數族裔學生的代表性不足,他們處於在班級的最底層,「位於糟糕的位置」。[18]

赫里奧特在《聖地亞哥聯合論壇報》(San Diego Union Tribune)上進一步寫道,1998年,加州大學聖地亞哥分校(UC San Diego)的「首年全膚色學生招生」(first year of colorblind admissions)中,黑人榮譽新生(GPA為3.5或更高)的人數從209號法案提出前一年的1/3268名有所增加,在1998年,人數增加到佔據黑人新生的20%。[32]1998年,加州大學聖地亞哥分校種族未被充分代表的學生人數大大超過了1997年的人數。[32]

亞裔美國教育聯盟行政主管吳文淵(Wenyan Wu)反駁了ACA 5序言中所描述的少數族裔高等教育前景黯淡的景象,她認為它們是「捏造的」、「誤導的」和「有所側重的」,[33]她提供了其他的數據,表明自209號法案通過以來,加州大學大學系統中種族未被充分代表的少數族裔學生的學術成果有所提升:

從全州公共高等教育的廣泛角度來看,在209號提案通過後,種族未被充分代表的少數族裔學生在畢業人數和招生人數方面有所提升。在加利福尼亞大學系統中,種族未被充分代表的少數族裔學生的四年畢業率從1995-97年期間的31.3%上升到1998-2000年期間的36.6%,再到2001-03年期間的43.3%。2014年,種族未被充分代表的少數族裔學生4年畢業率升至55.1%的歷史新高點。6年的畢業率表現得更好:1998年為66.5%,2013年為75.1%。加州大學的少數族裔入學人數在絕對數和招生人比例方面都超過了1996年。 拉美裔的入學率從1996年的15.4%(5,744名學生)上升到2010年的23%(14,081名學生);亞裔美國人的入學率從28.8%(11,085名學生)上升到37.47%(22,877名學生),而黑人的入學率從4%(1,628名學生)上升到4.2%(2,624名學生)。1999年,在加州大學系統中,種族未被充分代表的少數族裔學生入學率僅為15%,而在2019年,這一數字增至26%。

因此,吳爭論道,「自209號法案通過以來,公共教育機構內部的多樣性受到了阻礙」這一說法顯然是錯誤的。[33]吳譴責ACA 5僅僅是一個膚淺的「短視計劃」,它迴避了現實問題和根本問題,無法解決差距和種族差異。[34]吳得出結論,必須解決根植於國家和全球歷史的更深層次、系統的社會經濟問題,以便為種族未被充分代表的少數族裔帶來真正的平等。[34]

16號法案(ACA 5)的反對者和209法案的捍衛者還提出了2019年7月報告的加州大學系統內的種族未被充分代表少數族裔入學人數數據。據《洛杉磯時報》報道,加州大學的少數族裔新生比例從去年的38%上升到40%。[35]

16號法案(ACA 5)的反對者和209法案的捍衛者指出,許多可以量化的多元化的指標在現有政策下都有改觀:UC系統9所學校中,6所是為西裔服務的指定學校(Hispanic-serving institution)。4所受到過多元化卓越獎。加州州立大學旗下23所學校里,40%是西裔,12所學校是為西裔服務的指定學校(Hispanic-serving institution)。[36] 加大伯克利分校本科支持的貧困學生率(36%)比所有常春藤大學加起來(17%)更多。[37]

16號法案(ACA 5)的反對者和209法案的捍衛者也對16號法案的前言中的一些關於209法案出台後的政策結果描述進行反駁。比如說,女性和非白人族裔自1990年後在政府工作部門代表率一路上升,目前屬於代表過多狀態。[38][36]

種族平權行動無效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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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裔美國研究員托馬斯·索維爾(Thomas Sowell)在《世界各地的平權行動》中發現,全世界的種族偏好問題的解決沒有達到預期,而且往往產生了與最初意圖相反的結果。這本書的一份摘錄是由胡佛研究所出版的,胡佛研究所是一個美國公共政策智庫,是一家位於加利福尼亞史丹福大學的研究機構。[39]

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法學院教授理查德桑德(Richard H.Sander)發現,法學院的招生偏好讓黑人付出了巨大的代價,產生了較小的利益。[40]研究認為,從法學院錄取的黑人學生總數來看,對黑人學生採取平權行動是有益的,還需要增加精英學校的錄取人數比例。另一方面,桑德發現基於種族的政策給黑人學生帶來的六大成本支出遠遠超過了帶給它的好處。

《國家評論》的彼得·柯森諾(Peter Kirsanow)指出,由於種族偏好而被授予大學入學資格的種族未被充分代表少數族裔更有可能排在班級的最底層,或者由於自然減員而離開,特別是在理工和法律領域。[41]這種現象在很大程度上歸因於理查德·桑德(Richard Sander)和斯圖爾特·泰勒(Stuart Taylor)所說的「失配效應」。那些因平權行動而被錄取的學生的平均績點和SAT分數明顯低於白人和亞裔學生,這導致了前一組和後一組學生在準備和表現上的差異。這樣的不平等導致了因「失配」平權行動而入學的學生更容易聚集在各自班級的底端四分之一處,也容易完全輟學。[41]

這種學術上的「失配效應」的概念,以及它如何使那些ACA 5的支持者想要幫助的學生處於不利地位的情況,在理查德·桑德和斯圖爾特·泰勒著的《失配:平權行動如何傷害學生,它想要幫助的學生,為什麼大學無法承認它的好處》一書中有詳細的闡述。[42]

柯森諾遺憾地說,雖然失配效應的討論說明了種族未被充分代表的少數族裔沒有從種族偏好中受益,還可能受到種族偏好的傷害,但這並沒有解決政策對亞裔和白人學生產生的不公平問題,儘管他們的學歷更高,但他們卻被拒絕進入他們喜歡的大學。[43]

美國董事會和校友會主席米高·波利亞科夫(Michael Poliakoff)援引赫里奧特和曼哈頓研究所的希瑟·麥克·唐納德的文章,也認為如果大學招生做法不符合該研究所的學術標準時,它們不太可能幫助得到他們預期受益者。當學生被招收到不符合他們資質的學術環境中,他們可能會避免遵循嚴格或困難的學術紀律,而這些紀律是向上經濟流動的最直接途徑。他總結道:「不配位的學生很可能會覺得自己只是用來滿足指標的工具,而在學業上無所適從,在校園裏他們會感到沮喪和疏遠。」[44]

現行209號法案讓學生免於遭受終生「債務奴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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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上述的失配效應外,聯邦黨報告說,大學對那些缺乏充分準備的學生造成了不成比例的高額經濟損失。總的來說,40%到60%的高中畢業生在大學一年級被安排到補習班。這些學生中有許多輟學了,從來沒有獲得過學士學位。那些因分數不足而在畢業前離開大學的人的平均收入遠遠低於畢業生,而且拖欠學生貸款的可能性比那些畢業的人高出近四倍。拖欠學生貸款會破壞借貸者的信用分數,損害他們借錢買房或買車的能力,尤其基於合理的、非掠奪性的利率下,還會進一步延長甚至加深學生的貧困循環。[45]

現行209號法案降低政府合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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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大學聖克魯斯分校經濟系的傑森·馬里恩(Jason Marion)進行的一項實證分析表明,與聯邦合約相比,209號法案實施後,州資助合約的成本下降了5.6%,聯邦合約繼續在承包商引入中利用優惠政策。[46]

16號法案撰寫人在前言中提到,由於209號法案出台,婦女僱用項目每年輸掉10億多美元的政府項目。16號提案反對者則指出,209號法案支持種族無差別政府合約,但也會給予那些主動僱傭婦女僱用項目(MWBEs and OBESs)一些政府補助。2000年與2010年兩起相關的訴訟案中,法院都支持209提案。[47]

從98到99年,由於209法案促進公平競爭的政府投標,加州在公共交通領域節約了$64,000,000 稅款(約值2020年10億)。[47]

反對者譴責極左者的「身份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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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慮到209號法案幫助少數民族學生的大量客觀、實證證據,以及基於種族的偏好對他們的不利影響,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柯森諾(Peter Kirsanow) 認為「唯一受益的群體是鼓吹身份政治的騙子。」[41]

《華爾街日報》的傑森·L·萊利(Jason L.Riley)也批評支持ACA 5的政治進步人士試圖廢除209號法案的行為,儘管有證據表明該法案對所有學生,特別是少數族裔學生產生了積極的效果。另外,萊利觀察到,「[進步人士]似乎不在意種族意識政策用以懲罰成績優異的亞裔美國學生。」[48]

聯邦黨人員邁克·岡薩雷斯(Mike Gonzales)批評16號提案(ACA 5)的支持者進行「身份政治」,持續將美國社會分裂成「敵對團體」,其陰險的目標是顛覆美國的制度、文化和經濟體系。[49]

16號提案(ACA 5) 的反對者認為,「身份政治」攻擊在平權行動的行為中並不是什麼新鮮事。在1996年關於209號法案的辯論中,其反對者因對209號提案及其支持者進行惡意人身攻擊而聞名。例如,一位洛杉磯市議員將209號法案與阿道夫·希特拉的自傳《我的奮鬥》作了比較,而一位州參議員則用種族主義的說法攻擊209號法案的主要發起人、非裔美國商人和加州大學校務官網王沃德·康納利,稱「他想成為白人……他沒有民族自豪感。」[50]

在2020年3月一份反對ACA 5的聲明中,亞裔美國教育聯盟聲稱16號提案(ACA 5)「促使種族對立」。[51]

呼籲根治源頭-改善加州公共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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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者還指出,加州公共教育體系的失敗,是導致若代表性少數族裔造成差異後果的真正根源之一,即A-G科目要求的修完率明顯較低。[20]根據WalletHub於2019年7月發佈的一項分析,加州公立學校的教育質量在50個州中排名第40位。[26]

根據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教授、胡佛學院高級研究員、16號提案(ACA 5)的反對者李奧哈尼安(Lee Ohanian)的說法,與世界各地的教育成果相比,美國的教育成果處於全球學術成果的中等段位,有時落後於較貧窮國家。尤其是在數學成績方面,即使是成績最好的美國州也明顯落後於教育系統領先的國家。奧哈尼安還指出,低收入家庭的學生往往就讀教育水平最差的學校,而白人和亞裔學生有更大幾率就讀教育水平更高的學校。[26]

他認為,高水平學校系統是保證「大眾接受通往成功的基礎知識和技能」的組成部分。他還批評加州公立學校的表現不足,雖然他們大幅增加了預算。奧哈尼亞指出,政策失誤才是問題的根源,預算短缺不是最重要的問題。奧巴尼奧繼續指責加利福尼亞州議員及其與教師工會之間在任期和晉升、薪酬標準以及解僱表現不佳的教師的高昂費用等問題上的密切政治聯繫。[26]

吳文淵認為,恢復公共機構中的種族優惠待遇並不能解決加州的公共教育中存在的問題。政府的偏好只會加速加州惡化公共教育體系,助長不重視教育和卓越的文化,加速中產階級的萎縮,損害美國在全球經濟中的競爭力。[52]

憲法、民權、擇優和「反種族主義」論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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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反對者則反對16號提案(ACA 5),稱加州立法者提議完全廢除209號法案,將退回舊時代,使得種族、性別、膚色、族裔或民族血統的歧視合法化。《美利堅合眾國憲法第十四條修正案》明確規定,任何州不得拒絕在其管轄範圍內的任何人平等接受法律保護。ACA-5重新將種族偏好(仍然屬於種族歧視)引入州法律。因此,反對者認為,這違反了美國憲法。它將分割加利福尼亞州,僅僅因為種族、性別、膚色、族裔或民族血統就將一個公民群體與另一個公民群體對立起來。只需說是優待的成果即可很大程度地抹去了少數族裔的成就,這是對他們非凡的努力和犧牲的嚴重打擊。[53]

反對者還認為,16號提案(ACA 5)的平權行動目標混淆了平等機會和平等結果的概念。[54]他們認為平等保護條款需要消除種族壁壘,他們提出議題而非創造解決方案,議題滿足我們的理論,其中內容是關於社會的組織方法。正如美國最高法院首席法官約翰·羅伯茨(John Roberts)所言,「停止基於種族的歧視的方法就是停止種族歧視。」[54]

亞裔美國教育聯盟於2020年3月16日發表聲明,稱16號提案(ACA 5)違反了《1964年民權法案》第六條,該條「禁止在接受聯邦財政援助的活動和項目中基於種族、膚色和族裔源頭進行歧視。」聲明接着譴責ACA 5的支持者提倡「歧視、不公正的優惠和雙重標準的政治議程。」[51]

美國全國學者協會發表聲明反對16號提案(ACA 5),讚揚209號法案不僅防止加州在公立大學招生和就業方面存在歧視,而且產生積極影響,改善了種族未被充分代表的少數族裔的畢業率。聲明還認為209號法案為美國「最高民主理想」提供憲法保護,促進所有加州人的利益。[55]

前法律學教授勞倫斯·斯蒂芬斯(Lawrence Stephens)博士是16號提案(ACA 5)的另一位堅定反對者,說「我們一路重複了'加州大學董事會訴巴基案',在平權運動中取得勝利」,「在所有沒有平權行動的州中,加州自1996年以來都保持一致。那裏的人們投票開放更多的工作和大學職位給符合表現水平和經驗的人士,不考慮種族或性別等因素。只有最好的人才能被選中。」[13]很多反對者認為,採取平權行動政策的政府、機構和大學基本上採用了「反向種族主義」,他們認為這樣做會使更多有資質的人望而卻步。「叫它『反向種族主義』不是亂吠,因為這正是它的本來面目。在舊的體制下,你作為一個不同的族裔得到了額外的優待。這如何稱為公平?我經常聽到同事們的反饋他們過去的教育經歷,因為少數族裔居住地區的教育水平還普遍偏低,所以他們得不到同樣的機會。但如果你利用政府的法律來改變這點,讓低水平或經驗不足的人入學,這就是另一種形式的歧視。這相對不公平。許多加利福尼亞人都意識到了這一點。[13]

最後,吳文淵認為,精英制度是美國民主的一個基本措施,它是獎勵辛勤工作和高成就的信念和制度。她認為,16號提案(ACA 5)會通過不斷關注群體受害者和淡化個人責任來削弱擇優錄用精神。[21]

亞裔美國人的強烈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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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評論》的國內事務記者約翰·豐德(John Fund)指出,根據皮尤2019年的一項調查,在佔加州選民近15%的亞裔美國人中,三分之二的人反對在大學招生中考慮種族問題。[56][57]豐德轉述亞裔美國選民對他們的孩子未受209號法案保護下,在大學面臨「操縱系統」的行為感到失望。

也難怪亞裔美國人普遍有這種感覺,正如美國總統比爾·克林頓曾經說過的,由於209號法案禁止種族偏好,一些加州大學可能「只剩下亞裔學生。」[18]

16號提案(ACA 5)的反對者指出,亞裔美國人也經歷過自己族裔的法律和制度歧視,也遭受過仇外偏見,包括1882年的《美國排華法案》、1917年的《移民法案》(該法案將來自亞洲許多地區的移民排除在外),以及二戰期間對日裔美國人的囚禁[58]

儘管亞裔美國人在美國歷史上處於邊緣地位,但在學術和標準化測試方面,亞裔美國人的表現一直優於其他種族群體。「聯邦黨」網站撰稿人麥克·岡薩雷斯(Mike Gonzales)將這些成功歸因於較低的離婚率和非婚生育率,優先考慮學業教育,比美國其他族裔每周做更多的作業。[49]

在沒有209號法案保護的大學裏,合格的亞裔申請者正在為他們自己的精英大學的合法位置而戰。美國聯邦第一巡迴上訴法院的未決上訴是「起訴哈佛關於公平招生」一案,該案指控哈佛等頂尖大學對亞裔申請者進行了系統和公然的歧視。學生公平錄取組織(SFFA)聲稱,哈佛等大學歧視亞裔美國申請者的方式是在他們的性格特徵(如善良和領導力)部分打低分,長期的成見認為亞裔人性格被動、順從且缺乏想像力。[59][60]SFFA指出,與平均成績、參與課外活動和運動成績等更客觀的衡量標準相比,這些特徵具有高度的主觀性質,成為了一種故意和人為地壓制亞裔美國學生被大學錄取人數的方式。此案仍在第一上訴法院待決,可能會提交美國最高法院

加州共和黨全國委員會委員肖恩·斯蒂爾(Shawn Steel)在《奧蘭治縣註冊者》的一篇評論社論中,將亞裔美國人在加州反對16號提案(ACA 5)的立場表現得「尖銳」、「有組織」且「激烈的」。由於民主黨持之以恆地推動着16號提案(ACA 5)的通過,他預感共和黨在國會和立法會選舉中能夠從受益。[61]

為了表明亞裔美國人對16號提案(ACA 5)的反對,斯蒂爾將1993年來到美國的第一代華裔美國人喬治·沈(George Shen)作為典型。當沈來到美國時,他「家境貧寒,不得不做各種各樣的零工——打掃衛生間和廁所,每天在餐館裏做12個小時的洗碗工和服務員,拖地板,在夜總會當調酒師,在夏季修剪草坪,美化環境,同時自己讀完研究生。」現在,沈是一位成功的技術執行官和人工智能解決方案顧問,他相信,儘管美國夢「真實且絕秒「,他擔心自己辛苦獲得的成功會讓他的孩子付出不公平的代價,犧牲孩子的教育機會,孩子們在入學過程中被視為受到「特權」教育而可能受到懲罰。[61]

支持1996年209號法案實施的先鋒民權領袖沃德·康納利(Ward connelly)說,亞裔美國人知道,16號提案(ACA 5)對不看膚色的招生進行了抨擊,「這關係到他們孩子的未來。」[23]

加州國會議員羅·漢納(Ro Khanna)因違背2014年承諾,反對州高等教育機構的種族優惠政策,而招致亞裔選民和支持者的尖銳批評和反彈。自2014年對支持者簽署反對膚色招生的承諾書以來,漢納改變了立場,並「全心全意」支持16號提案(ACA 5)。[62]

亞裔美國人教育聯盟在2020年5月發表聲明,強烈反對將16號提案(ACA 5)這樣的「分裂性」修正案,並呼籲「所有」亞裔美國人和其他組織加入他們的國內聯盟,阻止16號提案(ACA 5)再次對公共高等教育採取種族偏好措施。[63]

桑德對抗加州大學的校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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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法學教授理查德·桑德(Richard Sander)正準備對加州大學提起訴訟,指控加州大學在招生中非法採用種族政策,違反了209號法案並且隱瞞證據。[44]桑德要求校方出示前幾十年UC招生錄取數據,但被校方拒絕。隨着加州立法機構競相改寫法律推翻209號法案來恢復種族偏好,桑德的訴訟也越來越接近開庭審理的日子,他預計開庭時間會是2020年的夏季。桑德在寫給TheCollegeFix.com的一封電子郵件中寫道:「如果我的訴訟成功,招生數據被披露,那麼加州大學大範圍採用種族偏好的證據將會帶來強烈的反應。」[44]但如果提前廢除209號法案,桑德認為「毫無疑問,反應就不會那麼激烈。」

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和伯克利分校的官員長期以來一直否認他們試圖人為地限制亞洲招生人數,以在校園內實現更多的種族平衡。但209號法案的推出後,學校不再被允許考慮申請者的種族,這兩個校區的亞洲招生人數激增。[23]

16號提案(ACA 5)對美國的國際競爭力產生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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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號提案(ACA 5)的一位反對者在《聖地亞哥論壇報》上寫道,種族偏好損害了美國在全球經濟時代的競爭力,他指出,2013年5月19日,美國總統巴拉克·奧巴馬(Barack Obama)向歷史悠久的黑人莫爾豪斯學院學生發表了畢業典禮演講。[54]報道援引奧巴馬對畢業班學生的話:

在當今的世界高度互聯且競爭激烈,來自中國、印度和巴西的10億年輕人與你們一起進入全球勞動力市場,沒有人會僱傭庸才。無論你們因種族問題而經歷過什麼樣的磨難,與前幾代人所忍受和克服的磨難相比,它們都已顯得蒼白。

根據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教授、胡佛研究所高級研究員李·奧哈尼安的說法,美國的教育成果與世界上的同行國家相比排名居中。他還指出,在某些年份,美國的教育成果排名低於平均水平,落後於貧窮國家。他觀察到,在數學成績方面,即使是表現最好的美國州也明顯落後於教育系統領先的國家。[26]

平權行動帶來的負面心理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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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號法案(ACA 5)的批評者認為,種族偏好最終會損害預期受益者,削弱他們追求卓越的想法。他們還提出,種族偏好使他們的少數受益人蒙受恥辱,降低了他們在自己及其他人眼中的價值。[54]其他批評者認為,種族偏好讓預期受益人貼上這樣的標籤:如果沒有政府的干預,他們是不可能成功的。因此,任何藉助種族偏好而取得的成功都會受到損害,受到質疑。[64]

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教授、胡佛研究所高級研究員李·奧哈尼安寫道,他親自見識過「來錯大學」的少數族裔學生受到的傷害。[26]在他早年的教學生涯中,有一位非裔學生一邊問他問題一邊向他道歉,因為她在功課上很吃力,在班上的成績也不及格。

在與該學生進行了長時間的交談後,奧哈尼安發現,儘管該學生聰明伶俐,富有創造力,但她上的是一所教學水平不佳的高中,在那裏她所學到的知識遠遠少於大學裏的同齡人。據奧哈尼安說,這名學生在學業上的掙扎讓她變得極度沮喪。

奧哈尼安維持着與學生的聯繫和諮詢。當這個學生最終離開大學時,她與奧哈尼安保持着聯繫。她後來進入一所專科學校學習她所需要的內容,最終從馬里蘭大學畢業。雖然奧哈尼安對她最終的成功感到高興,但他也表達了他的悲哀,因為並非所有處於她那樣位置的人都會這樣做。[26]

聽證委員會的爭議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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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議會提出ACA 5(後來的16號提案)後受到了公眾的廣泛關注。它於2020年5月5日在公共就業和退休委員會(Public Employment and Retirement committee)第一委員會聽證會簡單推出,但聽證會的時間被強烈批評,因為它「故意縮短」通知時間,聽證會只提前了24小時通知,因此反對者缺少足夠的時間來準備或者組織他們的材料。[65]此外,最初計劃在3月中旬舉行首次修正案的委員會聽證會,但由於冠狀病毒疫情而推遲。聽證會最終將在提前24小時通知的情況下於5月5日重新安排,而該州和該國大部分地區仍處於嚴格的居家和社會隔離令之下。一位評論員指責州立法者「利用[COVID-19]危機作為掩護,試圖秘密推翻209號法案。」[20]

吳文淵在聽證會的第二天,即5月5日撰文,嚴厲批評加州議會將修正案列為優先事項,議會本應審議與COVID-19疫情相關的更緊急、更緊迫的事項,修正案與疫情「沒有多大關係」。據吳說,這進一步說明了16號提案(ACA 5)的支持者在疫情期間匆忙召開聽證會擁有可疑動機。[19]

美國青年基金會的肯尼·徐(Kenny Xu)也批評該法案被提交到聽證委員會的行為並蓋章向州議會和參議院提出建議,這一切都發生在立法會重新召開的第二天。據徐說,聽證委員會的倉促和草率,讓人「立刻清楚」地了解了,在疫情期間,法案撰寫者一直在密謀儘快推動法案通過。徐進一步指出,在聽證會的同時,近100個「有預謀的左派組織」呼籲說,儘管立法機構沒有接收到公眾討論信息,但他們表示16號提案(ACA-5)擁有「強大」的支持力度。[66]

亞美教育聯盟(AACE)也對COVID-19疫情期間的聽證委員會表示不滿,發佈了一份新聞稿,批評立法機構利用COVID-19疫情的機會,在沒有充分考慮反對意見的情況下通過了該法案。[63]

評論員警告選票措辭可能造成誤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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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號法案(ACA 5)的批評者約翰·S·羅森博格指出,華盛頓州選民在2019年否決了一項類似16號法案(ACA 5)的措施,其教訓應該成為加州選民的一個警示。[67]華盛頓州88號公投是一次否決公投,旨在讓選民決定是否批准或否決立法機構推出的平權行動,被稱為華盛頓倡議1000。[68]羅森博格警告加州選民,投票摘要的措辭通常對選民投票有導向作用。當年華州民主黨從民意調查中發現,如果調查問卷提級「平權運動需要對一些族裔特殊照顧」,大部分民眾會投反對票。以至於後來大選時,投票摘要改成了- 贊成的意思是「如果該平權行動不佔用配額或優惠待遇,贊成平權運動」。但是,選民們如果「深入研究」摘要的解釋和定義,會發現「優惠待遇」的定義是「使用種族、性別、膚色、族裔、種族血統、年齡、性取向(等)作為選擇較不合格的候選人而非較合格的候選人參加公共教育、公共就業或公共承包機會的唯一資質認定因素。」華州當年的贊成票如果用大白話來寫,贊成的是「讓平權合法化,就是讓種族、性別、膚色、族裔、種族血統、年齡、性取向(等)合法地作為候選人參加公共教育、公共就業或公共承包機會考量因素之一。」

因此,羅森博格說,試圖維護209號法案的加州人應該密切關注選票上描述16號法案(ACA 5)時用的措辭,「除非他們認為16號法案(ACA5)提案人比他們華盛頓州的同行更誠實。」[67]

其他類似16號提案(ACA 5)的法案推動屢屢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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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號提案(ACA 5)的反對者肯尼·徐在「聯邦黨」網站中指出,ACA5是加州民主立法機構25年來第三次試圖廢除加州209號法案。儘管加州是一個民主投票州,擁有全國最大比例(63%)的少數族裔,但前兩次提案都失敗了。徐教授認為,在全球大疫情的關鍵時期還在繼續努力推動法案,表明16號提案(ACA 5)背後的州立法者知道,在正常情況下,如果加州人能夠進行組織和請願,他們將面臨更強烈的反對。[66]

加州最高法院也兩次支持209號法案,當時當地的種族偏好合約在法庭上受到法律質疑,被認定與209號法案有衝突。

請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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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e.org已發起一份請願書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要求加州議會對16號提案(ACA 5)投反對票。自5月9日以來,請願書獲得了超過13.6萬名支持者。

草根組織的反16號提案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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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號提案在社區引起大量反彈。許多居民組成民間組織[69][70]來一起反對16號提案。

加州眾多居民自2020年7月3日以來每周在不一樣的城市舉行「反對16號提案車遊行」[71][72]車游引來諸多投票人與媒體的關注。[73][74][75]

反對的組織和個人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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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美國組織和個人反對ACA 5:

組織:

個人:

  • 韓艾潔博士,SDAAFE執行副總裁
  • Arnold Steinberg,SVCAF戰略顧問
  • Chunhua Liao, SVCAF聯合創始人
  • Crystal Lu,SVCAF總裁
  • 徐佶翮,SDAAFE聯合創始人
  • Gail Heriot 教授,聖地亞哥大學法學教授
  • Gaurang Desai,Tandon國會媒體主席
  • Gene Block, UCLA chancellor
  • Joan Chen,SDAAFE秘書
  • 陳仁宜,史丹福大學國內政策研究主任和公共政策課程講師
  • June Cutter,第77屆區議會候選人
  • 鄧紅律師
  • Jyoti Kaushal,UPMA總裁
  • 華強律師
  • Liangfang Chao, 庫比蒂諾市理事會成員
  • Linda Liu,美國亞洲藝術文化協會副主席
  • Nilu Gupta 教授,UPMA主席
  • 劉龍珠律師
  • Matthew Malkan 博士,洛杉磯
  • Melanie Burkholder 博士,區議會76屆候選人
  • Ritesh Tandon,加州第17區國會候選人
  • Sudha Kasamsetty, 庫比蒂諾市市民
  • Sashi Begur, 加州居民
  • Tom Campbell,前美國國會議員,前加利福尼亞州參議員
  • Tony Guan, SVCAF董事會成員
  • Viraj Raut,加州居民
  • Ward Connerly,ACRI總裁
  • 吳文淵,AACE行政總監
  • Wai Wah Chin, CACAGNY紐約分部總裁
  • Zig Jiang,HQH總裁
  • Peter Kirsanow,律師,美國公民權利委員會成員。
  • 陳剛,加州著名建築師和2020年歐文市長候選人
  • 截至2020年7月8日,超過13萬人在Change.org簽署了「對ACA-5投反對票!」請願。

其他禁止平權法案政策和計劃的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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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嘗試或採取類似提案209的措施的州有[76]

  1. 華盛頓州(1998年由倡議法規通過),
  2. 佛羅里達州(1999年由州長行政命令通過),
  3. 密歇根州(2006年由憲法修正案倡議通過),
  4. 內布拉斯加州(2008年由憲法修正案倡議通過),
  5. 科羅拉多州(2008年由於憲法修正案倡議已經失敗),
  6. 亞利桑那州(2010年由憲法修正案通過),
  7. 新罕布什爾州(2011年由法規通過)和
  8. 俄克拉荷馬州(由立法參考的憲法修正案於2012年通過)。

有關平權法案的公眾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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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該問題特別針對大學錄取時,平權法案民意調查結果的支持率與反對率因種族而異。與調查問卷中使用的措辭有一定關聯,不同年份的調查結果也有很大不同。

蓋洛普民意測驗中心(Gallup)在2013年的民意調查中指出,67%的美國成年人認為,大學錄取應僅基於成績。「現實中,使用平權法案最明顯的例子之一就是大學在決定哪些申請者被錄取時會考慮他們的種族或民族背景。美國人似乎不認同這種做法。甚至非裔美國人也對此有很大分歧,雖然他們過去曾受到此類計劃的幫助。[77] 除非裔外,所有其他的主要少數群體中的大多數人認為,大學應僅根據成績決定錄取。

皮尤研究中心(Pew Research cener)在2014年2月27日至3月16日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在全國3,335名美國人中,有63%的人認為旨在增加大學校園中非裔和其他少數族裔學生人數的平權法案計劃一件好事。[78]

但是,皮尤研究中心2019年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有73%的美國人說大學不應在招生中考慮種族。 [79] 儘管各種族的大多數人都認為種族不應該成為大學錄取的一個因素,但白人成年人特別可能持這種觀點:78%的白人表示持有這一觀點,而西班牙裔的比例為65%,非裔為62%,亞裔為58% 。

另請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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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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