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王宮用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王宮用
大明太僕寺卿
籍貫直隸廣平府成安縣
出生甲申九月初九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李氏
親屬(子)應期、應時
出身
  • 嘉靖二十八年己酉科舉人
  • 嘉靖三十二年癸丑科同進士出身

王宮用(1524年—?),字近臣,號桃溪,直隸廣平府成安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編輯]

順天府鄉試第四十□名舉人。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中式癸丑科三甲第一百七十六名進士[1][2]。刑部觀政,授山西榆次知縣,起復補渭南縣,升戶部主事[3]。嘉靖末,官山西潞安府知府[4],隆慶時升陝西按察司副使。

隆慶六年(1572年)七月升四川左參政,萬曆三年(1575年)七月升陝西按察使,五年正月升本省右布政使,升山東左布政使,九年二月升太僕寺卿,十月給事中葉遵論劾太僕寺卿王宮用、河南左布政徐行、江西右布政楊芷衰庸不職,俱准致仕。

家族

[編輯]

曾祖王端;祖父王俊;父王隆,母張氏[5]。兄朝用、君用(生員)、廷用。

參考文獻

[編輯]
  1. ^ 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 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五百四十六》:嘉靖四十四年五月,戶部商人楊茂陳賄通太倉銀庫吏書,冒領漆價事覺,查盤科道官因劾前後監督部臣羅田王宮用張烈文孫應元王嘉言失察之罪,詔奪田俸兩月、宮用等一月、烈文以外補宥之。
  4. ^ 周再勲、楊晙,清順治《潞安府志·卷四》頁三十六:王宮用,號桃溪,直隸成安人,進士。陞陝西副使。
  5.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三十二年癸丑科登科錄》 
官銜
前任:
葉恩
明朝榆次縣知縣
嘉靖三十二年-三十四年
繼任:
江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