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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惟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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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惟憼
大明
籍贯直隶凤阳府寿州蒙城县
出生甲戌三月初六日
逝世嘉靖三十七年
配偶娶吴氏
亲属(子)若愚、若鲁
出身
  • 嘉靖二十八年己酉科举人
  • 嘉靖三十二年癸丑科同进士出身

何惟憼(1514年—1558年),字汝一,号水南,直隶凤阳府寿州蒙城县人,军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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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天府乡试第九十一名举人。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中式癸丑科三甲第二百五十七名进士[1][2]。刑部观政,授福建莆田知县,升都察院经历,三十七年卒。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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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何器;祖父何渊;父何遇汉。前母冯氏;葛氏[3]。弟何惟宪。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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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三十二年癸丑科登科录》 
官衔
前任:
许爚
明朝莆田县知县
1555年-1557年
继任:
贺邦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