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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優良條目/2008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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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日本帝國憲法,是日本基於近代立憲主義而制定的首部憲法,公布於1889年2月11日,並於1890年11月29日施行。很多情況下,該部憲法也被稱作「明治憲法」。在亞洲諸國中,該部憲法的歷史僅次於奧斯曼帝國的《奧斯曼帝國憲法》,在東亞範圍內,則是首部近代意義上的憲法。但是在實際運用中,奧斯曼帝國憲法並沒有發揮實質性的功能,因此可以說大日本帝國憲法是亞洲首部真正得到實行的近代憲法。或許與憲法發布敕令上提到的「不可磨滅之大典」有關,在制定日本國憲法前的大半個世紀裡,這部憲法沒有經歷任何修改或變更。儘管這部憲法的名稱中帶有「大日本帝國」的文字,但當時並不是日本正式的國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