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粉嶺高爾夫球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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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字過紙、復製及剪貼地把另一條目內容硬套在新條目上,並不是嚴謹和準確的書寫。
條目香港哥爾夫球會屬球會類,而新條目偏近體育設施一類,兩類的書寫風格和格式,會有差別。新條目有大幅重新書寫的必要。
在債權證及公司會籍一欄,須注意香港哥爾夫球會旗下有兩個高球場,分別是深水灣高球場和粉嶺高球場,因購買債權證而取得公司會籍者,可得到使用兩個高球場及其相關服務的會員福利。因此,債權證及公司會籍一欄,宜放置在香港哥爾夫球會的條目。若把此段資料原封不動地放置在粉嶺高球場的條目上,並不恰當。
有關歷史部份,香港哥爾夫球會的書寫倚重於兩本書藉的記錄,偏向從球會和會員做過的事落筆,而粉嶺高球場條目屬體育場地類,歷史應以球場設施及地貌變遷為先。
另外,香港哥爾夫球會的歷史部份幾個不同時期,即1889-1991(球會在跑馬地和深水灣時期、前粉嶺時期)、1911-WWII(戰前時期)、1945-1989(戰後至球會100周年)及1990年及以後(近代),反映球會在前粉嶺時代、粉嶺高球場開拓期、戰後時期及九七前後漸趨本土化,幾次不同時代的質變。粉嶺高球場條目若從設施及地貌變遷為方向書寫,則毋須再作這些分項。
粉嶺高球場條目加入交通一欄,是要與其他香港運動場地條目看齊。
粉嶺高球場條目生態部份,應集中描述範圍內的動植物情況,至於球會所作的環保措施,則應留在香港哥爾夫球會條目。兩個條目均需要進一步修正。—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Soybean(對話|貢獻)於2019年7月10日 (三) 07:16 (UTC)加入。
土地開發爭議
[編輯]在本地粉嶺高爾夫球場的開發爭議是很多的,條目中居然隻字不提,看歷史記錄才知道是有人刪掉了。需要長期監視一下,如果有人認爲相關開發爭議應該歸到「香港哥爾夫球會」,可以轉過去,畢竟運動推廣不力,租借困難,費用昂貴的2600人「貴族樂園」也可以算是球會的鍋。如果發現香港哥爾夫球會和這裡也沒有這些民間非議,就很明顯過濾信息了。到時請查看歷史記錄。--Nostalgiacn(留言) 2020年7月15日 (三) 12:17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