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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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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梅
大明桂阳县知县
籍贯江西南昌府丰城县
字号字汝和
出身
  • 嘉靖三十一年壬子科举人

赖梅(16世纪—16世纪),汝和江西南昌府丰城县[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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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梅是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壬子科江西乡试举人[2],授太湖知县,有某豪强诬陷家人死罪,他设法申免,三个月后因母亲逝世回乡,服阕后补任桂阳知县,到任后拜访周敦颐故居,并修葺祠祀、抚辑流民,令强悍的峒民亦归附,豪民何曰苹以弟杀兄论死,以重赂求释,他始终按法惩治,上级呈上功绩以应给,他却忤逆当道而辞官,行李萧然,著有《春秋题意》、《耕读埜稿》[1]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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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同治《丰城县志·卷十三·人物志三》:赖梅,字汝和,邑郛人,博通经籍,工古文词,领嘉靖乡荐,授太湖知县,有宦豪强某以非法诬家人死罪,罗织已成,梅得实力伸豁之,甫三月丁内艰归,卜葬庐墓三年,起补桂阳,莅任访周濂溪故迹,修饬祠祀、抚辑流徙,峒民犷悍者悉归附,豪民何曰苹以弟杀兄当论死,重赂求释,梅卒按如律,按院上其绩以应给,拂当道意致政归,囊橐萧然,著有《春秋题意》、《耕读埜稿》。
  2. ^ 同治《丰城县志·卷八·选举》:嘉靖三十一年壬子乡试……赖梅 邑郛人,太湖知县,有传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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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治《丰城县志》·卷八·选举
  • 同治《丰城县志》·卷十三·人物志三
官衔
前任:
夏永
明朝太湖县知县
嘉靖年间
继任:
王嘉宾
前任:
杨宽
明朝桂阳县知县
嘉靖年间-隆庆年间
继任:
纪法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