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竹庄为台湾日治时期1920年至1945年间存在之行政区,辖属新竹州桃园郡。今桃园市芦竹区。
芦竹庄在台湾日治时期行政区划的十二厅时期原属新竹厅桃涧堡下之新兴庄、福兴庄、中兴庄、新庄仔庄、大竹围庄、芦竹厝庄、南崁下庄、南崁口庄、南崁内厝庄,及八里坌堡之坑仔口庄、坑仔外庄、坑仔庄[1]。1920年10月,“芦竹厝”改称“芦竹”,上述12庄合并为芦竹庄,辖域内分为新兴、福兴、中兴、新庄子、大竹围、芦竹、南崁下、南崁庙口、南崁内厝、坑子口、坑子外、坑子等12个大字。
- 坑子口大字下有“后壁厝”、“头前”、“海湖”小字名
- 坑子外大字下有“外社”、“草子崎”、“山脚”小字名
- 坑子大字下有“赤涂崎”、“猫尾崎”、“土地公坑”、“顶社”小字名
- 南崁庙口大字下有“营盘坑”、“羊稠坑”、“山鼻子”、“庙口”、“蕃子厝”小字名
- 南崁内厝大字下有“内厝”、“溪洲”小字名[2]
- 南崁实业补习学校(1924年)→南崁农业专修学校(1932年)(今南崁高中)
- 芦竹庄役场
- 南崁警察官吏派出所
- 新庄子警察官吏派出所
- 坑子外警察官吏派出所
- 南崁信用购买贩卖利用组合
- 南崁五福宫
- 南崁屯兵营趾
- 南崁圣迹亭
- ^ 《新旧对照管辖便览》
- ^ 《台湾总督府行政区域便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