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首
猎首(英语:headhunting),又称猎头,中国古籍作
在人类学界,猎首行为在社会中的角色一直是一个讨论的热点课题。当代学者普遍认为,猎首行为是曾经在社会群体和个人的等级制度的形成、强化和维持过程中扮演关键角色的一种仪式。一些人类学家提出的理论认为,猎首行为源于宗教观念中“灵魂栖于头颅中”的看法,而猎首则是为了带回并最终征服敌人的灵魂。在人类学著作中,猎首行为出现的直接原因包括羞辱对手、炫耀个人勇猛和战功、完成某些成年仪式、宗教信仰(比如维持星象平衡)、展现男性气质、嗜血和建立社交威信等等[1]。
部分文化中的猎首行为
[编辑]东亚大陆
[编辑]据河南殷墟出土的甲骨文记载,商代时中国便有猎首的风俗。殷商人把俘获的异族的酋长当作人牲斩首,祭祖之后,用其头盖骨刻上文字以记事,作为战胜的纪念,称为“人头骨刻辞”[2]。
到了春秋战国时期,猎首行为在中国大规模兴起。司马迁《史记》记载,春秋时,晋国赵襄子攻杀知襄子之后,将知襄子的首级割下,雕刻上漆,当饮酒之骷髅杯。南方楚国,在屈原《楚辞》中的《国殇》、《礼魂》篇中都有民间猎首习俗的记载[3]。秦国在商鞅变法后规定,士兵的军功一律以斩获并带回的敌人首级多少来计算,计算功劳也非常公平。这一规定使得秦军的士气大为增强,其凶残程度也令各国士兵闻之而胆寒。有观点认为,猎首行为在秦灭六国的战争中起了重要的作用。由于首级携带不易,除了重要敌将外,其余都简化为割耳或割鼻以替代之。
北方胡人常常会在部落互相攻杀或南下入侵农耕文明领地时杀掠战斗力较弱的平民百姓,称为“打草谷”。《资治通鉴》记载947年正月及辽国的契丹军队四出“打草谷”,数百里无人烟。《辽史·第三十四卷·志第四》载:“人马不给粮草,日遣打草谷骑四出抄掠以供之。”“其打草谷家丁,各衣甲持兵,旋团为队,必先斫伐园林,然后驱掠老幼,运土木填壕堑;攻城之际,必使先登,矢石檑木并下,止伤老幼。”《新五代史‧四夷附录一》: “ 德光已灭晋, 遣其部族酋豪……括借天下钱帛以赏军。 胡兵人马不给粮草, 遣数千骑分出四野, 劫掠人民, 号为‘打草谷’。”《资治通鉴‧后汉高祖天福十二年》:“赵延寿请给上国兵廪食。 契丹主曰:‘吾国无此法’。 乃纵胡骑四出, 以牧马为名, 分番剽掠, 谓之‘打草谷’。”
云贵高原部分少数民族,如佤族,直至20世纪50年代仍有猎首的习俗。[4]
日本
[编辑]在古代日本的战争中,往往都是由武士进行一对一的单挑。在作战前,双方互相通报姓名,然后进行决斗。当杀死对方后,武士将其首级砍下来,送往军中验看。然后按其斩杀的敌人地位的高低来论战功行赏。这被日本人称为首实检。
在《雍州府志·十·陵墓》中,有关于日本首实检的记载:“凡本朝军士,得敌首谓取首。或谓高名,依忠功高得武名之谓也。敌之所随身物或胄或刀等物,添首取之来,谓分取高名。倭俗,一种谓一分。依之一种分来,故称分取。敌首携归入主君之一览,是谓实检,盖检军实之义乎。记首多少之书,谓首帖。”
台湾
[编辑]猎首行为曾经在台湾原住民中非常普遍,除隔绝于台湾东南外海的兰屿达悟族(旧称雅美族)外,其他原住民族群都流行猎首。原住民会因为报仇而猎人头,但是也可以为了祈福而猎人头,或者是为了表现自己的英勇而猎人头,甚至是无目的性,纯粹为了猎人头而猎人头[5],大部分被害者是与猎首原住民毫无仇隙的第三者——其他部落或平地人[6]。
汉人移民到台湾的早期,也常常成为原住民猎首的对象。而某些地区的汉人也会进行报复性捕杀,并把原住民的人肉及脏器食余的人骨熬制成谣传可治寒热病、脚风和创伤的药膏。
日治时期台湾总督府严禁出草,是世界首个真正严禁“出草”的官府。日本人反对出草的出发点与汉人相同,视为非常野蛮的杀人恶行,以刑事犯罪处理。一些原住民坚持出草是传统信仰,抵制政府的禁令,虽然日本政府使用了包括连坐等许多高压政策来遏制出草,但出草的行为仍旧持续,直到雾社事件后才消失。
东南亚和美拉尼西亚
[编辑]东南亚和美拉尼西亚的许多南岛民族中都有猎首的传统。人类学文献中对近代菲律宾易隆高族、砂拉越的伊班族和巴拉湾族、加里曼丹岛(婆罗洲)的达雅族、美拉尼西亚的瓦纳族、苏拉威西岛西南部的马普伦多族等部族的猎首习俗有较详细的记载。在这些部族中,猎取敌方首级多数为一种宗教仪式,而非战争行为。猎首通常标志着部族成员对己方战死者哀悼的结束。参与猎首行为可作为部族男性成员成年的标志,部族首领会依据猎取首级的多少对部族成员进行奖赏。
肯尼思·乔治(Kenneth George)在对马普伦多族的考察中发现:他们的一年一度的“猎首”行为已经演化成以椰子代替真实头颅的一种纯宗教仪式,称为“pangngae”[7]。该仪式在每年水稻收获的时节举行,其目的包括展现不同部族文化间的分歧和辩论,显示男性的阳刚之美,分发公共物资,以及抵制外来文明对马普伦多族文明的同化等等。
砂拉越地区的猎首行为1830年代被拉者詹姆斯·布鲁克勒令禁止,而吕宋易隆高族的猎首传统则在1930年代被当时管辖菲律宾的美国属地当局废止。
印度
[编辑]结合了古印度土著文化,少部分印度教性力派信徒会有以人体、人血或首级为祭品,奉献给时母、难近母等女神的现象。在英国殖民统治时期,少数信徒仍然有这种行为,在英国殖民当局全力禁止下才逐渐消失。
印度东北部的那加族也以猎首闻名。
新西兰
[编辑]新西兰的土著毛利人在部族冲突中一般会挖去头盖骨然后用烟熏的方式保存敌人的头颅。如今不少毛利人部族正试图追索流散于世界其他地方博物馆的他们祖先的头颅。
亚马逊地区
[编辑]居住在今天厄瓜多尔、秘鲁和亚马逊平原地区的舒阿尔族有猎取人头后脱水作为祭品的习俗。今天舒阿尔人出售给游客的纪念品中就包括这些祭物的仿制品。而在一些边远地区的舒阿尔部落中,猎首现象仍未绝迹。
凯尔特人
[编辑]古代欧洲凯尔特人的猎首行为也与宗教相关,但具体目的至今不明。古罗马人和古希腊人均有关于凯尔特人将私敌的首级用钉子钉于自家墙上或悬挂于马脖子下的的习俗[8]。苏格兰的盖尔人将这一习俗延续了很长的时间,可能在皈依基督教后才被摈弃。在日耳曼人和伊比利亚人部族中亦有猎首习俗,但原因至今仍未能查明。
黑山人
[编辑]黑山人主要分布在亚得里亚海东岸和巴尔干半岛一带,他们实行猎首行为直到1876年被尼古拉一世勒令禁止。
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猎首行为
[编辑]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盟军(主要是美军)士兵在太平洋战场上曾大量收集日军阵亡士兵的头盖骨作为战利品或馈赠亲友的纪念品(但在欧洲战场上的盟军却无此行为)。美军太平洋舰队总司令曾于1942年9月严令禁止上述行为,但未取得显著效果。1944年5月22日的《生活》杂志曾刊登一幅年轻女子以她男友(海军士兵)寄给她的日军头盖骨为背景的照片[9][10],当时曾在美国引起公愤。
相关条目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山田仁史:《首狩の宗教民族学》筑摩书房,2015(日文)
- ^ 黄天树:《甲骨文中有关猎首风俗的记载》,《中国文化研究》杂志,2005年第2期
- ^ 凌纯声:《国殇礼魂与馘首祭枭》,中央研究院民族学研究所集刊,1960,9:pp. 436
- ^ 佤族人民自己革除“猎头祭谷”习俗. 中国民族宗教网. [2020-11-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3-28).
- ^ 不 泰一樣 生命祭典. [2014-04-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4-07).
- ^ 台灣文化與殖民現代性 六、何謂『出草』. [2012-11-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9-24).
- ^ Kenneth George, Showing signs of violence: The cultural politics of a twentieth-century headhunting ritual,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96, ISBN 0-520-20041-1
- ^ Diodorus (Siculus.). The Historical Library of Diodorus the Sicilian: In Fifteen Books. To which are Added the Fragments of Diodorus, and Those Published by H. Valesius, I. Rhodomannus, and F. Ursinus. W. MʻDowall. 1814 [2020-11-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3-01) (英语).
- ^ Paul Fussell, Wartime: Understanding and Behavior in the Second World War,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0, p. 117.
- ^ Simon Harrison, "Skull Trophies of the Pacific War: Transgressive Objects of remembrance./Les Trophees De la Guerre Du Pacifique Des Cranes Comme Souvenirs Transgressifs", Journal of the Royal Anthropological Institute, 2006, 12 (4): 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