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Talk:加州健身

页面内容不支持其他语言。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利益衝突

[编辑]

IP用戶203.189.174.3[1]加州健身舒適堡不斷加入大量負面新聞後, 建立了力威健身條目。懷疑有商業利益衝突。--Nivekin請留言 2011年9月8日 (四) 07:30 (UTC)[回复]

不像有商業利益衝突,因為基本上香港不少健身公司的負面新聞眾多,社會亦有不少批評。反而力威健身條目問題在於內容並不足夠。--Wing1990hk (留言) 2011年9月8日 (四) 14:10 (UTC)[回复]

我是認為利益衝突的可能性不是沒有。要用中立的筆觸引述負面新聞其實不難,但很明顯可以看出該IP用戶是以敵視、找碴的態度在進行敘述。—泅水大象 訐譙☎ 2011年9月8日 (四) 14:20 (UTC)[回复]

我也想加插一些正面資訊,奈何真的找不到,關於力威,其實都不算內容不足,已寫了百多字,相信陸續會增多。泅水大象應該是台灣人吧,閣下可能對香港認知不多,眾健身中心已不只一次被消委會點名或不點名批評。我編輯目的在於警惕用家,一點利益衝突都沒有。 [[[Special:Contributions/203.189.174.3|203.189.174.3]] (留言) 2011年9月9日 (五) 01:00 (UTC)}[回复]

新聞本身並不負面,我確信騙案均為事實,而且只是冰山一角,受害者多被車輪式高壓推銷,甚至被扣起信用卡或隨身物品,更甚者被胡亂過數或在取巧的情況下簽下合約,真正負面其實是健身中心的銷售手法,刪文只會令更多消費者跌落陷阱[2]。反而首先提出利益衝突論點的仁兄,我懷疑他真正目的是否想維護健身中心利益,試圖封鎖資訊。[[[Special:Contributions/203.189.174.3|203.189.174.3]] (留言) 2011年9月9日 (五) 02:13 (UTC)][回复]

如果收錄那些內文的目的是『警惕用家避免更多消費者跌落陷阱』,那很顯然,編輯者的立場已經偏頗,違反維基百科NPOV的政策了。敢問,維基百科到底是百科全書,還是消費者保護指南?縱使沒有直接的利益衝突,但是如此的編輯方式的確是違反維基百科政策,應該修正。—泅水大象 訐譙☎ 2011年9月9日 (五) 03:33 (UTC)[回复]
收錄目的可以有多方面,上文所指的只是其中一個,其他目的可以是記錄該中心經營手法衍生出來的社會關注。[[[Special:Contributions/203.189.174.3|203.189.174.3]] (留言) 2011年9月9日 (五) 04:39 (UTC)][回复]

中立性

[编辑]

「在高壓及幾近禁錮的環境內,受著3小時的疲勞轟炸……同月內,李先生再兩度被誘騙簽下……」都只是從投訴人的角度出發, 中立性是否有問題?--Nivekin請留言 2011年9月9日 (五) 01:18 (UTC)[回复]

2010年消委會接獲近千宗針對健身中心的投訴,報導描述的確是典型受騙例子。[3][4] [[[Special:Contributions/203.189.174.3|203.189.174.3]] (留言) 2011年9月9日 (五) 01:38 (UTC)][回复]

這些報導全都是從消費者或消費者保護的立場來看事情的,因此縱使實際存在,也是實際存在的『非中立』觀點。消費者在遇到不滿意的消費經驗時會找消委會投訴,但在覺得服務滿意時並不會找消委會報告滿意經驗,所以消委會方面得到的資訊永遠不可能是中立的資訊。—泅水大象 訐譙☎ 2011年9月9日 (五) 07:31 (UTC)[回复]
那麼閣下是否懷疑消委會的獨立性?根據消委會的網頁介紹,其核心價值包括確保意見獨立。[[[Special:Contributions/203.189.174.3|203.189.174.3]] (留言) 2011年9月9日 (五) 08:21 (UTC)][回复]
消委會收到近千宗針對健身中心的投訴是客觀事實, 但「在高壓及幾近禁錮的環境內」;「再兩度被誘騙簽下」等有立場的文字不是消委會發佈的吧?-Nivekin請留言 2011年9月9日 (五) 08:33 (UTC)[回复]
以下是節錄自《選擇》月刊第417期的原文 -

「健身中心往往以試玩或贈品作招徠,吸引消費者到健身中心,繼而蓄意扣起他們的信用卡或隨身物品,在他們無法抽身的情況下,高壓推銷。有些消費者甚至被困於房內,再被車輪式高壓推銷,簽下巨額會籍。」[[[Special:Contributions/203.189.174.3|203.189.174.3]] (留言) 2011年9月9日 (五) 08:47 (UTC)] 《選擇》月刊是消委會出版的雜誌,作為政府機構,相信其刊物之內容必經過審慎證實。[回复]

如有這個來源(並有指明是加州健身), 那負面批評一段中加入「香港消委會指XXX以試玩或贈品作招徠,使用高壓推銷的手段向顧客推銷」應沒有問題--Nivekin請留言 2011年9月9日 (五) 11:55 (UTC)[回复]

意外

[编辑]

加入跑步時心臟病發的意外是否合理? 這是否有潛台詞是健身房的責任? 如否, 有沒有需要加入?--Nivekin請留言 2011年9月9日 (五) 06:30 (UTC)[回复]

潛台詞只是閣下個人的揣測,那作得準! [[[Special:Contributions/203.189.174.3|203.189.174.3]] (留言) 2011年9月9日 (五) 08:23 (UTC)][回复]
若不是健身房的責任, 那為甚麼寫入該條目? 正如何俊仁在麥當勞遇襲, 是否又寫入麥當勞?--Nivekin請留言 2011年9月9日 (五) 08:31 (UTC)[回复]
911遇襲,請你看看又有否記載在世界贸易中心的條目上。[[[Special:Contributions/203.189.174.3|203.189.174.3]] (留言) 2011年9月9日 (五) 08:38 (UTC)][回复]
911遇襲當然寫入世界贸易中心, 因遇襲對象正是那兩座大樓. 何俊仁在麥當勞遇襲, 也會寫入何俊仁, 但不是麥當勞--Nivekin請留言 2011年9月9日 (五) 08:45 (UTC)[回复]
世界贸易中心是911遇襲的地點,正如何俊仁也是在麥當勞遇襲一樣[[[Special:Contributions/203.189.174.3|203.189.174.3]] (留言) 2011年9月9日 (五) 09:01 (UTC)][回复]
飛機是撞向大樓的; 兇手不是襲擊麥當勞叔叔的--Nivekin請留言 2011年9月9日 (五) 11:43 (UTC)[回复]

近日本人將上述的內容移除,然而被RiceRice完全地撤銷。就此,本人歡迎討論,本人對此的立場與Nivekin仁兄同樣,敬請切勿肆意無理由地撤銷編輯。CVS留言2012年4月5日 (四) 10:50 (UTC)[回复]

併購分拆、代言人、銷售手法爭議等段落或部分句仍无来源支撑。--JuneAugust留言2014年7月18日 (五) 04:25 (UTC)[回复]

加州健身條目內有部份內容,特別是爭議一節,都是從報紙直接抄過去[5][6],基本上都是侵權。那位有時間可以幫忙清理?--Nivekin請留言 2016年7月7日 (四) 04:08 (UTC)[回复]

如果你覺得直接抄,倒不如自行修改有問題的內容,而不是清理去刪除內容。而本人已經修改了部份字眼--Wpcpey留言2016年7月7日 (四) 09:51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