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主题:立陶宛/特色條目/3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立陶宛獨立法案簽署者名單列出了1918年2月16日簽署立陶宛獨立法案的二十位立陶宛人。這些簽署者於1917年9月經維爾紐斯會議選入立陶宛國民大會,並被賦予了建立獨立的立陶宛國的任務。1918年底,德國於第一次世界大战戰敗並自立陶宛撤軍後,立陶宛正式宣佈獨立。其後,立陶宛展開了漫長的建國路程,確立其邊界並獲得國際承認。這二十名簽署者成功完成了他們的使命,立陶宛的獨立則持續至1940年6月15日苏联佔領該國為止。

這些簽署者的政治、職業與社會背景各不相同。有些人日後在政界嶄露頭角,比如日後當選立陶宛總統安塔纳斯·斯梅托纳亞歷山德拉斯·斯圖爾金斯基斯,以及成為立陶宛臨時首都考那斯市長的約納斯·維雷希斯英语Jonas Vileišis。立陶宛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後失去其獨立地位,倖存的簽署者當中有六人遭立陶宛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送入監獄或處決,另有六人移民至西方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