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葉相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葉相
大明刑部左侍郎
籍貫直隸揚州府江都縣
出生成化十一年八月十四日
逝世嘉靖二十四年七月十八日
配偶娶王氏
出身
  • 弘治十五年壬戌科同進士出身

葉相(1475年—1545年),字良臣直隸揚州府江都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

弘治八年(1495年)乙卯科應天鄉試第八十九名舉人,十五年(1502年)中式壬戌科會試第五十四名,三甲第一百五十一名進士[1][2]。初任浙江金華府推官,升刑科給事中、禮科都給事中,歷任湖廣布政使司參政、江西右布政使、戶部左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嘉靖九年(1530年),任南京工部右侍郎,官至刑部左侍郎。

家族

[编辑]

曾祖葉坦,國子監典籍;祖父葉永年,贈光祿寺署丞;父葉瀾,光祿寺署正。前母趙氏(贈孺人);母葛氏(封孺人)。慈侍下[3]

参考文献

[编辑]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十五年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