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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義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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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義壯(1542年—17世紀),伯猷江西南昌府進賢縣七都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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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義壯在嘉靖四十年(1561年)以二十之齡中舉人[2],五次會試不第,到萬曆二年(1574年)才中副榜,授桐鄉教諭,不久改任泰和教諭,教導士子有方;之後他歷任雲和東鄉容城知縣,為政寬和,人民思念。在東鄉時曾平反梁山冤獄,釋放十多人,蜀人為他建立生祠,並入名宦祠;在武進擔任教諭,學生佩服其教學,以獲他指點為貴,致仕後在家居數十年,兩次舉鄉飲大賓,為人沒有城府,雅好讀書,至老不捲,清約猶若寒士[1][3]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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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康熙《進賢縣志·卷十四·人物志一》:方義壯,字伯猷,七都人,年二十舉于鄉,五上春官不第,甲戌會試副榜第一,奉例授浙桐鄉主學,旋改補江西泰和學正,造士有方;歷浙雲和、蜀東鄉、北直隸容城縣令,所至俱用寬和為理,民懷其惠。在蜀東鄉辨梁山冤獄,平反十數人,蜀之人相與生祠俎豆之,入名宦;改司毘陵,士服其教,輒以得師為快,致仕家居數十載,兩舉鄉飲大賓,古貌古心不設城府,雅好讀書,手一編至老不釋,清約若寒士云。
  2. ^ 康熙《進賢縣志·卷十一·選舉志一》:鄉舉……嘉靖四十年辛酉黃文煒榜 方義壯 字叔猷,七都(人),歷教諭、知縣,事見良臣
  3. ^ 乾隆《南昌府志·卷五十四·人物 仕蹟七》:方義壯,字伯猷,進賢人,舉人,授桐鄉學,改補泰和學正;任雲和、東鄉、隸容城知縣,所至民懷其惠,在蜀辨梁山冤獄,釋十數人,旋致仕。 縣志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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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康熙《進賢縣志》·卷十一·選舉志一
  • 康熙《進賢縣志》·卷十四·人物志一
  • 乾隆《南昌府志》·卷五十四·人物 仕蹟七
官衔
前任:
陳延
明朝桐鄉縣教諭
1574年-1578年
繼任:
李九標
前任:
王顯先
明朝泰和縣教諭
1578年-1580年
繼任:
舒琛
前任:
蕭淵
明朝雲和縣知縣
1581年-1582年
繼任:
鄧啟愚
前任:
江左彥
明朝容城縣知縣
1587年-1589年
繼任:
蕭迎
前任:
金溱
明朝武進縣教諭
1589年
繼任:
柯有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