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掩耳盜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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掩耳盜鈴,原为盜鐘掩耳,為一中國成語,通常是比喻自欺欺人的意思。出自《吕氏春秋·自知》裏的一则寓言故事,原文为盗,后来鐘演变成为,掩耳盗钟反而不常用了。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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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氏春秋·自知》中记述说,春秋晋国六卿范氏被灭,百姓都跑到范氏家中拿东西,有人拿了一口,想背走,但鐘太大,无法背走,便用锤子砸,结果鐘发出巨大响声,那人担心别人听到来争夺,便捂着耳朵继续砸鐘。《吕氏春秋》随后评论说:“不愿让别人听见是可以理解的,不愿让自己听见就说不通了。作为国君家主,厌恶听到自己的过错,岂不和这是一样的么?厌恶别人听到其过错还说得过去。”

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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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氏春秋》之后,掩耳盗鐘成为一个成语,唐朝刘知己在《史通·书志》中写道:“掩耳盗鐘,自云无觉。”宋代以后盜鐘掩耳逐渐演变为掩耳盗铃[1]。 在《紅樓夢[2] 《鏡花緣》[3]小说中都有“掩耳盗铃”的说法。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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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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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存档副本. [2006-12-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03-11). 
  2. ^ 红楼梦》(程乙本)第9回:「那怕再念三十本詩經,也是掩耳盜鈴,哄人而已。」
  3. ^ 李汝珍,《镜花缘》:「他雖用遮蓋,以掩眾人耳目,那知卻是掩耳盜鈴。」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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