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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討論:新條目推薦/候選/存檔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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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DYK的分類問題

我和@螺釘分別主編了麗娜有甚麼薔花紅蓮傳 (1924年電影)兩篇條目,兩篇本來應屬同一分類,但因我和螺釘在DYK寫分類時所寫的分類有別(我寫film類,螺釘寫電影類),結果導致liangent-bot將兩個條目同時刊登在首頁。為避免類似情況重演,現在提出兩個建議:

  1. 由本人建議,將同義的分類算作同一分類,以上述例子來說,film、movie和電影應計作同一分類
  2. 由@春卷柯南建議,改以圖書館分類法作DYK分類

歡迎討論,如有更好建議亦歡迎提出。-- Billy talking to HK People貢獻 2016年1月11日 (一) 12:27 (UTC)

我曾經兩次闡述自己的方案(有興趣自己找),然而不了了之。現在還離休,沒閒心與人X噏辯論。召喚一下@LiangentJimmy XuGakmoCdip150Kolyma這幾位長年處理DYK更新事宜的管理員。--春卷柯南夫子 ( ) 2016年1月11日 (一) 12:47 (UTC)
我覺得應該從模板下手。Antigng留言2016年1月11日 (一) 12:54 (UTC)
其實我覺得用特徵碼方式會比分類較容易控制,不想同一時間上首頁的條目就在參數裏附加同一組特徵碼,大致如以下流程概念:
  1. 條目1被提名,機器人給一個隨機的特徵碼,如type=2016010101
  2. 條目2被提名,機器人再給一個隨機但不重複的特徵碼,如type=2016010102
  3. 如果某人認為條目1和條目2不應同時刊上首頁,那麼某人可以在條目2的特徵碼後面添加與條目1相同的的特徵碼,如type=2016010102,2016010101
  4. 條目1投票結束並通過,之後機器人把條目1放上首頁
  5. 條目2投票結束並通過,而條目1仍然在首頁,機器人檢查特徵碼時會檢查到首頁的條目1和候選的條目2都附有了2016010101特徵碼,暫不把條目2上首頁
  6. 直至條目1落畫後,機器人檢查首頁並沒有條目附帶2016010101這個特徵碼,才把條目2登上首頁
如此,就不須顧慮到究竟增加多少個分類才夠用,另外type也不需要由提名人填寫。--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6年1月11日 (一) 13:30 (UTC)
這個也行,其實已經有hash了,直接把type改成「與此條目衝突的其他條目的hash」就行。Liangent留言 2016年1月12日 (二) 00:11 (UTC)
謝謝春卷柯南的召喚。相信如您能把您之前的建議的連結給出會對討論有幫助。IMHO,不知可否規範分類名稱,譬如當機器人掃描到type是movie時,就以film代替,等等。--Gakmo留言2016年1月11日 (一) 16:19 (UTC)
如果有人故意想重複上的話總能想辦法繞過,如果是無意的話直接弄個模板比如讓{{subst:DYKtype|movie}}和{{subst:DYKtype|film}}都輸出movie,然後填的時候都用模板填就行不用改機器人。Liangent留言 2016年1月12日 (二) 00:08 (UTC)
要是分類不填對模板產生錯誤,bot不給上dyk,這樣就沒辦法繞過了。--Antigng留言2016年1月12日 (二) 01:20 (UTC)
利用條目分類呢? --達師 - 334 - 554 2016年1月14日 (四) 10:42 (UTC)
現在的分類仍然十分混亂,或者沒掛好,就等於廢了。——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1月15日 (五) 06:39 (UTC)
分類應該屬於DYK審查的一部分吧。 --達師 - 334 - 554 2016年1月17日 (日) 10:02 (UTC)
貌似最近的DYK投票新規把這個排除了。是否還要加個模板Template:分類不當?--4Li 2016年1月18日 (一) 22:04 (UTC)
要把分類搞得那麼嚴格的話,定當(-)反對,畢竟type只是技術性的東西,不是真正給人看的,不應作為提名要求的一部份。--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6年1月19日 (二) 01:56 (UTC)
我說的是條目頁面分類,不是type --達師 - 334 - 554 2016年1月19日 (二) 08:48 (UTC)
分類現在的結構仍然太亂,估計仍然很難或者需要花費更多人力去整理,要不然一樣回歸不了根分類上,無法準確確定type。還不如直接制定type表,然後對著選,沒填對就暫時扣押直到修正type值。——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1月20日 (三) 01:13 (UTC)
參照GA、FA的類型分類,指定一個表來指定使用哪些值來做DYK的type,不對的話,自動標記為需要修正暫不予上DYK,手工修正後即可。——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1月15日 (五) 06:39 (UTC)
各位可以自行歸類,畢竟以前的新條目推薦也是手動分類。--►不讓你們窩裡反的Ricknator11♥)◁ 2016年1月20日 (三) 15:08 (UTC)

可不可以把DYK評選的支持字句作成一個模板?

可不可以把DYK評選的支持字句作成一個模板?例如把「:條目符合標準:來源充足、腳註使用得宜、分類適當、新建條目或近期重大更新。」作成Template:DYK理由,以後評選時投支持票,只要輸入{{支持}}{{DYK理由}},就會顯示「(+)支持:條目符合標準:來源充足、腳註使用得宜、分類適當、新建條目或近期重大更新。」

這樣可以避免每個人都是符合標準、符合標準、符合標準這樣過於籠統,又可避免每次都要打一串字浪費時間傷腦筋。

各位覺得如何?-游蛇脫殼/克勞 2016年4月26日 (二) 14:07 (UTC)

用戶頁底下的個人模板要怎麼弄?又該怎麼使用?我不知道。-游蛇脫殼/克勞 2016年4月27日 (三) 02:22 (UTC)
像是{{User:克勞棣/DYK理由}},用法跟一般模板一樣,也可以subst。-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DC14討論2016年4月27日 (三) 02:26 (UTC)
經由和平奮鬥救地球君的協助,成功了,但是這個試驗子頁面User:克勞棣/Template:DYK理由也請幫我刪除,謝謝!-游蛇脫殼/克勞 2016年4月27日 (三) 16:00 (UTC)
完成-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DC14討論2016年4月27日 (三) 16:04 (UTC)

過期DYK投票的結案執行者權限

目前WP:DYKC的討論結案程序是:

  1. 獲得足夠票數而未過期的DYK提名由機器人辨認。每一項DYK提名都會在提名4天後進行中途點票,如果通過的話就自動結案,跳到第三步。
  2. 中途點票未通過的條目會在條目提名後7天再進行點票。如果票數足夠就會自動結案,否則則需要人工結案。結案後通過者跳到第三步。
  3. 登上DYK欄目。

問題主要是出在第二步。按照目前的機制,人工結案只能由管理員進行。雖然非管理員也可以藉助模仿DYK提名模板results字串的格式標示該條目通過,但是聽說系統不承認非管理員結案,如果是這樣非管理員寫了這個字串跟沒寫這個字串,根本就沒差。我在想,如果准許某些受到社群信任的用戶(例如回退員、巡查員、巡查豁免員,簡稱下三員)給DYK提名結案(就算不給他們用DYKtools),又會怎樣呢?好處是能夠增加效率,壞處是會可能給人亂搞(雖然去年DYK改革以來確認DYK投票是否有效的制度從來沒有被濫用過)。大家怎麼看?

PS. 事緣今晚我給DYK最底下的提名結案,結果因為上面提到的原因彈票,確實有點悲催。可能在技術上那篇條目還未正式結案。--春卷柯南-發前人所未知 ( ) 2016年4月9日 (六) 15:24 (UTC)

確實不接受非管理員。Liangent留言 2016年4月9日 (六) 16:09 (UTC)
而且自動進行辨認的不僅是機器人,而且還是擁有管理權的機器人(看它們都是adminbot而不是bot)。當然如無很大的危險憂慮的前提,若能下放更多權力給非管理用戶,敝人也是樂見的。(話說GA和FA兩個展區可以給非管理員來搞,反而DYK一定要管理員,這點其實我不是很明白……)--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6年4月9日 (六) 16:24 (UTC)
啊啊……原來破壞者Labstore以前是巡查豁免員,Makecat更是包攬下三員權限。而且某些下三員會令他們認為政治不正確的條目從當選變為落選,這也是風險。(雖然管理員也會否決通過的DYK提名,不過以淺藍雪事件為例,當時WG提名的條目確實有瑕疵)。--春卷柯南-發前人所未知 ( ) 2016年4月9日 (六) 18:54 (UTC)
@Cdip150:FA和GA當前以及次日上首頁的版面也只能管理員搞,而DYK是實時上首頁的……Liangent留言 2016年4月10日 (日) 06:43 (UTC)
然而只有GA欄目當/明天上首頁的內容才會受保護,可是自動確認用戶還是可以動之後要展示的。上次劉嘉那個仿文言式的GA欄目內容能夠登上首頁,就是因為這個原因。--春卷柯南-發前人所未知 ( ) 2016年4月10日 (日) 07:48 (UTC)
設計是WP:首頁/明天應該有人檢查……但實際沒有,近期真正首頁上看到好多次「正在使用昨天的展示項目:Wikipedia:特色條目/2016年X月X日未編寫」了。Liangent留言 2016年4月10日 (日) 08:17 (UTC)
早前還有那樣一天都沒人管結果第三天直接紅鏈了的……--Jimmy Xu 2016年4月10日 (日) 09:39 (UTC)
或許可以考慮怎樣:當「下三員」關閉DYK的時候,至少有五位下三員進行了結票而且有4名結果相同,那麼最後的結果就為4位下三員的結果。這樣可以有效避免一些風險。--就是他 ☞ Q 「參觀 我的用戶頁 」「有事請 給我留言 2016年4月10日 (日) 12:12 (UTC)
然而在技術上要怎樣處理五個下三員的結案?這樣做我認為雖然加了一重保險,不過有可能是架床疊屋,降低效率。--春卷柯南-發前人所未知 ( ) 2016年4月19日 (二) 10:12 (UTC)

再論WP:DYKC的原創標準?


廢話不多言,直奔主題。關於WP:DYKC中的原創標準的疑問,其中的其他條目並未言及不包含其他語言的條目,由此,從其他語言版本翻譯過來的條目且內容有50%以上重複的情況,算不算不符合這條標準。但是在大量的實踐中,諸多的翻譯條目都符合併成為DYK,由此可見,這個原創的標準中應該增加一些內容,如此條原則不涉及全文或一半以上內容翻譯自其他語言版本的條目等,或者諸君有文辭語意更為謙遜且更為優異的,敬請直言,私只是拋磚引玉一番。望諸君直言以對。 --萌動之心起點所有维基人都在说谎.签名卖萌扔掉最好.以让世界更萌的态度致力于使世界更萌.中文维基13年.维基百科14年 2015年12月29日 (二) 10:54 (UTC)

原創標準所說的就是候選條目內容不得與中文版其他條目重複,與其他版本的條目無關,否則劉嘉、本人等翻譯黨就遭殃了。--春卷柯南夫子 ( ) 2015年12月29日 (二) 11:12 (UTC)
所以說,才要在標準中註明,不寫明,或許咬文嚼字的人就有理由了,比如愚鈍的私,就有點咬文嚼字了吧。--萌動之心起點所有维基人都在说谎.签名卖萌扔掉最好.以让世界更萌的态度致力于使世界更萌.中文维基13年.维基百科14年 2015年12月29日 (二) 11:27 (UTC)
所以,是否要將原創標準改為「原創:條目內容不得與中文維基其他條目(包括多個條目)或其他條目編輯歷史內容有50%以上的重複。」?--Wolfch (留言) 2015年12月31日 (四) 01:57 (UTC)
樓主既然知道自己「愚鈍」,就不要老是惹是生非。--№.N留言2015年12月31日 (四) 03:46 (UTC)
強烈反對樓主的砸場舉措,標準並沒有註明嚴禁翻譯條目參選,用{{translated page}}也不是強制規定。請樓主立即停止這種挑釁行為。--春卷柯南夫子 ( ) 2015年12月31日 (四) 05:57 (UTC)
不掛{{translated page}}是否違反CC-BY-SA?--4Li 2015年12月31日 (四) 19:00 (UTC)
(?)疑問,翻譯條目用的語言文字都不同,又怎能算做重複?有關僅以上述理由而投下的反對票在投票結束時我一概不予計算。--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5年12月31日 (四) 17:03 (UTC)
問題是對方的反對票還有一個理由:討論頁沒有{{translated page}}。--春卷柯南夫子 ( ) 2015年12月31日 (四) 17:08 (UTC)
一樣不算,投票理由須涉及條目內容(C),但{{translated page}}是討論頁的內容。--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5年12月31日 (四) 17:49 (UTC)
(※)注意 只想說明一點,如果法律條文有漏洞,而讓人鑽了漏洞,是應該讓鑽法律條文漏洞的人負責,還是應該讓制定法律條文的人負責,或者立法機構出台解釋性文件封堵漏洞,兩全其美。如果評選規則有漏洞,而某人又嚴格執行了規則,責任全為某人的嗎?為什麼不想想如何讓規則更加完善?如果嚴格執行一條有漏洞的規則,也會被認為是「擾亂」和「惹是生非」,那麼在下認栽。只是對於闡述觀點而擾亂一說不敢苟同,嚴格執行規則,就會被定為擾亂和惹事,而不是去尋找完善漏洞規則的辦法,只能讓人望而生畏——沒有建設性的爭論讓人看來皆是無用功。
其次,在下雖然不認同Wolfch閣下對在下嚴格執行一條有漏洞的規則而指出的「擾亂」,但在下認同閣下彌補漏洞的行為——修改原創規則,增加解釋型文字。在下對春卷柯南閣下的言語感到驚訝,在下善意地認為閣下用「強烈反對」「砸場」「挑釁行為」等字詞,只是出於一時衝動,而非「人身攻擊」,希望如此(請閣下注意,在下並非用在討論頁註明translated page模板而反對的,而是例舉規則中的原創條文)。雖然電箱閣下是管理員,並提出了語言文字不同一說,但原創規則中也無明確語言文字是否相同的條文,如果管理員級別的用戶擁有對規則的解釋權,那麼,在下承認這種解釋,僅此而已。 --萌動之心起點所有维基人都在说谎.签名卖萌扔掉最好.以让世界更萌的态度致力于使世界更萌.中文维基13年.维基百科14年 2015年12月31日 (四) 18:33 (UTC)
最後一句正解。[開玩笑的]--4Li 2015年12月31日 (四) 19:01 (UTC)
維基百科上面有個原則,WP:POINT。如果明知某個東西是漏洞,不意味著你可以大膽地鑽這個漏洞,而要通過討論解決這個漏洞。--Antigng留言2016年1月1日 (五) 01:25 (UTC)
這次我同意樓上一次。至於樓上上,方針並不一定由管理員執行,而有可能是靠社群或當中一部分獲授權的人自律執行,比如在DYKC的案例中,獲選標準的解釋權並不由管理員獨攬,而可以由回退員、巡查員、巡查豁免者代為執行。在這次鬧劇當中,我身為巡查豁免者,和街燈兄的意見並沒有太大的差異。另外樓主認為我「一時衝動」,這我不同意,因為在這件事當中,我已經是怒髮衝冠,樓主的行為無異於冒犯整個中文版從事翻譯的編輯(可能我要用到「宣戰」這個語氣更重的詞語),不管他們從事英文、日文等大語種,還是小語種翻譯。如果某些人罵我在GAN持之以嚴是對資淺用戶不友善,要趕走他們的舉措,那麼DYKC既為中文版目前最熱絡的條目評選項目,樓主對翻譯黨「亂棍毆打」(當然某些地方會把在某些場合中毆打特定的人視為風俗的一種,我就不扯近親配種問題了)/「善意提醒」,會嚴重打擊資淺用戶繼續翻譯外文條目的意趣,帶來更大的惡果。樓主如果只是以為這是「存在爭議,各自表述」的話,不好意思,我不這樣認為。--春卷柯南夫子 ( ) 2016年1月1日 (五) 03:13 (UTC)
樓主要想搞所謂的DYK禁止翻譯條目的話也應該先在這裡進行討論,討論達成共識之前不要在DYKC那裡貼提醒注意之類的模板嚷著什麼「翻譯其他語言條目內容超過一半以上的條目不符合原創規則」,這樣不經過大家認同就擅自用自己的這套歪邏輯困擾別人的行為只會給自己添亂!--№.N留言2016年1月1日 (五) 02:36 (UTC)

其實這種討論本來也挺好的,理應得到支持,只可惜不應該搞這種類似於先斬後奏的玩法才是……現在dykc本來活躍度也不是特別高(和以前相比),這樣很容易讓一些本來合格優秀的條目最後連掛7天被掃出門,耗時又費力,這對於任何一個參與到該條目編輯的主編來說都是一個遺憾。--門可羅雀的霧島診所歡迎光臨神社的羽毛飄啊飄 2016年1月1日 (五) 03:16 (UTC)

如果前面的某位閣下認為在下是在DYKC上阻礙翻譯條目的話,那麼閣下也曲解了。在DYKC中有一條小部分翻譯非中文條目的候選,在下是支持的,在下只是提醒大部分翻譯其他語言的編輯者,中文維基理應鼓勵「收集資料整理然後用自己的話編輯條目」,且在下是支持翻譯其他語言的優良特色條目的。再者,不論提醒還是注意,僅限於討論模板,而非投票或者其他,在下自認為討論並非惡意。且並未實際陷入「編輯戰」或阻礙用戶遞交評選。在下只針對事而非針對人,如果前面的閣下「瞧不起」在下,請隨意。如果比自動確認用戶等級更高的用戶擁有對規則的解釋權,那麼請於明示並應予在規則出公示之。如果某人非要認定,在下是「宣戰」,那麼,在下慚愧不敢應戰,且在下在討論中無惡意詆毀、保持必要之禮儀……(為避免陷入這裡的編輯戰,在下不再作過多回應。在下申請,將這處討論存檔而避免被捲入不必要的爭議當中,謝謝更高權限的用戶)--萌動之心起點所有维基人都在说谎.签名卖萌扔掉最好.以让世界更萌的态度致力于使世界更萌.中文维基13年.维基百科14年 2016年1月1日 (五) 11:46 (UTC)

「中文維基理應鼓勵「收集資料整理然後用自己的話編輯條目」」強烈反對,為甚麼像那些振臂高呼「拒絕翻譯,高舉原創旗幟」的編輯的所作所為就值得鼓勵,而我們夙夜不倦把英文版條目抄過來就不值得?而且優特條目也不是所有人都有能力翻譯的。樓主以為自己保持文明禮儀,殊不知他的話已經令很多從事翻譯的編輯感到冒犯(就算樓主學以前某人說我主觀也好,上面和DYKC當中就有很多人質疑樓主的觀點),就算樓主只認為這是「善意提醒」,並無惹毛我們的意思。無論用甚麼模板,也掩蓋不了這樣做令我們不滿的事實。這就和最近某市長說「郵局不合時宜,理應淘汰」令當地郵政員工上街示威,也是同一個道理。我也不說下去,一來樓主實在太有能力令人保持理性,二來不然的話鴿派找天就會以「欺負資淺用戶」為由把我封掉。--春卷柯南夫子 ( ) 2016年1月1日 (五) 12:03 (UTC)
那他作為有投票權的用戶,有權按自己的意願投票...(當然驗票員也可劃走認為不恰當的票,如再有爭議就提請管理員仲裁。)--Temp3600留言2016年1月1日 (五) 14:03 (UTC)
自由不是為所欲為的藉口。--春卷柯南夫子 ( ) 2016年1月1日 (五) 14:17 (UTC)
法無禁止即可行?--Temp3600留言2016年1月1日 (五) 14:20 (UTC)
另外,單純就DYKC來說,當年訂下新規的主要目標,正是要打擊不合理的反對票,故引入驗票員制度。如果棄置不用而依靠以住的方針版解決,殊甚可惜。--Temp3600留言2016年1月1日 (五) 14:24 (UTC)
身為驗票員我們也一樣無權為所欲為,亂把別人的投票刪掉(雖然偶爾會有爭議)。這次事件當中,按照現行標準,樓主提出的反對理由是合格的(不過我覺得超扯),如果我們劃票,那就是徇私。不過某人還偷換模板,想要平息眾怒,到頭來只是傷害一樣,換湯不換藥而已;而且這樣赤裸裸的鑽隙行為我不接受,但是規條所限,就只能公了了。--春卷柯南夫子 ( ) 2016年1月1日 (五) 14:34 (UTC)

更改規定

既然有疑問,那就澄清規定好了。我將直接在dyk規定中寫明「原創」指為中文版創造新的內容。由於此項規定無甚爭議,如三日內無人反對,我將直接添加。--Temp3600留言2016年1月1日 (五) 09:43 (UTC)

同意,如果能夠這樣的話,樓主應該不會再在DYK那裡去鬧了。再讓樓主為這個鬧的話可能會誤導一些不知情的新手,降低他們翻譯條目的積極性。--№.N留言2016年1月1日 (五) 10:05 (UTC)
雖然覺得現有的規則其實已經足夠,但是如果這次修改可以避免無謂爭拗的話,我不反對作適當修改。--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6年1月1日 (五) 10:14 (UTC)
其實規則中有「中文:如果是翻譯條目,除了沒有正式譯名的專有名詞以外,文中不可留有未翻譯的外文。」一句,已暗示可以翻譯條目。但為免爭拗,澄清後會更好。--Temp3600留言2016年1月1日 (五) 10:29 (UTC)
以「在中文版創造新的內容」定義「原創」,則樓主仍然有梗去狙擊翻譯條目,到時受惠的就只有那些振臂高呼「拒絕翻譯,高舉原創旗幟」的編輯了。目前的規則其實已經足夠,不用畫蛇添足。不過,在規定候選條目內容不能夠與中文版其他條目(以至於其他中文文獻資料)的內容大幅重複,同時盡量避免使用「原創」一詞,以免爭拗這兩方面,我偏向贊成。--春卷柯南夫子 ( ) 2016年1月1日 (五) 10:38 (UTC)
@春卷柯南:根據維基百科:維基榮譽與獎勵/申請設立榮譽及獎項/存檔#提議廢止內容獎,改設原創獎,「翻譯」和「原創」應視為平行的分類,二者無高下之別。--Temp3600留言2016年1月1日 (五) 14:28 (UTC)
在上個語境「原創」的定義和那些振臂高呼的編輯所想的一致,也就是「自行編寫條目,不從其他語種的維基百科翻譯」。DYKC標準的「原創」和這個並沒有關係,也不涉及翻譯原創之爭。規避「原創」一詞,並不是為翻譯原創分別層次,而是為了避免以後任何和「翻譯條目不是新內容,與外語維基百科內容重複」這種怪論有關的爭拗。--春卷柯南夫子 ( ) 2016年1月1日 (五) 14:42 (UTC)
如果中文維基上可以不用投票而通過更多的「共識」,在下認為是一項進步。--萌動之心起點所有维基人都在说谎.签名卖萌扔掉最好.以让世界更萌的态度致力于使世界更萌.中文维基13年.维基百科14年 2016年1月1日 (五) 11:46 (UTC)
本來就該這樣。--4Li 2016年1月1日 (五) 23:59 (UTC)

反建議:我提出把現有「原創」標準改為「獨有」標準(字詞拿捏不好,可以改,總之別扯上翻譯原創就行),內容是「候選條目內容不得與中文版其他條目(含歷史版本及多篇條目)和其他中文文獻重複」。如果沒有爭議,三至七天內開始試行,以令社群適應。試行期開始一個月後,如果沒有爭議,則正式推行。--春卷柯南夫子 ( ) 2016年1月2日 (六) 08:06 (UTC)

「原創」二字早於07年已寫入規則。是否須為此等小事而修改用詞?--Temp3600留言2016年1月2日 (六) 10:34 (UTC)
這樣做是為了避免往後再有與翻譯條目和原創條目在DYK的候選資格有關的爭論,和制度的沿革並沒有關係,一項制度歷史悠久不等於這項制度必須保留。我這樣做也不是吃飽找事幹。當然社群認為不特麼值得為這些芝麻綠豆大發雷霆,可以沿用「原創」這個詞語,只不過是我們繼續買單而已。PS. 規則也可以單純改為「條目內容不得與中文版其他條目(包括多個條目及個別條目的歷史版本)有50%以上的重複。」--春卷柯南夫子 ( ) 2016年1月2日 (六) 12:16 (UTC)

本來這個討論只用幾串留言就可以結束,沒想到樓主擅自跑到DYKC無理取鬧,先斬後奏,結果這個本不值一提的討論又多了好一些留言,給好一些人帶來了麻煩……我也懶得再說了,樓主本身就是這副德行,呵呵(請允許我抱怨幾聲)……--№.N留言2016年1月2日 (六) 13:57 (UTC)

新規則現已開始試行,一個月以內沒有異議,則正式推行。--春卷柯南夫子 ( ) 2016年1月6日 (三) 08:07 (UTC)

提高DYK條目基本推薦資格要求

個人認為目前中文維基百科DYK要求過低,只要3000位元組就能獲得基本資格。然而3000位元組是什麼概念呢?這是我創建的一個條目:緊閉雙眼,這個條目可是都有4,596 個位元組哦。因此建議將DYK條目的位元組要求提升至5000位元組。--星巴克女王(❀教母改善計劃 2017年3月4日 (六) 07:11 (UTC)

(-)反對:那是因為有表格和訊息框占空間吧,萬一整篇條目只有文字跟圖片呢?3000位元組要1000字耶,你這樣的話乾脆直接廢除DYK要大家直接去優良條目評選算了。-宇帆留言·歡迎簽到2017年3月4日 (六) 07:17 (UTC)
以前用infobox充足字數下限的DYK候選條目會遭到管理員反對,只是後來大家的尺度改變了,有的人甚至認為只要規則不禁止就怎樣也行(這也是幾次我跟某些淺資用戶在DYKC激戰的原因),才覺得這並不是甚麼大問題。--春卷柯南歡迎參加協作計劃 ( ) 2017年3月4日 (六) 10:16 (UTC)
@星巴克女王請回去全部看完基本推薦資格再來問,你確定DYK規定是只要3000位元組就能獲得基本資格?又是一個陷入數字迷思的人。--114.38.188.173留言2017年3月4日 (六) 09:51 (UTC)
5000位元組解決不了問題,我只要再加一個附有wayback machine存檔頁的來源,這條目也有希望達到5000位元組。不如在正文字數上下功夫,就像亞洲月。--№.N留言2017年3月4日 (六) 07:15 (UTC)
(~)補充:話說維基規則里的坑還是蠻多的哩……混DYK這麼久了,發現的漏洞還真不少……--№.N留言2017年3月4日 (六) 15:36 (UTC)

並不認為目前中文維基百科DYK要求過低。畢竟大家投票時不是只看字數的。-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歡迎加入維基Telegram群 2017年3月4日 (六) 07:18 (UTC)

按照原樣。--小躍撈出記錄2017年3月4日 (六) 07:20 (UTC)
我認為有必要(對於非列表類條目)再加上一個正文純字數下限。鋼琴小子 留言 貢獻 2017年3月4日 (六) 14:08 (UTC)
應於基本推薦資格中加入扣除列表、InfoBox與來源後計算的3000位元組,這樣子就能保證該條目內容不錯。-- 寫作「源環」  讀作「PTMaea」  2017年3月4日 (六) 20:52 (UTC)
東拆西補,打不完的……——Artoria2e5 保持討論完整直接ping我回復 2017年3月5日 (日) 03:14 (UTC)

(-)反對:原樣。——Artoria2e5 保持討論完整直接ping我回復 2017年3月5日 (日) 03:14 (UTC)

DYK有效票標準增訂建議

今早,某用戶以「翻譯條目不符合『原創』標準,且不使用{{Translated page}}」為由狙擊數篇目前在新條目推薦評選處進行評審的翻譯條目,身為對該用戶深感不滿的用戶之一,本人所有條目全線受挫。不過我來這裏並不是為了拜票,而是為了堵塞有用戶為了闡釋自己對評選標準的不正確理解而胡亂對自己認為不合格的條目提出反對。如何解決是一個問題,因為有的反對理由與條目內容相干,儘管與獲選標準無關,卻在社群上出現爭議,未必得到普遍接受,比如翻譯條目討論頁不使用{{Translated page}}、外交條目把中華人民共和國等同於中國(違反WP:BIAS)、條目不用綠連(這個是老梗)、翻譯內容出錯(這我能接受,卻有少壯派不同意,因為DYK並不要求翻譯準確)、除去資料框,導航模板,參考來源和圖片之後條目長度不足3000位元組(這個以前見過,現在不常見,還有編輯拿「英文版也是很多短條目登上DYK」為由來求情)等等。長遠我認為是有需要藉助增訂DYK有效票標準來解決的。--春卷柯南夫子 ( ) 2015年12月31日 (四) 08:51 (UTC)

就那一票反對又不會不過,何必大費周章。總不能不讓他反對吧。烏拉跨氪 2015年12月31日 (四) 08:57 (UTC)
不過這些反對理由當中,確實有好些是不合理的啊,特別是條目不用綠連和翻譯內容出錯這兩條,單純從DYKC標準的角度來看,特別扯的。以前我和龍17c就是用後一條理由屢屢拉下Carrotkit的DYK候選,屢試不爽,到現在龍17c仍然這樣做。--春卷柯南夫子 ( ) 2015年12月31日 (四) 09:00 (UTC)
翻譯內容出錯是一個根本性問題,個人認為應該從嚴,綠連則是個人自由,不干預。至於其他針對性的票可以以WP:不要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為由全部無效化。—AT 2015年12月31日 (四) 09:07 (UTC)
內容有錯當然不能上首頁,有半個錯都不行。--Antigng留言2015年12月31日 (四) 09:08 (UTC)
問題是目前的評選機制很容易流於民粹,就算條目有錯,不過本著鋤強扶弱的精神,還是會有人願意為有問題的條目投票,後期Carrotkit的條目成功突破龍17c的阻撓登上DYK,其中一個原因就是這個(當然他聲稱不再翻譯條目和我不再狙擊他也應該是重要的因素)。而且我不認為DYKC有必要像FA/GA那麼完美,比如〈糖麵包山纜車〉的英文版曾在去年動員令的時候登上英文版DYK,卻出現嚴重的事實錯誤(對照一下此後不久我翻譯的中文版,就知道那兒出問題了),而且到現在這問題還沒解決。--春卷柯南夫子 ( ) 2015年12月31日 (四) 09:23 (UTC)
不能及時發現也是沒辦法。可是,找到的話就應該先修正好,我認同dyk的標準較寬鬆,但是不代表沒有底線。相比這些,一些條目滿足條件卻因為投票數不足而落選,更顯可惜。—AT 2015年12月31日 (四) 09:31 (UTC)
翻譯錯誤常意味著內容出錯,而我不認為錯誤的條目值得任何榮譽。--Temp3600留言2015年12月31日 (四) 10:49 (UTC)
(?)疑問,插個言:有關{{Translated page}}現在社羣沒有足夠討論或共識?我看不到強制加上的壞處。--Zetifree (Talk) 2015年12月31日 (四) 15:40 (UTC)
今月稍早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存檔/2015年12月互助客棧有討論,可以翻看,當時至少有管理員同意應該在討論頁掛上。至於有沒有產生硬性規定,這我不很理解(幸好還能趕及)。--春卷柯南夫子 ( ) 2015年12月31日 (四) 15:56 (UTC)
英文版好像有掛。既然有心選DYK,何不多做一步,掛上模版,令條目更完整?--Temp3600留言2015年12月31日 (四) 17:18 (UTC)
雖然這是建議的做法,不過為何必須掛?DYKC沒有規定必須在翻譯條目的討論頁掛上這個模板。再者上面街燈兄也解釋了,就算討論頁沒有掛那個模板,其他用戶也不能拿這個到DYKC來說項。--春卷柯南夫子 ( ) 2016年1月1日 (五) 03:17 (UTC)
C:投票理由須涉及投票條目或對應參與評選的問題。你可以試試去劃票...--Temp3600留言2016年1月1日 (五) 07:20 (UTC)
現在那人劃票了,就不需要繼續在DYKC折騰。--春卷柯南夫子 ( ) 2016年1月1日 (五) 07:23 (UTC)
那您現在有甚麼想繼續討論的?如沒有我將手工存檔。--Temp3600留言2016年1月1日 (五) 09:54 (UTC)
這並不是單一目的議案。參考以上的討論,我們至少應該考慮增加一條有效票判斷原則:如果投票理由帶有為了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的目的,則視為無效論。PS. 昨天的「反翻譯之亂」之前龍17c也投過這種票,當時他給Carrotkit的條目投支持票,還帶有理由「為爛翻譯鼓掌」;上面這個案例就當作參考。--春卷柯南夫子 ( ) 2016年1月1日 (五) 11:16 (UTC)
介定WP:POINT會否有困難?我怕此條會帶來新的爭議,因投票者或可辯稱「嚴格執格規則」,驗票員指別人一票為POINT或有自由心證之疑。--Temp3600留言2016年1月1日 (五) 14:59 (UTC)
不值得為偶一出現的情況單列方針。另外不明白翻譯錯誤而反對有何不妥。曾經有用戶指出我寫的某個條目前面的句是用「三個」,後面的句子用「3個」,我對此也沒有任何不滿,有什麼必要這麼玻璃心。--7留言2016年1月2日 (六) 03:58 (UTC)
上面的例子只是小格式問題,而不像剛才「反翻譯之亂」那樣,為社群中的某些人帶來巨大的困擾。對此我也看得開,只是對於那個人我選擇了一條趕盡殺絕的路而已,當然最終如何不到我話事。我沒說過這次一定要增訂條款,這是可以推倒重來的,直至社群對於我上面提出的條款有迫切的需求為止。--春卷柯南夫子 ( ) 2016年1月2日 (六) 08:02 (UTC)
如無法清楚介定WP:POINT的話,我(-)反對增加新規則。--Temp3600留言2016年1月2日 (六) 11:05 (UTC)
根據英文維基百科案例:「『為了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是不允許的。這樣做無異於惡意編輯。提出意見是可以的,但是藉助實驗來表現出這個觀點的嘗試是不准許的。」英文版WP:POINT的解釋也提到:「以不為人接受的方式來執行有關的規則,以求這項規則的改變」這種重複應用方針指引以對此提出質疑的行為都是『為了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如果按照這種準則,最近DYKC某人投的反對票很有可能是WP:POINT(不過該用戶聲稱自己的反對是善意的),而龍17c「為爛翻譯鼓掌」則不算(因為WP:POINT本來就只是和涉及方針的擾亂實驗,而「為爛翻譯鼓掌」和方針無關。不過我們並不是理想的社群,為了公報私仇而胡亂劃票的情況仍然有可能發生)。我有考慮到驗票員失去理性而引致誤判的問題,所以可以考慮在劃票了之前,必須得到三位同意投票者試圖『為了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不過由於中文版的特殊形勢,這個「三人同意」法則很容易被繞過),才能夠劃票(但在技術上應該如何執行是一個問題),或者在投票之後由管理員把這種投票作廢(見Talk:尖沙咀至中環航線,某人因操控傀儡被封禁,而其主帳號和傀儡所做的重複投票,只保留第一票,當時距離該條目DYK評選結束已經是很久的時間)。不過如果大家真不滿意,傾向否決的話,我撤回這個議案就好了。--春卷柯南夫子 ( ) 2016年1月2日 (六) 12:07 (UTC)
交由管理員在VIP裁決當然可行,不過不清楚管理員們是否有此意願,及會否被認為「小事化大」。--Temp3600留言2016年1月2日 (六) 14:28 (UTC)
現行機制能夠處理的,交給驗票員好了。出現極特殊案例的時候出動管理員是一個選擇(在這次案例當中街燈兄也有表態不承認幾天前某人的反對票)。不贊成在VIP裁決,因為這就變成針對用戶,而不是行為(在VIP舉報,一定得供出相關用戶)。--春卷柯南夫子 ( ) 2016年1月2日 (六) 14:43 (UTC)

DYK的有效票問題

事緣劉嘉在塔米爾·萊斯槍殺案的DYK中投下反對票,但反對票的內容僅為重覆連結。我認為這票沒有述及條目的問題,於是用{{Votevoidf}}劃票,但被劉嘉兩度回退。故此在此詢問,這票應否視為有效票?

附上該反對票內容以供參考: 手槍手槍電話電話克里夫蘭市克里夫蘭克里夫蘭克里夫蘭克里夫蘭克里夫蘭克里夫蘭獨立市獨立市獨立市獨立市獨立市獨立市…… -- Billy talking to HK People貢獻 2016年1月4日 (一) 03:04 (UTC)

我看出這是說重複連結的問題了,看討論也有其他人看出了。只是希望投票者下次寫清楚為好。Liangent留言 2016年1月4日 (一) 03:28 (UTC)
這比起上面亂棍毆打/拿蕉皮滑倒非原創條目編輯的行為,只是小事一樁,DYK有效票標準也沒有規定用戶必須明文指出該條目的問題,那一票才算有效。結案吧。--春卷柯南夫子 ( ) 2016年1月4日 (一) 07:59 (UTC)
雖然春卷柯南閣下並沒有在這裡指明所提及的行為是誰,但通過您的言辭,在下謹慎的推測,您是在暗指我?雖然在下一直保持著一事一議,對事不對人的準則,但閣下在其他話題中含沙射影,這讓在下實在是——無語,還請閣下遵守討論話題的必要態度吧,切勿一再指桑罵槐。--😇萌動の心💌所有維基人都在說謊.簽名賣萌扔掉最好.以讓世界更萌的態度致力於使世界更萌.中文維基13年維基百科14年💑 2016年1月4日 (一) 17:52 (UTC)
規矩不用你教。事實上樓主所述的行為比樓上之前所為輕微。而且樓上所為令社群(至少部分人)怨聲載道,相較起來樓主所述的行為的確不算是甚麼。此外樓上似有暗示我暗中造謠生事,毀謗樓上之意,這是極嚴重的指控。樓主既然要用這種詞語來指控本人,這話要還給樓上。首先實際上樓上的確有做到這些事,無法否認。而且我就是這樣闡述,在我看來這些行為就是這個樣子。再者,在樓主所說的事件中,我沒罵任何人,所以沒有指桑罵槐。--春卷柯南夫子 ( ) 2016年1月4日 (一) 19:31 (UTC)
好了好了,上次的事就不用再在這裡提了。前提是誰也不要再讓類似的事發生,要不然又會為一些無聊的事在這裡鬧起來。--№.N留言2016年1月5日 (二) 02:43 (UTC)
敝人已經聽聞春卷柯南閣下的怨聲載道。既然您推測在下是在指控(?),那麼,敝人列舉您的指控可否。亂棍毆打,難道敝人是「地痞流氓或某時期存在於中國的秘密警察亦或是黑社會人員」,砸場,難道敝人又是前述的這些身份,又或者「維基百科是經營性場所或盈利性企業」,更甚者挑釁行為,敝人難道有直接之言語對「某個團體」發出了「挑戰書」。敝人在前述表明,支持「查閱資料整理並組織語言編纂百科條目」且「將其他語言之優特條目翻譯至中文維基」,但敝人並未談及「禁止或者阻礙翻譯其他語言之任意條目或者類似之」,敝人不知閣下從何處查閱到「敝人反對任何翻譯其他語言條目之行為」,請於明示。再度申明,敝人並未「高舉什麼旗幟,反對誰在維基百科上的編纂行為」,當然,破壞者除外。每個人都有自由言論的權利,閣下儘管憑藉那個事情諷刺敝人就是,敝人今後對此惟有四個字「不予置評」,因每個人皆有沉默權。另,謝謝用戶№.N的調停,敝人根本不願多談,就此拜謝您。--😇萌動の心💌所有維基人都在說謊.簽名賣萌扔掉最好.以讓世界更萌的態度致力於使世界更萌.中文維基13年維基百科14年💑 2016年1月5日 (二) 18:31 (UTC)
你不需要謝我,倒是請不要在這個話題中放上無關的長篇大論(簡短點說又會拿你怎樣?),這裡是在談以重複連結為理由的反對票是否有效,不是關於你之前的事(前提是類似情況不再出現),不管是誰再挑起的都不要再談了。--№.N留言2016年1月6日 (三) 00:49 (UTC)
重複連結是在條目內容中,我認為也是涉及條目,所以如無特別的話敝人仍會計算為有效票。--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6年1月4日 (一) 15:34 (UTC)
雖然有效,但這等表達方式並不理想。--Temp3600留言2016年1月4日 (一) 22:57 (UTC)

WP:MOSL尚未通過,甚至其中內容都沒有獲得社群層面的認同…… --達師 - 334 - 554 2016年1月5日 (二) 04:32 (UTC)

尊敬的達師,在下並無冒犯您的意思,但僅認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投票發言的權利,且,不應受到任何審查。既然,某位用戶依據某個針對條目的理由提出了自己的反對意見,那麼就算其並未成為維基百科:格式手冊或其中的一部分也無礙,您說對吧,謝謝。--😇萌動の心💌所有維基人都在說謊.簽名賣萌扔掉最好.以讓世界更萌的態度致力於使世界更萌.中文維基13年維基百科14年💑 2016年1月5日 (二) 18:31 (UTC)


4天內已達4票支持的DYK沒上首頁,反而還重新開放投票?

我在3月6日提交的DYK條目「大韓民國憲兵」在4天內已經達到足夠票數、並且關閉投票了,為什麼現在不但沒上首頁,反而還重新開放投票?——Howard61313留言2016年3月11日 (五) 11:37 (UTC)

 已修復,始終是機器人操作,難免會有錯誤,抱歉。--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6年3月11日 (五) 13:23 (UTC)
記得之前我有一篇條目也是這樣,不過我那時想說差幾天也沒差就算了。- 和平、奮鬥、救地球!2016年3月11日 (五) 15:28 (UTC)

WP:DYKC投票期限的一處漏洞

這裏先引述Wikipedia:新條目推薦/候選現有的投票相關規定:

投票期限:基本投票期為4天。待至基本投票期屆滿時,如獲得中選所需的最低票數或以上,投票即會結束並獲通過;否則,投票期將自動延長3天,並待至延長投票期屆滿時方為結束投票;在結束時如獲得中選所需的最低票數或以上,方獲通過,否則以落選論。機器人將在相關日子自動計票。

被提刪條目:已進入提刪程序的條目不可被提名。如條目在被提名後才進入提刪程序,則投票截止時間將延至提刪討論結束之後;條目未被刪除並符合獲選標準,方可當選。

粗體的部份是敝人要探究的地方。

如果某條提名在投票臨近7天結束時出現臨界的票數,這條規定給了一個空子可能會被濫用,例如以下情況順序發生:

  • 2月1日00:00(UTC),A君主編的X條目提名DYK;
  • 2月7日23:55(UTC),X條目有三票(+)支持,尚未達到通過票數要求;
  • 2月7日23:59(UTC),A君把X條目胡作一個理由提出存廢討論,此時X條目的DYK投票時間即使到了2月8日00:00(UTC)也不會結束;
  • 2月8日01:00(UTC),B君對X條目的DYK投下理由有效的(+)支持,此時X條目淨支持票數為四,達到了通過票數要求;
  • 2月8日10:00(UTC),C管理員(○)快速保留了X條目並結束存廢討論,此時X條目的DYK投票時間才能真正結束。

結果,因為存廢討論的提出而令投票時間延至提刪討論結束之後,所以存廢討論結束前在DYK投下的票即使超過七天,在程序上也都算為有效期限內(也即是說上述情況B君的支持即使過了七天仍然有效)。雖然這種情況下應該(可能)可以視A君在遊戲規則而拒絕確認其通過的結果,但仍可能會引起後續的無謂爭拗。

另外,我又模擬到一個更難搞的情況:

  • 3月1日00:00(UTC),Y條目被提名DYK;
  • 3月4日23:55(UTC),Y條目有5票(+)支持,原本已達到4天提前通過的票數要求;
  • 3月4日23:57(UTC),D君對Y條目的DYK投下理由有效的(-)反對,此時Y條目淨支持票數為4,仍已達到4天通過票數要求;
  • 3月4日23:59(UTC),D君把Y條目提出存廢討論,而理由讓管理員們無法/不敢作出(○)快速保留的結論,此時Y條目的DYK投票時間即使到了3月5日00:00(UTC)也不會結束(3月8日00:00(UTC)亦然);
  • 3月9日15:00(UTC),E君對Y條目的DYK投下理由有效的(-)反對,此時Y條目淨支持票數為3,令其不夠通過票數要求;
  • 3月11日23:59(UTC),存廢討論結束,結論為(○)保留,此時Y條目的DYK投票時間才能真正結束。

結果,因為存廢討論的提出而令投票時間延至提刪討論結束之後,所以E君的反對也都算為有效期限內。這樣的情況可能很難判定D君的提刪行為是否存在不當,事後若起爭議的話會更難收拾。

故此,敝人在此提議修改有關規定,堵塞此一漏洞以避免玩弄行為:

被提刪條目:已進入存廢討論的條目不可被提名。如條目在被推薦提名後才被提出存廢討論,推薦投票仍可繼續至指定的推薦投票期限,並於指定的推薦投票期限到期時結束。如條目在推薦投票期結束時滿足有效票數要求,但存廢討論仍未結束,則須待至存廢討論結束且條目未被刪除時,方可通過。否則,條目在推薦投票期結束時未滿足有效票數要求,或已滿足有效票數要求但條目最終被刪除,均視為不通過。

如此,任何投票期限都不會因故而超過七天。希望大家可以提出寶貴意見,謝謝。--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6年1月28日 (四) 07:15 (UTC)

@Cdip150:,有無實例呢?--Antigng留言2016年1月28日 (四) 10:59 (UTC)
好像沒有見過實例。--火車書呆  · 2016年1月28日 (四) 11:32 (UTC)
(:)回應,上述所有情況在我印象中應該未曾發生過,不過將來一旦發生的話,我恐怕會相當麻煩,尤其我把以上可以搗蛋的方法公開了出來之後。--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6年1月28日 (四) 12:02 (UTC)
我忘了有個專有名詞,專門在講說當人們把規則訂的越多越細,反而會造成有心人硬是鑽那些遺漏處,因此規則才應訂的籠統不要太細(有人記得這種情況要用什麼專有名詞嗎?。我認為真的有人照閣下說的去做,那直接用Wikipedia:遊戲維基規則Wikipedia:不要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處理就好了。--Liaon98 我是廢物 2016年1月28日 (四) 22:21 (UTC)
我上面其實已經說了,引用GAME和POINT可能再需要後續額外的一段討論才能裁定,尤其是上面第二種情況有較大可能無法運用GAME和POINT來處理,這裏我是想減少動用這兩條的機會。--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6年1月29日 (五) 02:45 (UTC)
真的有實例後再修改會否名正言順些?--Temp3600留言2016年2月2日 (二) 11:24 (UTC)
(+)同意,適當的修正案,不過真的有人用這方法遊戲維基的話就太無聊了。Innocentius留言2016年2月10日 (三) 01:32 (UTC)


改革DYK投票

參考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

DYK投票應廢除須附理由之規定--58.153.108.4留言2016年5月4日 (三) 14:33 (UTC)

搗亂,當時DYK水票你肯定沒聽說過了吧。——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5月5日 (四) 01:08 (UTC)
圖章和沒理由又有什麼區別 --達師 - 334 - 554 2016年5月8日 (日) 12:14 (UTC)
支持的話倒沒什麼所謂,畢竟就是符合要求而已。但反對的話,至少說明一下需要改善的觀點。當然,防止一些非相關觀念票投支持水票也是當時的一個論點。——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5月9日 (一) 06:53 (UTC)
閣下可以回看當日討論。--Temp3600留言2016年5月8日 (日) 13:20 (UTC)
現在的一句符合標準跟水票又有何分別?--61.238.255.230留言2016年5月9日 (一) 02:41 (UTC)
那羅列一大堆八股和一句符合標準有分別不?錯總有各種理由,但正確基本上只有一個原因。的確投票制無法杜絕水票,但至少可以擋下部分非相關觀念票,而且討論推舉或審核不太適宜快速推進的DYK上磨耗。——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5月9日 (一) 06:51 (UTC)

機器人有問題?612凱道閱兵 已過關,為何未"V"註記(四天已6票通過,無反票)。上次的陸官專科班校友會也是如此,四天已通過,慢了三天才登錄。是否有人為操縱,特別針對本人條目找麻煩嗎?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6月18日 (六) 05:40 (UTC)

  • @Chinuan12623機器人並沒有人為操縱、沒有人針對此條目找麻煩,機器人也沒有故障,機器人正十分正常的工作著。其沒有選上的原因是因為苞米(User:Baomi)投了 問題不當票。--宇帆(留言·) 2016年6月18日 (六) 13:34 (UTC)
    • 先前於互助客棧之討論的共識是有問題不當票要被擱置直到問題不當解決方能獲選,因此機器人並無不妥。--宇帆(留言·) 2016年6月18日 (六) 13:40 (UTC)
      • 什麼叫-直到問題不當解決方能獲選,意思是提註人要不爽也堅持不改或失蹤不上維基未改,就可當否決票延計,而讓人濫用,對提問有意見應可質疑甚投反對票,我認為要就改獲選方針來明定,但客棧之"討論"是不能牴觸方針,不要"擴大解釋"弄個"模版"並以"機器人程式"來干預。另上次的陸官專科班校友會也是如此,四天已通過,慢了三天才登錄-DYKtalk|2016年|4月19日(我已修訂應為16日通過。無反票,更無"問題不當",支持有6票,最後支持票為B2322858於2016年4月14日 (四) 22:53 投出)。請解釋機器人是十分正常的工作著嗎?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6月18日 (六) 13:58 (UTC)
  • 我不是管理員,只是看到612凱道閱兵已放上首頁了,說明一下--Wolfch (留言) DC14籌備中 2016年6月21日 (二) 03:33 (UTC)
    • 顯然你未看到推薦頁(末段)、客棧討論之留言(機器人放上首頁登錄為20日過關,是我修為17日)。摘(※)注意:請能讓我保持紳士風度?不要隨便激起罵人,管理員哪去,都睡著了?此條目當然會登錄過關,只是某些操作的好不好看而已;17日就該登錄過關,18日反映問題也提出爭議二處,到現在還無人釋疑?此條目如果被胡弄到滿七天之20日方為登錄之過關日,權責人員與機器人就都去罰站,瀆職,讓人看不起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6月19日 (日) 12:02 (UTC)

新條目推薦/候選的IP劃票是否違規

查看頁面編輯記錄發現 IP 218.255.196.196新條目推薦/候選在條目投票時間即將屆滿前劃票,直至令條目落選也沒有被發現。雖然支持票的理據沒有支持語句,但與條目內容有關,所以多日來未見有獲授權人員劃票,而此君先前的類似支持票都被視為有效,除非有新的共識認為此類理據無效,甚至有違擾亂,否則涉及內容的票都應視為有效,否則忽然選擇性劃票也是明顯的爭議行為。
目前DYK投票規則,IP是不能在DYK投票,更不獲授權進行劃票,即使推論劃票的此君與投該票可能是同一人,但利用IP匿名劃票的行為,在目前的規則屬於違規無效的操作。--Thomas.Lu留言2016年6月22日 (三) 18:32 (UTC)

其劃票行為本屬違規,亦無法推論龍君與IP是否為同一人,根據投票規則,此操作視為無效,該條目應獲得通過。--James970028留言2016年6月23日 (四) 16:48 (UTC)
  • ,否則忽然選擇性劃票也是明顯的爭議行為? 那麼忽然選擇性支持票也是否明顯的爭議行為? 在投票時間下投票也有問題?那不如設定期滿前多少小時不能投xx票。我想自動當選會比較簡單直接,免去煩惱--1.36.156.112留言2016年6月23日 (四) 17:49 (UTC)
現在的重點是,規章已訂明可劃票的人員並不包括IP,而事實上除了投票本人可以於登入後划去自己的投票外,只有管理員、巡查 / 回退員,及巡查豁免者可以劃票,所以IP劃票是違反明文的規定。至於某些可投票的註冊用戶於投票結束前忽然投票的問題,按照目前規章仍視為有效票,當然也可以通過討論與共識修訂投票規則。--Thomas.Lu留言2016年6月24日 (五) 02:30 (UTC)
@ArikamaI:閣下於2016年6月14日提交到DYK評選的MLG 27遙控機炮,按照DYK投票規則應該獲得通過,只是機械人只懂點票,卻沒有檢查IP用戶違規劃票。--Thomas.Lu留言2016年6月26日 (日) 07:12 (UTC)
不要混淆概念。本次IP劃票和DYK新制容許若干人士劃去不合規格的票是兩回事。而且我認為用戶在登出後使用IP代為編輯在若干情況下是沒有問題的,參見en:WP:LOGOUT。--春卷柯南-發前人所未知 ( ) 2016年6月26日 (日) 08:11 (UTC)
春卷君,英文版與中文版乃獨立的計劃,而且這是英文版的傀儡政策en:Wikipedia:Sock puppetry,而不是投票方針,不應混淆概念。此外,英文版沒有指出匿名身份或傀儡可以投票或劃票。
請不要無視DYK的投票規則『投票者須為自動確認用戶。不可投票予自己主編之條目。』,『檢查員:巡查員、回退員、巡查豁免者及管理員(不包含條目主要貢獻者)有權用 Votevoidf 模版劃去不適當的投票。』
君認為的劃票權限包括IP用戶乃明顯誤解。目前的投票規則是不接納匿名投票及改票,因此登出後以匿名身份處理投票乃屬違規,其操作屬於無效。不容許匿名處理投票是DYK明文規定投票者資格精神所在,社群不能單以IP確定匿名者的身份,登出後的操作也難以確認是否涉及傀儡,因此用戶必須登入投票或改票,是中文維基各項投票可信性的基石,而用戶是有責任遵守規則。如果 君認為用戶登出後以匿名身份投票或改票有效,君可以提議到方針版,以便社群討論達成共識。--Thomas.Lu留言2016年6月26日 (日) 15:36 (UTC)

機器人對陸官專科班校友會獲選登錄錯誤?薦新條目提註 問題不當可成"否決票"來砥觸獲選方針?


  • (※)注意1.機器人有問題?612凱道閱兵 已過關,為何未"V"註記(四天已6票通過,無反票)。上次的陸官專科班校友會也是如此,四天已通過,慢了三天才登錄。是否有人為操縱,特別針對本人條目找麻煩嗎?2.請投票者不要擅用"問題不當",並應尊重社群綜合意見,並對已修正之提問,要適時修訂其看法。獲選辦法中,沒有明確以"問題不當"可卡住過關之條件,請修訂機器人程式。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6月18日 (六) 13:32 (UTC)
    • @Chinuan12623:機器人並沒有人為操縱,也沒有故障,他正十分正常的工作著。問題不當票請藉由溝通來請投票者撤回。--宇帆(留言·) 2016年6月18日 (六) 13:38 (UTC)
      • 先前於互助客棧之討論的共識是有問題不當票要被擱置直到問題不當解決方能獲選,因此機器人並無不妥。--宇帆(留言·) 2016年6月18日 (六) 13:40 (UTC)
        • 什麼叫-直到問題不當解決方能獲選,意思是提註人要不爽也堅持不改或失蹤不上維基未改,就可當否決票延計,而讓人濫用,對提問有意見應可質疑甚投反對票,我認為要就改獲選方針來明定,但客棧之"討論"是不能牴觸方針,不要"擴大解釋"弄個"模版"並以"機器人程式"來干預。另上次的陸官專科班校友會也是如此,四天已通過,慢了三天才登錄-DYKtalk|2016年|4月19日(我已修訂應為16日通過。無反票,更無"問題不當",支持有6票,最後支持票為B2322858於2016年4月14日 (四) 22:53 投出)。請解釋機器人是十分正常的工作著嗎?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6月18日 (六) 13:58 (UTC)
關於DYK通過標準,再看了一次,的確是4+3天4票正反差通過,也的確沒針對如果出現「問題不當」問題怎樣計算有效票,但鑑於有效票指對條目有意見,而DYK問題作為表現條目概述,應該是表達「對條目有意見」的範疇,算是有效的反對票,所以即使4天4票正反差,「不當」仍算是反對票,再延長3天。不知是不是這樣理解?而且出現問題的話,作為推薦者為了讓條目儘快上一次應該去解決問題或者與投票人協商消票來儘快結束投票。——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6月27日 (一) 02:39 (UTC)
如果確立的話,應該追加DYK通過標準:「問題不當」在前4天仍算是反對票範疇,如果後3天仍沒消的話,視為通過/不通過;或者「問題不當」單純意見票,不影響計數?——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6月27日 (一) 02:39 (UTC)
總算有人來討論,很高興,逃避問題不是辦法。cwek也說了「可能」機器人登錄時間有問題...。個人看法,1.合乎科學與邏輯作法是"修訂"錯誤要比"維持"錯誤的重要,可推廣到廣大的人事物,否則世界都亂了。2.對於DYK已經登記"歸檔"的日期,僅歸類到"月份"而非"日期",不影響所謂的定局。3.我先前已明示此問題而做修訂錯誤日期,不改才是自欺欺人,鴕鳥心態。4.「問題不當」未在DYK通過標準"明文"規定可當否票或延計,就不能以"擴大解釋"弄個"模版"以"機器人程式"來干預,而讓人濫用,對"提問有意見"應回歸本質可質疑甚投反對票。5.陸官專科班校友會均無上述問題,為何延三天才登錄,此未談及,我想知道答案。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6月27日 (一) 03:46 (UTC)
改正過去不是解決問題的關鍵,也毫無作用,已經發生的再去改只不過是掩耳盜鈴。應該是確立新規則而防止以後再出現問題。歸檔行為還有歸檔到條目討論頁,而且是日期計算,所以日期也同樣重要。對於總歸檔部分的確只限於月份,所以不影響,但也因此與回退行為不相關。關於「問題不當」問題的確需要追加確立。但不影響過去的結果,所以改結果沒意義。——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6月27日 (一) 04:07 (UTC)
@Liangent:,諮詢一下,你的DYK通過歸檔,會將{{問題不當}}怎樣處理(或者你是怎樣去理解)?還有,確認通過時間是否是歸檔時間?——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6月27日 (一) 04:19 (UTC)
cwek你不用急著回復,要真相與答案,絕對比"維持錯誤之登記"來得重要,有無回復,並不影響該二條目之推新條件,但我真想知道"問題所在",這是求是非,非和稀泥。你不覺得奇怪,還無管理員或權責人員在客棧應答(貼多久了),也無管理員回退我對錯誤之修正,故你不用急,我只是要客棧中討論個答案,了解徵結。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6月27日 (一) 04:34 (UTC)
真相又如何?最多了解到程序有問題了,數據出問題了,但修改已經歸檔的數據有意義嗎?除非這個結果仍影響到現在(或者條目還在排隊等上DYK,可以藉此插隊),這就有必要去修改,但是已經不對現在有影響的,就沒必要修改,或者可以記錄明「程序制定問題導致錄入錯誤」,但不影響已經保存的數據。就是這樣。——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6月27日 (一) 04:46 (UTC)
1.你說真相又如何?但我說很重要,因為知道問題才可進而修訂,避免再發生。2.歸檔如以"月"論,而非"日"計,應是要修訂日期。3.如真技術尚無法克服,認同再以類似記錄「程序制定問題導致登錄入日期錯誤」之說明。4.我想還是應由管理員或權責人員來說明。cwek你說真相又如何?但我想社群中很多人有此求知慾,說不定也有你、我都不及之處,不是嗎。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6月27日 (一) 05:02 (UTC)
1.文革是錯誤的,哦我發現錯誤了,我就把老毛髮起文革的事跡抹掉,「改正錯誤」,嗯,可以,這很『party』。是改正程序,還是改正已經不重要的數據?2,自己再研究DYKC歸檔流程,一個是總歸檔(Wikipedia:新條目推薦/未通過,等),這個是按月份分類,但還會拷一個討論回條目討論頁,這個是按日期計算的。3.問L大的理解。4.沒問題,你去追問就是了。這個問題本來有想法,但麻煩覺得不想理。但是你篡改數據的行為,就不是單純的「求知」了,已經是想玩「正義」了吧,「求知」只是單純地知道「哦,出錯了,修改程序就是了」,可不是連過往的數據都要動手腳吧。——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6月27日 (一) 05:12 (UTC)
我不處理,我這邊只看|result=,應該是Jimmy的bot處理的。Liangent留言 2016年6月27日 (一) 05:32 (UTC)
剛剛發現,我也覺得應該要找Jimmy了,@Jimmy Xu:。——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6月27日 (一) 05:35 (UTC)
感謝Liangent的回覆,看來這問題是有點....。是Jimmy的bot處理這二條目,Jimmy與我向來不搭,他的機器人會看人辦事嗎,希望不會,不過對於Jimmy的處事,我一向沒信心,不過還是願聞其詳,也沒辦法了。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6月27日 (一) 05:41 (UTC)
(!)意見--上面討論的蠻充分了。路過的在下,作為當時投票、且對問題提出異議建議的一人,也補充說明一下。(1)當時主要是對「五年級生(1960年代出生者,臺灣用語)」一詞在DYK問句可能造成混淆,因此包括在下等用戶提出建言,Chinuan12623剛開始希望維持以突顯條目特色,不過後來接受了大家的建議修改了。(2)但是當時有一名戶的「問題不當」票,就一直沒來劃掉,所以導致這問題。(3)該問句爭點已解決,希望管理員能協助處理,以鼓勵用戶持續創編條目的努力。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6月27日 (一) 10:14 (UTC)
612凱道條目"問題不當"之模板適用性,我希望將他做"通案"檢討,"問題不當"見仁見智,如要直到修改提問方能獲選,那要是提註模版之人要不爽也堅持不改或失蹤不上維基未改,就可當否決票延計,而讓人濫用。我認為對提問有意見應可質疑甚投反對票,不然就更改獲選方針來明文明定,不可"擴大解釋"弄個"模版"並以"機器人程式"來干預。另上次的" 陸官專科班校友會"延遲三天才登錄過關,還是沒人說出問題在哪?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6月27日 (一) 10:48 (UTC)
忍不住想說:你的DYK又不是沒有上首頁,只是晚了3天,那有那麼嚴重嗎?如果「你前4天累積4張支持票不讓你上,第6天出現1張反對票,導致正負相抵不足4票,沒有上」,那來抗議還有理。可是,你上首頁了阿!你上首頁了阿!-游蛇脫殼/克勞 2016年6月27日 (一) 13:37 (UTC)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7留言2016年6月27日 (一) 13:40 (UTC)
有些人是看不懂字義,而像-7這種層次的嬉笑,他或許自認"翻譯的星星滿天"而自傲,還是有需要再貼點他一下(摘前述:要真相與答案,絕對比"維持錯誤之登記"來得重要,有無回復,並不影響該二條目之推新條件,但我真想知道"問題所在",這是求是非,非和稀泥)。一個社會與國家要進步,就是不斷求知,遇問題,找答案,避免再次發生,與其抱著錯就錯了,反正也有了的心態,是不應該存在,尤其是在維基力求資料正確,卻自己是否也搞烏龍之狀況下。我在職時即以此態度,遇問題、找答案、解決、不和稀泥,我此過來人經驗,給某些得過且過的人做些期勉,希望對你爾後的為人處事,特別是在"事業"上有點幫助,維基不是一切,但可當一個社會的縮影,優則勉、劣則改。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6月28日 (二) 04:06 (UTC)
鑑於出現歪樓可能,而且討論串有點長,細分問題看看。——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6月28日 (二) 07:20 (UTC)

{{問題不當}}判定問題

@Jimmy Xu:,根據history來看,你的機器人是負責判定DYK點票的,其中「問題不當」在DYK獲選中沒具體判定說明,所以請教一下你的機器人是如何處理的,還有是否需要追加條例確認「問題不當」的處理方式?——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6月28日 (二) 07:20 (UTC)

我覺得有問題不當不做自動點票的做法沒啥問題(但不能因此自動點成|result=-),留給人工處理就好。我那套系統是為人工點票設計的,甚至DYK規則也沒有為自動點票刻意調整過。Jimmy弄了個bot只是做了其中可以比較可靠地自動完成的部分,於是管理員也逐漸依賴它不主動處理了。如果這麼個問題不當的投票人一直不出現,這個條目應該會慢慢沉底,如果問題已修復或本來就無需修改,相信也會有管理員來處理標記|result=+或*了。Liangent留言 2016年6月28日 (二) 07:51 (UTC)
那是不是Jimmy點票如果看到「問題不當」,即使4天內滿支持,要被自動延後3天再判定通過?還是一直放著甚至到沉底?假如提出者一直不消票,正如Chinuan12623所認為是不是可以作為阻擋上DYK的依據?所以有些問題必須要明確好些,也鑑於「問題不當」在DYK通過中根本沒提及怎樣識別。整合L大意見,我認為確立一下:頭4天「問」出現時,即使滿票,仍視為沒通過,自動延長3天,除非有管理員認為不需理會允許通過或者提出者消票,允許無限滯後。如果這種處理沒問題的話,就記入DYK規則中。也方便以後類似爭議的處理。——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6月28日 (二) 09:18 (UTC)
「允許無限滯後」是要把7天延長到幾天呢?又,「允許無限滯後」期間能不能投支持票與反對票?-游蛇脫殼/克勞 2016年6月28日 (二) 09:27 (UTC)
按照L大的意思(大概?)就是一直掛,直到管理員認為可以忽略問題不當直接標記通過,應該允許繼續投票。當然最好的辦法就是找管理員或者提出人,就算認孫子也要把問題不當處理掉,這樣直接滿足通過,不用一直拖著。——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6月28日 (二) 09:51 (UTC)
那如果「允許無限滯後」期間能投支持票與反對票,結果「逆轉敗」怎麼辦?前7天正負相抵4票支持,第8天多1張反對票,直接判「沒有通過(DYK評選)」,立刻結束評選?-游蛇脫殼/克勞 2016年6月28日 (二) 10:47 (UTC)
DYK管理人Cdip150曾經在新條目推薦-問題不當.票之探討處理說過問題不當是怎樣執行的:「請不要把 問題不當當成是一種「票」,這個模板的作用在於改變登上首頁的時間,而不是直接改變票數,即是說就算投票結束時有100票(+)支持,只要是有 問題不當出現,機器人就不會把它登上首頁,直至問題得到解決為止(注意投票結果會一直保留下去,而不是不解決便延長投票時間或落選)。如果提名者一直都不修改問題,就由管理員自行按WP:DYKC#問題指南修改其問題,之後才登上首頁。」說了不會延長投票時間,即是4天夠了4個支持即便有問題不當都會結束投票,不會延長投票時間,之後投的票都會無效,只是會留在評選裡等到改對問題為止。--113.52.109.90留言2016年6月28日 (二) 11:36 (UTC)
那明白了,就應該在DYK通過規則中體現。也就是說:前4天滿票並加了「問」,則票數鎖定,並直到問題解決撤票或管理員介入解決忽略「問」。——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6月29日 (三) 03:44 (UTC)
已加入相關描述。——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6月29日 (三) 04:00 (UTC)
鑑於有人認為仍有爭議,暫時撤銷。——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6月29日 (三) 12:41 (UTC)
  • 再開個頭,樓太斜了。首先感謝各位對此二個問題的探討;求知慾,解決問題,才是進步的動力:
  1. 就"612凱道"之提問,因之前有人提起地域中心問題,我與他人就改了三次應已獲共識,可能是-苞米之提註問題不當人未繼續關注而未畫票,如上有人說,管理員可介入,但未介入,搞的我自行劃票。審視前次版本-2016年在台北的凱達格蘭大道,由一群民國50年代(1960年代)出生在台灣俗稱的五年級生發起辦理了哪一項踢正步的活動?此不但保留了發起單位之活動名義,並加註年代註記,這是最周延之提問,然為了屈就與能畫此不當提問"一票",而犧牲"多數"可認同之提問,這對嗎?
  2. 獲選規則並未明文規定可將"不當提問"作為否計票,或可延計,故而不宜用"討論"甚未獲"表決"之事,而擴大解釋並以"機器人"來干預,進而影響後續登錄或再投票產生之計算爭議。
  3. "不當提問"本為質疑屬"反對票"性質,不必再設"模板"提醒,就算要設,應以"反對票"列計抵充,以延計方式,會有讓人威脅、迫從之疑慮,而有濫用不公之虞。
  4. 或有人說若提名人自我感覺"提問沒問題"也堅持不改,上了推新首頁實不宜;那就回歸正、反票之設計本質,就由認為"提問不當"之人多投些反票,來取消可上推新首頁的資格才對啊。"提問不當"之模版使用不可擴大解釋運用,而產生更大的問題。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6月28日 (二) 14:27 (UTC)
最終就是如果出現「問題不當」而且提出者不撤票的話,最好就是讓管理員介入協助,而不是陰謀論。當然如果出現被盯了,只能說:「祝君好運」。——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6月29日 (三) 03:46 (UTC)

(!)警告:@cwek:你、我與現在討論此問題的人,權限都沒那麼大。一個DYK通過規則在此討論中,尚未經"表決獲得共識",就可將之修訂,是先射箭再畫靶,不可思議!請將你自行增加之獲選規則之"提問不當"說明"移除",回復原版本,俟討論與"表決獲得共識"後再做處理。摘"DYK-新規則要點"中明示,提名者請先確保條目上沒有刪除模版及各類"爭議模版",有爭議模版的條目不得上DYK。唯查"提問不當"並不屬此"爭議"模版,cwek你且莫再先射箭後畫靶,將"提問不當"補入其中ㄜ。重申:獲選規則並未明文規定可將"不當提問"作為否計票,或可延計,故而不宜用"討論未獲表決共識",而擴大解釋並以"機器人"來干預,進而影響後續登錄或再投票產生之計算爭議,要改變"獲選規定"可以,但請討論與"表決獲得共識"後再做處理。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6月29日 (三) 11:26 (UTC)

1.我按會話主題回復,不與時間有關,也不一定回覆你的主題段,你亂動會話排序,小心點。2.鑑於仍有不滿足,也因為「問題不當」沒有明確的明文操作(只有管理員提出過處理見解),那你認為「問題不當」以後應該怎樣處理,也是日後為了避免同類問題,至於你的條目既然已經上去過了,也算是解決過了。過去則過去,不是為了所謂的「正義」而否定過去。——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6月29日 (三) 12:41 (UTC)
1.感謝至目前為止你的理性討論。2.幫忙做段落排序調整,若是出於善意與有編輯提示,此見仁見智,但原編者要堅持回復,大家都會尊重,談不上小心與否。3.我初衷是找出問題,雖然還有"陸官專科班校友會"未解。問題找出癥結後,就是要"解決",避免類案之再發生,此"提問不當"模板問題:A.我認同Liangent之解釋,有問題不當不做自動點票,但不能因此自動點成|result=-,應留給"人工處理"就好。(點成|result=-等同未過關,有違問題不當不做有、無效票之認定)。B.原「問題不當」在獲選規則中並沒有明確的操作計票說明,建議三案討論:B1.如要依Liangent述原本之方式使用,獲選規則須加上此文字說明。B2.如僅為一般模版(非爭議模板)僅是提醒說明,則不可以列為反對票,或用"機器人"延計登錄過關之使用。B3.將"不當提問"定為"反對票"性質,與同意票等質做抵充。...或許還有其他更周延之作法。大家可討論,再列出相關表決案,通過後,再據此修訂"獲選規則"。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6月29日 (三) 13:18 (UTC)

"問題不當"模板之使用投票

本人初列,也可"修改"或增列出其他表決案,通過後,再據此修訂"DYK獲選規則"。

第一案:依Liangent述原本之方式使用,有問題不當不做自動點票,但不能因此自動點成|result=-,應留給"人工處理"就好。在獲選規則加上此文字說明。
第二案:僅視為一般模版(非爭議模板)做提醒說明,不列為反對票,或用"機器人"來延計登錄過關之使用。
第三案:將"問題不當"定為"反對票"性質,與同意票等質做抵充。
(+)支持,問題單純化,避免有濫用,脅從情事。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6月29日 (三) 13:51 (UTC)
@Temp3600李4Cdip150:,你們看看如何?這是確立{{問題不當}}的處理規則。請嚴肅對待,別游花園。——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6月30日 (四) 00:55 (UTC)
這個問題完全沒有討論意義,維持現狀不變。在這瞎矯情個什麼,浪費社群時間,自己沒看討論串怪別人咯。文成公主留言2016年7月8日 (五) 14:51 (UTC)
(-)反對第三案,這變相違背了反對票應當用作針對條目內容的原意。--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贊成第一案--Wolfch (留言) DC14進行中 2016年7月15日 (五) 08:19 (UTC)
表示看不懂現在的提案,不是當時說好是問題不當不是投票,無視它後該怎麼點就怎麼點,規定的投票期結束後若問題不當仍未解決由管理員自行修改後通過麼?--4Li 2016年7月21日 (四) 12:24 (UTC)

陸官專科班校友會的DYK評選問題

翻了一下歷史,19日歸檔(oldid=39832744為DYK登錄,oldid=39832745為移出推薦歸檔至條目討論頁),16日確認驗票(oldid=39803663),好像我記得條目的DYK標示是以登上首頁和歸檔為日期判定,所以19日才算是上了首頁,即使是16日確認投票,因為前面還有一批確認投票的在排隊等上首頁,所以看上去好像是慢了,其實還算正常。(?)——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6月30日 (四) 02:00 (UTC)
你翻到有陸官專科班校友會的DYK16日確認驗票(oldid=39803663),但未有"登錄過關"吧,16-18日我都有在看,當時我曾查16日的機器人"編輯摘要"還顯示未過關的記載,我還訝異與不知其內容所指為何(此"編輯摘要"現已不見)?這條目確定是直到19日才見"登錄過關",且同日上首頁。就此次DYK探討,cwek你我等人了解更多規則與問題所在,不管最後有無表決共識來修規,此題讓我分貼了三處提問,十餘天無人處理,由cwek續發起來釐清爭議,就值得肯定與感謝。得過且過非我座銘,面對與解決問題,才是你我文明處世,社會進步之道。我本不喜歡上客棧之氣氛,上來很無奈,我意思均表,不再對此發言,尊重社群最後之論決。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6月30日 (四) 04:14 (UTC)

再提維基協作促進案

如題。為了鼓勵推薦他人條目至WP:DYKC以及合作寫條目,提升社群的協作互助,在此提出下列二點提議:

  1. 酌修DYK模板使DYK主編可不只填一人。至於主編的判定標準為:「被列入主編的用戶,其貢獻量不得低於貢獻最高主編的2/3貢獻量」
  2. 推薦他人條目者,同當今之維基創作獎機制,新設立維基他薦獎(名稱可再議),亦由機器人負責更新。唯主編可婉拒並撤銷提名。

以上。在此發起此討論,望諸位能踴躍提出意見。-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WikiNews2016年8月2日 (二) 05:44 (UTC)

強烈(+)支持第一項,目前獨佔條目、不想他人插手的風氣太盛,編者為了獨享榮譽而不欲合作寫條目,竣此獎項有助避免WP:OWN導致的不信任。對第二項中立傾向(+)支持,這可以協助提升社群之間的合作氛圍,但阻力可能不小。--CarrotkitWN需要您 2016年8月2日 (二) 05:48 (UTC)
(+)支持好事啊,這絕對有幫助。-- 晴空·和岩 討論頁 2016年8月2日 (二) 05:53 (UTC)
(!)意見第一點其實可以不只填一人吧?之前台灣醫學翻譯小組提報心律不整冠狀動脈疾病DYK時,因為由一個人代貼,編輯紀錄中其實看不出原作者,但我們仍是以小組名義提報,而不是掛在整合者的名下。
關於第二點,鼓勵提名別人得獎跟鼓勵協作好像沒有直接關係。--Reke留言2016年8月2日 (二) 08:50 (UTC)
@Reke:關於第一點,當前制度是若不只一人,會視為「無主要貢獻者」,不會獎勵任何人。關於第二點,雖然沒有「直接」的關係,但是這能讓大家去推薦具潛力新手的條目,幫助了新手,也算是一種協作吧。-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WikiNews2016年8月2日 (二) 09:24 (UTC)
(=)中立,和平君的提案正正戳中當前中文維基社群缺乏協作精神的痛點,不過考慮到主編在創作條目獨斷專橫的風氣由來已久,好像施行效果不大。--蟲蟲超能研究所實驗志願者報名入口強烈抗議國際法庭對南海問題作出無效裁決 2016年8月2日 (二) 12:21 (UTC)
效果大不大,唯有實際去做才知道。況且即便效果不大,也總比不去做還來得有效果。我是這麼想啦。-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WikiNews2016年8月2日 (二) 12:54 (UTC)
優良特色條目的橡皮圖章和濫投已經是一堆了,更鬆散的DYK會比較好?你說的是中文維基嗎?-cobrachen留言2016年8月3日 (三) 03:25 (UTC)
更鬆散?不明所以。-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WikiNews2016年8月3日 (三) 05:16 (UTC)

DYK的規則限制比特色和優良條目投票都還要簡單鬆散。特色優良都是濫投,橡皮圖章滿天飛,DYK會有什麼品質把關?你也不是新用戶了,不會連這點認知都還沒有吧?-cobrachen留言2016年8月3日 (三) 10:28 (UTC)

我當然知道有很多用戶質疑部分用戶的投票行為是橡皮圖章,不過據我所知他們還是有在檢查的,只是說他們的標準與您心目中的標準差了一大截而已...不過,這是大家對條目品質的差別,不知道您認為我這個提案與此的關係?並沒有動到投票者這一方面。-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WikiNews2016年8月3日 (三) 12:59 (UTC)
我認為關於什麼叫「品質把關」可能得要好好溝通。我覺得DYK不是沒把關,而是該審的不審,不該審的要求一大堆。--Reke留言2016年8月3日 (三) 19:14 (UTC)
(=)中立:協作對於寫涉及多個領域的條目確實有幫助,不過就我個人經歷而言,我無法支持,尤其是當新手參與協作的時候。--№.N留言2016年8月4日 (四) 00:43 (UTC)

2基本支持,建議添加必須通知主編者的要求,以及考慮一下:如果提名者故意不填主編以繞過被拒絕的可能性,怎麼辦?。反對1,一些很多人編輯的條目會出現誰列入誰不列入的問題,引發矛盾。 --達師 - 334 - 554 2016年8月4日 (四) 12:32 (UTC)

有關反對票的規則問題

首先,反對票是不是必須寫明理由?如果是的話應不應該將新規則要點中的「反對票應儘量清楚指出條目中的問題,以讓提名者明白應如何修改。」儘量,改為必須?不知道之前有沒有相關討論,但「儘量」確實會成為一些人投反對票不寫理由提供了便利。--Forward Xu ( 留言 / 貢獻 ) 2016年10月23日 (日) 14:08 (UTC)

我認為反對票必須寫明理由,哪怕只有一項也好。-游蛇脫殼/克勞 2016年10月23日 (日) 15:40 (UTC)
(+)贊成我也認為應該要寫明理由(至少寫個大方向讓提名者知道問題點)。如果都沒寫,提名者想改善條目也有困難。 --Signmin留言2016年10月23日 (日) 15:49 (UTC)
(+)贊成,當然要寫理由。這樣雖不能完全避免「為了反對而反對」的現象出現,但至少會有一定參考性。--D981留言2016年10月27日 (四) 11:11 (UTC)

有關在同一個修訂期內重複提交的問題

首先,目前規則沒有禁止在同一個修訂期內多次提交。如果大家反對多次提交,應把規定改為「在一個修訂期內只能提交一次」。--D981留言2016年10月27日 (四) 11:07 (UTC)

(-)反對:雖然你的低質量條目反覆提交DYKC給人帶來的一定困擾,我覺得還是不能因噎廢食。要允許並期許人迅速改進。 --犬風船留言2016年10月28日 (五) 12:49 (UTC)

有關WP:DYKC提名失敗後再度提名的問題

近日用戶D981兩度在條目落選DYK後,只在條目內作出少量修改便再度提名同一條目,我認為做法值得商榷。根據WP:DYKC,一個條目需要編輯紀錄不曾中斷超過5日的一段期間才可獲得推薦;若曾通過推薦,則通過日視為一次中斷。我建議將曾通過推薦改為不論投票結果如何亦會在投票結束日中斷。歡迎各位發表意見和建議。—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Billytanghh對話貢獻)於2016年10月14日 (五) 01:18 (UTC)加入。

  • 記得之前不這麼定的原因是:可能有新手不了解規則,導致第一次提報不合規,經提醒後繼續擴充至合規,然被取消故須重新提名。若因取消而中斷,則將大幅增加其困難度(對新手而言),且無益於條目品質之提昇。但我也同意應該做一些規範以防止屢敗屢投之情形。-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2016年10月14日 (五) 02:22 (UTC)
  • 沒錯,當初訂這規則時,就是希望推薦失敗的條目能繼續修改然後再參加候選,而不會因此被判中斷而喪失資格。當初也有人提到反覆一直落選卻鍥而不捨一直重提該如何,當時彈性的留著認為可依情況判定WP:POINTWP:擾亂或是真的是一直在改進--Liaon98 我是廢物 2016年10月14日 (五) 02:32 (UTC)
  • 支持作出限制,如果遇到這種情況應該規定改善條目之後最多可再提名的次數為多少次(例如1次)。和GA、FA、FL相比,DYK本身臨時性質更強,且不說有WP:POINT、WP:GAME的規則(有些方針解釋的未必讓人一看就懂,一個新手屢次提名上次失敗的條目,你只說「不要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那個新手可能自己也明白不過去自己哪裡是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屢敗屢戰若是沒有找到問題本質,再多次也難以成功,效率低下不值得鼓勵。而且也不希望新條目推薦變成條目推薦!--№.N留言2016年10月20日 (四) 15:49 (UTC)
反對修改,目前情況並未失控。--Temp3600留言2016年10月22日 (六) 18:18 (UTC)
@Temp3600正如澳大利亞地理的第三次DYK中@Wangyunfeng所述,DYK的原意是鼓勵品質可觀的新條目,而非為上首頁而上首頁。亦正如@Marcushsu閩台關係的第二次DYK所述,DYK並非用作改善條目的地方。如果第一次提報不合規,其後作出改進使條目符合DYK要求而重新推薦當然可以接受,亦應獲得認同,但是如果原條目本身符合DYK要求但落選,若只作小修小補而在落選後不斷重新提名,則有擾亂之虞。故此作出限制,是為了讓用戶知道他們應該好好運用其他平台(如WP:VPDWP:PR)尋求條目改進的意見,而非不停在DYKC擾亂。--Billytanghh 討論,切勿互煮 歡迎參與協作計劃 2016年10月25日 (二) 16:31 (UTC)
如果原條目本身符合DYK要求但落選,如真有此事,投票者應反省。--Temp3600留言2016年10月26日 (三) 18:08 (UTC)
@Temp3600這裡指的是「如果原條目本身符合DYK基本要求但落選」的意思。如果條目符合基本要求但其條目出現很多問題,在落選後作出少量更改使其連續不超過5天,之後不斷重新登上DYK便是擾亂行為。這不是投票者的責任,而是條目主編的責任。投票者的責任是協助主編指正條目的問題所在,並鞭策主編對條目的內容或排板方面作出改進。如果這些根本性問題還沒改善便重提DYK,實有濫用社群資源之嫌。--Billytanghh 討論,切勿互煮 歡迎參與協作計劃 2016年10月26日 (三) 21:40 (UTC)
如果條目真的有很多問題,靠掛模版已經可以解決。我想不出有那些根本性問題是沒有模版的。是否擾亂則交由管理員決定。--Temp3600留言2016年10月27日 (四) 16:20 (UTC)
  • 這是一個矛盾的說法。既然是「新手」,就代表還不成熟,還在摸索學系的階段。既然如此,他的作品理應上不了DYK/GA/FA。DYK可以說是檢視一個維基編者是否能通過新手階段的最基本考驗。另外,請諸位要注意的是,DYK/GA/FA是評選的地方,不是尋求意見的地方。一些小錯誤也就算了,但是一些明顯不成熟的條目拿上來邊修邊改邊參選,你們哪位大德看過哪種評選可以這樣搞的?有些翻譯條目整篇不堪入目,我提一兩句做例子,他就改那一兩例!所以,我建議,提高DYK提名門檻,要求創作獎0級的新人的前三次DYK申請不能自薦,必須透過拿到2級或以上創作獎的維基人推薦。另外,DYK參選失敗的條目,15天內不得由同一主編再參選。-- Marcus Hsu  ✉  2016年10月26日 (三) 00:50 (UTC)
強烈(-)反對,我當年當上巡查回退時還是0級創作獎呢,憑什麼要我找推薦?--Temp3600留言2016年10月26日 (三) 18:05 (UTC)
只認同提名失敗的話視為擴充中斷,其餘反對。假定新手不會寫條目不合理,引入引薦人機制也基本如同扼殺幼苗,現在會提名他人參選DYK的本身已經很少,更不用說是提名新手寫條目。—AT 2016年10月26日 (三) 09:32 (UTC)
我自己本身就不太希望為失敗次數設限,上面有人提到「DYK不是尋求意見的地方」這個我也不能完全認同,DYK的確是為新手提供進步意見的平台,不然DYK豈不是要衹准投支持和反對而不可給意見?然而真的需要設限,怎麼也都應該要有緩衝機制,絕不能要人「一鋪定生死」,投票本身就有投機成份,再好的新條目也可能會有無端不夠票的情況(別把「好條目自然就會有很多支持票」想得那麼必然美好),而出現更大的不滿氣氛;故此如果要設定失敗限制,個人認為也應該給人至少五次。另外也極反對任何自薦限制,DYK本身就是鼓勵新手挑戰自我,這樣的限制與此背道而馳。--街燈電箱150號 2016年10月26日 (三) 18:01 (UTC)
DYK的原意的確是為了讓新手能夠挑戰自我,但提名失敗後將條目不斷重新提名已經偏離了DYK的原意。尤其現有規則有可能讓擾亂者利用規則漏洞進行擾亂DYK的行為。故此更應作出限制,以維護DYK設立的原意。--Billytanghh 討論,切勿互煮 歡迎參與協作計劃 2016年10月27日 (四) 17:56 (UTC)
我堅持我的看法:擾亂問題應交由VIP處理。--Temp3600留言2016年10月27日 (四) 18:04 (UTC)
請注意「提名失敗後將條目不斷重新提名」並不一定是「偏離了DYK的原意」,完全要按不同情況而定,而您的提案變相是一竹竿打一條船地認定那些行為就一定是擾亂,本身也已不妥。認定某次重薦是否適當很大程度要按一眾投票人的意見,直接限制而免去其投票程序衹會徒增爭議。--街燈電箱150號 2016年10月28日 (五) 04:45 (UTC)
那既然沒有偏離原意,那維持現狀就行了。--Temp3600留言2016年10月28日 (五) 15:44 (UTC)
另誠邀@D981兄前來回應。--Temp3600留言2016年10月27日 (四) 16:28 (UTC)
  • 老實說,我也覺得我的提案有點極端,我也不認爲它會在中文維基這種氛圍獲得支持,我的提案只想凸顯DYK一直缺乏老人的關注的現象。審DYK是比GA/FA還簡單的地方,結果它受到的關注卻是最少。一堆吃瓜羣衆寧可去GA/FA當橡皮圖章,或對根本不懂的專業文章指指點點,或對一些軟性條目刷刷存在感,DYK條目卻懶得看一眼。說得很好聽,要給新手磨練,問題是幾個在那裏認真地給意見?我倒是想問問,樓上幾位說DYK是給新人機會、DYK是給新人磨練的地方的諸位,你們多久沒出現在DYK了?把新人丟在那裏都沒人去管,新人就能磨練了?-- Marcus Hsu  ✉  2016年10月28日 (五) 01:00 (UTC)
  • 謝謝Temp3600兄邀請在下前來討論。「DYK的原意是鼓勵品質可觀的新條目」這個大家應該有共識。那麼大家對「新條目經過一次評選就變成老條目」這一說法有沒有共識呢?--D981留言2016年10月28日 (五) 15:41 (UTC)

Jimmy Xu裝睡叫不醒

我愛國旗嘉年華DYK Jimmy Xu不結票不回應,挪此討論~ 摘:(:)回應(!)意見:@Jimmy Xu結束投票,正反票抵沖,支持5票DYE過關,下面事項維友評看:

  1. 有人說這投票區好熱鬧、此不是存廢討論區,這都對。
  2. 條目曾被提刪,最後7:3票多數而保留,有維友建議擴充架構,我受理後並提DYK,但有人不死心,追到此DYK再提刪廢,然投票區屬性不同,文不對題,我認為這是亂投,這三張反票是否應判定為無效票,雖無礙條目之過關,仍宜請社群、管理員參研。
  3. 有人說愛國心與DYK評選何關?是無關,我只是感嘆台灣被政治撕裂,連這個有如此多關注度萬人參加的活動,都被貶說是廣宣、新聞不應在維基,比起數十、百條所謂優特而幾乎無人點閱的颱風氣象條目,這條目竟險無立身之地,台灣讀者差點無此資可查,怪哉?
  4. 條目在第二天就正反票抵沖有支持5票過關DYK,但機器不V記,但後傳也後上的條目都V記了。經反映結票的Jimmy Xu,官腔一句,未做機器或人工標記修正,還要我另找他人,這爺是不處理的 ,機器人壞,主人也挑人服務? Jimmy Xu機器人出錯已多次,僅我所見就有-陸官專科班校友會、612凱道閱兵、3D小紅帽2..就都出錯, 想到Jimmy Xu 2016年9月16日回我的幾次對話:票數到了自然就確認結果了。反對票過多,即使仍能獲選bot也不會自動確認,而需要管理員人工審閱標記通過。如果閣下希望我的bot特殊處理閣下的候選的話我可以照辦。懷疑我的bot出問題不直接來找我是什麼邏輯。...以上是說與做各一套,想來真是諷刺。
  5. 范剛被罷免,年輕氣燄的Jimmy Xu適格嗎?此條目在二天內已過關DYK,我倒要看Jimmy Xu是否要瀆職撐到滿七天才標記過關,此Jimmy Xu失職情節,與上次對我濫權封禁事證,暫收錄為他日罷免時之理據,此時先宜請管理員群@KegnsAntigngDreamLiner:@AT和平奮鬥救地球Cdip150 :規勸他好自為之,做好本務工作。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月17日 (二) 05:54 (UTC)

首先我必須強調一點,維基百科不強迫他人參與。我們可以得出一個很重要的推論,那就是:如果明知某筆編輯是正確的,但是用戶卻不做,那麼用戶的不作為行為也不是錯誤的。對於用戶乃至管理員是如此,對於機器人來說也是如此,機器人的操作者沒有任何必要保證他操作的機器人會對符合條件所有頁面進行編輯,他只需要保證機器人不會對不該編輯的頁面進行錯誤的編輯。

正如您看到的那樣,為什麼機器人會漏判呢?事實上,程序設計者能夠想到的可能情形往往是有限的,當一種超出設計者預想的情形出現時,這種新情形可能能夠適用舊有的判斷邏輯,可能不適用舊有的判斷邏輯。他們有兩種選擇,一種是讓程序按照原來的判斷邏輯工作,另一種是把所有超出預想情形的情形都歸為錯誤。對於前者,會錯判但不會漏判,對於後者,會漏判但不會錯判。這表明在某種意義上,漏判和錯判是矛盾的。設計機器人程序的時候有一個原則,那就是寧可漏判也不要錯判。

--Antigng留言2017年1月17日 (二) 14:10 (UTC)

管他機器人是漏判或錯判,管理員看不出來嗎?獲選規則白紙黑字已明定,還需解釋嗎?已遇問題不補正是怠惰,再獲反映而推託更是瀆職,特別是管理員,這不是強迫參與,Antigng舉例錯誤,這是要管理員做好本務工作。摘:...獲選bot不會自動確認,而需要管理員人工審閱標記通過-Jimmy Xu 論 2016年9月16日。機器人有壞就要修,或做人工補正,不是一推二五六,管理員是要來處理問題,不是選人來服務;告訴社群,正反票抵沖,支持5票DYE過關該不該結票註記,結票管理員是做什麼的?一味迴護說項只會沉淪,讓問題杵在那邊,幾次錯誤了,錯誤不重要,事後處理補正的態度與作為很重要。Antigng說了一堆-正如您看到的那樣,為什麼機器人會漏判呢?那修處呢?Jimmy Xu現仍不動如山,他前述的...獲選bot不會自動確認,而需要管理員人工審閱標記通過呢。條目是已過關,雖沒差幾天首頁展示,但社群要的是管理員處置能力展示與態度,但拒絕權力的傲慢,管理員問題杵越久愈自傷,小問題搞成大事,在社會行事如何危機處理?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月17日 (二) 17:59 (UTC)
(&)建議:在此邀請Chinuan12623君推薦其他稱職的管理員擔當DYK結案之神聖重任,如他/她不諳bot工具,人手結案亦可。--Mewaqua留言2017年1月17日 (二) 18:07 (UTC)
狐疑?不要說Jimmy Xu他不會人手結案,這會笑掉社群們大牙。我反映事項如事實,管理員還可看誰順眼挑人來服務?還是他本就看我不順,才會有這種濫權封禁的紀錄。我已反映主管結票管理員處理,他要自結或找他人處理是他的權責,我沒義務找他人。小事一件,搞的這樣,管理員要都像Jimmy Xu的心態那還得了。PS:Mewaqua可能沒注意到前述Jimmy Xu2016年9月16日給我的話-如果閣下希望我的bot特殊處理閣下的候選的話我可以照辦。懷疑我的bot出問題不直接來找我是什麼邏輯。(前後態度不一,非管理員正當言行)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月17日 (二) 18:24 (UTC) 
現在才發覺引起質疑的,原來是沒有加上那個綠色✔。有沒有那個綠色✔,對DYK投票結果應該影響不大,反正它不會影響投票結束時間,就算有了那個綠色✔,任何人仍可在投票期屆滿前對「夠票」的新條目投反對票或改票。--Mewaqua留言2017年1月17日 (二) 20:11 (UTC)
說的沒錯,管理員只要在提名期結束的時候操作一下就可以了。我作為一個大活人自然不好意思往dyk模板里加x-approved-by=bot冒充機器人。--Antigng留言2017年1月18日 (三) 01:17 (UTC)
是不是延長了投票時間?——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7年1月18日 (三) 00:42 (UTC)
直至16日,不排除劃票的話,是10支持8反對,因為是13日提出,4日沒滿的話自動延期至7天結束,如果反對票是4日後劃的話,應該沒錯,已經自動延期了?——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7年1月18日 (三) 00:46 (UTC)
剛剛算了一下,14日已經5支持(3+2)1反對過了,如果有問題的話,只能是找管理員手動結票了。現在還是6:2通過。——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7年1月18日 (三) 00:59 (UTC)
@Antigng:,既然有空回應,不如你幫手結票吧。——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7年1月18日 (三) 01:00 (UTC)
@Cwek:,完成--Antigng留言2017年1月18日 (三) 01:20 (UTC)
「投票期限:基本投票期為4天。待至基本投票期屆滿時,如獲得中選所需的最低票數或以上,投票即會結束並獲通過;否則,投票期將自動延長3天,並待至延長投票期屆滿時方為結束投票;在結束時如獲得中選所需的最低票數或以上,方獲通過,否則以落選論。機器人將在相關日子自動計票。」
就算提名後1小時就已經是「100支持0反對」,根據規則至少要等足4日投票才結束。
--Mewaqua留言2017年1月18日 (三) 02:10 (UTC)
很可惜這麼多人討論還是沒發現癥結,這問題已經好幾次(如-陸官專科班校友會、612凱道閱兵、3D小紅帽2),我肯定下次還會有,機器人是會出錯的,要人工補正。
  1. 雖未滿四天,但已達有效基本票4票,機器人應✔記過關,但還是可以繼續投票,如反票多,條目仍有剔除機會,但請注意,我說的上述3條目與此條目並無反票可來剔除✔記資格,沒有需要將投票期再自動延長3天之必要,唯Jimmy Xu就是不願✔記"我愛國旗嘉年華",就連最後滿4天的"正式過關"補正,搞了半天也非他修正,所以他鐵定是瀆職。
  2. Mewaqua說-有沒有那個綠色✔,對DYK投票結果應該影響不大,反正它不會影響投票結束時間....;這話不對,應該是要標準一致,雖然任何人仍可在投票期屆滿前對「夠票」的新條目投反對票或改票,但那會絕對會影響投票傾向。看過有先期✔的條目,幾乎未再有拉下情事,但如有該✔而未✔致反票累增未過關的就有欠公允,或又有人說條目不好✔後也可投反啊!沒錯,但回歸一致該✔還是要✔,這要公平,不然就雖先期已達滿票者都不要✔,因為滿4天的有效支持票才是過關條件,是否考慮修改機器人此✔作用?但如決定要維持,則該✔而未✔之情況就不可發生,甚至反映漏✔了,結票管理員還不做補正,置之不理之失職情事。  
  3. (※)注意,另我所說一議大家未討論-條目是做DYK,但有以提刪廢來投票,屬性不同,文不對題,是否應判定為無效票,這種票還會拉一些理由相同的反對票,對投票是不公平。以前也發生過幾次,投反票者以算錯推薦前不曾中斷5日內編輯紀錄時間來做反投票理由,以致拉出一些同理由之反票,致條目未過關,雖事後該員向原編致歉,但未過關之結果已無法回復。故此等投票屬性不同,文不對題,理由明顯不當者之反票,我認為應判定為無效票,請大家討論。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月18日 (三) 04:39 (UTC)
按照13日提交,4日後也就是昨天(17),票數為10:5,已經通過了。——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7年1月18日 (三) 04:59 (UTC)
我想這裡有一個問題需要釐清,也就是任何人,包括管理員在內都沒有義務去維護維基百科。這裡的所有行為都是志願的,沒有人能強迫他人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某些事項,因為這不是他的本職工作。回到機器人上來說,開發機器人的目的是減少管理員和用戶的重複工作:那麼請問DYK機器人有否減少管理員和用戶的重複工作?我認為答案是肯定的。然而,機器人是不會學習、沒有感情的工具:它會有故障,會在遇到未編程的邊界情況下停止工作留諸人類判斷。你可以說,當出現邊界情況後可以改進機器人的算法;但可否想過改進算法也是需要時間的。我們都說在維基百科上要善意推定,你能這麼肯定Jimmy Xu就是在針對你,而不是忙於生活學習無暇顧及改進機器人麼?別人的用戶頁上可是大剌剌地寫著「學業為重」四個大字的:能騰出時間來維持現有機器人的運轉並不出大錯已經很了不起了。
因此,我想說尊重與諒解是相互的。對於Chinuan12623您來說,您編修的條目所投入的時間應該被尊重,因此只要流程走完通過,哪怕機器人沒給通過,其他真人管理員也會給過的,不必急於一時一刻更不應就此指責機器人的作者。但同時,也請尊重其他用戶,尤其是像Jimmy Xu這樣長期維護機器人造福社群的用戶:他們維護的機器人承擔了社群大部分的重複性工作,讓其他用戶能夠更專注於需要創意的事情:編修條目。—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17年1月18日 (三) 05:21 (UTC)
尊重-維基食用菌協會-的看法,但很難苟同,你應未看清我的留言與相關聯結。管理員就是維護站務,積極來說要主動發現問題來解決,消極來說要被動接受社群反應的問題去處理,這頁面的類似問題已經幾次了,機器人當然會有錯,但人工補正就必需,不能前Jimmy Xu2016年9月16日說懷疑我的bot出問題不直接來找我是什麼邏輯,但今天卻回說-你去找別人處理。我在公務時,如也抱此心態,出錯時要大家體諒我、原諒我,那下屬與陳情民眾之權益何在,甚至還會被處份的,我現雖然退休了,當免費公益事項志工,但還是要盡責啊。當管理員怕熱就不要進廚房,對的堅持,錯就要改,鄉愿只會沉淪,揪正才能完善。你看完整個處理後,不覺得這人工補正很簡單嗎?是誰故意不做?他的心態?照理說,機器人應不會挑人,只是碰上我的次數多,也或許別人沒反應,我有反映來突顯,我直覺他是對我,當他前次濫權封禁我時,很難讓人懷疑他的公正性與立場,當管理員的要謹言慎行,因為他是不同於別人,是有某些權力的。特別是此問題之補正是j管理員的主管與權限下的站務工作。PS:我很肯定告訴你,你說的-管理員沒有義務去維護維基百科,此不但不成立,也不會獲得社群認同,一般人或許,唯管理員去維護維基、站務,絕對是他的義務,如果哪個欲參選管理員的,事先聲明或答覆時說管理員沒有義務、必要、必需去維護維基與站務,而他會選上,那才有鬼。愛護Jimmy Xu的應是要規勸,一再迴護,只是無是非,傷他而已。此條目用傀儡帳戶造票的-7會出來迴護與批鬥我,也屬正常。謹此,我就停述,不再回覆了。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月18日 (三) 06:05 (UTC)  
然而,甚少有活躍管理員長期維護站務的。應該說,管理員需要負責的是需要管理員權限才能進行的站務工作。——꧁༺星耀晨曦༻꧂留言|歡迎參與升級授權協議的討論2017年1月18日 (三) 06:19 (UTC)
維基百科管理員只是受社群認可擁有特殊權限的普通編輯,沒有閣下所謂「義務」、「必要」、「必需」,閣下時常以很多主觀的思想、期待來對客觀的、規則性的事務「說教」,就如同新條目推薦評選時,提到了與評選毫無相關的「愛國心」來應對反對者,在下實在無法認同這樣的想法。另外提醒閣下,請停止恣意使用標題人身攻擊其它編輯。- 執行編輯 Aotfs2013 留於 2017年1月18日 (三) 06:18 (UTC)
誠心建議閣下詳閱WP:管理員WP:管理員不是什麼,或許閣下會覺得豁然開朗。- 執行編輯 Aotfs2013 留於 2017年1月18日 (三) 06:22 (UTC)
說得好,說得妙,讓大家多看看時常喜歡聲稱自己對社會貢獻很大,強調自己在維基義務貢獻,時常喜歡聲稱自己年過半百比別人大很多但從來不用年齡壓人的台灣軍官、資深集郵人士呱呱叫的水平。--7留言2017年1月18日 (三) 06:39 (UTC)
少幸災樂禍。—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17年1月18日 (三) 06:49 (UTC)
我覺得您是把管理員當成政府部門的公僕公務員了,這個類比不對。維基百科是一個開源非盈利項目,它的運作與普通的政府部門、公司不同:你不能指望一個開源項目的免費志工處處為你考慮、為你服務,因為你是普通人不是上帝。說句難聽的話,與其做伸手黨,不如自食其力成為管理員。—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17年1月18日 (三) 06:43 (UTC)
這個條目應該是要在投票滿七天後由管理員手動判斷。機器人的運行機制有幾種情況不會自己判通過或不通過:1、帶有問題不當模板;2、反對票數量較多。其中第二點的意思是:如果反對票多到一定程度,那麼即使正反抵銷後有淨四票支持,機器人也不會自動判通過,從原理上來說這是DYK規則中「有爭議的條目不行」的判斷機制。換言之,某個條目如果在提名96小時時有20票支持,10反對,機器人也不會自動判通過,投票時間自動延長到一周,屆時再由管理員手工判斷。找找一過去一些爭議條目,都有同樣的情況,這種機制是有效的,換言之User:AntigngUser:cwek的說法代操作實際上是錯誤的,同樣現在霧島劃的無效票,或是這位主編自己去標通過不能再投票等都是錯誤的。--7留言2017年1月18日 (三) 08:17 (UTC)
無爭議模板:參選DYK的條目前不應存在未解決的編輯戰或存在爭議警示(不包含後面的警告一節)或刪除模板。在參選時,出現的編輯戰或爭議提示模板不影響評定,但需在計票前消除爭議模板。(無共識情況下移除該模板無效)。
——WP:DYKC
所謂「有爭議」應當是指條目的內容有沒有引起編輯爭議甚至編輯戰,而不是不同用戶對「條目的質量符不符合上首頁的基本要求」有爭議。所以我不認為該條目需要延長投票期至7天。--Antigng留言2017年1月18日 (三) 08:24 (UTC)
我說的是機器人的運行機制,同時無爭議這個不是說無爭議模板,而是以前一直有的DYK規則,不然可以做個測試,試試20支持16反對,機器人是否會自動判斷通過。--7留言2017年1月18日 (三) 08:29 (UTC)
投票期限:基本投票期為4天。待至基本投票期屆滿時,如獲得中選所需的最低票數或以上,投票即會結束並獲通過;
——WP:DYKC
我沒找到您說的這條規則,如有相應的規則頁面或代表討論共識的頁面請給出。--Antigng留言2017年1月18日 (三) 08:34 (UTC)
事實上,有許多反對票所質疑的是該條目已違反內容方針,倘若如此,該條目並無基本推薦資格,故無是否可當選、結票問題。- 執行編輯 Aotfs2013 留於 2017年1月18日 (三) 08:41 (UTC)
不要互煮啊--沉迷酒色的人留言 | 簽到)發表於 2017年1月18日 (三) 08:39 (UTC)
關於幾個問題:
  • 按照規則來看,13日提交後的4天即17日,已經足票。
  • jimmy的bot從Chinuan12623的討論頁留意到,當反對票>=4時是不會處理的,可能是一種防禦性的處理,原因我推測以下。
  • 有人認為不滿足於內容方針,好吧,但現在DYK主要通過靠數票,或者這就是jimmy不通過的考慮(防禦性的處理),但是從現有規則來看,是通過的,當然你可以說投反對的太晚了,或者居然說服了兩張反對票劃票。
  • 至於是否G5,可能是霧島處理最近一次的提刪時沒檢查已刪除版本,或者認為已經和刪除版本有足夠差異。那就請管理員檢查確定一下,我不是OP,我不好評價。
以上。——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7年1月18日 (三) 12:42 (UTC)
  • (※)注意,我不知你們為何一直刻意忽略:
  1. Jimmy Xu回我的這段話:票數到了自然就確認結果了。反對票過多,即使仍能獲選bot也不會自動確認,而需要管理員人工審閱標記通過-Jimmy Xu 2016年9月16日。有效正票數已夠,請問他手動了嗎?我告知他後他動了嗎?該不該手動標記通過
  2. 我一直希望不要獲DYK後又提刪開論壞規矩,摘二DYK提刪案例,管理(行政)員之裁處(我有習慣留檔):條目登上DYK,依據WP:SK予以快速保留--Kegns♖ 2012年8月30日 (四) 23:33 (UTC)、上首頁了,快速保留。--Jimmy Xu 查 · 論 · 編 2013年5月23日 (四) 18:23 (UTC)。要一直浪費時間與資源嗎?
  3. 此條目DYK通過,是在提名時至往後四天中,無任何模板,更別說是提刪模板,前二天已達4正票,經四天有5票來通過DYK,哪來違反方針,哪來沒有推薦資格?方針你們定的,前二個管理員/行政員當時裁定的-上DYK快速保留還不足採。-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月18日 (三) 13:39 (UTC)

同上,投票的基礎是建立在條目擁有基本推薦資格,若無資格,同意票多也是無效。是否確實不符合資格,則應是討論重點。- 執行編輯 Aotfs2013 留於 2017年1月18日 (三) 14:16 (UTC)

  • 但實際jimmybot操作中有一個防禦性的措施,反對票大於等於4就不按儘快結束來處理,但是按照規則而言,已經滿足了,可以選擇手工結票,所以要麼就是jimmybot要改用激進的的做法,按照規則處理,要麼就是規則補漏,要求反對票過多時(可能包括劃掉的情況下)自動默認延長投票期。現在感覺祭出內容方針有點事後諸葛亮,畢竟有人願意劃掉反對票。——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7年1月19日 (四) 01:35 (UTC)

制定WP:DYK同類條目同時最大申請數

如題,希望為WP:DYK同一個人一次能提同一種類型的條目數量定義一個最大上限(例如同一個用戶一次只能提三個化學類條目,一個評選存檔了(落選、上了或取消資格)後才能提下一個),避免擱置到他人評選,並且作為方針或指引,避免發生爭議。-宇帆留言·歡迎簽到2017年3月25日 (六) 10:48 (UTC)

  • @a2569875先謝謝提出討論。其實是我應該在去投反對票的同時在此開始討論的,不過自己只顧打不顧說,沒能理出論點,這是在下不對。

    簡單點說,在下不十分主張硬性規定,畢竟肯定有不少維基人認為「多多益善」,貢獻較多者理應得到較多認同或獎勵。有幾個想法分享一下(當中很多屬於「選擇」,不需全部實現):
    1. DYK 候選門檻不變
    2. 容許以「同時推條目過多」作為反對理由,但是必須在理由中比較各同時推薦條目之間的質量,而且不可以完全不支持 (除非全部條目都不達標),避免為反對而反對。
    3. 「同時推條目過多」標準:
      1. 過去 1 天內有 3 條同作者同主題條目候選,或
      2. 過去 3 天內有 5 條同作者同主題條目候選,或
      3. 在 DYK 候選頁上有 8 條同作者同主題條目候選。
    4. 留意該原因本身不能成為自動不通過的理由,支持者仍然有權以達標為理由通過全部候選條目。
    5. 增強機器人功能:遇到 3 條以上同主題同作者條目同時通過,須讓路一次予同主題不同作者的條目。
    6. 加強教育維基人(不論編者還是討論者),DYK 反對票並非對條目的否定(其實即使提刪也不一定是,因為提刪條目可以是對自己改善維基百科的能力的否定)。
    7. 提高小作品門檻,所有不達現今 DYK 標準、且沒有參考來源的條目全部加掛小作品模板。
    8. 考慮從同行評審維基獎勵等評定標準著手,對多產貢獻者給予應有肯定。
    以上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17年3月26日 (日) 11:04 (UTC)
我覺得不需訂上限,單單一個人能力有限,有幾個人能達到閣下的「同時推條目過多」標準?再說只要問題類型填的是相同的字詞(例如math或railway),系統自然會讓同類型條目在不同天上首頁。-游蛇脫殼/克勞 2017年3月26日 (日) 11:39 (UTC)
①這屬於特殊情況,出現時候不多,沒有必要單獨開規定限制數量;②保證提問者「問題類型」一致即可防止一起進首頁。--逆襲的天邪鬼留言2017年3月26日 (日) 16:30 (UTC)
機器人已經可以自動防止過多條目一次出現在首頁,不太理解為什麼要用手動的擋DYK。--Reke留言2017年3月26日 (日) 16:34 (UTC)
因為可能出現一次太多同類條目對其他編者不公平(太多同類頁面要上首頁被積壓之類的),就會出現雞蛋裡挑骨頭硬要反對的反對票,增加DYK條目撰寫難度(標準無形中被升高),也會造成各種因為雞蛋裡挑骨頭的反對票發生爭議、吵架、互煮等狀況。-宇帆留言·歡迎簽到2017年3月26日 (日) 16:41 (UTC)
如果是閣下的示例,在下反而認為是「雞蛋裡挑骨頭硬要反對」的編者不當。- 執行編輯 Aotfs2013 留於 2017年3月26日 (日) 17:05 (UTC)
但是仍要避免任何可能發生「互煮」的事物。-宇帆留言·歡迎簽到2017年3月27日 (一) 01:27 (UTC)
@a2569875@Aotfs2013 承前言,在下也認為不需要設上限。這是最重要的一點,因為方針本身應該是寬容的。在下提出「推太多」的問題並加以行動,雖然是基於事實,但這本身作為一種有效力的表達就已經足夠了。所以如果要在下選,能改機器人而其他甚麼都不改固然最好;不行的話,讓這一點可以(在受規約及制衡的情況下)成為一種投票理由就是了。
在下先前提出的條件,是投票的下限,而非提名的上限。別的不說,如果有人推十篇都是乙級或以上的,以這個理由挑文章攔掉也很有問題。如執行編輯君所言,「雞蛋裏挑骨頭」終究是不恰當的。——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17年3月27日 (一) 04:57 (UTC)
  • 想問問,現在DYK分類有沒強制標準或者參考的分類標準,見過沒填寫分類的(好像),或者分類不統一的(例如中英混用等,雖然推薦是使用英文)。如果DYK分類沒一個可以執行的標準的話,現在談這個好像然並卵。——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7年3月27日 (一) 01:48 (UTC)
    • 分類不統一這一點不能再同意,用另一個近義詞、單複數、時態等就可以躲過機器人。之前還出現過一個人用football,另一個人用soccer的情形……我覺得可以參考那些專題/主題的分類方式。燃燈 談笑風生 微小貢獻 2017年3月27日 (一) 03:54 (UTC)
    • (:)回應@cwek同作者自然會 (在他幾個條目之間) 同類別。如果想故意繞過這個機制去創作一些新的類別,似乎有點是破壞了。「沒填分類」也當作是一個獨立的類別。
      長遠而言,看看能否由機器人找出某一層級的主分類自動填上去(條目中沒分類的條目不能選 DYK),不再需要由提名者在提名時自行填寫。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17年3月27日 (一) 04:57 (UTC)
  • DYK只是試圖提升條目質量的手段,不應該是目的。該摒棄和譴責的是互煮的雙方,而不應當為了避免互煮而設立降低編者編寫條目積極性的規則。不過,加強維基人的教育和提高小作品門檻這幾點應當予以肯定。--Innocentius Aiolos 2017年3月27日 (一) 03:33 (UTC)
  • 不是所有的問題都能用「法律」來解決。如果我們告訴當事人「這樣可能不太好,因為會給他人帶來不便」,當事人自己也願意配合,我們還用得著給一個偶爾才會出現的個案專門立個法然後觀看一群「法匠」為了確定「如何限制才能公平」而吵架嗎?
    如果經常發生這種事情,而且大家都不配合,那個時候再用規則來限制比較合適。--逆襲的天邪鬼留言2017年3月27日 (一) 07:14 (UTC)
    • 以及發生超過2次了,上一次是另一個用戶推薦桃園機場捷運條目,也遭奇怪的反對理由攻擊,這樣提是要避免被奇怪的反對理由攻擊,影響編者編寫興致。-宇帆留言·歡迎簽到2017年3月27日 (一) 07:20 (UTC)
      • 我認為「跟條目內容質量沒有關係的反對票應該被剔除」。另外就算同類條目積壓,遲早也還是排得到首頁展示的,我不太理解被積壓的人權利有什麼損失。DYK 又不是同類條目積壓過多就不可以當選。總之派翠可夫個人投票想法不適當,更不代表社群共識,不必為此去更改規則。--Reke留言2017年3月27日 (一) 07:34 (UTC)
        • @Reke同意提名規則沒有修改的需要(可參考在下首條留言的第一點),但在下更想帶出一個問題,就是「DYK 本身的意義為何」。
          在下認為 DYK 應該提供多元的資訊,過多同主題條目擠在同一個時候出現是不適當。這次投反對票行為確實不是最佳行動,但直接提出討論亦恐怕難以引起各位關注。而在下當時亦已盡量就條目質量發言,避免投下不合資格的票。
          至於新反對票理據問題,在下之前已經重申不是唯一建議(如果有大家都能接受的辦法去改進模板更新方式,那新投票選項也不需要了),而且並沒有要引入「與內容質量無關反對票」的意思。事實上,條目質量於在下的建議中仍然是決定性因素,只是加入了一個「各同主題、同貢獻者條目之間的相對質量」這個範疇而已,而且這個範疇也不是強制性(不是規章、貢獻者沒有需要遵守),只是讓投票者有多一個選擇而已。如果不認真審視各條目的質量而單純因為「推太多」投下反對票,那這個反對票仍然是不成立、需要撤銷的。
          最後,在下不是那些能夠寫很多條目推DYK的人,現時出現的積壓於在下並無特別的侵害。同樣地,在下亦無意侵害其他多產的貢獻者,只是在下對現時以 DYK 作為相關的獎勵平台有意見而已。以上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17年3月27日 (一) 15:21 (UTC)
          • 問題在於首頁展示時,在同分類過多會延遲的情況下,DYK 不會有「過多同主題條目擠在同一個時候出現」的情況。如果說是票選頁不夠多元,票選頁沒有位置的上限限制,一個人同時有本事提一百條,也阻擋不了其他類型條目的提名及參選。你的回答答了半天,恕我愚昧,還是聽不懂到底造成了什麼大問題,需要用這樣可能已經偏向激進(至少對我而言是)的方式,讓社群需要擺出來重視及討論。--Reke留言2017年3月27日 (一) 21:17 (UTC)
            • @Reke在下認為 DYK 在一段時期(兩個星期或以上)不斷有同一主題的條目輪流出現,並不健康。當然,造成這現象的原因也是多元的,譬如「相關主題的貢獻者不足」就是更根本的原因。不過,在下也觀察到有些貢獻者喜歡把貢獻的條目一次過放上 DYK 推薦。雖然以 DYK 的基本推薦標準來說,這些條目能夠通過多數是毋庸置疑的,但是當它們大量被提名時,在下就會問:是否每條條目在其所屬主題都具有代表性、需要全部都輪流在 DYK 出現,以吸引讀者對相關主題的注意?DYK 顯示「新條目推薦」當選條目的方式是否有改變的空間?
              在下承認這是一個觀點成份較重的問題,所以一直沒有要求修改規則,而比較希望尋求技術上有沒有改進的辦法。例如@Artoria2e5君的建議如果可行的話,在下非常希望它能夠取得社群的支持並付諸實行的。
              另外,在下的想法已經有些改變,跟數天前去投反對票的想法已經有些不同。今晚有空的話再繼續。以上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17年3月28日 (二) 05:53 (UTC)
  • 這樣做有點限制用戶進行某類專攻貢獻的意思,益處不是很大。按我說不如在 Liangent 那個 bot 每類一個的基礎上發展一下,加一個頻繁提交(上一次DYK通過在72小時內)降低排序優先級的功能。挑骨頭的不合理反對票不應該當作症狀看,應該作為社群風氣問題去警告去治(例如將理據已經失效的反對票視為無效,建議編者不寫「等等諸多問題」理據方便判斷)。——Artoria2e5 討論要完整回復請用ping 2017年3月27日 (一) 11:18 (UTC)
  • 不贊同限制同一類型條目的申請數,因為益處不大;強烈贊同訂出參考的分類標準,不然在填分類時都不知道怎麼填/要填啥。 --KRF留言2017年3月27日 (一) 11:32 (UTC)

DYK標準的提高

目前DYK僅需3000位元組,不少人認為這個標準太低。這裡請教一下大家是怎麼看的?--Leiem留言2017年8月7日 (一) 05:34 (UTC)

個人認為主要還是看內容怎麼樣而不是單單要求條目要有多少個字節,3000位元組的純文字內容和3000位元組的模板加表格拼湊顯然是大不相同的,最後還是要由審核條目質量的投票者評審,而且單純要求字節數通常對條目的質量提升並不會起到什麼幫助。--Jerre Jiang  討論參與清理積壓站務  2017年8月7日 (一) 06:07 (UTC)
(!)意見(:)回應:@Leiem:之前發生的幾個反對票基本上是章節太少,只有2個內文章結,所以我覺得應訂下條目章節數最少要有3個內文章結,或條目中要出現「目錄」之類的規範。-- 宇帆留言·歡迎簽到·2017年8月7日 (一) 10:19 (UTC)
(:)回應:@a2569875:以目錄和總字節數作為標準,這個方案不錯。不過好像有4個標題就可以自動生成目錄了,含三級標題。--Leiem留言2017年8月7日 (一) 10:24 (UTC)
DYK的低標準不僅體現在長度,也體現在來源匱乏和其他各方面的質量上。如果要提高標準,「每一句(或段落)都必須有腳註」這一點可能是更加值得注意的範疇之一。Kou Dou 2017年8月7日 (一) 06:37 (UTC)
這個有點過了吧,如果這樣那麼DYK和GA有什麼區別。--Jerre Jiang  討論參與清理積壓站務  2017年8月7日 (一) 08:44 (UTC)
(-)反對,新條目推薦評選(DYKC)不是優良條目評選(GA),請不要嘗試將部分GA標準混入DYKC中。-- 宇帆留言·歡迎簽到·2017年8月7日 (一) 09:53 (UTC)
WP:可供查證。來源不完整的條目不夠資格拿來DYK。Kou Dou 2017年8月7日 (一) 10:06 (UTC)
@Kou Dou:每一句都要來源太超過了請注意,這是新條目推薦,不是優良條目評選! ! ! ! ! ! ! ! ! ! -- 宇帆留言·歡迎簽到·2017年8月7日 (一) 10:08 (UTC)
抗議任何試圖混淆GA標準和DYKC標準的行為 ! ! ! ! ! ! ! ! ! ! ---- 宇帆留言·歡迎簽到·2017年8月7日 (一) 10:11 (UTC)
DYKC的基本推薦資格中寫道,「維基編輯規則:符合命名常規、格式指南、版權、具備基本功能(如內部連結、分類等)。參選DYK的條目不應違反維基百科的內容方針。」而Category:維基百科內容方針則包含了維基百科:可供查證。敝人是對現行規章加以強調,無針對任何人之意,閣下也沒有激動的必要。如您願意,請針對這件事本身提出建設性看法。Kou Dou 2017年8月7日 (一) 10:13 (UTC)
@Kou Dou:您會害之後寫新條目推薦要花上現行標準的100倍時間,原本僅要找10個來源變成要找100個,這個不是混淆GA標準和DYKC標準是什麼?抗議!-- 宇帆留言·歡迎簽到·2017年8月7日 (一) 10:14 (UTC)
(:)回應:@Kou Dou:那請你不要說「每一句都必須有腳註」,就連動員令都沒這樣規範,比較贊成來源總數,比如說規定條目至少要有3條可靠來源之類的。-- 宇帆留言·歡迎簽到·2017年8月7日 (一) 10:17 (UTC)
100倍時間[來源請求]。「維基百科不發表原創研究,其中收錄的內容需要有既已發表的材料作為依據和支持,而不能僅由編輯者認定「真實正確」。編輯者應為條目中的內容及其引用提供可靠來源,否則,這些內容可能被移除。」——維基百科:可供查證。如果沒有足夠腳註,讀者無法判定您的文字是否可靠。動員令與DYK亦無直接聯係,請就事論事。如您執意進行無端指責,恕不再回應。Kou Dou 2017年8月7日 (一) 10:21 (UTC)
@Kou Dou:我認為「每一句都必須有腳註」太超過,「每一段落都必須有腳註」會比較合適。但這是新條目推薦,有些來源就是很難找,如果真的要這樣規定寫新條目推薦就得花上很多時間就不是「新條目」了。考慮到新條目有限制時間,不應讓編者花很多個星期在找優良條目才需要的來源數量,比較傾向建議規定最少來源總數,比如說規定條目至少要有3條可靠來源之類的。-- 宇帆留言·歡迎簽到·2017年8月7日 (一) 10:28 (UTC)
每段至少有一個應該可以作為標準。至於動員令,這個只要達標就行,應該是維基百科裡條目評選要求最低的了。--Leiem留言2017年8月7日 (一) 10:27 (UTC)
同意閣下看法。中文維基自創始之初便有相較今日而言較低的起步標準,多年前優特條目評選也不需要逐句都有腳註。質量的提升需要循序漸進,故每段應有一個來源是值得提倡的方向,也是進一步改善條目質量的積極開端。Kou Dou 2017年8月7日 (一) 10:31 (UTC)
@Kou Dou:我還是很在意「每一都必須有腳註」這句話,但不會在意「每一段落都必須有腳註」這句話。-- 宇帆留言·歡迎簽到·2017年8月7日 (一) 10:34 (UTC)

──────────────────────────────────────────────────────────────────────────────────────────────────── 每段有一個來源就行(我的標準是,每段最後必須附有一個腳註,除非下面是引言、表格等,而且已經列出來源,或者是self-explantory的)。另外我認為,不規定腳註往哪兒放,竟然走去設定來源下限,就是捨本逐末——舉個例子,用戶可以把來源堆疊在首段,然後提名DYK。--Spring Roll Conan Boleh! ( ) 2017年8月7日 (一) 10:37 (UTC)

回宇帆君,希望您理解的是,此二者在實際運用上的差異並沒有非常之大(至少在敝人所觀察到的情況中是如此)。如編者在方便的時候將一個單一來源分別標注在每一個長句後方,實際上與給一整段文字標注是一樣的,但閲讀和審校時會有更好的效果,也可以防止極少數情況下某段文字中的不同句子分別採用了兩個以上來源時帶來的含糊情況。總之,將一個腳註分拆到不同句子,應該不會耗費編者多過幾分鐘的時間(如<ref name="example"/>)。如果每段有至少一個來源是社群多數認同的看法,敝人在現階段沒有異議。Kou Dou 2017年8月7日 (一) 10:42 (UTC)

(:)回應了解,非常抱歉,之前誤解了,我以為您要求每一句話都要有獨立的第三方第二手可靠來源,那找到天荒地老都還找不完。感謝解釋,非常抱歉,之前因為誤解點激動。-- 宇帆留言·歡迎簽到·2017年8月7日 (一) 10:48 (UTC)
感謝理解。如敝人先前有語焉不詳之處,也請海涵。Kou Dou 2017年8月7日 (一) 10:51 (UTC)
WP:V的要求是「所有內容和引用,都可能被質疑,須帶有可靠、公開的來源,以供檢驗」。「所有」和「必須」,意味著沒有任何的例外。換言之,每句話都必須在可靠來源中得到支持。但是,WP:NOR對二次文獻,WP:V對獨立文獻的要求是,條目必須依賴獨立的二次文獻。這就是說,條目大部分內容應該來自獨立的二次文獻,少部分內容可以使用一次文獻或非獨立文獻。總而言之:「每句話都要有可靠來源;大部分語句需有獨立的二次文獻支持。」--Antigng留言2017年8月7日 (一) 12:42 (UTC)
至於「那找到天荒地老都還找不完」,我說,做研究的態度是,沒有預設的立場,依據事實歸納總結,得出結論。寫維基百科也一樣,也不應該有預設的立場,「根據立場找來源」,而應該根據來源綜合分析,歸納總結立場並按比例寫入條目。--Antigng留言2017年8月7日 (一) 12:45 (UTC)
@Antigng:那新條目就不是新條目了。乾脆直接取消5天限制算了,然後新條目推薦改名為你知道嗎評選。找來源,要求3000位元組,那麼多句話,每句都要找來源,是很花時間的,直接將「新條目推薦」改名,然後取消5天限制算了。-- 宇帆留言·歡迎簽到·2017年8月7日 (一) 12:50 (UTC)
我不清楚上面一段話有沒有戳到喜歡從英文維基百科翻譯條目的用戶的痛處。如果戳到了,那就對了。我知道有一些用戶喜歡從英文維基百科翻譯條目,那邊的條目沒來源,所以翻譯到這邊也沒來源。但您們是否想過,在那邊不符合內容方針的條目,在這邊就符合了嗎?您們再幫他們說一遍,您們等於...您們也有責任吧。何況我認為純粹的翻譯並不合適。因為維基百科本來就不是可靠來源,純粹照著英文區翻譯,就是把英文維基當成可靠來源寫條目,這是不恰當的。恰當的做法應當是照著英文條目的來源,自己重新創作條目。--Antigng留言2017年8月7日 (一) 12:53 (UTC)
我寫DYK條目是有些是參考英文維基沒錯,但我不是照抄,會加自己的話上去,比如這個DYK條目大六角二十四面體,英文版為Great_hexacronic_icositetrahedron,有時內容會比英文維基多,但問題來了,既然我加了自己的話,那自己的話肯定無來源,得花很多時間去找,甚至會有找錯、過度解讀來源的可能,比如氫化電子偶素幸好評選期間User:Antigng有幫忙再看一遍,不然就炸了。回到正題,如果強制限制來源一定要付的話,那肯定要花更多時間來寫,這樣的話乾脆直接取消5天限制算了,然後新條目推薦改名算了。-- 宇帆留言·歡迎簽到·2017年8月7日 (一) 13:07 (UTC)
「既然我加了自己的話,那自己的話肯定無來源」,這就是問題之所在。正確的流程應該是,多找一些可靠來源,然後總結成自己的話,而不是先寫上自己的話,然後千方百計地找來源。--Antigng留言2017年8月7日 (一) 13:16 (UTC)
多找一些可靠來源,然後總結成自己的話」一樣是很花時間的流程啊。我還是覺得,如果來源強制規定,的話乾脆直接取消5天限制,然後新條目推薦改名算了。-- 宇帆留言·歡迎簽到·2017年8月7日 (一) 13:18 (UTC)
但是,寫原創條目的人不一直在「找一些可靠來源,然後總結成自己的話」嗎?他們貌似沒抱怨DYKC的時間限太短吧。--Antigng留言2017年8月7日 (一) 13:24 (UTC)
我只知道我從零開始的原創條目雷姆,當時年初就開始在記事本動筆了,直到湊齊來源時已經二月下旬了,提DYK時也三月了,整個來源搜索期間橫跨了快四個月,如果我當時年初就已編輯條目,然後又沒5天一次編輯不就不符合DYKC標準了?難不成以後大家都得先在記事本、沙盒撰寫了?-- 宇帆留言·歡迎簽到·2017年8月7日 (一) 13:31 (UTC)
簡而言之「每一句都必須有腳註」是極耗時間的操作,然後又有時間限制,如果需變成強制附來源建議延長時間。-- 宇帆留言·歡迎簽到·2017年8月7日 (一) 13:36 (UTC)
插嘴:我從零開始的原創條目殘粒園,8月4日00:41就開始動筆了,寫好時也就是8月4日04:14。我從零開始的原創條目土生葡人美食烹飪技藝,7月29日15:53就開始動筆了,寫好時也就是7月30日16:49。以及,我堅持「每一句都必須有腳註」作為寫原創條目的原則,包括而不限於剛才舉例的兩個條目,甚至曾被前輩提醒我「腳註太多」。--胡蘿蔔 熱烈慶祝化學成為動員令主題 2017年8月7日 (一) 13:45 (UTC)
(!)意見,@胡蘿蔔:並不是每個人都有辦法用「超光速火箭」來寫條目。甚至有些人理解文獻內容速度比較慢,閱讀文字的速度比較慢,我有注意力不足症候群,不能說有人可以怎樣就要怎樣,那不能的是要怎麼辦?,這是新條目推薦,不要弄到 到時候只有少數人能參與。-- 宇帆留言·歡迎簽到·2017年8月7日 (一) 14:08 (UTC)
理解,謝謝說明。--胡蘿蔔 熱烈慶祝化學成為動員令主題 2017年8月7日 (一) 14:10 (UTC)
  • 八成會(!)抗議說以後絕不要再用DYK,然後使你知道嗎停止更新或更新很慢--Z7504留言2017年8月7日 (一) 12:55 (UTC)
  • (-)反對:先前有注意到,動員令前的dyk數量與前幾年、甚至是幾個月前有明顯的下降,到等待評選完成者還一度跌到只有兩三行的程度,動員令後目前的「盛況」將大為縮減,此時將其標準提高未免也太不明智,維基向來人手不足,dyk我認為是培養新進維基人的溫床,新進者在相對低標、和善(?)的環境確立自己的編輯風格與主題,從中學習與成長,累積到一定本領後轉戰GA/FA。以個人之見,dyk條目的規範應滿足維基條目存在標準的最低限度和符合可供查證、中立與一定的長度即可,不用限定章節的多寡和要每一句都附個來源,特別是後者實在太刻苦了。--Aizag留言2017年8月7日 (一) 13:22 (UTC)
  • (!)強烈反對!!!!!(!)抗議!!!!這樣會讓DYK數目盪量減少!!!!!首頁會沒得展!!!!!4279父親節 2017年8月7日 (一) 13:38 (UTC)
  • (-)反對,現在寫維基的人少之又少,能寫出DYK的人更是屈指可數,提高門檻前至少要先看看有現實情況,提案初衷可能是想要提高條目質量,然而實際的產生的影響可能是與初衷相悖的,不但質量未有提升,反而Z7504閣下所說的出現通不過→沒人寫→更新停歇這一連串的嚴重後果。--Jerre Jiang  討論參與清理積壓站務  2017年8月7日 (一) 13:40 (UTC)
  • (-)反對:目前投票制度已有把關作用。--Temp3600留言2017年8月7日 (一) 13:56 (UTC)
  • (-)反對Wikipedia:孫中山是男性無須引用。--owennson聊天室獎座櫃2017年8月7日 (一) 16:03 (UTC)
  • (-)反對:上面都說明了,那也沒有爭議就是反對了吧?所以才說來這一直提出爭議的方針真的只是浪費時間而已。另外,如果是要取消5天的門檻不如可再為此投票吧...--Z7504留言2017年8月7日 (一) 17:45 (UTC)
  • (-)反對,3000位元組太少的標準本身也十分含糊,條目字數孰多孰少應基於條目所介紹的主體,對於不同條目的主題,要達到概括介紹的字數下限本應有異,提出增加字數者也應說明自己是如何界定DYK與GA的標準。DYK應視為起動性質,內容要有足夠來源,但不應要求內容全面,不宜與WP:GA?的標準模糊化,否則還不如直接以GA取代DYK。DYK的投票者不應僅以字數不足5000位元組的主觀理由就去投反對票,而應更精確指出條目尚需增加哪些內容。就DYK投票字數多少的討論,反映DYK不單須要有用心的編者,更須要有持客觀標準及素質的DYK投票者。--Thomas.Lu留言2017年8月8日 (二) 11:24 (UTC)

覺得可以考慮加入正文字數限制(僅限非列表條目),亞洲月就有要求正文字數要300字以上。--№.N留言2017年8月8日 (二) 12:14 (UTC)

關於條目投票反對票的討論

條目評選中會有人針對條目的不足投出反對票,如以下幾種情形:

  1. 條目原文「這種方法是一個很簡單的」,有人投(-)反對:翻譯不通順。然後作者將其改為「這是一種簡單的方法」。反對票投票者未撤銷反對票。
  2. 條目原文「電風扇是便宜的電器」,有人投(-)反對:商場裡鍍金的名牌電扇能賣到好幾萬。投票者的想法與作者不同,作者認為原文是正確的而無法修改。
  3. 某條目達3501位元組參選DYK,條目符合DYK的最低標準,有人投(-)反對:缺少圖片(或字數太少)。
  4. 條目符合標準,有人投(-)反對:缺少每年變化趨勢的數據。作者無法找到相應文獻來提供數據,不能對此修改意見進行修改。
  5. 條目原文「他很快便完成了任務」,有人投(-)反對:應該寫成「他很快就完成了任務」。作者認為兩種寫法均可。
  6. 英語翻譯條目,條目符合標準,有人投(-)反對:德語版的寫的很詳細,英語版的不足。(或英語版寫的很詳細,翻譯的法語版的少了一點)(或英語版的不是GA,為什麼中文翻譯過來就可以GA)

這涉及到如下問題(1)條目完善後,反對票的投票理由已經消失,但票未划去;(2)反對者存在投反對票的理由,但作者認為反對的原因不夠客觀;(3)反對者對條目參選相應檔次的投票要求過高;(4)條目因無法在某方面獲得資料進行進一步的修改;(5)多種敘述方式,反對者認為應該選取其中的特定一種;(6)和外語版本進行了多餘的對比。

針對以上問題,(a)反對票是否有效,如果無效,是否可以劃票,由誰來劃票;(b)如果中文維基百科無相關標準,可否考慮引入。 --Leiem留言2017年8月5日 (六) 12:04 (UTC)

(a)全部有效,不要忘記那些評選規則衹是一種「門檻」,而不是絕對標準,從來沒有規定符合門檻就一定要通過或不可反對。(b)而且,投票者有絕對表達反對意見的自由,事實上任何情況都不應視為無效,更不應為反對理由定立設限標準。--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7年8月5日 (六) 13:01 (UTC)
  • 其他語言有相應規則嗎?如果沒有,怎樣制定?怎樣實行?對於極度不合理的反對票我個人認為應該劃票,但是方針如果制訂不好還不如維持現狀,而且每個人認為不合理的尺度也都不同 囧rz...。--WAN233 (留言) 2017年8月7日 (一) 09:44 (UTC)
  • 贊成票可以濫投,可以不看條目就投,可以短時間,相同理由在多個條目候選上投下去。這些贊成票都不拿出來討論,限制,卻是往往在限制反對票!如果沒有這些濫投,甚至是交換選票的狀況,需要去擔心不合理的反對票?而且,寫得不夠好, 還不能有反對意見!這種討論,一段時間就會出現一次,反覆這麼多年了,不妨去看看過去的討論吧。不要花費社群時間在這上面。如果多數人在條目候選的投票心態上是正面的,這種問題也就很好解決。不先正視贊成票濫投的狀況,是沒有用的。-cobrachen留言2017年8月19日 (六) 19:37 (UTC)

是否應規定除了外部連結、參考來源、參見等章節後只有首段的內容不可以入選WP:新條目推薦

如題。這樣的條目質量實在太差,雖然符合字節數,但是畢竟要在首頁展覽,如果質量草率,顯然不合適-- 晴空·和岩 o(*≧▽≦)ツ┏━┓·協作計劃·中國大百科全書維基對應條目 2017年8月12日 (六) 09:28 (UTC)

不符合格式手冊等問題,而且這樣內容質量不足的,可能會被反對。——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7年8月12日 (六) 10:27 (UTC)
我發現 今天的天空有點灰 (SHE的歌)[路人隨口說說der,沒有惡意R~~ ]--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8月12日 (六) 11:58 (UTC)
有沒有通過了的實例?--Temp3600留言2017年8月20日 (日) 14:35 (UTC)

DYK討論:是否取消超過5天未編輯而不符合條件的規則?

標題即為題目,於「DYK門檻提高」中討論之內容,歡迎自行投票或發表意見--Z7504留言2017年8月7日 (一) 18:16 (UTC)

  • (*)提醒投票者:本討論是關於前面提到的內容而開起的討論,如此標題有共識時,請至對話頁提醒一下結果,謝謝你,在此就不投票了--Z7504留言2017年8月7日 (一) 18:22 (UTC)
    異議:根本沒有必要開投票,我上面那樣提只是為了反對「每一句都要來源」(重點「每一句」,「句」)這樣的嚴苛規範作出的比喻,這樣一改連「新條目推薦」的名字(重點「新條目」,「新」)都要消失了。-- 宇帆留言·歡迎簽到·2017年8月7日 (一) 18:29 (UTC)
  • 先看意見如何吧 囧rz...
  1. 有許多用戶都希望DYK能繼續稱為新條目推薦[來源請求]」哪一個有說過了可以舉例嗎?
  2. 新條目和條目通稱條目,只差一個新,有很大差別嗎?--Z7504留言2017年8月7日 (一) 21:03 (UTC)

支持

*(○)保留可以改成七天嗎?因為生活忙碌,謝謝。=) --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8月9日 (三) 07:29 (UTC)

原來下方已有人跟我有一樣的想法。^_^ 開心! --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8月9日 (三) 07:33 (UTC)

反對

  1. (-)反對:這樣的改動完全沒有必要,有許多用戶都希望DYK能繼續稱為新條目推薦。因此此投票根本沒有必要,我上面那樣提只是為了反對每一句都要來源(重點「每一句」,「句」)這樣的嚴苛規範作出的比喻,這樣一改連「新條目推薦」的名字(重點「新條目」,「新」)都要消失了。-- 宇帆留言·歡迎簽到·2017年8月7日 (一) 18:29 (UTC)
    所以才說,天天來互助客棧的方針區是很浪費時間的,感謝意見--Z7504留言2017年8月7日 (一) 18:37 (UTC)
  2. (-)反對,應該有一個時限。現在的設計仍非常合理,也就是只要提審時編輯時間不超過5天和期間中斷時間不超過5天,仍算做一個大的編輯時間,可以利用這個規則保持大量更新。或者一次過更新也能滿足這個要求。——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7年8月8日 (二) 00:28 (UTC)
  3. (-)反對,新條目推薦當然要近期修訂,否則不新了。學生會書記申請 天蓬大元帥開心過夏天 2017年8月8日 (二) 01:32 (UTC)
  4. (-)反對,即便這個對本人直到2017年才知道可以新條目推薦的很有利,但畢竟是"新"條目的推薦,改動無必要性。--IMJENRY ✆留言 2017年8月8日 (二) 05:49 (UTC)
    想了一下,還是感謝你 囧rz...,可以接續下面討論了,至少一星期後才算數接下來的討論(如共識是接下來的7天時)--Z7504留言2017年8月8日 (二) 14:56 (UTC)

中立

  1. 可以改為7天。--Leiem留言2017年8月8日 (二) 02:19 (UTC)
  2. 我也希望能改成七天,因為某些使用者是學生或週休二日的上班族,可能星期一到星期五都比較忙,DYK只有五天的話,這方面就比較麻煩,而且這樣就可以逐個禮拜去更新一個禮拜播一次的電視節目,最後在完結篇時直接提DYK了。 -KRF留言2017年8月8日 (二) 12:32 (UTC)

意見


明顯反對取消5天制度,但有2意見是要改為7天,故請接續下面討論,一樣不投票,如有共識請至對話頁或在此提醒--Z7504留言2017年8月8日 (二) 13:55 (UTC)

DYK討論續:是否取將至少5天一次編輯改為每7天一次編輯?

發起原因:見上方討論,有人提議改為至少每7天一次編輯,讓周休2日才空者能方便編輯符標條目。4279父親節 2017年8月8日 (二) 13:29 (UTC)

延長個幾天吧,剛好 2/3 似乎有爭議 囧rz...--Z7504留言2017年8月11日 (五) 09:55 (UTC)
@TEntEn4279:所以提案過了吧? 支持率已過2/3--Z7504留言2017年8月26日 (六) 14:52 (UTC)

支持

  1. (+)支持,提名人票。4279父親節 2017年8月8日 (二) 13:29 (UTC)
  2. (+)支持,考量週休二日者的生活作息,七天比五天更好。-KRF留言2017年8月8日 (二) 14:36 (UTC)
  3. (+)支持,這樣會方便只有周末有時間的人提交DYK條目。--Leiem留言2017年8月8日 (二) 14:50 (UTC)
  4. (+)支持,對學生、上班族都比較有足夠時間編寫、提交DYK。--IMJENRY ✆留言 2017年8月9日 (三) 03:47 (UTC)
  5. (+)支持感動!--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8月9日 (三) 07:31 (UTC)
    邀請@B dash陳子廷OutlookxpEric850130HenryXVII、@Typhoon LionrockFrancotsangfhOwennsonRichard923888等人來共同參與投票或給些意見,謝謝你--Z7504留言2017年8月9日 (三) 14:43 (UTC)
    (※)注意@Z7504:請勿拉票。--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7年8月9日 (三) 14:52 (UTC)
    不能投票是發起人阿 囧rz...--Z7504留言2017年8月9日 (三) 14:53 (UTC)
  6. (+)支持:的確照顧了工作繁忙的編者。——左手捏蘿莉、右手揍教皇的巴伐利亞的亨利十七世留言2017年8月10日 (四) 00:36 (UTC)
  7. (+)支持,可以增加-- 晴空·和岩 o(*≧▽≦)ツ┏━┓·協作計劃·中國大百科全書維基對應條目 2017年8月12日 (六) 09:25 (UTC)
  8. (+)支持,確可方便上班上學族,本人寫完條目經常懶得去提名而錯過了提名期。Richard923888~\(≧▽≦)/~和我聊天 2017年8月12日 (六) 11:52 (UTC)
  9. (+)支持:同上。——M.Chan 2017年8月13日 (日) 15:29 (UTC)
  10. (+)支持,考量週休二日者的生活作息,七天比五天更好。--葉又嘉留言2017年8月14日 (一) 08:45 (UTC)
  11. (+)支持(▲)同上。--B dash留言2017年8月18日 (五) 04:24 (UTC)

反對

  1. 完全沒有必要--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7年8月9日 (三) 03:57 (UTC)
    還是慢慢討論吧,反正至少要一個禮拜之後才算數 囧rz...--Z7504留言2017年8月9日 (三) 04:06 (UTC)
  2. 一來五天已經足夠,二來改為七天的話更容易讓老條目混進新條目推薦當中。--№.N留言2017年8月9日 (三) 06:50 (UTC)
  3. 未見充份討論。DYK推薦以5天為限行之經年,未見有必要修改。--千村狐兔留言2017年8月9日 (三) 07:46 (UTC)
    @Manchiu:有必要修改吧?上面有人提到星期一至星期五的問題--Z7504留言2017年8月9日 (三) 08:17 (UTC)
  4. 完全沒必要。當初修改成五天,就是避免搶分數,投機取巧的現象。-cobrachen留言2017年8月19日 (六) 19:31 (UTC)
    不知樓上所說的投機取巧具體是指什麼?--№.N留言2017年8月22日 (二) 02:36 (UTC)

中立

意見

(!)意見,諾五天改為七天,我會希望新增一條最常修定期不得超過三個月的關訂。不然太好拖時間了,@A2569875:宇帆兄已經承諾不回如此了,此提議如何?--—以上留言未簽名

(*)提醒:請接續第3討論--Z7504留言2017年8月9日 (三) 15:49 (UTC)
就不明白為何不喜歡在草稿一次成型,還非要在工地上逐些逐些地磨?——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7年8月15日 (二) 03:54 (UTC)

結果

  1. 先在此公示七天,若七天後支持票數依然多於反對票戶,則視本提案為通過,並修改相關DYK的方針指引內容,以及基本資格。4279計算過程 2017年8月18日 (五) 02:22 (UTC)
  2. 理由(▲)同上,討論頁說過在此不說了--Z7504留言2017年8月18日 (五) 04:55 (UTC)

現行條文

基本推薦資格

候選條目必須是近期原創符合維基編輯規則,而且具有一定長度中文條目,具體條款如下:

  • 近期:推薦前5日內,至少有一次重大修訂期的結束時間。
    • 修訂期:編輯紀錄不曾中斷超過5日的一段期間;若曾通過推薦,則通過日視為一次中斷。
    • 重大創建條目重寫;抑或整個修訂期擴充量達修訂期之前原文的2/3以上。
      • 重寫:與原文2/3不相同,可由(保留原長度)/(擴充後長度)計算,且擴充後長度>原文長度。但重寫需將品質大幅提升,這由投票時各評選人判斷。

通過的條文

基本推薦資格

候選條目必須是近期原創符合維基編輯規則,而且具有一定長度中文條目,具體條款如下:

  • 近期:推薦前5日內,至少有一次重大修訂期的結束時間。
    • 修訂期:編輯紀錄不曾中斷超過7日的一段期間;若曾通過推薦,則通過日視為一次中斷。
    • 重大創建條目重寫;抑或整個修訂期擴充量達修訂期之前原文的2/3以上。
      • 重寫:與原文2/3不相同,可由(保留原長度)/(擴充後長度)計算,且擴充後長度>原文長度。但重寫需將品質大幅提升,這由投票時各評選人判斷。

) 2017年8月27日 (日) 01:14 (UTC)

現行條文

基本推薦資格

候選條目必須是近期原創符合維基編輯規則,而且具有一定長度中文條目,具體條款如下:

  • 近期:推薦前5日內,至少有一次重大修訂期的結束時間。
    • 修訂期:編輯紀錄不曾中斷超過5日的一段期間;若曾通過推薦,則通過日視為一次中斷。
    • 重大創建條目重寫;抑或整個修訂期擴充量達修訂期之前原文的2/3以上。
      • 重寫:與原文2/3不相同,可由(保留原長度)/(擴充後長度)計算,且擴充後長度>原文長度。但重寫需將品質大幅提升,這由投票時各評選人判斷。

通過的條文

基本推薦資格

候選條目必須是近期原創符合維基編輯規則,而且具有一定長度中文條目,具體條款如下:

  • 近期:推薦前7日內,至少有一次重大修訂期的結束時間。
    • 修訂期:編輯紀錄不曾中斷超過7日的一段期間;若曾通過推薦,則通過日視為一次中斷。
    • 重大創建條目重寫;抑或整個修訂期擴充量達修訂期之前原文的2/3以上。
      • 重寫:與原文2/3不相同,可由(保留原長度)/(擴充後長度)計算,且擴充後長度>原文長度。但重寫需將品質大幅提升,這由投票時各評選人判斷。

(※)注意,按往例,修改評選規則應予緩衝期,而且現在是動員令進行期間,中途修改評選規則可能對其計分構成不公,敝人建議新規則於10月1日上路,10月1日及之後提名的DYK才適用於7天規則,9月30日及之前的DYK則沿用5天規則。--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7年8月27日 (日) 07:56 (UTC)

(!)意見:動員令與DYKC並無相連關係,也不會應為過Dyk而提高分數,雖有許多用戶會與此時提報dyk,另此條例實際上是放寬條件,對於之前的編輯也不會因此無資格。--Zest 2017年8月27日 (日) 10:38 (UTC)
就是因為中途放寬條件,不公之處就是此:改例之前所寫的條目肯定沒辦法用七天規則來追報DYK和拿DYK分數;如若立即改例,改例之後所寫的條目則可以用七天規則報DYK和拿DYK分數。明顯地,改例後寫的條目明顯較改例前寫的條目享有優勢。--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7年8月27日 (日) 13:16 (UTC)

DYK討論續:是否增加編輯期最大長度限制?

發起原因:見上方討論,有人認為會有老條目混入,且本人也有做出相關承諾。下方提議條文為「三個月」,當然實際時間可以再討論。-- 宇帆留言·歡迎簽到·2017年8月9日 (三) 07:59 (UTC)

現行條文

基本推薦資格

候選條目必須是近期原創符合維基編輯規則,而且具有一定長度中文條目,具體條款如下:

  • 近期:推薦前5日內,至少有一次重大修訂期的結束時間。
    • 修訂期:編輯紀錄不曾中斷超過5日的一段期間;若曾通過推薦,則通過日視為一次中斷。
    • 重大創建條目重寫;抑或整個修訂期擴充量達修訂期之前原文的2/3以上。
      • 重寫:與原文2/3不相同,可由(保留原長度)/(擴充後長度)計算,且擴充後長度>原文長度。但重寫需將品質大幅提升,這由投票時各評選人判斷。

提議條文

基本推薦資格

候選條目必須是近期原創符合維基編輯規則,而且具有一定長度中文條目,具體條款如下:

  • 近期:推薦前5日內,至少有一次重大修訂期的結束時間。
    • 修訂期編輯紀錄中,小於三個月(可以討論),且不曾中斷超過5日的連續編輯紀錄;若曾通過推薦,則通過日視為一次中斷。
    • 重大創建條目重寫;抑或整個修訂期擴充量達修訂期之前原文的2/3以上。
      • 重寫:與原文2/3不相同,可由(保留原長度)/(擴充後長度)計算,且擴充後長度>原文長度。但重寫需將品質大幅提升,這由投票時各評選人判斷。

以上-- 宇帆留言·歡迎簽到·2017年8月9日 (三) 07:59 (UTC)

支持

反對

  1. 這樣就抵銷原本5 -> 7的美意了。既然DYK適用於鼓勵新人,那麼就不必再增加限制。--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8月9日 (三) 08:14 (UTC)
  2. 這裡與一開始的討論是兩件事情,在此備註。另外,這個條文似乎沒把2/3 這點考慮進去 囧rz...--Z7504留言2017年8月9日 (三) 08:37 (UTC)
    (:)回應:@Z7504:有啊「重大創建條目重寫;抑或整個修訂期擴充量達修訂期之前原文的2/3以上。」,和「長度:不少於3000位元組」以及「重寫:與原文2/3不相同,可由(保留原長度)/(擴充後長度)計算,且擴充後長度>原文長度。但重寫需將品質大幅提升,這由投票時各評選人判斷。」。-- 宇帆留言·歡迎簽到·2017年8月9日 (三) 11:38 (UTC)
    (:)回應:@Z7504:這意味著,任何擴充不僅要大於3000位元組,且不能低於原條目質量的三分之二。所以您說錯了,這個原始條文與修訂條文都有把2/3 這點考慮進去。-- 宇帆留言·歡迎簽到·2017年8月9日 (三) 11:40 (UTC)
    有塗顏色文字的部份...還是等其他的投票吧 囧rz...,這樣強調又沒支持票是和沒討論一樣的--Z7504留言2017年8月9日 (三) 12:22 (UTC)

中立

意見

機器人出錯了

如題,機器人在DYKN出錯了。請看看這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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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nominator = Francotsangf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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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question = [[教宗]][[何諾三世|洪諾留三世]]於'''[[1216年教宗選舉|哪一次教宗選舉]]'''中接替離世的[[諾森三世|依諾增爵三世]]為新教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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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uthor = Francotsangf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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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mark}}:大部分內容翻譯自英語維基對應條目並根據原文作出了排版和內容修訂。-- [[User:Francotsangfh|<font color="#E9BA00">'''FrancoT'''</font>]] <sub>[[用戶討論:Francotsangfh|<font color="#0C8C3D">'''留言討論'''</font>]] [[User:Francotsangfh/ArticleRequest|<font color="#8D31CE">'''條目邀請'''</font>]]</sub> 2017年8月18日 (五) 15:41 (UTC)
**{{疑問}}:為什麼要用{{tl|NoteUTC+1}}模板呢?1216年的歐洲人應該還沒有時區的概念,再說條目通篇只有日期,沒有時間。-[[user talk:克勞棣|游蛇脫殼]]/[[user:克勞棣|<span style="color:#5e4">''克勞''棣</span>]] 2017年8月18日 (五) 15:59 (UTC)
***{{ping|克勞棣}}確實寫多了,現已刪除。感謝提醒。-- [[User:Francotsangfh|<font color="#E9BA00">'''FrancoT'''</font>]] <sub>[[用戶討論:Francotsangfh|<font color="#0C8C3D">'''留言討論'''</font>]] [[User:Francotsangfh/ArticleRequest|<font color="#8D31CE">'''條目邀請'''</font>]]</sub> 2017年8月18日 (五) 16:14 (UTC)
**{{支持}},符標。[[User:Walter Grassroot|Walter Grassroot]]([[User talk:Walter Grassroot|留言]]) 2017年8月19日 (六) 02:1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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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nominator = Fairbrian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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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question = '''[[歐洲女子足球錦標賽|哪一個足球比賽]]'''是給[[歐洲足總]]的成員國女子足球代表隊所提供的最高級別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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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符合標準。[[User:Karta0800900|<span style="font-family:黑體;font-size:Middle;border-radius:999px;background:#000;padding:0 10px;color:#fff">卡達</span>]]  <small>[[User_talk:Karta0800900|<span style="font-family:黑體; color:#000">留言</span>]]</small> 2017年8月25日 (五) 03:21 (UTC)

,條目歐洲女子足球錦標賽已通過DYKN,不過機器人直接把該DYKN刪除掉了並存至我編寫的條目討論頁。勞煩各位管理員幫忙處理一下,在DYK在首頁顯示的版本更改。萬分感謝!-- FrancoT 留言討論 條目邀請 2017年8月28日 (一) 11:35 (UTC)

已修改。--千村狐兔留言2017年8月28日 (一) 11:55 (UTC)

好像兩次存檔錯誤了?排版問題導致?——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7年8月28日 (一) 12:44 (UTC)
下面沒有|hash=--Alvinz 2017年8月31日 (四) 03:06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