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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仲裁委員會選舉候選人:AS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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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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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我是ASid,我相信絕大多數有參與去年、前年與今年RFA投票的話(細心的人也一定有發現我有參選今年下半年的管理員選舉),應該都對於我有一定的了解,看到我參選仲裁委員,相信大家心裡基本上有一定的底大致決定好要投反對、支持或中立,首先感謝相信與信任我的維基人,對於不是很相信我,或者我不符合您心目中對於仲裁委員的期待,希望您們可以試圖相信與信任我,給予我信任,如果有任何疑問也可以前往問答區問我問題,或是到討論區討論,我將會解答大家對我的疑惑之處。

對於擔心活躍度問題的維基人,也無須擔心,只要上任,我是必然會撥出時間參與社群的。

最後我想表達我是作為志願者,抱著為各位服務的精神來服務,對於仲裁案部分,我基本上不會直接參與處理,我只會做為顧問在旁提供社群與仲裁委員會雙邊建議與橋梁溝通(我想社群應該挺需要橋梁的),除此之外我亦有簽屬保密協議,故能協助仲裁委員會處理侵犯隱私案件,感謝各位花費時間閱讀我的參選聲明,祝各位投票愉快:)

問答

  1. 您好,感謝您參選首屆仲裁委員會。請您簡單闡述您認知中仲裁機制的宗旨和仲裁員的權責。--西 2024年10月12日 (六) 16:00 (UTC)[回覆]
    我認為仲裁機制應作為解決糾紛的最後手段,1.當社群所有現有的解決途徑都已嘗試解決過,但仍無法解決時方能使用仲裁機制;2.當事情複雜嚴重到可合理的認為現有的解決方案都不會達成任何建設性的結果;3.社群多次深入討論已久,仍沒有任何可以推動的方向;4.社群一致要求事件直接由仲裁委員會處理,仲裁委員會亦認為事件重大不宜使用其他爭議解決機制處理;符合以上幾點即可使用仲裁機制。
    仲裁員應保持客觀中立,依據社群共識、證據與方針指引,用公開且嚴謹的態度與方式做出裁決,並迴避與自身相關的仲裁案,除此之外我認為仲裁員也可以在WP:ANMWP:AN3等等的站務頁面,給予一些建議,但不宜介入。~~Sid~~ 2024年10月13日 (日) 06:59 (UTC)[回覆]
  2. 您認為近期有哪些出現重大編者矛盾或爭議的議題可能需要發起仲裁或仲裁介入?--西 2024年10月12日 (六) 16:00 (UTC)[回覆]
    我認為前陣子WP:ANM有關Chinuan12623的案件,就屬於管理人員難以解決的糾紛,屬於可能需要發起仲裁案的糾紛,不過依我的看法我覺得此糾紛管理人員本身就可以處理。~~Sid~~ 2024年10月13日 (日) 06:59 (UTC)[回覆]
  3. 你提到了希望做為顧問在旁提供社群與仲裁委員會雙邊建議與橋梁溝通,請詳細解釋一下這個「橋梁」是什麼意思。如果我對「雙邊」的理解沒錯的話,我從你的話里讀出了一層潛在的「對於社群和仲裁委員會關係可能有對立」的擔憂,你可以解釋一下為什麼有這種擔憂嗎? Stang 2024年10月15日 (二) 06:18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