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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互助客棧/方針/存檔/2024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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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FA非自薦提名相關規定

草稿化標準釋義的三#1

建議新增TOR豁免權

未通過:
雪球否決多日無人同意且大量反對的建議。--西 2024年2月8日 (四) 02:39 (UTC)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TOR瀏覽器官網已被GFW阻攔,也就是說,必須繞過GFW才能下載TOR。但是既然已經有代理可以繞過GFW了,就不需要使用TOR多此一舉了。使用TOR極有可能是破壞。在此,我提出以下建議: 1.已經擁有IPBE權限的TOR用戶不受下文影響 2.新增TOR豁免權,獲得TOR豁免權自動獲得IBPE 3.通過TOR節點訪問維基百科必須獲得TOR豁免權 --Gaolezhe留言2024年2月3日 (六) 03:17 (UTC)

Tor本來就會自動封鎖,也是必須申請IPBE才能使用Tor節點編輯,另外分設一個Tor豁免權毫無意義。--西 2024年2月3日 (六) 03:33 (UTC)
他的意思可能是翻牆不需要Tor豁免權,所以給翻牆人士提供的IPBE可以把Tor豁免拆出來,單獨設立Tor豁免權。--桐生ここ[討論] 2024年2月3日 (六) 04:35 (UTC)
所以現況發IPBE有什麼問題?不也是需要申請、審查?Tor封鎖跟IP封鎖基本上沒區別,只是前者由系統自動封鎖,後者需要管理員/用戶機器人封鎖而已。--西 2024年2月3日 (六) 04:40 (UTC)
唯一差別就是如果有人拿到IPBE發送殺人預告,執法部門可以通過VPN服務商找到該人,而Tor完全匿名無法找到該人。Tor不能用於翻牆,因翻牆而持此權沒有必要。不過我的認為沒有太大必要大動干戈改這個權限。即便設立也是應該設立精簡版的IPBE權(代理使用權)而不是Tor權。--桐生ここ[討論] 2024年2月3日 (六) 04:58 (UTC)
我已經驗證TOR的meek-azure網橋可以用於翻牆--Gaolezhe留言2024年2月4日 (日) 15:21 (UTC)
tor網站已被GFW攔截,沒有代理是如何下載TOR的?有TOR代表是通過代理下載的,為什麼不直接使用代理編輯維基百科?--Gaolezhe留言2024年2月4日 (日) 15:19 (UTC)
可以是別人傳的、自己留的。代理可能限流量。是否有已知證據顯示IPBE+Tor被濫用,否則沒壞不修。--YFdyh000留言2024年2月4日 (日) 15:36 (UTC)
有需要時申請 IPBE 即可,IPBE 本身並非僅限於翻牆才能申請。謝謝。--SCP-0000留言2024年2月3日 (六) 05:22 (UTC)
@Gaolezhe會否考慮撤回提議?Sanmosa Défendre jusqu'à la mort 2024年2月4日 (日) 09:04 (UTC)
先不撤回,謝謝--Gaolezhe留言2024年2月4日 (日) 15:14 (UTC)
先不撤回,謝謝--Gaolezhe留言2024年2月4日 (日) 15:17 (UTC)
我的建議是獲取TOR豁免權需要證明除非使用TOR,自己回遭受法律訴訟、損失或證明自己必須使用TOR才能訪問維基百科,或是證明自己不是通過代理獲取的TOR。這比IPBE更難獲取--Gaolezhe留言2024年2月4日 (日) 15:26 (UTC)
無法證明。中國大陸維基人都能如此聲稱。--YFdyh000留言2024年2月4日 (日) 15:34 (UTC)
證明第一項包括自己會遭受的損失以及自己為何會受到損失
證明第二項包括代理提供商允許訪問Torproject.org但是不能訪問維基百科
證明第三項包括獲取來源--Gaolezhe留言2024年2月4日 (日) 22:40 (UTC)
可以考慮配合IPBE授予員提出一個只能繞過IP封禁,不能繞過Tor的「代理使用者」權限,讓「IPBE授予員」變成「代理使用權授予者」。--桐生ここ[討論] 2024年2月5日 (一) 03:25 (UTC)
基於翻牆等原因違反中國法律,我不認為一個合格的VPN會接受這種法律請求並提供使用者信息。
可能只有發送殺人預告、兒童色情、恐襲宣言這種正常政府都會採取法律行動的情況下,VPN不會保護用戶信息,才會需要使用Tor。--桐生ここ[討論] 2024年2月5日 (一) 03:22 (UTC)
沒懂您的意思和邏輯。意思是只有VPN明顯不會接受的流量才會流經Tor?那麼也能推論只有行事違法的用戶才會用VPN?這顯然錯誤。用戶就願意用免費的Tor不行嗎。在明顯濫用且不可控前,不需要調整歷來政策。--YFdyh000留言2024年2月5日 (一) 04:22 (UTC)
不,我的意思是一個在正常國家也非法的流量(恐怖襲擊宣言),經過VPN時可以找到本人,但經過Tor無法找到本人。--桐生ここ[討論] 2024年2月5日 (一) 13:03 (UTC)
沒有證據。有無日誌的VPN服務,以及可以跨國多層,如何判定「可以找到本人」。Tor有追蹤技術和蜜罐。不需要為基金會擔心,網站也不承擔追蹤和身份核查責任。--YFdyh000留言2024年2月5日 (一) 21:06 (UTC)
使用TOR極有可能是破壞 - 有例子嗎?--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2月5日 (一) 10:06 (UTC)
(-)反對,奇談怪論。——Aggie Dewadipper 2024年2月7日 (三) 07:18 (UTC)
既然提案人選擇不撤回的話,那我也公開表達我的(-)反對意見了。Sanmosa 起視四境 而秦兵又至矣 2024年2月7日 (三) 08:3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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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長期沒有活動解任

新增「」模板的用法

原標題為:建議Wikipedia:格式手冊/標點符號#書名號新增使用{{}}的方法,修改使用代碼的方法,並調整「效果為」的位置

有關單純列出各項名稱的列表的存廢處理

建議新增TOR豁免權

增訂提報及處理破壞規則

維基百科的可查證是否包括條目潛在的邏輯關係?

你這是原創移動,我從來沒說這跟台灣條目有關。我討論的是一般性的方針--逍遙玉笛留言2024年2月9日 (五) 16:35 (UTC)

禁止使用示亡號

廢除可靠來源指引中的「游擊隊的網站」章節

管理人員上任標準調整

現行日期和數字格式手冊條文調適

設立仲裁委員會

原標題為:RFC:設立仲裁委員會

取消2019年3月1日通過的刪除方針修訂

引入WP:請求評論取代互助客棧方針板及條目探討板功能

IPBE授予

#正在徵求更廣泛意見的議題。--西 2024年2月16日 (五) 10:54 (UTC)

調整快速刪除方針A6款的適用範圍

修訂GA/FA模板放置位置的規定

斜坡計劃的安全補丁

廢除快速刪除方針O8款

生物物種的條目創建標準草案

前台實名制與生者傳記隱私

藝人廣告代言章節(第一部分)

減少人物信息框使用參數國籍與公民權

藝人廣告代言章節(第二部分)

請求評論與頁面保護

目前已通過RFC將互助客棧討論分流至各頁面討論頁。但各討論頁的保護級別不同,會導致頁面被保護而部分用戶無法發言的問題。如Wikipedia_talk:互助客棧為被延伸確認保護的頁面。若要在此討論頁發起RFC,則非延伸確認用戶無法在此頁面留言。此種情況是否有相應的解決方案?如RFC期間臨時解除保護等措施。--Steven Sun留言2024年2月18日 (日) 01:28 (UTC)

過往客棧被破壞也是會被保護的,也同樣限制了部分新用戶的參與,不認為這個是一個RFC的問題。--西 2024年2月18日 (日) 01:40 (UTC)
允許在客棧話題中留言?--YFdyh000留言2024年2月18日 (日) 10:18 (UTC)
最徹底的辦法是像一些語言版本(已知有法語、德語、日語、葡萄牙語)每個討論開一個獨立頁面。--GZWDer留言2024年2月19日 (一) 14:39 (UTC)

大陸國標GB/T 17693.14-2023所引起的越南語地名大陸簡體命名問題

大陸民政部於2023年9月7日實施了國標GB/T 17693.14-2023《外語地名漢字譯寫導則 第14部分:越南語》。[1]其中,部分內容與中文維基百科現有越南地名譯名相異,舉例:

1.行政單位xã的譯名為「鄉」,維基百科目前則使用對應漢字[註 1]同樣,行政單位thị xã的譯名為「(縣級)市」,維基百科目前使用對應漢字市社[註 2]

2.標準要求按所給譯音表音譯少數民族語言地名,由此產生與維基百科現有譯名不符的譯名。如標準示例表將嘉萊省芒楊縣的Xã Kon Thụp譯為「公土鄉」,[註 3]而頁面內譯名為「崑拾社」。

以下探討僅針對大陸簡體模式:

1.是否應採納該標準為越南語地名譯寫的規則?如果是,應該採納哪些部分?

2.如果所採納部分與維基百科現有譯名有矛盾,是否應該全面更改現有譯名?還是應該為大陸簡體專門添加轉換模式?

--Robmarotiz留言2024年2月26日 (一) 10:28 (UTC)

本站現行譯名使用的是什麼命名系統?若是基於原創研究,則在大陸簡體譯名部分,大可參採該大陸當局「導則」。——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2月26日 (一) 11:08 (UTC)
不清楚。另:若需要將大陸簡體的地名通名全部改為此導則(如「社」改為「鄉」)所述,就可能不是我能夠完成的工作了,可能需要具有管理權限或能操作機器人的用戶來實現。--Robmarotiz留言2024年2月26日 (一) 11:24 (UTC)
Talk:越南行政區劃。如果當前用名沒有充足的可靠來源,大陸用詞應該統一更名。越南行政區劃#通名漢譯及越南網站(.vn)顯示,市社等詞不常用。需要邀請相關活躍維基人參與討論。--YFdyh000留言2024年2月26日 (一) 14:10 (UTC)
僅就本站各條目所列越南xã級政區譯名作一說明,絕大部分是我翻譯的。京族傳統居住地的地名、比較標準的越南語地名,我是先查閱《皇越一統輿地誌》、《同慶地輿志》、《大南一統志》等越南漢喃典籍資料,尋找對應漢喃寫法,其次參考叢國勝《越南行政地名譯名手冊》和中國地圖出版社涉越南的一些地圖集冊。西原5省、越西北等少數民族聚居區的地名,主要參考《手冊》和中圖社地圖集冊,而《手冊》沒收錄的新地名和部分地名《手冊》翻譯太過離譜,我則是嘗試類推、自行翻譯。不能一概而論。--大化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留言2024年2月26日 (一) 15:31 (UTC)
「大陸簡體」隱含在中國大陸以外有現成的用詞之意?如中國大陸可靠或主流來源有既成説法,則當地地區詞用此説法;如中國大陸沒有既成説法而中國大陸以外已有既成説法,那麽中國大陸地區詞欄位應當留空,系統自動取用其他地區説法即可;如其他地區慣用説法一致,則根本不需設定地區詞。不應凌駕命名常規等方針指引拼裝捏造未經使用的名稱。其餘五地地區詞長期如此,中國大陸用詞亦應如此。WP:NPOVHOW:「特別應注意不能為了解決分列的觀點而刻意杜撰新名詞」。WP:NC:「如果不存在中文翻譯的名稱,則應使用原文名稱」;「條目命名應該儘量使用可靠來源中人、物或事項的常見的名稱」。--— Gohan 2024年2月26日 (一) 14:44 (UTC)
沒看懂留空,推薦標準本身是既成說法之一、預計有較多來源。「其他地區說法」未見來源,條目內說法也可能是缺乏來源原創研究。--YFdyh000留言2024年2月26日 (一) 14:58 (UTC)
「中國大陸沒有既成説法」才「留空」,即不寫該欄位;有就可填,「有較多來源」不需預計。若發起討論者單指「音譯」,僅僅針對音,那麽應當無法充分符合「人、物或事項的常見的名稱」(針對事物)的可靠來源的意思;若推薦標準是指定某個地方中文名爲何,則是針對事物實體,不同於針對音。以上不針對任何個別條目,不知「條目內説法」是指什麽。--— Gohan 2024年2月26日 (一) 15:16 (UTC)
其他地方也沒有既成說法。只是謹慎說法,我沒看到其他譯法的可靠來源。我的發言未涉及地名音譯問題,只講行政單位。指現有各條目使用的社、市社,中文文獻中疑似不常用,參考Talk:市社[1]。--YFdyh000留言2024年2月26日 (一) 16:16 (UTC)
看條目市社,似乎各地的譯名都比較混亂。從個人角度來說還是更偏向保留本字的譯法,大陸的譯名可以在各條目的首行注出。 ——魔琴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計劃 ] 2024年2月26日 (一) 15:16 (UTC)
但本字是外文寫法而非譯法,似乎也沒有任何地方的中文譯名支持這樣寫?--YFdyh000留言2024年2月26日 (一) 16:08 (UTC)
(~)補充 .vn網站部分文獻中有,但也有相當數量稱「市」。--YFdyh000留言2024年2月26日 (一) 16:27 (UTC)
首先這個推薦標準會不會被大陸各個使用的機構和人接受?大陸現有的相關譯名會不會根據這個標準改變?確定了這兩條才能討論維基百科到底要如何翻譯--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2月27日 (二) 02:18 (UTC)

註釋

  1. ^ 第11頁。
  2. ^ 第10頁。
  3. ^ 第7頁。

參考資料

  1. ^ 外语地名汉字译写导则 第14部分:越南语. 國家標準全文公開系統.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2023-09-07 [2024-02-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2-26) (中文(中國大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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