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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春卷柯南/筆記/筆記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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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aljit Singh; Pushpa Thambipillai as editors. Southeast Asian affairs 2012. Singapore: ISEAS. 2012: 361–378. ISBN 978-981-4380-24-9. 
    • 越南共產黨全國代表大會
      • 越共黨代會每五年舉行一次;在指引越共這一方面,黨代會具有雙重意義:一、黨內一眾領袖提出若干政策,並於政治報告、五年社會經濟發展規劃這些黨政文件內展現這些政策,而黨代會則會為此表決。二、黨代會會選出之後五年內領導越共的高層。
      • 由黨代會選出的越共中央委員都是黨員中的精英:只有某部委、某界別的高層會獲提名,參與中央委員的競選(通常獲提名者的官階下至副部長或省內高官)。接著(一中全會)越共中央委員會會選出政治局委員,還有越共的首領——總書記。要注意的是,越共十一大以前歷屆中央委員會和政治局的委員人數是由上一屆中央委員會指定,而不是由即將當選的候任黨政領袖指定。
      • 自2006年越共十大起,黨代會有關界別、省份的代表團可以推舉沒有列入中央委員候選人名單的黨員參選中央委員。
      • 每屆黨代會召開時,都會有人提出革新領袖選舉法的訴求。
    • 越南共產黨中央委員會
      • 中央委員會是越共在每兩屆黨代會之間制定政策的機構,每屆任期五年,一年共舉行兩場全體會議,批准政治局和政府的施政計劃和趨向。
      • 有的年輕黨員之後可能會成為中央委員會正式委員,但是有說他們的經驗還不足以使他們當選正式委員。設立候補委員一職,通常就是為了把這些黨員引入中央委員會。和正式委員不同的是,候補委員沒有投票權。
      • 越共第十屆中央委員會決定,越共第十一屆中央委員會有200名委員,當中175人為正式委員,25人為候補委員;當選委員當中,首度履任此職務者至少要有三分之一;新任中央委員會正式委員年齡不可超過55歲,候補委員年齡不可超過45歲。
      • 推舉候選人為中央委員的條件有幾個,包括他們的能力和他們代表的地域。此外,還有一些條件較不明確,例如過往工作業績、相關部委界別的黨組織是否大都支持該部委推舉的某人出任要職(例如國防部推舉國防部長,該部長則需得到全部武裝部隊黨部的支持)。
      • 中央委員會選舉候選人推舉名單由上一屆越共中央組織制定,這些組織包括由人事小組(越共為黨代會而設立的臨時建置)指導的中央委員會、中央組織部和政治局。最初名單上列出的人或許有500個,之後會減至200個有餘,到時政治局會把名單交由中央委員會表決,當時還未召開黨代會。
      • 根據越南憲法,越南共產黨是越南唯一合法政黨,實際上亦然。越共遴選精英,安排他們出任要職,這個安排一直受到批評。1986年以來,越南經濟持續增長,然而非議越共政權者(特別是身在越南者)有時會指出,越共缺乏具有遠見和組織能力的優質領袖,以推動改革。
    • 越南共產黨第十一次全國代表大會
      • 越共十一大與會代表1337名,他們代表越共全國360萬名黨員和5,4000個基層組織參加黨代會。
      • 越共十一大在2011年1月12日至19日召開。
      • 黨員可以自薦參選中央委員會選舉,然而自薦申請批准與否,由大會主席團定奪。
      • 越南國會主席阮文安提出訴求,認為遴選選舉候選人的過程應該更為開誠佈公,而選舉競爭也應該更緊湊。然而,黨政領袖在十一大沒有讓步,也沒有在選舉中大膽引入更多競爭。
    • 越南共產黨中央政治局
      • 越共第十屆中央委員會決定,政治局人數限定為14至17人。政治局委員若然年逾65,中央委員會如不挽留,則需退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