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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街頭霸王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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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自條目內容不適當的編輯:

一直以來 street figther 就是 快-打-旋-風 稱為 街頭霸王 是錯的~ 就算在香港, 也是 快-打-旋-風 海報上是寫 快-打-旋-風 從來也沒有遊戲宣傳海報 是 街頭霸王 加上第一集以來已經是 快-打-旋-風

街頭霸王, 街頭快打等, 是Final Fight 更可怖的是 有些更說Final Fight才是快-打-旋-風 這就一定錯 ! 論大家修改

以上論點未簽署姓名,協助轉移者--Droxiang 07:31 2007年1月13日 (UTC)

不見得。大陸從來就沒有過街機遊戲的宣傳海報,但口耳相傳的,「快打旋風」指的就是「Final Fight」。Street Fight II 剛剛面世的時候倒是有人管它叫「快打二代」的,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這種說法就逐漸被淘汰了,雖說遊戲開機動畫中有個老大的羅馬數字II,但是大陸的玩家少有見過Street Fighter I的,所以老玩家一般就將其簡稱作「街霸」。中文圈內對待電子遊戲,就如同對待美國電影一樣,從來就沒有一個「名不正、言不順」的認真態度,怎麼著就算錯了呢,百科全書不是廠商的specification,對詞條的詞目沒必要下硬性的規定。以方便檢索起見,一般習見的名稱當然應該舉出,錯與對的不是你一家之言就說了算的。我的意見是: 對國外的電子遊戲,除了有日文漢字名可參考的,或者中文圈內有統一認識的,其他的都應以英文名命名詞條,以中文的各種譯法作重定向。比如那個與pac-man對應的詞條,創建者居然就將其命名爲「小精靈」,在我,或者就大多數大陸的讀者看來,看到「小精靈」三字根本就不知所云。勸諸位少來地方中心那一套。有女同車 2007年7月24日 (二) 12:27 (UTC)[回覆]

快打旋風系列 (格鬥遊戲)移動至街頭霸王系列 (格鬥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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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希望將快打旋風系列 (格鬥遊戲)移動至街頭霸王系列 (格鬥遊戲)。之前據說台灣稱為快打旋風,香港稱為街頭霸王。但感覺現在台灣也有稱街頭霸王。

你錯了!台灣方面還是稱為「快打旋風」系列。--114.136.247.132留言2015年11月23日 (一) 12:36 (UTC)[回覆]

遊戲條目的名稱一般是具有先到先得的慣例。但是我還是希望能夠聽取下大家意見。謝謝。

(+)支持 更改條目名稱 Daiquping留言2015年11月23日 (一) 12:33 (UTC)[回覆]
(-)反對 無更名必要。--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5年11月23日 (一) 14:30 (UTC)[回覆]
(-)反對 無更名必要,台灣還是叫快打旋風。麥兜留言2015年11月23日 (一) 15:29 (UTC)[回覆]

關於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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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Street Fighter (1987) 在香港推出街機, 都沿用台灣叫法快打旋風, 後來Street Fighter II (1991) 推出時, 香港同期就推出幾本以SF為題的漫畫, 最後街頭霸王勝出, 所以在香港SF以後被改叫街頭霸王(其實當年街頭霸王係泛指快打旋風2/Street Fighter II)。Wilander留言2018年3月19日 (一) 02:31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