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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行人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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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候選頁的投票結果

英國政府網站有約略提到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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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gov.uk/foreign-travel-advice/taiwan/safety-and-security114.24.49.79留言2023年4月29日 (六) 03:19 (UTC)[回覆]

討論行人地獄此條目是否有可收錄性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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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現在看到的版本,條目的來源有86個,但七成以上是引用自新聞報導,另有二成是採用評論網站、部落格或youtube影片,剩餘不足一成才是出自監察院營建署等官方來源。針對來源引用自新聞媒體的報導數量(不計youtube播放的新聞影片),我粗略做了以下統計:

  • 上報:2
  • 自由時報:15
  • 聯合新聞網:10
  • 三立新聞網:3
  • Yahoo News(包含Yahoo Finance):17
  • 台視新聞:1
  • 公視新聞:1
  • ETtoday新聞雲:2
  • NOWnews今日新聞:1
  • Taipei Times:1
  • 風傳媒:2
  • 鏡週刊:2
  • 今周刊:1
  • Newtalk新聞:1
  • MSN新聞:1
  • 毎日新聞:1

根據Wikipedia:維基百科不是什麼,維基百科不是新聞報導資訊收集的地方,然而現在條目的整篇介紹幾乎要變成新聞報導與個人觀點的收集處。如果行人地獄真是值得收錄至維基百科,來源上必須要先得到支持。也就是說,目前這些來源都是第一手並不足以支持可收錄性,應該要引用第二手才能驗證,最好是獨立第三方來源更能證明可收錄價值有多高,如此才不會到處充斥著新聞報導與個人觀點,顯得條目介紹相當偏頗,而資訊來源窄化。在沒有改善之前,我建議現狀依照Wikipedia:可靠來源Wikipedia:中立的觀點篩選,只保留適合維基百科收錄的內容與可靠度較高的來源。正是需要篩選,可能會大大地移除很多內容與來源,這必須要經由各位評估,所以請你們討論。--2001:B011:A401:3609:84D1:F615:9613:A34E留言2023年7月14日 (五) 00:30 (UTC)[回覆]

現在的版本我傾向(►)移動維基學院,不太像是百科的寫作方式。--冥王歐西里斯留言2023年7月14日 (五) 01:18 (UTC)[回覆]
「目前這些新聞都是第一手」新聞就已經是第二手來源啊。有新聞這樣用代表這個用法存在,而有來源解釋什麼叫行人地獄那就已經達成關注度要求,沒有刪除或移動到學院的需要。收錄新聞就多餘了。--西 2023年7月14日 (五) 02:15 (UTC)[回覆]
  • 對「行人地獄」而言,上述新聞媒體都是第二手來源。
  • 對「行人地獄」而言,上述新聞媒體都是獨立第三方來源。
  • 整個條目引用數十個新聞報導,對「行人地獄」做了全面介紹,符合關注度要求,不需要移動到維基學院。
  • 條目仍有改進空間,「成因」和「對策」段落的部份內容疑似原創總結,並且應改寫為散文格式;「事故糾紛摘錄」應做清理。
--CaryCheng留言2023年7月14日 (五) 03:44 (UTC)[回覆]
那是一個在台灣的熱詞,根本就不應該有什麼「成因」、「建議對策」之類的內容。作為流行用語只需要將流行用語說好就成。--Ghren🐦🕑 2023年7月14日 (五) 06:09 (UTC)[回覆]
一個能讓政府當成需要嚴肅處理的事項的流行用語不能只當成流行用語來寫,而要當成事件或現象來寫。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6日 (日) 12:13 (UTC)[回覆]
現象及流行語也可以一起寫,但當前條目內容,像是匯集各路觀點和一手資料的原創總結,可讀性不佳。--YFdyh000留言2023年7月16日 (日) 13:37 (UTC)[回覆]
新聞媒體中如果「使用」行人地獄這個詞,那只能算是關於這個詞的第一手來源。而對於台灣交通的部份,如果作者不是交通管理相關專業,在沒有同儕審查的新聞媒體上評論台灣交通,雖然引述了個案或統計數據,也不算是可靠的第二手來源。--C9mVio9JRy留言2023年12月2日 (六) 09:22 (UTC)[回覆]

關於行人地獄的文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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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行人地獄的文體,請各位閱讀成因各界反應建議對策社會矚目傷亡事故或糾紛摘錄等章節,當你們閱讀過之後,是否有感到閱讀吃力或眼睛不適?

如果有,按照格式手冊的範例,將行人地獄現在使用的條列文體改寫成散文,那麼有哪些章節必須是散文?還有,我們面對行人地獄如此龐大的內容,要如何將文體改寫?

假設確定要將文體改寫,這會是一項大工程,絕對不是我一個人可以做得到,所以我只能在這裡請求社群協助。另外,行人地獄的內容成長是相當快速,除了要對內容清理之外,社群是否有考慮過對條目進行拆分?--2001:B011:A401:501C:A49F:43D1:4D9C:5767留言2023年8月23日 (三) 07:09 (UTC)[回覆]

一般來說, 會先考慮精簡條目內容, 最後才考慮條目的拆分。不恰當的條目拆分可能會讓一個冗長而不理想的條目, 變成二個不理想的條目(而且一陣子之後,可能會變成二個冗長而不理想的條目)。--118.150.239.154留言2023年8月24日 (四) 13:54 (UTC)[回覆]
不要淨說一些與問題是相同考慮到擔憂之事,這等於是沒回答。--2001:B011:A401:5546:C41:C9A9:F002:8396留言2023年8月27日 (日) 12:46 (UTC)[回覆]

移除沒有來源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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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混亂無序和執法取締無效的交通現況危害行人安全"段落中, 有一段話是:"台灣警察非常普遍和常態化的違法失職與懶惰懈怠,警察欺善怕惡,有前科還可以當警察,警察只知接受請託關說等各種原因造成執法取締完全沒有效果,並且讓台灣人對警察觀感很差,民眾非常討厭警察", 這段話沒有參考資料, 因此先移除。

在"在野黨團"段落中, 有一段話是:"以及表示因為臺灣警察糊塗無能和紀律敗壞到處都是,有前科還能當警察,讓臺灣人對警察非常厭惡、觀感極差,所以要求中央政府必須予以汰除才能有效的對路霸和違停執法取締,也才能夠保障行人用路的安全", 這段話也沒有參考資料, 因此先移除。--36.229.121.172留言2023年12月4日 (一) 15:40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