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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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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曹娥廟曹府君祠內諸娥像。

諸娥(?年—?年),山陰縣(今浙江省紹興地區)人。諸士吉的女兒,洪武初年諸士吉擔任糧長。[1][2]被人陷害本當斬,卻因諸娥的救父行為讓父親保全性命,自己卻因傷勢過重而死去。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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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位狡猾而且欠糧的人到官府誣告諸娥的父親諸士吉。依照當時的法律要判死刑。諸娥的兄長諸炳和諸煥也被關到牢獄中。當時諸娥只有八歲,每日嚎啕大哭。後來諸娥和舅舅陶山長到京城裡去訴冤。當時有限制訴冤的法律。要訴冤的人要先到釘板上臥著。否則不予受理。諸娥便在釘板上翻來覆去。差點就死去。官吏們知道這件事後就馬上審問。結果只將她其中一位兄長充軍到邊疆。諸娥因傷重去世。鄉里的人都很悲慟。於是給她塑了肖像。供在曹娥廟裡。[3]

萬曆四十五年(公元1617年),送諸娥入祀配享號三美祠(曹娥朱娥、諸娥)。[4]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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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維基數據]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明史卷三百〇一》,出自《明史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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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史·諸娥傳》:孝女諸娥,山陰人。父士吉,洪武初為糧長。
  2. ^ 《越中雜識》:諸娥父諸士吉,明洪武間為糧長
  3. ^ 明史·諸娥傳》:有黠而逋賦者,誣士吉於官,論死,二子炳、煥亦罹罪。娥方八歲,晝夜號哭,與舅陶山長走京師訴冤。時有令,冤者非臥釘板,勿與勘問。娥輾轉其上,幾斃,事乃聞,勘之,僅戍一兄而止。娥重傷卒,里人哀之,肖像配曹娥廟。
  4. ^ 浙江通志·卷二百二十一》:萬厯四十五年送諸娥入祀配享號三美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