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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德元 (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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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德元(1096年—1163年),字體仁宋朝官員,吉州永豐縣(今江西省永豐縣)人。宋高宗年間為參知政事

董德元少年時鄉舉中魁,多次於應試禮部不第,特奏名,補文學。初任道州寧遠主簿。五十三歲時,登紹興十八年(1148年)進士一甲第二名[1]。為簽書鎮南軍節度判官[2]宋高宗紹興二十一年(1151年),由簽書鎮南軍節度判官廳公事除秘書省正字。紹興二十三年(1153年)為校書郎。紹興二十四年(1154年)為監察御史[3],歷任殿中侍御史兼崇政殿說書、侍講、中書舍人吏部侍郎。紹興二十五年(1155年)被秦檜援引,官至參知政事。他因為諂媚秦檜升官,秦檜死後。十二月,罷為資政殿學士,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宋孝宗隆興元年(1163年)董德元卒,時年六十八歲。今存詞 《柳梢青》一首。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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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紹興十八年同年小錄》
  2. ^ 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62
  3. ^ 《南宋館閣錄》卷八
  • 《宋詩紀事·卷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