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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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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娥(1057年—1066年),越州上虞(今浙江省紹興)人。朱回的女兒。[1]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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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娥的母親很早以前就去世,從小就由祖母扶養,治平三年(1066年),朱娥十歲,里中有位名為朱顏的人和朱娥的祖母發生爆發口角,朱顏拿刀要殺朱娥祖母,全家人都很慌恐。朱娥跑到祖母面前,以自身擋住祖母,用手拉住朱顏的衣服說:「寧可讓你殺我,也不能殺我祖母。」祖母因此得以逃脫,但朱娥身中十幾刀,手還緊拉著朱顏的衣服。朱顏惱怒下,割斷朱娥的喉嚨,朱娥因而傪死。這件事被傳開後,朝廷為表彰朱娥的孝行,詔令賜穀粟與布帛。熙寧十年(1077年),會稽董楷為朱娥立像於曹娥廟裡。[2][3][4] 萬曆四十五年(公元1617年),諸娥入祀配享號成了三美祠(曹娥、朱娥、諸娥)。[5]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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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維基數據]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宋史·卷460》,出自脫脫宋史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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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宋史·朱娥傳》:朱娥者,越州上虞朱回女也。
  2. ^ 宋史·朱娥傳》:母早亡,養於祖媼。娥十歲,裏中朱顏與媼競,持刀欲殺媼,一家驚潰,獨娥號呼突前,擁蔽其媼,手挽顏衣,以身下墜顏刀,曰:「寧殺我,毋殺媼也。」媼以娥故得脫。娥連被數十刀,猶手挽顏衣不釋,顏忿恚,斷其喉以死。事聞,賜其家粟帛。其後,會稽令董皆為娥立像於曹娥廟,歲時配享焉。
  3. ^ 浙江通志·卷二百二十一》:熈寧中會稽令董楷以朱娥配享
  4. ^ 《紹興府志·朱娥傳》:治平三年二月,祖母詬其族人朱顏,顏怒,手刃刺焉。娥方十歲,驟執其衣,知力不勝,又仆臥而制之,顏不得逞,祖母賴以脫去,顏怒,霜刃累揮而手不釋,遂斷其吭而死。詔賜粟帛,鄉人義之,為立祠,熙寧十年會稽令董楷以配祀曹娥。
  5. ^ 浙江通志·卷二百二十一》:萬厯四十五年送諸娥入祀配享號三美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