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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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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理論教育學的一門分支學科,研究教學情境下教師引導、維持或促進學生學習的行為,用以指導課堂教學實踐。
一般認為,捷克夸美紐斯的《大教學論》(1632)是第一本系統的教學理論著作。德國赫爾巴特的《普通教育學》(1806)確立了心理學哲學的理論基礎,使教學理論成為一門真正獨立的學科。
此後,教學理論心理學哲學兩個方向發展。歐洲大陸(以德國為代表)傾向於哲學取向,蘇聯和中國都深受影響;英美則傾向於心理學取向,重要的代表人物有:布魯納(傑羅姆·布魯納)、奧蘇伯爾加涅(《學習的條件和教學理論》的作者)。

  • 加涅關於學習階段與教學事件的關係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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