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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亮 (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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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亮(16世紀—1645年),伯揆,號輝寰,四川成都府內江縣[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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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亮是萬曆三十七年(1609年)舉人,歷任山東濟陽縣訓導國子監助教學錄,陞戶部主事工部屯田司員外郎,外任陝西榆林參議,以能幹聞名,得推薦任職安廬副使,抵抗寇盜有功,鄭二陽將他視作左右手倚靠。崇禎十七年(1644年),擢都察院僉都御史巡撫安廬,協助剿滅寇匪軍務,任命湯之京為參謀[1]

弘光帝即位,張亮上疏說:「南北兩地只隔著黃河,賊人若從山東侵犯,淮安徐州據黃河之險,可以防守;賊人若從河南來,那就無險可守。現在無法考查,令壟斷者滿載再販賣給賊人,負責濱河的官員為何如此鬆懈!請求嚴加盤問販賣者,用通賊罪名治罪。」又說:「賊人行動可以預料,請讓我辭職視乎他們行動督兵進討討伐。」可是馬士英意不在防寇,命張亮還任。次年(1645年)四月,左夢庚部下楊文富東下進攻,他以兒子石公托六安總兵張賓吾移動各營兵守城。天亮時,四川將領陳元方火燒城隍廟,副總兵賈應登在各營縱火當內應,左夢庚攻破安慶殺掠,楊振宗逃走,他被挾持到清朝多鐸打算重用張亮,他不屈服,在身上的銅牌刻上官階、姓名和絕命詩,行到高郵趁機跳水而死。隆武年間追忠武;僕人野從先、李自春跟隨跳水自殺[2]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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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五·列傳第十一》:張亮,字伯揆,內江人。萬曆三十七年舉於鄉,歷濟陽訓導、國子助教學錄、戶部主事、屯田員外郎,出為榆林參議,有能聲。薦改安廬副使,拒寇有功,鄭二陽倚之如左右手。崇禎十七年,擢僉都御史,巡撫安、廬、池、太,協理剿寇軍務,以湯之京為參謀。
  2. ^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五·列傳第十一》:安宗立,疏言:「南北止隔一河,賊若從山東來,則淮、徐據黃河之險,我能守之。若從河南來,則無險可守。今茫無稽察,致壟斷者飽載而販於賊巢,濱河者所司何事而疎玩若此哉!乞飭嚴加盤詰販賣者,治以通賊罪。」又言:「賊勢可圖,請解職視其所向,督兵進討。」而馬士英意殊不在寇,詔亮還任。明年四月,左夢庚將楊文富東下,亮以子石公托六安總兵張賓吾,移各營兵入城守。至暮,川將陳元方火城隍廟,副總兵賈應登諸營四面縱火以內應,夢庚破安慶殺掠,楊振宗走,亮被執,挾與俱北。多鐸欲大用之,不屈,銅牌懸身,刻官階姓名絕命詩其上,行至高郵,冠帶乘間赴水死。隆武時,諡忠武。僕野從先、李自春從水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