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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虞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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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虞巒,字舜牧,號衡山。南直隸武進縣人,明末清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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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虞巒為天啓七年(1627年)丁卯科舉人,崇禎四年(1631年)進士[1]。兵部觀政,授南京戶部陝西清吏司主事,升雲南司郎中,八年(1635年)官至浙江杭州府知府,十二年被貶為錦衣衛經歷。後官至江西按察使。明亡,出家為僧,改名岳嵐,號東海衲民。著有《周易感義》、《春秋平義》。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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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世祖岳飛。父岳甫嘉爲名醫,主治不育症。有《醫學正印》。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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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崇禎四年辛未科進士三代履歷》:岳虞巒,墨齋,詩四房,己酉七月二十一日生,武進人。丁卯二十三,會一百五十八,二甲七名,兵部政,授南戶部陝西司主事,乙亥升雲南司郎中,本年升杭州知府,丙子調用,己卯降南錦衣衛經歷。曾祖方。祖佑。父甫加,俱庠生。
  • 《江蘇通志·卷八十五·文苑》
官銜
前任:
龐承寵
明朝杭州府知府
1635年-1636年
繼任:
石萬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