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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的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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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制定與通過立法期間,不同方面對此存在正面或負面的反應。

兩岸四地[編輯]

中華人民共和國[編輯]

《港區國安法》於2020年6月30日通過後,國務院港澳辦香港中聯辦隨即發表聲明,指出堅決擁護和支持《港區國安法》實施,指出法律「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為一國兩制在香港實踐步入新里程」[1]外交部亦發表類似聲明,稱《港區國安法》「是香港恢復秩序、由亂及治的治本之策」[2]外交部駐港公署外交部駐澳公署同時發表聲明支持港區國安法[3][4]中共中央台灣工作辦公室發言人朱鳳蓮應詢表示,反對民進黨當局對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香港國安法大肆攻擊誣衊並揚言實施援助項目,同時稱「任何人任何勢力企圖損害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破壞香港繁榮穩定的行徑都是徒勞的,必將自食惡果」[5]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於數十個國家[註 1]的分會發表聲明支持香港國安法[6][7][8][9]

2020年7月1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召開《港區國安法》記者會。會上,國務院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表示,《港區國安法》完全符合「一國兩制」方針,是把堅守「一國」原則和尊重「兩制」差異完美結合的一部法律;他又對外媒批評北京搞「一國一制」回應稱,若中央搞「一國一制」,「我們完全可以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刑法、刑事訴訟法、國家安全法等這些全國性法律直接適用於香港,何必費這麼大周章,為香港度身訂造一部國安法?」[10]。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香港國安立法問題根本不是人權問題,更不應被政治化,奉勸有關方面認清形勢,停止歪曲抹黑,停止干涉香港事務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政[11]。國務院港澳辦副主任、香港中聯辦主任駱惠寧在出席慶祝香港回歸23周年活動啟動禮上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港區國安法,是對一國兩制制度體系有利的加固和完善,是一國兩制實踐的重要里程碑[12]。同日晚,中國人民解放軍駐香港部隊新聞發言人韓鈾中校發表聲明,表示駐香港部隊堅決擁護香港國安法頒布實施[13]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英國大使劉曉明會見英國外交部常務次長麥克唐納時表示,堅決駁回英方就香港國安法對中方的無端指責,並就英方錯誤言行闡明中方嚴正立場。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英國大使館發言人亦對持有英國國民(海外)護照的香港居民提供更多居留權利表示反對[14]

2020年7月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在例行記者會上,就美國國務卿邁克·蓬佩奧發表有關港版國安法的聲明表示反駁,稱蓬佩奧「天天撒謊造謠,充分暴露了他的無知和偏見」[15]

2020年7月4日,國務委員公安部部長兼黨委書記趙克志主持召開公安部黨委(擴大)會議,會議指出要認真學習貫徹《港區國安法》,全力保障法律有效實施,全力支持配合駐港國家安全公署各項工作,全力指導支持香港警隊止暴制亂、恢復秩序,全力防範、制止和懲治極少數人危害國家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和活動,切實保障香港居民合法權益,堅決維護國家安全和香港長治久安,確保一國兩制事業行穩致遠[16]

國家安全部部長陳文清表示,國家安全機關將堅決貫徹落實《港區國安法》,支持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香港警務處、警務處維護國家安全部門的各項工作,保障《港區國安法》有效實施,堅決打擊外部勢力和敵對勢力「反中亂港」的一切圖謀[17]

人民日報》「人民銳評」表示,「有別有用心的人要在社會製造無端恐懼,令市民因恐懼而相信謠言」。社評指,「國安公署辦案時,有非常嚴格和明確的法律規定」。另外,國安公署人員受全國性法律及香港法律規管。[18]

由於加拿大、英國和澳大利亞暫停向香港移交逃犯,2020年7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在例行記者會上宣佈,香港特區暫停和加拿大、澳洲、英國上述三國的移交逃犯協定以及刑事司法互助協定[19]。之後在2020年8月3日再決定香港暫停與紐西蘭的移交逃犯協定[20]。2020年8月12日,香港特區政府根據中央人民政府的指示,暫停履行《港德移交逃犯協定》,以及擱置正待生效的《港法移交逃犯協定》[21]

2020年8月10日,為報復美國對林鄭月娥等官員的制裁,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宣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決定從即日起,對美國聯邦參議員馬可·魯比奧泰德·克魯茲喬什·霍利湯姆·柯頓帕特·圖米,聯邦眾議員克里斯·史密斯,以及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總裁卡爾·格什曼美國國際事務民主協會總裁米德偉美國國際共和研究所總裁丹尼爾·特溫寧人權觀察執行主席肯尼思·羅斯自由之家總裁邁克爾·J·阿布拉莫維茨實施制裁[22]

2020年8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宣布,鑑於美方的錯誤行徑,中方決定香港特區暫停履行港美司法互助協定[23]

2020年10月23日,根據中央人民政府的指示,香港特區政府向芬蘭駐香港總領事館發出通知,暫停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與芬蘭共和國政府關於移交逃犯的協定》。[24]

2020年11月10日,根據中央人民政府的指示,香港特區政府已分別向荷蘭駐香港總領事館及愛爾蘭駐香港總領事館發出通知,暫停履行《香港政府和荷蘭王國政府的移交逃犯協定》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與荷蘭王國政府關於刑事事宜相互司法協助的協定》;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與愛爾蘭政府關於移交逃犯的協定》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與愛爾蘭政府關於刑事事宜相互司法協助的協定》。[25]

2020年11月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宣佈決定對在涉港問題上「表現惡劣」的4名美方人員,實施制裁,回應美國國務院和財政部早前宣布,制裁4名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和特區政府官員。4人分別是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亞洲事務高級主任約翰·卡努斯(John Kanus),美國國際事務民主協會亞洲項目負責人曼普里特·辛格·阿南德(Manpreet Singh Anand)、香港分部主任克里斯特爾·羅薩里奧(Crystal Rosario)、以及項目主任薛德敖Kelvin Sit Tak-O)。[26]

2020年12月10日,針對美國因香港國安法制裁中華人民共和國14名全國人大副委員長,中華人民共和國宣布對在涉港問題上「表現惡劣」、「負有主要責任」的美國行政部門官員、國會人員、非政府組織人員及其直系親屬實施對等制裁;同時,決定取消美國持外交護照人員臨時訪問香港、澳門免簽待遇[27]

2021年1月2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宣佈制裁28名美國人,當中包括川普時期官員,其中公開的10人是前國務卿邁克·蓬佩奧、前任總統經濟政策助理彼得·納瓦羅、前任總統國家安全事務助理羅伯特·C·奧布萊恩、前任助理國務卿史達偉、前任副國家安全顧問馬修·波廷傑、前總統國家安全事務助理約翰·博爾頓、前總統顧問史蒂芬·班農、前衛生部長艾力克斯·阿扎、前副國務卿基思·克拉奇、前常駐聯合國代表凱莉·克拉夫特[28]

2021年7月2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發表聲明,針對美國政府7月16日發布有關香港的商業警示並制裁一些中國官員,中方決定採取對等反制。

聲明中說,「美方炮製所謂『香港商業警告』,無端抹黑香港營商環境,非法制裁多名中國中央政府駐港機構官員,有關行徑嚴重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嚴重干涉中國內政,中方對此堅決反對,予以強烈譴責。」

聲明說,中國根據《反外國制裁法》,決定對前美國商務部長威爾伯·羅斯(Wilbur Ross)、美國國會下屬的美中經濟與安全審查委員會(USCC)主席卡羅琳·巴塞洛繆(Carolyn Bartholomew)、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ECC)前辦公室主任喬納森·斯迪沃斯(Jonathan Stivers)、美國國際事務民主協會(NDI)的金度允(DoYun Kim)、美國國際共和研究所(IRI)在港授權代表亞當·金(Adam King)、人權觀察中國部主任索菲·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及香港民主委員會(HKDC)等七名人員和一家實體實施制裁。

聲明還重申,香港事務純屬中國內政,「任何外部勢力企圖干涉香港事務,都是蚍蜉撼樹自不量力。」[29][30]

2021年12月30日,中國外交部宣佈根據《反外國制裁法》,對美國5人宣佈制裁,5人是之前在7月23日被制裁前美國商務部長威爾伯·羅斯、美國國會下屬的美中經濟與安全審查委員會主席卡羅琳·巴塞洛繆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前辦公室主任喬納森·斯迪沃斯美國國際事務民主協會金度允、美國國際共和研究所在港授權代表亞當·金[31]

2023年1月13日,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夏寶龍在「保證香港國安法準確實施」專題研討會上的致辭指出,當特區本地法律規定與國安法不一致時,應優先適用香港國安法,特區應主動修改、完善本地法律,使本地法律與香港國安法實現有機統一。而《香港國安法》執行機制屬「雙執行機制」。他又形容國安法「讓法治得到捍衛,正義得到伸張,香港市民的各項合法權利在更加安全的環境中得到更好保障」。他同時指《港區國安法》實施以來,僅有230多人因涉嫌危害國家安全被特別行政區警方拘捕,充分說明只對極少數人是「高懸利劍」,指對絕大多數市民是人權自由的「守護神」,那些所謂「隨意抓人回內地審判」、「以言入罪」、「大肆濫捕」等謠言在事實面前不攻自破。[32]

香港特別行政區[編輯]

特區政府[編輯]

2020年6月30日,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支持《港區國安法》的通過,並就美國聯邦政府制裁香港特區政府的威脅做出回應,稱「任何制裁行動都不會嚇怕特區政府,特區政府早有心理準備,相信在需要時國家會有反制措施,特區政府一定會全面配合」[33][34]。同日下午,林鄭月娥在瑞士日內瓦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會議上公開6分鐘影片發言,指稱立法僅針對極少數人,法例並且不溯及既往,司法審訊仍以無罪推定為原則;法規生效後,香港人的言論、集會、結社自由仍受到保障,香港的司法獨立也不會受到影響。[35]

2020年7月1日,林鄭月娥在香港會議展覽中心外的金紫荊廣場舉行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23周年酒會」上表示[36],「國安法是香港走出困局的轉機,會盡責實施國安法整體責任,會儘快與國安公署合作,建立完善國家安全的機制」。並稱「國歌法及國安法完善一國兩制,令一國兩制重回正軌」[37]。保安局長李家超聯同六個紀律部隊首長,包括警務處長鄧炳強、海關長鄧以海、懲教署長胡英明、消防處長梁偉雄、入境事務處長區嘉宏及政府飛行服務隊總監胡偉雄表示,歡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港區國安法》,並表示全力支持有關法律在香港有效實施。律政司長鄭若驊亦發聲明,歡迎《港區國安法》獲得通過,同時表示會繼續領導律政司全力支持和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38]

2020年7月7日,林鄭月娥在出席行政會議前見記者時稱,《港區國安法》對香港的繁榮穩定有積極和正面作用,指近日市場反應亦朝著這方向,更稱條文不嚴苛相當溫和,可保障絕大多數香港市民合法享有的自由及權益,稱過去一星期看不到有大量恐懼。反指《港區國安法》非常嚴苛,削弱、漠視人權自由的說法是謬誤,認為有人製造白色恐怖。同時對海外傳媒形容《港區國安法》立法是「香港末日」、「香港的前途已經失去」的說法是難以立足。林鄭引述有人稱「一國兩制」受損、宣布「一國兩制」已死,她表示但制訂《港區國安法》目的是令「一國兩制」行穩致遠,認為立法破壞「一國兩制」似乎別有用心[39]

2022年3月31日,林鄭月娥被記者多次問及兩位英國最高法院院長辭任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事件。她指其中一名辭任的法官賀知義,是在《國安法》生效後半年才首次接受任命,又指國安法實行下來「卓有成效」,「否則大家都無好日子過」。[40]

2022年9月17日,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在有線新聞節目《有理有得傾》表示,指出市民仍享有言論、集會和新聞自由,歡迎他們就批評向提出政府意見,不過同時指出如果是煽動大眾不信任和對抗政府,認為任何文明社會均不能接受。鄧又指出雖然社會整體平靜,但仍要居安思危,包括外部勢力和其本港代理人藉透過文化和思想滲透的「軟對抗」來荼毒市民不信任和不喜歡政府和國家,更指過往或日後法庭的審訊,要找到相關證據並不困難。鄧炳強亦提到人民力量前副主席譚得志案件,判辭提及煽動罪是確保國家安全的必要工具,若透過謠言或宣傳語句,目的是令人不信任和憎恨政府,造成社會不穩和對國安構成危險,甚至危害政權即屬違法。他反指社會有不少人「刻意模糊法例以享有漁人之利」,以煽動仇恨而不想負上刑事責任的想法,而指出法例不清晰。[41]

司法機構[編輯]

2020年6月23日,香港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國能發表聲明,回應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法工委)就國安法的說明文件。李國能認為,文件提及由行政長官指定法官審理國安法,做法損害司法獨立。他提到,文件提到中央機構對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行使管轄權,破壞《基本法》下香港法院獲授權行使的獨立司法權力。[42]

2020年7月2日,香港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發聲明,表示指定法官須為包括外籍法官在內的現任法官,任命不考慮政治因素。聲明指,指定法官必須符合《基本法》,故需要是來自司法機構的現任法官;指定法官任命的唯一準則是司法及專業才能,不應考慮政治等任何其他因素;根據《基本法》獲任命的外籍法官對香港貢獻良多,不會排除在指定法官之外;在司法機構工作而未獲指定的法官,不意味不適合獲指定,指定時必須考慮所有法律上的反對原因;案件的排期、處理及法官委派屬司法機構職責範圍,由相關級別法院領導決定。聲明強調,香港社會的基石包括司法機構獨立性及法治,受《基本法》保障,香港司法機構有使命及憲制責任保持和維護。[43][44]

2020年8月21日,香港最高法院法官周家明李運騰裁定《港區國安法》沒有違反《基本法》[45]

建制派[編輯]

2020年7月1日,一名市民在香港街頭舉著支持《國安法》的標語
一名香港市民舉著寫有「賀國安立法」的標示(中國新聞網視頻,持牌的是藝人鍾鎮濤
時任觀塘區議員顏汶羽舉著寫有「國安香港」的標示

香港工會聯合會發表聲明表示,擁護支持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港區國安法》[46]。全國人大代表、香港工會聯合會會長吳秋北表示香港國安法得到了大多數民眾的支持,擁有充分的民意基礎[47]全國政協副主席香港前行政長官梁振英表示「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令香港社會重回正軌,會給香港社會帶來穩定的局面」[48]

2020年6月30日,香港建制派議員發表聯合聲明,全力支持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並稱讚該項立法是香港前途的「定海神針」[49][50]。在聲明中,建制派立法會議員主張「制定和落實香港國安法能夠止暴制亂,讓香港社會恢復平靜,避免青年人成為政治犧牲品,從根本上消除動亂的禍源」[51]

2020年6月30日下午,香港島各界聯合會舉辦了名為「港島各界慶祝香港回歸、賀國安立法」系列慶祝活動[52][53][54],在場民眾揮舞五星紅旗香港區旗,高唱《義勇軍進行曲》與《我和我的祖國》等歌曲,慶祝香港回歸及國安法通過[55]

2020年6月30日,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表示,中央此次在國家層面立法,體現了國家安全屬於「一國兩制」下的中央事權。中央制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是堅持「一國兩制」,貫徹高度自治,保障香港長遠的穩定繁榮,依法保護絕大多數奉公守法的市民一直所享有的權利和自由,同時也令經濟得以蓬勃發展,市民安居樂業。希望國際社會能夠多理解條文的內容,從而明白這項立法工作有助確保香港社會穩定,以及進一步鞏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中央在立法前已經聽取香港各界不同意見,期望特區政府儘快到立法會向議員詳細解釋執行法律的細節,並多向公眾解說及宣傳。[56]

2020年7月1日,全國政協副主席、首任香港特區行政長官董建華表示,相信有關法例可以為香港社會的長治久安打開全新的穩定局面,讓民心安穩、經濟復甦[57]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會長姚志勝表示,香港統促總會全力支持並堅決擁護全國人大常委會全票通過香港國安法並在港實施。姚志勝會長說,香港國安法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實現止暴制亂,保障香港有一個和平穩定環境。香港國安法在香港回歸祖國23周年紀念日前完成審議並公布實施,對於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有深遠意義,極大地提振了全港市民對「一國兩制」前景的信心。[58]

泛民主派[編輯]

七一遊行,銅鑼灣羅素街有不少市民高舉「五一」手勢和展示旗幟
七一遊行,有示威者舉「反抗國安惡法」的標示
2020年7月30日,梁國雄等民主派人士於香港區域法院外手持橫幅抗議政治迫害

民主派會議召集人,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形容《國安法》是一國兩制的「死亡證」,象徵香港已走入「一國一制」。她同時指出香港特區政府事先未有諮詢市民,也都沒有向立法會交代相關細節。而立法會其他民主派議員也去信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要求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向公眾及國際社會交代細節。[59][60]

法例通過當天的6月30日,部分香港本土派組織相繼宣布解散或停止在港活動。[61]香港眾志[62][63]民間外交網絡宣佈解散[64]維協宣布暫停運作[65]學生動源[65]香港民族陣線宣布解散香港本部[66]香港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高級講師蔡子強表示,表面這類組織會越來越少,但他相信這些組織會轉向地下活動,以避開國安法[67]。而由包括香港大學學生會、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香港理工大學學生會、香港演藝學院學生會、香港浸會大學學生會、香港恒生大學學生會、香港城市大學學生會、香港教育大學學生會、香港科技大學學生會、嶺南大學學生會、香港樹仁大學學生會和香港公開大學學生會等12個大專學生會組成的香港大專學界國際事務代表團也宣佈於6月30日解散。[68]

民間人權陣線也宣布,原定於2020年7月1日舉辦的2020年香港七一遊行,因警方發出反對通知書及禁止集會通告書而無法舉辦[69]。但2020年7月1日當天仍有大量市民不滿國安法立法上街示威,警方也因此首次舉起「紫旗」,指遊行涉嫌違反國安法[70]

法律界[編輯]

2020年7月1日,大律師公會發聲明,批評法例損害《香港基本法》及《中英聯合聲明》保證的高度自治,破壞一國兩制核心中的司法獨立,及削弱人權與自由保障等香港核心價值。聲明指,法例通過前,市民未能看到條文,而法例通過後,亦無提供英文版,不符香港的雙語法律制度;法例4宗罪準則不明確,可能會不成比例地干擾基本權利,影響思想自由表達自由行政長官指定法官的安排削弱司法獨立,令人不滿,而律政司有權指示不設陪審團的安排亦受關注;法例可能令疑犯送至中國大陸受審,失去移交審訊程序及現行法例的保障,關注能否充分保障公平審訊權利;法例多項條文似乎與《基本法》不符,政府應盡快交代明顯不一致之處,並促請行政長官重申香港核心價值,承諾執法將完全符合《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71][72]

由大律師、律師和法律學生組成的法律團體法政匯思召集人李安然表示,港區國安法法律條文界線寬泛模糊,市民不容易知悉自己何時會觸犯法律。[73]

香港律師會會長彭韻僖表示,很高興中央聽取及採納律師會不少意見,包括普通法原則下,法例不具追溯力,審訊原則上對外公開及設有陪審團;法例涉及香港及全中華人民共和國共同利益及安全,列明應當尊重及維護人權,並保障基本法及國際人權公約賦予港人的權利及自由;法例絕大多數部分交由香港政府部門執行,香港政府部門檢控,香港法院審判,體現對香港法律制度的信心及尊重。[74][75]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表示,法例文本「沒有最壞,只有更壞」,較預想最差情況更糟糕。張達明指,法例充斥社會主義法制特色,極度不同於香港普通法精神及法律語言;法例將中華人民共和國特色法治概念套用至香港,如強調國家機構人員須守法及保障人權,卻不受香港管轄及獨立法院有效監察,與公權者受獨立法院監管的香港法治精神背道而馳;不論是否使用武力均可入罪的做法有違國際人權標準,「其他非法手段」的範圍就過於廣闊;條文的「域外管轄權英語Extraterritorial jurisdiction」延伸範圍大,非香港永久居民在香港以外的行為亦可能違法;對法官批出保釋時的限制偏離現行制度,行政長官委任法官制度會考慮政治忠誠度,偏離法治精神。[76][77][78]

港大法律學院公法講座教授陳文敏表示,法例定義模糊,給執法者濫權空間,不應以保護國家安全為名,合理化威權統治。陳文敏指,法例多項條文定義含糊,可能牴觸《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對法官批出保釋時的限制傾向有罪推定,不應用還押作為懲罰;法例的「國家機密」、「國家安全」、「勾結外國勢力」等字眼缺乏清晰定義,分裂國家的行為亦未明確訂明,不懂唱歌、舉旗或叫口號如何構成分裂國家;國家安全的最佳保障是政府受人民信任及尊重,威嚇及鎮壓只會適得其反。[79]

港大法律學院陳氏基金憲法學教授陳弘毅在接受香港電台訪問時稱《港區國安法》的條文可以理解為中央政府對一國兩制的繼續實施提出新的「社會契約」,只要市民日後的言行不再跨越《港區國安法》條文設定的底線,便無須動用法例進行檢控和判刑,一國兩制可以重新上路[80]。翌日,曾為陳弘毅老師的紐約大學法學院資深教授[81]、中國大陸法律體制專家孔傑榮,對陳弘毅將《港區國安法》解讀為「社會契約」予以駁斥[82],孔傑榮稱每個法律系教授都應知道契約要由雙方自願簽訂,縱使《基本法》起草過程中,各持份者談判的條件並不平等,但仍然經過漫長及多方參與。相比之下,《港區國安法》是秘密起草,條文極為含糊,不可能是契約,所以《港區國安法》是「無商量餘地的政治、社會勒令」(non-negotiable political and social diktat)[83],這無異於告訴香港人,只要跟從中央意思便安然無恙,甚至得到快樂。孔傑榮認為香港人最終會失去自由,再無發聲權利[84]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院長傅華伶接受《明報》專訪時表示,法例令中國大陸與香港雙輸,中華人民共和國遭受國際制裁,香港人擔憂一國兩制是否無法繼續;法例第55條列明中央管轄權,可將被告「送中」,這權力一但使用,兩制即告終結;法例事先未有公眾諮詢,缺乏互信,將來無法順利實施,希望盡量使用其他法例的其他控罪;下架書籍禁止口號等做法涉及多數人,有違針對少數人的原意。傅華伶相信,法例總則列明的國際公約及無追溯力等並非空話,不過當局需要說服港人,香港執法不會出現類似中國大陸的劉曉波王全璋以言入罪個案,釋除港人疑慮。[85][86]

山西省政協委員、中國法學會理事、香港大律師馬恩國認為,一段時間以來,香港反對派與境外反中亂港勢力勾結,甚至乞求外國政府制裁香港。法律草案指出針對「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這將進一步有力打擊、懲治香港反對派勾結境外勢力危害香港繁榮穩定及國家安全的惡行。[87]

工商界[編輯]

2020年6月30日,香港島各界聯合會慶祝回歸,冀香港國安法帶來新氣象

香港中華總商會發表聲明稱,香港國安法進一步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有利於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會長蔡冠深說,香港國安法有助於穩定香港當前局面,保障香港的營商環境,增強本地和海外投資者信心。[88]

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表示,香港國安法不僅能有效維護國家的安全和主權,還有助於加強香港市民國家安全意識,對維持香港繁榮安定將起到重要作用。會長吳宏斌說,香港國安法可以使香港社會恢復和平有序,有助於加強投資者在香港營商的信心。他深信,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香港依舊是自由開放、法治和包容的國際城市。[88]

香港工業總會香港中華出入口商會表示,香港國安法有助於香港建立穩定的營商環境,投資者會更有信心,對於香港經濟復甦和長遠發展大有裨益,是商界和市民的共同願望和利益所在。[88]

香港地產建設商會表示,相信香港國安法有利於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鞏固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並恢復投資者信心,保障市民安居樂業,是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重要基石。[88]

全港各區工商聯會會長盧錦欽表示,香港國安法全票通過所產生的強大震懾力已有目共睹,對亂港分子而言,國安法是「天羅地網」;對普通市民來說,國安法是安全屏障。他相信在國安法的保障下,香港社會將儘快恢復法治和穩定,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89]

香港台灣工商聯合總會會長邱偉銘表示,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是香港前途的「定海神針」,在香港回歸祖國23周年的時候公布實施,意義深遠。港澳台灣同鄉會會長張佐民表示,相信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公布實施後,香港會恢復社會安寧、百業興旺,希望香港重新再出發,保持繁榮昌盛安定穩定。國際華商協進會會長羅台秦表示,民主、自由、法治三要素缺一不可,在追求民主、自由時也要講法治,世界上許多國家都有根據需要制定國家安全法,相信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公布實施後,會促進香港儘快恢復法治秩序和社會安寧,這對香港是好事。[90]

香港美國商會2020年7月2日表示,仍將香港視為國際業務的基地,並希望《港區國安法》不會對香港的利益和活力造成影響。[91]香港美國商會在2020年7月13日發表在6日至9日對企業會員進行的調查報告,顯示有超過一半受訪企業對《港區國安法》表示「極度擔憂」,當中有65%擔憂該法「其適用範圍及執法解釋模糊」,有61%擔憂香港司法體系的獨立性,有49%稱《港區國安法》對業務帶來負面影響,有超過一半受訪者擔憂香港的高度自治遭到侵蝕,[92]還有過半受訪者稱在香港居住及工作變得不安全,考慮其個人離開香港,而中長期有三分之一的美國企業將考慮把資產及業務遷出香港,更有5%的企業考慮短期內遷離香港。[93]

新加坡香港商會會長陳文平表示,在香港國安法審議和通過過程中,反中亂港勢力就已開始尋找退路,這顯示了這部法律的震懾作用。從長遠來看,香港國安法有利於香港的穩定和繁榮。[94]

日本貿易振興機構在2020年7月16日發表對香港商務前景的調查報告,結果顯示有超過81.4%在香港有商務活動的日本企業對《港區國安法》的實施感到憂慮。這個調查於2020年7月2日至8日期間進行,共有304家駐港日本企業回覆,其中最擔憂的是《國安法》對獲取外部信息的管制,有14.5%的日本企業表示今後會縮減在港業務的規模、降低駐港機構的地位,以至取消在香港的業務。[95]

教育界[編輯]

香港教育工作者聯會表示,全力支持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香港國安法,相信這一法律能堵塞香港國家安全漏洞,有效止暴制亂,儘快恢復香港社會秩序,確保繁榮穩定。[88]

香港大專聯校學生會舉行反國安法論壇,探討反送中運動一周年對香港未來的啟示,並表明即使有國安法,都會繼續悼念六四事件[96]

香港內地學生聯合總會2020年7月1日表示堅定支持和擁護,相信香港國安法能夠防範和制止危害國家安全、鼓吹「港獨」、顛覆和分裂國家等非法活動,讓香港社會恢復安寧及秩序,維護和保障香港市民的合法權益。[97]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香港公開大學校長黃玉山認為,香港國安法的通過對於香港未來的發展非常重要,能夠讓「一國兩制」更加豐富和完滿。他希望通過香港國安法,讓香港同胞,特別是青年對「一國」有更深刻的認識,能夠肩負起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89]

香港城市大學校董會主席黃嘉純、香港浸會大學校董會主席陳鎮仁、嶺南大學校董會主席姚祖輝香港中文大學校董會主席梁乃鵬香港教育大學校董會主席馬時亨香港理工大學校董會主席林大輝香港科技大學校董會主席廖長城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主席李國章八大資助大學校董會主席2020年7月1日發表聯合聲明,支持港區國安法的頒布與實施,並呼籲大學持份者繼續緊守崗位,在學術自由、文化多元、廣闊國際視野這些傳統優勢下,為香港及下一代作出貢獻。[98]

新界校長會表示,香港國安法是香港穩定和安全的「定海神針」,符合渴望和平、追求發展的香港人期望。本著「一國兩制」原則,立法制亂,把香港拉回正軌。[99]

香港澳洲國際學校校長亨普希爾(Mark Hemphill)在2020年8月決定在2020年年底離任。澳洲媒體訪問負責聘請亨普希爾來港執教的澳洲教育家麥基因(Bill McKeith)[100],麥基因稱《港區國安法》可能影響學校未來發展,他說:「香港現狀已被顛倒,這是對老師及管理層而言一項艱難的挑戰。」[101]在國際學校任教的教師表示,即使香港發生示威活動及肺炎疫情,外籍教師都不打算離開,因為香港原本是一個相對穩定的地方,但在「新限制」下越來越多外籍老師感到困擾,學校管理層害怕得罪香港和北京政府,並預料國際學校的課程也會受到攻擊[101]

資訊科技界[編輯]

香港資訊科技商會榮譽會長方保僑表示,由於《港區國安法》的細則列明在合理懷疑下,毋須經過法庭已可要求發布人或服務商移除信息、限制或停止連接信息平台,擔心有部分數據中心會因此撤出香港。[102]

香港網際網路服務供應商協會主席葉旭輝表示《港區國安法》第43條的細則「內容空泛」,細則指「保安局長可授權警方,規定發布危害國安信息或內容者,及相關網絡服務商移除相關內容,否則警方可向裁判官申請手令檢取電子器材,移除該信息;亦可在指定情況向裁判官申請手令,授權警方要求有關服務商提供身分紀錄或解密協助。」葉旭輝稱這樣等同讓警方「有張刀指揮服務供應商做事」。大律師黃宇逸表示,只要「合理理由懷疑」及「相當可能導致」的執法門檻極低,又毋須法庭把關,對言論自由很大侵害,造成「寒蟬效應」。[103]

立法會資訊科技界議員莫乃光在2020年7月20日表示,實施《港區國安法》及美國取消《美國-香港政策法》對香港的優惠待遇,使香港科技業界面對首當其衝的打擊。莫指出《港區國安法》使政府可指令電訊服務供應商及網絡平台移除當局認為有害國家安全的信息,而且警方可自我批准警員進入電子設備搜證,不但令在香港提供服務的FacebookTwitterGoogleLinkedIn均宣布暫停批准香港政府機關索取用戶資料的要求,並有外資科技企業考慮撤出香港業務。莫乃光認為香港在亞洲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區內最大的優勢是資訊自由流通,從而帶動資金、人才及生意到香港,並促進與外國合作的研發項目進度,可是實施《港區國安法》所產生的最大憂慮是「網絡自由」,莫乃光更直言:「香港與『防火長城』的距離越來越接近」。[104]

新聞界[編輯]

2020年6月30日,時事評論員劉銳紹表示法律未有諮詢、事前未有公開法律內容,情況罕見,近年只有針對海峽兩岸關係的2005年《反分裂國家法》亦在通過法律後才公布全文內容[105]

2020年7月1日,香港記者協會發聲明,對法例條文嚴苛,涵蓋範圍廣泛表示極度遺憾。聲明指,法例削弱言論及新聞自由等人權保障,傳媒報道不能以重大公眾利益作抗辯理由,新聞媒體工作會進一步受限,記者、新聞機構及新聞材料亦可能不再受現行法例保障,而審訊禁止旁聽就有損公眾知情權。聲明期望,法例實施後,不會威脅外國媒體及記協的正常活動。[106]

2020年7月2日,香港外國記者會(FCC)發表致行政長官公開信,指此前去信行政長官,表達對法例影響《基本法》第27條中新聞自由的具體關注,但香港行政長官辦公室回信未有明確回答;法例第54條要求加強規管外媒,故要求政府提供下列保證:採訪報道不受阻礙,選材無敏感禁忌,記者批評政府、社交媒體帖文、中港以外活動、加入組織、參加活動受到保障,簽證不用作限制手段,法例不溯及既往,記者無義務交出報道材料或受訪人資料。[107]

2020年7月17日,香港大學新聞和媒體研究中心總監瑞凱德英語Keith Richburg發電郵給師生,表示法例通過後,新聞自由及學術自由受到重大挑戰,法例飄忽不定的「紅線」令新聞工作者趨向防禦及自我審查;但港大不會教學生退縮,中心不會因法例改變,而是會恪守使命,培育報道事實、不畏強權的下一代記者;恐懼下的自我審查是新聞自由最大危機,香港行家需要學習在極權國家採訪方式,在無形限制下尋求生存空間;記者不應自設「紅線」,自我審查,應以充足的新聞故事突破界限。[108][109]

2021年5月3日,香港記者協會在世界新聞自由日公佈最新的「新聞自由指數」,新聞從業員評分創下8年來新低。99%受訪新聞從業員同意打壓主要來自《港區國安法》實施後,政府持續打壓新聞自由,形容香港新聞自由在一年內急劇惡化。[110][111]

宗教界[編輯]

本身是港區政協委員的香港佛教聯合會會長釋寬運表示,2019年以來,香港受到暴力及疫情影響,市民大眾受盡身心困擾。他說:「國家安,則身心安。沒有安定的社會秩序,市民衣食難保,居不能定,行不能安。」他認為,社會安寧是一切事業的基礎,制定實施香港國安法是為維護「一國兩制」,保障香港繁榮安定,只要萬眾同心,香港明天定必更好。[112]

香港道教聯合會發聲明稱,喜迎香港回歸祖國23周年,支持國家和特區政府依法執行香港國安法,恢復香港社會正常秩序,保持繁榮安定,讓市民安居樂業。[112]

香港中華回教博愛社香港中國回教協會香港回教婦女會香港伊斯蘭聯會香港回教信託基金會發表聯合聲明表示,相信香港國安法的實施,將有效維護國家的統一、主權和安全,守護「一國兩制」,也有利於恢復香港社會的穩定,保障市民的宗教信仰自由等各項權利,使香港得到更好的發展。聲明稱,香港穆斯林將團結一心,堅決擁護支持香港國安法,為國家和香港的發展繼續發揮積極作用。[112]

香港浸信會聯會會長羅慶才牧師曾發表文章,指國安法影響已經在香港浮現,香港成為「一國一制」已無懸念。羅認為國安法根本改變一國兩制,由北京「實質地操控」香港,直指「此『法』不可立」,立法只給予掌權者更無約制的權力,對香港市民沒有保障兼毫無好處。羅又批評「港版國安法」摧毀香港行之有效的司法制度,剝奪港人言論自由,並主動提到聯會屬下培正中學一名副校長,因聯署反對國安法被教育局追究,「法雖未立,我們的自由就已經受限」。國安法通過後,羅將文章下架,原因是為免浸聯會受到連累。[113]

民意調查[編輯]

2020年6月1日,據《明報》報導,其已委託香港中文大學傳播與民意調查中心進行民意調查。結果顯示,64%受訪者反對中央繞過立法會立法,24.3%表示支持。調查亦顯示,52.3%受訪者同意港府有責任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安的行為和活動,20.2%表示不同意。[114]

路透社報導,香港民意研究所在該項法律實施前,於2020年6月15日至18日進行了一次民意調查。結果顯示,一半以上的香港人反對這項法律,其中49%表示強烈反對,7%表示略微反對;約三分之一的香港人表示支持這項法律,其中27%的人表示強烈支持,7%的人表示略微支持。[115][116]

2020年7月2-5日,香港研究協會以電話訪問1097名成年市民。66%的受訪者支持全國人大常委制訂《港區國安法》,並將之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在港實施,不支持者則佔31%;調查又顯示,47%的受訪者認為《港區國安法》對香港前景造成正面影響、32%的為受訪者沒有影響,而17%人認為有負面影響。[117]

2021年4月,紫荊研究院公布民調報告,指八成半受訪市民認同香港有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實施《港區國安法》也未有影響日常生活。調查在4月8日至13日期間,以音頻電話隨機抽樣形式進行,在1,528名受訪市民中,85.7%受訪者認同香港有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較去年5月國安法實施前所做同類調查相比,大幅攀升超過兩成。另外,84.2%受訪者認為《港區國安法》實施至今,日常生活未受到影響,認為有影響的不足一成,佔7.8%;78.6%受訪市民認為《港區國安法》實施後,香港社會變得更加安定,只有13.6%受訪者認為更加不安定;73.3%受訪市民對《港區國安法》實施成效感到滿意。[118]

澳門特別行政區[編輯]

2020年6月30日傍晚,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發表聲明稱,堅決支持和擁護中央為維護國家安全和香港社會穩定,所作出的這一重要舉措。[119]

2020年6月30日,全國政協副主席澳門特別行政區首任行政長官何厚鏵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香港國安法,這是「一國兩制」事業發展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事件,是推動香港走出亂局困境、實現長治久安的根本之策。[120]

中華民國(台灣)[編輯]

2020年6月18日,陸委會召開記者會,公佈香港人道援助關懷行動專案
2020年7月9日,台灣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召開回應香港國安法的記者會

中華民國總統民主進步黨主席蔡英文表示,該法的通過是對中國大陸曾經承諾香港的「五十年不變」,打了很大的一個折扣,讓人感到非常失望,證明了一國兩制是不可行的。[121]副總統賴清德在社交媒體上表示中國大陸此舉踐踏民主潮流,摧毀「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承諾,他呼籲北京與香港的當局方面應傾聽民意,切勿一再毀諾。

立法院院長游錫堃對此表示強烈遺憾和嚴厲譴責。他在聲明中表示,中國大陸繞過香港立法會逕行通過此法,造成香港局勢迅速惡化和港人安全自由權益危殆,立法院方面深表關切,將採取一系列因應措施。

行政院院長蘇貞昌表示此法違背中國大陸政府對香港「一國兩制五十年不變」之承諾,並且有著超乎尋常的管轄範圍與效力,是「恐怖」的立法。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根據其在2020年6月18日所公佈的「香港人道援助行動專案」設立「台港服務交流辦公室」,並在聲明稿中指出該辦公室的設立旨在為港人赴台就學、就業、投資創業、移民定居,以及香港有意來台發展的跨國企業、國際法人團體等,提供諮詢與協助服務。[122]

中國國民黨對《國安法》通過發表聲明,表示《港版國安法》讓一國兩制空間嚴重受到壓縮,對此感到遺憾。同時也呼籲蔡英文政府要勇敢面對。[123]

台灣民眾黨主席兼臺北市市長柯文哲表示,「香港國安法」此舉無疑會加深台灣人討厭中國大陸的程度,反送中事件還歷歷在目,北京當局不應重複失敗經驗,再重蹈覆轍。[124]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政治學研究所教授范世平批評,《維護國家安全法》對國家安全公署權力界定「非常模糊」。他認為,《維護國家安全法》第五十五條中所指的「複雜情況」、「嚴重情況」、「重大現實威脅」等用字均未有明確解釋,「其實全部都是北京當局說了算」。他擔心,與國安法有關的案件會由國安公署直接辦案,跳過香港警務處[125]

亞洲[編輯]

新加坡[編輯]

據新加坡《聯合早報》2020年7月29日報導,當地時間28日晚,新加坡總理李顯龍參加了美國智庫大西洋理事會的線上視頻座談會,在談到香港國安法時,他表示,希望香港能逐漸進入「新常態」,保持穩定和繁榮,繼續發揮它本身以及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作用,這將對亞太地區有益。李顯龍表示,香港和新加坡之間確實有一定程度的良性競爭,但亞太地區很大,機遇也很多。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門戶,有它的優勢;新加坡在東南亞中心,足跡較大,有不同的優勢。綜合各種考量,他更希望香港取得好表現[126]

日本[編輯]

2020年6月28日,針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大常委將通過《港區國安法》,《共同社》稱,日本政府計劃就香港局勢與發動對華制裁、限制向中華人民共和國當局人士等發放簽證的美國「緊密合作」。日本外務省消息人士稱,《港版國安法》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宣稱的「一國兩制五十年不變」的國際承諾相悖,對此深感憂慮。該人士還表示,美國的制裁措施展示了川普政府的姿態,日本將與美國及相關國家合作,繼續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當局保持克制[127]讀賣新聞則稱,日本政府已進入協調階段,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一旦通過《港區國安法》,將向中方表達「遺憾」。[註 2][128]

2020年法例通過當天的6月30日上午,內閣官房長官菅義偉在記者會上表示,在國際社會與香港市民強烈憂慮下,對法例通過感到遺憾,指法例損害國際社會對一國兩制的信賴,而這制度對與香港交流密切的日本而言,是極為重要;日本繼續支持香港維持自由開放,並透過民主及安定方式發展,日本將與有關國家協調,適當回應。防衛大臣河野太郎在記者會上表示,法例通過意味著中國大陸未遵守香港主權移交時,對國際社會作出的一國兩制承諾,甚至可說是單方面改變現狀,這會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領導人習近平的訪日安排產生非常重大影響。外務大臣茂木敏充亦對法例通過表示遺憾。[註 2][130][131]

自由民主黨參議院幹事長世耕弘成表示一國兩制不應崩潰,立憲民主黨代表枝野幸男感到甚為遺憾,國民民主黨代表玉木雄一郎對法例威脅一國兩制深感憂慮,日本共產黨委員長志位和夫抗議並要求撤回暴行。經濟同友會代表幹事櫻田謙悟日語櫻田謙悟擔憂美中對立激化,副代表幹事、東芝社長車谷暢昭日語車谷暢昭表示應維持香港營商環境。立教大學香港研究專家倉田徹教授稱無形恐怖會蔓延,防衛省防衛研究所日語防衛研究所主任研究官飯田將史日語飯田将史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強對港壓力。金融業界希望東京能接收從香港流出的金融人才,加強國際金融中心地位。[131]

2020年7月3日,日本放送協會(NHK)報道,執政黨自由民主黨因應法例通過,要求政府取消習近平訪日計劃。自民黨擬定一份譴責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決議,指法例施行後大量人被捕,此前擔心成真,無法置身事外,表示嚴重關切;要求政府取消因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而押後的習近平國賓訪日安排,並採取適當措施保護在港國民,及對香港市民提供必要支援,向希望離開的香港市民發放工作簽證等。[132][133]

2020年7月4日,共同社則引述日本政府消息指出,日方因顧慮中日關係,不認同對華制裁,因為中日關係若轉冷,日本經濟將受嚴重影響。日本內閣總理大臣安倍晉三也對制裁持謹慎態度,與美國保持距離,總理大臣官邸相關者更指出:「除美國以外,各國對制裁的態度稱不上積極。」但報導也稱,不排除未來日本政府因應國際形勢發展而改變態度。[134]

2020年7月7日,執政黨自由民主黨正式敲定譴責中華人民共和國決議,強烈譴責中華人民共和國一意孤行強推法例,令大量人被捕,損害一國兩制信譽,令人懷疑香港能否繼續維持自由、人權、民主等基本價值;決議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遵守對國際社會的承諾,負起大國責任,並要求政府保護國人及向港人提供援助。至於要求取消習近平訪日,由於幹事長二階俊博等人有不同意見,最終改為以外交部會及外交調查會名義要求取消。[135][136][137]翌日,外交部會長中山泰秀一行將決議提交至官房長官菅義偉,獲回應會認真對待決議。[138][139]

南韓[編輯]

大韓民國外交部長官康京和在2020年6月30日表示,大韓民國正在密切關注有關動向及今後影響[140],南韓方面尊重中英兩國在1984年簽訂的《中英聯合聲明》,並認為根據《聯合聲明》和《香港基本法》,香港在「一國兩制」的原則下享有高度自治並繼續維護穩定與發展至關重要[141]

大洋洲[編輯]

澳洲[編輯]

2020年7月7日,澳洲政府宣布更新旅遊建議,呼籲其公民不要前往香港,並重新考慮他們留在香港的需要[142]

2020年7月9日,澳洲總理史考特·莫里森表示《港區國安法》破壞了《中英聯合聲明》提出「一國兩制」的框架,損害香港高度自治[143],並宣布澳洲將延長對香港居民發出工作或留學簽證的期限至5年,並在這5年結束後可以獲得永久居留權[144]。同日,澳洲外交部發布公告稱:「香港的新國家安全法可以得到廣泛的解釋。根據該法律,公民可能會被驅逐出境,或面臨根據中國大陸法律被起訴到中國大陸的可能」並補充說,法律的全面範圍和適用方式尚不明確,澳洲人可能「由於模糊的國家安全理由而被拘留的風險增加,可能無意中違反了法律。」[145]當日,澳洲政府宣布暫停香港與澳洲的引渡協議[146],並已將決定知會香港特區政府[144]

紐西蘭[編輯]

2020年7月9日,紐西蘭副總理外交部長溫斯頓·彼得斯表示,《港區國安法》已經「根本改變香港的國際關係環境」,「紐西蘭對香港實施國安法持續深表憂慮」,「因此,政府已指示官員重審紐國關於香港的一切政策制定,以確定雙方往後合作的適當性質。」彼得斯又稱需重新審視的對港政策包括引渡協定、戰略物資出口管制及旅遊建議等[147]

28日,溫斯頓·彼得斯表示,《港區國安法》破壞香港一國兩制的框架,亦違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國際社會所作的承諾,由於香港的法治原則已經被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港區國安法》破壞,紐西蘭不再相信香港的刑事司法系統是獨立於中華人民共和國[148],宣布中止與香港的引渡協議,而向香港出口軍事及技術等方面,將採取與中國大陸同樣的管制措施,同時更新旅遊建議,提醒國民《港區國安法》實施後前往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風險[149]

歐洲[編輯]

俄羅斯[編輯]

2020年5月26日,俄羅斯外長謝爾蓋·拉夫羅夫表示,涉港問題完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內政,美方揚言針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大推進涉港國安立法對中方實施制裁,不利於美方在其他問題上同中方開展有效對話[150]。7月2日,俄羅斯外交部副部長莫爾古洛夫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頒布實施《港區國安法》屬於其內部事務。俄羅斯外交部發言人扎哈羅娃表示,與香港有關的一切事務都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內政,外國無權干涉。[151]

2020年7月8日,俄羅斯總統弗拉迪米爾·普丁在電話中告知習近平,俄方堅定支持中方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努力,反對任何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主權的挑釁行為,相信中方完全有能力維護香港長期繁榮和穩定[152]

法國[編輯]

2020年7月8日,法國外長尚-伊夫·勒德里昂法國參議院聽證會上強調「《港區國安法》與基本法規定的一國兩制已構成『決裂』」,他又稱「法國不會袖手旁觀,我將在適當的時候公布法國政府打算採取的反擊措施。」2020年7月9日中午,勒德里昂與西班牙外長阿蘭查·岡薩雷斯在巴黎舉行聯合記者會時再次明確法國對香港政策的立場:「在我們看來,港區國安法嚴重撼動了1997年的基本法及『一國兩制』下的香港自治。」並表示法國將會協調歐盟採取反擊措施。[153][154]2020年8月3日,法國宣布停止批准與香港引渡協議生效。[155]

2020年8月3日,法國外交部發出聲明,「鑑於最新的事態發展,法國將不會批准法國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於2017年5月4日簽署的引渡協議」,聲明又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實施《港區國安法》,令人質疑「一國兩制」原則以及由此產生的基本自由,亦直接影響法國公民和企業[156]

德國[編輯]

2020年7月1日,德國外交部部長海科·馬斯稱《港區國安法》勢將影響中歐關係,香港的自治正遭到削弱,狀況「極度令人憂慮」[157],歐盟必須對此迅速展示強硬立場。德國聯邦外交部在其官網上提醒準備赴港及在港德國公民應當注意自己的政治言行[158]

2020年7月28日,德國外交部宣布,即時停止向香港輸出軍事裝備及軍民兩用敏感產品。德國外交部部長馬斯在歐盟27國同意對香港實施敏感技術禁運後稱,香港人憂心一國兩制框架遭破壞和自由受到限制,而歐盟的決定正是「與港人團結的象徵」[159]

2020年7月31日,德國外長宣佈中止與香港的引渡協議[160]

芬蘭[編輯]

2020年7月15日,芬蘭司法部長安娜-瑪雅·亨利克松在接受芬蘭廣播公司採訪時表示,基於《港區國安法》施行後香港的法律狀況不透明,芬蘭已經停止了與香港之間的引渡協議[161]。芬蘭在2020年10月16日正式宣布暫停與香港的引渡協議,並指《港區國安法》箝制香港自治,使引渡協議不再適用[162]

愛爾蘭[編輯]

2020年10月23日,愛爾蘭外長西門·柯文尼(Simon Coveney)接受愛爾蘭國會議員質詢時表示,愛爾蘭政府經檢討後在2020年10月13日決定暫停執行與香港的引渡協議。科文稱《港區國安法》實施前沒有經過香港社會和立法會的諮詢,讓香港獲得承諾的高度自治面臨風險,並關注香港的法治和司法獨立因此受到侵蝕,他強調愛爾蘭將持續對香港情況保持警惕[163]

瑞士[編輯]

2020年8月3日,瑞士聯邦委員會委員兼外交部部長伊尼亞齊奧·卡西斯批評從《港區國安法》可見中華人民共和國侵犯人權的情況正持續增加,並指若中華人民共和國放棄在香港實施「一國兩制」的原則[164],將會影響在香港投資的瑞士公司。卡西斯指出兩國建交70年,雙方的對話中亦一直包括法治和人權問題,中方一旦放棄開放的道路,西方國家將更果斷回應,他形容中華人民共和國已經改變,了解到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情況比想像中更動盪不安,而瑞士必須更強硬地保障自身利益,包括加強國際法及多邊體系[165]

英國[編輯]

2020年6月23日,英國駐華大使館在英國政府網頁發布《關於香港問題的闢謠說明》[166],指出「中英聯合聲明是在聯合國登記在案的具有法律效應的國際條約,自1985年6月12日至今仍有效[167]。新國家安全法在《基本法》中不存在正當的法律依據,且違背了《中英聯合聲明[167]。」《闢謠說明》同時反駁中國新聞網稱「香港民眾歡迎新國家安全法的通過」,《闢謠說明》指出縱使香港有一些人支持但並非所有人都支持,並引述一個由明報舉辦的民意調查,民意調查結果反映「64%的香港民眾反對這項法律」[167]

2020年6月30日,英國首相鮑里斯·強森表示英國政府對港區國安法「深表關切」(deeply concerned),表示「將十分謹慎地審視該法,我們要對其進行妥善評估,確定它是否與《中英聯合聲明》存在衝突。」[168]在問及國安法是否會影響到限制華為進入到英國市場,他矢口否認道:「這個立場非常簡單:我不會將此事捲入排華情緒,我不是排華的人」(The position is very, very simple: I'm not going to get drawn into Sinophobia because I'm not a Sinophobe.[169][170]

2020年7月1日,強森在英國國會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制定並實施《香港國安法》明顯嚴重違反了《中英聯合聲明》[171]。強森說:「這損害了香港的高度自治,與香港《基本法》有直接衝突。該法威脅了《中英聯合聲明》保障的自由和權利」[171]英國外交大臣多米尼克·拉布說明,持有英國國民(海外)護照[註 3](即BN(O)護照)的香港人將獲准進入英國工作、生活五年,之後可以申請定居,再12個月後可以申請入籍,人數沒有上限[171]。這項「特殊的、專門的」安排是英國兌現對港人的歷史承諾[171]。同日英國對在香港的本國公民發出香港旅遊風險警示[172]

2020年7月17日,英國最高法院院長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韋彥德發聲明,表示這項受關注的法例,其影響視乎如何執行,英國最高法院將與英國政府評估香港情況,而香港主權移交後,英國最高法院向香港終審法院派遣2名法官的協議是否繼續,要視乎香港是否繼續享有司法獨立法治。聲明強調,最高法院支持香港法官捍衛司法獨立及法治,相信終審法院法官會維護《香港基本法》第85條規定的法院獨立司法權,並引述香港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的早前聲明,指司法獨立及法治為香港基石,香港司法機構有憲制責任保持及維護。[173][174]

2020年7月20日,英國外交大臣多米尼克·拉布英國下議院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在香港實施《港區國安法》違反《中英聯合聲明》及國際義務,宣布即時並無限期暫緩執行英國與香港之間的引渡協議[175],而自1989年六四事件起生效的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武器禁運,亦擴大至適用香港,不再向香港輸出軍事用品,包括槍械、彈藥和相關零部件,以及用於鎮壓的裝備[176]

英國國防部發言人表示,鑒於英國政府已表明港區國安法違反《中英聯合聲明》,威脅香港人的權利和自由。在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下,英方人員將暫停為香港提供訓練,疫情過後會再做安排[177]

2020年11月,英國政府發布《香港問題半年報告》,對《香港國安法》提出質疑,認為嚴重違反《中英聯合聲明》,質疑其對「一國兩制」承諾[178]

2020年12月5日,日本媒體引述政府消息人士報道,英國海軍最快2021年初派遣以「伊莉莎白女王號」(HMS Queen Elizabeth)為核心的航空母艦打擊群到西太平洋,並作長期部署,預計將接受駐日美軍的支援。展現維護秩序的姿態,對抗加強海洋活動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報道指,在西太平洋,與日本有同盟關係的美軍與非周邊國航空母艦持續活動極為罕見,背後原因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南海的主權主張,以及英國政府對香港問題的強烈關切,並為香港一旦出現極端情況,協助保護及撤走在港英國國民作準備[179]

2021年2月16日,英國外交部更新香港營商指引,在香港經濟概況一欄刪去「國際金融中心」的字眼,改為「區域樞紐(regional hub)」。指引提到《港區國安法》落實後,4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被取消資格,是中方第3次違反《中英聯合聲明》,而原定2020年9月舉行的立法會選舉也被政府以新型肺炎疫情為由而推遲,部分企業僱員參與示威活動和表達的政見會受到中方的壓力。不過在反洗黑錢一欄中,保持形容「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仍然是不合法及合法金融的目標。」[180]

荷蘭[編輯]

受國安法影響,荷蘭於2020年10月23日終止和香港的引渡協議。[181]

北美洲[編輯]

美國[編輯]

美國商務部發布聲明,取消對香港的優惠待遇[182],並停止向香港出口防衛產品,對出口香港的軍民兩用科技產品實施新的貿易限制,與出口至中國大陸的相關產品同等對待[183]

2020年7月1日,國務卿邁克·蓬佩奧批評《港區國安法》「是對所有國家的侮辱」,美方將繼續執行總統川普的指示,終止香港的特殊地位[184]。當日,美國國會兩院通過《香港自治法》,美國眾議院議長南西·裴洛西要求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實施制裁[185]。2020年7月14日,美國總統川普白宮記者會上宣佈已簽署《香港自治法》,法案正式成為美國法律[186]

2020年7月31日,國務卿邁克·蓬佩奧出席美國參議院外交關係委員會聽證會時,對先後共有70餘國表態支持香港國安法感到非常不安。[187]

2020年8月1日,美國政治科學協會(APSA)公布受《港區國安法》實施影響,原定在香港舉行「亞洲區具爭議的政治及其影響」工作坊,更改到大韓民國首爾舉行。學者擔心日後學術界再不敢來港出席交流活動,考慮在歐美、日本、大韓民國等學術較自由的地方舉行活動。[188]

2020年8月7日,美國財政部宣布制裁侵犯人權及破壞香港自治的11名中港官員[189],被制裁人士包括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兼國安委秘書長陳國基、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前警務處處長盧偉聰、全國政協副主席兼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香港中聯辦主任兼國家安全事務顧問駱惠寧、中央駐港國安公署長鄭雁雄[190]

2020年8月20日,美國宣布因《港區國安法》,暫停與香港移交逃犯條例、移交被判刑人協定及豁免國際船運利得稅[191],美國國務院發言人奧塔古斯在聲明中稱,中共採取激烈手段,侵蝕在《中英聯合聲明》中,對英國及香港人民承諾給予香港50年的高度自治,總統川普表明會視香港為「一國一制」,並對破壞香港人民自由的個人採取行動[192]

2020年9月14日,美國國務院在其官網網上對香港發布旅遊警告。美國國務院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在香港實施國家安全法後會給美國遊客帶來風險[193]

2020年11月9日,國務卿邁克·蓬佩奧宣佈[194]財政部已對執行《港區國安法》的中央駐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公署副署長李江舟、香港警務處負責國家安全的副處長劉賜蕙(Edwina Lau)、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 Steve Li Kwai-Wah)以及港澳辦副主任鄧中華實施制裁[195]

2020年12月7日,美國國務院與財政部對14名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曹建明張春賢沈躍躍吉炳軒艾瑞克更·依明巴海王東明萬鄂湘陳竺白瑪赤林丁仲禮郝明金蔡達峰武維華實施制裁,其中包括身兼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的第一副委員長王晨。美國國務卿蓬佩奧指上述14人對港版國安法的通過負有直接責任[196]

2021年1月15日,國務卿邁克·蓬佩奧發布聲明,因應香港警方2021年1月6日依《港區國安法》逮捕包括1名美國公民在內的55名泛民人士,指控他們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進一步祭出制裁措施。受制裁官員包含中共中央統戰部部長尤權、中央駐港國安公署副署長孫青野、港區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以及香港警務處國安處處長蔡展鵬、負責國安的警務處助理處長江學禮簡啟恩[197]

2021年7月16日,財政部轄下的海外資產控制辦公室(OFAC)宣布,根據《香港自治法案》(Hong Kong Autonomy Act of 2020 *),宣佈制裁7名香港中聯辦副主任 :陳冬何靖盧新寧仇鴻譚鐵牛楊建平尹宗華。即時列入《特別指定國民和被封鎖人員名單》(SDN)。[198]

2021年12月22日,國務院根據該國的《香港自治法案》向國會提交半年報告,提醒外國金融機構,如果和5名中聯辦副主任 - 陳冬、何靖、盧新寧、譚鐵牛及尹宗華進行交易,將面臨當局的制裁。[199]

2024年5月31日,美國宣布對參與國安法實施的中港官員實施新的簽證限制[200]

加拿大[編輯]

2020年7月1日,加拿大政府在《港區國安法》生效後即時更新對香港的旅遊警示,警告在香港的國民被任意拘捕及引渡到中國大陸的風險增加[201]

2020年7月3日,加拿大總理賈斯汀·杜魯道在記者會稱《港區國安法》破壞「一國兩制」原則,威脅750萬香港人及30萬居港加拿大人[202],並宣布加拿大即時停止出口軍事敏感裝備到香港,同時暫停香港與加拿大的引渡協議[203]加拿大外交部部長商鵬飛譴責中華人民共和國以秘密方式制定《港區國安法》[204],在秘密過程下通過及頒布的《港區國安法》未經香港立法、司法機構或人民參與,加拿大將重新審視對香港的政策,外交部同時更新加拿大公民前往香港的旅遊警示[204]

2021年2月,加拿大推出了《港人避風港計畫》,放寬對香港人的工作簽證及過渡為永久居民的申請,以向《港區國安法》下的港人提供保護。

國際組織[編輯]

聯合國[編輯]

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表態的國家
  支持
  反對

2020年7月3日,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發聲明,表示法例過於含糊,容易出現任意檢控。聲明指,法例未獲充足認識時即出現拘捕行動令人震驚,希望條文充分體現國際公約有約束力的條款;法例部分罪行定義模糊及過於寬泛,未能區分暴力及非暴力行為,有機會引致歧視、任意詮釋或任意執法,損害人權保障,重申受國際人權法保護的行為及言論不應被定罪;「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可能限制公民活動,扼殺活動人士對公共事務的參與,或令人權維護者及活動人士因表達、結社或和平集會而被定罪。[205][206]

2020年9月4日,聯合國反恐與保護人權問題特別報告員尼·奧拉寧英語Fionnuala Ni Aolain等7名聯合國專家在聯合國人權辦公室網站發布聯名信,對港版國安法嚴重損害香港法官和律師的獨立性以及言論自由等基本權利表示嚴重關切[207]

2020年6月30日,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第44次會議上,英法德日等27國[註 4]在會上發表聯合聲明,指出港區國安法威脅到香港的自由,呼籲北京重新考慮[185]古巴則代表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內的53個國家[註 5]發言,支持香港國安法[210][211]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查德維德角等20國[註 6]代表於次日發言,支持港版國家安全法立法,先後共有70餘國表態支持香港國安法。

2020年7月2日,印度駐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代表則對香港立法情況表關注,並呼籲印度政府對日趨嚴重的香港人權局勢進行適當的處理[214][215]

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編輯]

2022年7月27日,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發表六地人權狀況的《結論性意見》,意見中稱對過度解讀和隨意實施的《香港國安法》表達深切關注。委員會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在未諮詢香港公眾的情況下通過了《國安法》,並表示有超過200人以「危及國家安全」為由遭到逮捕,其中包括12名兒童。委員認為《香港國安法》對「國家安全」缺乏明確性,亦擔憂任何人可藉此法被引渡到並未實施《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中國大陸。

委員會敦促香港政府採取措施以廢除國安法,並要求同時停止進行任何國安拘捕及檢控行動[216]

歐盟[編輯]

2020年6月30日,歐盟高峰會主席夏勒·蜜雪兒表示,香港國安法律可能會「破壞法治」,歐盟理事會對該決定「表示遺憾」。歐盟執委會主席烏爾蘇拉·馮德萊恩表示,歐盟現正與「國際夥伴」就可能的回應措施進行討論。馮德萊恩說:「我們已經多次表明,包括上周與中國領導人的直接接觸,表明新立法不符合香港的基本法,也不符合中國的國際承諾。」「我們對此表示嚴重關注。」[217][218],2020年7月1日,歐盟理事會發表了聯合聲明,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通過《港區國安法》表示「嚴重關切」,表示相關法律未經香港立法會和民間社會事先有意義的協商而獲得通過。聲明重申,在「一國兩制」原則下,歐盟對香港的持續穩定與繁榮有著重大利益。它非常重視根據《基本法》和國際承諾維護香港的高度自治,並尊重這一原則。聲明最後,歐盟表示將評估該法案的影響,並持續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溝通。[219]

2020年7月2日,馮德萊恩表示,歐中貿易關係重要,而香港是歐中貿易重要樞紐,擁有特殊地位,歐中雙方應確保合作關係繼續。她還稱,如果歐盟成員國一致對港版國安法有意見,將會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長遠影響,但她未進一步解釋。而馮德萊恩的盟友、歐盟理事會輪值主席國德國總理安格拉·梅克爾則稱歐盟會繼續就國安法問題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對話,雙方應保持互信,容許暢所欲言,意見不合在所難免,但希望可以取得共同結果。她還稱德國現在沒有計劃為港人推出新的庇護措施[220]

2020年7月1日,歐盟外交和安全政策高級代表荷西·博雷利·豐特列斯表示,在香港警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新的國家安全法進行首次逮捕之後,布魯塞爾正在評估這項法律的含義,並繼續對香港人權表示關注。豐特列斯在一份聲明中說:「歐盟認為必須充分保護香港居民的現有權利和自由。包括言論,新聞和出版自由,以及結社、集會、遊行和示威的自由」。並表示會在2020年7月13日舉行的下一屆歐盟外長會議上,香港情況將會作為討論議程之一[221]

2020年7月28日,歐盟理事會發表聲明,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實施《港區國安法》侵蝕香港在一國兩制下受保障的權利和自由[222],並影響中華人民共和國與歐盟之間的關係,由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違背國際承諾[223],歐盟27國同意限制向香港輸出用作鎮壓、截取通訊或進行網絡監察等的敏感科技和設備,與中國大陸同一對待。德國聯邦外交部部長海科·馬斯在聲明中提到,歐盟現在擁有一個「共同工具箱」,成員國可在其權力範圍內,用來回應北京對香港公民社會的侵犯[224]

東南亞國家協會[編輯]

東協秘書長林玉輝表示,東協一貫並將繼續堅定支持「一國兩制」,充分理解香港特區維護國安立法的內在因素和極其必要性,讚賞中華人民共和國做出這一重要決定的遠見卓識,期待香港儘早實現長久治安,為東協和香港加強合作創造更有利環境。[225]

其他組織[編輯]

非洲聯盟上海合作組織阿拉伯國家聯盟等國際組織表態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決定[150][226][227][228][需要較佳來源]

北大西洋公約組織秘書長延斯·斯托爾滕貝格在德國漢堡的一個虛擬論壇上表示強烈抗議,他說:「很明顯,中國並不共享我們的民主、自由、法治等價值」[229]

其他機構或組織[編輯]

非政府組織[編輯]

2020年6月17日,全球86個國際人權組織與香港民間人權團體[註 7]發表聯署聲明,呼籲中國應撤回在香港引入國家安全立法的計劃,以保障人權與公民自由。[230][231]

2020年6月30日,國際人權組織人權觀察則呼籲聯合國成員國應組成國際人權調查團,以審查北京政府的人權記錄。人權觀察組織中國區主任蘇菲·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表示對香港落實國安法感到失望,並形容「香港是被壓迫的救生艇,但他沉沒了」[232][233]

大赦國際批評中國通過香港國安法的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範圍廣泛,而且含糊不清的罪行用來鎮壓異議人士。其中國區負責人約書亞·羅森茨威格(Joshua Rosenzweig)表示國安法的通過對香港人民來說是一個痛苦的時刻,是對香港近代史上最大的人權威脅。並批評北京政府有計劃地製造了鎮壓武器,以用來對付政府批評者,包括只是表達觀點或和平抗議的人[234][235]

營運維基百科的非牟利組織維基媒體基金會在7月15日發表網誌文章,表達對落實港區國安法的關注。同時表示港區國安法可能會嚴重影響維基百科和基金會其他專案的用戶的隱私,重申香港政府提出索取非公開用戶資料請求時,除非在評估後確定請求的合法性,否則不會提供任何資料。[236]

社群媒體與企業[編輯]

因應國安法生效,TelegramFacebook(包括旗下WhatsApp)、TwitterGoogleZoomSignal先後宣布將暫停處理香港執法機關索取資料的請求。抖音海外版TikTok宣布撤出香港市場,但抖音繼續向香港用戶提供服務[237]。Telegram於2020年7月5日向香港自由新聞稱,理解現時香港用戶保障隱私的重要性,於國際社會就目前香港的政治變化達成共識前,不會處理這些請求[238]。Facebook指表達自由是基本人權,支持人們可以在無須擔心自身安全的情況下自由發表意見的權利。公司正評估法律的影響,將會徵詢人權專家意見,在完成評估前,不會處理相關請求[239]。Google亦指在法律生效時,已即時暫停處理這些請求,並正在檢視法律細節[240]。營運維基百科等網站的維基媒體基金會表示擔憂《港區國安法》限制維基媒體計劃用戶隱私,並宣布在全面檢視法例影響前,不會向香港政府提供任何非公開用戶資料[241][242]

彭博社》報導有科技公司開始離開香港,並引述軟體公司負責人稱「我們現在處於兩難境地。要是遵守香港的法律,可能會違反其他國家的法規」,「我們擔心如果有一天我們告訴別人自己是一家位於香港的公司,人們會不信任我們。」[243]前加拿大安大略省訊息與隱私事務專員安‧卡沃基安(Ann Cavoukian)表示,在美國等西方國家的執法機關,如要從Facebook這樣的社群媒體平台獲取用戶的數據,必須證明調查的必要性,並必須從法庭取得法官的授權令,但按《港區國安法》,香港警察不需要有法官批准。儘管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斷宣稱國安法只會影響「少數人」,但以《港區國安法》對「國安」定義涵蓋範圍之廣,可能讓任何民眾都成為政府眼中的「少數人」。[244]

2020年8月13日,Google宣布終止直接回應香港特區政府索取用戶數據的要求,香港當局日後須向美國司法部提出請求並根據《Mutual Legal Assistance Treaty》(司法互助協定)索取用戶數據,同時表示自《港區國安法》在香港生效後,從未向香港當局提供任何數據,以後亦不會直接回應有關請求,而美國以外的機構與過往一樣,可透過外交程序索取供刑事調查的數據資料,同時指公司會拒絕範圍太廣泛的數據請求,以保護用戶隱私[245]。但是據新加坡《聯合早報》在2021年9月13日的報道,Google在《港版國安法》生效後的半年內,依舊向香港政府提交了3次個人數據資料。對此Google的回應稱提交的是有關人命威脅和人口販賣的數據資料,與《港版國安法》無關[246]

高等教育及學府[編輯]

由於《港區國安法》第38條稱此法效力涵蓋非香港永久性居民,如被認定在香港以外地區觸犯此法,也可能在香港被捕。美國多所高等院校,包括普林斯頓大學哈佛大學賓夕法尼亞大學阿默斯特學院,宣布允許學生以匿名方式上課、提交作業及報告[247],並在涉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敏感政治的資料標註「內含敏感訊息」,此舉是要避免課程因為涉及到被中華人民共和國認為是政治敏感的材料,可保護學生和教職員不被中華人民共和國當局起訴,令學生在研習時可自由發言及表達意見,確保學術自由[248]普林斯頓大學助理教授祖若水稱,學生可以使用代號提交作業,並表示他們不會因恐懼而不再教天安門事件新疆或任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不希望他們討論的敏感議題。哈佛大學商學院教授政治學助理教授任美格表示,他們的課程涵蓋台灣、香港和中共執政合法性等議題,討論的個案研究之一,要求學生閱讀新疆維吾爾族人遭關押在再教育營期間寫的日記,他們將採取措施保障學生。賓夕凡尼亞大學政治學系教授金駿遠稱,他將寄出「內含敏感訊息」的課程大綱,又表示網上課程內容如外流,不僅可能危及學生,有朝一日他前往中華人民共和國也自身難保[249]

2021年5月,英國倫敦大學亞非學院,指教材及課堂討論可能被視作違反《香港國安法》的證據,要求學者不要在課堂上錄影,並教導學生以匿名方式發表評論,以防止師生到訪香港或中國大陸時被捕。[250]

注釋[編輯]

  1. ^ 俄羅斯、美國、英國、南非、辛巴威、埃及、哥倫比亞、阿根廷、紐西蘭、義大利、日本、坦尚尼亞、巴西、加拿大、比利時、泰國、澳大利亞、蘇丹等
  2. ^ 2.0 2.1 在日本,「遺憾」是僅次於「譴責」的外交用語,通常用於直接關乎國家利益的問題,對其他國家制定政策表示遺憾屬罕見[129]
  3. ^ 英國國民(海外)護照是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前英國為香港人推出的一項特別政策,目前香港約有35萬人持有這種護照,英國駐香港總領館估計有290萬人有資格擁有這種護照[171]
  4. ^ 澳洲奧地利比利時貝里斯加拿大丹麥愛沙尼亞芬蘭法國冰島愛爾蘭德國日本拉脫維亞列支敦斯登立陶宛盧森堡馬紹爾群島荷蘭紐西蘭挪威帛琉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瑞典瑞士英國[208]
  5.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地卡及巴布達巴林白俄羅斯蒲隆地柬埔寨喀麥隆中非葛摩剛果古巴吉布地多明尼加埃及赤道幾內亞厄利垂亞加彭甘比亞幾內亞幾內亞比索伊朗伊拉克科威特寮國黎巴嫩賴索托茅利塔尼亞摩洛哥莫三比克緬甸尼泊爾尼加拉瓜尼日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阿曼巴基斯坦巴勒斯坦巴布亞紐幾內亞沙烏地阿拉伯獅子山索馬利亞南蘇丹斯里蘭卡蘇丹蘇利南敘利亞塔吉克多哥阿聯委內瑞拉葉門尚比亞辛巴威[209]
  6. ^ 俄羅斯寮國緬甸柬埔寨阿富汗維德角蒲隆地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委內瑞拉喀麥隆塞爾維亞亞美尼亞查德尼泊爾吉爾吉斯坦尚尼亞馬爾地夫衣索比亞象牙海岸馬達加斯加印度尼西亞越南巴林蘇丹阿爾及利亞奈及利亞摩洛哥[212][213]
  7. ^ 2047香港監察國際特赦組織第19條英語Article 19亞洲專訊資料研究中心澳港聯(Australia Hong Kong Link)、藩籬以外-認識及關愛雙性人、無國界社運、布里斯布香港留學生集氣、加拿大香港之友、坎培拉香港關注組、丹麥中國批評協會中國勞工通訊中國人權捍衛者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基督徒社工基督徒關懷香港學會公民力量民間電台民間人權陣線民權觀察公民社會發展資源中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香港平權計劃、正言匯社、論壇勞工世界、自由之家、良心之友、通訊業總工會、基層文化中心、伯克萊分校香港事務組織、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香港基督徒社關團契、香港基督徒學會、挪威香港文化協會、香港職工會聯盟、洛杉磯香港論壇、香港人權監察、香港聖公會福利協會職工會、香港融樂會有限公司、中國人權、西藏台灣人權連線、人權觀察、人道中國、國際律師協會人權研究所、國際人權理事會-香港、國際人權服務社、香港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葵涌基層基督徒團體、勞工教育及服務網絡、麥瑪斯達大學香港民主與人權關注組、荷蘭支持香港組織、華人民主書院、紐約支持香港團體、北加州香港會、基督眾樂教會、香港開放數據、Planet Ally 、民主動力法政匯思、性神學社、彩虹行動社工復興運動無國界記者、零售商業及成衣業總工會、居留權大學、學術自由學者聯盟、麥理浩夫人中心同工社會運動關注組、沈默之聲、善導會職員工會籌委會、社團法人台灣、除死刑推動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臺灣東突厥斯坦協會、香港教育大學教學人員協會、新婦女協進會、香港尋求庇護者及難民協會 挪台之友協會、挪威西藏委員會、瑞慈人權合作中心、多倫多香港人行動組、東華三院員工社會運動關注組、国際キャリア支援協会、維吾爾人權項目、溫哥華支援民主運動聯合會、 勞動力組織(Worker Empowerment)、世界維吾爾代表大會、浸信會愛羣社會服務處同工社會行動關注組

參考資料[編輯]

  1. ^ 港區國安法:中聯辦港澳辦發聲明 一國兩制步入新里程. on.cc東網. 2020-06-30 [2020-07-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1) (中文(香港)). 
  2. ^ 許祺安. 【港版國安法】外交部:香港恢復秩序、由亂及治的治本之策. 香港01. 2020-07-01 [2020-07-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1) (中文(香港)). 
  3. ^ 外交部駐港公署稱港區國安法公布實施是大事好事喜事. 香港電台. 2020-07-01 [2020-07-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3). 
  4. ^ 外交部駐澳公署稱堅決支持《港區國安法》. 香港電台. 2020-07-01 [2020-07-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1). 
  5. ^ 国台办:香港国安法必将斩断民进党当局乱港的黑手. 2020-06-30 [2020-07-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3). 
  6. ^ 英华人华侨撑立法. [2020-07-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9). 
  7. ^ 综合消息:维护国家安全、确保香港繁荣稳定的根本保障——海外华侨华人坚决拥护并支持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香港国安法. [2020-07-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9). 
  8. ^ 法国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坚决拥护全力支持香港国安法实施. [2020-07-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9). 
  9. ^ 多個海外統促會支持香港國安法 期盼推動香港由亂而治. [2020-07-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10). 
  10. ^ 鄭榕笛. 國安法|張曉明批外國制裁屬「強盜邏輯」:有無搞錯 關你咩事. 香港01. 2020-07-01 [2020-07-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2) (中文(香港)). 
  11. ^ 崔德興. 【港版國安法】外交部:香港國安立法不是人權問題 不應被政治化. 香港01. 2020-07-01 [2020-07-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1). 
  12. ^ 駱惠寧指港區國安法是一國兩制實踐重要里程碑. 香港電台. 2020-07-01 [2020-07-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3). 
  13. ^ 港區國安法|駐港解放軍:堅決擁護港區國安法頒布實施. 明報. 2020-07-01 [2020-07-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3). 
  14. ^ 梁希之; 桂濤; 於佳欣. 中国驻英大使就香港国安法向英方阐明严正立场. 新華社. 2020-07-02 [2020-07-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3). 
  15. ^ 李仲維. 陸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 用四個無知駁斥龐培歐. 聯合新聞網. 2020-07-02 [2020-07-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4) (中文(臺灣)). 
  16. ^ 港區國安法|公安部:全力支持配合駐港國安署 共同社:200至300武警「觀察員」或駐港. 明報. 2020-07-04 [2020-07-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5). 
  17. ^ 港區國安法|國安部:貫徹落實港區國安法 配合駐港國安公署履行職權. 明報新聞網. 2020-07-05 [2020-07-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6). 
  18. ^ 許祺安. 國安法|人民日報:國安公署依法辦事 「隨意抓人」想像力太豐富. 香港01. 2020-07-08 [2020-08-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8-07). 
  19. ^ 中方决定香港特区暂停港加、港澳、港英移交逃犯协定和刑事司法互助协定. 中國新聞社. [2020-07-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28). 
  20. ^ 外交部:暫停香港與新西蘭移交逃犯協定. Now 新聞. 2020-08-03 [2020-08-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8-07) (中文(香港)). 
  21. ^ 德法多國日前中止與港引渡 港府今稱按中央指示 暫停與德法逃犯協定. 立場新聞. 2020-08-12 [2020-08-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9-01). 
  22. ^ 中方反制!外交部宣布制裁11名美方人士. 澎湃新聞. [2020-08-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9-01). 
  23. ^ 外交部:中方决定香港暂停履行与美国司法互助协定. 大公文匯全媒體. 2020-08-20 [2020-08-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9-01). 
  24. ^ 暫停港芬移交逃犯協定. [2020-11-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0-27). 
  25. ^ 暫停履行香港與荷蘭和香港與愛爾蘭的移交逃犯協定及刑事司法協助協定. [2020-11-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10). 
  26. ^ 外交部:對在涉港問題上表現惡劣4名美方人員實施制裁. [2020-11-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2-03). 
  27. ^ 中国外交部称对等制裁涉港美国官员 取消美持外交护照人员访港澳免签待遇. [2020-12-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2-03). 
  28. ^ 川普政府一下馬,中國外交部馬上發布制裁. [2021-01-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2-03). 
  29. ^ 中國制裁美前商務部長等六名個人及一家實體 白宮:不會被中方行動所嚇住. [2021-08-3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8-31). 
  30. ^ 美副卿舍曼訪華前夕中方搞小動作 白宮回應美國不會畏懼堅持到底. [2021-08-3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7-25). 
  31. ^ 中國外交部:制裁美國前商務部長羅斯等5人. [2022-01-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4-22). 
  32. ^ 港區國安法 >最新發展 2023年1月13日 夏寶龍:僅230多人涉違國安法被捕 濫捕等謠言不攻自破 夏寶龍:僅230多人涉違國安法被捕 濫捕等謠言不攻自破. 信報財經新聞. 2023-01-13 [2023-01-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1-17). 
  33. ^ 港区国安法昨夜生效,四项犯罪行为受到震慑. 中國網. [2020-07-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1). 
  34. ^ 林郑月娥回应美国制裁措施:任何制裁都不会吓怕我们 如中央采取反制措施特区政府会全面配合-国际在线. news.cri.cn. [2020-07-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2). 
  35. ^ 再為「港版國安法」背書!林鄭月娥聯合國發言:只針對極少數人,「一國兩制」安在. [2020-11-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2-03). 
  36. ^ 新京報網. 香港特区政府举行庆祝回归祖国23周年升旗仪式. 新京報網. 2020-07-01 [2020-07-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2). 
  37. ^ 林郑月娥七一讲话:港区国安法是香港走出困局的转机. 千龍網·中國首都網. [2020-07-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3). 
  38. ^ 吳倬安. 國安法|李家超率六紀律部隊撐立法 鄭若驊:遵重要法治原則. 香港01. 2020-06-30 [2020-07-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2) (中文(香港)). 
  39. ^ 港區國安法|林鄭月娥:港區國安法令港繁榮穩定 「香港末日」說法難立足. 明報. 2020-07-07 [2020-07-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9). 
  40. ^ 林鄭月娥質疑韋彥德賀知義辭任屬政治鋪排 批政客干涉法官「路人皆見」. 明報. 2022-03-31 [2022-03-3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4-23). 
  41. ^ 羊村案惹憂慮 鄧炳強:想煽動而不想負責才稱法例模糊. 明報. 2022-09-17 [2022-09-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9-27). 
  42. ^ 李國能:中央管轄國安法案件 特首指定法官 損司法獨立. 立場新聞. [2020-07-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2). 
  43. ^ 港區國安法|馬道立:指定法官須來自現任法官包括外籍法官 司法機構全權負責委派誰審國安案【附全文】. 明報. 2020-07-02 [2020-07-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3). 
  44. ^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聲明. www.info.gov.hk. [2020-07-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3). 
  45. ^ 高院指港區國安法無違反基本法 首名被告申人身保護令被拒. [2020-08-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9-01). 
  46. ^ 香港工联会发表声明 拥护支持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港区国安法》-中新网. 中新網. [2020-07-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1). 
  47. ^ 全国人大代表(香港)吴秋北:香港国安法拥有充分的民意基础. 中國經濟網. [2020-07-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1). 
  48. ^ 专访梁振英:维护国家安全法令香港社会重回正轨. 中新網. [2020-07-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3). 
  49. ^ 香港建制派议员发表声明:香港国安法是“定海神针”-中新网. 中新網. [2020-07-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3). 
  50. ^ 北京日報客戶端. 41名建制派立法会议员:香港国安法是“定海神针”. 新浪網. 2020-07-01 [2020-07-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1). 
  51. ^ 香港建制派议员发表联合声明 全力支持香港国安法-中新网视频. 中國新聞網. [2020-07-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1). 
  52. ^ 香港回归祖国23周年 系列庆祝活动拉开序幕_央广网. 央廣網. [2020-07-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9-01). 
  53. ^ chinaqw. 香港岛各界启动庆祝香港回归、贺国安立法系列活动. 中國僑網. [2020-07-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1). 
  54. ^ 香港民间庆祝国安立法活动遍地开花. 中新網. [2020-07-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1). 
  55. ^ 香港岛各界庆祝回归 冀香港国安法带来新气象-新闻频道-和讯网. 和訊網. [2020-07-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1). 
  56. ^ 香港立法会主席:中央制定香港国安法坚持“一国两制”、贯彻高度自治. 中國新聞網. [2020-07-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3). 
  57. ^ 【港區國安法】董建華:國安法下市民可安居樂業和諧穩定. 香港經濟日報. 2020-07-01 [2020-07-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1). 
  58. ^ 香港统促总会:有助止暴制乱. 大公報. [2020-07-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3). 
  59. ^ 【國安法壓港】陳淑莊:國安法是一國兩制死亡證. 立場新聞. [2020-06-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1) (中文(香港)). 
  60. ^ 香港《國安法》通過後當地多個組織宣佈解散,未來抗爭「以個人身份」. BBC. [2020-06-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9-01) (中文(繁體)). 
  61. ^ Welle (www.dw.com), Deutsche. 黄之锋等密集退会 国安法掀港政治组织瓦解潮. DW.COM. [2020-07-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6-30) (中文(中國大陸)). 
  62. ^ 香港眾志宣布即日起解散及停止一切會務. 香港電台. 2020-06-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1). 
  63. ^ “港独”组织“香港众志”宣布即日起解散. 新京報. [2020-07-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3). 
  64. ^ 【國安法壓港】張崑陽宣布辭任民間外交網絡發言人 解散組織. 立場新聞. 2020-06-30 [2020-06-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1). 
  65. ^ 65.0 65.1 國安法通過 學生動源解散香港本部 維多利亞社區協會暫停運作. 立場新聞. 2020-06-30 [2020-06-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6-30). 
  66. ^ 香港民族陣綫遣散香港地區成員 包括發言人梁頌恆 稱海外分部續推動獨立. 立場新聞. 2020-06-30 [2020-06-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6-30). 
  67. ^ 【國安法】指事前不知有本土派組織會宣佈解散 陳淑莊:彌漫白色恐怖. 頭條日報. 2020-06-30 [2020-06-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6-30). 
  68. ^ 香港大專學界國際事務代表團宣布解散. 星島日報. 2020-06-30 [2020-10-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2-03). 
  69. ^ 信報即時新聞 -- 民陣宣布明日無法舉辦七一遊行. 信報即時新聞. [2020-07-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2). 
  70. ^ 港區國安法生效後 防暴警首次舉紫旗警告聚集人群. 香港電台. [2020-07-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1). 
  71. ^ 大律師公會促特首承諾履行國安法時符合基本法和人權法. RTHK. 2020-07-01 [2020-07-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3). 
  72. ^ 港區國安法|大律師公會:港區國安法損高度自治 條文與《基本法》不一致. 明報. 2020-07-01 [2020-07-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3). 
  73. ^ 李慧筠,陳倩兒. 八問港區國安法:41日急速通過的法例到底規定了什麼?. 端傳媒. 2020-07-01 [2021-07-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6-28). 
  74. ^ 彭韻僖稱港區國安法體現中央對香港法律制度信心及尊重. RTHK. 2020-07-01 [2020-07-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2). 
  75. ^ 港區國安法|彭韻僖:高興中央聽取律師會聲音 案件交港法院審理體現中央尊重. 明報. 2020-07-01 [2020-07-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2). 
  76. ^ 張達明指港區國安法將具中國特色法治概念套用至香港. RTHK. 2020-07-01 [2020-07-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2). 
  77. ^ 張達明指域外管轄權可針對非永久居民在香港以外行為. RTHK. 2020-07-01 [2020-07-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1). 
  78. ^ 國安法|張達明:條文偏離現有法制 國安機構、人員不受法院管轄. 香港01. 2020-07-01 [2020-07-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3) (中文(香港)). 
  79. ^ 陳文敏:不應以保護國家安全為名 合理化威權統治. RTHK. 2020-07-04 [2020-07-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4). 
  80. ^ 陳弘毅稱國安法條文可理解為中央提出的新社會契約. 香港電台. 2020-07-04 [2020-07-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5). 
  81. ^ 陳弘毅「社會契約論」遭老師孔傑榮反駁:條文經秘密草擬. 香港01. 2020-07-05 [2020-07-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5). 
  82. ^ 【港版國安法】曾為陳弘毅老師 孔傑榮:國安法不可能是社會契約. 852郵報. 2020-07-05 [2020-07-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5). 
  83. ^ 反駁陳弘毅社會契約論 老師孔傑榮:國安法秘密起草 是政治勒令. 立場新聞. 2020-07-05 [2020-07-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5). 
  84. ^ 紐約大學教授駁斥陳弘毅社會契約論. Now新聞. 2020-07-05 [2020-07-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5). 
  85. ^ 港大法律學院院長稱國安法令中港雙輸 55條很辣 傅華伶:啟動即無兩制. 明報. 2020-07-13 [2020-07-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13). 
  86. ^ 批圖書下架 違針對少數人原意. 明報. 2020-07-13 [2020-07-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13). 
  87. ^ 香港法律界人士:加快涉港国安立法十分必要 守法市民无需担忧. 新華網. [2020-07-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2). 
  88. ^ 88.0 88.1 88.2 88.3 88.4 香港各界人士坚决拥护并支持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香港国安法. 新華網. [2020-07-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3). 
  89. ^ 89.0 89.1 香港各界全力支持和拥护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的实施. 人民網. [2020-07-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2). 
  90. ^ 在港台商团体:国安立法对香港是好事. 人民網. [2020-07-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2). 
  91. ^ 香港美国商会:仍将香港视为国际业务基地. 聯合早報. [2020-07-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4). 
  92. ^ 逾半數在港美企對港國安法極度擔憂. Now新聞. 2020-07-13 [2020-07-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14). 
  93. ^ 逾半数在港美企对香港国安法“极度担忧”--美国商会调查. 路透社. 2020-07-13 [2020-07-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13). 
  94. ^ 综合消息:巩固“一国两制”根基 确保香港繁荣稳定——海外华侨华人拥护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香港国安法. 新華網. [2020-07-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3). 
  95. ^ 超过8成在港日本企业对香港国安法感到忧虑. NHK. 2020-07-16 [2020-07-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21). 
  96. ^ 香港大專聯校反國安法論壇 港大學生保留六四抗爭傳統. VOA. 2020-06-08 [2020-07-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2). 
  97. ^ 香港内地学生联合总会:坚决支持和拥护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香港国安法. 中國新聞網. [2020-07-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2). 
  98. ^ 港版國安法|八大校董會:支持立法 籲在學術自由等優勢下作貢獻. 香港01. [2020-07-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2). 
  99. ^ 香港教育界:香港国安法为青年学习成长提供保障. 新華網. [2020-07-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4). 
  100. ^ 澳洲國際學校校長辭職 年底離港. 東方日報. 2020-08-21 [2020-08-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9-01). 
  101. ^ 101.0 101.1 澳媒稱香港澳洲國際學校校長辭職 澳教育家:港原有現狀已被顛倒. 蘋果日報. 2020-08-19 [2020-08-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8-21). 
  102. ^ 資訊科技界人士憂國安法實施後部分數據中心撤出香港. Now新聞. 2020-07-07 [2020-07-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21). 
  103. ^ 可勒令刪網上信息 限制接達平台 違者可罰款判囚 莫乃光憂科企撤走. 明報. 2020-07-07 [2020-07-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21). 
  104. ^ 莫乃光卸任前剖析制裁影響  國安法令 IT 業罩陰霾. unwire.pro. 2020-07-20 [2020-07-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21). 
  105. ^ 劉銳紹:國安法立法過程或遇到反彈 完成程序才公布. RTHK. 2020-06-30 [2020-06-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6-30). 
  106. ^ 香港記者協會回應國安法:條文嚴苛涵蓋廣泛 | 特約轉載. 眾新聞. [2020-07-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3) (中文). 
  107. ^ An Open Letter to the Hon. Carrie Lam Cheng Yuet-ngor on the National Security Law. The Foreign Correspondents' Club, Hong Kong | FCC. 2020-07-02 [2020-07-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2). 
  108. ^ 港大新聞系總監:不因國安法改變 續教學生報道真相 籲勿因恐懼自設紅線. 立場新聞. 2020-07-17 [2020-07-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19). 
  109. ^ 【港版國安法】港大新聞系總監向師生發信 籲無懼「紅線」捍衞真相. Apple Daily 蘋果日報. [2020-07-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19) (中文(香港)). 
  110. ^ 記協調查:99%受訪新聞從業員同意港區國安法損新聞自由. Now新聞台. 2021-05-03 [2021-05-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6-06). 
  111. ^ 新聞自由指數業界評分創8年新低 新聞從業員報道批評政府更顧忌. 星島日報. 2021-05-03 [2021-05-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6-06). 
  112. ^ 112.0 112.1 112.2 香港宗教团体齐撑国安法 盼社会恢复安定. 人民網. [2020-07-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2). 
  113. ^ 【港版國安法】基督教浸聯會長受壓 批評惡法文章僅刊1日即下架. 香港蘋果日報. [2020-07-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6). 
  114. ^ 明報民調:64%反對繞立會訂國安法 「港府有責懲危害國安行為」 五成同意兩成說不. 明報. 香港. 2020-06-01 [2020-10-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2-03) (中文(香港)). 
  115. ^ Mang, Carol; Chow, Yanni. Exclusive: Support dips for Hong Kong democracy protests as national security law looms - poll. 路透社. 2020-06-26 [2020-07-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8). 
  116. ^ 李澄欣; 鄒宗翰. 民调:56%港人反对国安法. 德國之聲. 2020-06-26 [2020-08-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8-07). 
  117. ^ 【國安法】調查指66%受訪者支持中央立法 比上次增近1成. 頭條日報. 2020-07-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8-07). 
  118. ^ 紫荊研究院調查:八成半受訪市民認為《港區國安法》不影響生活. [2021-07-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7-15). 
  119. ^ 澳门特区政府:坚决支持“香港国安法” 坚定维护国家安全. 京報網. [2020-07-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3). 
  120. ^ 何厚铧: 香港国安法是香港实现长治久安的根本之策. 中國新聞網. [2020-07-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3). 
  121. ^ 港版國安法通過 王炳忠警告:港獨做鳥獸散 台獨的末日還會遠嗎. 雅虎. [2020-07-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4). 
  122. ^ 張慈. 国安法下撑香港 台港服务办公室揭牌. 德國之聲. [2020-07-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2). 
  123. ^ 「港版國安法」上路 國民黨:希望蔡政府真的撐香港 不是玩假的. 自由時報. [2020-07-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2). 
  124. ^ 台湾朝野齐声谴责“港版国安法” 蔡英文或停对港特殊待遇引发关注. VOA. [2020-07-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6-03). 
  125. ^ 政治中心. 香港國安法將成大怪獸 范世平:就是「送中」了. 三立新聞網. 2020-07-11 [2020-08-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9-01). 
  126. ^ 李顯龍︰港區國安法已成定局 冀香港逐漸進入新常態. [2020-07-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29). 
  127. ^ 日本政府拟与对华强硬的美国“紧密合作”. 共同社. 2020-06-28 [2020-07-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18). 
  128. ^ 【港区国安法】日媒:日本拟就港局势与美紧密合作 若通过国安法将表「遗憾」. 香港經濟日報. 2020-06-28 [2020-08-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6-28). 
  129. ^ 【独自】香港「国家安全法制」可決なら、日本も当事者に…政府「遺憾」表明へ : 国際 : ニュース. 讀賣新聞. 2020-06-28 [2020-06-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6-29) (日語). 
  130. ^ 日本對北京通過港區國安法感遺憾 將影響習近平訪日. RTHK. 2020-06-30 [2020-06-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9-01). 
  131. ^ 131.0 131.1 「香港国家安全維持法」成立 あすの返還記念日に合わせ施行か. NHK. [2020-06-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1). 
  132. ^ 日本自民黨關注港區國安法 擬要求取消習近平訪日. RTHK. 2020-07-03 [2020-07-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3). 
  133. ^ 自民 習国家主席の国賓訪日中止求める方針 「香港傍観できず」. NHK. [2020-07-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3). 
  134. ^ 港區國安法|日本顧慮中日關係 對制裁中國採謹慎態度. 明報. 2020-07-04 [2020-07-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5). 
  135. ^ 自民黨通過決議促取消習近平訪日. Now 新聞. [2020-07-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8) (中文(香港)). 
  136. ^ 自民部会が習主席の国賓訪日中止を要請-香港情勢の非難決議. Bloomberg.com. [2020-07-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8) (日語). 
  137. ^ 香港国家安全法 自民、中国“非難決議”へ|日テレNEWS24. 日テレNEWS24. [2020-07-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8) (日語). 
  138. ^ 菅義偉接受自民黨小組對華譴責決議 或取消習近平訪日. RTHK. 2020-07-08 [2020-07-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9). 
  139. ^ 自民部会 習主席訪日中止要請の決議文を官房長官に提出. NHK. [2020-07-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9). 
  140. ^ 韩外长:密切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港国安法实施动向. 韓聯社. [2020-07-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3). 
  141. ^ 韓國外交部:香港應享有高度自治 密切關注相關動態. RFA. 2020-06-30 [2020-08-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8-07). 
  142. ^ Barron, Jackson. Australians could face 'arbitrary detention' if they travel to China. Mail Online. 2020-07-07 [2020-07-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17). 
  143. ^ 暫停執行與香港的引渡協議. 香港經濟日報. 2020-07-09 [2020-07-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9). 
  144. ^ 144.0 144.1 澳洲暫停與香港引渡協議 部分簽證居留期延至五年. 頭條日報. 2020-07-09 [2020-07-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9). 
  145. ^ AFP. Security law: Australia suspends extradition agreement with Hong Kong. Hong Kong Free Press HKFP. 2020-07-09 [2020-07-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9) (英國英語). 
  146. ^ Tan, Huileng. Australian government advises citizens not to travel to Hong Kong due to national security law. CNBC. 2020-07-09 [2020-07-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9) (英語). 
  147. ^ 紐西蘭深表憂慮 重新審視對港關係. 星島日報. 2020-07-09 [2020-07-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21). 
  148. ^ 新西兰中止香港引渡条约 不再信司法独立于中国. SBS. 2020-07-28 [2020-07-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28). 
  149. ^ 紐西蘭暫停與香港引渡協議 軍事及技術出口等將視為內地. 頭條日報. 2020-07-28 [2020-07-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28). 
  150. ^ 150.0 150.1 国际社会支持中国涉港国安立法. [2020-07-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3). 
  151. ^ 多国外长支持中方通过并实施香港国安法:香港事务是中国内政 外国无权干涉. 中華網. [2020-07-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3). 
  152. ^ 第一报道|中俄元首再通话,习主席谈到这些大事. 新華社. [2020-07-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9). 
  153. ^ 法國無視中國警告 將協調歐盟反擊港版國安法. RFI - 法國國際廣播電台. 2020-07-10 [2020-07-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11). 
  154. ^ Hongkong: Pékin met Paris en garde après les propos de Le Drian. Le Figaro. 2020-07-09 [2020-07-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11) (法語). 
  155. ^ 法國宣布停止批准與香港引渡協議生效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RTHK. 2020-08-04
  156. ^ 法國宣布停止批准與香港引渡協議生效. 香港電台. 2020-08-04 [2020-08-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8-07). 
  157. ^ 【港版國安法】德國外長:立法影響中歐關係 籲歐盟採強硬立場. 香港01. 2020-07-01 [2020-07-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11-27). 
  158. ^ 港版国安法:德外交部提醒国民被批"自我审查". 德國之聲. [2020-07-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7). 
  159. ^ 歐盟制裁香港 德國外長:與港人團結的象徵. 香港01. 2020-07-29 [2020-07-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29). 
  160. ^ 德国暂停与香港的引渡协议. rfi. [2020-08-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8-01). 
  161. ^ Anna-Maja Henriksson: Utlämningsavtalet med Hongkong har i praktiken lagts på is. Yle. 2020-07-15 [2020-07-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16) (瑞典語). 
  162. ^ 芬蘭暫停與香港引渡協議,指「香港法律地位不再明確」. 關鍵評論. 2020-10-17 [2020-10-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2-03). 
  163. ^ 愛爾蘭暫停與香港執行引渡協議. 香港電台. 2020-10-23 [2020-10-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2-03). 
  164. ^ 瑞士外長︰若北京放棄一國兩制將影響在港瑞士企業. 商業電台. 2020-08-03 [2020-08-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8-07). 
  165. ^ 瑞士外長:中國放棄開放之路 西方國家將更果斷回應. AM730. 2020-08-03 [2020-08-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8-07). 
  166. ^ 香港《國安法》:英國譴責中國「嚴重違信」 重申將兌現「歷史承諾」. BBC. 2020-07-01 [2020-07-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8-25). 
  167. ^ 167.0 167.1 167.2 香港(关于香港问题的辟谣说明). www.gov.uk. 英國駐華大使館. [2020-07-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6-29). 
  168. ^ 焦点:英首相对香港国安法深表关切 称华为是“有敌意国家的供应商”. Reuters. 2020-07-01 [2020-07-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15) (中文). 
  169. ^ Boris Johnson: UK will look carefully at Hong Kong national security law. www.expressandstar.com. [2020-07-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17) (英語). 
  170. ^ 英保守黨人被拒入境香港 約翰遜表關切. BBC News 中文. 2017-10-12 [2020-07-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5-22) (中文(繁體)). 
  171. ^ 171.0 171.1 171.2 171.3 171.4 香港《国安法》:英国谴责中国“严重违信” 重申将兑现“历史承诺”. BBC News 中文. 2020-07-01 [2020-07-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2) (中文(簡體)). 
  172. ^ 蓬佩奥:港区国安法第38条“冒犯所有国家” 英、加发出旅游警示. RFI. [2020-07-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3). 
  173. ^ 英最高法院院長稱國安法惹關注 是否續來港視乎法治. RTHK. 2020-07-18 [2020-07-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19). 
  174. ^ 英最高法院院長韋彥德:《港區國安法》條文惹關注 會否向港終院續派法官 視乎港能否維持法治. 明報. 2020-07-18 [2020-07-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18). 
  175. ^ 英國暫緩執行與香港引渡協議 將香港納入武器禁運範圍. 香港電台. 2020-07-21 [2020-07-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21). 
  176. ^ 英國暫停執行與香港的引渡協議 對港禁運武器. 星島日報. 2020-07-20 [2020-07-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21). 
  177. ^ 英國停止向香港警察等組織提供訓練. 立場新聞. [2020-08-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8-20). 
  178. ^ 回應《香港問題半年報告》 趙立堅:英國沒資格當判官. ETtoday新聞雲. 2020-11-24 [2020-11-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2-08) (中文(繁體)). 
  179. ^ 日媒:英國擬派航空母艦長期部署西太平洋 針對南海與香港局勢. 香港01. 2020-12-05 [2021-05-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6-06) (中文(繁體)). 
  180. ^ 英更新香港營商指引 刪「國際金融中心」字眼. 明報. 2021-02-18 [2021-02-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2-18). 
  181. ^ 港區國安法:愛爾蘭及荷蘭停止與香港引渡協議. [2020-10-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2-03). 
  182. ^ Statement from U.S. Secretary of Commerce Wilbur Ross on Revocation of Hong Kong Special Status. U.S. Department of Commerce. [2020-06-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6-30) (英語). 
  183. ^ 美国禁止向香港出口防卫用品,暂停对港出口许可证豁免. BBC News 中文. 2020-06-30 [2020-06-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1) (中文(簡體)). 
  184. ^ 港區國安法︰非港人在港以外亦可犯法 蓬佩奧轟侮辱所有國家. on.cc東網. 2020-07-02 [2020-07-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3) (中文(香港)). 
  185. ^ 185.0 185.1 法廣. 港区国安法:英法德日等27国发表联合声明要求北京“三思”. 法國國際廣播電台. 2020-06-30 [2020-07-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3). 
  186. ^ Statement by the President. whitehouse.gov. 美國聯邦政府. 2020-07-14 [2020-07-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27). 
  187. ^ 蓬佩奧:對部分國家支持北京在港實施港區國安法感不安. Now 新聞. [2020-10-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2-03). 
  188. ^ 憂國安法礙交流 美政治工作坊改址首爾. 明報. 2020-08-02 [2020-08-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8-04). 
  189. ^ Hong Kong-related Designations; Central African Republic Designation. www.treasury.gov. Office of Foreign Assets Control. [2020-08-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8-08). 
  190. ^ 港區國安法:美國制裁11名中港高官 林鄭及鄭若驊上榜. on.cc東網. 2020-08-07 [2020-08-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9-01) (中文(香港)). 
  191. ^ 【8点见】突发!美国宣布暂停与香港移交逃犯协定等三项双边协议 新浪网. [2020-08-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9-01). 
  192. ^ 美國通知香港暫停或終止三項雙邊協議. 香港電台. 2020-08-20 [2020-08-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8-21). 
  193. ^ 美国就新国安法升级香港旅行警告. [2020-09-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9-17). 
  194. ^ 四名中国和香港官员因实施国安法而被美国指定为制裁对象. [2020-11-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2-03). 
  195. ^ Syria Designations; Syria-related Designations; Hong Kong-related Designations. home.treasury.gov. U.S. Department of the Treasury. [2020-11-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09). 
  196. ^ 美国加码制裁中港高官 14名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悉数在列. [2020-12-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2-03). 
  197. ^ 美國再制裁6名中港官員. [2021-01-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2-03). 
  198. ^ 美加碼制裁七名中聯辦副主任 預警香港營商風險與不確定性趨同中國. [2021-08-3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8-31). 
  199. ^ 美國點名五名中國駐港官員 提醒與五人交易將受制裁 中方強烈譴責斥荒唐. [2022-01-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3-19). 
  200. ^ 美国宣布对参与国安法实施的中港官员实施新的签证限制. 美國之音. 2024-05-31 [2024-06-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6-01) (中文). 
  201. ^ 港區國安法|加拿大更新旅遊警示  警告在港國民被捕引渡到中國風險增. 明報. 2020-07-01 [2020-07-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10). 
  202. ^ 抗議港區國安法 加拿大中止對港引渡條例. SBS. 2020-07-04 [2020-07-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7). 
  203. ^ 加國暫停港引渡條約 禁出口敏感軍需 日自民黨提案促取消習訪問 研支援逃亡港人. 信報. 2020-07-04 [2020-07-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4). 
  204. ^ 204.0 204.1 抗議香港《國安法》!加拿大總理杜魯道:暫停與香港間引渡協定. 風傳媒. 2020-07-04 [2020-07-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5). 
  205. ^ 聯合國人權辦公室指港版國安法過於含糊易被任意起訴. RTHK. 2020-07-03 [2020-07-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3). 
  206. ^ 人权高专办 | 关于中国/香港特区的新闻简报. www.ohchr.org. [2020-07-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4). 
  207. ^ 联合国反恐及人权专家发布联名信质疑港版国安法 中国警告勿干涉内政. 美國之音. [2020-09-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9-07). 
  208. ^ UN Human Rights Council 44: Cross-regional statement on Hong Kong and Xinjiang. GOV.UK. [2020-07-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1) (英語). 
  209. ^ Dave Lawler. The 53 countries supporting China's crackdown on Hong Kong. www.axios.com. [2020-07-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4) (英語). 
  210. ^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会议:古巴代表52个国家作共同发言,欢迎中国立法机关通过香港国安法. 中國新聞網. [2020-07-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3). 
  211. ^ 53国支持香港国安法 外交部:公道自在人心. [2020-07-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2). 
  212. ^ 【港版國安法】合計70多國聯合國發言支持立法. 香港01. [2020-07-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3). 
  213. ^ 70余国表态支持香港国安法. 觀察者網. [2020-07-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4). 
  214. ^ In New Line After LAC Clash, India Asks China to Address Hong Kong Security Law Concerns. The Wire. [2020-07-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3). 
  215. ^ India expresses concern over Hong Kong issue in UN Human Rights Council. OpIndia. 2020-07-02 [2020-07-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3) (英國英語). 
  216. ^ UN Human Rights Committee issues findings on Hong Kong, Macao, Georgia, Ireland, Luxembourg and Uruguay. 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 2022-07-27 [2022-07-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7-27) (英語). 
  217. ^ China's Hong Kong security law sparks global outcry. Deutsche Welle. [2020-07-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1) (英國英語). 
  218. ^ 欧盟“强烈反对”中国通过香港国安法 英国外交大臣表达严重关切. Reuters. 2020-06-30 [2020-07-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5) (中文). 
  219. ^ Declaration of the High Representative on behalf of the European Union on the adoption by China’s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of a National Security Legislation on Hong Kong.. 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 2020-07-01 [2020-07-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2) (英語). 
  220. ^ 【港版國安法】歐盟尋求與中國對話 暗示立法或影響長遠關係. 香港01. [2020-07-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4). 
  221. ^ EU says 'essential' that freedoms be protected in Hong Kong. Deccan Herald. 2020-07-01 [2020-07-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4) (英語). 
  222. ^ 歐盟27國同意限制對香港輸出敏感科技. 香港電台. 2020-07-29 [2020-07-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29). 
  223. ^ 歐盟27國將限制向香港出口敏感科技. 香港經濟日報. 2020-07-29 [2020-07-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29). 
  224. ^ 反制港版國安法!歐盟27國:限制出口香港鎮壓、敏感科技設備. 自由時報. 2020-07-29 [2020-07-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30). 
  225. ^ 东盟秘书长支持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立法. 印度尼西亞商報. [2020-07-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3). 
  226. ^ 多国人士:涉港国安立法是中国维护主权重要举措. [2020-07-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5). 
  227. ^ 国际社会:涉港国安立法是维护国家主权的正当之举. [2020-07-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4). 
  228. ^ 东盟秘书长支持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立法. [2020-07-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4). 
  229. ^ ZEIT ONLINE | Lesen Sie zeit.de mit Werbung oder imPUR-Abo. Sie haben die Wahl.. www.zeit.de. [2020-07-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6). 
  230. ^ China: Scrap National Security Law to Save Hong Kong Freedoms. Human Rights Watch. 2020-06-17 [2020-07-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2) (英語). 
  231. ^ 86个组织向北京发公开信 促停止港版国安法. RFI - 法國國際廣播電台. 2020-06-17 [2020-07-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5) (中文(簡體)). 
  232. ^ 人權觀察:聯合國應審查中國人權記錄. Rti 中央廣播電臺. [2020-07-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4) (中文). 
  233. ^ DETENTION OF HONG KONG PRO-DEMOCRACY ACTIVISTS WHEN VISITING MAINLAND CHINA MUST BE INVESTIGATED. Human Rights Documents Online. [2020-07-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9-01). 
  234. ^ China: National security law must not become a weapon of fear. www.amnesty.org. [2020-07-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4) (英語). 
  235. ^ Buckley, Chris; Bradsher, Keith; May, Tiffany. New Security Law Gives China Sweeping Powers Over Hong Kong. The New York Times. 2020-06-29 [2020-07-04]. ISSN 0362-433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4) (美國英語). 
  236. ^ 維基媒體基金會指港區國安法或限制維基百科用戶私隱. AM730. 2020-07-19 [2023-11-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11-17) (中文). 
  237. ^ 國安法:TikTok撤出香港, 臉書谷歌推特等停止向警方分享數據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BBC.
  238. ^ 《HKFP》: Telegram 將暫停處理港府索取用戶數據要求 直至國際對《國安法》有共識. 立場新聞. [2020-07-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6) (中文(香港)). 
  239. ^ Purnell, Newley. WSJ News Exclusive | WhatsApp Stops Processing Hong Kong Requests for User Data Citing Human-Rights Concerns. Wall Street Journal. 2020-07-06 [2020-07-06]. ISSN 0099-966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6) (美國英語). 
  240. ^ Mozur, Paul. Facebook Temporarily Stops Hong Kong Data Requests. The New York Times. 2020-07-06 [2020-07-07]. ISSN 0362-433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7) (美國英語). 
  241. ^ 維基媒體基金會發表聲明 指港國安法可能限制維基百科用戶私隱. PCM. 2020-07-17 [2020-07-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19). 
  242. ^ New Chinese national security law in Hong Kong could limit the privacy of Wikipedia users. Wikimedia Foundation. 2020-07-15 [2020-07-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16). 
  243. ^ 國安法引發擔憂 科技公司開始離開香港. 彭博. 2020-07-22 [2020-07-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9-01). 
  244. ^ 港人恐迎沒有 Facebook、Google 的日子!專家憂歐美科技公司早晚離開香港. 中央廣播電台. 2020-07-15 [2020-07-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16). 
  245. ^ Google 停止香港政府提供用戶數據要求 需通過美國司法部處理. unwire.hk. [2020-08-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9-01). 
  246. ^ 谷歌三度應港府要求交出用戶資料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247. ^ 港區國安法威脅全球 哈佛普林斯頓等美國大學課堂 據報讓學生匿名討論 警告課程或涉敏感內容. 立場新聞. 2020-08-20 [2020-08-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8-20). 
  248. ^ 交功課用代號 美國大學新招盡出避禁. 香港經濟日報. 2020-08-20 [2020-08-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9-01). 
  249. ^ 港國安法影響美大學 教授允學生匿名免遭起訴. 眾新聞. 2020-08-20 [2020-08-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9-01). 
  250. ^ 憂教材成違《國安法》證據 英國倫敦大學亞非學院籲停錄課堂、准匿名評論 免師生訪中港被捕. 立場新聞. 2021-05-08 [2021-05-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