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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市民獎勵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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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市民獎勵計劃,簡稱好市民獎,亦曾被稱為模範市民獎,是香港警務處警察公共關係科所推行的一項獎勵計劃,目的是鼓勵市民積極協助警方防止或偵查罪案,或逮捕罪犯。獎項和獎金均由香港總商會贊助提供。好市民獎勵計劃於1973年6月22日首次頒獎予3名市民,於6月及11月每年頒發兩次,1984年起增設「全年最傑出好市民獎」,每年11月頒發一次。由計劃舉辦以來至2011年11月,累積共有3,741名香港市民獲獎[1]。每次頒發好市民獎均會獲香港傳媒廣泛報道,表揚得獎的市民。

曾獲好市民獎的知名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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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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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香港警務處:好市民獎. [2012-02-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02-13). 
  2. ^ 【好市民獎頒獎典禮】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香港警察 Hong Kong Police Facebook,2019年3月20日)
  3. ^ 協助警方滅罪 好市民獲嘉許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警聲》第778期
  4. ^ 04年往金鐘列車14傷 轟動一時. 東方日報. 2017年2月11日 [2017年2月17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年2月12日) (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