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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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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

1999年規定印章直徑4.5厘米,中央刊國徽
第十七屆
(2023年1月13日至今)
現任領導
主任龍翔
副主任(5)胡萬進戴華傑劉偉許明談健
秘書長許明
機構概況
業務上級機構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組織上級機構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
機構類型地方國家權力機關的常設機關
行政級別副省級
授權法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組織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
上級中共組織中國共產黨南京市委員會
本級中共組織中共南京市人大常委會黨組
聯絡方式
南京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
 實際地址中國江蘇省南京市北京東路41號
 郵政編碼210008
 電話號碼+86 (0)25 83638964
對外官網南京人大網
對應機構

中國共產黨南京市委員會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
南京市人民政府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南京市委員會
南京市監察委員會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簡稱南京市人大常委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江蘇省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關,對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依法在本市行政區內行使監督權、重大事項決定權、地方立法權和人事任免權。

歷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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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1954年憲法及地方組織法並未規定設置縣級以上人大的常務機關。1979年7月,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關於修正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若干規定的決議》,其中規定:「和縣以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設立常務委員會,它是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關」[1]。1980年12月28日至1981年1月3日,南京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召開,選舉產生南京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標誌著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正式成立[2]

1984年8月8日,南京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南京市噪聲管理條例》等3部地方性法規的修改草案,首開南京市地方立法工作先河[3]

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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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在本行政區域內,保證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上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決議的遵守和執行;
  2. 主持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
  3. 召集市人民代表大會會議;
  4. 討論、決定本市的政治、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城市建設、環境和資源保護、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項;
  5. 審查和批准決算,聽取和審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預算的執行情況報告,聽取和審議審計工作報告;根據市人民政府的建議,決定對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預算的部分變更;
  6. 監督市人民政府、市中級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一府兩院」)的工作,聯繫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受理人民群眾對上述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申訴和意見;聽取和審議「一府兩院」的專項工作報告;有計劃地對有關法律、法規實施情況組織執法檢查;
  7. 審查、撤銷區縣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不適當的決議、決定;
  8. 審查、撤銷市人民政府的不適當的決定、命令;
  9. 在市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決定副市長的個別任免;在市人民政府市長、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因故不能擔任職務的時候,從「一府兩院」副職領導人員中決定代理的人選;決定代理檢察長,須報省人民檢察院和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10. 根據市長的提名,決定市人民政府秘書長、主任、局長的任免,報省人民政府備案;
  11. 按照人民法院組織法和人民檢察院組織法的規定,任免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庭長、副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任免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批准任免下一級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12. 在市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決定撤銷個別副市長的職務;決定撤銷由它任命的市人民政府其他組成人員和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庭長、副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的職務;
  13. 根據主任會議的提名,任免市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辦公廳、研究室、工作委員會主任、副主任; 在市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根據主任會議的提名,可以補充任命市人民代表大會專門委員會的個別副主任委員和部分委員;
  14. 在市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補選省人民代表大會出缺的代表和罷免個別代表;
  15. 在市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領導專門委員會工作;
  16. 決定授予市一級榮譽稱號。

機構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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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大常委會設置以下機構:

  • 南京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
    • 秘書處
    • 人事處
    • 信訪處
    • 行政處
    • 接待處
    • 老幹部處
    • 信息處
    • 機關黨委
  • 南京市人大常委會研究室
    • 調研處
    • 宣傳處
  • 南京市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
    • 辦公室
    • 預算監督處
  • 南京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
    • 辦公室
    • 備案審查處
    • 立法處
  • 南京市人大常委會農業和農村工作委員會
    • 辦公室
  • 南京市人大常委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
    • 辦公室
  • 南京市人大常委會環境資源城鄉建設委員會
    • 辦公室
  • 南京市人大常委會民族宗教僑務外事委員會
    • 辦公室
  • 南京市人大常委會人事代表聯絡委員會
    • 辦公室
    • 議案建議處

歷屆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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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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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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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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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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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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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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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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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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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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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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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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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若干规定的决议.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2000-12-06 [2020-08-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1-19). 
  2. ^ 南京市地方志編纂委員會 (編). 南京人民代表大会志. 北京: 方志出版社. 2003. ISBN 780122907X. 
  3. ^ 人民至上——写在南京市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之际. 南報網. 2021-01-08. [失效連結]
  4. ^ 市人代会补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委员和副市长. 新浪. 2006-01-15 [2023-03-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3-22). 
  5. ^ 张一新当选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現代快報. 2017-01-14 [2023-03-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3-22). 
  6. ^ 罗群当选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中國經濟網. 2022-04-11 [2023-03-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6-10).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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