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繼祖(?—?),江西人,清朝官員。
劉繼祖於1839年(道光19年)接替魏瀛,於台灣擔任台灣府淡水撫民同知。台灣府淡水撫民同知又稱淡水同知,為台灣清治時期的重要地方官員,官職品等為正五品,專司負責北台灣內政,為駐守於淡水廳的地方父母官。因為當時淡水廳管轄區域約今台灣基隆至新竹,因此實為北台灣的統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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