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的司法協助條約
外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的司法協助條約收錄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其他國家或地區簽訂的民事、商事和刑事司法協助條約,引渡條約與被判刑人移管條約。
概覽
[編輯]截至2024年11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已與83個國家締結司法協助領域條約/協定共173項,142項已生效。
民商事司法協助條約
[編輯]截至2024年11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已與21個國家締結民商事司法協助條約/協定共21項,19項已生效。
序號 | 國家 | 條約全稱 | 簽署日期 | 中方批准日期 | 生效日期 | 備註 |
---|---|---|---|---|---|---|
1 | 法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法蘭西共和國關於民事、商事司法協助的協定 | 1987年5月4日 | 1987年9月5日 | 1988年2月8日 | |
2 | 比利時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比利時王國關於民事司法協助的協定 | 1987年11月20日 | 1988年9月5日 | 不涉及承認和執行法院裁決 | |
3 | 義大利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義大利共和國關於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 1991年5月20日 | 1992年7月1日 | 1995年1月1日 | |
4 | 西班牙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西班牙王國關於民事、商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 1992年5月2日 | 1993年10月31日 | 1994年1月1日 | |
5 | 保加利亞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保加利亞共和國關於民事司法協助的協定 | 1993年6月2日 | 1994年8月31日 | 1995年6月30日 | |
6 | 泰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泰王國關於民商事司法協助和仲裁合作的協定 | 1994年3月16日 | 1994年12月29日 | 1997年7月6日 | 不涉及承認和執行法院裁決 |
7 | 匈牙利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匈牙利共和國關於民事和商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 1995年10月9日 | 1996年3月1日 | 1997年3月21日 | |
8 | 摩洛哥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摩洛哥王國關於民事和商事司法協助的協定 | 1996年4月16日 | 1997年2月23日 | 1999年11月26日 | |
9 | 新加坡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新加坡共和國關於民事和商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 1997年4月28日 | 1999年4月29日 | 1999年6月27日 | 不涉及承認和執行法院裁決 |
10 | 突尼西亞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突尼西亞共和國關於民事和商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 1999年5月4日 | 2000年3月1日 | 2000年7月20日 | |
11 | 阿根廷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阿根廷共和國關於民事和商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 2001年4月9日 | 2001年12月29日 | 2011年10月9日 | |
12 | 南韓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大韓民國關於民事和商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 2003年7月7日 | 2004年2月29日 | 2005年4月27日 | 不涉及承認和執行法院裁決 |
13 | 阿聯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阿拉伯聯合大公國關於民事和商事司法協助的協定 | 2004年4月21日 | 2005年4月12日 | ||
14 | 科威特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科威特國關於民事和商事司法協助的協定 | 2007年6月18日 | 2013年6月6日 | ||
15 | 巴西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巴西聯邦共和國關於民事和商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 2009年5月19日 | 2014年8月16日 | ||
16 | 阿爾及利亞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阿爾及利亞民主人民共和國關於民事和商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 2010年1月10日 | 2011年6月30日 | 2012年6月16日 | |
17 | 秘魯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秘魯共和國關於民事和商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 2008年3月19日 | 2012年5月25日 | ||
18 | 波赫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波士尼亞和黑塞爾維那關於民事和商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 2012年12月18日 | 2014年10月12日 | ||
19 | 衣索比亞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衣索比亞聯邦民主共和國關於民事和商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 2014年5月4日 | 2018年1月3日 | ||
20 | 伊朗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伊朗伊斯蘭共和國關於民事和商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 2016年1月23日 | 2021年4月29日 | 2021年7月13日 | |
21 | 沙烏地阿拉伯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沙烏地阿拉伯王國關於民事和商事司法協助與合作的協定 | 2022年12月8日 | 尚未批准 | 尚未生效 |
民刑事司法協助條約
[編輯]截至2024年11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已與19個國家締結民(商)事和刑事司法協助條約/協定共19項,19項全部生效。
序號 | 國家 | 條約全稱 | 簽署日期 | 中方批准日期 | 生效日期 | 備註 |
---|---|---|---|---|---|---|
1 | 波蘭人民共和國 (現 波蘭)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波蘭人民共和國關於民事和刑事司法協助的協定 | 1987年6月5日 | 1987年9月5日 | 1988年2月13日 | |
2 | 蒙古人民共和國 (現 蒙古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蒙古人民共和國關於民事和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 1989年8月31日 | 1990年10月29日 | ||
3 | 羅馬尼亞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羅馬尼亞關於民事和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 1991年1月16日 | 1993年1月22日 | ||
4 | 俄羅斯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俄羅斯聯邦關於民事和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 1992年6月19日 | 1993年11月14日 | ||
5 | 土耳其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土耳其共和國關於民事、商事和刑事司法協助的協定 | 1992年9月28日 | 1995年10月26日 | 含商事 | |
6 | 烏克蘭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克蘭關於民事和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 1992年10月31日 | 1994年1月19日 | ||
7 | 古巴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古巴共和國關於民事和刑事司法協助的協定 | 1992年11月24日 | 1994年3月26日 | ||
8 | 白俄羅斯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白俄羅斯共和國關於民事和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 1993年1月11日 | 1993年11月29日 | ||
9 | 哈薩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哈薩克斯坦共和國關於民事和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 1993年1月14日 | 1993年7月2日 | 1995年7月11日 | |
關於修改一九九三年一月十四日簽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哈薩克斯坦共和國關於民事和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的議定書 | 2023年5月17日 | 2024年9月13日 | 補充雙方最高法院為進行聯絡的中央機關 | |||
10 | 埃及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阿拉伯埃及共和國關於民事、商事和刑事司法協助的協定 | 1994年4月21日 | 1995年5月31日 | 含商事 | |
11 | 希臘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希臘共和國關於民事和刑事司法協助的協定 | 1994年10月17日 | 1996年6月29日 | ||
12 | 賽普勒斯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賽普勒斯共和國關於民事、商事和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 1995年4月25日 | 1996年1月11日 | 含商事 | |
13 | 吉爾吉斯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吉爾吉斯共和國關於民事和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 1996年7月4日 | 1997年9月26日 | ||
14 | 塔吉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國關於民事和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 1996年9月16日 | 1998年9月2日 | ||
15 | 烏茲別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關於民事和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 1997年12月11日 | 1998年8月29日 | ||
16 | 越南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關於民事和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 1998年10月19日 | 1999年12月25日 | ||
17 | 寮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寮人民民主共和國關於民事和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 1999年1月25日 | 2001年12月15日 | ||
18 | 立陶宛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立陶宛共和國關於民事和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 2000年3月20日 | 2002年1月19日 | ||
19 | 北韓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關於民事和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 2003年11月19日 | 2006年1月21日 |
刑事司法協助條約
[編輯]截至2024年11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已與47個國家刑事司法協助條約/協定共47項,38項已生效。
序號 | 國家 | 條約全稱 | 簽署日期 | 中方批准日期 | 生效日期 | 備註 |
---|---|---|---|---|---|---|
1 | 加拿大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加拿大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 1994年7月29日 | 1995年7月1日 | ||
2 | 保加利亞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保加利亞共和國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 1995年4月7日 | 1996年5月27日 | ||
3 | 南韓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大韓民國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 1998年11月12日 | 2000年3月24日 | ||
4 | 哥倫比亞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哥倫比亞共和國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 1999年5月14日 | 2004年5月27日 | ||
5 | 突尼西亞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突尼西亞共和國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 1999年11月30日 | 2000年12月30日 | ||
6 | 美國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美利堅合眾國政府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協定 | 2000年6月19日 | 2001年3月8日 | ||
7 | 印度尼西亞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印度尼西亞共和國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 2000年7月24日 | 2006年7月28日 | ||
8 | 菲律賓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菲律賓共和國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 2000年10月16日 | 2012年11月17日 | ||
9 | 愛沙尼亞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愛沙尼亞共和國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 2002年6月12日 | 2011年3月31日 | ||
10 | 南非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南非共和國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 2003年1月20日 | 2004年11月17日 | ||
11 | 泰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泰王國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 2003年6月21日 | 2005年2月20日 | ||
12 | 拉脫維亞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拉脫維亞共和國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 2004年4月15日 | 2005年9月18日 | ||
13 | 巴西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巴西聯邦共和國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 2004年5月24日 | 2007年10月26日 | ||
14 | 墨西哥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墨西哥合眾國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 2005年1月24日 | 2006年12月30日 | ||
15 | 秘魯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秘魯共和國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 2005年1月27日 | 2009年3月18日 | ||
16 | 法國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法蘭西共和國政府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協定 | 2005年4月18日 | 2007年9月20日 | ||
17 | 西班牙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西班牙王國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 2005年7月21日 | 2007年4月15日 | ||
18 | 葡萄牙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葡萄牙共和國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協定 | 2005年12月9日 | 2009年5月15日 | ||
19 | 澳洲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澳大利亞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 2006年4月3日 | 2007年3月28日 | ||
20 | 紐西蘭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紐西蘭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 2006年4月6日 | 2008年1月1日 | ||
21 | 納米比亞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納米比亞共和國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 2006年5月26日 | 2009年9月19日 | ||
22 | 阿爾及利亞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阿爾及利亞人民民主共和國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 2006年11月6日 | 2009年9月22日 | ||
23 | 巴基斯坦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政府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協定 | 2007年4月17日 | 2010年8月6日 | ||
24 | 日本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日本國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 2007年12月1日 | 2008年11月23日 | ||
25 | 阿聯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阿拉伯聯合大公國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 2008年4月3日 | 2011年5月14日 | ||
26 | 委內瑞拉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委內瑞拉玻利瓦爾共和國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 2008年9月24日 | 2009年6月12日 | ||
27 | 馬爾他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馬爾他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 2009年2月22日 | 2012年1月11日 | ||
28 | 義大利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義大利共和國政府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 2010年10月7日 | 2015年8月16日 | ||
29 | 波赫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波士尼亞與赫塞哥維納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 2012年12月18日 | 2014年10月12日 | ||
30 | 英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 2013年12月2日 | 2016年1月15日 | ||
31 | 阿根廷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阿根廷共和國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 2012年6月25日 | 2015年3月6日 | ||
32 | 比利時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比利時王國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協定 | 2014年3月31日 | 2016年4月22日 | ||
33 | 斯里蘭卡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斯里蘭卡民主社會主義共和國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 2014年9月16日 | 2017年11月28日 | ||
34 | 亞美尼亞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亞美尼亞共和國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 2015年3月25日 | 2018年1月4日 | ||
35 | 馬來西亞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馬來西亞政府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 2015年11月23日 | 2017年2月19日 | ||
36 | 伊朗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伊朗伊斯蘭共和國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 2016年1月23日 | 2021年7月13日 | ||
37 | 巴貝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巴貝多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 2016年3月23日 | 2019年7月20日 | ||
38 | 格瑞那達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格瑞那達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 2016年3月24日 | 2019年1月10日 | ||
39 | 摩洛哥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摩洛哥王國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 2016年5月11日 | 尚未生效 | ||
40 | 剛果共和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剛果共和國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 2016年7月5日 | |||
41 | 肯亞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肯亞共和國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 2017年5月15日 | |||
42 | 奧地利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奧地利共和國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 2018年4月8日 | |||
43 | 塞內加爾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塞內加爾共和國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 2018年7月21日 | 2023年12月29日 | ||
44 | 模里西斯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模里西斯共和國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 2018年9月2日 | |||
45 | 厄瓜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厄瓜多共和國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 2018年12月12日 | |||
46 | 尼泊爾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尼泊爾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 2019年10月12日 | |||
47 | 烏拉圭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拉圭東岸共和國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 2023年11月22日 | 2024年9月13日 |
引渡條約
[編輯]截至2024年11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已與61個國家締結引渡條約共61項,44項已生效。
序號 | 國家 | 條約全稱 | 簽署日期 | 中方批准日期 | 生效日期 | 備註 |
---|---|---|---|---|---|---|
1 | 泰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泰王國引渡條約 | 1993年8月26日 | 1999年3月7日 | ||
2 | 白俄羅斯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白俄羅斯共和國引渡條約 | 1995年6月22日 | 1998年5月7日 | ||
3 | 俄羅斯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俄羅斯聯邦引渡條約 | 1995年6月26日 | 1997年1月10日 | ||
4 | 保加利亞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保加利亞共和國引渡條約 | 1996年5月20日 | 1997年7月3日 | ||
5 | 羅馬尼亞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羅馬尼亞引渡條約 | 1996年7月1日 | 1999年1月16日 | ||
6 | 哈薩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哈薩克斯坦共和國引渡條約 | 1996年7月5日 | 1998年2月10日 | ||
7 | 蒙古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蒙古國引渡條約 | 1997年8月19日 | 1999年1月10日 | ||
8 | 吉爾吉斯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吉爾吉斯共和國引渡條約 | 1998年4月27日 | 1998年11月4日 | 2004年4月27日 | |
9 | 烏克蘭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克蘭引渡條約 | 1998年12月10日 | 2000年7月13日 | ||
10 | 柬埔寨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柬埔寨王國引渡條約 | 1999年2月9日 | 2000年12月13日 | ||
11 | 烏茲別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引渡條約 | 1999年11月8日 | 2000年9月29日 | ||
12 | 大韓民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大韓民國引渡條約 | 2000年10月18日 | 2002年4月12日 | ||
13 | 菲律賓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菲律賓共和國引渡條約 | 2001年10月30日 | 2006年3月12日 | ||
14 | 秘魯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秘魯共和國引渡條約 | 2001年11月5日 | 2003年4月5日 | ||
15 | 突尼西亞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突尼西亞共和國引渡條約 | 2001年11月19日 | 2005年12月29日 | ||
16 | 南非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南非共和國引渡條約 | 2001年12月10日 | 2004年11月17日 | ||
17 | 寮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寮人民民主共和國引渡條約 | 2002年2月4日 | 2003年8月13日 | ||
18 | 阿聯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引渡條約 | 2002年5月13日 | 2004年5月24日 | ||
19 | 立陶宛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立陶宛共和國引渡條約 | 2002年6月17日 | 2003年6月21日 | ||
20 | 巴基斯坦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引渡條約 | 2003年11月3日 | 2008年1月10日 | ||
21 | 賴索托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賴索托王國引渡條約 | 2003年11月6日 | 2005年10月30日 | ||
22 | 巴西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巴西聯邦共和國引渡條約 | 2004年11月12日 | 2014年8月16日 | ||
23 | 亞塞拜然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亞塞拜然共和國引渡條約 | 2005年3月17日 | 2010年12月1日 | ||
24 | 西班牙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西班牙王國引渡條約 | 2005年11月14日 | 2007年4月4日 | ||
25 | 納米比亞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納米比亞共和國引渡條約 | 2005年12月19日 | 2009年9月19日 | ||
26 | 安哥拉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安哥拉共和國引渡條約 | 2006年6月20日 | 2013年10月17日 | ||
27 | 阿爾及利亞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阿爾及利亞民主人民共和國引渡條約 | 2006年11月6日 | 2009年9月22日 | ||
28 | 葡萄牙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葡萄牙共和國引渡條約 | 2007年1月31日 | 2009年7月25日 | ||
29 | 法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法蘭西共和國引渡條約 | 2007年3月20日 | 2008年4月24日 | 2015年7月17日 | |
30 | 澳洲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澳大利亞引渡條約 | 2007年9月6日 | 2008年4月24日 | 尚未生效 | |
31 | 墨西哥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墨西哥合眾國引渡條約 | 2008年7月11日 | 2012年7月7日 | ||
32 | 印度尼西亞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印度尼西亞共和國引渡條約 | 2009年7月1日 | 2010年4月29日 | 2018年1月19日 | |
33 | 義大利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義大利共和國引渡條約 | 2010年10月7日 | 2015年12月13日 | ||
34 | 波赫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波士尼亞與赫塞哥維納引渡條約 | 2012年12月20日 | 2014年10月12日 | ||
35 | 伊朗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伊朗伊斯蘭共和國引渡條約 | 2012年9月10日 | 2017年1月14日 | ||
36 | 阿根廷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阿根廷共和國引渡條約 | 2013年5月10日 | 2017年6月27日 | 尚未生效 | |
37 | 阿富汗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阿富汗伊斯蘭共和國引渡條約 | 2013年9月27日 | 2017年5月23日 | ||
38 | 衣索比亞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衣索比亞聯邦民主共和國引渡條約 | 2014年5月4日 | 2017年12月2日 | ||
39 | 塔吉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國引渡條約 | 2014年9月13日 | 2016年11月7日 | 2017年1月18日 | |
40 | 越南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引渡條約 | 2015年4月7日 | 2019年12月12日 | ||
41 | 智利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智利共和國引渡條約 | 2015年5月25日 | 2022年2月26日 | ||
42 | 巴貝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巴貝多引渡條約 | 2016年3月23日 | 2018年11月7日 | ||
43 | 格瑞那達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格瑞那達引渡條約 | 2016年3月24日 | 2019年1月10日 | ||
44 | 斯里蘭卡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斯里蘭卡民主社會主義共和國引渡條約 | 2016年4月7日 | 尚未生效 | ||
45 | 摩洛哥 | 中華人民共和國與摩洛哥王國引渡條約 | 2016年5月11日 | 2021年4月16日 | ||
46 | 剛果共和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剛果共和國引渡條約 | 2016年7月5日 | 2022年12月30日 | 尚未生效 | |
47 | 比利時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比利時王國引渡條約 | 2016年10月31日 | 2020年12月26日 | ||
48 | 厄瓜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厄瓜多共和國引渡條約 | 2016年11月17日 | 2023年9月1日 | 尚未生效 | |
49 | 土耳其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土耳其共和國引渡條約 | 2017年5月13日 | 2020年12月26日 | ||
50 | 肯亞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肯亞共和國引渡條約 | 2017年5月15日 | 2022年12月30日 | ||
51 | 奧地利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奧地利共和國引渡條約 | 2018年4月8日 | |||
52 | 賽普勒斯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賽普勒斯共和國引渡條約 | 2018年6月29日 | 2020年10月17日 | 2020年12月26日 | |
53 | 塞內加爾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塞內加爾共和國引渡條約 | 2018年7月21日 | 2024年4月26日 | 尚未生效 | |
54 | 模里西斯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模里西斯共和國引渡條約 | 2018年9月2日 | 2023年10月24日 | ||
55 | 辛巴威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辛巴威共和國引渡條約 | 2018年9月5日 | |||
56 | 巴拿馬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巴拿馬共和國引渡條約 | 2018年12月3日 | 2024年6月28日 | ||
57 | 烏拉圭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拉圭東岸共和國引渡條約 | 2019年4月29日 | 2022年12月30日 | ||
58 | 亞美尼亞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亞美尼亞共和國引渡條約 | 2019年5月26日 | 2022年12月30日 | ||
59 | 希臘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希臘共和國引渡條約 | 2019年11月11日 | 2024年4月26日 | ||
60 | 蘇利南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蘇利南共和國引渡條約 | 2019年11月27日 | |||
61 | 波札那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波札那共和國引渡條約 | 2021年9月2日 | 2023年12月29日 |
被判刑人移管條約
[編輯]截至2024年11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已與17個國家締結移管被判刑人條約共17項,15項已生效。
序號 | 國家 | 條約全稱 | 簽署日期 | 中方批准日期 | 生效日期 | 備註 |
---|---|---|---|---|---|---|
1 | 烏克蘭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克蘭關於移管被判刑人的條約 | 2001年7月21日 | 2002年4月28日 | 2002年10月12日 | |
2 | 俄羅斯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俄羅斯聯邦關於移管被判刑人的條約 | 2002年12月2日 | 2003年12月27日 | 2006年12月9日 | |
3 | 西班牙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西班牙王國關於移管被判刑人的條約 | 2005年11月14日 | 2006年6月29日 | 2007年4月4日 | |
4 | 葡萄牙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葡萄牙共和國關於移管被判刑人的條約 | 2007年1月31日 | 2007年12月29日 | 2009年10月15日 | |
5 | 澳洲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澳大利亞關於移管被判刑人的條約 | 2007年9月6日 | 2009年4月24日 | 2011年11月9日 | |
6 | 南韓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大韓民國關於移管被判刑人的條約 | 2008年5月27日 | 2009年4月24日 | 2009年8月5日 | |
7 | 哈薩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哈薩克斯坦共和國關於移管被判刑人的條約 | 2011年2月22日 | 2015年7月1日 | 2015年9月30日 | |
8 | 蒙古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蒙古國關於移管被判刑人的條約 | 2011年6月16日 | 2014年6月27日 | 2014年9月20日 | |
9 | 泰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泰王國關於移管被判刑人的條約 | 2011年12月22日 | 2012年10月26日 | 2012年12月21日 | |
10 | 吉爾吉斯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吉爾吉斯共和國關於移管被判刑人的條約 | 2012年6月5日 | 2013年12月28日 | 2014年6月17日 | |
11 | 伊朗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伊朗伊斯蘭共和國關於移管被判刑人的條約 | 2012年9月10日 | 2015年12月27日 | 2017年1月15日 | |
12 | 塔吉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國關於移管被判刑人的條約 | 2014年9月13日 | 2017年4月27日 | 2017年7月19日 | |
13 | 亞塞拜然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亞塞拜然共和國關於移管被判刑人的條約 | 2015年12月10日 | 2019年4月23日 | 2021年12月5日 | |
14 | 比利時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比利時王國關於移管被判刑人的條約 | 2016年10月31日 | 2021年1月22日 | 2021年6月4日 | |
15 | 巴基斯坦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關於移管被判刑人的條約 | 2018年11月3日 | 2020年4月29日 | 2020年10月15日 | |
16 | 哥倫比亞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哥倫比亞共和國關於移管被判刑人的條約 | 2019年7月31日 | 2023年10月24日 | 尚未生效 | |
17 | 越南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關於移管被判刑人的條約 | 2023年12月8日 | 2024年9月13日 | 尚未生效 |
打擊「三股勢力」協定
[編輯]截至2024年11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已與7個國家簽訂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合作協定共7項,全部生效。
序號 | 國家 | 條約全稱 | 簽署日期 | 中方批准日期 | 生效日期 | 備註 |
---|---|---|---|---|---|---|
1 | 吉爾吉斯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吉爾吉斯共和國關於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的合作協定 | 2002年12月11日 | 2003年8月27日 | 2004年10月1日 | |
2 | 哈薩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哈薩克斯坦共和國關於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的合作協定 | 2002年12月23日 | 2003年4月26日 | 2003年7月3日 | |
3 | 塔吉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國關於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的合作協定 | 2003年9月2日 | 2004年10月27日 | 2006年2月7日 | |
4 | 烏茲別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關於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的合作協定 | 2003年9月4日 | 2004年8月28日 | 2004年10月21日 | |
5 | 巴基斯坦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政府關於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的合作協定 | 2005年4月5日 | 2006年8月27日 | 2006年12月12日 | |
6 | 土庫曼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土庫曼斯坦關於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的合作協定 | 2006年4月3日 | 2006年10月31日 | 2007年2月6日 | |
7 | 俄羅斯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俄羅斯聯邦關於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的合作協定 | 2010年9月27日 | 2011年12月31日 | 2017年3月28日 |
資產返還和分享協定
[編輯]截至2024年11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已與1個國家簽訂資產返還和分享協定共1項,尚未生效。
序號 | 國家 | 條約全稱 | 簽署日期 | 中方批准日期 | 生效日期 | 備註 |
---|---|---|---|---|---|---|
1 | 加拿大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加拿大政府關於分享和返還被追繳資產的協定 | 2016年9月22日 | 尚未批准 | 尚未生效 |
國際公約
[編輯]公約全稱 | 公約簡稱 | 公約通過時間 | 公約生效時間 | 保存機關 | 中國簽署時間 | 簽署地點 | 中國批准/核准/接受/加入時間 | 適用香港 | 適用澳門 | 對中國生效時間 | 中國聲明保留情況及其他 |
---|---|---|---|---|---|---|---|---|---|---|---|
《關於向國外送達民事或商事司法文書和司法外文書公約》 | 海牙送達公約 | 1965年11月15日 | 1969年2月10日 | 荷蘭政府 | 海牙 | 1991年5月3日 | 繼續適用 | 1991年5月3日 | 1991年5月3日聲明
| ||
《關於從國外調取民事或商事證據的公約》 | 海牙取證公約 | 1970年3月18日 | 1972年10月7日 | 荷蘭政府 | 海牙 | 1997年12月8日 | 繼續適用 | 1998年2月6日 | 1997年12月8日聲明
| ||
《聯合國禁止非法販運麻醉藥品和精神藥物公約》 | 1988年12月20日 | 1990年11月11日 | 聯合國秘書長 | 1988年12月20日 | 維也納 | 1989年10月25日 | 繼續適用 | 1990年11月11日 | 聲明對第32條第2、3款保留,保留適用於香港 香港適用史:1997年5月15日對英屬香港生效 澳門適用史:1999年7月7日對葡屬澳門生效[5][6][7] | ||
《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 | 2000年11月15日 | 2003年9月29日 | 聯合國秘書長 | 2000年12月12日 | 紐約 | 2003年9月23日 | 單獨適用 | 跟隨適用 | 2003年10月23日 | 聲明對公約第35條第2款保留 中國還加入了公約關於預防、禁止和懲治販運人口特別是婦女和兒童行為的補充議定書,和公約關於打擊非法製造和販運槍枝及其零部件和彈藥的補充議定書 2006年9月27日對香港生效
| |
《聯合國反腐敗公約》 | 2003年10月31日 | 2005年12月14日 | 聯合國秘書長 | 2003年12月10日 | 紐約 | 2005年10月27日 | 跟隨適用 | 2005年10月27日聲明對公約第66條第2款保留[10][11] |
中國內地與獨立司法管轄區締結或認可的司法協助類文件
[編輯]序號 | 文件全稱 | 通過日期 | 公布日期 | 施行日期 | 備註 |
---|---|---|---|---|---|
金門協議 | 1990年9月12日簽署 |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認可台灣地區有關法院民事判決的規定 | 1998年1月15日 | 1998年5月22日 | 1998年5月26日 | 2015年7月1日廢止 |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相互委託送達民商事司法文書的安排 | 1998年12月30日 | 1999年3月29日 | 1999年3月30日 |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相互執行仲裁裁決的安排 | 1999年6月18日 | 2000年1月24日 | 2000年2月1日 |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託送達司法文書和調取證據的安排 | 2001年8月7日 | 2001年8月27日 | 2001年9月15日 | ||
2019年12月30日 | 2020年1月14日 | 2020年3月1日 |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關於相互認可和執行民商事判決的安排 | 2006年2月13日 | 2006年3月21日 | 2006年4月1日 | 2006年2月28日簽署 |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相互認可和執行當事人協議管轄的民商事案件判決的安排 | 2006年6月12日 | 2008年7月3日 | 2008年8月1日 | 2006年7月14日簽署,2024年1月29日廢止 |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相互認可和執行仲裁裁決的安排 | 2007年9月17日 | 2007年12月12日 | 2008年1月1日 | 2007年10月30日簽署 |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司法文書送達問題若干規定 | 2009年2月16日 | 2009年3月9日 | 2009年3月16日 | ||
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 | 2009年4月26日 | 2009年6月25日 | 2009年4月26日簽署 |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認可台灣地區有關法院民事判決的補充規定 | 2009年3月30日 | 2009年4月24日 | 2009年5月14日 | 2015年7月1日廢止 |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認可和執行台灣地區仲裁裁決的規定 | 2015年6月2日 | 2015年6月29日 | 2015年7月1日 |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認可和執行台灣地區法院民事判決的規定 | 2015年6月2日 | 2015年6月29日 | 2015年7月1日 |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接收在台灣地區服刑的大陸居民回大陸服刑案件的規定 | 2015年6月2日 | 2016年5月1日 | 2016年4月27日 |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託提取證據的安排 | 2016年10月31日 | 2017年2月27日 | 2017年3月1日 | 2016年12月29日簽署 |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相互認可和執行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判決的安排 | 2017年5月22日 | 2022年2月14日 | 2022年2月15日 |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相互認可和執行民商事案件判決的安排 | 2019年1月14日 | 2024年1月25日 | 2024年1月29日 |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就仲裁程序相互協助保全的安排 | 2019年3月25日 | 2019年9月26日 | 2019年10月1日 | 2019年4月2日簽署 |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相互執行仲裁裁決的補充安排 | 2020年11月9日 | 2020年11月26日 | 2020年11月27日(第一條、第四條) |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開展認可和協助香港特別行政區破產程序試點工作的意見 | 2021年5月11日 | ||||
最高人民法院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相互認可和協助破產程序的會談紀要 | 2021年5月14日簽署 |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就仲裁程序相互協助保全的安排 | 2022年2月15日 | 2022年2月24日 | 2022年3月25日 | ||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關於移交被判刑人的安排 | 2005年5月20日簽署 | ||||
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與澳門特別行政區相互認可和執行仲裁裁決的安排 | 2013年1月7日簽署 | ||||
香港特別行政區與澳門特別行政區對民商事案件相互委託送達司法文書的安排 | 2017年12月5日簽署 |
獨立司法管轄區(香港特別行政區)與外國締結的司法協助類協定
[編輯]序號 | 國家 | 協定全稱 | 簽署日期 | 港方批准日期 | 生效日期 | 備註 |
---|---|---|---|---|---|---|
1 | 澳洲 | 香港政府與澳大利亞政府關於刑事司法互相協助的協定 | 1996年9月23日 | 1999年11月6日 | 英屬香港簽署,回歸後繼續有效,2020年7月28日暫停履行[12] | |
2 | 美國 | 香港政府與美利堅合眾國政府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協定 | 1997年4月15日 | 2000年1月21日 | 英屬香港簽署,回歸後繼續有效,2020年8月20日暫停履行[13] | |
3 | 法國 | 香港政府與法蘭西共和國政府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協定 | 1997年6月25日 | 1999年9月29日 | 英屬香港簽署,回歸後繼續有效,2020年11月10日暫停履行[14] | |
4 | 英國 |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與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政府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協定 | 1998年1月23日 | 2002年2月9日 | 2020年7月28日暫停履行[12] | |
5 | 紐西蘭 |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與紐西蘭政府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協定 | 1998年4月3日 | 1999年3月2日 | 2020年8月3日暫停履行[15] | |
6 | 義大利 |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與義大利共和國政府關於刑事事宜相互司法協助的協定 | 1998年10月28日 | 2010年8月14日 | ||
7 | 南韓 |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與大韓民國政府關於刑事事宜相互司法協助的協定 | 1998年11月17日 | 2000年2月25日 | ||
8 | 瑞士 |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與瑞士聯邦委員會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協定 | 1999年3月15日 | 2002年10月16日 | ||
9 | 加拿大 |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與加拿大政府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協定 | 2001年2月16日 | 2002年3月1日 | 2020年7月28日暫停履行[12] | |
10 | 菲律賓 |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與菲律賓共和國政府關於刑事事宜相互司法協助的協定 | 2001年2月23日 | 2004年3月24日 | ||
11 | 葡萄牙 |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與葡萄牙共和國政府關於刑事事宜相互司法協助的協定 | 2001年5月24日 | 2004年11月7日 | ||
12 | 愛爾蘭 |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與愛爾蘭政府關於刑事事宜相互司法協助的協定 | 2001年9月19日 | 2011年1月6日 | 2020年11月10日暫停履行[14] | |
13 | 荷蘭 |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與荷蘭王國政府關於刑事事宜相互司法協助的協定 | 2002年8月26日 | 2003年12月1日 | 2020年11月10日暫停履行[14] | |
14 | 烏克蘭 |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與烏克蘭關於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的協定 | 2003年4月2日 | 2004年7月3日 | ||
15 | 新加坡 |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與新加坡共和國政府關於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的協定 | 2003年7月23日 | 2004年7月14日 | ||
16 | 比利時 |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與比利時王國政府關於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的協定 | 2004年9月20日 | 2006年12月1日 | ||
17 | 丹麥 |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與丹麥王國政府關於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的協定 | 2004年12月23日 | 2005年10月21日 | ||
18 | 波蘭 |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與波蘭共和國政府關於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的協定 | 2005年4月26日 | 2007年2月28日 | ||
19 | 冰島 |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與以色列國政府關於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的協定 | 2005年7月26日 | 2006年12月28日 | ||
20 | 德國 |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與德意志聯邦共和國政府關於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的協定 | 2006年5月26日 | 2009年4月11日 | 2020年11月10日暫停履行[14] | |
21 | 馬來西亞 |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與馬來西亞政府關於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的協定 | 2006年10月17日 | 2008年2月1日 | ||
22 | 芬蘭 |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與芬蘭共和國政府關於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的協定 | 2007年10月4日 | 2012年2月19日 | 2020年11月10日暫停履行[14] | |
23 | 印度尼西亞 |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與印度尼西亞共和國政府關於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的協定 | 2008年4月3日 | 2012年6月22日 | ||
24 | 日本 |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與日本國關於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的協定 | 2008年5月23日 | 2009年9月24日 | ||
25 | 斯里蘭卡 |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與斯里蘭卡民主社會主義共和國政府關於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的協定 | 2008年6月16日 | 2011年2月19日 | ||
26 | 南非 |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與南非共和國政府關於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的協定 | 2009年2月20日 | 2011年12月2日 | ||
27 | 印度 |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與印度共和國政府關於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的協定 | 2009年9月14日 | 2011年6月11日 | ||
28 | 西班牙 |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與西班牙關於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的協定 | 2012年11月15日 | 2014年7月20日 | ||
29 | 捷克 |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與捷克共和國關於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的協定 | 2013年3月4日 | 2015年2月13日 | ||
30 | 瑞典 |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與瑞典王國政府關於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的協定 | 2013年11月28日 | 2018年11月21日 | ||
31 | 阿根廷 |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與阿根廷共和國關於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的協定 | 2015年10月29日 | 2016年6月23日 | 尚未生效 | |
32 | 蒙古國 |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與蒙古國政府關於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的協定 | 2018年3月26日 | 2019年1月9日 | 2021年3月3日 | |
33 | 俄羅斯 | 待公布 | 2021年9月21日 | 尚未批准 | 尚未生效 |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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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CCH - DECLARATION/RESERVATION/NOTIFICATION. HCCH. [2020-12-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1-12) (英語).
- ^ 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 中華人民共和國條約資料庫. [2020-12-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0-14) (中文(簡體)).
- ^ Convention on the taking of evidence abroad in civil or commercial matters Treaty data. overheid.nl. [2020-12-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5-15) (英語).
- ^ 关于从国外调取民事或商事证据的公约. 中華人民共和國條約資料庫. [2020-12-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0-14) (中文(簡體)).
- ^ HistoricalInfo. UN. [2020-12-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11-28) (英語).
- ^ 19. 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against Illicit Traffic in Narcotic Drugs and Psychotropic Substances. UN. [2020-12-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1-12) (英語).
- ^ 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 中華人民共和國條約資料庫. [2020-12-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0-14) (中文(簡體)).
- ^ 12. 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against Transnational Organized Crime. UN. [2021-01-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1-12) (英語).
- ^ 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 中華人民共和國條約資料庫. [2021-01-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0-14) (中文(簡體)).
- ^ 14. 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against Corruption. UN. [2021-01-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1-12) (英語).
- ^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中華人民共和國條約資料庫. [2021-01-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0-14) (中文(簡體)).
- ^ 12.0 12.1 12.2 暫停港加、港澳及港英刑事司法協助協定.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 [2024-07-20].
- ^ 暫停港美移交逃犯協定及港美刑事司法協助協定.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 [2024-07-20].
- ^ 14.0 14.1 14.2 14.3 14.4 暫停履行香港與荷蘭和香港與愛爾蘭的移交逃犯協定及刑事司法協助協定.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 [2024-07-20].
- ^ 暫停港新移交逃犯協定及港新刑事司法協助協定.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 [2024-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