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銀行地方流通券
東北銀行地方流通券,簡稱為「東北幣」,是從1945年11月5日至1951年年底由中國共產黨所屬金融機構——東北銀行發行的貨幣,為此時期中國東北地區(包括東蒙地區)的主要流通貨幣。
歷史
[編輯]1945年10月,東北銀行總行在瀋陽市馬路灣大街成立。1945年11月8日,東北銀行總行印製的第一批鈔票正式發行流通,名稱為法幣,票面有1元券、5元券、10元券3種,東北幣1元等於滿洲國圓10元,共發行1,900多萬元。
1946年3月,中共中央東北局撤出瀋陽後在撫順召開的第一次財經會議上決定:「東北地區,由東北銀行發行東北地方流通券,通行全境,全省可發行十元以下小票,在省內流通。」造幣廠一部分由熊炳民帶領撤向熱河;另一部分由謝庸夫帶領撤向通化,開始印製東北地方流通券,與滿洲國圓比值1:1,票面有1元券、5元券、10元券, 50元券、100元券、200元券、250元券、500元券、1000元券、5000元券、1萬元券、5萬元券、10萬元券等多種,1946年發行1.64億元,1947年發行1,309億元,1948年上半年發行286億元。
東北幣發行之初,東北的國軍軍隊處於進攻態勢,各解放區被割裂,不能建立統一的貨幣體系。因此還發行了一些地方券:嫩江省銀行幣、黑龍江省克山縣流通券、黑龍江省銀行黑河地方流通券、合江省銀行合江地方經濟建設流通券、牡丹江實業銀行幣、東安地方流通券、吉東銀行幣、吉江流通券、遼東流通券、東北銀行遼西流通券等地方貨幣。
1946年9月2日東北銀行總行遷入哈爾濱。1947年8月,在夏季攻勢節節順利,東北各解放區打通了交通與地域聯繫背景下,東北財經委員會於1947年8月召開第二次財經會議,決定建立統一的東北地方流通券貨幣體系。1948年11月東北銀行總行遷回瀋陽。
1951年3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發布《關於統一關內外幣制的命令》,決定收回東北幣。1951年4月1日至30日為回收第一階段,在無限制收兌同時,仍准許東北幣流通。1951年5月1日至1951年12月31日為第二階段,東北幣停止流通,繼續無限制收兌。收兌比價為東北幣9.5元兌人民幣1元。
遼西地方流通券
[編輯]1946年1月,中共遼西省委在法庫成立了西滿實業公司金融部。1946年3月,西滿實業公司金融部遷到鄭家屯,在此基礎上成立了東北銀行遼西分行,經理任元志,副經理崔平,設團結印刷廠印製發行東北銀行遼西地方流通券。1946年5月遷到洮南。1946年7月,東北銀行遼西分行改為東北銀行遼吉(行署)區分行。1947年3月將遼吉區分行改組為遼北省分行。發行1元、5元、10元、50元、100元、200元6種面額12種票券。各種票券正面均加蓋「遼西」字樣,票券兩側還都印有「地方」和「流通券」字樣。1947年7月5日停止發行,總共發行28.33億元。
參考文獻
[編輯]- 《吉林省志·金融志》第二篇 貨幣 第三章東北解放戰爭時期貨幣 第四節東北地方流通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