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開發商
外觀
不動產開發商(英語:Property developer / Real estate developer),簡稱地產商、開發商,又稱地產開發公司等。它是負責不動產開發項目的商事企業,不是地產代理公司之類的中介人,而是房地產或土地公契持有人,繼政府後的土地第二擁有人。
地產開發商通常不是小本經營的中小企,他們必須有大量的資本投入,例如用於競投拍賣的土地,之後向政府當局報上計劃書,申請建築工程,獲批後把建造工程外包給建築公司,不論該地產開發商旗下是否有承建公司[註 1],品質控制、平頂、申請入伙紙、公關、市場推廣、住宅、商場、寫字樓和待價而沽等等,都是大型投資活動。
香港
[編輯]香港四大開發商為新鴻基地產、恒基兆業地產、長江實業集團及新世界發展。有時為了減少投資額,實現利潤最大化,地產商各出奇謀,[1]例如賣樓花、「官商合作」平價收地、收舊樓重建、投地之後更改容積率、屏風樓、縮水樓、換地權益書和丁屋等。
澳門
[編輯]中國大陸
[編輯]註釋
[編輯]參考來源
[編輯]- ^ YouTube上的地產商蓄意破壞官地 南生圍魚塘遭非法填泥破壞 蘋果日報 2011年1月7日
- ^ 碧桂园回应“35天交楼”、“通宵出图”等问题. 36氪. 2018-08-03 [2018-08-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8-05) (中文).
相關
[編輯]這是一篇關於商業的小作品。您可以透過編輯或修訂擴充其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