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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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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玺(17世纪—17世纪),太箓(一作泰箓),石宝云南云南府安宁州[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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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玺自幼有神童之目,十三岁入学为生员,得督学陈应春器重。崇祯三年(1630年),以弱冠举人,崇祯四年(1631年)联捷进士[2],授扬州府教授,调任国子监博士,升礼部主事、员外郎

南明永历年间,陈玺外任湖广辰沅道兵备佥事,转湖广副使。流寇剽掠地方,他擒获罪犯,严正审讯,湖南稍安。因父母去世回乡。永历九年(1655年)任太常寺卿,监督四川学政。时值张献忠屠蜀后,诸生多死,军队缺粮,他和洪雅知县张士伟建议学较军储法。永历十一年(1657年)归隐,身着短衫、手持藤杖混迹市集。去世时,贫穷得无法殓葬,丘姓知州与门人张在泽捐助葬送。同年进士王公前来吊唁,看到他家中贫穷,叹息称他有德有守[1][3]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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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钱海岳《南明史·卷六十四·列传第四十》:陈玺,字泰箓,安宁人。崇祯四年进士。授扬州教授,历国子博士、礼部主事。永历时,擢辰沅佥事,转副使。流寇剽掠,擒获沈之江中,湖南少靖。忧归。九年,以太尝卿督川学。当张献忠入蜀,诸生死亡滨尽,诸军乏粮,洪雅知县张士伟建议学较军储法。十一年,归隐卒。殁无以殓。
  2. ^ 光绪《云南府志·卷十·选举志》:历朝进士……明……崇祯辛未科陈于泰榜 陈玺 安宁人,仕至佥事……历科举人……明……崇祯庚午科 陈玺
  3. ^ 光绪《云南府志·卷十二·人物志》:陈玺 字太箓,号石宝,幼颖俊称神童,十三岁补弟子员,督学陈应春器重之;弱冠联捷辛未进士,初任维杨教授,调国子监博士,升礼部主事,寻升员外郎。出为辰沅道兵备,时流寇剽掠,玺擒获严讯正以法律,湖南稍靖;丁艰归隐丘壑,短衫蕂杖混迹市廛埋名终老,死之日贫不能殓,刺史丘公及其门人三泊令张在泽捐助葬送,同谱大司徒王公往吊,见其家贫,为叹息称有德有守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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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光绪《云南府志》·卷十·选举志
  • 光绪《云南府志》·卷十二·人物志
  • 钱海岳南明史》·卷六十四·列传第四十
官衔
前任:
金铉
明朝扬州府教授
崇祯年间
未知
下一位持有相同头衔者:
鄢广
(清朝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