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卜杜杰力力·麦提纳斯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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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卜杜杰力力·麦提纳斯尔(1990年1月5日—2014年6月16日),生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策勒县,维吾尔族,个体医生、恐怖主义组织成员[1][2]。
2012年2月,他受宗教极端思想影响加入恐怖组织,多次参加非法宗教活动和暴恐体能训练;该年5月,他伙同他人在恐怖组织内部杀害了两名不服从管理、欲退出组织的成员,又策划并实施暗杀乡干部未遂;6月,他接受上级指令制造并提供爆炸装置,导致一非法讲经点内儿童1死17伤。[3]
2013年3月2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阿卜杜杰力力·麦提纳斯尔犯参加恐怖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爆炸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阿卜杜杰力力·麦提纳斯尔上诉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同年11月1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做出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4]。
2014年6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死刑复核裁定[2]。16日,阿卜杜杰力力·麦提纳斯尔被处决。
参考文献
[编辑]- ^ 新疆涉暴恐7案13人被执行死刑_新闻中心_正义网. news.jcrb.com. [2021-04-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4-19).
- ^ 2.0 2.1 阿卜杜杰力力·麦提纳斯尔参加恐怖组织、故意杀人、爆炸死刑复核刑事裁定书 -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zh.wikisource.org. [2021-04-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4-24) (中文(简体)).
- ^ 新疆涉暴恐7案13人被执行死刑. [2014-06-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6-17).
- ^ 最高法院死刑案例解读阿卜杜杰力力·麦提纳斯尔故意杀人. [2019-07-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