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氏 (?年—200年),字媛姜,东汉末年犍为资中人,盛道之妻。[1][2]
建安五年(公元200年),益州战乱,盛道聚众起兵,失败后,因夫妻有牵连,都当处死。媛姜晚上告诉盛道说:“法有规定的刑罚,我们肯定无法存活,您赶紧逃走,在外建立门户,我自己留在狱中,替您抵罪。”盛道犹豫而没有答应。媛姜便解开他的顾虑,为他准备干粮。儿子盛翔当年才五岁,媛姜要他带儿子一起逃走。媛姜代替盛道当夜,应对无差错。她估计盛道已经走远,就将实情告诉官吏,于是被杀害。
后来,盛道父子遇大赦得以归乡。盛道感念妻子的道义,决定终生不再娶妻。[3]
[在维基数据编辑]
- 《后汉书·卷84》,出自范晔《后汉书》
- ^ 《后汉书·列女传》:犍为盛道妻者,同郡赵氏之女也,字媛姜。
- ^ 《华阳国志》:赵媛姜,资中人,盛道妻也。
- ^ 《后汉书·列女传》:建安五年,益部乱,道聚众起兵,事败,夫妻执系,当死。媛姜夜中告道曰:“法有常刑,必无生望。君可速潜逃,建立门户,妾自留狱,代君塞咎。”道依违未从。媛姜便解道桎梏,为赍粮货。子翔时年五岁,使道携持而走。媛姜代道持夜,应对不失。度道已远,乃以实告吏,应时见杀。道父子会赦得归。道感其义,终身不娶焉。